佛母摩耶夫人的前世:从所谓的"专利技术入股"看中国磷酸铁锂电池产业(2010-05-13 09:5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17:38:57

从所谓的"专利技术入股"看中国磷酸铁锂电池产业

(2010-05-13 09:53:39) 转载标签:

兴海能源

磷酸铁锂

锂离子电池

专利

odm

a123

研发中心

杂谈

分类: IPinhouse

 

对“长兴兴海能源专利技术入股国外公司”

的一些看法

 

长兴的兴海能源专业生产锂离子电池,能被德国企业相中,展开业务合作,这件事情(参看“‘兴海能源’湖州市企业首次专利技术入股国外公司”),从中国企业走向海外这个角度来说,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在我看来,相关的宣传报道似乎太过于乐观,有一些问题可能需要我们进一步斟酌和考虑。

首先,是“专利技术入股”吗?如果是的话,兴海能源的“专利技术”到底作价多少,在合作建立的磷酸铁锂电池工厂中占多大股权比例和多大的说话分量?(注意ECC投资了1000万欧元)是5%吗?看来也不是。总之应该不是“入股”,在新工厂中,也没有你的说话权利。而从“回报是销售额的5%”等表述看,好像是所谓的“专利技术许可”。

 其次,真是“专利技术许可”吗?专利技术许可,首要一条是你的技术要有专利(保护),而知识产权法的第一课就教我们说,专利是有“地域性”的,大家学了这么多年专利法,这个问题还需要强调么?在中国申请了实用新型及发明专利,在德国/欧洲呢?笔者凭多年的专利检索功力,也没能在EPO上检索到“Zhejiang Xinghai Energy Technique Co,.Ltd.”的欧洲专利或德国专利。工厂是在德国,市场也首先是在德国,你的技术都没有在德国/欧洲申请专利,称得上是“专利技术许可”吗?而且,在中国公开了你的技术(通过专利公开),你拿什么在欧洲保护你的技术?

再次,德国人要的到底是什么?你没在欧洲申请专利,德国人还愿意给你付5元/支电池的所谓“知识产权费”,为什么?从报道中可以看到,德国人要你在“中国”采购、改装设备,去德国协助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确定工艺路线等等。这是什么,这不就像是委托加工制造,或者说近似于“ODM”(原始设计制造提供商)吗。

然后,兴海能源这类的中国企业,到底处在什么位置?看看产业链(参看“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及投资机会简析”),你就会明白更多。一般来说,动力电池(包括磷酸铁锂电池)的产业链包括最上游的锂源(锂化合物)提供商,中上游的电池材料提供商,中下游的电池制造(即组装)提供商,下游的动力系统提供商,以及更下游或终端的电动汽车制造商(参考附表)。我们知道锂离子电池主要由正、负极材料、电解液和隔膜等部分组成,这其中正极材料(包括锰酸锂、钴酸锂或磷酸铁锂)对电池性能影响最大,成本占比最高,附加值也最高,一直以来都是业界研究的热点。而电池的组装、制造工艺已经相对成熟,处于低端的位置(从锰酸锂、钴酸锂到磷酸铁锂电池,只是正极材料的不同,其生产工艺的改变并不太大);更重要的是,电池生产商要受到上游电池材料技术提供商的制约,因为后者拥有材料的专利,任何未经许可将该材料用于生产电池均为侵权。

看看德国的ECC公司,它是一家电极材料提供商,它拥有或掌握更有价值的材料部分(自行拥有材料专利或经材料专利权人许可)。说白了,德国人出钱、出材料(或者出材料的专利技术),让中国人帮他生产组装、制造出电池产品,然后给你5%的好处。想想看,为什么只有区区的百分之五?因为核心的东东不是你掌握的嘛。你做的仅相当于ODM,只不过可能比一般的ODM收益稍大一些罢了。

中国的电池业界到现在还在掩耳盗铃,或者其实大家早已心知肚明——磷酸铁锂(LiFePO4)正极材料的基础专利、父辈专利都掌握在美国人(Phostech、A123、Valance等公司)手中,他们在美国、欧洲、日本、中国等世界主要国家布局着严密的、相互交织的、基本上是牢不可破的专利网。我们发现,日本人已经很少研究磷酸铁锂或者生产磷酸铁锂电池,为什么?因为他们很清楚,地盘已经被美国人给占了,自己分不了多少羹了。如果要强行进入,只有等着吃官司或者至少惹一顿麻烦罢了。但中国人呢,为什么从政府、到高校院所、到难计其数的企业都昂首挺胸、踌躇满志、争先恐后地闯入进来呢?原因很复杂,不过一言蔽之,因为这里是“中国”。日本人在做什么呢?日本人仅仅把磷酸铁锂电池当作一种过渡产品,聪明的日本人正在或已经建立起来一套强有力的关于未来动力能源的“官产学研”体系,他们站在更高的层面,以全球的视野,研究、开发新型的储能技术和其他新能源技术,以占领世界未来的制高点。

说了这么多,微宏公司在做什么?微宏设立了微宏动力系统、微宏新材料等公司,目前,前者是开发、生产、销售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组,后者开发、生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他们主要是采用成熟的工艺,也包含一部分创新(生产工艺上、电池结构上),拥有一些专利(专利申请)。这些电池产品是用以满足目前市场的需求(电动大巴、电动工具等),也已经有国内外的大小订单在握。但是,微宏绝不像绝大多数的中国电池厂商那样,为赚取百分之几的利润,就到此为止。微宏公司还设立了国内中小企业中为数不多的、真正名副其实的研发中心/研究院。该研发中心由公司董事长亲自担纲,下设了一个技术发展战略中心和三个研究所,由拥有25年研究开发经验的美国科学家担任CTO,由两个海归教授、博导和两个拥有丰富产业化经验的资深专家担任高管。研发中心站在全球的高度,在继续研究磷酸铁锂的同时,探索、研究不同于磷酸铁锂体系的、更新的储能材料和储能器件,实现真正“自主的”储能技术的突破。说实话,公司的研发工作目前还是非常的艰难,毕竟我们搞得是新的体系,还需要相当资金的投入和相当长时间的积累。但公司董事长在研发会议上反复强调——

“创新,很痛苦;但是不创新,会更痛苦。上游有材料技术的专利权人把持,下游的电动车等厂商也不是省油的灯,两相夹击,我们能赚取的利润只会越来越薄。如果不创新,还不把公司关掉,今天!”

我想说,就算微宏公司失败了,成为了先烈,但是该公司的胆识和作为,对于倡导自主创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中国来说,也具有积极、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还想补充一句,就目前的势头来看,迟早有一天,热衷于恶性竞争而不是诚心合作的中国人,会把磷酸铁锂电池市场搞得像菜场的白菜买卖一样,大家在所谓“高科技”的光环下,赚取一点点微薄的利润,而痛苦地活着。更为不幸的事还在后面——当年的VCD、DVD专利惨案历史很有可能重演。现在还没有人举刀,那是因为时机未到,他们现在正在放水养鱼,耐心的等待着,而猪肥鱼壮的那一天,终会到来。

最后,尽管如上所述,我还是要祝愿“兴海能源”,祝愿中国的电池厂商们,希望它们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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