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宫琴音最好看的那部:义乌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5:16:41
义乌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zzb.yiwu.gov.cn   2009年10月15日   来源: Z--组织部   浏览次数: 〖 背景色: 〗 〖打印〗〖关闭〗 .h1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40%; MARGIN: 17pt 0cm 16.5pt; FONT-SIZE: 22pt; FONT-WEIGHT: bold } .h2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h3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DIV.union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DIV.union TD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h1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40%; MARGIN: 17pt 0cm 16.5pt; FONT-SIZE: 22pt; FONT-WEIGHT: bold } .h2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h3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union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union TD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作为民间组织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近年来在我市大量涌现,涉及教育、卫生、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在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服务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积极探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领导,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已成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新领域和新课题。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近期我们对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走访等形式。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党建工作现状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494家,从业人员5000余人,党员***余人,但已建立党组织的仅***余家,其中,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占比重最大,有440家,党员***余人。从调查情况分析,经过我市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和管理,近年来,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逐步发展壮大,在我市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还远远跟不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迅猛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党员数量少,组织覆盖面不广。从调查情况来看,党员数量少、党组织覆盖面不广是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党员在从业人员中的所占比例不到***,已组建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仅占单位总数的不足***。同时,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分布极为分散,党员数量在3人以上、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非常少,绝大多数的单位或者只有1—2名党员或者是没有党员,都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

2、党员队伍建设存在难度。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发展迅速,但大部分规模较小,从业人员不多,且稳定性差,党员绝大多数是流动党员,部分单位负责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单位有无党员。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党员没有纳入党组织的管理,成为“隐性”党员。即使纳入管理的党员由于工作的不稳定,在管理上也存在许多困难,缺乏有效的办法。有的党员平时业务工作繁忙,对参加党的活动积极性不高。调查中还发现,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不少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高,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但由于他们流动频繁或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等原因,入党存在困难。在调研过程中,就有不少年轻同志反映:进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后,虽然自己很想进步,但不知道向哪里提出申请。

3、党组织隶属关系亟待理顺。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得党组织归属哪里领导和管理、如何申请建立党组织等关键性问题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在具体工作中,许多相关单位党组织相互推诿,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甚至无人管理的情况,极易使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挂空”的情况。在调查中就发现,有的主管部门只关心业务工作,不愿承担党建工作责任,有的想管,但由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点多面广,比较分散,且稳定性较差,又担心管的“越位”或“不到位”,而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也不愿意管,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造成许多外地来义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无处可放”、“无人肯接”。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发展。

4、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活动形式比较单一。从目前已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调查来看,党组织作用发挥一般,活动形式比较单一,有的党组织处处看单位法人或行政管理者的脸色行事,对单位的重大事项无权过问,成了单位里的“摆设”;有的党组织只组织党员进行简单的学习,活动形式比较单一,对如何发挥作用显得办法不多,难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有的党组织忽视甚至放弃对党员、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碰到重大事情往往束手无策,缺乏战斗力。

二、原因分析

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这些问题,究其原因既有客观,也有主观的,既有思想认识上,也有政策、体制上的,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从一些基层党委来说,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不大重视,有的认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整个经济中比重较小,抓不抓党建工作影响不大;有的存在嫌麻烦、怕费事的畏难情绪,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主不理解、不支持;有的认为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难度大,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借鉴,因此缺乏信心。从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来说,他们对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认识比较模糊,认为没有党组织存在照样能够把单位管理好,存在一种排斥心理,甚至担心党组织建立以后会与自己搞对抗,影响自己单位的经营和发展。从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来说,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存在“雇佣思想”,认为自己的工作是临时的,自己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是为了谋生,对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不关心、不支持,有的甚至还隐瞒自己的党员身份。

2、政策指导力度欠缺。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对农村、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研究得比较多,工作力度比较大,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研究不多,政策指导相对滞后。如党组织隶属关系如何理顺、如何解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难的问题、如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以及如何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问题,都缺乏研究和政策指导,缺乏可操作性的意见和规定,致使基层党组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党建工作理不直、气不壮,影响和制约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3、受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特性和客观因素的制约。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决策权,员工具有雇佣性。因此,组建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负责人的态度。而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考虑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单位的生存发展,从追求更高发展层次上考虑党建工作的精力和热情必然受到牵制。同时,大多数民办非企业单位规模较小,员工不多,并且缺乏有效的留人用人机制,人员流动十分频繁,客观上对党员队伍的稳定以及党组织组建后的维持等也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开展。

三、对策建议

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在我市基层党建工作中还处于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和改进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的建设,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我们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积极探索符合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特点和规律的党建工作路子。

(一)强化基础,拓宽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委和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社会力量举办学校、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上级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内容,扎扎实实地抓好。

