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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公安局长玩忽职守案再审无罪

(2011-11-10 11:00:18) 转载标签:

杂谈

分类: 案件聚焦

海南一公安局长玩忽职守案再审无罪

警察枪击“无辜青年”致四名公安获刑 人大代表16次上书

载于 2011年11月7日《东方早报》A14 早报特派记者 简光洲

“被告人李国和无罪”,11月2日,当李国和郑重地从海南省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手中领回等待两年的再审刑事判决书时,这个原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的处长也忍不住自己的眼泪。

和李国和一起被宣布无罪还有原东方市大田镇派出所所长章生贵、原东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陈文吉。

这起曾引起媒体广泛报道的案件缘于12年前的一起警察枪击案。1999年8月22日,在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零公里处,保丁村村民符亚红被新宁坡村多名村民打成重伤,符亚红的哥哥王文安当场被打死。

2000年7月24日,大田乡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零公里处检查时,将“8.22”命案嫌疑人、新宁坡村村民邢亚盖开枪击伤。

然而,邢亚盖称警察为了逃避罪责,反诬告他是“犯罪嫌疑人”。此后,邢向多个部门写材料控诉“警官杀人无人管”。

2005年底,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受托开始调查此案。后文瑞强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6年徒刑,李国和等三人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一年半到三年不等的徒刑并缓期执行。

事后,四人均不服判决并继续提起申诉,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海南高院再审此案,日前海南高院对其中李国和、章生贵和陈文吉作出无罪判决。

案件回顾:警察枪击“无辜青年”致5人入狱

四名公安人员及一名公安人员家属被判刑缘于1999年发生的一起警察枪击“无辜青年”案。

1999年8月22日,在海南东方市大田乡(现改为镇)零公里处,保丁村村民符亚红被新宁坡村多名村民误以为是与之有过节的马龙村村民而被打成重伤,符亚红的哥哥王文安(出生后被送给同村王家)当场被乱棍打死。

2000年7月24日,大田乡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在零公里执勤时开枪击伤新宁坡村村民邢亚盖。文瑞强回忆说,因为他曾处理“8.22”命案,看到邢亚盖参与了打人。所以这天在执勤时看到邢亚盖骑摩托车过来时,就喝令他站住,没想到邢亚盖调头就跑,于是就他开枪射击。

2000年8月2日,东方市公安局纪委对枪击案作出《调查报告》,认定邢亚盖是“8·22”案在逃人员,文瑞强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并无不当。报告还建议对文瑞强通报表扬。

然而,邢亚盖辩称自己并不是犯罪嫌疑人,当天他看见有税务所人在设卡征收车船使用税,因害怕被扣车和罚款,于是在距设卡点约十几米外调转车头,当民警文瑞强追他时也不敢停车。

2000年9月5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报告,认定邢亚盖没有参与“8·22”案。文瑞强在没有认定邢亚盖为批捕在逃人员或负案在逃犯的情况下,开枪造成邢亚盖重伤。

检察得出此结论的主要证据有:邢亚盖本人否认,其岳父证明邢亚盖当天在家照顾病人;对“8·22”案参与人邢刚、吉阳青、唐金龙、吉亚平、邢诗华的调查显示,有两人在讯问时供出邢亚盖曾参与打人,但后又翻供;文瑞强本人没有邢亚盖涉案的证据材料,且东方市公安局呈捕名单中没有邢亚盖。

此后,认为自己无辜的邢亚盖开始上访告状。时任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的黄宗山事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说,他是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邢亚盖的遭遇,深表同情,于是以个人名义向上级部门写了一份调查报告。

邢亚盖日前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回忆说,“我当时确实没有参与打人,后来因为黄宗山和我岳父符光华是好朋友,他帮我们写材料进行控告。”

在这份长达21页的控告信中,邢亚盖多次提到提“10·7”命案,却只字未提“8·22”命案。“10·7”命案是指1999年10月7日,新宁坡村多人将马龙村青年吴亚成乱棍打死。

文瑞强分析说,邢亚盖的控告信之所以不提“8·22”命案,是怕上级部门来调查这起案件,因为有包括受害人符亚红在内的多起证据证明邢亚盖参与了打人。

人大代表16次上书监督办案

邢亚盖的上访告状终于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重视。2005年7月份,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受委托开始介入此案的调查。2005年12月26日,开枪民警文瑞强被执行逮捕。2006年7月26日,琼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文瑞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在文瑞强被判刑前,2006年6月23日,大田派出所所长章生贵被刑拘。此后,陈文吉被批捕。同年7月5日,海南检察院把已调到公安部工作的李国和从北京带回海南并批捕。

2007年初,李国和、陈文吉、章生贵分别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一半处到三年不等徒刑并缓刑。

