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定安天涯论坛: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0:44:28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篇 开创湖北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 “十一五”发展的巨大成就

  第二章 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篇 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

  第四章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第五章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

  第六章 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

  第三篇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第七章 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八章 制造业

  第九章 建筑业

  第十章 现代农业

  第十一章 服务业

  第十二章 旅游业

  第四篇 统筹城乡发展

  第十三章 城镇化建设

  第十四章 新农村建设

  第十五章 推进城乡一体化

  第五篇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六章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第十七章 县域经济

  第十八章 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

  第十九章 开发区

  第二十章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

  第六篇 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

  第二十一章 综合交通运输

  第二十二章 水利基础设施

  第二十三章 信息基础设施

  第二十四章 能源产业

  第七篇 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

  第二十五章 自主创新

  第二十六章 教育

  第二十七章 人才

  第八篇 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二十八章 创业就业

  第二十九章 收入分配

  第三十章 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章 医疗卫生

  第三十二章 住房保障

  第九篇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十三章 资源节约利用

  第三十四章 循环经济

  第三十五章 生态建设

  第三十六章 环境保护

  第三十七章 应对气候变化

  第十篇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三十八章 提升文化软实力

  第三十九章 文化事业

  第四十章 文化产业

  第十一篇 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

  第四十一章 体制机制创新

  第四十二章 对内对外开放

  第四十三章 发展民营经济

  第四十四章 培育市场主体

  第十二篇 建设和谐湖北

  第四十五章 民主法制与民主政治建设

  第四十六章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十七章 体育事业

  第四十八章 社会管理

  第四十九章 国防动员与双拥工作

  第十三篇 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

  第五十章 保持投资增长力度

  第五十一章 扩大消费需求

  第五十二章 强化政策支撑

  第五十三章 破解生产要素制约

  第五十四章 优化发展环境

  第五十五章 实施机制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2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省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开创湖北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十一五”发展的巨大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机遇,提出并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全面启动“两型”社会建设,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各种严重自然灾害影响,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最大、人民群众受益最多、改革开放最有成效、综合实力提升最明显的时期之一,多项指标增幅创历史新高,为全省“十二五”时期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综合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

  “十一五”时期,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9%,比规划目标高3.9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以来首次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次产业结构趋向合理。一、二、三产业比重为13.6∶49.1∶37.3。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全省粮食连续7年增产,油菜和淡水产品产量连续15年保持全国第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25家,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25∶1。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取得重大进展,汽车、钢铁、石化、电子信息、纺织、食品、装备制造等7个产业的销售收入先后跨过千亿元规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58万家,完成增加值6136.5亿元。光纤光缆、光通信器件、激光器、维生素、生物农药、电动汽车等高科技领域技术实力居全国领先地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8%。建筑业发展迅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服务业发展提速,增加值年均增长13.8%以上,现代物流、金融、旅游、信息、文化等服务业快速发展,武汉成为国家首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结构升级加快。201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719.4亿元,年均增长17.7%。农村消费年均增长率比城市高1.1个百分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1.9%。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6.2%,民营经济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

  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五年投资总额累计达3.2万亿元,年均增长29.6%,超规划目标1.1万亿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达8846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7倍。铁路、公路、航道港口、机场建设步伐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武广、武合客运专线的开通使湖北在全国较早进入高铁时代,武汉成为首批全国综合交通枢纽试点城市。五年新增铁路营运里程1295公里,总里程达到3319公里;新增高速公路里程突破2000公里,总里程达到3673公里,上升到全国第六位。城市轻轨、城际铁路、地铁等现代先进快捷交通设施投入使用或开工建设。武汉天河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完工,三期顺利启动,年客流量达到1200万人次。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建成投入运营,汉江航道整治工程顺利推进,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全面开工,武汉新港、黄石、宜昌、荆州等港口建设进展顺利。火电、水电和风电、核电、太阳能等能源建设全面推进,五年新增发电装机1250万千瓦。三峡工程初步设计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兴隆枢纽、引江济汉工程全面启动。

  三、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

  就业和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五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52.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6058元和5832.3元,年均分别增长12.8%和13.5%。全省贫困人口减少200万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9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7%,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顺利实施。覆盖全省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十一五”时期新增廉租住房保障42.2万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1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19.39万户,扶贫搬迁5.39万户。教育事业发展出现可喜变化。实现了由重点解决“上学难”向重点提高教育质量的转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全面落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以上。科技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数和科技人员总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专利拥有量大幅增加,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建设全国第二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口增长趋于合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取得新成就,省博物馆在全国率先免费开放,成功承办“八艺节”,全省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达到98%。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省23个血吸虫重疫区人畜感染率降至3%以下,有效预防和处置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竞技体育实力得到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四、生态文明建设开创新局面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以上;提前一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设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和神农架生态补偿试点正式启动,退耕还林、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天然林保护和低效林改造工程顺利实施,森林覆盖率达到38.46%。水环境不断改善,大东湖生态水网工程和洪湖、梁子湖生态保护工程等进展顺利。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顺利推进。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逐步推行。

  五、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

  武汉城市圈获批国家级“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批复的“56531”改革方案顺利实施。70多个国家部委(单位)与我省签订了部省合作共建协议(备忘录)。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入,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基本建立,集体林权制度、水利管理体制、城中(郊)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农村金融等改革稳步推进,仙洪新农村试验区建设、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大型国有企业基本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务,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达到95%,新增境内上市公司12家,境外上市公司5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五年实现进出口总额889亿美元,年均增长21.9%;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01亿美元,年均增长12.2%,8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投资湖北。新增国家级开发区4个。东西湖B型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行,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顺利推进。在全球5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经营机构,对外直接投资总额达5.9亿美元。对外交往不断扩大,美国、韩国等国家相继在汉设立领事馆。

  六、和谐湖北建设取得新成效

  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城市社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社区自我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数量连续五年下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社会服务与管理不断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矛盾得到及时化解,一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了全省社会稳定。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继续加强。“法治湖北”、“平安湖北”、“文明湖北”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十一五”成就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总结经济社会发展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开放不够、发展不够仍然是我省的最大实际,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一是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工业品市场占有率不高,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二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进一步凸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三是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较大。四是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

  回顾和总结过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和面向未来,我们坚定信心,抢抓发展机遇,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必将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 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

  “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不会改变,有利于我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为我省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国际及沿海发达地区资本和产业加快向内陆地区转移,新一轮技术创新加速推进,为促进我省要素集聚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国家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建设“三基地一枢纽”,着力构建“两纵两横”经济带,为我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大契机;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南水北调工程生态补偿”、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武汉市综合交通枢纽试点城市、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充分认识和分析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将面临新的挑战。世界经济格局深度调整,投资和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沿海发达地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明显加快,在新一轮经济增长中占据有利地位,周边省市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我省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必须增强忧患意识。

  纵观国际国内形势,未来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十二五”时期我省将迈入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

  一、跨越式发展战略机遇期

  我省既有后发地区资源丰富、环境容量较大和生产要素成本较低的优势,又有发达地区的工业基础和交通优势,还有突出的科教人才优势,正处于积蓄能量的释放期、爬坡过坎的发力期和潜在优势的转化期。国际国内的发展格局深度调整,各种机遇的叠加,将进一步凸显我省的综合优势,“十二五”时期将是我省大有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发展黄金期。

  二、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期

  “十二五”时期我省将呈现制造业和服务业共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竞相发展的态势,以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为特征的新型工业化加速推进,将成为推动我省快速协调发展的主导力量。

  三、城镇化加速推进期

  加速推进城镇化是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大内需的着力点。我省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发展空间较大,具有加速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力。在国家政策推动和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新期待的驱动下,“十二五”时期是加快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更是推进城镇化的加速期。

  四、产业结构加速优化升级期

  “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粗放型增长模式将难以为继,产业结构调整迫在眉睫。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锲而不舍地推进先进制造业、不失时机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富有特色地发展现代农业,将成为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

  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期

  “十二五”时期,全省人民群众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共服务等有更多新期待,在努力实现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更加完善的社会管理、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将是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

  六、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期

  “十二五”时期,改革将进入攻坚阶段。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化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深层次矛盾,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将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重点,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科学发展是解决湖北所有问题的关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动湖北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当今湖北,坚持科学发展的根本体现就是推进跨越式发展。开创湖北科学发展新局面,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转型,好中求快,能快则快,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突出以下宏观导向:

  ——坚持跨越式发展。在扩大经济总量的同时,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经济增长真正建立在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效益改善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的有机统一。

  ——坚持转型发展。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创新发展模式,把发展转换到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内需外需“双轮”驱动的轨道,转换到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轨道,转换到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轨道,推进以调整结构为核心的经济发展转型,实现科学发展与转型发展的有机统一。

  ——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使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发挥各区域比较优势,加快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积极完善区域政策,大力推动区域合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城乡区域特色发展与协调发展的有机统一。

  ——坚持创新发展。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把创新精神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大力推进科技、文化创新,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科教人才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湖北,实现体制机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统一。

  ——坚持绿色发展。紧紧围绕“生态立省”,把建设生态文明与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谋发展,大力推广低碳技术,加大绿色投资,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现在富民、惠民、安民上,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目标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经济总量跨上新台阶;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突破6000美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4.6%;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电子信息、汽车、石化、装备制造、食品五大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跨越5000亿元,新兴产业产值力争突破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5%。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10∶47∶4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武汉、襄阳、宜昌“一主两副”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全省形成以武汉为龙头、湖北长江经济带为主轴、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为两轮的“一线串珠、双轮驱动”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城镇化率提高到52%以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形成城市带动农村,城乡协调互动发展新格局。

  ——“两型”社会建设加快。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修复。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一五”期末降低1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十一五”期末明显减少,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重点水域水质进一步改善。

  ——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科技强省、教育强省、文化强省、体育强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0%;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公平与正义得到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基本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显著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率明显提高。各类人才资源总量达到790万人。

  ——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取得明显进展。加快建设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自主创新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成中部地区经济要素富集、充满创新活力的区域、中部地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平台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改革创新等方面走在中部地区前列,自主创新示范功能、对外开放服务功能、“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功能明显增强,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作出更大贡献。

 

   

  专栏3:规划指标的属性

  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充分体现了两方面的要求:一是体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二是体现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供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更加完善的社会管理、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其中量化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两类。

  预期性指标是表明政府期望发展的方向,主要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来实现的指标,政府主要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并通过适时调整宏观调控方向和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努力实现的目标。

  约束性指标是在预期性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全省战略意图的指标,是省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众利益领域对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政府主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的目标。

第二篇 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

  两圈一带战略是湖北推动科学发展的载体,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抓手。大力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优化空间布局,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区域联动协调发展。

  第四章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按照国家批复的《关于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要求,着力构建要素富集、产业集聚、资源节约的活力城市圈,通达、通畅、智能的快捷城市圈,绿色、宜居、和谐的生态城市圈。发挥武汉龙头作用,明确各城市发展定位,增强耦合度,发挥集成效应,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武汉城市圈率先崛起,努力在两型社会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引领和带动全省体制机制创新和两型社会建设。圈域生产总值占全省62%以上,经济增长速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幅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幅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化率达到58%以上。

  一、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大力推进九大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先行先试示范效应。创新资源节约体制机制,推进资源品价格改革,完善差别能源价格体系,开展绿色电价试点,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城市水务改革,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建立节约用水机制。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扩大排污权交易,探索碳交易,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探索跨区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新模式。创新科技体制机制,积极开展股权激励试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体制机制,建立促进产业链条延伸、产业集群发展和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引导与协调机制,探索开发区发展新模式。创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制机制,扩大迁村腾地试点,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合理流转新机制。创新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财税金融、对内对外开放、行政管理等领域配套改革,充分利用部省合作共建平台,在相关领域创新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形成推动改革试验的强大合力。

  二、加快推进圈域一体化

  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与一体化布局。进一步优化圈域产业分工与空间布局。鼓励武汉发展总部经济,向周边八市转移一般加工业。八市因地制宜选择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加强相互间协作,并积极承接武汉产业转移和辐射。鼓励武汉、黄石等国家级开发区与周边市开展区外园合作。积极推进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新城融合发展,支持武汉、孝感临空经济区协作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圈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集群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推进城镇化与城乡建设一体化。以一核一带三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圈域城镇建设。进一步增强龙头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大中城市,推进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重点镇建设。以城际铁路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一站一城(镇)建设,开展扩权强镇试点。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基本形成城乡建设一体化格局。

  加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推进城乡商品市场、要素市场等一体化建设。鼓励商业连锁经营企业下乡进村,推动圈域城乡市场共同繁荣。基本建成以武汉为中心的圈域一小时高效物流服务圈。

  加快推进交通与通信建设一体化。构建三大综合交通圈,完善七条综合交通通道,打造六大综合交通枢纽,基本形成武汉至八市区一小时交通圈,武汉至圈域县(市)一至两小时交通圈。建设资源共享、集约高效的综合交通通信系统,基本形成以武汉通信枢纽和城市圈发达的通信网络为依托的综合交通信息化平台。分步实施圈域区号统一,加快通信一体化进程。