2、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差异性较大,有规模大的,也有规模小的,有个体的,也有合伙的和法人的,有有党员的,也有无党员的,而且处于不断变化的动态之中。因此,要遵循客观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身特点、现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综合分析,防止一哄而上,千篇一律或走向极端。要遵循稳妥推进的原则,严格按照党内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应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忌生搬硬套、急于求成、有名无实的做法。我们认为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组建党组织的重点应放在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上。

   3、创造条件、抓好覆盖。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摸清党员情况的基础上,在组建党组织时要分类进行:凡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具有一定规模、业务活动相对稳定的单位,要及时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的其他类似单位或邻近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对于初建的无党员的单位,应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培养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上级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单位法人和投资者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单位负责人的理解、认同与支持,为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深入分析,理清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1、管理模式的选择。当前民办非企业党组织管理模式有多种形式,我们认为原则上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应当采取属地管理为主、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管理等为辅的方式采取业务主管单位管理模式,有利于民办单位党组织及时掌握上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业方针政策的调整及同行业信息动态,提高党的工作的有效性。属地管理模式则是随着政府职能逐步到位和社区“发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应当成为对大多数中小规模民办单位进行管理的基本模式。尤其是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人口和人才市场以地缘管理为主的情况,以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住宅区、商业区、开发区等为基本单位建立党组织,可使民办单位中的“口袋”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找到相应的党组织接纳自己。具体来说,就是大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如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应纳入镇、街道党委管理;对部分规模较大,业务性较强,确因工作需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对于一些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建设、房地产、人才与劳动职业介绍等专业化分工较细、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管理比较严格的单位党组织可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或行业协会党组织管理。今后党组织的管理要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向属地管理过渡,形成比较规范的属地管理办法。

2、管理深度的确定。无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党建工作都应该抓紧推进。区别在于要根据党建基础条件分类确定党建管理工作深度。对于已建立的党组织隶属于业务主管单位和属地党组织的,在尽可能发挥民办单位党组织工作主动性的前提下,主管单位或属地党组织对其实行上下级领导管理。对于暂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民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不是少了而是更应抓细抓实。一是要加强与没有党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并确定专人进行联系,作为沟通主管单位与民办单位之间的政策引导、党建动态(积极分子递交申请)的桥梁;二是将不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民办单位中的党员直接纳入主管单位或所在地党委的某一相应支部进行管理,如零星党员加起来人数较多则可建立联合支部,但联合支部的支委最好有主管单位或属地党组织的1名党员参与进去,疏通党员正常的党内生活渠道。

(三)明确定位,探索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方法和发挥作用的途径

1、明确党组织的地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既加强党的领导,又有利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保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各项权力结合起来,既要继承发扬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经验,又要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创新,实事求是地确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看,它既不同事业单位、学校、非公有制企业、社团等,又有与这些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地方,它的产权性质决定了不能把党组织定位在单位中的“领导核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公益性,党组织不仅要在职工群众中发挥作用,还要在单位的领导决策层、管理层中发挥作用,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

2、适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点,灵活开展党建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要探索“为单位所需要,为法人所理解,为员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工作思路。坚持“业余、小型、分散、务实”的原则方法。把促进本单位健康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在具体工作中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与尊重法人与投资者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与为单位作贡献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法人与投资者以及党员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党的整体利益的关系。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通过以“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为载体开展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3、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所占比例低,不少单位无党员的问题,要坚持内部发展与外部输送相结合,积极壮大党的力量。一方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另一方面,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输送党员,要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能尽量多的考虑党员这一政治面貌,更快的夯实民办非企业的党员基础。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队伍管理上,要突出强化党员的角色意识和提高党员的岗位技能这两个环节,要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层次,区分对象,分类指导,引导党员寻找适合自身特点的发挥作用的最佳途径。要向党员分配适当的工作任务,明确党员的工作目标,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要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开展“党员文明示范岗”、“党员先锋号”等活动,调动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投身业务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意识。

(四)加强领导,构建有利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开展的内外环境

1、建立统一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要积极协调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等多方力量,形成以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为主,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相互协商、齐抓共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和责任机制。通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行业主管机关的积极配合,牢固树立“同步建党”的思想和原则。

2、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好的工作环境,是干好工作的充分条件,对于刚刚起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更需要一个良好环境,如果宣传不力,引导不够,认识未解决,而盲目去搞,将会困难重重。因此,各级党组织在解决好自身存在的认识问题的基础上,应该通过座谈会、走访、上党课以及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特别是做好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各种畏难情绪和模糊认识,解决思想误区,提高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认识,从而支持甚至主动推动党建工作的开展,使党建工作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觉行为,并摆上议事日程。要注意发现和树立一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重点加以培育和宣传,推进全市面上工作的开展。

