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keī:总装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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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备部及其“前身”发展沿革辨
廖    锋发表在《军事史林》2005年第8期上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的发展历史》一文(作者于杰,以下简称《于文》),将建国以来至总装备部成立之前各个时期中央党、政、军系统设立的大大小小20多个国防科技(工业)领导工作机构均作为总装备部的“前身”进行介绍,与史不符!这些机构中,既有中共中央所属的领导小组、专门委员会,也有国务院、中央军委主管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的领导机构(包括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业务主管机构等);既有军队的装备、军械业务部门,又有国务院下属的国防工业部,还有军工产品定型机构……等等,涉及国防科技、国防工业和军队装备勤务管理三个“口”,其工作性质、职能和任务都不尽相同,不应混为一谈。同时,《于文》在相关史实的叙述上也存在着不少错谬和疏漏之处。为免以讹传讹,应予辨正。
1、中央政府系统的国防工业主管部
《于文》中对中央政府系统国防工业主管部的介绍只简单地谈及“第一机械工业部”且叙述有误。实际上,从新中国建立伊始,政务院就设立了最早归口管理兵器工业的部门——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次会议决定成立的重工业部,该部由政务院副总理陈云兼任部长,下设有兵工办公室(后改称兵工总局,局长刘鼎)、电信工业局(局长王诤)、船舶工业局(局长程望)、航空工业局(局长何长工)等,分别负责主管相应的军工行业。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成立第一、二机械工业部,黄敬、赵尔陆分别任部长。一机部主管民用机械工业;二机部(非《于文》所称的“第一机械工业部”)主管国防工业,原重工业部兵工总局即撤消,兵器、坦克、航空、电信工业先后划归二机部领导。因此,二机部是中央政府系统第一个专门领导国防工业的主管部。
1956年11月16日,第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1次会议决定成立第三机械工业部,宋任穷任部长,主管核工业建设和核武器研制工作。三机部是第一个按行业单独设立的国防工业主管部。1958年2月11日,第1届全国人大第5次会议决定一、二机部和电机制造工业部(不是《于文》所称的“二机部与一机部”)合并成立新的第一机械工业部,赵尔陆任部长,统管民用机械制造工业和国防工业;三机部则改称第二机械工业部,职能和任务不变。
1960年9月5日,中共中央批准将国防工业又从一机部划分出来,再次成立单独的国防工业主管部——第三机械工业部,张连奎任部长,负责管理除核工业以外的国防工业。1963年2月8日和9月17日,中共中央先后决定将无线电、兵器、造船工业从三机部划出,分别成立第四、五、六机械工业部,王诤、邱创成、方强分别任部长,三机部改为专门主管航空工业。1964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又决定成立第七机械工业部,王秉璋任部长,主管导弹工业。至此,国务院下设的国防工业部增加到6个,分别主管核、航空、无线电、兵器、造船、导弹6大行业。
1975年7月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成立第八机械工业总局,主管战术导弹的研制、生产,1979年7月24日扩建为第八机械工业部,焦若愚任部长。1981年9月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八机部并入七机部。八机部是存在时间最短的一个国防工业部。
1982年5月4日,第5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决定,第二、三、四、五、七机械工业部分别改称核工业部、航空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兵器工业部、航天工业部,第六机械工业部改称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86年以后,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各国防工业部分别陆续或并入国务院其他相关部委、或改为全国性专业总公司。国务院不再设立单独的国防工业行业主管部。
1998年4月总装备部成立后,国务院组成部门中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作为承担政府管理国防工业职能的主管部门。
2、军委总部的装备、军械业务部门
军队装备、军械勤务管理长期属于军队后勤工作的组成部分,其业务机构的设置与管理体制的变化紧密相连。
1950年1月1日,军委批准组建主管全军通用军械的业务机构——总后方勤务部军械部,苏鳌任部长。因当时全军军械勤务工作中炮兵所占的比重最大,为便于管理,1951年10月军械部由总后方勤务部转隶炮兵建制,改称军委军械部,炮兵司令员陈锡联兼任部长,仍统管全军军械勤务工作,并于1954年11月升格为总军械部。此后,全军军械勤务保障工作一直归总军械部管理,而总后勤部并没有如《于文》所称“也设立了军械部和军需生产部来负责武器装备采购、生产方面的工作”。在此期间,总后方勤务部二级部中不存在军械部,而军需生产部主管的业务范围是部队的被装、给养、饮食装备、器材的供应与相关工厂的管理等,与武器装备无关。