  加快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体化。统筹规划安排圈域生态建设,加强梁子湖等跨行政区域的湖泊、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圈域大气联防联控。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建设圈域地震安全保障工程。突出平原水网景观、丘陵山地自然生态及滨江滨湖特色,构建碧水、蓝天、青山、美城的生态格局。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社会事业一体化。着力推动人才项目对接、教育共建联动、科技互动促进、卫生资源整合、社会保障统筹及旅游、文化、体育资源共享等专项建设,推进形成圈域各类社会事业联合体。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实现社会事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中部前列。

  三、推进重点示范区建设

  大力推进以改革先行、创新密集、两型社会集中展示、同城化发展引领为特色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鄂州先行示范区、以水生态修复与治理为特色的大东湖两型社会示范区、以水生态保护与有效利用为特色的大梁子湖生态旅游示范区、以跨区域重化工产业循环发展为特色的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示范区、以科技创新为特色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武汉东西湖综合性示范区、咸宁华中低碳产业示范区、孝感临空经济示范区、黄冈临港经济示范区和黄石、潜江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等建设。

  第五章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

  充分发挥生态文化资源优势,以旅游业为引擎,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以下简称鄂西圈)建设成为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科考探险等综合性旅游圈,生态保护良好、生态旅游发达等生态文明圈,炎帝神农文化、楚文化、三国文化、土家苗族民俗文化、山水文化、宗教文化等特色文化圈,推动圈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促进全省生态文化旅游的快速发展。森林覆盖率达到46%;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圈域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实现年游客接待量1.4亿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占全省40%以上;圈域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交通网总里程达到13万公里(不含空中航线、城市内道路),基本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网络。重要景区基本通达二级以上公路。加强圈域城市、旅游名镇名村、景区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建设水、电、气和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旅游宾馆酒店、旅游码头、游客集散中心、生态停车场、星级厕所等相关设施。建设鄂西圈公众服务平台。

  二、推动生态文化旅游建设

  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实施生态林业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传承,丰富圈域旅游业发展的文化内涵。以一江两山为龙头,重点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三大旅游主题板块、十大旅游区、十条精品线路,建成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等十二大重点工程。加强旅游名城强县名镇(村)的建设,积极推进大洪山旅游区、清江画廊旅游区等跨行政区域资源整合。培育一批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生态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打造若干集民俗风情、地域文化、传统与现代元素于一体的经典演艺剧目。

  专栏4:鄂西圈十大旅游区

  1、三峡大坝-平湖半岛旅游区

  2、武当山-太极湖旅游区

  3、神农架旅游区

  4、襄阳古隆中-鱼梁洲旅游区

  5、荆州古城旅游区

  6、洪湖岸边是家乡-石首天鹅洲旅游区

  7、清江画廊旅游区

  8、明显陵-漳河旅游区

  9、炎帝神农故里-大洪山旅游区

  10、恩施腾龙洞-大峡谷旅游区

  三、推动圈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制定并实施促进鄂西圈产业优化发展的政策。以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为切入点,加快相关产业的发展。重点加快旅游商品、宾馆酒店业、特色餐饮业、商贸会展业、特色养老、体育休闲、旅游地产等关联产业的发展。继续发挥电力、汽车、化工、建材、生物医药、特色农业等产业优势,着力构建襄十随汽车产业带、宜荆(门)电力化工产业带、荆荆襄随现代农业产业带与宜恩神十”特色生态产业带,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充分发挥襄阳、宜昌两个副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促进圈域八市(州、林区)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和协调发展。

  第六章 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

  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综合优势,努力建设三带一枢纽,加强沿江开放开发省际合作,将湖北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促进两圈互动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主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和全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典型示范区。湖北长江经济带生产总值占全省60%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9%,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快湖北汉江流域综合开发,促进汉江流域与两圈相融合、与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相呼应,构建全省经济发展新的支撑点和增长极,实现江汉平原振兴崛起。

  一、加快建设长江中游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重点完善水运设施,积极推进港口与航道建设,大幅提升长江干线航道的通航能力,完善干支直达的水运网络。支持江海直达运输,加快发展标准化、专业化运输船舶。积极建设长江中游现代港口体系,着力打造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加快建设沿江高等级公路、铁路,完善沿江通道布局。着力构建江汉平原腹地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一批过江通道,提高南北贯通能力。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港口的辐射带动能力。基本建成中部地区功能最完善、辐射面最广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二、着力建设现代产业密集带

  坚持以兴带,着力构建以水资源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优先发展涉水产业。积极发展以冶金、石化、汽车、船舶、装备制造等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以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产业;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发展以现代物流和文化旅游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以高产优质水稻、名优特淡水产品等为主的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业。建设各城市功能定位与分工明确的产业园区,构建沿江区域间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着力建设新型城镇连绵带

  围绕一核六点布局沿江城镇体系。充分发挥武汉核心作用和宜昌、荆州、黄石、鄂州、黄冈、咸宁等重要节点城市的聚集和扩散功能。协调推进以港兴城战略,着力提升沿江地区城镇化水平,力争带域内20个县(市、区)生产总值均超过200亿元。加快发展大城市,培育发展2个至3个城区人口过百万的大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提升鄂州、黄冈及咸宁城市化水平,着力扩大洪湖、赤壁、石首等中小城市的经济规模和城市规模。大力发展沿江重点镇和中心镇,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四、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带

  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重点加强水资源、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河道治理,维持河势稳定。加大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力度,保护重要与敏感生态功能区,加强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区域绿色增长,使带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步入协调发展的轨道。

  五、加快湖北汉江流域综合开发

  加快现代水利工程与航运建设。重点建设水利综合开发工程。加快实施南水北调兴隆水利枢纽、引江济汉工程、部分闸站改造、局部航道整治等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引江补汉神农溪调水工程、碾盘山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建设现代航运体系。加快推进汉江航运枢纽建设,形成环绕江汉平原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810公里高等级航道圈,建设功能完善、专业化和高效率的汉江港口体系。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提高汉江流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开展土地整理、低丘岗地改造、滩涂开发、村庄整治等,增加耕地面积。实施移土培肥工程(丹江口库区),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大旅游业开发力度。重点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着力建设集文化考察、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和购物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成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重要支撑。加快城镇化进程。构建以汉江为纽带,以武汉、襄阳、十堰三个城镇密集区为支撑,以中小城市为节点,三条城镇发展主轴和五条城镇发展辅轴相联结的汉江流域沿江沿线特色城镇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建设丹江口库区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汉江中游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江汉平原农田防护和用材林功能区。

第三篇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七章 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进一步发挥湖北科教优势,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向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和园区集聚,加快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壮大产业规模、拓宽发展领域、提升竞争水平,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比重,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中西部前列,部分领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下一代网络、应用电子等产业。光电子信息产业。加快超高速率、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通信传输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光通信专业元器件和组件,加快电子元器件产品升级。培育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等核心基础产业。下一代网络产业。加强下一代互联网和三网融合关键技术、关键设备、关键软件、业务应用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引导现有网络向IPV6过渡。加快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产品的研发、制造和示范应用。突破物联网核心关键技术,扩大物联网推广应用,推动物联网及相关产业发展。应用电子产业。扩大新型消费电子产品生产规模,打造半导体照明完整产业链,提高新型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和生产能力,积极发展汽车电子产业和高效绿色新型电池产品。

  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重点发展高档数控装备及系统、激光加工设备、数字化船舶制造与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设备等产业,着力提高装备设计、制造和集成能力,促进制造业技术自主化、制造柔性化、设备成套化、服务网络化。

  三、新材料产业

  重点发展电子新材料、生物及环保材料、化工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量大面广和重大基础设施急需的功能材料、结构材料、复合材料为突破口,大幅提高新材料产业的自主发展能力。以武汉、襄阳、宜昌、黄石等为重点,打造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四、生物产业

  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等产业,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生物医药。大力促进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原料药及中间体发展,提高现代中药与天然药物发展水平,加快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生物农业。加快研发和推广生物育种核心技术;推进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兽药及生物饲料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生物制造。围绕微生物制造和生物基材料等领域,加强生物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提高酶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水平及应用能力。

  五、节能环保产业

  围绕钢铁、石化、火电、建材等行业,重点发展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装备保障以及服务的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环境治理产业。节能产业。加快节能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着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装备和产品,支持节能电机、节能窑炉、节能水泵、节能灯、高压变频器、软启动等节能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快固体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循环利用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格林美等一批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加快发展。环境治理产业。重点研发和生产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和装备。

  六、新能源产业

  重点推进核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源、风电等新能源开发应用进程。核电产业。依托核电项目建设,逐步形成核电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服务等完整的核电产业链。太阳能产业。加快光伏组件、逆变器、控制系统、系统集成等技术开发,提高光伏产业核心技术、关键设备和关键部件自主创新能力与太阳能产业化水平。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快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生物质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非粮生物燃料产业发展。支持秸秆焚烧发电、秸秆气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快生物质焚烧发电设备的研发和生产,进一步开展大型养殖场、污水处理厂沼气发电试点。风能产业。适度加快风电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先进风能装备。

  七、新能源汽车产业

  重点抓好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展。支持东风日产建设纯电动轿车研发基地,支持襄阳建立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综合示范区。混合动力汽车。加快发展各类中、高档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及东风自主品牌、东风本田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纯电动汽车。加快发展广泛用于城市环卫、城建、邮政、旅游等行业的纯电动汽车。实现可快速更换电池组纯电动公交车的批量生产。推广以慢充电和分散式充电为主的充电方式,着力改进电池技术,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电动汽车零部件。加快电动汽车电控系统、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的开发和产业化。重点发展电动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的发动机、零部件等。

  专栏5: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工程

  ——关键技术培育工程。研究制订新兴产业技术路线图,明确发展路径。着力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鄂的实施,集成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立一批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产业化推进工程。在七大新兴产业领域,瞄准产业发展的主流和方向,加快把新一代网络、应用电子、信息服务、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设备等培育成为新的千亿级产业。抓紧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

  ——产业集群集聚工程。着力抓好武汉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光电子、生物产业、信息产业三个专业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提高集约发展水平。加快布局若干各具特色的省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园区),在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新认定一批省级产业集群。

  ——应用示范工程。进一步扩大光纤到户试点范围,扩大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工程,推动建设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城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创业投资引导工程。扩大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争取国家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培养壮大本土创业投资管理团队,为培育新兴产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第八章 制造业

  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全面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加强工业创新体系建设和质量、品牌、标准建设,抓紧建设一批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加快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和工程服务水平提升,促进制造业向价值链两端延伸;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增强重点地区产业集聚能力;加快轻工业发展,优化轻重工业结构;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切实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降耗水平;打造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资源消耗低的行业领军企业。

  一、汽车产业

  进一步提升整车生产规模,支持重点企业完善自主研发体系,优化整车产品结构,着力发展自主品牌乘用车和专用车,加快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提高汽车零部件配套能力、产业集中度和科技创新水平,向专业化、系列化、模块化方向发展。完善和创新汽车市场服务体系,努力打造汽车研发零部件生产整车制造汽车服务的完整产业链。

  乘用车和商用车。推进东风汽车公司等重点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着力发展低排放、低油耗汽车和自主品牌乘用车,加大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清洁燃料汽车的研发力度,形成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加快东风乘用车二期工程、东风本田二厂、神龙三厂、东风有限襄阳工厂扩能、东风渝安十堰扩能、东风商用车十堰扩能、东风股份制造二公司A08客车、东风天翼新能源客车研发与产业化等项目建设,形成260万辆整车生产能力,其中乘用车160万辆。

  专用车。重点发展高速公路运输、工程施工、市政作业等特种运输车辆和油田、国防建设需要的各类专用汽车,形成专用汽车30万辆以上综合生产能力。零部件。鼓励零部件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突破性发展节能发动机、自动变速箱等关键总成,重点发展轿车零部件,建成关键零部件基地,逐步实现与整车生产企业同步研发、同步生产、同步供货,全面提高配套能力和水平,积极融入全球采购体系。培育形成5家以上大型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配套能力达到200万辆份。

  汽车服务。高起点、高标准发展集汽车展示、租赁、保险、技术培训、消费信贷、检测检验、售后服务、报废回收、生产性物流、二手车交易和汽车文化于一体的汽车服务产业体系,引导汽车制造业向生产性服务业延伸。

  二、石化产业

  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促进化工行业向园区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加强化工园区和研发基地建设,着力提高精细化工、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水平。突破性发展石油化工和有机化工原料行业,加快形成乙烯产业链,进一步壮大提升磷、盐化工,大力发展精细化工。

  石油化工。围绕武汉石化、荆门石化基地,实施油品质量升级和扩能改造工程,扩大炼化一体化规模,建立石油化工园区。加快武汉80万吨乙烯工程及配套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三大合成材料和有机精细化工,积极发展橡胶加工。

  磷、盐化工。以宜昌、襄阳、荆门、孝感为中心稳步发展磷化工产业,加强中低品位磷矿采选及利用、窑法磷酸工业化生产和磷石膏、磷渣、黄磷尾气综合利用等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重点推广硫酸生产余热回收等技术,支持骨干磷肥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发展高浓度磷复肥。以荆州、潜江、天门、应城、云梦等地为重点发展盐化工,支持荆州勘查开发凹陷深层富钾卤水资源。以磷、盐化工与石油化工的一体化为方向,发展和延伸有机磷、有机氯和有机氨系列产品和下游产业链。