3、不断扩大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党员的吸引力。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的留人用人机制,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尤其是党员队伍,要切实做到以感情留人、以一定的待遇留人、以政治待遇留人,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同时要在党员工作生活各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和倾斜,让党员切实感受到单位与党组织的温暖,激发其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单位的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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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作为民间组织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近年来在我市大量涌现,涉及教育、卫生、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在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服务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积极探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领导,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已成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新领域和新课题。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近期我们对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走访等形式。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党建工作现状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494家,从业人员5000余人,党员***余人,但已建立党组织的仅***余家,其中,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占比重最大,有440家,党员***余人。从调查情况分析,经过我市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和管理,近年来,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逐步发展壮大,在我市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还远远跟不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迅猛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党员数量少,组织覆盖面不广。从调查情况来看,党员数量少、党组织覆盖面不广是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党员在从业人员中的所占比例不到***,已组建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仅占单位总数的不足***。同时,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分布极为分散,党员数量在3人以上、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非常少,绝大多数的单位或者只有1—2名党员或者是没有党员,都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

2、党员队伍建设存在难度。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发展迅速,但大部分规模较小,从业人员不多,且稳定性差,党员绝大多数是流动党员,部分单位负责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单位有无党员。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党员没有纳入党组织的管理,成为“隐性”党员。即使纳入管理的党员由于工作的不稳定,在管理上也存在许多困难,缺乏有效的办法。有的党员平时业务工作繁忙,对参加党的活动积极性不高。调查中还发现,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不少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高,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但由于他们流动频繁或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等原因,入党存在困难。在调研过程中,就有不少年轻同志反映:进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后,虽然自己很想进步,但不知道向哪里提出申请。

3、党组织隶属关系亟待理顺。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得党组织归属哪里领导和管理、如何申请建立党组织等关键性问题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在具体工作中,许多相关单位党组织相互推诿,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甚至无人管理的情况,极易使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挂空”的情况。在调查中就发现,有的主管部门只关心业务工作,不愿承担党建工作责任,有的想管,但由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点多面广,比较分散,且稳定性较差,又担心管的“越位”或“不到位”,而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也不愿意管,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造成许多外地来义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无处可放”、“无人肯接”。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发展。

4、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活动形式比较单一。从目前已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调查来看,党组织作用发挥一般,活动形式比较单一,有的党组织处处看单位法人或行政管理者的脸色行事,对单位的重大事项无权过问,成了单位里的“摆设”;有的党组织只组织党员进行简单的学习,活动形式比较单一,对如何发挥作用显得办法不多,难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有的党组织忽视甚至放弃对党员、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碰到重大事情往往束手无策,缺乏战斗力。

二、原因分析

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这些问题,究其原因既有客观,也有主观的,既有思想认识上,也有政策、体制上的,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从一些基层党委来说,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不大重视,有的认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整个经济中比重较小,抓不抓党建工作影响不大;有的存在嫌麻烦、怕费事的畏难情绪,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主不理解、不支持;有的认为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难度大,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借鉴,因此缺乏信心。从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来说,他们对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认识比较模糊,认为没有党组织存在照样能够把单位管理好,存在一种排斥心理,甚至担心党组织建立以后会与自己搞对抗,影响自己单位的经营和发展。从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来说,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存在“雇佣思想”,认为自己的工作是临时的,自己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是为了谋生,对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不关心、不支持,有的甚至还隐瞒自己的党员身份。

2、政策指导力度欠缺。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对农村、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研究得比较多,工作力度比较大,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研究不多,政策指导相对滞后。如党组织隶属关系如何理顺、如何解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难的问题、如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以及如何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问题,都缺乏研究和政策指导,缺乏可操作性的意见和规定,致使基层党组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党建工作理不直、气不壮,影响和制约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3、受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特性和客观因素的制约。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决策权,员工具有雇佣性。因此,组建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负责人的态度。而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考虑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单位的生存发展,从追求更高发展层次上考虑党建工作的精力和热情必然受到牵制。同时,大多数民办非企业单位规模较小,员工不多,并且缺乏有效的留人用人机制,人员流动十分频繁,客观上对党员队伍的稳定以及党组织组建后的维持等也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开展。

三、对策建议

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在我市基层党建工作中还处于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和改进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的建设,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我们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积极探索符合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特点和规律的党建工作路子。

(一)强化基础,拓宽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委和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社会力量举办学校、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上级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内容,扎扎实实地抓好。

2、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差异性较大,有规模大的,也有规模小的,有个体的,也有合伙的和法人的,有有党员的,也有无党员的,而且处于不断变化的动态之中。因此,要遵循客观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身特点、现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综合分析,防止一哄而上,千篇一律或走向极端。要遵循稳妥推进的原则,严格按照党内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应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忌生搬硬套、急于求成、有名无实的做法。我们认为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组建党组织的重点应放在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上。

