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勋图片动漫图片:黄帝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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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

 

 

 

 

一、《黄帝经》的发现及其与黄帝的关系

 

《黄帝经》(亦称《黄帝四经》)一书,东汉时就已亡佚,直到公元1973年才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使这部沉埋地下千余年的宝籍得以重见天日。大陆学者多推断它是战国末期的作品。为此我曾作过详细的考订,论证它的成书可能早于《孟》、《庄》,当在战国中期之初或战国初期之晚,因此可以说它是现存最早的一部黄老之学著作。”(《先秦道家研究的新方向--从马王堆汉墓帛书〈黄帝四经〉说起》,见《道家文化援救》第六辑)

 

实际上,无论它是成书于战国的哪个时期,我们都应该注意到这样的现象:“中国古代并没有单一作者的概念。象《老子》、《庄子》这样的书,并不能完全说它们的作者就是老子和庄子本人,而只能认定这两本书代表了老子、庄子所创立的思想学派,表现了老子和庄子的某些思想。而书的作者则可能是他们的学生或后人。《黄帝经》一书的情况,应该说和前两本书的情况一样。

 

《黄帝经》虽然不一定是黄帝本人所撰,但它包含和体现了黄帝及他那一时代人们的智慧,那是无疑的。”(赵小琦、阮忠先生《白话黄帝经·前言》,第2-3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黄帝能够统一天下,绝不是只靠他善于用法术、善于卜筮,更在于他有一套系统完善的理论,这种理论就体现在《黄帝经》之中。当然,如果按照“进化论”来看,似乎只能是后来居上:五帝胜于三皇、五霸胜于三王,孔子胜于前圣,诸子胜于孔子,我们现在的人不知道应该胜于三皇五帝几千几万倍了!实际上,这是对社会文化的简单理解。历史上的国土情况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文化又何尝不是?从三皇五帝文化到“六经”是由分到合,从“六经”到诸子著作则是由合到分,从战国诸子到秦汉诸子则由呈现出合的趋势。《黄帝经》几乎包括了后来诸子的所有思想,如果按照“进化论”那种只能由分到合、由简单到高级的“发展”观念来评判,那么,只能得出《黄帝经》产生在战国后期的结论,这个结论不是完全靠得住的。

 

赵小琦先生曾经论证了《黄帝经》与道家、儒家、法家、墨家的关系,还特别指出:“它也融合了阴阳、兵家、名家等学派的一些成分。”(《白话黄帝经·前言》)陈鼓应先生也说,此书“引用《老子》的词句、概念,多达一百七十余条”, “引用范蠡的言论达十七、八条之多”,(《先秦道家研究的新方向》)两先生都注意到了《黄帝经》与诸子学说的关系。但是,由此来看,似乎《黄帝经》只是战国时期抄录各家观点而成的杂凑性的著作。其问题出在先确定此书成书于战国中后期,然后以此为前提,认定其中的学说思想必然也只能是同时代或较前一点的时代的学说思想,这样,恐怕书名就成问题了。不同时代、不同地点的人,不是不能说出同样的话来,而且不见得非要受对方的影响;没有指明来源而意思相似的话不一定就是引用别人的。

黄帝时代不可能是学说思想空白的“白痴”时代,黄帝时代的时间跨度有千年之久,不可能没有治理天下的一套学说思想,这些思想也不可能毫无流传;从《黄帝经》的学说理论来看,完全能够与《史记》等书之中记载的黄帝本人的事迹相统一;从语言来看,《黄帝经》以四言为主,兼用杂言的形式,这在战国时代基本上已经不存在了,最起码是不大被人使用了;其中的某些话,如作者自称“吾受命于天定位于地,成名于人。唯余一人,而乃配天,乃立王三公。”(《十大经·观》,见《白话黄帝经》第127页,下引此书只注页码。)“吾受民命于天,爱民而民不死,吾位不亡。吾苟能亲亲而兴贤,吾不遗(遗漏)亦至矣。”(《十大经·观》,第130页)此非帝王不能说,若是战国时人所说,有谁有这种资格?《黄帝经》中所提到的人只有黄帝时代的力黑、太山之稽、果童、蚩尤、高阳等,为什么没有提到任何一个黄帝时代以后的人名?黄帝的《金人铭》的文字中有两小段与《黄帝经》相同,难道都是后人伪造?莫非伪造的人也读了《黄帝经》才造的?恐怕不可能。因此,我们论定,《黄帝经》是黄帝时代的著作,记述了黄帝的学说思想,不是战国时人伪造出来而托名于黄帝的。

 

 

二、《黄帝经》的体例及其自成体系的学说

 

