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世经纶一页书出场时:“保外就医”使反腐败成为一场戏弄国民的“国家级玩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00:27:19

“保外就医”使反腐败成为一场


戏弄国民的“国家级玩笑”

无奈

2011年10月28日有网民在南方新闻网发表《保外就医成贪官躲避刑罚的“越狱秘道”?》一文。揭露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刑,却一天牢没坐,在江门一个高档小区过起了神仙日子。住别墅,开宝马,泡茶楼……这就是林崇中“败落”之后的逍遥生活。全部的奥秘是:还在审理期间,林崇中就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法庭宣判当日,他直接从法院回到家里。多快活啊?!什么法制,什么反腐败,统统都是儿戏而已!有检察官指出,获刑官员一般都是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没直接受害者,也就没人盯着不放。这些人判刑后是否取保就医,不会有太多人关注。于是,花一点钱就能把事情摆平。司法界中相关的官员们还落个“三全其美”,既受了钱财,又送了人情,还为自己留了后路。现在看来,只要舍得花银子,在中国什么事情摆不平?!还有何处不腐败?!

据说,获刑贪官逍遥法外,绝非个别现象。仅在广东,因受贿和贪污被判刑5年的原潮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益民,同样在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下成功“保外”。有医院相关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称,“不说百分之百,起码大部分被判刑的高级干部,只要有病都会被保外就医”。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杨涛也透露,被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中,原官员多于老百姓。近年来,多名因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获刑的高官,都被保外就医,如广为人知的有福建省原省委副书记石兆彬、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等。南方周末记者查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公文发现,2004年最高检开展的专项检查中,130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被予以收监。2010年,最高检再次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纠正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程序或脱管、漏管555人。即使如此,在司法界腐败猖獗的情况下,难免挂一漏万。有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如果靠作假获得保外就医者深居简出、远离熟人圈子,且不回任职所在地,而是去别的城市生活,违法保外就医就不会被查处。也就是说,只要“小心谨慎”,“处理得当”,“保外就医”还是比较“安全可靠”的。

还很荒唐的是,上述做假鉴定的医生居然没有受到处分。收受红包给林崇中、刘益民做出虚假病情鉴定的蒋爱忠、张明杰,均被注明为“另案处理”。到2011年10月20日,蒋爱忠仍在正常上班。张明杰2011年3月退休后也返聘工作。两人没有被医院处分,在最新的鉴定专家名单中,蒋爱忠的名字排在第二。蒋爱忠还是医院最新成立的“罪犯疾病状况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此,院方回复:“我院尚未收到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对该两位同志的正式处理文件。”从判决书中还可以发现,林崇中和刘益民获得保外就医的行贿成本相当低,两人合计行贿的现金仅为11万余元,另有香烟十余条。受贿的看守所警员吴景卫和指导员涂亚造被判刑。广东省检察院有关人士透露,向吴景卫、涂亚造行贿的林崇中妹妹林卫和,是江门市工商局监察室主任。她没有被追究行贿责任,林崇中也没有被加刑。根据吴景卫的判决书,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刘辉汉曾收受林崇中送的一万元,被标明“另案处理”。但河源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陈新华说,出事前刘辉汉就已经辞职,处于休息状态。这就充分说明,所谓“另案处理”其实就是“不予处理”。也就是说,在中国,行贿实际上是很安全的!

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杨涛说,一些检察官曾感叹:“我们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抓到腐败分子,但他们很快又通过各种途径出来了。我们感到非常失望和沮丧。”中国的老百姓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中国的腐败现象不断加剧,根子就在腐败的体制。有正义感的人们痛恨也好,有良知的老百姓难过也罢,只有仰天长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