  精细化工。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不断提高产品精细化率和附加值。鼓励优势农药企业实施跨地区整合,实现原药、制剂生产上下游一体化,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发展电子级磷酸及磷酸盐、磷酸铁锂等磷精细化工产品。推广应用催化、分离、聚合物改性等精细化工技术,大力发展环保型涂料、染料和染料中间体、添加剂、胶粘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等精细化工产品。

  三、冶金工业

  加强科技创新,促进工艺流程、技术装备的整体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加快新产品研发,大力发展钢铁、有色金属深加工。加强国内外矿产资源的合作开发和废旧钢铁、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冶金资源开发。支持武钢、新冶钢、大冶有色在国内外投资探矿采矿,建立长期稳定的资源供应渠道;加快资源勘查和深部探矿进度,对鄂西高磷铁矿等省内低品位伴生矿,加大选矿技术工艺研发投入,尽早实现工业化生产。加快国家级钒钛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基地建设。

  钢材深加工。以产品结构调整升级为目标,以产业链延展和价值链提升为重点,支持武钢、新冶钢瞄准国内外高端市场,不断提升钢铁冶炼和轧钢技术水平,重点发展高磁感取向硅钢、高牌号无取向硅钢、高速铁路用钢、高档汽车用钢、高品质特殊无缝钢管、优质齿轮钢、轴承钢、模具钢等产品。根据经济发展的新需求,开发风电设备、大型工程装备制造、大飞机、海运船舶和军工用钢。加快武汉桥梁施工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和宜昌、黄石、鄂州、阳逻、团风等地的钢材深加工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镀锌板、镀锡板、彩涂板、桥梁及建筑钢构件、钢帘线、钢绞线以及金属制品。全省钢材深加工总产量达到2000万吨。有色金属深加工。支持铜、铝冶炼企业加强技术升级及节能改造,支持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用于电子信息、轨道交通、电缆电网、轿车、飞机的高性能和高精度板、带、箔等精深加工产品。

  四、装备制造业

  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提高本地配套水平,提高重大装备系统集成能力,扩大中高端市场份额,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努力把我省建设成技术自主化、制造集约化、设备成套化、服务网络化的全国重要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大型、精密、高速数控加工成套装备及数控系统。提高产品数控化率和集成化水平,重点发展重型机床、大型数控板料加工机械、大型数控插齿机、大型冷热连轧、涂镀板成套设备及其数控系统和关键功能部件。支持建设大型铸锻基地及加工中心,提高大型铸锻件和精密铸造的本地化配套水平。完善增值服务体系,加强供应链管理,提升成套集成水平,形成产业链。

  节能环保装备。加强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自主研发,提升电站锅炉、碱回收锅炉、烟气脱硫设备等核心产品质量,加快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提高太阳能光伏发电、大型风力发电、核能发电等新能源利用设备生产能力。

  激光装备。发挥激光研发优势,重点发展激光精微加工设备、电子产品生产设备、医疗用光电子产品,积极发展功率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电子元件、电真空器件,提高电子设备整机装配专用设备的制造能力。大力发展大功率激光器及激光加工设备、中小功率激光精微加工设备、高速铁轨表面合金化激光熔覆设备、激光全息防伪材料等。

  石油及海洋工程装备。依托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机械厂、武船、中船重工710所等龙头企业发展石油装备,重点是为海洋石油钻采工程配套的动力控制及深海传动系统、多点锚泊定位系统、深海钻井平台升降系统、海洋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系统等关键系统和配套,提升海洋工程装备技术水平。加快发展大型石油钻机、新型钻井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

  轨道交通及航天装备。依托三江航天、中铁科工集团、航宇公司等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大飞机部件、发动机零部件、机载设备、盾构机、轨道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车辆、高速列车配套设备等装备。

  五、纺织产业

  加快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步伐,巩固提升棉纺行业优势。加强印染产业基地建设。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大自主品牌培育力度,大力发展服装、产业用和家用纺织品。

  纺织服装。支持棉纺织业向三无一精方向发展,大力推广各种新型、高效、节能纺织设备和嵌入式纺纱技术等新型纺织技术的应用,引导和支持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改造升级步伐。积极开发和生产各种新型纤维、功能纤维纱线和交织织物,高档色纺纱线、色织和长丝织物,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纱线和交织织物,减少对棉纤维的依赖。积极推广废旧纤维回收利用。大力发展苎麻纺织和茧丝绸业,建设全国一流麻纺织和桑蚕生产及丝绸加工基地。加快承接沿海服装生产能力转移,提高服装设计生产的信息化和装备水平。大力培育服装自主品牌,打造全国重要的服装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印染和化纤。大力推行印染业集中供气和污染治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工艺设备,开发各种新型面料和功能性面料染整技术,切实提升我省服装面辅料配套和后整理能力。依托武汉80万吨乙烯工程,积极策划建设下游化纤产品项目,支持湖北化纤、博拉经纬等企业扩能改造,提高差别化纤维开发能力,加快新型纤维开发应用,改善纺织原料结构。

  产业用和家用纺织品。加快推进产业用纺织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满足医疗、交通、建筑、新能源、农业、环保和水利等新领域的需求。支持多种工艺无纺布的开发及应用,提升产品层次,拓宽应用领域。大力发展新型医用纺织材料及制品的开发应用,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医用纺织品生产和研发基地。大力发展家用纺织品,提高产品档次,做大产业规模。

  六、轻工业

  推动轻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重点发展食品、林浆纸一体化、消费类电子产品、塑料及包装。

  食品饮料。以适应食品饮料产品消费方便化、多样化、特色化的需求为目标,确保产品营养、安全,提高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色食品、功能食品比重,大力推进产品原产地认证工作。加大技术改造和创新力度,积极采用生物技术和工程化食品技术,提高产品加工制造的精细化率和农副产品的转化率,构建种养殖基地加工制造包装配套市场一体化的产业链条。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

  造纸工业。重点推进林浆纸一体化工程建设,依托湖北丰富的林木资源和水资源,加快建设造纸制浆配套原料林。鼓励发展竹浆造纸,科学利用非木纤维资源,严格控制禾草浆造纸。加强废纸回收和利用。努力提高行业技术装备水平,重点推广高质量、低定量、低消耗、低排放和低污染的造纸生产技术。大力发展中高档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快发展包装用纸、生活用纸、办公用纸、餐饮用纸等纸品。推动纸及纸制品行业集聚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制浆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基地。消费类电子产品。对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冷柜压缩机等产品及关键部件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省内自主品牌家电,提升东贝压缩机等产品的规模。完善海尔、美的、格力、TCL家电工业园零部件配套体系。积极研究和推广应用家电智能化和智能识别技术。塑料及包装。以80万吨乙烯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组织好汽车塑料配套项目。支持绿色塑料管型材生产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扩大规模,推进降解塑料的研发、无氟替代技术应用及相关项目建设。围绕食品、家电、医药、日用化工等行业的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塑料、纸、玻璃、陶瓷及金属包装制品。

  七、船舶工业

  整合研发设计和制造资源,在民用船舶领域推广船舶高技术,加快数字化造船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提高全省船舶工业装备水平和制造能力。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工作船、化学品船等特种船舶,加强江海直达船、长江标准船型、游艇及豪华游艇的建造能力。加快船舶配套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甲板机械、舱室机械、中低速柴油机曲轴、大功率低速柴油机等船用配套产品,提高船用配套产品质量。鼓励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快融入全球采购、制造、销售、研发体系。

  八、建材工业

  优化工艺流程,改造技术装备,提升产品性能,努力实现由低端产品为主向高端化升级转变,由原材料制造业向加工制品业转变,由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业向两型产业转变。大力发展高档新型建材,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及建筑工程服务、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高档浮法玻璃。新型干法水泥及建筑工程服务。在控制总量、有序发展的前提下,发展日产4000吨以上规模、能够实现完全自动化和清洁生产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装置,淘汰立窑等落后水泥生产工艺。加快推广水泥生产线配套余热发电系统和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技术,积极开发应用大型节能装备和消纳工业废渣新技术。鼓励发展大坝、油井、道路等特种水泥和高强水泥。支持水泥生产企业由产品生产向应用服务拓展,成为建筑工程问题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和服务商。支持华新集团、葛洲坝集团在省内外进行战略投资和资产重组,从竞争走向竞争性合作,进一步做大做强,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和水泥行业的排头兵。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以满足建筑业的发展需求为重点,从产品设计、原材料替代、工艺改造入手,提高技术水平和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率,大力发展新型绿色环保建材,重点支持石膏建材、保温隔热复合墙体材料、高档节能陶瓷系列产品、再生胶凝材料等新型建筑材料。依托化工原料优势,进一步拓展化学建材的深加工领域,扩大新型防水密封材料、绿色环保装饰装修材料等产品的品种和规模。高档浮法玻璃。积极推进原片玻璃产业向建筑节能、汽车工业、电子信息、新能源产业延伸,大力发展LOWE玻璃、中空玻璃、导电玻璃、太阳能玻璃以及超白压延、超白浮法等材料复合、功能复合的玻璃制品。淘汰普通平板玻璃生产线。

  九、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围绕企业、行业、区域层面选准切入点,开展融合试点。深入推进信息技术行业应用,为各行业信息化改造和优化升级提供关键技术和整体解决方案。在钢铁、石化、医药等流程性行业,以制造执行系统、在线监测和分析系统为重点,加快实施专项改造,不断提高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努力使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信息化应用达到先进水平。围绕研发设计、过程控制、企业管理、物流库存、人力资源开发等环节推进工业技术研发信息化和产品数字化、生产流通过程自动化、企业管理信息化,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第九章 建筑业

  积极调整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和建筑企业经营结构,充分发挥湖北在路桥、水利、电力等方面设计与施工建设的优势,拓展经营范围,推进建筑工程总承包,做大做强建筑业。支持具备条件的总承包企业申报交通、水利、电力、市政、通信等资质,形成综合施工能力,引导建筑企业向市政建设、园林绿化、路桥工程等领域进一步拓展。推动行业资源整合,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逐步形成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引导中小型建筑企业做专做精,培育一批具有专业承包、劳务承包等特色优势的专业企业。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实施精品工程战略;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应用,提高建筑业经济效益。支持企业实施大市场走出去战略,积极扩大省外及中东、非洲等境外市场份额。建筑业年产值达到7000亿元以上。

  第十章 现代农业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突出特色、规模、品牌、效益四个主攻方向,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

  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进一步提高46个粮食主产县,重点是33个列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县(市、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加大油料、棉花、畜牧、水产等基地建设力度。粮食、棉花、油料、肉类和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2400万吨、50万吨、330万吨、500万吨和420万吨。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实施农村土地整理和新一轮沃土工程,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以汉江中下游等为重点,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把粮食主产县的基本农田建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适度提高耕地复种指数,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大力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重点的田间工程建设;强化农业气象、病虫害监测预警、动植物疫病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精养鱼池改造工程,提高集约化养殖水平。提高科技和人才支撑能力。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力争取得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农业科技贡献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加强基层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大种子工程实施力度,提高种业竞争力,充分发挥良种的基础和先导作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轻简化栽培等先进实用技术和高产高效模式。提高物质装备支撑能力。推进劳动过程机械化,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950万千瓦,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65%,农机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增强农业生产、抗旱排涝、人畜饮水等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开展龙感湖农场、五三农场等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试点。

  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农业产业结构。稳步发展粮棉油生产,提高果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在种植业中的比重和畜禽、水产养殖业在农业中的比重。养殖业比重提高到50%以上。农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水稻、小麦、油料等优质率。发展粳稻生产,在适宜区域发展中稻再生稻。积极发展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特色农产品。着力推进健康养殖,加快发展优质三元猪、特色家禽和优质水产品等。农业区域布局结构。推进形成以江汉平原综合农业发展区、鄂北岗地旱作农业发展区、鄂西山区林特发展区为主体,以江汉平原优质水稻产业带、双低油菜产业带,汉江流域优质小麦产业带,江汉平原优质棉花产业带,鄂西山区优质林特产业带,江汉平原及鄂东水产养殖带,江汉平原和鄂北岗地生猪产业带等七大优势产业带为支撑的三区七带农业区域布局结构。

 

  图一:三区七带农业区域布局结构

 

  三、提升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水平

  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能力为重点,推动农业产业化总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加快优势特色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要求,继续推动水稻、双低油菜、柑橘、棉花、生猪、禽蛋、水产品、茶叶等八大优势特色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四个一批工程,显著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发展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转化大县,重点发展粮油、畜禽、林特、水产、棉麻、果蔬及茶叶等六大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6000亿元,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1.51。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通过设立风险基金、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方式,形成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专栏6: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

  ——形成一批有很强带动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0家以上,过30亿元的达到10家以上,过100亿元的达到4家以上。

  ——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农产品加工业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数量分别达到20个以上。

  ——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大力推动龙头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50亿元以上的加工园区达到16个以上。

  ——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大县。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达到10个以上。