   3、创造条件、抓好覆盖。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摸清党员情况的基础上,在组建党组织时要分类进行:凡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具有一定规模、业务活动相对稳定的单位,要及时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的其他类似单位或邻近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对于初建的无党员的单位,应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培养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上级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单位法人和投资者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单位负责人的理解、认同与支持,为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深入分析,理清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1、管理模式的选择。当前民办非企业党组织管理模式有多种形式,我们认为原则上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应当采取属地管理为主、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管理等为辅的方式采取业务主管单位管理模式,有利于民办单位党组织及时掌握上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业方针政策的调整及同行业信息动态,提高党的工作的有效性。属地管理模式则是随着政府职能逐步到位和社区“发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应当成为对大多数中小规模民办单位进行管理的基本模式。尤其是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人口和人才市场以地缘管理为主的情况,以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住宅区、商业区、开发区等为基本单位建立党组织,可使民办单位中的“口袋”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找到相应的党组织接纳自己。具体来说,就是大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如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应纳入镇、街道党委管理;对部分规模较大,业务性较强,确因工作需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对于一些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建设、房地产、人才与劳动职业介绍等专业化分工较细、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管理比较严格的单位党组织可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或行业协会党组织管理。今后党组织的管理要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向属地管理过渡,形成比较规范的属地管理办法。

2、管理深度的确定。无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党建工作都应该抓紧推进。区别在于要根据党建基础条件分类确定党建管理工作深度。对于已建立的党组织隶属于业务主管单位和属地党组织的,在尽可能发挥民办单位党组织工作主动性的前提下,主管单位或属地党组织对其实行上下级领导管理。对于暂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民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不是少了而是更应抓细抓实。一是要加强与没有党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并确定专人进行联系,作为沟通主管单位与民办单位之间的政策引导、党建动态(积极分子递交申请)的桥梁;二是将不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民办单位中的党员直接纳入主管单位或所在地党委的某一相应支部进行管理,如零星党员加起来人数较多则可建立联合支部,但联合支部的支委最好有主管单位或属地党组织的1名党员参与进去,疏通党员正常的党内生活渠道。

(三)明确定位,探索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方法和发挥作用的途径

1、明确党组织的地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既加强党的领导,又有利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保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各项权力结合起来,既要继承发扬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经验,又要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创新,实事求是地确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看,它既不同事业单位、学校、非公有制企业、社团等,又有与这些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地方,它的产权性质决定了不能把党组织定位在单位中的“领导核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公益性,党组织不仅要在职工群众中发挥作用,还要在单位的领导决策层、管理层中发挥作用,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

2、适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点,灵活开展党建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要探索“为单位所需要,为法人所理解,为员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工作思路。坚持“业余、小型、分散、务实”的原则方法。把促进本单位健康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在具体工作中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与尊重法人与投资者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与为单位作贡献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法人与投资者以及党员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党的整体利益的关系。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通过以“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为载体开展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3、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所占比例低,不少单位无党员的问题,要坚持内部发展与外部输送相结合,积极壮大党的力量。一方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另一方面,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输送党员,要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能尽量多的考虑党员这一政治面貌,更快的夯实民办非企业的党员基础。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队伍管理上,要突出强化党员的角色意识和提高党员的岗位技能这两个环节,要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层次,区分对象,分类指导,引导党员寻找适合自身特点的发挥作用的最佳途径。要向党员分配适当的工作任务,明确党员的工作目标,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要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开展“党员文明示范岗”、“党员先锋号”等活动,调动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投身业务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意识。

(四)加强领导,构建有利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开展的内外环境

1、建立统一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要积极协调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等多方力量,形成以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为主,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相互协商、齐抓共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和责任机制。通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行业主管机关的积极配合,牢固树立“同步建党”的思想和原则。

2、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好的工作环境,是干好工作的充分条件,对于刚刚起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更需要一个良好环境,如果宣传不力,引导不够,认识未解决,而盲目去搞,将会困难重重。因此,各级党组织在解决好自身存在的认识问题的基础上,应该通过座谈会、走访、上党课以及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特别是做好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各种畏难情绪和模糊认识,解决思想误区,提高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认识,从而支持甚至主动推动党建工作的开展,使党建工作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觉行为,并摆上议事日程。要注意发现和树立一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重点加以培育和宣传,推进全市面上工作的开展。

3、不断扩大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党员的吸引力。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的留人用人机制,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尤其是党员队伍,要切实做到以感情留人、以一定的待遇留人、以政治待遇留人,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同时要在党员工作生活各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和倾斜,让党员切实感受到单位与党组织的温暖,激发其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单位的发展服务。

