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的根本目的:金博志推荐78个经典爱情故事2,准备一卷纸擦泪吧(21-4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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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手机上的爱情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
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
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
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CALL.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0521.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
“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999支!”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像。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13901120521.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医生在诊断a书上写下:“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手机,13901120521,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地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不知道你读了它之后作何感想。
希望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不,才懂得珍贵!
不要等失去时才想起那句话:“曾经有段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可是我没有去珍惜……”

22当蝎子爱上青蛙
在火车的卧铺上,朴林折腾到天蒙蒙亮才迷迷糊糊的合了眼。眼是合上了脑子却没停,翻来覆去的糟心的还是那件破事:回去怎么跟她开这个口。

临来珠海前,小琴似乎就有了预感,那一个月里突然就变得特别的缠人,课不上了,吃饭跟着,上街跟着,周末跟着,不是周末也跟着。最后一次课程设计,朴林在实验室里窝了两个多小时,小琴也跟着在外头杵了两个多小时。那天的风飕飕的,象是长了眼的猫爪子,一个劲的往脖里钻,待朴林从实验室里窜出来,还没来得及一蹦来高喊声:过了,小琴一头就扑进了朴林的怀里,脸红得就象个冻柿子,皮肤上的鸡皮疙瘩蹭得都有些咯人,头发上也全是露水,十根手指根根成了红罗卜,看着那个叫人心疼。

他想起了临别时候的小琴给他讲得那个故事,说:蝎子到了河边求青蛙驮它过河,青蛙不答应,怕蝎子扎他,蝎子说不会的,我扎你我自己也就会淹死的,青蛙觉得有道理就答应了,到了河中央,蝎子终于还是扎了青蛙,在沉下去之前,青蛙问蝎子,你为什么要扎我,蝎子回答,对不起,这是我的本性。

本性,小琴哪能不知道朴林的本性,玩浪漫玩缱绻玩深沉玩文字,玩得能让人刻骨铭心,可玩终归只是玩而已,本性就是花心,甭管嘴皮上说得多漂亮,样子多道学,说起情话来多认真多真诚,那心压根就收不住。朴林也明白了小琴在离别的时候为什么特别的反常,也许这样的别离对于别人只是一件平常事,大学同学里四年异地爱情靠电话情书上网聊天都可以派遣相思意的大有人在,但这对朴林就是一不可能,小琴懂,朴林不懂,他以为自己能收能放,那种发自骨子里的自信确信自己能够控制周围的一切,理所当然也包括了掩藏在身上的那点子兽性。
签约后,朴林分到了ISO办公室,办公室一共四个人,经理是一个副总兼着经常出差,主管去天津组织新办事处去了,剩下一个叫阿蓝的文员,再一个就是朴林了。阿蓝是个标准的古典美女,只是还有些稚嫩,身上的女人味不足,眼神也单纯。经理和主管离开后,阿蓝就没了主心骨,每天窝在办公室里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每天都是数着秒熬时间。朴林劝阿蓝应该不断的充实自己,少做点浪漫的白日梦多学点东西才是正途。周末的时候,阿蓝让朴林陪她去买书,朴林表现的很正经,没有在过马路的时候故做不经意的搂阿蓝的肩,也没有在拥挤的书市里拉阿蓝的手,就连说话的时候也在刻意的掩饰着什么。逛书市时,朴林接了个小琴的电话,没有对阿蓝回避,样子表现的很亲昵。

阿蓝问:“是女朋友吗?”
朴林说:“恩那,长沙的。”
再过十天朴林就要回长沙交毕业论文拿学位证了。朴林有预感,今天会发生事,他再次告诫自己,要谨慎,不仅仅是为了远方的小琴,为了保护阿蓝幼稚的心,还有自己在这个公司的名声。
在咖啡厅,朴林提出要坐在夕阳夕照的位置,阿蓝问要喝点红酒吗,朴林拒绝了,还故意调侃说挺贵的东西,喝在我这样的粗人嘴里糟践了,还是来点咖啡实际。阿蓝说很感激朴林,说以前感觉自己是公司的花瓶,很想不做花瓶却除了花瓶什么也不会做,是朴林帮助了她,只有朴林提醒她不要做那种浪漫的白日梦。阿蓝顿了下还接着顾自说,她说她知道朴林在长沙有女朋友,说自己确实存在过那样的想法,拼命在忍住,压抑,但今天你要走了,我不得不说,因为我决定离开这家公司。说到这的时候,阿蓝哭了,朴林知道该说什么,也知道该做什么,甚至他想假如他马上拥抱她,亲吻她,然后径直去楼上的包厢,那就什么都成了,但他也知道他不能这么做,要守住,这不比学校,这样的错误足以让一个年轻人失去周围人的信任……
朴林把阿蓝送回了宿舍,却没有进她住的宿舍楼,就头也没回的离开了。
晚上,他打了个电话给他最要好的哥们,朴林把到珠海的前前后后都这哥们说了一遍,也包括那个青蛙和蝎子的故事。哥们听得很认真,他对我和小琴的事也一清二楚,他说:朴林,有两点你要注意一下,不过不管我说什么,也不管你怎么做的,你都不能跟小琴说我说了些啥。“第一,不一定你就是蝎子,别人也可能是蝎子。第二,与其想着千里之外的那件旧衣服,还不如好好珍惜眼前的这件新衣服。完了。”
哥们的话对朴林触动很大,有点醍醐灌顶的意思。朴林决定打电话给小琴,他们其实通话的频率并不高,小琴的声音一般都很平静,很难勾起人说情话的冲动,不象在一起,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让“我爱你”三个字轻易的流出来,电话里要说出这三个字来,总觉得有褶子,不自然,说不出口。这一次小琴的声音也一样,朴林说自己再过十天就回去了,小琴也没表现出特别惊喜的意思出来,假如是前几天,朴林一定会认为这大概是因为小琴怪自己太忽略她了,生气了,需要自己回去以后哄一哄才会好。可今天朴林多了个心思,莫不是小琴也成“蝎子”了吧。
挂掉小琴的电话,手机里出现了一条来自阿蓝的短信:“祝你幸福。蓝”。假如是如“好想好好爱你”“只怪我们相遇太晚”的话,朴林可能还能守得住,因为这表示还有机会,可以先回长沙观望一下再做决定,用句套话说就是“进可攻,退可守”。但这样子就把朴林推到了必须做出抉择的绝境,即便是被选择,也要在对方心里的天平上获得同等的地位,这样才公平。朴林宁愿相信这是阿蓝处心积虑的举动,因为只有这样,他才可以相信阿蓝也可能变成“蝎子”,他决定了。

他打电话给阿蓝,说现在愿意见我吗,阿蓝说愿意。他们又一次约在咖啡厅,和白天不同的是夜间夕阳夕照的那个位置旁朝街的玻璃上挂上了蓝色的窗帘,窗帘上全是幸福的标记,桌子上多了三支蜡烛,烛光把阿蓝的脸映得红红,水晶般的瞳孔里能看见烛光的跳跃,睫毛更美了,一个吉他歌手唱着《很爱很爱你》,咖啡厅里坐着都亲密的情侣,缱绻温馨的咖啡奶香弥漫着四处皆可感觉到。
第二天是周末,早上八点的时候,朴林手机响了,显示的是哥们的号码,哥们问:“怎么样了?”手机铃声也把躺在旁边的阿蓝吵醒了,她问,“谁的?她的?”哥们听见了,贼笑着说,“好家伙,明白了。”
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看着熟悉的长沙站台,朴林对自己说:到了。出了站他稍微张望了一下,小琴并没有来接他,最后一次通电话,小琴也并没答应说要来接他。他很失落,又闪过一丝侥幸,他希望小琴突然从身后扑过来,又不希望在车站看见小琴,重要的是,在进的士前最后的一个张望,小琴没有出现。
朴林回到寝室,放下行李,哥们拉他喝酒,朴林说好,两人要了最喜欢的牛肉火锅和四瓶小茅台。话茬子打开了,朴林说自己做事不讲究,事情做过了,对小琴不住,说着说着就哽咽了,哭了,情绪不好的时候酒劲特别容易上来,又吐了,吐得一地都是。朴林的行为象是在作秀,好像自己多痴情多有良心一样,事情做了还一副不敢面对的雄样,一个劲给自己找开脱的借口,可笑极了。哥们兴是早看出来了,也没点穿,没一搭有一搭的安慰他,朴林心里清楚的很,他没伤到那一步,他甚至希望小琴就已然变成了只“蝎子”,正和别人缱绻着呢,虽然这有点伤他的虚荣心,但总比伤着他良心好,尽管已经所剩无几了。
哥们把朴林扶回寝室,安顿着睡下,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情绪发泄后朴林的精神显得异常的矍铄,他想打电话给小琴,可又不敢打,他愿意这么拧着,他倒要看小琴到底什么时候主动打过电话来。时间指到11点,手机终于响了,是小琴的电话,通了。
一个问:“回来了?”
另一个答:“回来了。”
一个又说:“回来了好。”
另一个又说:“恩,好。”
两人同时:“哦,啊……”
一个说:“你先说。”
另一个也说:“你先说吧。”
……
一个再说:“我们分手吧。”
尽管朴林是有心理准备的,可听到“分手”两字的时候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沉到了谷底。
朴林答:“我们分手吧。”