1953年5月22日,军委决定成立兵器装备计划部(后改称装备计划部),万毅任部长,负责全军武器装备的统一计划、筹措、管理工作。1956年6月5日国务院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成立后,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设在总参谋部装备计划部,因此,该部同时还承担军械、航空、海军和无线电技术器材的定型工作。1957年7月1日总军械部撤消缩编为总参谋部军械部(部长封永顺)后,装备军械勤务工作全部划归总参谋部统一管理,业务工作分别由装备计划部和军械部具体负责。1959年3月,军械部由总参谋部转隶总后勤部建制(此后封永顺改任总参装备计划部部长,韩振纪接任总后军械部部长),全军装备、军械勤务工作改为由总参谋部装备计划部、总后勤部军械部分别负责的管理体制。
1969年8月,根据总部精简整编方案,总参谋部装备计划部转隶总后勤部,与总后勤部军械部、运输部的汽车、陆军船舶装备管理部门合并组成装备部。装备军械勤务工作全部划归总后勤部管理。
1975年4月1日,根据军委决定,装备军械勤务工作再次恢复为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分别负责的管理体制。总后勤部装备部的装备计划业务划归总参谋部,组成总参谋部装备部;军械、运输装备业务组成总后勤部军械部(7月改称军械车船部。1978年7月军械车船部又分编为军械部和车船部)。
1998年8月,总参谋部装备部和总后勤部军械部均并入总装备部,成为组建相关二级部的基础。全军装备勤务工作遂改由总装备部统一领导。
3、军委兵工委员会
1951年1月4日,为加强对兵工生产和建设的领导,保障抗美援朝作战的需要,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了兵工委员会,由政务院、军委总部、各军兵种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共13人组成。《于文》中仅列12人,遗漏了重工业部副部长兼兵工总局局长刘鼎。此外,雷英夫是军委作战部作战局副局长,而宋劭文(不是“宋邵文”)当时的职务是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央财政经济计划局局长,他是1953年9月才调任轻工业部副部长的。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均为兼职,工作职能主要是议事协调,以统一规划、协调兵工生产建设工作,其办事机构及具体业务由重工业部兵工总局负责。当国防工业由二机部统一管理后,加之抗美援朝战争的结束,军委便撤消了兵工委员会。因此,该委员会实际上主要是为适应保障抗美援朝战争军工生产的需要而设立的一个应急领导机构。
4、中央三人小组和专门委员会
中央三人小组和中央专门委员会都是中共中央为统一领导核工业的发展和核武器的研制而专门建立的领导机构。
195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在听取了地质学家李四光、核物理学家钱三强和地质部副部长刘杰关于中国核技术研究和铀矿地质资源等情况汇报后,作出了发展原子能事业的决策,拉开了中国建设核工业和研制核武器的序幕。但是,这次会议并未如《于文》所称“决定由陈云、聂荣臻、薄一波三位副总理组成三人小组,具体组织战略核武器的科研开发工作”。实际上,三人小组是在半年以后的7月4日才由中央指定组成的,而聂荣臻、薄一波当时的职务分别是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家建设委员会主任。他们是一年多以后在1956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1次会议上才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的。三人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主管重工业口的国务院第三办公室(主任薄一波兼),其职责主要是统筹规划核科技、核工业的发展和建设工作。而具体负责组织核武器研制工作的则是1958年1月8日成立的三机部九局(2月改称二机部九局),李觉任局长。
1962年12月14日,为加强对核工业建设和核武器研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全国各方面的大力协作和配合,中共中央决定由周恩来(国务院总理)、贺龙(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工委主任)、李富春(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李先念(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薄一波(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委主任)、陆定一(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聂荣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科委主任、国防科委主任)、罗瑞卿(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工办主任、军委秘书长、总参谋长)、赵尔陆(国防工办常务副主任、国防工委副主任兼国家经委副主任)、张爱萍(副总参谋长兼国防科委副主任)、王鹤寿(冶金工业部部长)、刘杰(二机部部长)、孙志远(三机部部长)、段君毅(一机部部长)、高扬(化学工业部部长)组成中共中央十五人专门委员会,周恩来为主任。中央专委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有高度权威的行政领导机构,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1965年3月2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专委不仅要管原子弹,也要管导弹的指示,中共中央十五人专门委员会扩大改称为中共中央专门委员会,增加余秋里(石油工业部部长)、王诤(四机部部长)、邱创成(五机部部长)、方强(六机部部长)、王秉璋(七机部部长)、袁宝华(物资管理部部长)、吕东(冶金工业部部长,换王鹤寿)为委员。