义乌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zzb.yiwu.gov.cn   2009年10月15日   来源: Z--组织部   浏览次数: 〖 背景色: 〗 〖打印〗〖关闭〗 .h1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40%; MARGIN: 17pt 0cm 16.5pt; FONT-SIZE: 22pt; FONT-WEIGHT: bold } .h2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h3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DIV.union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DIV.union TD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h1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40%; MARGIN: 17pt 0cm 16.5pt; FONT-SIZE: 22pt; FONT-WEIGHT: bold } .h2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h3 { PAGE-BREAK-AFTER: avoi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3%; MARGIN: 13pt 0cm; FONT-SIZE: 16pt; FONT-WEIGHT: bold } .union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union TD { LINE-HEIGHT: 18px; FONT-SIZE: 14px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作为民间组织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近年来在我市大量涌现,涉及教育、卫生、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在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服务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积极探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领导,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已成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新领域和新课题。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近期我们对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走访等形式。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党建工作现状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494家,从业人员5000余人,党员***余人,但已建立党组织的仅***余家,其中,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占比重最大,有440家,党员***余人。从调查情况分析,经过我市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和管理,近年来,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逐步发展壮大,在我市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还远远跟不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迅猛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党员数量少,组织覆盖面不广。从调查情况来看,党员数量少、党组织覆盖面不广是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党员在从业人员中的所占比例不到***,已组建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仅占单位总数的不足***。同时,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分布极为分散,党员数量在3人以上、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非常少,绝大多数的单位或者只有1—2名党员或者是没有党员,都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

2、党员队伍建设存在难度。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发展迅速,但大部分规模较小,从业人员不多,且稳定性差,党员绝大多数是流动党员,部分单位负责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单位有无党员。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党员没有纳入党组织的管理,成为“隐性”党员。即使纳入管理的党员由于工作的不稳定,在管理上也存在许多困难,缺乏有效的办法。有的党员平时业务工作繁忙,对参加党的活动积极性不高。调查中还发现,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不少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高,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但由于他们流动频繁或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等原因,入党存在困难。在调研过程中,就有不少年轻同志反映:进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后,虽然自己很想进步,但不知道向哪里提出申请。

3、党组织隶属关系亟待理顺。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得党组织归属哪里领导和管理、如何申请建立党组织等关键性问题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在具体工作中,许多相关单位党组织相互推诿,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甚至无人管理的情况,极易使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挂空”的情况。在调查中就发现,有的主管部门只关心业务工作,不愿承担党建工作责任,有的想管,但由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点多面广,比较分散,且稳定性较差,又担心管的“越位”或“不到位”,而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也不愿意管,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造成许多外地来义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无处可放”、“无人肯接”。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发展。

4、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活动形式比较单一。从目前已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调查来看,党组织作用发挥一般,活动形式比较单一,有的党组织处处看单位法人或行政管理者的脸色行事,对单位的重大事项无权过问,成了单位里的“摆设”;有的党组织只组织党员进行简单的学习,活动形式比较单一,对如何发挥作用显得办法不多,难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有的党组织忽视甚至放弃对党员、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碰到重大事情往往束手无策,缺乏战斗力。

二、原因分析

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这些问题,究其原因既有客观,也有主观的,既有思想认识上,也有政策、体制上的,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从一些基层党委来说,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不大重视,有的认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整个经济中比重较小,抓不抓党建工作影响不大;有的存在嫌麻烦、怕费事的畏难情绪,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主不理解、不支持;有的认为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难度大,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借鉴,因此缺乏信心。从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来说,他们对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认识比较模糊,认为没有党组织存在照样能够把单位管理好,存在一种排斥心理,甚至担心党组织建立以后会与自己搞对抗,影响自己单位的经营和发展。从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来说,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存在“雇佣思想”,认为自己的工作是临时的,自己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是为了谋生,对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不关心、不支持,有的甚至还隐瞒自己的党员身份。

2、政策指导力度欠缺。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对农村、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研究得比较多,工作力度比较大,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研究不多,政策指导相对滞后。如党组织隶属关系如何理顺、如何解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难的问题、如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以及如何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问题,都缺乏研究和政策指导,缺乏可操作性的意见和规定,致使基层党组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党建工作理不直、气不壮,影响和制约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3、受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特性和客观因素的制约。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决策权,员工具有雇佣性。因此,组建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负责人的态度。而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考虑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单位的生存发展,从追求更高发展层次上考虑党建工作的精力和热情必然受到牵制。同时,大多数民办非企业单位规模较小,员工不多,并且缺乏有效的留人用人机制,人员流动十分频繁,客观上对党员队伍的稳定以及党组织组建后的维持等也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开展。

三、对策建议

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在我市基层党建工作中还处于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和改进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的建设,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我们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积极探索符合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特点和规律的党建工作路子。