  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制定并实施严格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准。依靠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分品种、分地域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加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及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保护。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自律性检测网络。加强检测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防止违禁投入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农村市场,并加大查处力度。

  五、提高农民经营组织化程度

  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完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实施五大工程,提高农民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专栏7: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大工程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5000家,入社农户数量达到30万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工程。重点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科技推广、农产品加工等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逐步培育具有代表性的示范社。指导建设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0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工程。全面推行省、市、县三级人才培训制度,力争每个合作社每年有一人参加培训,力争全省培训合作社专门人才3.5万人次。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超对接工程。力争3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能够实现社超对接、社企对接,并逐步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供应链系统。

  ——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培育工程。力争全省3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创建一批具有农产品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广泛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品牌。

  六、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

  以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植保机防、农机作业、动物疫防、农户科学储粮等为重点,加强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广管理在县、服务在乡(镇)的服务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推进农资连锁配送为农服务工程。围绕推进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强金农工程和12316惠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线及时为广大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服务等。

  第十一章 服务业

  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以开展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企业分离试点和创建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为抓手,在全省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完备、生活性服务业丰富繁荣、新兴服务业优势突出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旅游、文化、金融、商务等4个增加值过千亿元的现代服务产业,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力争突破两千亿元,创建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60家以上。服务业增加值迈上万亿元新台阶。

  一、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重点发展关联性强、拉动作用大的金融、现代物流、信息、商务等服务业。打造武鄂黄(石)冶金建材、武随襄十汽车、武荆(门)宜化工纺织三条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引导资源要素集聚,带动产业优化升级。

  现代物流业。围绕将湖北建成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现代物流基地的战略目标,建设武汉城市圈物流圈、鄂西物流圈和长江物流带,强化生产物流,延伸商贸物流,积极发展冷链物流,加快发展第三方综合物流。培育物流骨干企业,力争建设国家5A级物流企业56家,4A级1015家,3A级2530家。着力将武汉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物流中心,加快建设宜昌三峡现代物流中心等区域性物流中心和其他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基本形成口岸物流、行业物流和城市配送物流相结合的现代物流体系。围绕建设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支持襄阳、宜昌、黄石等争取建立保税物流中心,推进口岸物流发展;围绕汽车、钢铁、石化等优势产业,推进物流与制造业的联动发展;围绕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加快发展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围绕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配送物流发展。加强转运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物流园区,加快推进武汉江北新港、宜昌港区、三峡、十堰等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利用物联网技术对物流环节进行全流程管理的模式。积极培育物流人才。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

  金融业。围绕建设中部地区金融机构聚集区,推进金融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交银国际、长江证券、合众人寿、长江保险等本土金融机构,培育农村金融机构,引导和支持在武汉新设和迁入国际国内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分支机构。重点打造汉口建设大道、武昌中南路金融产业及金融总部聚集区和武汉光谷金融港,将武汉打造成全国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培育优质后备上市资源,支持和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积极发展债券市场。鼓励产权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金融租赁、信用贷款等产品创新,推进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进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争取相关期货交易所在我省设立稻谷、玉米、钢材等期货品种的现货交割仓库。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市场。大力发展产业、创业、股权等各类投资基金。积极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争取国家批准武汉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信息服务业。以软件、信息传输和数字内容等领域为重点,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做大做强软件业,重点发展国产数据库等优势软件产品,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产品,加快发展软件及服务外包,培育壮大核心骨干企业,加大引导软件企业提供SaaS(软件即服务)等模式服务应用聚合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打造光谷软件园等软件产业聚集区。加快发展信息传输和数字内容产业,着力培育3G应用、移动搜索等通信和网络增值服务,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面向市场的云计算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湖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提高基础测绘保障水平,发展地理空间信息产业。

  商务服务业。按照依法规范、鼓励发展、加强自律的原则,加快发展法律仲裁、会计税务、咨询评估、工程设计、文化创意、会展等商务服务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机构的社会公信力。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商会,积极推进政会分开、分类管理,健全自律机制,培育一批按市场规范运作、在行业中具有广泛代表性、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协会。加快汉口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会展业,打造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国际会展中心、科技会展中心等会展产业平台,做精做强具有产业和地方特色的常设性会展,培育会展业品牌。积极发展广告业,整合媒体广告资源,培育一批大型广告企业,打击虚假广告。大力发展金融、会计鉴证、法律服务业。促进科技、认证、投资、决策等咨询机构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加快发展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打造区域性人力资源信息平台。支持市场交易类中介服务的发展,打造武汉、襄阳、宜昌等特色交易类中介聚集区。

  二、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把发展服务业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促进商贸、旅游、文化、体育、房地产、家庭等生活性服务业的繁荣发展。

  商贸餐饮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餐饮业,鼓励餐饮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方式整合现有资源,不断拓展经营领域,实现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规范现有批发零售市场,促进有形市场的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网络购物、专业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探索中小型消费品市场向专业商场、主题购物中心和品牌展销中心等转型。鼓励武商、中百、中商、湖北新合作、富迪等企业不断扩张规模,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的大型商贸企业,打造全国知名品牌。推动武汉核心商圈及汉口北市场群等综合性批发市场建设,辐射带动其他大中城市商贸集群的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继续推进农村市场建设,在全省80%的行政村、所有乡镇建立和改造标准化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逐步实现消费品、农资、药品、图书同网流通。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在农产品生产地和集散地扶持发展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全国性和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

  房地产业。以优化结构、改善供给、规范市场为重点,有序发展房地产业,促进住房合理消费。稳步发展住宅地产市场,完善住宅供应结构,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房和高档商品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积极有序发展商业、工业、旅游地产等,加快发展大中型城市商业地产,为现代高端商务和专业服务提供载体;加快推进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引进专业性强的地产企业开发工业园区。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完善住房二、三级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房地产综合信息发布制度及监测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监测。加强现代物业管理,提高市场化程度和服务水平。

  家庭服务业。重点发展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和病患陪护,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等,鼓励创办家庭服务企业,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养老服务,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统筹社区内家庭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家庭护理、家庭教育、清洁卫生、幼儿服务等家政服务,大力实施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做大做强一批规模较大的家政服务企业。

  体育产业。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服务、体育中介服务等,促进体育产业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三、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

  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理念,拓宽服务业领域,支持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具有科教优势的动漫、服务外包、通用航空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

  动漫产业。支持动漫企业自主研发具有知识产权的漫画、动画等,开发动漫衍生产品,延长动漫产业链。加快发展江通动画、武汉新技术开发区动漫等动漫产业园。

  服务外包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后台服务、科技研发、劳务服务、商贸营销等在岸服务外包。积极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依托钢铁、汽车、船舶等产业基础和科研资源优势,发展知识流程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信息技术外包。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将武汉打造成中部最大的服务外包基地。

  通用航空服务业。加快襄阳、荆门等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通用航空综合保障服务、航空旅游休闲产业等,加快襄阳通用航空综合保障服务园、荆门航空旅游生态和农用航空产业园等建设。

  四、营造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

  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行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对鼓励类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加大对劳动密集、技术先进、节能减排、便民利民等方面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扩大政府采购服务产品范围。

  五、推进服务业与第一、第二产业的融合

  加快三次产业融合的步伐,实现服务业和第一、第二产业之间的相互融合与协调发展。

  推进服务业与第一产业的融合。重点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需求,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推进服务业与第二产业的融合。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积极开展企业分离试点,将企业的研发、设计、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剥离出来,促进企业专业化分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服务业与第二产业在更高层次的融合,推进科技服务业向制造业前期研发、设计等领域渗透;推进金融、信息等服务业向制造业融资、管理等领域渗透;推进现代物流、商贸、商务、创意设计等服务业向制造业产品销售、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等领域渗透。

  第十二章 旅游业

  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服务业中的引擎和龙头作用,整合旅游资源,加强旅游策划,挖掘文化内涵,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努力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培育35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5家以上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达到10家以上。旅游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

  一、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优先改善交通条件,构建以航空、铁路干线、城际铁路、高速公路、骨干航道为主骨架,旅游公路、旅游航道及旅游站场为补充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网络。依托武汉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优势,开通直达主要客源地的国际国内航线,增开武汉至省内各重要旅游城市的客运专列,建设武汉高铁旅游服务中心。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形成若干条水上黄金旅游线路。实现所有景区均与道路状况良好的旅游公路连接,旅游集散地、目的地开通至区域内主要景点的旅游客运专线。加快建设和完善旅游集散地和景区的宾馆酒店、停车场、供水、供电、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二、打造旅游精品名牌

  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加快旅游核心景区和旅游基地建设,加强旅游线路集成,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突出生态和文化优势,重点打造以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清江和荆楚文化为依托的大型旅游综合体。武汉城市圈围绕都市旅游、生态休闲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加快建设大别山游憩带、鄂东鄂南水体和山地游憩带,积极发展以鄂东禅宗文化为主的宗教旅游、以矿冶文化为主的工业旅游,大力发展温泉旅游和绿色森林旅游。武汉依托高铁优势,以东湖风景区为核心,以大黄鹤楼风景区、省博物馆、首义园、木兰生态旅游区等为重点,发展大都市休闲旅游。大力发展红色旅游,重点打造武汉、黄冈大别山、孝感大悟等国家重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红安革命烈士陵园等景点,武汉麻城红安等国家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充分发挥我省舞台艺术精品突出的优势,整合和推出观赏性、互动性强的精品剧目和情景艺术。实施一县一品文化品牌建设工程,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保护利用民俗文化资源,加快发展民俗文化旅游。积极创建特色鲜明的旅游城市、强县和名镇名村名街,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提高旅游产品组合能力。加强与外省市的合作,与重庆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与安徽、河南联手打造大别山全国重要红色旅游基地,与广东、湖南等联手打造高铁旅游示范区。

  三、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放宽旅游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做大做强旅游企业,支持旅游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力争23家上市。推动旅游企业联合经营,促进中小旅游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知名品牌,发展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旅行社。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实行跨地区、跨国境连锁经营。

  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有效整合和利用全省旅游教育资源,办好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积极支持旅游院系学科发展,培养各类旅游人才。引进旅游高端人才,优化旅游人才结构。加强旅游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每年培训一千名旅游职业经理人、一万名导游和领队、十万名各类旅游职业技术员工。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

  五、创新旅游发展体制和机制

  加快推进县级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旅游景区体制改革和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依法推进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建立大旅游发展机制,整合各类旅游资源,形成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格局。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打破行政和行业壁垒,鼓励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发展旅游业。简化通关手续,争取口岸升级和落地签证,为海外游客提供便利。优化监管环境,建立相关部门与旅游部门联动检查执法机制。改进旅游公共服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进旅游业标准化建设,支持咸宁以大力发展温泉旅游为切入点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

第四篇 统筹城乡发展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走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发展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第十三章 城镇化建设

  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推动全省城镇由偏重规模扩张向规模扩张和功能提升并重转变,由偏重经济发展向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转变,由偏重城市发展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

  一、推进人口城镇化

  按照自愿、有序、分类、统筹、稳健的原则,逐步推动人口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实现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住房租购以及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转移农村人口300万人,其中特大和大城市吸纳90万人,中小城市和县城吸纳130万人,中心镇和其他小城镇吸纳80万人。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

  二、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坚持以武汉为全省主中心城市,襄阳、宜昌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一主两副”总体格局,按照“大小多少”、“三个层次”的城镇化发展思路,把武汉城市圈和“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做大做强,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逐步归并和减少村镇数量,缩小城乡人均住宅占地规模,形成以武汉城市圈为核心,以城市群和中小城市为支撑,以湖北长江经济带为纽带,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由6个增至15个左右,中小城市由40个增至50个左右,3万人口以上的建制镇由46个增至100个左右。

 

  图二:城镇空间布局示意图

  三、支持城市圈和城市群加快发展

  做强武汉城市圈。支持武汉市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具有更强竞争力的特大城市。发挥武汉市中部地区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推动武汉城市圈大力构建区域统筹规划体系、产业统筹布局体系、设施统筹建设体系和市场统筹共建体系,推进圈域一体化进程,努力形成功能互补的高端产业聚集区、布局合理的城市连绵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城乡统筹和“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做大“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支持襄阳、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扩大规模,完善功能,增强区域辐射力和竞争力,发展成为“襄十随”、“宜荆荆”城市群的核心城市;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优化城市群城镇布局,科学整合资源,走集群发展道路,提高综合实力,发挥其对鄂西北和鄂西南区域的辐射作用,带动区域发展。支持城市群现有设区中等城市依托中心城区,完善城市功能,打造优势产业,壮大经济实力,形成大城市规模。

  四、加快县域城镇发展

  加快县城发展。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逐步成为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20个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率先将县城发展成为人口聚集能力强、功能完善的中等城市;20个发展基础较差的县加快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扩大县城规模,提升经济实力,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其他县级市县城按照资源状况、发展基础和环境容量,通过扩容提质,突出特色,创造由小城市向中等城市过渡的条件。

