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皇全文阅读黑色禁药:长春纪检监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9:52:32
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铁军”
 

    ——湖南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纪实

    近日,湖南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内部监督工作进行研讨。据悉,早在2006年底,湖南省纪委就将内设机构监督检查室的职能,调整为专抓内部监督工作,并在市州纪委和部分县(市、区)纪委配置相应机构和人员,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方面迈出了创新性一步。

    近年来,该省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室的职能,深化改革创新步伐,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得到不断加强,有了长足进步。对此,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表示:“这项工作不仅强化了内部监督,同时强化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派驻机构的管理,走出了一条具有湖南特色的纪检监察内部监督的路子。” 

    履行监督职责,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勤政廉政

    全省14个市州纪委全部设立监督检查室,县市区纪委成立监督检查室,一支约300人的内部监督工作队伍,组成了覆盖湖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工作网络。

    “强化内部监督,说到底就是为了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勤政廉政,不出问题,担负起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神圣使命。”湖南省纪委领导班子认识高度一致。该省各级监督检查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实现这个目标。

    2007年以来,省纪委每年组织专门队伍,深入14个市州、60多个省直单位和部分县市区,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听取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意见、民意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情况,限期整改到位。从2007年起,在加强省本级履职检查的同时,省纪委将目标管理考核延伸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每年对纪检监察组织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评。郴州、衡阳等市纪委还协调市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若干履职检查组,对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监督检查机构注重加强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的监督。2008年6月至2010年2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各级监督检查室发挥职能作用,对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和纠正。一些市县的监督检查室还坚持每年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在履行内部监督职能过程中,省纪委和各市州纪委围绕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治乱以及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建立了统一、完备、规范的工作程序,形成了明晰、具体的业务流程图,构建靠程序来规范和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的管理机制,并切实加强对执行工作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

    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特色鲜明的监督机制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崭新课题和重要任务,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但是这并不能成为阻碍湖南积极探索的“拦路虎”,经过不断努力,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内部监督机制。

    各级监督检查机构坚持抓明察、常督促,抓暗访、常了解,抓回访、常提醒。张家界、株洲、湘潭等市纪委联系实际,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开展了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衡阳、怀化等地建立办案回访制度,对违纪人员和办案人员分别进行回访,通过发放办案纪律情况回访单、意见表和测评表,严防出现“人情案”和“关系案”,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中。

    在省委领导下,省纪委不断建立完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实施办法和纪检监察创新性工作考核办法。在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市州纪委和省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等结合起来,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机制。

    2009年11月,省纪委开始建立全省市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直派驻机构副主任以上干部的电子廉政档案。目前,省纪委监督检查室已为全省300余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建立了电子廉政档案,内容涉及住房、兼职、持股、婚姻变化、出国(境)、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信访处理情况、违纪受处分处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同时,将电子廉政档案运用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任用、奖惩等方面,充分发挥电子廉政档案的监督作用。

    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机构坚持“有告必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受理信函、电话和网络投诉举报,采取交办、督办、直接查办、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形式认真处理。2007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收到内部监督信访件521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调查处理。对于核实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2007年以来,给予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政纪处分38人,调离该系统6人,调整岗位2人,免职3人,辞退1人。

    近年来,为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各地还经常由纪委常委带队,监督检查室、干部室派出人员参加下级纪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监督检查下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以及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等,提升了监督检查机构的威信,有效促进了内部监督工作开展。

    健全监督制度,提升内部监督工作制度化水平

    湖南省纪委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突破口,并已初步建立了上下统一、基本完备的制度体系。省纪委先后出台《湖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规则(试行)》、《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及工作人员的信访举报受理和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市州纪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工作报告制度》、《省直非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省直纪工委与省直非派驻机构工作联系制度》等10个制度,并已下发到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手中。

    按照“有权必有责任,用权必受监督”的原则,始终抓住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人员,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省纪委各内设机构建立统一、完备、规范的工作程序,形成具体、明晰的业务流程图。岳阳市纪委把规范办案程序作为重点,制定关于办案工作的一系列制度。

    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2009年,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意见》。此后连续两年召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座谈会,分别从“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履职”、“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如何履行主体责任,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等不同角度,对派驻机构和所驻在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0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民意调查综合得分比上年提高了4.69分。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评价为好和较好的,分别占91.1%和90.8%。全省纪检监察队伍呈现出积极向上、奋发努力、风清气正的良好状态,涌现出了汤杨、李一帆、贺秀连、王海洋、王俊飞等一批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先进典型。(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