(一)强化基础,拓宽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委和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社会力量举办学校、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上级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内容,扎扎实实地抓好。

2、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差异性较大,有规模大的,也有规模小的,有个体的,也有合伙的和法人的,有有党员的,也有无党员的,而且处于不断变化的动态之中。因此,要遵循客观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身特点、现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综合分析,防止一哄而上,千篇一律或走向极端。要遵循稳妥推进的原则,严格按照党内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应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忌生搬硬套、急于求成、有名无实的做法。我们认为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组建党组织的重点应放在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上。

   3、创造条件、抓好覆盖。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摸清党员情况的基础上,在组建党组织时要分类进行:凡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具有一定规模、业务活动相对稳定的单位,要及时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的其他类似单位或邻近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对于初建的无党员的单位,应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培养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上级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单位法人和投资者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单位负责人的理解、认同与支持,为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深入分析,理清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1、管理模式的选择。当前民办非企业党组织管理模式有多种形式,我们认为原则上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应当采取属地管理为主、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管理等为辅的方式采取业务主管单位管理模式,有利于民办单位党组织及时掌握上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业方针政策的调整及同行业信息动态,提高党的工作的有效性。属地管理模式则是随着政府职能逐步到位和社区“发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应当成为对大多数中小规模民办单位进行管理的基本模式。尤其是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人口和人才市场以地缘管理为主的情况,以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住宅区、商业区、开发区等为基本单位建立党组织,可使民办单位中的“口袋”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找到相应的党组织接纳自己。具体来说,就是大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如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应纳入镇、街道党委管理;对部分规模较大,业务性较强,确因工作需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对于一些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建设、房地产、人才与劳动职业介绍等专业化分工较细、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管理比较严格的单位党组织可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或行业协会党组织管理。今后党组织的管理要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向属地管理过渡,形成比较规范的属地管理办法。

2、管理深度的确定。无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党建工作都应该抓紧推进。区别在于要根据党建基础条件分类确定党建管理工作深度。对于已建立的党组织隶属于业务主管单位和属地党组织的,在尽可能发挥民办单位党组织工作主动性的前提下,主管单位或属地党组织对其实行上下级领导管理。对于暂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民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不是少了而是更应抓细抓实。一是要加强与没有党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并确定专人进行联系,作为沟通主管单位与民办单位之间的政策引导、党建动态(积极分子递交申请)的桥梁;二是将不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民办单位中的党员直接纳入主管单位或所在地党委的某一相应支部进行管理,如零星党员加起来人数较多则可建立联合支部,但联合支部的支委最好有主管单位或属地党组织的1名党员参与进去,疏通党员正常的党内生活渠道。

(三)明确定位,探索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方法和发挥作用的途径

1、明确党组织的地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既加强党的领导,又有利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保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各项权力结合起来,既要继承发扬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经验,又要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创新,实事求是地确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看,它既不同事业单位、学校、非公有制企业、社团等,又有与这些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地方,它的产权性质决定了不能把党组织定位在单位中的“领导核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公益性,党组织不仅要在职工群众中发挥作用,还要在单位的领导决策层、管理层中发挥作用,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

2、适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点,灵活开展党建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要探索“为单位所需要,为法人所理解,为员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工作思路。坚持“业余、小型、分散、务实”的原则方法。把促进本单位健康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在具体工作中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与尊重法人与投资者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与为单位作贡献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法人与投资者以及党员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党的整体利益的关系。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通过以“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为载体开展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3、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所占比例低,不少单位无党员的问题,要坚持内部发展与外部输送相结合,积极壮大党的力量。一方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另一方面,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输送党员,要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能尽量多的考虑党员这一政治面貌,更快的夯实民办非企业的党员基础。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队伍管理上,要突出强化党员的角色意识和提高党员的岗位技能这两个环节,要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层次,区分对象,分类指导,引导党员寻找适合自身特点的发挥作用的最佳途径。要向党员分配适当的工作任务,明确党员的工作目标,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要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开展“党员文明示范岗”、“党员先锋号”等活动,调动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投身业务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意识。

(四)加强领导,构建有利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开展的内外环境

1、建立统一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要积极协调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等多方力量,形成以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为主,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相互协商、齐抓共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和责任机制。通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行业主管机关的积极配合,牢固树立“同步建党”的思想和原则。

2、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好的工作环境,是干好工作的充分条件,对于刚刚起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更需要一个良好环境,如果宣传不力,引导不够,认识未解决,而盲目去搞,将会困难重重。因此,各级党组织在解决好自身存在的认识问题的基础上,应该通过座谈会、走访、上党课以及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特别是做好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各种畏难情绪和模糊认识,解决思想误区,提高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认识,从而支持甚至主动推动党建工作的开展,使党建工作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觉行为,并摆上议事日程。要注意发现和树立一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重点加以培育和宣传,推进全市面上工作的开展。