23套在心上的戒指是爱情回家的借口
结婚后第3年,那些莫名的生活琐碎,日益累积起来,令他们的爱情有了裂缝。从争吵到冷战,然后分开,很短小的一个过程,爱情被切成互不相隔的2片。出了街道办事处的门。彼此不肯多看对方一眼地分道扬镳,一副从此便是天涯陌路客的决绝。
几天后,他回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几箱子书,几套衣服,他收拾了半天,慢的像蜗牛。甚至收拾完了,还在屋子里转悠,捡上一把小梳子,甚至一本过期的杂志。
她冷冷的想,爱情真是一种可笑的东西,相爱时,恨不得能把心送给自己。反开了,居然理智到一本旧杂志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还是转来转去的不肯走,她拼命的想,还有什么没给他呢?
心里哦了一声,她想起来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他送的,一粒眩目的钻石。他们都曾天真的认为,自套在指上的一瞬间,它变代言了爱情。
她开始往下褪它,却怎么也退不下来。大约,他是看在了眼里。匆匆地,收拾好东西,竟也不要那戒指,转身出门。后来终于退了下来,手指却肿了。套过戒指的地方有一圈浅浅的勒痕。

她没好气的把戒指扔在了洗手盆的上方,早上洗脸时,她习惯性的翘了下手指,翘完之后,才想起戒指已经被退掉了。以前洗脸的时候,戒指的接口划伤过脸,让她养成翘手指的习惯,她兀自笑了一下,心里忽然有点说不出的落寞。
拢头发时,她又习惯的翘了下手指,因为戒指的接口会把她梳整齐的头发挑出几根,她想,等以后参观不带戒指的感觉就好了。
一天天过去了,她始终没有习惯不带戒指的举止,总是下意识的翘一下手指,当发现手指上是光裸着的,心,空落落的,然后,情不自禁的在脑海里浮上一些细节,绵绵软软的,很难受!
一次,她跟朋友在电话里说:怎么会这样呢?我明明已经把戒指拿下来了呀?
朋友笑笑,戴在手上的戒指你可以拿掉,可是,还有一枚戴在你心里的戒指,你永远摘不掉。她哑然。后来,她流泪了。
一段日子的空落。让她懂了。与其赌气容纳感爱情走了,不如用一个婉转的方式,让爱回来,至少,他的名字不会是自己一生的疼。所以,她又把戒指套回了自己手上。倘若他回来拿东西,翘给他看,或许,这就是最好的暗示。
那天。他回来。用拿东西做幌子,一眼之间,便望见璀璨在她手上的戒指,谁也没有说话,轻轻会心一笑,然后,暖暖的拥抱就来了。
再后来,他告诉她,收拾东西那天,他的本意并不是想拿走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想拖延时间,给爱一个复员的机会。
在漫长的生活里,有爱情暖着,某些阳光暖暖的午后,她偶尔会想到老的光景——他在她身边,有一头华发,穿越多年生活的她,心境安宁,回想着那些年轻气盛的争吵,在他们苍老的的心里想起来,都像孩子的打闹,让他们露出残缺的牙齿。所以,她如此的感谢,当时的他留下借口,让爱回家!
所以,当你摘不掉套在心上的戒指的时候,请一定一定,给爱留个回家的借口!

24浸在血中的千纸鹤
两个世界的泪
小优是大学文艺系里的一位文静的女生,在她文静的背后也像其她女生一样有着朦胧的暗恋。她一直喜欢班里的体育课代表齐浩,齐浩是位很受女生欢迎的帅哥,他的篮球打得很棒,他在体育课上总是那么活跃。想着想着,小优的脸上就浮出了微笑,可这微笑非常的短暂,当她想到齐浩早与班花方梅出双入对,而自己又是那么平凡时,心里不禁隐隐作痛。
时间一天天的流逝,小优萌动的暗恋也在与日俱增。终于有一天她鼓起勇气给齐浩写了一封情书,小优把一封写满自己感情的信,悄悄地塞进了齐浩的课桌里。小优紧张得看着他在打开那封信,而齐浩看完后,竟无情的把信扔进了垃圾筒里。小优充满泪水的眼一直盯着那个垃圾筒,她在心中告诉自己不能器,但不争气的眼泪还是流了出来。从此,小优再也不敢奢望什么了,但她还是那么深爱着他,只是这爱只能埋在心底永远见不得阳光了。从此,小优再也没有笑过。
体育课上,男生们在打复球,齐浩的球技与流川枫一样优雅娴熟,操场上的女生都在疯狂地为他加油,也只有在这时小优的心情才会开朗些,因为她可以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突然,齐浩在众人面前倒了下去,脸色苍白,所有人都围了上去,只有小优还傻傻地站在,那她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齐浩倒下了,不争气的泪水又一次在眼里打转了。等小优回过神时,齐浩早已被送进医院。第二天,一向是好学生的她第一次逃课了,她找到齐浩的病房。他在病床上安静的睡着,小优把千纸鹤挂满病房,还特地为他买了一束他最喜欢的鲜花摆放在床头。一切都做好后,他还是安静地睡着,小优不希望吵醒他便悄悄地离开了。下午放学,小优开心的带着水果又去医院看他,当她走到病房门口时,看见齐浩与方梅有说有笑,还谢谢方梅为他准备的纸鹤和花,方梅居然说那是她该做的。后来他们说的话小优没听清楚,她茫然走走开了!
经医生的确诊,齐浩的病需要大量的输血,而且活的机会很渺茫。齐浩的血型很特殊,很难找到与他血弄相符的血源,现在医院又缺这种血型。得到消息后同学们都为之震惊。两天后,学校传来消息说方梅得知齐浩的病可能无法医治后就和他分手啦!小优知道齐浩现在一定很伤心,因为他是那么地爱方梅,但自己又不能去安慰他。她记得医生说过,只要大量输血就有机会。于是小优便为他四处寻找献血者,可是好不容易找到两位,但是有一位已经过世了,另一位是刚满周岁的小孩根本无法为齐浩献血。就在小优伤心时,她忽然想到了自己,赶紧去医院化验,没想到自己的血型竟与他的吻合,她激动不已,自己终于可以为他做些事了。

小优找到了齐浩的主治医生,她向医生说明自己的血型并愿为齐浩献血。医生听后说:“你想清楚了吗?齐浩的病是需要大量献血的,如你一个人献的硫磺多可能会影响你的健康。”小优听后丝毫也没有犹豫就说:“只要他能好起来,我愿意付出一切!”听了小优的恳求下医生答应她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每星期为齐浩献次血。
两个多月过去了,可能是奇迹也可能是小优无悔的爱打动了上帝。在她又一次去医院献血时,医生告诉她齐浩的病有很大的好转,她以后不必再献血了。小优听到齐浩的病有好转时憔悴的脸上终于露出了那久违的笑,然而这一笑也是最后一笑,小优倒下去了。小优的暗恋情感是刻骨铭心的,她独自一人在这场情感的泥沼中挣扎,然而她陷入的太深了,甚至到了无法自拔的境地……
出院的那一在,齐浩跑去找医生,希望医生能告诉他是谁为自己献的血,他一定要重谢那人。医生虽答应小优不把这件事告诉齐浩,但他认为小优太善良太可怜了,便告诉齐浩事情的经过。齐浩听到小优的名字时非常震惊,由于他急切想见到小优,以至医生接下来的话他根本没听见。
他买了一束红玫瑰,向同学打听到了小优的住址。红玫瑰在太阳的照耀下像鲜血一般的红。敲响了门,开门的是一们憔悴的妇女,似乎是小优乎的母亲。“小优在家吗?”齐浩问,小优的母亲扶住了齐浩,哽咽着说:“小优她,她,她走了!”顿时,齐浩愣住了,手中的玫瑰不知何时已掉在了地上。这时,小优母亲递给齐浩一包东西:“这是小优留给你的。”齐浩接过来,原来是一叠玫瑰色的千纸鹤和一封信。
浩:
你知道吗?一个女孩主动地说出自己的感情,那需要多么大的勇气,然而你拒绝了她,我原来蔚蓝的天空一下变得昏暗了,但我不会怪你。喜欢你使我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在美丽的天堂里,可是我知道你的天堂里没有我!于是,我每天折一对千纸鹤许愿,希望你能来到我身边。日子一天天的在流逝,许愿在失望中逝去。浩,我走了。我想说谢谢你,在我的记忆里,你为我的生命涂抹了一笔最美好的回忆……
齐浩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底狂呼小优的名字,冲出门口,泪流满面。他站在雨里,拿出纸鹤打开一看,上面竟写满了字,都是“齐浩我爱你”。齐浩任雨水冲刷着自己的脸。迷蒙的雨蒙胧里,玫瑰色的纸鹤飞落在了雨幕的黄昏……
雨一直在下,好像又是小优那水晶般的泪,而这次却是饱含了辛酸但却幸福的泪!