  大力培育中心镇和特色镇。优先支持县域中心镇发展,集中打造特色资源镇,增强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成为接纳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节点。每个县建成1—3个综合实力突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较完善、特色明显的中心镇或特色镇。选择100个重点中心镇,实施扩权强镇,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建设成为经济强镇或县域副中心。选择一批镇区人口在5万人以上、产业支撑力强、镇区建设发展较快的建制镇作为镇级市建设试点。以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名镇创建和资源开发等为契机,集中打造100个生态文化旅游特色镇。力争3—5个镇入选全国千强镇。

  五、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

  培育壮大城镇支柱产业,加快城镇社会事业建设,推进交通、通讯、供电、给排水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化发展,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聚集能力。产业发展。挖掘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服务业现代化,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的产业发展格局,增强城镇经济实力。城市交通。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积极倡导自行车、新能源环保汽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根据发展需要,推动大城市环线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快速公交系统,实现地铁、轻轨、高架桥、快速出口路互通互联。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监控中心和公共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合理规划城市道路和停车场,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公用设施。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网设施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城镇电力、给排水、供气、垃圾处理设施等保障水平和运行效率。设市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社会事业。加强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计生、社会福利等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创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环境,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环境建设。优化城市能源利用结构。努力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严格实施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省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城镇管理。强化规划约束力,引导城镇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城镇大型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安全运营;加强城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提升城镇历史文化内涵。

  第十四章 新农村建设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总结推广仙洪以及88个试点乡镇新农村建设等的经验,加大强农、惠农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完善增收减负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引导农民优化种养结构,积极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和比较效益高的养殖、园艺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为农民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岗位,努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或异地转移就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加快发展包装、冷链物流等,使农民在农业产业链延伸中获得更多收益,不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好以工代赈,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拓宽租金、股金、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增长(收)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村办企业等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结合国土整治、低丘岗地改造等,积极兴办一批农业项目。鼓励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等形式参与企业经营。落实惠农增收政策。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各项涉农补贴政策。落实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加强猪肉价格调控,保持价格合理水平。稳定农用生产资料价格。

  二、改善农村面貌

  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和管理,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全面提高通达率、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继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条件适宜的地方推进集中式供水,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安全饮水问题。加快发展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农村宽带信息网络覆盖面和使用率。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实施农村环保“四个两”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农膜,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区)配套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四湖流域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争取启动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区建设,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推进行政村、自然村合理集并,在小城镇和农村地区,每年建成200个左右农村新社区或中心村,实现市郊和建制镇周边村庄农村新社区建设全覆盖,建成1000个示范宜居村庄。

  三、培养新型农民

  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业的新型农民,推进农村党员“双带工程”,培养致富带头人。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不断扩大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的覆盖面。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的技能;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实现乡镇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室。支持农村业余文化体育队伍建设,鼓励农民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文化专业户、中心户、示范户。引导和鼓励城市文化工作者下乡。开展创建“文明村镇”和“文明户”活动,引导农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

  构建政府引导、农民主体、信贷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按照“三个高于”的要求,持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总量,扩大覆盖范围,强化村级组织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农民承包地用益物权,调动农民增加土地投入的积极性。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的品种并扩大覆盖范围。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五章 推进城乡一体化

  总结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经验,支持仙桃市、洪湖市、监利县、宜都市、大冶市、掇刀区等县(市、区)开展城乡一体化扩大试点,支持竹(竹山、竹溪)房(房县)城镇带等城乡一体化试验区建设,带动全省城乡朝着“六个一体化”方向发展。城乡规划一体化。树立全域规划理念,逐步建立城乡衔接的规划体系。产业发展一体化。以工业理念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以特色农业的发展促进二、三产业的升级,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三次产业的融合,形成城乡三次产业相互促进、联动发展的格局。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建立覆盖城乡、有效衔接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体制,逐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联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城乡市场一体化。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商贸和要素市场体系,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和城乡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社会管理一体化。探索建立城乡相互衔接的户籍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教育管理等制度,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

第五篇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加快县域经济、开发区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振兴老工业基地城市。

  第十六章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全省推进形成不同国土空间主体功能更加突出、人口经济资源环境更加协调、空间布局更加清晰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重点开发区域

  增强产业创新和集聚能力,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充分利用好现有空间,改善人居环境,提高聚集人口的能力,承接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以人口集聚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

  优先支持武汉做大做强,巩固提升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地位和作用,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高技术产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基地,努力建设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争取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强襄阳、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将其建设成为鄂西南和鄂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推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快发展的引擎。支持襄阳建设成为鄂西北及汉江流域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城市人口规模达到20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打造全国重要的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航空航天产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基地,区域性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支持宜昌建设成为鄂西南及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城市人口规模达到20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打造沿江经济走廊,建成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全国最大的磷化工产业基地,中部地区重要的生物产业基地、光伏产业基地以及全省重要的食品饮料基地,区域性交通物流枢纽。

  支持黄石、鄂州等市重点发展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钢铁、有色、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建成全省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发展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增强综合实力。支持黄冈、孝感、咸宁等市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发展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旅游等特色产业,依托武汉发展配套产业,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建成区域性物流基地和全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及新型能源基地。支持仙桃、潜江、天门等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化工、纺织、食品等产业,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建成武汉城市圈先进制造业协作配套基地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支持十堰、随州等市发展整车(专用)汽车及零部件、物流、旅游等产业,建成全国重要的汽车产业集聚区、中国卡车之都、中国专用车之都、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区域性现代服务中心、生态经济试验区和生态文化旅游中心。支持荆州、荆门等市发展化工、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商贸物流和农产品加工,建成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基地,重要的旅游目的地。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和民族地区发展政策,加快恩施州的交通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重点生态功能区

  以修复生态、保护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提供生态产品的能力,加强污染防治力度,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保障全省生态安全。在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自给能力,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改善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占用的空间,禁止成片蔓延式扩张,腾出更多空间用于生态系统的保护和良性循环。支持神农架林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增强提供生态产品的能力,积极、适度发展旅游业。

  三、农产品主产区

  坚持以种养业为主体,调整农林牧副渔结构,在提高优质粮棉油产能的基础上,突出发展水产、畜牧、林特等优势产业。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布局结构,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业化水平,逐步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建立以粮、棉、油、生猪、水产、家禽等为重点的综合农业发展区,使之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商品粮基地。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占用的空间,除城关镇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四、禁止开发区域

  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使之成为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重点地区,点状分布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和珍稀动植物基因保护地。

  第十七章 县域经济

  坚持“一主三化”方针,走各具特色的县域发展道路,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加强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功能和配套服务体系,提高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把园区建设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围绕优势特色产业,优化配置资源,大力培育带动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领军企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集中度高、关联性强、市场占有率高、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根据区域特点和城镇功能定位,发展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县域工业重镇、商贸重镇、旅游重镇。坚持开放先导战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县域发展活力。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县域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以上,实现一批县(市、区)进入“中部百强县(市)”、力争1—2个县(市、区)跻身“全国百强县(市)”。

  第十八章 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围绕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加快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三峡和丹江口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以整村推进和片区综合开发为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公益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产业扶贫、搬迁扶贫、民族特色民居改造、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户等工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基本素质,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禁止开发及限制开发地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武陵山区、秦巴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等重点贫困山区和革命老区,有步骤地推进扶贫开发综合项目区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开展脱贫奔小康县(市)试点,支持建设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整合区域资源,统筹发展,创新机制,整体推进。

  继续支持恩施州及其他比照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政策加快发展。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五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聚集区,继续实施少数民族地区“616”对口支援工程,开展散居少数民族乡镇“1+1”对口帮扶活动,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继续加大对三峡、丹江口等库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妥善解决库区移民问题。切实做好援疆、援藏对口帮扶工作。

  第十九章 开发区

  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特色发展、体制创新”的总体要求,加快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促进开发区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开发区。重点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向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化、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化相结合的国内一流综合功能开发区转变;市(州)省级开发区向现代制造业集聚区转变;县(市、区)省级开发区向特色产业聚集区转变,将开发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的带动区,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循环经济的示范区、城市发展新区,带动和促进全省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力争全省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000亿元,6—8个开发区税收收入过100亿元。

  进一步增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重点加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与葛店开发区共建国家医药产业基地。加强各类园区资源整合重组,通过“区中园”、“区外园”等形式,推动省内开发区之间的合作共建、互赢发展。着力培育形成几个新的国家级开发区,积极承接央企和沿海产业集团式、集群式转移。

  第二十章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

  加快黄石、大冶、潜江、钟祥等国家资源枯竭型试点城市的转型发展。积极探索税收、土地等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宜居城市;着力解决就业等突出社会问题,建立劳动力转移援助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资源勘查和矿业权管理,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加强产业转型技术和人力资源支撑平台建设,促进资源枯竭城市传统支柱产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接续替代产业形成规模。基本解决资源枯竭带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历史遗留的沉陷区和棚户区得到治理,矿区和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支持黄石市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城市。

  落实国家支持老工业基地城市振兴的政策,支持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等老工业基地城市加快培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加快由原材料工业向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升级改造,形成辐射周边乃至中西部的新型工业基地。

第六篇 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

  优先发展综合交通运输,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能源产业,进一步提高支撑保障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十一章 综合交通运输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全国性铁路路网中心、全国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努力建成全国第四门户机场。

  一、加强铁路建设

  重点完善客运专线网,延伸城际铁路网,强化区域干线网,扩大路网覆盖面。加快推进石武高铁、汉宜铁路和武汉至孝感、咸宁、黄石、黄冈等四条城际铁路工程建设进度,打通京广高铁、沪汉蓉快速客运通道,形成城际铁路骨干网。开工建设荆州—岳阳、三门峡—宜昌、黔江—张家界—常德湖北段、长荆线—仙桃、天门—潜江—监利铁路,武汉—九江、郑州—万州客运专线湖北段(及宜昌至巴东客运联络线),宁西增建二线湖北段及武汉—仙桃—潜江、武汉—天门、天河机场—黄陂城际铁路等项目;抓好武汉—西安、北京—九龙湖北段客运专线,岳阳—九江、安康—张家界湖北段等铁路项目立项及前期工作;做好咸宁—宜春、麻城—六安、随州—麻城—安庆等铁路项目前期研究;加快黄家湖公铁两用长江大桥规划研究,适时建设武汉枢纽第三过江通道。全省铁路营运总里程达4500公里以上,建成以武汉为中心的“四纵三横”铁路骨干网络,形成武汉至长三角、珠三角、京津、成渝等全国重要经济区域3—4小时快速客运交通圈,基本消除区域货物运输紧张状况。

  二、健全公路网络

  加快完善布局合理、功能明晰的公路网络,实现骨架干线高速化、次干线快速化、支线密集化。稳步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基本形成承东启西、接南纳北的“七纵五横三环”7069公里的高速公路网,力争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进一步加大普通国省干线改造力度,主要省际通道、重要经济区的过境路段、部分高速公路连接线以及与主要港口、机场、铁路枢纽的连接通道达到一级公路标准,建制乡镇通国省道及二级以上公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着力加强断头路、循环路及农、林、渔场公路建设,全面实现“村村通”。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20.5万公里

  三、加快发展航运

  全力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加强长江、汉江高等级航道整治,提升航道通行能力,重点畅通长江中游,渠化整治汉江,打通江汉运河。加快武汉新港、宜昌亿吨级组合港、鄂东组合港、荆州组合港、襄阳港五大港口及三峡航运翻坝中转中心等综合运输枢纽的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港口体系。全省港口吞吐能力达到3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400万标箱以上。推进长江干线、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加快发展集装箱及煤炭、矿石、石油化工、汽车滚装等大型化、专业化运输船舶。

  四、构建民航发展新格局

  重点加快武汉天河机场三期工程建设,建成神农架机场,力争建成武当山机场,改扩建宜昌、恩施、襄阳机场,筹划改造和新建荆门、赤壁等通用机场,积极开展黄冈、荆州、随州机场建设前期工作,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干支协调的民用机场新格局。建设以机场为龙头的综合交通中心。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和临空经济。尽早开通武汉至巴黎、东京等国际航线,积极拓展武汉至周边中心城市空中快线,提升武汉天河机场的枢纽地位。全省航空客运年吞吐能力达到4300万人次,货运年吞吐能力达到46万吨。

  五、增强邮政服务能力

  基本完成全省空白乡镇邮政所、行政村村邮站和城镇居民楼信报箱的建设,行政村全部实现通邮。大力发展快递服务,推动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建设一批快件处理中心和集散中心,争取将武汉建设成为全国性的快递运输航空枢纽。

  六、完善管道布局

  积极争取国家建设布局骨干油气管道工程,加快省级重点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形成“三纵四横”的天然气基干管网和遍布全省的省级支干线、支线管网,基本形成原油、成品油规模化管道运输。全省80%以上的县级城镇建成较完善的城市燃气管网。争取全省油气管道(干线、支干线、支线)总里程达8000公里以上。

  七、打造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转变交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绿色交通,着力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结构,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协调互补发展。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衔接的要求,加强各类运输方式间的联系与融合,优化场站布局,完善港口与陆域的集疏运条件,不断强化公交优先、衔接协调的城市交通设施。提高整体通行效能,积极建设“五纵三横”综合运输通道。提升交通枢纽功能,以节点城市为依托构建完善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适应运输需求,全面提升运输服务能力。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加快交通信息化进程,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在武汉城市圈开展ETC技术的推广应用。