3、不断扩大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党员的吸引力。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的留人用人机制,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尤其是党员队伍,要切实做到以感情留人、以一定的待遇留人、以政治待遇留人,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同时要在党员工作生活各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和倾斜,让党员切实感受到单位与党组织的温暖,激发其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单位的发展服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作为民间组织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近年来在我市大量涌现,涉及教育、卫生、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在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服务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积极探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领导,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已成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新领域和新课题。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近期我们对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走访等形式。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党建工作现状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494家,从业人员5000余人,党员***余人,但已建立党组织的仅***余家,其中,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占比重最大,有440家,党员***余人。从调查情况分析,经过我市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和管理,近年来,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逐步发展壮大,在我市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还远远跟不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迅猛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党员数量少,组织覆盖面不广。从调查情况来看,党员数量少、党组织覆盖面不广是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党员在从业人员中的所占比例不到***,已组建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仅占单位总数的不足***。同时,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分布极为分散,党员数量在3人以上、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非常少,绝大多数的单位或者只有1—2名党员或者是没有党员,都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

2、党员队伍建设存在难度。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发展迅速,但大部分规模较小,从业人员不多,且稳定性差,党员绝大多数是流动党员,部分单位负责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单位有无党员。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党员没有纳入党组织的管理,成为“隐性”党员。即使纳入管理的党员由于工作的不稳定,在管理上也存在许多困难,缺乏有效的办法。有的党员平时业务工作繁忙,对参加党的活动积极性不高。调查中还发现,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不少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高,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但由于他们流动频繁或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等原因,入党存在困难。在调研过程中,就有不少年轻同志反映:进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后,虽然自己很想进步,但不知道向哪里提出申请。

3、党组织隶属关系亟待理顺。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得党组织归属哪里领导和管理、如何申请建立党组织等关键性问题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在具体工作中,许多相关单位党组织相互推诿,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甚至无人管理的情况,极易使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挂空”的情况。在调查中就发现,有的主管部门只关心业务工作,不愿承担党建工作责任,有的想管,但由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点多面广,比较分散,且稳定性较差,又担心管的“越位”或“不到位”,而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也不愿意管,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造成许多外地来义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无处可放”、“无人肯接”。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发展。

4、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活动形式比较单一。从目前已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调查来看,党组织作用发挥一般,活动形式比较单一,有的党组织处处看单位法人或行政管理者的脸色行事,对单位的重大事项无权过问,成了单位里的“摆设”;有的党组织只组织党员进行简单的学习,活动形式比较单一,对如何发挥作用显得办法不多,难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有的党组织忽视甚至放弃对党员、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碰到重大事情往往束手无策,缺乏战斗力。

二、原因分析

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这些问题,究其原因既有客观,也有主观的,既有思想认识上,也有政策、体制上的,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从一些基层党委来说,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不大重视,有的认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整个经济中比重较小,抓不抓党建工作影响不大;有的存在嫌麻烦、怕费事的畏难情绪,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主不理解、不支持;有的认为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难度大,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借鉴,因此缺乏信心。从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来说,他们对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认识比较模糊,认为没有党组织存在照样能够把单位管理好,存在一种排斥心理,甚至担心党组织建立以后会与自己搞对抗,影响自己单位的经营和发展。从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来说,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存在“雇佣思想”,认为自己的工作是临时的,自己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是为了谋生,对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不关心、不支持,有的甚至还隐瞒自己的党员身份。

2、政策指导力度欠缺。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对农村、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研究得比较多,工作力度比较大,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研究不多,政策指导相对滞后。如党组织隶属关系如何理顺、如何解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难的问题、如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以及如何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问题,都缺乏研究和政策指导,缺乏可操作性的意见和规定,致使基层党组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党建工作理不直、气不壮,影响和制约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3、受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特性和客观因素的制约。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决策权,员工具有雇佣性。因此,组建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负责人的态度。而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考虑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单位的生存发展,从追求更高发展层次上考虑党建工作的精力和热情必然受到牵制。同时,大多数民办非企业单位规模较小,员工不多,并且缺乏有效的留人用人机制,人员流动十分频繁,客观上对党员队伍的稳定以及党组织组建后的维持等也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开展。

三、对策建议

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在我市基层党建工作中还处于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和改进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的建设,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我们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积极探索符合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特点和规律的党建工作路子。

(一)强化基础,拓宽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委和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社会力量举办学校、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上级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内容,扎扎实实地抓好。

2、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差异性较大,有规模大的,也有规模小的,有个体的,也有合伙的和法人的,有有党员的,也有无党员的,而且处于不断变化的动态之中。因此,要遵循客观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身特点、现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综合分析,防止一哄而上,千篇一律或走向极端。要遵循稳妥推进的原则,严格按照党内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应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忌生搬硬套、急于求成、有名无实的做法。我们认为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组建党组织的重点应放在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上。