25最后一滴泪
永远记得和阿志初次见面的时候,那种熟悉的感觉让我在刹那间就相信了:人,是有前世的,而我和阿志是前世就熟识着的。
阿志从容而略带些纯真的微笑仿佛一直存活在我心底,从前世到今生一直未曾变过。而他也仿佛涉过了万水千山,走遍了海角天涯,突然从前世走到了今生,出现在我的面前。于是我知道,我和阿志之间会有一个故事,一个在前世未曾演绎完的故事。
我从没有问过阿志,他当初见我时,是否也是在短短几秒内就从心底接纳了我,就如同儿时接纳一个未曾谋面的亲人。因为我固执地认为这种感觉不会是我单方面一个人有的。其实问不问与有没有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由陌生到熟稔,再到推心置腹。
我和阿志就在那种神奇的熟悉感的支配下,开始了我们之间的种种纠缠。
什么时候爱上阿志的,已是不可考的了。也许,那种感觉是从前世一直延续到今生的,只知道发现的时候,我已经无法自拔了,而阿志在那时正残忍的告诉我,他喜欢上了我的一个朋友。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做到的,在刹那间调整好自己的情绪,隐瞒了自己的感情,并宣称自己要帮阿志抓住他的幸福。
也许爱的越深,就越矛盾。我一面希望阿志能够快乐,一面又希望能够独占阿志。那种矛盾的心态,在那时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让我日渐消瘦,而阿志就在那时点破了我的心思。
那时的我和阿志,是时常有着书信往来的,虽然我和他当时根本就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班级。而阿志就在一次的信中写到:“……假如我没猜错的话,你心里并非‘无有人’,那个‘无有人’只不过是你掩盖事实的一种手段,……你是一个被情所网住的俘虏,你心里有他,而他的心里不光有你,还有一个与你同等重要的人。于是,你忧心重重,想用虚伪的笑来掩饰一切,想要忘了他。可是到目前为止,你始终未能如愿……”我没有承认,我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块浮木就再也不肯松手一样,一口咬定阿志是错的。

再后来,阿志被那个女孩拒绝了,这时我才敢承认我自己的感情。我知道我对阿志的感情已经太深,深到只要他肯接受我,那么即使我只是一个幻影一个替身都不在乎了。然而,阿志也同样的拒绝了我,他说在他的心中,我只是一个妹妹,永远永远不会改变。
阿志也许永远不会了解,他的那个“不”字给我的世界带来了怎样的冲击。就在那一刹那,我的世界褪去了它全部的颜色,所剩的只有苍白。
那段日子不知是如何走过的,阿志的刻意疏远让我更加颓废。我开始恨,恨与阿志的相遇;恨阿志曾对我的细心体贴;恨阿志点破我的心思给我希望……我恨一切我认为自己可以恨的,然而却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我依然忘不了阿志。
时间就在那种极复杂的感情下滑过了,我仿佛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对一切都不在意起来。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为了阿志的疏远,我和阿志闹了两次绝交。当然,是带着几分孩子气的闹意气,也有几分背水一战的感觉。之后,我们就又好了起来,只是不提感情。那时,我把每一个和阿志有一点相像的男孩当作阿志,我对他们好,好到连我也不知是不是在喜欢他们。不过,随着时间慢悠悠的过去,我也渐渐地了解,在我的心底,始终只有阿志。
但是,我知道因为不提感情,我和阿志才有这样的平静与和谐。于是我压抑自己的感情,直到自己麻木不仁。然而,就在这时,阿志却投下了一颗“炸弹”,他说其实他是喜欢我的!心已经麻木的我,反应平平,只淡淡的喔了一声。直到几天后,这颗“炸弹”才在我的心中及脑中爆炸!
虽然我不知道,他所谓的喜欢指的是什么,但是他的这句话还有那天的温柔体贴以及似乎带着深情的眸子,又一次搅乱了我的心。只是,我不敢有太多的幻想,因为我怕一切只是自己会错意。
再以后的日子似乎真的有一点恋爱的味道。我要远行,阿志知道了会紧张的嘱咐我这嘱咐我那;我会在某次与阿志的通话中爱娇地说想他,让他不停的说话给我听,而阿志竟也依我;当我坦白的告诉阿志,我嫉妒他身边的女孩时,他也只是笑却不会像以前一样因此而冷淡我……在这样的情景下,仿佛回到了我们曾经最初的那个年代,那个带着几分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感觉的年纪,直到有一天的一个突发事件。
那天之前,阿志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提议想和我见面,我很高兴的同意了他的提议。我发誓,如果我当时能够预知所会发生的事,我不会答应阿志去看他——两天后是我生日,我们就会见面了——至少我不会带别人一起去。可惜我不能预知未来,于是我去了,而且,为了在两天后我的生日会上,阿志不会只认识一、两个人,在征得阿志的同意之后,和几个会在我生日会上出现的、平日里和我很好的女孩一起,快快乐乐的上路了。
然而事情就那样发生了,直到今天我都不明白是怎么发生的,只知道我们突然就吵起来了。这是我们认识六年以来唯一的一次面对面的吵架,不是冷战,是真正的吵架,两个人就站在大街上相互瞪着眼睛,指着对方大吵起来!我是口拙的,而阿志是能说会道的,于是我怒极的转身就跑,甚至扔下了在一旁已经看呆了的几个朋友。
手袋是阿志替我拎着的,身无分文的我一边哭着一边决定走回家。背后传来摩托车的声音,回头,是阿志,他的脸上有怒气,也有无可奈何。将摩托车开到我的身边,他凝视我,有些咬牙切齿地:“小醋桶!就这么跑了?把我们都扔下,我和你的朋友都不熟,你不是要我难堪吗?”我瞪着泪眼,只是不说话。阿志又说:“真不知道你到底怎么了,说就走,也得给我留一点面子吗。跟我回去!”我瘪瘪嘴,心里有无限的委屈,却还是和阿志一起回去了,可是默契不复存在。
我的生日会,阿志终于没有来。我哭了,却终于知道,这一次,什么都变了,虽然因为各种原因,我和阿志永远不可能成为陌路人,但在那一次吵架中,我们又一次地疏远了对方。
数月后,阿志和我终于很平静地通了电话,谁也不提曾经的那次争吵,都只轻轻地说声:“你好吗?我很想你。”
放下电话,我凝视相片中的阿志与我,里面的我巧笑嫣兮,环着阿志的颈,而阿志的双手握着我的,眼中尽是宠溺与温柔……曾经的美丽岁月啊!
泪又轻轻滑落,我没有动,心里却知道,这泪将是与阿志这长长数年纠缠里存在的最后一滴,含着我刻骨铭心的爱的泪。因为我知道,我的初恋已经是谢幕的时候了,尽管我很舍不得,然而幕已拉下……

26同心锁的传说
爱情传说
同心锁的传说,相传月老有一件宝物同心锁,相爱的男女只要被同心锁锁住就会永不分离!如果你们的爱情能够感动月老,他就会赐给你们同心锁,让你们从此生生世世永结同心。
很久很久以前,善良的女孩和的忠厚的后生相爱了;可是做商人的父亲不想让女儿过穷苦的日子,偏偏把她许给官家的公子;婚期来临的时候,后生勇敢地抢出了新娘逃到了山里;前有堵截、后有追兵之际,他们挽着手从山上飞身跳了下去,消失在了山谷里,无影无踪,人们沿山谷寻找了数日,却并无尸首,只发现了一把刻有二人名字的石锁,传说这是天上的月老被他们的爱情感动了,将他们变成了这把石锁,好让他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后人为了纪念他们这段可歌可泣的爱情,便在每逢八月十五的月老诞辰前往月老庙系锁,未找到对象的人,结锁祈求月老早日赐得一段好姻缘,已结姻缘的男女,则将双方的名字刻在锁上祈求月老保佑他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这是一个美丽的寓言,一个虔诚的祈愿,也是一个永恒不变的承诺。同心锁是将一对相爱的恋人名字刻在锁上,锁在众佛环绕的锁链上,将两个人的心紧紧地“锁”在一起,使他们的爱情永恒不变,只要相互真诚,月老都会见证保佑你们的爱情。