  专栏8:综合交通枢纽布局方案

  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武汉

  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黄鄂黄、宜昌、襄阳、荆州、孝感、十堰、恩施、仙潜天、荆门、咸宁、随州、麻城

  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通城、黄梅、京山、房县、来凤、利川、大悟、枣阳等

图三:“五纵三横”综合运输通道示意图

  专栏9:五纵三横综合运输通道

  纵一:京九综合运输大通道。由京九铁路湖北段,京九客运专线湖北段,大(庆)广(州)高速公路湖北段,106国道等组成。

  纵二:京广综合运输大通道。由京广铁路湖北段,京广客运专线湖北段,武咸城际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段,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仙桃、洪湖段,咸宁-通山、通山-界上高速公路,107国道,武汉天河机场等组成。

  纵三:随岳综合运输大通道。由宁西增建二线随州段和长荆线天门-仙桃、长荆线天门-潜江-监利铁路,随岳高速公路等组成。

  纵四:焦柳综合运输大通道。由焦柳铁路湖北段,荆岳铁路,二(连浩特)广(州)高速公路湖北段,207国道,襄阳机场等组成。

  纵五:十宜恩综合运输大通道。由三门峡-宜昌铁路,郧县-十堰、十堰-房县、保康-宜昌、恩施-来凤、恩施-奉节、宣恩-黔江、谷城-孟楼高速公路,209国道,恩施机场、宜昌机场、神农架机场、武当山机场等组成。

  横一:福银综合运输大通道。由襄渝、汉丹、武九(江)铁路,武九(江)客运专线,武汉-襄阳-十堰-西安铁路,武黄(石)、武黄(冈)、汉孝城际铁路,福银高速公路湖北段和麻竹、谷竹、十白高速公路,316国道,汉江航运等组成。

  横二:沪蓉综合运输大通道。由郑渝铁路湖北段、长江埠-荆门铁路和武汉-天门城际铁路,武荆(门)、宜巴高速公路等组成。

  横三:沪渝综合运输大通道。由宜万、汉宜、利渝铁路,武汉-仙桃-潜江城际铁路,沪渝、杭瑞高速公路湖北段,荆州江南、洪湖-监利高速公路,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石-咸宁段及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318国道,长江航运等组成。

  第二十二章 水利基础设施

  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以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强化防洪减灾体系

  始终把防洪保安放在突出位置,继续推进长江、汉江综合治理,基本解决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防御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完成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洞庭湖区四河堤防工程、汉江中下游堤防及长江、汉江主要支流堤防建设,加强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杜家台分蓄洪区和荆江地区蓄滞洪区续建配套工程、华阳河分蓄洪区西隔堤加固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快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加强重点城市、湖泊防洪工程建设。加强雨情、汛情、旱情监测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深入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预警系统建设,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

  二、完善排涝灌溉工程体系

  加快大中型骨干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加强灌排渠系配套及清淤整治,提高排水效益,加强渍害中低产田改造。强化灌溉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着力加强粮食主产区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抗旱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重点加强干旱易发区的抗旱应急水源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加强民生和生态水利工程建设

  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快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加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南麓、清江流域、汉江上中游、幕阜山区、桐柏山区等地区水土保持,力争五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500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建设,力争使武汉江湖连通工程、黄石磁湖和大冶湖、鄂州洋澜湖、咸宁淦河、孝感澴东、十堰泗河等河湖水生态建设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二十三章 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信息技术的公共服务能力与应用水平,建设“数字湖北”和“智慧武汉”,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多网融合、安全可靠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

  一、有效配置和优化完善网络资源

  以武汉为中心,以襄阳、宜昌为支点,加快光纤宽带互联网、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广播电视网络的数字化改造升级。顺应网络融合的发展趋势,推动网络资源的整合利用、综合利用、共建共享,推进“三网融合”试点。优化网络布局,建成各地、各类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的骨干传输网,发挥有线、无线、卫星、光电等技术和网络优势,大力发展融数据、图像、声音等于一体的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接入网。加大农村网络建设力度,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交互式、多功能信息传输网。以3G系统建设为重点,以龙头企业为牵引,加快建设全省无线数字共网平台,建成技术领先、功能齐全、覆盖全省及各行各业的现代化无线应用和管理网络。支持武汉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

  二、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体系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完善基础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实现基础数据的整合与共享。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实行重要信息系统和安全保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第二十四章 能源产业

  坚持节约能源优先,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核电,优化发展火电,有序开发水电,加快发展新能源,合理消费煤炭,积极引进省外能源,增强能源储备能力,构建安全、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一、积极发展电力

  逐步提高电能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力争发电总装机达到3980万千瓦(不含三峡电站)。

  大力发展核电。力争咸宁核电项目“十二五”末基本建成,开工建设浠水核电项目,在鄂东负荷中心以外地区开展第三个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优化发展火电。在负荷中心和电源支撑薄弱的地区,建设一定容量高效、清洁、环保的大型火电机组。根据国家煤运通道规划建设情况,适时启动路口电站前期工作。在大中型城市与热负荷集中的工业园区,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试点建设分布式能源。继续抓好落后小火电机组的淘汰工作。鼓励对现有30万千瓦级机组进行供热改造。火电装机达到2445万千瓦。

  整合利用水电资源。重点抓好汉江梯级开发和潘口、江坪河、淋溪河、龙背湾、姚家坪、孤山等水电站项目建设。对流域电站进行资产整合,实行梯级调度。适时配合核电项目建设一定容量的抽水蓄能水电机组。综合改造部分利用率低、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水电项目。积极争取提高湖北三峡分电比例。水电装机达到1415万千瓦(不含三峡电站)。加快发展新能源。在生物质能源丰富地区,建成一批规模化秸秆、稻壳等农林副产品发电项目,建设好武汉、黄石、襄阳、孝感、宜昌等大中型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抓好一批沼气发电项目建设。推广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实施一批风电建设项目。争取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20万千瓦。建设现代化坚强智能电网。加强输配电能力建设,提高省外电力输入和地方承接能力。建设晋东南—南阳—荆门第二通道及荆门—武汉特高压通道,大幅提高“襄十随”电网通道适应能力。基本形成“宜荆荆”电网依托荆门、荆州特高压站分区供电的格局。逐渐形成鄂东电网依托特高压交直流、核电集中供电的格局。加强与周边省市电网的联络线建设,形成1000千伏等级双回路为主高等级大容量的联络格局。加强智能电网发展研究,提高电网优化配置电力的能力。

  二、合理消费煤炭

  坚持合理消费煤炭的原则,抑制煤炭消费过快增长。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抓好煤矿整合改造。提高劣质煤综合利用率。在内蒙古、山西等煤炭资源富集区建设煤炭供应基地,加强运煤通道建设,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探索输煤输电并举的省外能源输入新模式。

  三、保障油气供给

  对武汉石化、荆门石化两大炼油厂进行扩能改造,对“仪长”原油管线进行扩能或新建沿江输油管道,确保两大炼油厂生产需要。完善“兰郑长”成品油管道等输油管道分输网络管线,提高成品油供应能力。积极鼓励乙醇替代成品油,建设燃料乙醇生产基地。多渠道争取天然气资源,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全省天然气应急预案。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和城市天然气利用等相关工作,保障全省天然气用气安全。

  四、加强能源储备

  加强能源储备,保障能源安全。争取国家在我省建设国家级石油、煤炭、天然气储备基地,布点煤炭交易(集散)中心,建立华中电力交易中心。抓好武汉、宜昌等煤炭储备配送物流中心建设。支持云应地区和潜江建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库和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加强能源区域合作,积极参与开发利用省外能源资源。

第七篇 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

  发挥科教优势,集聚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培养造就各类人才,建设人才强省。

  第二十五章 自主创新

  全面贯彻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应用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先进技术的自主应用为重点,着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农业为重点,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创新型湖北建设,完善落实鼓励创新的政策法规,优化创新环境,释放科技生产力,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重要支撑。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以上,进入全国前列,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

  一、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制定企业梯队培养规划。鼓励和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积极应用创新成果,引领行业自主创新;扶持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品牌;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专项行动,着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产学研合作的利益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或研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一批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新型创新组织,鼓励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

  二、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转化

  围绕光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及冶金、汽车、化工、建材等重点产业,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在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农作物高效低耗种植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畜禽、水产高效低耗、环境友好养殖技术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围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改善生活环境,在生态环境、人口与健康、特色矿产资源、公共安全等领域,加强民生科技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加强农业、能源、信息、机械制造、化工材料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基础研究与产业技术需求的结合,提高应用基础研究水平。实施重大产业发展科技专项和应用示范工程,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

  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推进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在硅酸盐建筑材料、电磁科学、生物地质、大地测量等领域建设高水平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和完善产业公共技术研发服务、科技投融资、创新创业服务等平台。鼓励和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湖北省科技馆新馆。

  四、完善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所得税减免等激励政策,完善和落实政府采购及首购政策。实施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建立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优先采用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支持襄阳、宜昌等争取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五、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要求,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培养、集聚创新人才为关键,以加快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为重点,省市共建、先行先试,大力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不断探索创新发展的新机制、新路径、新模式。率先形成更具活力、更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培育集聚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研发和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全面提高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打造享誉世界的“中国东湖·世界光谷”,为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成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排头兵、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十六章 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全省人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9年。

  一、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加大政府统筹力度,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全省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城乡幼儿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学前教育办园管理。

  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义务教育学生关爱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缩小校际差距,优化农村教育布局和结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增加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促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解决好贫困家庭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具有湖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稳定形成100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50所左右高等职业院校与一批企业合作开展一体化办学。建设好10所左右国家级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15所左右省级示范性(特色)高等职业院校、40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00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支持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建设100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建成100所劳动预备制培训示范学校。加强服刑人员、劳教(强戒)人员职业技术教育。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创业就业能力。

  五、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增强高等教育的办学实力和竞争力,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形成具有特色和活力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继续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深化部属高校与省属院校、示范性高职院校与民办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持合作。重点建设30个左右“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0个左右校内外“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20个左右“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0个左右“高校自主创新重点基地”,每年组织1000名左右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服务。支持在鄂部委属高校建设10个左右一流学科,支持省属高校重点建设50个左右重点一级学科。确定100个左右本科和高职专业点,组织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高等教育的服务和辐射能力。重点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争创世界高水平大学。积极支持其他部委属高校争创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加大省属高校建设力度,重点建设若干所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鲜明学科特色的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支持具有行业背景的高校进一步增强学科特色和优势,提升省属高校整体实力、办学水平和在全国高校中的地位、竞争力。加大地方高职院校建设力度。加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教学基本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引导其健康发展。推动部省高校合作,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六、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加大终身教育机构网点的布局和建设力度,建设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的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努力构建覆盖全省人民群众的终身学习支撑平台,开通具有便利性、多样性、开放性的继续教育通道,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七、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完成72所市、县特殊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支持发展民族教育。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做好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持工作,加强我省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八、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质量评价、考试招生制度。按照国家部署,开展“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探索职业教育公益性实现途径”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等改革试点。扩大教育开放,提升教育辐射力和国际化水平。推进部省共建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建设和教育改革试验。

  九、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对优秀教师、校长进行重点培养,提高教师业务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派2万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从城镇学校选派一大批具有较强管理能力、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校长、教师到乡镇中小学校任职任教。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免费培训10万名农村教师和校长。完善“楚天技能名师”制度,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力度,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十、促进教育公平

  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健全教育资助制度,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采取重点带一般、示范带普通、部属院校支援地方院校、发达地区支援山区和欠发达地区等方式,广泛开展教育共建联动和对口支持。实施“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组织2.5万名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推进5000名城乡中小学校长双向交流任职。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机会公平。

  十一、增加教育投入

  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财政性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健全和完善以政府为主的教育多元投入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育。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第二十七章 人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以用为本、人尽其才、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指导方针,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为动力,以重大人才工程建设为抓手,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明显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比重。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在中部地区率先建成人才强省,进入全国人才强省行列。人才资源总量达到790万人。

  一、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党政人才队伍。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造就善于治省(市、县)理政的领导人才,建设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适应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国内竞争力为核心,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培养造就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高水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打造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着力提高职业培训和职业鉴定质量,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形成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着力打造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适应构建和谐湖北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二、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

  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人才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发展的投入,提高人才投资效益。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大幅度提升各类人才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科学的创新型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流动机制,加快创新型人才培育、流动与共享。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省人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三、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紧缺人才

  组织实施十三大人才工程(计划)。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综合服务平台,改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和生活环境,吸引一批国际领军人才。依托国家和省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和完善从基础教育到专业培训的梯级创新型人才资源储备。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完善鼓励科技人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各类科技人才更加注重研发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适应全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构建和谐湖北的需要,造就一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造就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支持我省科学家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参与国际科技组织的管理工作,培养我省国际科技人才。通过“华创会”等引智平台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紧缺型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及文教专家,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专栏10:十三大人才工程(计划)

  1、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开发工程

  2、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

  3、123企业家培育计划

  4、科技人才向经济发展一线集聚工程

  5、名师、名医和文化名家造就工程

  6、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

  7、金蓝领开发工程

  8、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9、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