   3、创造条件、抓好覆盖。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摸清党员情况的基础上,在组建党组织时要分类进行:凡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具有一定规模、业务活动相对稳定的单位,要及时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的其他类似单位或邻近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对于初建的无党员的单位,应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培养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上级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单位法人和投资者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单位负责人的理解、认同与支持,为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深入分析,理清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1、管理模式的选择。当前民办非企业党组织管理模式有多种形式,我们认为原则上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应当采取属地管理为主、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管理等为辅的方式采取业务主管单位管理模式,有利于民办单位党组织及时掌握上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业方针政策的调整及同行业信息动态,提高党的工作的有效性。属地管理模式则是随着政府职能逐步到位和社区“发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应当成为对大多数中小规模民办单位进行管理的基本模式。尤其是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人口和人才市场以地缘管理为主的情况,以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住宅区、商业区、开发区等为基本单位建立党组织,可使民办单位中的“口袋”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找到相应的党组织接纳自己。具体来说,就是大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如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应纳入镇、街道党委管理;对部分规模较大,业务性较强,确因工作需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对于一些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建设、房地产、人才与劳动职业介绍等专业化分工较细、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管理比较严格的单位党组织可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或行业协会党组织管理。今后党组织的管理要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向属地管理过渡,形成比较规范的属地管理办法。

2、管理深度的确定。无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建立了党组织,党建工作都应该抓紧推进。区别在于要根据党建基础条件分类确定党建管理工作深度。对于已建立的党组织隶属于业务主管单位和属地党组织的,在尽可能发挥民办单位党组织工作主动性的前提下,主管单位或属地党组织对其实行上下级领导管理。对于暂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民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不是少了而是更应抓细抓实。一是要加强与没有党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并确定专人进行联系,作为沟通主管单位与民办单位之间的政策引导、党建动态(积极分子递交申请)的桥梁;二是将不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民办单位中的党员直接纳入主管单位或所在地党委的某一相应支部进行管理,如零星党员加起来人数较多则可建立联合支部,但联合支部的支委最好有主管单位或属地党组织的1名党员参与进去,疏通党员正常的党内生活渠道。

(三)明确定位,探索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方法和发挥作用的途径

1、明确党组织的地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既加强党的领导,又有利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保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各项权力结合起来,既要继承发扬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经验,又要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创新,实事求是地确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看,它既不同事业单位、学校、非公有制企业、社团等,又有与这些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地方,它的产权性质决定了不能把党组织定位在单位中的“领导核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公益性,党组织不仅要在职工群众中发挥作用,还要在单位的领导决策层、管理层中发挥作用,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

2、适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特点,灵活开展党建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要探索“为单位所需要,为法人所理解,为员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工作思路。坚持“业余、小型、分散、务实”的原则方法。把促进本单位健康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在具体工作中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与尊重法人与投资者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与为单位作贡献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法人与投资者以及党员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党的整体利益的关系。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通过以“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为载体开展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3、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所占比例低,不少单位无党员的问题,要坚持内部发展与外部输送相结合,积极壮大党的力量。一方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另一方面,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输送党员,要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能尽量多的考虑党员这一政治面貌,更快的夯实民办非企业的党员基础。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队伍管理上,要突出强化党员的角色意识和提高党员的岗位技能这两个环节,要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层次,区分对象,分类指导,引导党员寻找适合自身特点的发挥作用的最佳途径。要向党员分配适当的工作任务,明确党员的工作目标,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要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开展“党员文明示范岗”、“党员先锋号”等活动,调动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投身业务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意识。

(四)加强领导,构建有利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开展的内外环境

1、建立统一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要积极协调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等多方力量,形成以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为主,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相互协商、齐抓共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和责任机制。通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行业主管机关的积极配合,牢固树立“同步建党”的思想和原则。

2、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好的工作环境,是干好工作的充分条件,对于刚刚起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更需要一个良好环境,如果宣传不力,引导不够,认识未解决,而盲目去搞,将会困难重重。因此,各级党组织在解决好自身存在的认识问题的基础上,应该通过座谈会、走访、上党课以及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特别是做好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各种畏难情绪和模糊认识,解决思想误区,提高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认识,从而支持甚至主动推动党建工作的开展,使党建工作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觉行为,并摆上议事日程。要注意发现和树立一批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重点加以培育和宣传,推进全市面上工作的开展。

3、不断扩大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党员的吸引力。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的留人用人机制,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尤其是党员队伍,要切实做到以感情留人、以一定的待遇留人、以政治待遇留人,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同时要在党员工作生活各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和倾斜,让党员切实感受到单位与党组织的温暖,激发其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单位的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