27如果幸福只剩一秒
如果幸福只剩一秒:我的一生好象太富有戏剧色彩,小偷爱上大偷.我还不算是一个真正的小偷,因为我从为自己动过手,我就是人们常说的托.我的任务就是利用我的娇小可人容貌去吸引目标的视线,同伙动手,任务完成后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他先下车,我则在下一站下车,我们的活动地点就是拥挤的公交车.
这天一如每次行动只是遇到了他,我一如往常利用车子摇晃不小心撞到他的身上,他伸手扶我的时候我的同伙好下手.只是我看到了他的眼神,他对我说“你不该做这行的”他好象看出我的动机,但是他没有躲闪让我同伙拿走了他的钱夹.这是为什么?他也没有当众拆穿我.我就灰溜溜的下了车,下了车之后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打开钱夹里面什么也没有.这时有人在后面拍了我的肩膀“在这呢”我一回头看是他,原来他也跟着下了车,我竟然这么大意没有发现.我用眼神暗示同伙先走,我殿后.他走上前说“我说了,你不适合这行.”我说“你少废话,打的赢我在说”结果我没有打过他,反而被他用手铐把我和他铐到了一起.“这样了,还打吗?”我说“你是警察?”他只是嘘了一声.我说“今天遇到你算我倒霉,你抓我去警局好了,反正我什么也不会说的.”他只是把嘴贴到我的耳朵上说“我也是个偷,还是个大偷.专偷漂亮MM的心.”我有种麻麻的感觉,挥手用拳头打他,反而被他握住了我的拳头.“别动怒啊,生气会影响美丽的.”他看我真的生气了,就说“好了,别闹了小星.”我当时眼睛瞪的老大“你怎么知道我叫什么?”他说“我说了,我是大偷.”我说“你该不 会 是?”他点点头.天那,我竟然遇到了我们月亮帮的帮主追月.
我仔仔细细的看看他.他说“你看什么啊?没见过这么帅的啊?”我说“太不象了,我还以为”“你以为什么?”我说“在我心里的老大可不是你这样.起码也得有胡子,象个英雄,不会象你,只会欺负小女生.还有连胡子也没有.”他竟然笑了“呵呵!你也太小看人了吧?我要是不厉害能抓到你这小鬼吗?”我说“那不算,我又没有心里准备,我们在从来,你肯定抓不到我.”他说不信我说“不信你就放开我,我们比一比.”他果然放开了我“看你还有什么本事.”在他为我松开手铐的时候我说“阿不,你怎么回来了?”我用了一个老俗套的招,他果然上当了回了头,我趁这个时间一溜烟的跑没影了.“哈哈,我才不管你是不是老大,先追上我在说.”我一口气跑出老远,回头还没有人,不会没追上来吧,笨蛋!我在一回头撞脑门了,啊,是他.天那,我闪.他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你是跑不掉的.”我不服气的说“我才不信呢,你叫追月又不叫追星.”他果然松开了手.我撒腿就跑,跑了一段停下来,回头他还站在原地.我走回去“喂,你怎么不追了?”他没说话我说“喂,你怎么了,生气了,该不会这么小气吧?我什么也没说啊,好了,好了,让你抓住了,可以了吧?”他说“不抓了,你走吧.”说完转身走了,我追了上去.那天我知道他是个有故事的人.故事的女主角叫凌月,但是凌月死了,为了他.从那之后他就叫追月.
他告诉我以后离他远一点,他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可是我不管他的过去,也不管将来.至少我知道他是个重感情的人.他的本名叫司徒英楠,是曾经轰动一时的国宝大盗.后来警方追捕,凌月为了掩护他离开而死的.从那之后他就隐姓埋名,感觉有些象在看小说,太富有戏剧性了.
他让我离开月亮帮,他说我不适合做小偷,给了我一笔钱让我离开.和他相处仅有两个多月,可是我已经如飞饿扑火一般不顾一切的爱上了他.我让他带我走,他没有.他说我不适合做小偷,是的.我根本就不是真的小偷.我在月亮棒呆了三年多,目的就是他,因为我是个警察.我说了一切太富有戏剧色彩,我对他说“警察一会就到了,我们走吧,现在还来的急.”他说“不了,是我该面对一切的时候了.我不怪你”我问“你都知道,你早就知道对吗?”他说“一开始,我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问“那你为什么不拆穿我.”他说“就象你说的,明知飞饿扑火,还是会不顾一切.你已经适合做一个小偷了,因为你已经偷走了我的心.可是你不是小偷这辈子都不是.”我说“带我走好吗?我愿意与你亡命天涯.”他说“把我铐上吧.”我摇头“不,我们走,现在就走,就算幸福只有一秒钟,就算一辈子亡命天涯,哪怕被警方抓住,我也不在乎.”他说“你是警,我是匪,我们永远都是天敌.”我眼泪流了出来“我想我明白了.”他搂住我“小星,有很多你不知道,这个世界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单纯.凌月已经死了,我不可以在让你有事了.”我苦笑着说“她是我学姐,她没有死.你知道吗?”他急切的问“那他现在在哪?”我说“她因犯包庇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他说“那她快出来了”我说“她在里面表现良好,去年就出狱了”他说“那就好.这样我会好过一点,小星,你真的愿意和我走吗?”我说愿意.他说“你要记住你是个警察,永远都是.切记不可知法犯法.把我铐起来.”我摇头.他说“爱我就把我铐起来.”然后用那种我无法抗拒的眼神和我对视,他的眼神在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我把他铐了起来,也把自己铐了起来,就象第一次见面时一样,我们把手心合在一起,清楚的感觉到对方手心的温度,片刻的温柔宁静属于我们自己,就算此刻世界只剩一秒钟,一切也已经足够.
也许缘分就象是午夜的流星,转瞬即逝的美丽.只是以成永恒.

28感人爱情故事--妻子去了另一个世界
有一次,霜的肚子痛极,倒在床上脸色煞白。石坐在她的床边,心痛使得他的脸色比她还白。他脱去外衣,躺在她的身侧,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一丝一丝的温暖从他的身体传至她的体内,她沉醉在他的怀抱中,竟忘了那本是难以忍受的痛楚。爱情的力量,有谁能解释的清楚呵。
两人静默着,都知道除了等待之外,他们毫无办法。霜感受着丈夫的手,继续想着以前的往事。其实从严格意义上说,是她追的他。那次邂逅后,她便终生不悔,而石却一直以为是他在苦追她,这傻子哦,我不给你制造机会你怎么追啊,霜微微的笑着想。两人在不同的城市,彼此的父母也都不是很赞成,但他们心里都知道,这一生只会爱对方。这种爱,只有当事人才会明白。在漆黑一团不闻一点声响的废墟里,霜却沉浸在回忆中,柔情似水地轻声对丈
夫说:“石??我爱你!”石紧了紧握着妻子的手作为回答。霜继续回想着以往的点点滴滴。石每隔几分钟便会跟她说话,使她不感害怕。但是,她想睡了,感到很困倦。
“石,我累了,我睡一会儿??”霜低低的说:
“不能睡!!”石大声的喝道。反应如此强烈令霜吃了一惊。石紧紧的握着霜的手,说:“听我说,你要控制自己,千万不能睡!你在流血,困倦不是因为疲累,而是因为失血,如果睡了,就不会再醒!知道吗,千万不要睡。跟我说话。”
霜想控制睡意,但那种强烈的困倦,却似乎抵挡不了,真想就此沉沉睡去。石不断跟她说着话,说起以往的点点滴滴,真想睡,真想让石闭嘴,但她似乎连说话的力气都使不上来。她迷迷糊糊的听着,一直处在半昏半醒之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那外面有一声沉闷的敲击声,终于有人来救他们了!她兴奋地握紧丈夫的手,叫道:“你听,有人来了!有人来了!!”石的手却松开了,传入她耳边的是一声似叹息似呻吟的声音。她也终于昏迷了过去。
这栋楼倒塌是在深夜,没有人想到会有人在里面。直到早上,城建处才有人来勘察,才听到附近的人说昨晚似乎看到有间办公室一直亮着灯,但不知道有没有人。在查询了在这楼里的单位的人员后,确定了霜在楼房倒塌时在里面。于是通知了0,医院急救中心和建筑队,组织人员抢救,并有相关领导迅速到场指挥。
抢救是顺利的,当挖开一块一块的水泥板,撬开一根又一根的钢筋后,施救人员首先发现了石。当抬他上来时,石的神智还是清醒的,他拒绝现场医护人员的救治,并不肯上救护车,躺在废墟边的担架里,嘴里不断喃喃的说着:“救她??救她??”在场的一位经验丰富的医生当看到石时,已经知道无救了,也不勉强将其抬上救护车,因为可能稍一移动便是致命的。只示意护士给他输血,但针管插入后血已输不进去了。他的嘴边不断溢着血,这是内脏受了严重外伤的反映,估计是肋骨断裂后插入。一只手已经断了,断裂处血已停流,两条腿的骨头也全是粉碎性骨折。
致命的是,从从他的脸色中看出,血几乎已经流尽了。令这位医生奇怪的是,按这种伤势是不可能坚持到现在的。
石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施救人员的举动,很快昏迷中的霜也被救了出来,石转向了医生,眼光里竟流露出乞怜的神情,嘴里已经说不出话来。医生现在有点明白为何他能坚持到现在了,给了他一个安慰的眼光,迅速走到霜的身边给她作了一些检查和必要的治理,然后让救护人员将她抬上救护车,回到石的身边,蹲下身来看着他急切的眼光说:“你放心,她没有生命危险,也没有严重的内伤,失血有点严重“。
当听到医生的话时,石刹那间似乎绷紧了的眩一下放松了,便委顿了下去,眼光追随着抬着霜的担架。医生不忍的看着,转头叫抬担架的人给先抬过来,将霜平放在石的边上。在场的所有人的眼光都聚集在了这里,偌大的一块地方,没有一个人发出一点声音。石用着生命的最后一丝力气,依恋地看着霜,看着他深爱着的妻。那眼光流露出疼爱,流露出万般的不舍,深深的看着,仿佛要将她的影象永远映在眼里。他竭尽力想将那只没断的手抬起来,但只能使手指微微动了动,医生噙着泪将他的手盖在了她的手上。石张着嘴,似乎在说着什麽。一滴泪,从他的眼里流了出来,而泪却使他的眼睛模糊,他想看她,他想看着她啊!医生懂他的心思,抖着手替他抹去了那滴泪,但他的眼睛大张着,却永远也看不见他的妻子了。她走了。