  10、海内外人才回归、引进工程

  11、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12、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创业计划

  13、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四、创新人才体制机制

  实施有利于促进科教、人才优势转化的十大政策,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工资报酬与贡献挂钩的分配机制,鼓励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坚持自主培养开发与引进国内外人才并举,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外省市人才。用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为人才充分发挥才干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积极利用国内外教育培训资源培养人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改变院校、院所人才评价中过于注重论文的状态,增加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果的比重。

  专栏11:促进科教、人才优势转化的十大政策

  1、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

  2、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

  3、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政策

  4、人才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5、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的政策

  6、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

  7、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8、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9、引导用人单位加强人才开发的政策

  10、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第八篇 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就业增收,加强公共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努力让全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十八章 创业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把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鼓励自主创业,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一、创造就业岗位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多渠道多层次开发就业岗位。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机制。广开就业门路,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不断扩大就业规模,促进充分就业。

  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按照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以培育创业主体、拓展创业空间、强化创业服务、弘扬创业精神为重点,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促进城乡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三、改善就业服务

  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就业信息全省联网,并与国家网相连接,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信息咨询、风险评估、创业融资、市场拓展、企业孵化等公共服务。

  四、提高就业技能

  建立以职业院校为骨干、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社会化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统筹推进就业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以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为重点,加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预备制培训。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五、加强就业扶持

  强化政府职责,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科研机构等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形成及时有效帮助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第二十九章 收入分配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初次分配与再分配调节并重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以优化分配格局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为重点,健全调节机制,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收入分配格局。力争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快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按照兼顾效益和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积极调整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收入分配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相关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明显提高居民收入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二、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建立劳动报酬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努力实现调整幅度与经济增长及物价水平协调同步。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等制度,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管。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基层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

  三、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

  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妥善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规范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按照国家部署,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缩小垄断行业工资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差距。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决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完善农业补贴和价格支持政策,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第三十章 社会保障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54万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

  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障作出制度安排。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村、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福利服务相结合的新型福利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城乡社区各类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投资建设服务设施。加大老年公寓等养老阵地建设力度,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口的3%。大力倡导和发展慈善事业,积极拓展社会互动渠道,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形成适度普惠的新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建立完善教育、医疗、司法、康复、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健全突发性灾害等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孤儿和流浪人员救助机构设施建设。大力倡导义工、志愿者服务。完善红十字会救灾应急体系,增强救助实力,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咨询。

  第三十一章 医疗卫生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积极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形成四位一体、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参与,改革和完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健康湖北行动计划,支持武汉市建设中部地区医疗中心。全省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努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应急救治、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积极预防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疾病。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以老年人、妇女儿童、重大疾病人群为重点,实施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农村孕产妇免费补服叶酸、贫困孕产妇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新生儿出生缺陷免费筛查和部分出生缺陷儿免费治疗等项目,落实艾滋病人四免一关怀政策、结核病人免费基本药物治疗政策、重性精神病人治疗减免政策等。

  二、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城市医院在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巩固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医院临床路径和成本效益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革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营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和医疗质量监管。推进医疗资源共享,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实施以全科医生培养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业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执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四大信息系统。构建卫生信息支撑平台,加强卫生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广一张智卡一卡通),立足两个基础(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建立三级平台(省、市、县三级健康信息数据中心)。

  三、巩固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间的衔接,缩小城乡、地区间保障水平的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基本统一。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监管,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五、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快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加强市县和基层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药材基地、中药材市场建设,加快发展中药产业,推进中医、中药同步发展,努力建设中医药强省。

  第三十二章 住房保障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推进住房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居民收入基本适应,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通过建机制,做到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改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条件。改造农村特困家庭危房。全省保障性住房达到居民住房总量的15%,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

  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完善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制度,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稳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范围。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政府在资金、土地、财税、信贷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营运。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住房配租政策和程序。保证建设质量、规范准入审核、加强交易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危房改造力度,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扎实推进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利用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财政扶贫资金以及农户自筹资金,结合扶贫搬迁,全面实施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

第九篇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强化节能减排,加大以水资源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力度,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第三十三章 资源节约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增强全社会节约意识。

  一、节约能源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商用民用、农村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积极开展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管理。以节油、节电为重点,加快建设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完善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制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现社会节能常态化。

  专栏12:重点节能工程

  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组织实施工业锅炉(窑炉)、电机系统、热电联产、能量系统优化、既有建筑、交通运输、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国家节能家电、办公设备、汽车、电机等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节能技术示范推广工程:加大重大节能技术研发攻关力度,增强节能产品设计和创新能力。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促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力度,落实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

  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充实各级政府和各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察队伍,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监测体系及其信息网络化建设。

  二、节约水资源

  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节水型社会。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加强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渠道防渗、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技术,及先进的节水灌溉制度和农田沟渠整治等传统节水措施。加强工业用水管理,推进电力、钢铁、纺织、石化等高耗水行业节水管理,推广使用工业污水处理后回用、回收利用冷却水、城市污水综合回用等节水技术、装备和产品。建立节水机制,推广中水回用。完善差别水价形成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用途管制,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实行耕地先补后占。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实行基本农田有偿保护制度。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深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发展农村集中型住宅,探索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积极发展城市节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五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分别控制在10.23万公顷和6.40万公顷以内。

  四、节约原材料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强化矿产资源节约利用,综合利用铁、铜、磷等国家紧缺矿产和我省优势矿产,重点加强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稀散元素矿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确定不同尾矿及固体废物的开发利用方向,显著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节约木材、建筑材料,延长材料使用寿命,鼓励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规范并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使用,限制过度包装。

  第三十四章 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从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入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

  一、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选择农业及在全省经济发展中总量份额大、资源与能源消耗大、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较多的电力、钢铁、磷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产业,着力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积极推行生态设计,全面加强清洁生产方面重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一批清洁生产企业,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园区和区域内产业循环式组合。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推广青(山)阳(逻)鄂(州)跨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荆门市、谷城县等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武汉东西湖区农业循环经济、宜昌开发区磷化工循环经济等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园区和区域内实现不同企业或产业间副产品、能源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鼓励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等技术,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农林废弃物,逐步形成产业内部及产业之间相互耦合的物质循环,构建纵向闭合、横向联系的循环型产业体系。

  二、构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建成一批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加工利用中心,构建以城市社区和乡村分类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枢纽、分类加工利用为目的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形成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完整产业链条。

  专栏13: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支持共伴生矿产资源、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尾矿、废石、建筑废弃物等大宗固体废弃物以及秸秆、废弃木材综合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建设3-5个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国家级和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现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废弃电池、废纸、废塑料等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建设若干个国家级和省级再制造产业聚集区,培育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办公用品等再制造示范企业,实现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在全省选取5-8个城市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在重点循环经济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工程。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工程:依托省市内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建设若干重大循环经济共性、关键技术专用和成套设备生产应用示范项目和服务平台。

  三、培育绿色消费体系

  推广绿色标识产品,扩大绿色消费市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增强绿色消费意识,倡导理性消费与清洁消费,注重从源头减少废弃物。

  四、创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

  严格市场准入,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评价考核制度。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继续完善、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充分运用价格调节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加快运作武汉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第三十五章 生态建设

  以构建“生态湖北”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

  一、建设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力度,积极推进以封山育林为重点的山区绿化,以农田水网为重点的平原绿化,以绿色通道为重点的沿路、沿河、沿湖绿化美化。实施华中林业生态屏障、三峡库区和丹江口库区森林生态、沿江防护林、碳汇林业示范等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不断提升生态承载能力。

  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建设神农架、星斗山、石首麋鹿、后河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峰山、玉泉寺等国家森林公园,龙感湖等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抓好湖泊生态湿地、神农架大九湖亚高山湿地恢复与保护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入侵生物的监测防控,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

  三、加强生态治理

  实施矿区林地改良与造林、封育补植、矿区生态恢复和矿区道路绿化等工程,加快矿区林地修复和植被恢复。保护和培育天然植被,开展人工造林,抓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逐步改善岩溶地区石漠化生态环境。大力推进沙化土地和沙滩造林,实施防沙治沙建设工程,改善沙区生态环境。

  四、地质灾害防治

  加快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加大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治理力度,有效防治三峡库区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建设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开展重点地区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能力。

  五、优化生态建设空间布局

  推进形成以鄂东北大别山区、鄂西北秦巴山区、鄂西南武陵山区、鄂东南幕阜山区为生态屏障,以长江、汉江两个流域水土保持带为骨架,以江汉平原湖泊湿地生态区及其他生态地区为重要支撑,以点状分布的各类保护区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建设空间布局。

 

图四:生态建设空间布局

  六、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完善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行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完善生态补偿考核指标体系和资金筹措机制。探索转移支付、对口支援、专项补贴、生态移民、异地开发等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在梁子湖、汉江中下游、清江等流域以及神农架等区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逐步在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等方面实行生态补偿。

  第三十六章 环境保护

  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格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一、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

  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大气、危险废物、土壤、核与辐射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强化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

  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流域水污染治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一湖(库)一策”的要求,加强“三库”(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漳河库区)、“三江”(长江、汉江、清江)、“三湖”(洪湖、梁子湖、东湖)等重点区域水环境治理,编制实施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规划,继续实施重点湖泊保护治理工程,促进水生态修复。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开展跨界水质断面考核。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控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削减造纸、化工、印染等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提档升级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强化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中增设脱氮除磷工艺。

  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火电、钢铁、有色、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治理,大力开展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新、扩、改建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硝设施,强化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实施城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强对工业烟尘、粉尘、城市扬尘和有毒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有效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比例达到80%以上。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及化学品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安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垃圾等。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综合整治简易垃圾处理或堆放的设施与场所,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风险评价等制度,有效防治新化学物质及危险化学品污染。

  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力度,推广应用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复合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减少对地下水和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试点示范。

  核与辐射防治。健全核与辐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历史遗留放射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解决退役放射源污染。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防护研究和技术开发,有效防御放射性和电磁辐射危害。

  二、加强环境监管

  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加快建设大气、水质、噪声自动监测预警系统。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保社会约束和监督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预警及控制。

  第三十七章 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原则,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影响,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一、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逐步实现低碳化,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有效控制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开展低碳试点,探索低碳企业、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城市的发展模式和有效运行机制。

  二、增加森林碳汇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研究选育具有较高二氧化碳吸收率和速生短轮伐期的新品种,增强森林固碳能力。

  三、加快适应气候变化

  加强农业、水资源、生态系统、人类健康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选育抗逆性强的农作物优良品种,增强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地方环境与健康行动研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防御极端天气事件的预警预报体系,增强处置气象灾害的能力。开展适应气候变化重点示范区建设。

  四、增强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树立低碳生活理念,推广使用低碳产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第十篇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不断提升全省文化软实力,努力建设文化强省。

  第三十八章 提升文化软实力

  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建设全省人民共有共享的精神家园,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

  一、提高全省人民群众文明素质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国情省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和国防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湖北人文精神。全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普德、立德、行德、评德、颂德活动,将思想道德建设延伸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覆盖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宣传道德模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文明湖北”建设。不断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人人为社会的良好氛围。强化职业操守,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全省人民群众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二、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着力提高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湖北哲学社会科学力量的优化整合,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实现由社科大省向社科强省的跨越。

  三、推进文化创新

  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合理界定现有文化事业单位性质和功能,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通过深化改革,打造大型出版发行企业;推动国有院团转企改制,吸纳社会资金参与股份制改造,组建综合性演艺集团公司;加快电影院线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数字院线。推进新闻媒体改革,突出抓好宣传与经营两分开。抓好非时政类报刊和重点新闻网站的转企改制,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努力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加快发展文化中介机构和文化经纪人,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出版物流市场、图书批发市场、演艺娱乐市场和文化经营拍卖公司等。办好华中图书交易会、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等多种形式的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建设具有地区影响力的文化会展中心。创新文化管理方式。整合有关部门文化行政管理职能,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清理、减少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现有文化市场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文化市场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新途径,加强有效监管,实现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四、打造文艺精品

  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建立重大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项目科学策划、论证、筛选和扶持机制。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湖北出版政府奖”和“屈原文艺奖”为主要抓手,充分利用湖北特色文化资源,抓好影视剧、长篇小说、动漫、舞台剧、广播剧、歌曲的精品生产,大力支持文学、戏剧、音乐、美术、杂技等优势文艺门类发展。整合资源,拓展领域,延伸链条,推出50项具备国家水准、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湖北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重点文艺精品。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多出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力作。切实加强文艺精品推广营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提高优秀文艺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市场营销,组织好文艺精品的首发、首映、首演及展演、展播、展映、展出活动,提高优秀作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快文艺精品的产业化、普及化、市场化步伐。

  第三十九章 文化事业

  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利用

  以农村基层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省市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对全省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普查,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建设好省广播电视基地、省图书馆新馆、省博物馆扩建、荆楚文苑、湖北戏剧牡丹园、省民族文化宫等重要文化工程,加大市州图书馆、博物馆(包括土家族博物馆)、文化馆的建设力度。加强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县市数字影院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全覆盖、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工程,实施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工程,全省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力争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积极建设数字电视阅读、数字图书馆等网络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和社区居民自办文化设施。全面实施国家中西部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提高全省综合档案馆的设施保障水平和社会服务功能。

