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闲的:中国式非暴力?——论作为政治行为的下跪(周永坤 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7:12:41
 
   中国式非暴力?——论作为政治行为的下跪
 
   11月2日晚,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的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在微博中称,长江大学受违法钢厂污染,师生前往荆州区政府信访,有教授和学生向官员下跪。
    2007年,长江大学西校区围墙边建起了荆州楚航特种钢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用中频感应炉炼制“地条钢”,该过程属违规生产,产生污染,且公司的建设项目与审批项目也不一致。该公司距离长江大学西校区仅有数百米距离,学校师生因此饱受废气、粉尘、噪音等污染。从2007年起,他们便向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反映情况。2010年8月,学校三名政协委员在政协荆州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交了第221号A类提案,希望市政府及其行政职能部门能取缔这家非法生产经营的地条钢厂。长江大学师生们已经先后9次请愿,政府今年已经向该厂下发过停产通知书,但工厂却依然进行生产。长江大学教授称,11月2日,荆州区一冯姓副区长前来处理此事,政府方面提出解决方案是将炼铁车间搬迁,保留轧钢车间,搬迁时间为两个月。师生代表则要求将工厂全部搬迁,且在搬迁过程中要停止生产。当日,双方未能形成一致意见。《教授跪求搬迁污染钢厂》,《新京报》2011年11月4日。据第二天的报道,该工厂已经停产。这是一起成功的下跪。
    跪姿是一种典型的“臣服”姿势,它是一种肢体语言,表明跪者对他在的某种情感。这一姿势在动物中也有表现,典型的大概是狼。在狼际关系中,有一种表示臣服的特殊行为很近于人类的跪姿,这就是模拟性交:失败者匍服在地,胜利者(不论公母)骑背作性交状。
     作为文化,跪姿意义丰富,大约有:一是表示尊敬或敬畏,例如对神的崇拜,古代中国对长者的跪拜;二是表示服从,畏惧,这是弱者对强者的特有姿势,以求得强者的同情与怜悯;三是表示道歉,例如,前西德总理维利·勃兰特(WillyBrandt)1971年访问波兰时,在被德国纳粹杀害的波兰人的纪念碑前下跪。四是表示感谢,例如,北京市西三旗限价房交用,来自新街口街道的李庆明代表业主发言后,先是双手抱拳以表示感谢:“没有政府,我们不可能住进这么好的房子!”随后又突然向现场发钥匙的市领导下跪感谢。《新京报》2009年7月1日文。
   如果下跪是出于强者的强迫,那么,下跪通常具有污辱性,是强者对弱者自由人格的否认。这在江湖中屡见不鲜。
     在中国的特有文化下,生长出一种“中国特色”的下跪,这就是在服从体制的前提下带有威胁性的下跪,这一威胁由弱者发出,是基于服从的“不服从”,意在警告强者不要过分,使强者在道德上处于劣势。这方面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明代的“大礼仪之争”,此争最终爆发了“血溅左顺门”事件。护礼派群臣为捍卫礼法,决定采取最为极端的方式:集体向皇帝哭谏。于是包括九卿二十三人,翰林二十人,给事中二十一人,御使三十人等共二百余人的庞大队伍,集体跪在左顺门外要求维护国家大礼。一时哭声、喊声震天。嘉靖皇帝毫不退让,他派人将为首的几位大臣押入监狱。这激起了公愤,左顺门前于是出现骚动。嘉靖皇帝心生杀机,旋即将一百三十四人逮捕,八十六人待罪。一时间锦衣卫从四面八方围来,左顺门前血迹斑斑。左顺门事件当然以皇帝的胜利,护礼诸臣的失败告终。近代影响最大的下跪事件大约算是22年前的那次学生下跪了。
  近年来,由于法治不彰,下跪发生了变异,成为一种常见的护权行为。例如,山西女工为讨150元工资下跪。据《山西晚报》2004年12月23日报道。11月30日,山西太原市晋祠的张育兰第九次走进她打工的饭店,讨要150元工资。她跪在了店里。最后在媒体与劳动监察部门的干预下,她才要到了属于自己的150元工资。当记者问到,这样做是不是感到丢面子时,她说,150元钱对我住院的孩子来说,就是一天的医疗费,面子和孩子的病比起来算什么呢?又如,2010年4月13日庄河市城关街道海洋社区上千名群众到庄河市政府集体上访,但未受到当地市长的接见,于是就上演了一场“千人集体下跪求见市长”的抗议。导致该市长下台。这些都是成功的“下跪维权”事例,似乎可以称为“中国特色的公民不服从”。长江大学的教授下跪成功地迫使污染企业停产是最近成功的个案。
   说其“中国特色”是指与国外(包括印度)的公民不服从不同,西方的公民不服从针对的是政府合法行为,通过正常途径,公民无法得到救济,它针对的是不合理的法律。例如,1960年代美国青年拒绝服兵役,马丁·路德·金的黑人反抗运动。而中国的不服从针对的是强者(主要是政府)的非法行为(大多是),政府公然无视法律,而公民诉求无门,因此出此“下招”。中国特色下跪的增加正说明法律救济渠道的不畅,值得为政者三思。
   对于网上对长江大学教授们的种种非难,我不以为然。我的理由是:教授们的下跪实出无奈,他们已经寻求了所有可能的救济渠道,但是都失败了;二是他们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这值得赞扬;三是教授们的行为具有公益性,他们维护的是环境利益,这是人类的利益。基于这三点,我向下跪的教授们致敬!为了法律,为了权利,为了人类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尊严,与牺牲自己的自由与生命同样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