此后,中央专委遂成为中共中央全面领导国防尖端科技事业的最高决策机构。“文化大革命”中,中央专委的工作受到很大干扰和影响,组成人员也发生很大变化。1967年5月9日,中央专委办公室改设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为进一步加强对国防尖端科研工作的领导,健全中央专委的组织,1977年4月28日和8月6日,中共中央先后决定由华国锋任中央专委主任,叶剑英、李先念、邓小平任副主任。1989年10月8日起,中共中央专门委员会改为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总理李鹏为主任,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中央军委副主席刘华清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5、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和第五部
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和国防部第五部,都是中央军委为发展导弹和航空科学研究而组建的专门领导机构,但二者职能、任务有所不同。
1956年4月13日成立的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其任务是“负责导弹研究机构的组建,组织导弹研究与试制工作,通盘协调导弹与航空工业的研制、生产的方针、方向等问题”(参见《聂荣臻年谱》,第574页)。该委员会对外不公开,其10位成员中占半数的人既是相关部门的领导、又是科技专家,即王士光(二机部无线电工业管理局副局长,通信专家)、王诤(总参谋部通信部部长、通信专家)、李强(外贸部副部长,通信专家)、钱志道(非“钱志运”,二机部技术司司长,兵工炸药专家)、钱学森(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所长,导弹专家)。这是该委员会不同于其他领导机构的一个显著特点。航委下设国防部第五局(局长钟夫翔)和第五研究院(院长钱学森),分别负责行政管理和导弹技术研究工作。为充实研究机构,国防部第五局的职能机构和人员于1957年3月1日并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
至于国防部第五部,既不是如《于文》所称成立于1956年10月,也不“从事导弹的设计、研制、试制任务”。该部是随着导弹研制及相关配套工作的开展,经中央军委于1958年3月18日向中共中央建议设立,并于5月19日正式成立的。其任务主要是负责领导国防部第五研究院、导弹试验靶场、原子武器试验靶场、原子武器储存仓库的建设和特种部队的组建工作。所以,国防部第五部实际上是一个统管导弹研制机构和试验基地建设的行政管理机构,而不是导弹技术研究机构。
6、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
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是所有国防科技(工业)领导工作机构中存在时间最长,工作职能调整变化最大的一个部门。
1958年10月16日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扩大改组为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为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聂荣臻(非《于文》所称的“中央军委副主席”,聂荣臻是1959年9月始任中央军委副主席的),副主任为副总参谋长陈赓。1959年4月22日,为使工作趋于统一,组织机构比较合理,中共中央批准将国防部第五部和总参谋部装备计划部科研处并入国防科委,各试验基地均划归国防科委领导。五部部长万毅调任国防科委副主任,11月万毅因受彭德怀问题牵连被撤职。1960年4月1日,国防部又任命刘亚楼(空军司令员)、张爱萍(副总参谋长)兼任国防科委副主任。国防科委遂成为军委主管国防科技“口”的专门机构,统一领导核武器、导弹武器和常规武器装备的科学研究工作,其机关自身建设也逐步得到加强和健全。1965年5月15日,中央军委决定分别以总政治部国防科学工作部、总后勤部第二物资计划部为基础组建了国防科委政治部、后勤部。
从1961年起,国防部第六、七、十研究院及9所国防科技工业高等院校陆续划归国防科委领导。同时,国务院特种武器(导弹、原子弹)定型委员会和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设在(或由总参谋部转至)国防科委。实现了导弹、原子弹和常规武器装备的研究、试验、制造、定型、人才培养等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1965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国防科委所属各研究院全部移交相关国防工业部领导。1967年3月,国防科委奉命对各国防工业部所属研究院、所及中国科学院承担国防科研任务的各研究所实行军事接管,并进行调整改组。1969年至1970年,根据国防科研管理体制的调整,常规武器的研制和发展任务分别移交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军兵种负责,国防科委的工作职能改为专门领导尖端武器的研究和试制任务,直接管理9个研究院和3个试验基地(后陆续增加到8个基地)。