在李国和等多名民警被判刑后,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法学专家开始关注此案。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邢文鑫得知了李国和这个案子,79岁的老人在看完判决书后气得拍案而起,“如果这个案子也能判,那不知道有多有公安局长要被判刑”。

此后,刑文鑫多次致信全国人大、最高检等单位,对于案件中检察字存捏造不实行为进行反映。而以迟夙生律师为代表的31名全国人大代表16次上书监督有关部门公正办案。

被遗漏的证人

让人惊讶的是,在检察院侦办这起警察枪击“无辜青年”案件中,都不约而同遗漏了对最关键的证人----死者弟弟符亚红的调查取证。

11月2日,符亚红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他是200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电视中在播出对“无辜青年”邢亚盖的采访时,一眼就认出了邢就是对他进行殴打和杀害他哥哥的凶手之一。“我不理解,为什么在此之前,没有任何机关对我进行过调查询问。”

此后知道“真相”的符亚红开始向各级机关控告邢亚盖杀人。

2008年4月初,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赴东方市调查符亚红案,在在大田派出所,他怎么也找到这个名字。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符亚红的名字被保丁村一个10多年前去逝的老人“符弄袜”所代替。

符亚红对早报记者解释说,派出所用死人名字代替他的名字,是有人不希望他上访,上级部门调查时找不到人。

在多处上访告状之后,符亚红称自己受到了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威胁。符亚红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录音显示,一名男子大声告诫符亚红不要乱告状,否则会判刑坐牢。

记者在谭贝公的家中了解,自从她丈夫王文安死后,留下三个子女,目前生活仍为困难,其中一个女儿还因父亲的去逝而患有精神病。

民警家属因妨害作证被判刑

就在符亚红受到威胁警告之时,章生贵的弟弟章生和因妨害作证罪也被判刑。

章生和介绍,在章生贵等被判刑后,他确实主动到符亚红家了解情况,但是他没有帮符亚红写控告信。

2007年11月2日是,章生和被抓捕。2008年4月,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以妨害作证罪对章生贵的弟弟章生和提起了诉讼。

检察院的指控称,为了帮助章生贵开脱罪行,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中午,章生和冒充记者找到符亚红,称符家如果告赢了邢亚盖,可以得到赔偿分得一些钱。

然后,章生和拿出几十份事先打印好的“海南检察机关保护的是谁”的控告信让符的家人签字后带走,并寄往公安、检察等部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当年7月,琼山区法院判处章生和有期徒刑一年并缓刑。

一直在为自己讨回清白的章生和称他也将要求法院对他的案件进行再审以证明他无罪,“李国和和我哥的案件都证明是错案了,那就证明我根本不存在妨碍作证的问题了。”

法院判决:

“邢亚盖迄今不能排队犯罪嫌疑”

李国和玩忽职守案历经5年时间之后,终于在11月2日等来了再审无罪的判决。被这个案件弄得妻离子散的李国和说,“如果不是为了等来这个结果,他可能早就不在人世,公安民警的维权之路也并不容易。”

在2007年,海口市中院对李国和、章生贵和陈文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之后,三人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09年11月24日,因李国提供了几份新证据以证明三人并没有玩忽职守,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因此给海南高院下达了《指定再审决定书》(2009邢监字第77号)。

2010年5月26日,海南高院开庭再审。公安部督察局、海南省政法委及公安厅等都派人参加了旁听。

在这次开庭中,关键证人、“8.22”命案幸存者符亚红也第一次出现在法庭上,指证邢亚盖是打他的犯罪嫌疑人。

2011年11月1日,海南高院对李国和、章生贵、陈文吉案作出无罪判决。法院的判决认可此前李国和等的申诉理由之一“邢亚盖不能排除犯罪嫌疑”成立。

法院判决称,经审查,虽然检察人员对邢亚盖是否是批捕有的在逃犯提出异议,但有多人的陈述显示邢亚盖参与作案,且涉案人员众多,还有十余人在逃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邢作为犯罪嫌疑人并无不当。至于邢是不是批捕在逃犯并不影响公安机关依职能行使侦查权。

法院判决认为,基于上述理由,现有证据中以证明邢亚盖迄今仍是“8.22案”的犯罪嫌疑人,原判认定邢亚盖“无辜”与现有诸多证据相互矛盾,系认定事实错误。

法院再审还认定,李国在得知枪击事件后,立即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并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及时部署公安警力进行调查,并特别指派专人核实邢亚盖身份。从其对等该案的工作态度和行为表现看,原判认为“李国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与客观事实不符。

海南高院最后作出撤销海南省海口市中院的终审判决,宣判李国和、章生贵和陈文吉三人无罪。但是,文瑞强和章生和的申诉之路还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