29两粒沙的爱情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三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1)">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
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下去,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
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搅,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
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
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良久不绝。

30错过了,才会有美好的结局...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又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好,媒婆也快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烂了,但她一直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还没见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
直到有一天,她去一个庙会散心,于万千拥挤的人群中,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反正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结果了。可惜,庙会太挤了,她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她的诚心打动了佛祖,佛祖显灵了。
佛祖说:"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女孩说:"是的!我只想再看他一眼!"
佛祖:"你要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
女孩:"我能放弃!"
佛祖:"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道行,才能见他一面。你不后悔?"
女孩:"我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这让她都快崩溃了。
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了,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走过了,当然,他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男人又一次消失了。
再次出现的是佛祖。
佛祖:“你满意了吗?”
女孩:“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他一下!”
佛祖:“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女孩:“我愿意!”
佛祖:“你吃了这么多苦,不後悔?” 
女孩:“不後悔!”
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无数次希望破灭。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相信女孩早就崩溃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了,她知道,不到最後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又是一个五百年啊!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他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的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这千年的相思。她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千年的柔情啊!男人只是小睡了一刻,因为他还有事要办,他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在动身的前一刻,他回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你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
佛祖:“哦?”
女孩:“这样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佛祖:“哦!”
女孩:“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
佛祖微微地点点头。
女孩微微一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
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因为这样很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生命总是平衡的,以一种我们了解或是不了解的方式。

31感人爱情故事--嫁给你好吗
有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威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不是他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又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做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腹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飘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阔的眼界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清,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
“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一个感人的故事......

32100个对不起 (使我流泪的爱情故事)
今天期中考,学校早一点放学,我打了通电话给他。
:喂,我今天比较早放学,你来载我回家好不好?
:好,等我五分钟。
:五分钟?我学校就在你家旁边耶。 :我总要打扮一下啊。
:好啦,快一点喔。
下午2:00,太阳大的让我有种冲动想喷鼻血,我站在树荫下挥动着手,虽然没凉到哪里去,但是煽总比不煽好。
五分钟过了,他还没来,我看看手表,有点不高兴,十分钟过了,他还没到..,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呸呸呸...乌鸦嘴,十五分钟过了,他总算到了。
:怎么这么慢?
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没啊,看个电视。
什么?看个电视?你要不要顺便睡个觉洗个澡吃个饭再来?我没有说话,没有拿安全帽,没有上车的瞪着他。
:对不起。
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对不起,他是一个很大男人主义,爱面子的男生,所以他从不像女生低头说对不起,我看着他,好吧,似乎面有惭色,我带上安全帽,让他载我回家。
他总是这样,从来不解释,不争论,不跟我吵架,只跟我说对不起,有些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但是他都跟我道歉了,我也就没再追究下去,他说,我是第一个让他说对不起的女生。
认错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改进他的错误,对不起反而变成一种打发我的话。在他说第59次对不起时,我流着泪,低下头说:你不要再跟我说对不起了,如果你无法改变,就不要让我给你一次又一次的机会,相信你会改变。他轻轻的拥着我,说了第60句对不起。
虽然如此,他还是没有改变,不做任何的解释,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你最近怎么了?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没有啊。
:又是没有啊,你除了这句话以外没有别的吗?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很没有安全感,你到底有没有当我是你女朋友?
:...对不起。
:我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我挂了电话,他也没有打来,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也许,我们该结束ㄌ..........这是他说的第99句对不起....。
从那天开始,我再也没有找过他,他也没有打电话给我,有时候,我会接到一通无声的电话,但是我喂了几声,就挂了,有一种直觉是他,但是他为什么都不说话?一个月之后,我按奈不住思念的心情决定到他学校找他,我在教室外东张西望的,就是没有看到他的人影,我随便抓了一个男生来问。 
:同学,请问一下,梦伟今天有来吗?
:他休学了。
:啊?为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他已经一个月没来了。
:...喔..谢谢。一个月..一个月没来,怎么会呢?
我跌跌撞撞的回到家..拨他的手机:您的电话已经为您转到语音信箱,请在嘟一声...。我挂了电话,打到他家,响了好久都没有人接,怎么会?全家移民吗?他仿佛是从这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没有一点痕迹。
他该不会另结新欢了吧?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找不到他..,正当我烦恼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是阿立打来的,他是梦伟的死党也是我的好友。
:喂,你还在干嘛啊?
:什么?
:ㄚ伟在医院啦。
:真的?他怎么了?
:没有啦,他在○○医院,就是你上次住的那一家。
:我马上去。
我立刻用我出生以来最大的速度飙到那家医院,在医院看到了他****和妈妈,我向他们问了他在哪一间病房之后,就急忙的飞奔而去。
他躺在床上,眼睛看着我,没有说话,没有起床,一动也不动的。
:喂,你怎么了?为什么不通知我呢?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一直用同样的眼神看着我。
:回答我啊,你为什么不说话?
他眼角留下了一滴泪,身体仿佛用了最大的力气,牵动着嘴角
:...对不起...。说完,他闭上了眼睛。
:喂,你别装了好不好,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不要你说对不起啊,你起来啊,回答我啊。
我哭倒在他床边,拉着他的衣服哭喊着: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连说服我的理由都没有?我不会原谅你,你起来啊,你说对不起没有用啊,你不起来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我求求你....睁开眼睛啊...。
这是他说的一百句对不起...一群医生和护士拉开我,开始抢救他,我全身没有力气再站起来,我的头脑一片空白,眼前一片漆黑..。 
他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我永远都无法触摸到他,但他有时也会在我的梦中出现,告诉我他过的好不好。
他还是陪着我,还是活着,在我心里,他依然如昔,还是会笑着叫我咏熙,叫我老婆,只是..他不再对我说对不起了...。
过了几个月,他妈妈来找我,给了我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一百张照片,每一张照片的背面,都写着它让我生气的事情。
第一次对不起,老婆,我今天不是故意迟到的,我也知道理由很烂,但是我真的不忍心说实话,我在出门前突然心脏绞痛,但是我已经尽量赶了,原谅我好吗?第二次对不起?老婆,我..........
第三次对不起,老婆,我...
................................
............................
...................
................
...........
.........
.....
第一百次对不起,老婆,我不是狠心要丢下你,只是上帝似乎不给我这个机会让我爱你一辈子,为你带上戒指,你是我第一个让我说对不起的女孩,也是我第一个想共度一生的女孩,原谅我不能给你幸福,我会化作天使,守护着你,看着你得到幸福,答应我,别哭,我不要看到你为了我憔悴流泪的样子,我爱你。bye 梦伟
我怎么可能不哭,你的要求太严苛了,最后一张照片,是他在医院理拍的,照片上他笑的很灿烂,他变的好瘦,脸色好苍白,但是他还是露出了笑容,拍这第
一百张照片。
在他最虚弱罪痛苦的时候,我没有陪着他。
对不起。
我抱着他的照片,泪流不止!!