  二、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便利性、均等性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基层为重点,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做好社会优秀文化、学术成果的积累和传承工作。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高等院校、省市文化单位对口支援县(市、区)繁荣发展基层文化的机制。继续配送和利用好流动舞台车、图书车、电影放映车。积极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活动,大力发展繁荣乡村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等。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全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以及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充分发挥档案信息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三、保护利用文化遗产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重视优秀历史文化的研究与发掘,加大对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利用。在推进旧城改造和市政建设过程中,突出城市文化内涵,切实保护优秀历史文化建筑、遗址、革命旧址、党史遗址及文物。加强三峡工程湖北库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重点实施荆州片区国家大遗址保护示范项目,建设好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中山舰旅游区、盘龙城、龙湾、石家河遗址保护等工程。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数字化保护力度,健全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机制,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和传习所。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支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保护楚剧、黄梅戏、荆州花鼓戏等地方剧种,推动我省地方戏曲繁荣发展。

  第四十章 文化产业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增强多元化供给能力,满足多样化社会需求,繁荣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全省支柱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左右。

  一、积极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和新型文化业态

  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着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电影放映、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古玩收藏与艺术品业、文化会展、动漫游戏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数字出版、数字传输、新型文化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支持发展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出版、手机广播电视等,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服务,为各种便携显示终端提供内容服务。充分利用我省科教文化富集和通讯发达的优势,加快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教育等方面的融合与互动,不断催生新型文化业态,拓展文化产业空间,推动文化产业升级。

  二、做大做强文化企业

  大力推动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省广电总台、知音传媒集团等整合重组省内相关资源,鼓励和支持到省外开展兼并、联合和重组,尽快壮大规模、提高集约化水平,加快湖北演出娱乐院线组建,推动相关产业链发展。大力推动全省广电网络整合,加快组建全省一网、模数转换、双向互动、统一运营的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支持湖北省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做大做强。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加快长江出版、楚天传媒、知音传媒、楚天数字有线等文化企业上市进程。加强文化交流,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扶持和发展外向型文化企业。增强全省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集聚产业,突出特色,建设好楚天传媒创意产业园、知音文化产业园、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园、光谷创意产业园、武当山太极湖文化产业园、环梁子湖创意产业园、曹禺文化产业园、武汉·国家文化产业基地(武汉·中国文谷)、华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湖北长江出版生产流通基地、龙潭书院荆楚文化传承基地等一批具有品牌和规模效应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

 第十二篇 建设和谐湖北

  加强民主法制和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十五章 民主法制与民主政治建设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建设法治湖北。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

  二、加强法制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深化法制宣传,积极弘扬法治精神。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第四十六章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

  一、计划生育

  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完善政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生育文明建设,实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提升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改善出生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在各项惠民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统筹发展城乡老龄事业,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保障老年人权益,重视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三、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服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参与决策和管理等权利。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不断提高儿童身心健康、受教育和享有社会福利水平,加大对留守流动流浪等弱势儿童群体的救助和保护力度,促进儿童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完善妇女儿童法规体系,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场所)建设和利用。

  四、发展残疾人事业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构建残疾预防体系。加强残疾人就学、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推进无障碍建设。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四十七章 体育事业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全省人民群众体质。加大群众性体育设施、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力度,完善竞技体育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二期)等工程,支持武汉体育学院发展。健全和完善市、县综合性体育场(馆)等设施。不断提高全省街道、乡镇、村(社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覆盖率。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训练网络,形成年龄结构合理的运动员梯队。巩固和扩大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努力建设体育强省。

  第四十八章 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提高政府服务型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把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保障公民基本权益和社会公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全省电子政务内网省、市、县三级覆盖和外网省、市、县、乡四级各部门覆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

  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把预防重特大事故作为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装备及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设省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实施安全生产四项工程,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严格安全准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隐患治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

  建立健全社会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增设和改造森林防火、煤矿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和应急装备。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管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区域综合共享检测平台。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水平,支持建设湖北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湖北生物制品检定所、湖北新药评审中心、医疗器械国家区域性检测中心、湖北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高层建筑等消防装备能力,切实做好消防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湖北建设。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政法公安信息化建设,推进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队伍等基层基础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持续开展重点整治。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等相关设施建设,调整监狱布局。加强反恐能力及装备建设。

  三、社会协调与管理

  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社区自治结构,拓展社区服务职能,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站全覆盖。加强农村基层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依法自主参与社会管理,放开服务类社会组织准入,逐步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社会组织监督机制。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龙头引领作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构建“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强基层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建立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加强信访工作,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试点。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加强对各类社会人群的服务管理。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为重点,探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场所建设。加强对劳教释放人员、失足青少年等人群的帮教。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健全网络媒体信息管理机制,规范新兴媒体管理。加强社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实行整体联动、资源共享。

  第四十九章 国防动员与双拥工作

  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完善国防动员配套法规制度和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与国防安全需要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国防动员体系。深化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注重军民融合式发展,坚持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需求,抓好国民经济动员、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和医疗卫生动员等工作,增强国防动员能力。深入推进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改革,加强军事训练,改善装备保障。加强全省武警部队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部队遂行多样化任务能力。积极支持军民两用技术开发和军民结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财政金融引导,推动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加强“双拥”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军转、军休干部安置管理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密切军政军民团结。

第十三篇 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

  建立投资拉动、消费驱动、出口助推、要素供给稳定、政策保障有力、发展环境良好、实施过程有序的规划实施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规划任务顺利推进和各项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第五十章 保持投资增长力度

  着力改善投资环境,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投资规模,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发挥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

  围绕“扩大内需、强化基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力争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以上,支撑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财政预算内投资重点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建设和城镇化、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结构调整等六大重点领域。

  二、实施重大工程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实施一批事关湖北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增强发展后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条件。“十二五”规划项目库中,亿元以上重大项目7980项,总投资8.52万亿元,其中,“十一五”结转在建项目2902个,新开工项目1772个,前期和策划储备项目3306个。

  按行业类别划分。围绕优化投资结构,重点安排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农业水利和社会发展等六大类项目。

 

 

 

 

 

  按投资规模划分。投资过100亿元的项目155个,总投资2.81万亿元;投资在50亿元至100亿元之间的项目325个,总投资1.76万亿元;投资在10亿元至50亿元之间的项目1323个,总投资2.29万亿元;投资在10亿元以下的项目6177个,总投资1.66万亿元。

 

 

  第五十一章 扩大消费需求

  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增强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结构,改善消费环境,不断扩大消费需求。

  一、增强消费能力

  将扩大消费需求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不断释放消费潜力。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夯实居民消费基础;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提高城市低收入者和农民收入,实施扶持“三农”政策,增强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

  二、优化消费结构

  培育消费热点,引导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普及通讯工具、电脑等,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进入家庭,合理引导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健身、文化、教育、旅游、培训和家政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鼓励消费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新型消费。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

  三、改善消费环境

  完善城乡流通体系。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继续实施“网点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等工程,完善便民商贸服务设施,扩大社区居民消费。加强农村水、电、路、网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终端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程”等,扩大农村消费。不断完善改善民生、节能环保等扩大消费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消费法规标准,加强市场监测和应急保障系统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完善信用体系,发展消费信贷。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五十二章 强化政策支撑

  强化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和物价等政策支撑,确保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财税政策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省级财政支出方面,加大对重点领域的财政保障力度,公共财政向农村、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保、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等倾斜。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

  规范政府收入来源渠道,改进税收管理手段,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建立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根据税收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为弱势群体减轻税收负担。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收入制度。强化税收政策的产业导向功能,综合运用优惠税率、加速折旧、税前扣除等多种方式,引导资金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二、投资政策

  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加大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把扩大投资与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民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结合起来,创造最终需求。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和规范各级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设与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三、金融政策

  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支持节能减排,发展低碳金融。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认真落实企业上市“直通车”制度,进一步简化程序,对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资产重组、上市辅导和申报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市场化并购重组。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外部环境,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行业整合和结构优化的并购重组,推动部分改制上市公司整体上市。扩大企业债券融资。积极培育发债主体,建立备选企业库,做好宣传和推介工作。加快发展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争取国家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发展循环经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涉农保险等方面开展创新业务。设立鄂商回归引导专项资金。

  四、产业政策

  按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增强对全省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土地利用、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适时修订完善湖北省支持鼓励和限制产业实施目录。按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的监管,形成竞争性市场结构。实行严格技术标准和排放标准,控制“两高一资”产业生产能力盲目扩张,大幅降低企业单位能耗水平。按照引导产业集群发展、资源合理配置原则,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五、物价政策

  提高价格调控能力,保持物价稳定。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建设,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健全粮食、能源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完善储备吞吐和进出口调节机制,防止价格波动过大。建立和完善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稳定,保持社会和谐。完善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政策。加强对粮食市场的价格调控,进一步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合理运用价格杠杆,正确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损害环境成本,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收费政策。规范收费政策,加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涉农和涉企价格、房地产价格、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和邮政铁路资费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建立成本监审、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政府价格监管机制。完善服务价格政策。不断完善经营性服务、中介服务、旅游、电信资费等行业服务价格政策,规范服务价格,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

  第五十三章 破解生产要素制约

  破解能源、资金、土地、环境、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瓶颈制约,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一、能源方面

  破解能源要素制约,坚持从偏重保障供给为主转变到科学调控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以能源的消费调控促进经济发展;从严重依赖煤炭资源向应用绿色、多元、低碳化能源转变;从各能源品种单一供给向多种能源互补与系统融合协调转变。坚持节能优先。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燃煤火电比重,基本稳定水电,增加核电,发展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光伏、风能发电等新能源。保障能源供给。提高煤炭输入能力,鼓励用煤企业采取与外省煤企联营等多种方式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加大省外天然气、石油、电力输入力度。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合理引导能源消费。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绿色电力交易。

  二、资金方面

  破解资金要素制约,着力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加快从省内筹资为主向吸引省外投资转变,从自筹资金为主向市场融资转变,从善于利用传统投融资模式向综合利用各种现代金融工具转变。拓宽投资领域,激活民间投资。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创业兴业。发展资本市场。扩大债券融资、上市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和比重。协调银企关系,加大信贷融资。积极探索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新途径。创新引资机制,积极利用外资。继续大力引进外资,发挥外资企业在技术、人才、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策划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汇报衔接工作,争取更多的国家资金。

  三、土地方面

  破解建设用地要素制约,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增减“三挂钩”试点。在保持城乡、地区建设用地总量平衡的前提下,实行城乡之间用地增减规模挂钩、城乡之间人地挂钩和地区之间人地挂钩政策。提高闲置低效用地的利用效率。采取依法无偿收回、改变用途、等价置换、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等多种途径,处置闲置土地,严禁囤积土地。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引导和调控。依规确定城市新区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建设用地的规模,严格控制开发区范围,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土地复垦和整理。对部分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工矿用地进行整理复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环境方面

  破解环境要素制约,采取有力措施,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在总体战略上,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可持续发展。在产业发展上,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原则,减量化优先。严控增量,实施严格的产业准入政策。优化存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削减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在环境管理上,运用综合手段,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完善政府主导机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市场引导机制,逐步建立环境产权制度。综合运用价格、税收、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有效促进节能减排。

  五、人力资源方面

  破解人力资源要素制约,坚持“就业优先”原则,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区域间劳务合作,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扩大就业总量。完善和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改善劳动力供给状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全面推进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消除城乡就业二元差异。创造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社会环境。

  第五十四章 优化发展环境

  不断加大环境创优工作力度,把湖北建设成为全国经济发展软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

  一、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继续推进政府执行力和能力建设,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实施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立岗位职责规范。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等制度。

  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努力建设“信用湖北”。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诚信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

  三、营造鼓励创业的人文环境

  牢固树立跨越式发展的意识,努力形成想发展、议发展、齐心协力促发展的合力。大力宣传“产业第一,尊重企业家”,强化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观念,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积极推动全民创业。

  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封锁,完善要素和商品市场,促进要素和商品自由流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构建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依法监管市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坚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打造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加强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改善和加强地方经济调控的法律法规。强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依法维护和整治经营秩序。

  第五十五章 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规划协调、分类实施、评估修订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目标任务分解

  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其中,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等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完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约束性指标要纳入相关市州和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

  二、协调机制

  加强规划协调。加强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在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的衔接。加强本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加强本规划与国家规划纲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及周边省份规划的协调。加强政策协调。统筹协调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搞好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民族、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和绩效考核间的配合,防止政策部门化。加强统计监测。统筹协调长期发展与短期发展,改革体制、制定政策、安排投资、确定发展速度充分考虑可持续性,政策措施要有利于维护跨越式发展大局和解决长期性发展难题。

  三、分类实施机制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制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全省战略意图相一致。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公共服务特别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本规划确定的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将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市州,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四、评估修订机制

  规划编制部门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注重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与“十二五”规划的衔接,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促进规划实施。实施规划中期评估制度。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经中期评估需要修订本规划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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