《于文》对“文化大革命”中国防科委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所述不确。“文革”初期,国防科委在职的7位副主任中,张爱萍、钟赤兵、安东、唐延杰、路扬先后被批斗监禁或调离,仅罗舜初、张震寰能坚持工作。从1967年4月到1970年6月,中央军委先后任命蔡顺礼(政治学院院长)、刘华清(六机部副部长兼第七研究院院长)、罗元发(空军副司令员)、赵启民(海军副司令员)、王秉璋(空军第一副司令员)、韦统泰(昆明军区副司令员)、栗在山(第二十基地政治委员)、李福泽(第二十基地司令员)、钱学森(七机部副部长)、朱光亚(二机部九院副院长)为国防科委副主任,王秉璋为第一副主任主持工作。不久,蔡顺礼、刘华清、王秉璋、韦统泰又先后被调离或免职。1973年7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任命陶鲁笳(原国家经委第一副主任)为国防科委主任。1975年3月至8月,中央军委陆续对国防科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先后任命张爱萍为主任,陶鲁笳为政治委员,陈彬(原国防科委学习组成员)、马捷(原国防科委学习组成员)、李光军(七机部党的核心小组第一副组长)、胥光义(原地质部副部长)为副主任,萧向荣(原中央军委副秘书长兼国防部办公厅主任)为副政治委员,张震寰、钱学森、朱光亚留任国防科委副主任,栗在山改任副政治委员。10月,又任命张蕴钰(沈阳军区副参谋长)为国防科委副主任。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外交部副部长李耀文于1977年4月13日调任国防科委政治委员,12月23日,中央军委重新任命刘华清(海军副参谋长)为国防科委副主任,李光军调任武汉军区副司令员。1979年1月贾乾瑞(第二十二基地司令员)、张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任国防科委副主任;2月刘华清调任总参谋长助理;3月刘有光(七机部第一副部长)任国防科委副政治委员。1980年5月26日胥光义调任总后勤部副部长;10月29日李耀文调任海军政治委员,刘有光升任国防科委政治委员。
7、国防工业委员会
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是中央军委为统筹安排、全面规划、发展军工生产,于1959年11月10日建议并经中共中央于1960年1月5日批准成立的,是军委领导国防工业“口”的主管机关。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贺龙为主任,聂荣臻(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科委主任)、李富春(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罗瑞卿(国务院副总理、军委秘书长兼总参谋长)、萧劲光(海军司令员)、刘亚楼(空军司令员)、赵尔陆(一机部部长)、张爱萍(副总参谋长)、宋任穷(二机部部长)、王鹤寿(冶金工业部部长)、彭涛(化学工业部部长)、柴树藩(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方强(海军副政治委员)为委员,方强兼秘书长。《于文》称“海军副司令员方强任副主任兼秘书长”不确。方强已于1959年2月6日由海军副司令员改任海军副政治委员,且国防工委组建之初未设副主任一职。1961年1月,国防工委与三机部合署办公,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赵尔陆(其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一职自1960年9月起已由段君毅接任)任国防工委副主任兼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63年9月三机部分建为航空、兵器、造船三个国防工业部后,国防工委撤消并入国防工办。
8、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
国防科委和国防工委的成立加强了中央军委管理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两个“口”的领导力量,相比之下,国务院对国防科技工业的领导和协调力量则显得不足。为此,1961年4月4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决定由孙志远(三机部部长)、范慕韩(国家计委副主任)、刘西尧(国家科委副主任)、谢北一(物资部副部长)、汪道涵(一机部副部长)组成国防尖端5人小组,负责国防尖端科研、试制、生产、建设所需材料、专用设备的计划安排、调度和组织协作。11月8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作为国务院的一个口(国防工业口),在党内向中共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军委负责,直接管理二、三机部和国防科委、国防工委所属范围的工作,同时撤消5人小组。12月18日中央军委决定将国防工办列入军队编制。由此,国防工办成为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管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的业务主管机构。国防工办成立时,未任命副主任。直至1962年11月10日,国务院才任命赵尔陆、孙志远、方强、刘杰、刘西尧、邱会作为副主任。