33一滴眼泪掉进咖啡溶解进心田的痛
铃!门上的铃当响了起来,一个三十多岁,穿著笔挺西服的男人,走进了这家飘散着 浓浓咖啡香的小小咖啡厅。  “午安!欢迎光临!”年轻的老板娘亲切地招呼着。
男人一面客气地微微点了点头,一面走到吧台前的位子坐了下来,开口对老板娘说:
“麻烦给我一杯摩卡,谢谢。”
“好的,请稍候。”老板娘微笑着说。
接着她便开始熟练地磨碎咖啡豆,煮起咖啡来。男人一直带着笑容看着老板娘煮咖啡的动作,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过了没多久,老板娘便将一杯香醇的咖啡端到男人的面前。“请慢用!”
“谢谢。”男人将杯子拿到嘴边,浅浅地尝了一口。
“第一次来吗??”老板娘问。
“是啊!!”男人答。
“觉得我们这家店怎么样?”
“很不错!气氛很好!”
“我自己也是很喜欢,所以虽然生意不好,我和我先生却还是舍不得把它关掉。”
“嗯……”男人好像有所同感地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口咖啡。
两人沉默了一会,一时间空荡的店里只余悠扬爵士音乐。男人忽然开口,打破了这短暂的宁静。

“呃……不好意思,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呢?”老板娘好奇地问。
“嗯…这…这该怎么说好呢?”男人抓着头,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或者你可以先听
我说个故事吗?”
老板娘点了点头,示意男人继续说下去。
“我以前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已经到了要论及婚嫁的地步。我和她之间的感情发展得相当平凡,并不是什么经过大风大浪、轰轰烈烈般的爱情。但我想从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彷佛有一股魔力,有一个声音,在推动着我,告诉着我,就是她了!她就是我一直期待着的女孩。更令我高兴的是她也响应了我的示爱,接受了我。这一切的顺让我整个人陶醉于幸?的喜悦之中,只不过……”“只不过!!发生了什么事了吗??”
老板娘显然给故事吸引住了,她打断了男人的话。
“嗯……”男人脸色沉了下来,略微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下去。
“只不过我忘了幸?的背后,往往藏匿着最可怕的恶魔。就在我们订婚前一个月的一个晚上,她……她遭到了歹徒的强暴“啊!”老板娘惊讶地啊的一声叫了出来“都怪我!要是我那天坚持送她回去就好了!”男人用力地捶打着桌面,杯子中的咖啡因剧烈震动的关系洒了出来。
“你要问我的该不会就是这个吧!”老板娘一面擦拭着洒出来的咖啡一面说。
“不!不是的!我对她的感情不会因为这样而有所动摇,我决定仍旧如期订婚,可惜就
在我们订婚的那一天,她……上吊自杀了!”
男人的语调异常平缓,从他的表情上看得出,当时的他是多么的难过与震惊。
“自杀!那她有没有怎么样?”老板娘为突转而下的剧情睁大了眼睛,紧张地看着男人。 “幸运的是我们发现得早,送到医院时还有气,只是脑部因为长时间缺氧,呈现昏迷状态,当时医生说她一度有成为植物人的危险。”
老板娘松下一口气,“那她后来有醒过来吗?”
“有的,她醒了!”
“但……但当我得知她醒了的消息,高兴地要去看她时,却被她父母给拦在门外。”
“为什么?她父母为什么不让你去看她?”
“她父母跪在地上求我,原来她失去了记忆,失去了认识我以后的记忆,医生说这是选择性失忆症,当人在遭遇极大的打击时,会逃避性地藏起一些记忆。她父母求我暂时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他们认为让她就这样忘了之前的一切对她比较好,怕我要是去见她或许会让她回想起来,到时她可能又会陷入昏迷,甚至又跑去自杀。”
“她父母这么说也是有道理,反正只是暂时嘛!等她情绪和身体都稳定了,你就又可以见她啦!”老板娘听了男人的话后这样说着。
男人勉力挤出一丝笑意,样子无限苍凉,“你知道他们的暂时指的是多久吗?是十年啊!也就是这十年里我得要忍受这样没有她的日子,就算偶尔在路上碰面,也得要装作陌生人一般地和她擦肩而过。”男人快要咆哮起来似的,“你知道这样的日子有多难熬,这样想爱却又不能爱的心情有多痛苦!”
“虽然会很痛苦,但你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吧!”老板娘看着男人的眼神变得非常温柔。
老板娘的眼神让男人冷静了下来,点头说:“嗯!到今天就满十年了!”
“哦!真的吗!?那真是恭喜了,你努力撑了十年,到今天终于可以去见她了!”老板娘开心地说。
“是这样没错!但是愈到这一天,我反倒愈害怕。十年了,我的心意是没有改变,但是她呢?如果我跟她说了以前的事,她还是想不起我那怎样办?,或者是她已经有男朋友,甚至于结婚了呢?”
“这才是我想请教你的问题!”男人似乎略带紧张的看着眼前年轻的女店主,静静地等待着她的答复。
“嗯……”老板娘用手托着头,脸色凝重地想着男人所提的问题。
“我想既然你这么爱那个女孩,她记不记得你其实并不重要,最多是重新开始而已,再重新追求她一次,再重新谈一次恋爱,其实也很不错吧!!而且就算有男朋友了也没关系啊!把她从他手中抢过来不就行了!”老板娘笑着说。
“但是!”她忽然将表情严肃了起来,“但是如果她已经结婚了的话,那你就放弃吧!
我们结了婚的人啊!是最痛恨有人破坏人家家庭的了!”
“是吗?”男人低着头冷寞地说。
“没错!!所以你可千万别做个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哦!”
丁铃!挂在门上铃铛又响了起来,走进来几个刚下课的大学生,老板娘走出吧台,忙着招呼这几位新来的客人。
“对了!”老板娘好象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过头来看着男人。
“你为什么会想问我这些啊!我和你不过是第一次见面而已啊!”她好奇地问。
“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那个女孩曾说过,结婚以后要和我一起开一家像这样的咖啡厅吧!”
“哦!!原来是这样子啊!”老板娘说。
“嗯!只是这样而已!只是这样而已!只是这样而已!只是……”男人不停地重复着同样一句话,好像藉此告诉自己什么似的。爵士乐停了下来,整个屋子里只听得大学生清脆的谈笑声。男人低着头偷偷地瞄着老板娘手上的结婚戒指,一滴温暖的眼泪,悄悄地滑进了那杯早已冷却的咖啡里!


34让 人 流 泪 的 电 话 号 码
一天,正走在路上,手机响了,话筒里是个稚嫩的小女孩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凭直觉,我知道又是个打错的电话,因为我没有女儿,只有个6岁的独生子。这年头发生此类事情也实在是不足为奇。我没好气的说了声:“打错了!”便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几天里,这个电话竟时不时地打过来,搅得我心烦,有时态度粗暴的回绝,有时干脆不接。

那天,这个电话又一次次打来,与往常不同的是,在我始终未接的情况下,那边一直在坚持不懈的拨打着。我终于耐住性子开始接听,还是那个女孩有气无力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妈妈说这个电话没打错,是你的手机号码,爸爸我好疼啊!妈妈说你工作忙,天天都是她一个人在照顾我,都累坏了,爸爸我知道你很辛苦,如果来不了,你就在电话里再亲妞妞一次好吗?”孩子天真的要求不容我拒绝,我对着话筒响响地吻了几下,就听到孩子那边断断续续的声音:“谢谢……爸爸,我好……高兴,好……幸福……”
就在我逐渐对这个打错的电话发生兴趣时,接电话的不是女孩而是一个低沉的女声:“对不起,先生,这段日子一定给您添了不少麻烦,实在对不起!我本想处理完事情就给您打电话道歉的。这孩子的命很苦,生下来就得了骨癌,她爸爸不久前又……被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我实在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每天的化疗,时时的疼痛,已经把孩子折磨得够可怜的了。当疼痛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时候,她嘴里总是呼喊着以前经常鼓励她要坚强的爸爸,我实在不忍心看孩子这样,那天就随便编了个手机号码……”
“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我迫不及待地追问。
“妞妞已经走了,您当时一定是在电话里吻了她,因为她是微笑着走的,临走时小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个能听到‘爸爸’声音的手机……”
不知什么时候,我的眼前已模糊一片……