《黄帝经》全文约11000多字,其总旨是效法天地阴阳之道而治理天下。分为四篇:《经法》是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总体解说,《十六经》是对形名、刑德、阴阳、雌雄等关系的阐发,《称》论述运用最有效的治国修身的方案,《道原》是对“道”的本体和功用进行探源。结构完整而系统。

 

《黄帝经》是站在君王的立场看待一切的,与法家很相似,其中所讲的就是帝王治国之道;道家站在宇宙的角度,儒家站在官员的角度,墨家站在百姓的角度,纵横家站在个人的角度。再说,《黄帝经》中体现出来的治国目的是强国伐敌而统一天下,其气魄极大,这正是与史书记载的黄帝事迹相一致的。因此,它是自成体系的一套学说,不属于诸子当中任何一家。只是因为其中有些观点很像道家的主张而被后来的道家学派推为鼻祖,因而演化出了“黄老学派”。

 

我们来看看《黄帝经》中的理论。

 

1.黄帝按照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张效法天地之道。

 

如:“黄帝曰:夫民仰天而生,待地而食。以天为父,以地为母。”(《十大经·果童》,第160页)他认为物必有极,物极必反,这是天地人之规律,作为人则应避免走极端,而守中庸:

 

极阳以杀,极阴以生,是为逆阴阳之命。极阳杀于外,极阴生于内,已逆阴阳,又逆其位,大则亡国,小则身受其殃。当者有极,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理也。(《经法·四度》,第67-68页。)(译:阳至于极限则被杀,阴至于极限则祸生,此为违背阴阳法则。阳至于极限而被杀于外,阴至于极限则祸生于内,违背阴阳之后,又背离其职位,大者则亡其国,小者则自身遭受灾殃。)

 

禁伐当罪当亡,必墟其国。兼之而勿擅,是谓天功。天地无私,四时不息。天地定位,圣人故载。过极失当,天将降殃。人强胜天,慎避勿当。天反胜人,因与俱行。先屈后伸,必尽天极,而毋擅天功。(《经法·国次》第17页)(译:当禁伐而伐之,必有罪,必灭亡,必使其国成废墟。兼并其国而不据为己有,此谓之上天之功绩。天地无私情,四季不停息。天地之位已定,圣人早有记载。超过极限而失去所应守的尺度,上天将会降下灾殃。人力强大要胜过天,一定要谨慎小心避免这样。上天反而能胜人,人应借助其势而一起去做事。先屈于天而后能舒展,但一定要尽力守着天之法则,而不要贪天之功为己有。)

 

王天下者之道:有天焉,有人焉,有地焉。三者参用之,国家而有天下矣。(《经法·六分》,第49页)

 

黄帝强调谦卑守下,虚怀若谷,知雄守雌,方成大事;认为道虚无形,万物由生,只能顺之,不能违背;崇尚阴柔,但是又不是片面强调阴柔,而讲究平衡、中和,与道家有所不同。

 

以强下弱,何国不克?以贵下贱,何人不得?以贤下不肖,何事不成?(《经法·四度》,第68页)(译:以自身强大而处于弱国之下,何国能不被攻克?以自身高贵而处于下贱之位,何人能不被笼络?以自身贤德而处于不肖者之下,何事不能成功?)

 

以刚为柔者活,以柔为刚者罚。重柔者吉,重刚者灭。(《经法·名理》,第117页)

 

宪傲骄倨,是谓雄节;温良恭俭,是谓雌节。夫雄节者,之徒也;雌节者,谦之徒也。夫雄节以得,乃不为福;此节以之,必得将有偿。(《十大经·雌雄节》,第180-181页)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或矣。道虚无形,其督冥冥,万物之所从生。(《经法·道法》),第3页)

 

人道刚柔,刚不足以,柔不足恃。(《十大经·三禁》,第200页)

 

天恶高,地恶广,人恶苛。高而不已,天阙之;广而不已,地将绝之;苛而不已,人将杀之。(《十大经·行守》,第216页)

 

2.提出了一系列的治国主张。

 

首先,做君王或做官,都要知足、寡欲、知时、顺理、守信、敬畏、诚实,否则将是有害的:

 

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生必动,动有害,曰不知时,曰时而动。动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称,不知所为用。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诬,曰虚夸,以不足为有余。(《经法·道法》第4页)

 

同时还要不执著,不自闭,无私无为,守持恒常之道:

 

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经法·道法》,第6页)

 

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柔刚。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贵贱之恒位:贤不肖不相放(通“妨”)。畜臣之恒道:任能毋过其所长。使名之恒度:去私而立公。变恒过度,以奇相御;正奇有位,而名形弗去。(《经法·道法》,第11页)

 

其次,在治理天下方面,讲究循序渐进,要少赋敛而富民,要以刑罚使民畏,崇尚法治:

 

一年从其俗,二年用其德,三年而民有得,四年而发号令。五年而以刑正,六年而民畏敬,七年而可以征。一年从其俗,则知民则;二年用其德,则民有力;三年无赋敛,则民有得;四年发号令,则民敬畏;五年以刑正,则民不幸;六年而可以敬,则民难国;七年而可以征,则胜强敌。(《经法·君正》,第25-27页)

 

知地宜,顺时而树,及民力以使,则财生。赋敛有度则民富,民富则有耻,有耻则号令成俗,而刑罚不犯。号令成俗而刑罚不犯,则守固战胜之道也。法度者,政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经法·君正》,第33页)

 

但是,黄帝既不否定道德的作用,又不轻视军事和刑罚的作用,而主张顺时顺势,文武并用,先德后刑:

 

因天之生也以养生,谓之文;因天之杀也以伐死,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经法·君正》,第32页)

 

春夏为德,秋冬为刑。先德后刑以养生。(《十大经·观》,第138页)

 

王者不以幸治国,治国固有前道,上知天时,下知地利,中知人事。善阴阳之用,帝有胜负之图。六甲阴阳之道,藏于会稽之山下。(《十大经·前道》,第211页。按此可证黄帝善于法术,并有这方面的著作,所谓“托名”者亦不尽然。)

 

日为明,月为晦。昏而休,明而起,毋失天极,究数而止。(《称经》,第246页)

 

诸库,藏兵之国,皆有兵道。世兵道三,有为利者,有为义者,有行忿者。所谓为利者,见民饥己饥。国家不暇,上下不当,举兵而伐之,虽无大利,亦无大害焉。所谓为义者,伐乱禁暴,起贤废不肖。所谓义者也,义者,众之死也。是故以一国攻天下,万乘之主兼并,稀不自此始,鲜能终之。非心不之恒也,穷而反矣。所谓行忿者,心唯忿,不能徒怒,怒必有为也。成功而无以求也,即兼并矣。非道也。道之行也,由不得已。(《十大经·本伐》,第203-205页)

 

他反对只取不予,并提出了远交近攻的外交策略:

 

夺之而无予,其国乃必遂亡。近则将之,远则行之。逆节萌生,其谁肯当之?(《十大经·行守》,第216页)

 

3.黄帝提出了为君之道。

 

书中一直都是站在帝王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可以看作是他对为君之道的阐述,其目的大概是为了告诫其后代。

 

黄帝重视“士”的作用,认为“一言而利之者,士也。一言而利国者,国士也。是故君子卑身以从道。”(《十大经·前道》,第208页)对百姓则要爱护,以得到百姓的拥戴,因此主张“因地以为资,因民以为师”(《称经》,第243页)“兼爱无私,则民亲上。” (《经法·君正》,第36页)他强调了保持由职位等级而产生的各人的“本分”,认为“主主臣臣,上下不距者,其国强。” (《经法·六分》,第46页)“君臣易位谓之逆,贤不肖并位谓之乱。”(《经法·四度》,第59页)也就是说必君主尽君主之责,臣子尽臣子之责。这与儒家的“正名”主张极为相似,不仅如此,《经法·论》中还直接提出了“正名”一词。

 

在君臣关系上,黄帝重视君王的权力,但没有片面强调君王的绝对威权,而是主张与臣子成为师友关系,这是难能可贵的。他说:“吾受命于天定位于地,成名于人。唯余一人,而乃配天,乃立王三公。”(《十大经·观》,第127页。)

 

“帝者臣,名臣,其实师也;王者臣,名臣,其实友也;霸者臣,名臣也,其实仆也;诸侯臣,名臣也,其实庸也;亡者臣,名臣也,其实虏也。”(《称经》,第235页)

 

同时,他又主君王必须有“术”,不主张一味的“直”:

 

然而不知王术,不王天下,知王术者,驱骋驰猎而不禽荒,饮食喜乐而不湎康,玩好[女+“”右半]好而不惑心。俱与天下而用兵,费少而多功。(《经法·六分》,第51页)

 

人主者,天地之光也,号令之所出也,生民之命也。(《经法·论》,第76页)

 

“直木伐,直人杀”(《十大经·行守》,第218页)

 

“《史记》屡称'黄老’,但今存先秦古籍中,《庄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中皆无'黄老’或以黄帝、老子并举之例。”(张岱年先生《道家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见《道家文化研究》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在此,否定了黄帝与道家的关系,这是因为人们对黄帝著作以及事迹存疑而不引述造成的。《黄帝经》的出土,因此便有了相当重要的意义。

 

但是,陈鼓应先生已经指出,“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出土文献莫过于《黄帝四经》(即《经法》、《十六经》、《称》、《道原》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