“文化大革命”中,国防工办被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所取代。1973年9月10日,中共中央批准重新成立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受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以国务院为主,同时撤消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国务院任命方强为主任,李如洪(原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副组长)、邹家华(一机部机械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郑汉涛(原国防工办副主任)为副主任。1975年10月7日,中共中央批准叶正大(三机部六院副院长)、周一萍(对外友协副会长)、乔治(原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任国防工办副主任。1977年9月,洪学智(吉林省石油化工局局长)任国防工办主任,国防工办重返军队编制序列,改受中央军委领导为主。此后,周太和(石油化学工业部副部长)、钱益民(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王辉(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先后任国防工办副主任。1980年1月洪学智调任总后勤部部长后,分管国防工业的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常委王震于8月起兼任国防工办临时党组书记,但并没有兼任国防工办主任一职。
9、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1982年7月,中央军委科装委、国防科委、国防工办合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同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作为中央军委、国务院归口管理国防科技、国防工业的领导机构,统管全军及各国防工业部范围内常规、尖端武器的论证、研究、设计、试制、试验、定型、生产工作,领导直属校、院、所和10个试验基地。从而结束了国防科技、国防工业长期分口管理的体制。
国防科工委除了下设司令部、政治部、综合计划部、科学技术部、后勤部等行政业务部门外,还首次设立了技术指挥系统的领导机构——科学技术委员会,首任领导班子由5人组成(非《于文》所列的10人),即:主任张震寰(原国防科委副主任),副主任钱学森(原国防科委副主任)、朱光亚(原国防科委副主任)、宋健(兼,航天工业部副部长)、叶正大(原国防工办副主任)。
1985年3月9日(不是《于文》所称的“10月”),中央军委大幅度调整了国防科工委的领导班子,除邹家华、钱学森、叶正大留任原职外,陈彬、刘有光、马捷、张蕴钰、周一萍、张震寰、宋健不再担任国防科工委的领导职务。同时任命丁衡高(国防科工委科技部副部长)为国防科工委主任,伍绍祖(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为政治委员,沈荣骏(国防科工委干部学校校长)、谢光(国防科工委科技部副部长)为副主任;朱光亚(科技委副主任)为科技委主任,聂力(国防科工委副主任)改任科技委副主任。4月,邹家华调任兵器工业部部长。
此后,国防科工委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是:
1986年5月中央军委任命邓稼先(核工业部科技委副主任兼第九研究院院长)兼任国防科工委科技委副主任,7月邓稼先病逝。1987年7月钱学森改任国防科工委科技委高级顾问。1988年2月怀国模(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部部长)升任国防科工委副主任。1989年2月伍绍祖调任国家体委主任,邢永宁(海军副司令员兼海军航空兵政治委员)任国防科工委政治委员。1990年4月国防科工委政治部主任崔毅(不是“崔俊”,)升任国防科工委副政治委员。
1992年11月中央军委任命戴学江(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为国防科工委政治委员,沈椿年(第二十五基地司令员)为副主任,李继耐(总政治部副主任)为副政治委员。1993年3月张学东(机械电子工业部副部长)调任国防科工委副主任;8月免去叶正大、聂力的科技委副主任职务;12月第二十六基地司令员郝岩(不是“郝言”)升任科技委副主任。1994年12月国防科工委科技部部长王统业、政治部副主任葛焕标(不是“葛涣标”)分别升任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副政治委员;免去谢光的国防科工委副主任职务。
1995年7月(不是“1996年”)李继耐、高同声(第二炮兵政治部副主任)分别升任国防科工委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1996年1月和7月,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部部长陈达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校长郭桂蓉(不是“郭桂荣”)分别升任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和科技委副主任。11月曹刚川(副总参谋长)、李元正(国防科工委参谋长)、李凤洲(第二十基地司令员)分别任国防科工委主任、副主任和科技委副主任;免去沈椿年的国防科工委副主任职务。1997年3月和11月,分别免去怀国模、张学东的国防科工委副主任职务。

          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
    一、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军转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二、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军转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五、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  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