35原来有一种爱,经不起等待……
sammi有一双爱笑的眼睛,看着一个人时,那个人就会深陷在那里无法自拔。直到如飞蛾扑火一样爱上她。朋友们称那双眼睛为桃花眼。sammi知道一个女人一生追求的是什么,所以陪在她身旁三年的男人,并不是sammi最终的归宿。哪怕sammi同样的深爱着这个男人,但男人没有财富,所以sammi只肯与他同居却从不说结婚。
其实sammi早就选好了她未来丈夫的人选,在众多追求她的人中,有一个男人叫jack,是sammi公司老总的儿子,唯一的继承人。开着宝马车,当sammi第一次坐上他的车子时,sammi就知道,这一生她要套牢这个男人。
sammi与jack吃饭的时候,双眼看着jack一直笑,一直笑,直到jack完全醉倒在那里,直到jack不可自拔的爱上那双眼睛。sammi又一次赢了,女人的美丽是天生的财富,sammi一直这样认为。夜里,sammi回到男人的家,男人还没有睡下,只是坐在沙发上,看着杂志。sammi回来的时候,男人问,吃饭了吗?sammi点了点头,走到男人面前,偎进他的怀里,将男人手上的杂志放到一边,吻上男人的唇。夜里,无声的做爱,sammi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懂得她身体任何一丝隐密的男人,为什么不懂她的心。男人从身后紧紧的将sammi拥在怀里,sammi喜欢这样的感觉,只有这样,sammi才感觉到男人怜她的心,也许这便是一种深爱,但sammi无力承受。
第二天,sammi仍同jack约会,jack费尽心思搜刮一肚子的笑话,讲给sammi听,直到sammi笑出眼泪,直到jack用唇吻去sammi脸上的泪滴。当jack即将吻上sammi的唇时,sammi避开了,jack拥着sammi入怀。sammi知道,jack没有办法离开了,嘴角溢出了一丝笑意,冷冷的,看透一切。
夜里,sammi回家,男人仍是看着杂志,仍是问她吃饭了吗?sammi仍是点点头,偎时男人的怀里,拿走男人手中的杂志。sammi问男人,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怎么办?男人笑了笑说,忘记你!sammi微皱眉头。男人接着说,忘记了,你就会活得幸福,而你幸福了,我就快乐了。其实男人一直知道,sammi是不可能永远和他在一起的,哪怕sammi有多爱他。sammi低下头,泪在眼前凝聚。sammi一下子将头高高仰起,想将眼泪逼回眼中,却从眼角流下。男人关灯,没有看到。但男人的手却在黑暗中犹如长上了眼睛般的,擦去了那些眼泪,而sammi却不知道。男人一直陪着sammi,哪怕sammi回来的越来越晚,男人都坐在那里,手上拿着一本杂志。直到一天夜里,sammi一夜都没有归来。男人放下手中的杂志,一滴泪落在杂志的封面上,终究是等不回来了。
sammi在jack的床上醒来,枕着jack的胳膊。sammi忽然发现有一丝丝陌生。失去男人的怀抱,好像失去了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但是sammi仍是得到了她最想要的东西,一枚镶钻的戒指和一个沈太太的承诺。sammi回到男人的家,看到男人正在收拾行李,男人看了看sammi停下了动作。sammi说,你要去哪里?会忘记我吗?男人笑了笑说,回马来西亚,早想回去了。忘记你,也许做不到,但我会尝试着去做,而你一定要忘记我,因为你只有忘记才会幸福,而我才会快乐。sammi哭了,和泪的唇吻上男人的唇。只是相拥吻着,最后sammi哭倒在男人的怀里。
男人走了,sammi没有去送他,而是偷偷的将他们共同住过的房子买了下来,不改变里面任何一样面貌。虽然男人让sammi忘记,但任凭怎样,sammi也忘记不了。每一次从jack怀里醒来,sammi仍是感觉到陌生,哪怕她已经是jack名正言顺的太太。sammi回到和男人的家,拿着男人常看的杂志,才发现翻遍全屋才发现,男人只看这一本。sammi忽然觉得自己一点也不懂男人的心。只看一本杂志,只等一个女人归来。
sammi翻开杂志,却发现那里的扉页上写着话:“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终究会离开的,夜里紧紧拥着你时,是我唯一真正拥有快乐的时候。其实我知道只要我坚持说爱你,你或许会留下来,但你必定将不会快乐。与其这样,倒不如让你自己选。我宁愿留在家里,让你给我最后的答案。你选择,我离开。你放弃,我娶你。然后用尽一生爱去爱你,然后慢慢的陪着你老去……终于,我开始明白了你的选择,所以我亦最终,选择了离去。希望你能忘记,希望你能幸福,选对了你一生中,真的的机遇……”是男人的笔体,sammi的泪淡淡的濡开。一页页翻开,才知道,唯有这个男人真正懂得她的心。sammi开始失眠。每天夜里sammi都会吃安眠药,因为梦中,她会回到从前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光。而jack一如既往的对sammi好,却不知道sammi心里的故事。夜里,sammi也坐在沙发上,拿着一本杂志等待jack的归来。
直到这时,sammi才发现,原来等待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空洞而无奈。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记得男人就是这样的一天一天的等她,等她选择,等她离开,等她丢失的,原来是今生唯一的挚爱。
于是,sammi最终明白了,原来这一种爱,经不起等待……

36一封无法叫女生拒绝的情书(男生必读)
亲爱的
我非常喜欢你,似乎到了非告诉你不可的地步了吧
希望你能答应跟我交往,你先别急着拒绝我
听我说说几个小故事吧.....
大约在5年前,有个跟你一样幸运的女孩也收到了我的情书
那时候她给我的回覆是....
「我没办法对你有朋友以外的感情」
我很伤心,於是将他肢解,存放在家里的冰箱
过了一年,我的心情稍稍恢复了
又遇到一个跟你同样幸运的女孩,可是,他已有了男朋友
我把她跟她男友约出来谈判,谈判破裂了
我失手用砖块将她男友打死,尸体放在汽油桶里,
灌入水泥丢到成渝高速路,顺手将那女孩毒死
尸体泡福马林放在我家地下室
又过了两年,我又爱上另一个幸运的女孩
这次我跟她成为男女朋友
但是,交往没多久她就吵着要分手
我实在舍不得失去她
所以将她吊死在我家里.......
我想,我实在不适合爱人吧..........
在我想冰封我的心的时候,我遇见你了.....
亲爱的,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
你...爱我吗

37爱一个人是一种习惯

你习惯他的呵护,习惯他的温柔,习惯他的淘气,习惯他的笑容
甚至在不知不觉中,你习惯用他的方式微笑,用他的方式温柔
你们彼此互相依赖,依赖着这甜蜜的习惯
每天固定的,你也习惯在特定时间听到电话铃声响起
或者是清晨你还在梦? 或者是你忙完一天回到家的深夜?
电话铃声响起,你用最温柔的声音期待着是他的回应
当传来的声音不是他时,你总是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失望
因为对他甜蜜的习惯
然后有一天你们分手了,你难过、伤心、失望与不舍
因为你还是一样依赖着那习惯,
但是你却必须舍弃「习惯」的权利
你不再有权利习惯他的呵护、温柔、淘气与笑容
于是你有了新的习惯
你开始习惯想到他时流着眼泪及想着逝去的记忆
你开始习惯每天睡前不再有他的耳语
你开始习惯每天日落前站在窗前看着夕阳沉默不语
你开始习惯
直到有一天,你忙得忘了这些习惯
你不再习惯 不再习惯对着夕阳发呆
你才猛然发现很久、很久没有想起他的温柔了
你甚至有些忘了他的样子,模模糊糊的,
你只记得他有着一头的直发
你只记得他有件美丽的蓝衬衫,
你只记得他曾经有着那样好看的笑容
不过,都已经是模模糊糊的了
那时候,逝去的爱情终於变得美丽,不再有遗憾
我们害怕失去爱情
也是害怕失去对一个人甜蜜的『习惯』
或 我们并不是真的失去『习惯』
而是试着习惯没有那些习惯的生活
这,也是一种习惯

