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魔剑上缺:苏黎世入股新华人寿被指掏巨额“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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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黎世入股新华人寿被指掏巨额“服务费”

2011-11-10 01:02:3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 有64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4)

赵竑直接抛出这笔资金系“黑钱”的论调,称这是苏黎世保险为入股新华人寿付给张宏伟、关国亮和赵竑的“好处费”,原本就不合法。对此,张宏伟断然否认,称这笔资金为“跑审批的服务费和诚意金”,且最终打入了东方集团的相关账户,并未进入个人腰包。

张宏伟在2小时的谈话中一直克制着愤怒。

“如果是黑钱,是贿赂,我不会傻到去起诉”,他忽然从椅背上前倾,加重了“黑”字的刺耳音调。

这笔让其介意的1690万美元,是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与旧部原美国东方集团(以下简称AOG)总经理赵竑进行庭审大战的缘起。

美国东方集团为东方集团(总资产94.6亿元)下属东方实业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赵在张麾下工作超过15年。

张宏伟认为赵竑挪用侵吞了这笔资金中的450万美元,希望在美国维吉尼亚州的民事法庭上讨回公道。

而赵竑直接抛出这笔资金系“黑钱”的论调,称这是苏黎世保险公司(以下简称苏黎世)为入股新华人寿付给张宏伟、关国亮和赵竑的“好处费”,原本就不合法。

对此,张宏伟断然否认,称这笔资金为“跑审批的服务费和诚意金”,且最终打入了东方集团的相关账户,并未进入个人腰包。

入世前后,欧洲第一保险公司苏黎世进入中国的秘道渐显。

“服务费”是否合法?

根据公开报道,新华人寿是中国入世之后第一家外资入股的中国保险公司,入股时间发生在2001年8月30日。

首批进入的外资保险大鳄有IFC(国际金融公司)、苏黎世、日本明治生命保险等,共购入24.9%的股份。

事实上,暗战早在新华人寿成立之初的1996年就开始了。根据张宏伟的回忆,当时苏黎世开始与东方集团接触 彼时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是新华人寿的大股东,占股25% 苏黎世提出希望与其签署一份《服务协议书》。

“当时他们(苏黎世)提出想入股新华人寿,服务的内容是要我们帮他们跑审批,”张宏伟说,“这在外资公司进入中国里很普遍。”

根据张宏伟的描述,这份协议中他一共承诺了两项内容,其一为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苏黎世参与新华人寿的“增资扩股”;若此方案失败,第二项承诺是东方集团作为大股东转让一定的股份给苏黎世,但是价格要重新谈判。

作为对价,苏黎世答应支付给东方集团一笔资金,大约在1500-2000万美元之间,包括“服务费”和“诚意金”两个部分。

“我觉得现在还没法定性这笔费用,看起来依然是一个正常的商业安排”,上海国浩律师集团合伙人王卫东说。尽管他个人也认为纯服务费用如此高企有些反常,“但由于这是一笔大交易,这个数字也不是不可能的。”

根据张宏伟的说法,东方集团和苏黎世之间的一揽子协议是由苏黎世方面的律师设计。

“有香港律师台湾律师,还有大陆律师。”张宏伟说。

略让人费解的是,与苏黎世方面签约的不是持股新华人寿的东方集团,而是香港东方集团。后者由张宏伟个人在香港注册成立,为东方集团的关联企业。

“这就是在中国办事的费用,比如公关,跑政府关系。我们是开了个高价,类似于用一半挣一半,总要赚点钱。”张宏伟说。

但他没有透露其最终为“跑审批”支付了多少费用,支付给哪些部门和个人。

王卫东律师认为,是否能定性为“黑钱”,关键看是否涉及不法手段。他认为以苏黎世的内部管理能力,应该有一系列内控措施,“至少看起来是合法的”。

此前曾有接近“新华人寿资金运用”调查组的说法称,这笔费用是东方集团替苏黎世代持新华人寿10%股份的对价,双方之间还存在一份《特别合同》和《担保合同》。

2011年9月,苏黎世转让新华人寿的5%股权给中金公司和野村证券,降为第三大股东。其金融亚太及中东地区主席GeoffreyRiddell曾对媒体坦言,苏黎世金融入股新华人寿获得了“巨大的回报”。

事发关国亮

曾在2006年由于巨额资金挪用被捕的关国亮,在这笔1690万美元的资金运作上起过决定性作用。

张宏伟称,苏黎世和香港东方集团达成协议之后,苏黎世先将1690万美元打入香港东方集团,即成为张宏伟个人资产。

随后,在原东方集团副总裁(后任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的操作下,这笔资金从香港转入美国东方集团。张宏伟提供的税单可以证明后者是东方实业的全资子公司。即至此这笔服务费不再归属他个人,而是属于东方集团。

2004年开始,张宏伟酝酿与关国亮“分家”,随后赵竑就在他的视野里消失了三年。这一变故增加了他着手清理美国东方集团账目的难度。

“此前关国亮一直是我集团的财务总监,尤其是美国公司的账目都是由他过手,赵竑又向他负责,所以我一直没有管这些钱。”张宏伟承认美国公司的财务有些失控。

随后赵竑因为逃税被刑事起诉,入狱十个月之后,又于2009年被东方集团在美国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1690万美元的归属,张宏伟的旧部赵竑持不同意见,他曾向本报记者说,这笔费用是苏黎世支付给张宏伟、关国亮和他本人的“好处费”,是“黑钱”,而且归三人所有。

“香港公司就是我个人所有的公司,不存在跟别人分钱这回事。”张宏伟否认了其他两人对这笔资金的所有权。

张宏伟事后得知,在资金转移的过程中,这笔资金还历经在香港和美国的两个离岸公司账户,为关国亮和赵竑两人私自设立。后来,同样经过这两个离岸公司,这笔钱中的700多万被转回张宏伟名下的香港公司。

“我始终觉得赵竑这个人跟着好人会是好人,跟着坏人会变成坏人。很不幸,他跟了关国亮。”张宏伟说。

责任编辑:NF008(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