38眼泪才知道什么是真爱!
了发黄的照片,遗失了曾经保存了很久的东西,遗失了枯萎的记忆。伸出手,抓不到任何东西。也许,总有些东西会留在生命最深处,深深浅浅的痕迹,当心轻轻拂过,已不会感到疼痛,只有一份麻木。喝着咖啡,苦苦的滋味。快乐与忧伤,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依然能感受到的那份真实与感动、虚伪与悲伤。眼泪,悄悄滴落在咖啡里。记得有人说过:“当你的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睁大眼睛,千万别眨眼,你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的过程。心,在眼泪落下的那一刻变得清澈明晰!”
爱久了,成了一种习惯;痛久了,成了一道刻痕;恨久了,成了一种负担。没有了激情的爱情,从火热走向平淡,或许就是我们一直在追寻的一种永恒,虽然,我们都不知道,这份平淡还会不会那么让人心动。只是等待,无论时间是否冲淡了一切,心,却在它原来的位置,以固执的方式、速度执著的跳着。。。。。。
一个人在你的一生中,遇见一个懂得用心爱你或是遇见一个值得你用心去爱的人,是幸福的,拥有的往往不是最好,因而也不会懂得珍惜,也许,这个时候,等待比拥有更好!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感觉,爱情不是奇遇,致使,当我们在奇遇中有了爱情,却早已注定了分离,适合走到最后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彼此而生的。
世上倘若有两个人注定要彼此相爱,那么在他们相遇之前,他和她的每一步都会朝着对方走去,不偏不倚,不管是多么的不可能,我相信这一点,相信冥冥中注定的相遇和分离,有心的人,再远也会记挂对方;无心的人,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如果你的爱情停留在曾经,它只属于那个时间;如果你的爱情停留在生命里,他就会成为永恒,甚至超越永远!
或许,我们都想永远的忘记一些东西,比如伤痕,我们想永远地忘记一些东西,比如心动,安妮宝贝曾说过:“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甘心情愿的,有些事情却一直无能为力。”
你会忘记一切,眼泪不会,也许,很久我们都不会哭了,无论受伤或者心疼,就那么冷眼的看着,或者在嬉笑打闹中隐没了,始终,眼泪伴随着时间,不会融化,原来因为一切终成为一张风干的标本。。。。。。只是,眼泪知道什么是真爱。

39母爱-伟大~!
正是因为有了母爱的伟大这一物种才得以延续... ...全天下的孩子们才有了今天。
从前我幼稚的心里,却有一个与生俱来的念心:这母爱理所当然的,属于所有的孩子,而且永远。 面对母爱,或许一些人曾经同我一样麻木,正所谓生在福中不知福。可是伴随年龄的增长,随着我...才明白一切,根本不是这样的,在经历了些事情后,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
得病候后老妈曾以泪洗面,经检测,老妈的干细胞与我匹配,可以进行移植。二话没说地她,决定给我捐献骨髓。骨髓和外周血是都可以移植的,但骨髓有损身体,外周血则无大碍。当然骨髓是比外周血要好的。老妈则要给我最好的。老妈对我那无时无刻的关心与呵护,生病的时候无微不至的照顾,是任何人都无法做到的。
谁能理解妈妈的爱?是我?还是你?现在就快进行移植了,这在做移植前的准备工作,办理了住院的老妈要倒血4次,每次300毫升,然后进行手术採髓。看着即将给我第二次生命的母亲,我心如刀割,心在流血。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法偿还的!母爱也是繁衍、进步、纯洁的原动力!我们只有默默地孝顺母亲,让母亲尽享天伦之乐。也算回报吧。

随着岁月的流失,我发觉世界上最感人的爱,不是爱情。而是母爱。
也祝福全天下的母亲,一生平安。

40
破釜沉舟的浪漫爱情故事短文
隔壁办公室的女孩每次过来向设计室的一个工程师借橡皮时,同事们就调皮地唱起了《同桌的你》:“你从前总是很小心,问我借半块橡皮……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林洋是刚刚毕业来这家文化公司上班的,每每看到这样的生动画面,都会有些黯然。五个月前她与大学的初恋男友分手了,四年的“同桌之爱”,也是在“很蓝的天空”下发生的。那时,他们无忧无虑,纯纯地爱着,栀子花开,每一瓣都是爱,而且没有私心杂念地香着。
可是,毕业前夕,他们有了矛盾与争执:妈妈要女儿回到福州,因为家乡关系多,以后事业拓展比较有保障;男友耿易男却要她留在北京,有家大网站早就想签他……就这样,一时谁都说服不了谁,谁也都妥协不了,爱情的瓶颈第一次真正考验着两颗曾经单纯快乐的心。
……
误解易结不易解。不是说毕业就意味着失恋吗?也许自己也逃不了这一宿命。在妈妈的强势主导下,林洋只好背起一袋袋的记忆,无限留恋地上了父母从千里之外开来接她的私家车。原来爸妈为了让女儿有“更坚定的回家的心”,特地从福州轮流驾车进京。万里长征,她真的无法拒绝爸妈的良苦用心。
其实,她祈望着在自己上车的那一刻,看到男朋友飞奔过来,挡住她家的车,然后打动爸妈的铁石心肠。可是,他一直没有出现。前一天林洋在最后与他通话时,曾故意透露过这个情报的,她心里一直对自己说,只要他再坚持一下,她的坚持就可能全盘瓦解。可是,他太尊重她的坚持。
她不死心,摇下车窗再回头看看,一路上都是提着行囊的送别的人群,他们依依惜别,他们把手言情。可是,独独缺席一个他,那个教她正确发出性感卷舌音的北京男孩,那个喜欢在树下陪自己打羽毛球的男孩。特别是秋天的大树下,偶尔有落叶与羽球齐飞,刹那的干扰与犹豫,曾为他们的爱情平添了许多情趣。
而这次的“爱情干扰”不同于秋天的落叶。……
回想大一的第二学期,那个春天,那个生日,林洋真的很幸福:先是接到妈妈通过邮局订送的鲜花和蛋糕,邮差刚刚走,不到一分钟,同学耿易男就捧着鲜花进来了。“你怎么知道?”林洋满是惊喜。他笑着,答非所问:“生日快乐!”后来,他才告诉女友,自己暗恋她多时,却没有机会表白,后来他就研究她的电子邮箱上的四个数字“0411”,断定那一定是她的生日,就这样冒险买花送上来。“万一猜错了呢?”在一个月色朦胧的晚上,林洋嘴里咬着一根青草问他,他说:“我愿意冒这个险。我喜欢破釜沉舟的爱情。”那铮铮豪言犹在耳旁,那个父母下岗没有钱交学费的男孩为了给她买生日鲜花,居然
偷偷地卖过一次血。可是,关键的时候他为什么不出来挽留她呢?他那所谓的破釜沉舟的爱情呢?
回家的路上,林洋的心里不断这样问着。越想越气,也渐渐“想通了”,于是,她换了发型,换了手机号,废了旧邮箱,立即上班,自我疗伤,后来就听到有同事唱《同桌的你》……可是,当看到有人在木棉树下打羽毛球时,她才发现自己的痴心根本就没有把记忆的花草“埋”干净,更不用说“想通了”。她越来越想他,可是,如果自己不主动打电话给他的话,他是不知道自己的新号码的。她是个被动而骄傲的女孩,她的成长路上,只有别人等她,从没有过自己找人的时候。现在,她有强烈的想要改变这一角色定位的愿望,可是,又拿不出勇气。
一晃就过了新年。终于有一天,她在公用电话亭里试着拨了耿易男的电话,只是想看看他是否也换了手机号,结果通了,他在电话那头不停地叫着:“哪位,请问哪位?”看对方没有反应,他一下就明白是谁了,于是大声喊:“阿酒阿酒,我在福州!我就在福州!”林洋的泪水就这样簌簌落下,仍然没有回答,只有止不住的哭泣。“阿酒”,多么好听的名字,是易男为自己起的,也只有他一个人用着,好久没有听到这样的呼唤了!昨夜她在寂寞的时候练书法,突然发现“巩固”的“巩”不会写了。过去,她会习惯性地转身问他某个字怎么写,那是一起晚自修的日子,转头就可以看到他看自己的眼睛,那么专注与深情……
她再也忍不住了:“是我,是我啊!你在哪个宾馆?”这个时候,林洋还以为他只是来福州出差,她哪里知道耿易男为了找她,花了多少心力。他摸索着找到了她过去写信回去的地址,可是那地方早已拆迁,不留一丝的消息……耿易男只好茫然地等着,多少次揪心地想:也许某一天,比如她结婚前夕,会给自己打个电话通报一下。所以他不敢换号码。其实,林洋走后,他就后悔了,发疯一样地想她,他辞了那个北京的美差,追随南下,先在福州一家公司里打工,一时找不到她,就只好守株待兔。半年过去了,他焦急,但是相信自己爱的人会有心灵感应,一直使用北京登记的手机号,为的是等到她的电话。
他的手机是长途漫游的,他的爱情也是游云般漫游的。终于等到了朝思暮想的电话,他们放下电话,向约好的福建省政府狂奔而去,因为他们都害怕等会儿找不到对方又失去联络,怕夜长梦多,所以要约在一个万无一失的地方,而省政府是个很放心很大的地方,的士司机是不会带错路的。车在轮上跑,而他们的心是带着翅膀飞的。
在省政府戒备森严的大门口,他们像失散多年的朋友终于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持枪的警卫,拥抱的情侣,这样的画面,神圣而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