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西游牛魔王在哪:《幼学琼林》卷四.讼狱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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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学琼林》

卷四

 

讼狱

  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上有恤刑之主,桁杨雨润;下无冤枉之民,肺石风清。虽囹圄便是福堂,而画地亦可为狱。与人构讼,曰鼠牙雀角之争;罪人诉冤,有抢地吁天之惨。狴犴猛犬而能守,故狱门画狴犴之形;棘木外刺而;里直,故听讼在棘木之下。乡亭之系有岸,朝廷之系有狱,谁敢作奸犯科;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上当原情定罪。囹圄是周狱,羑里是商牢。桎梏之役,用拘罪人之具,缧绁之中,岂无贤者之冤。两争不放,谓之鹬蚌相持;无辜牵连,谓之池鱼受害。请公入瓮,周兴自作其孽;下车泣罪,夏禹深痛其民。好讼曰健讼,挂告曰株连。为人解讼,谓之释纷;被人栽冤,谓之嫁祸。徒配曰城旦,谴戍是问军。三尺乃朝廷之法,三木是罪人之刑。古之五刑,墨,劓,剕,宫,大辟;今之律例,笞,杖,死罪,徒,流。上古时削木为吏,今日之淳风安在;唐太宗纵囚归狱,古人之诚信可嘉。花落讼庭间,草生囹圄静,歌何易治民之简;吏从冰上立,人在镜中行,颂卢奂折狱之清。可见治乱之药石,刑罚为重;兴平之梁肉,德教为先。

 

注释

不平则鸣:韩愈《送孟东野序》有“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之句。后来多指遇事不平而发出不满的声音。无讼为贵:《论语·颜渊》:“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为人世间没有官司可以打,这才是可贵的。

恤刑:指古代中国用刑慎重不滥。《书·舜典》:“惟刑之恤哉。”桁杨雨润:本意为桁杨像细雨润物,后比喻贤明的君主慎用刑,而使罪犯被感化向善,犹如细雨滋润万物。桁杨,古代的一种刑具,枷在犯人的脚上或脖子上。《庄子·在宥》:“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肺石风清:肺石很冷清,用来形容没有受冤而告状的人。肺石,传说为古代放在朝廷门外的石头,百姓可以站在石头上面控诉地方官员,因为色赤并且如肺形所以得名肺石。

囹圄:牢狱。福堂:幸福的地方。画地亦可为狱:上古的时候民风淳朴,相传在地上画个圈就可以作为牢狱。

鼠牙雀角:《诗经》中有“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何以诉我讼”的诗句。后来用“鼠牙雀角”作为争讼之辞。抢地吁天:以头碰地,口呼天。形容状况极为凄惨。

狴犴:传说中的一种野兽,善于守门,长得勇猛肥大,因此古代的夏禹牢门上常画有它的图形。棘木之下:《礼记·王制》:“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后来都称棘林为法庭。

乡亭:古代基层行政单位。古代称乡亭拘押罪犯的地方为岸,称朝廷官府拘押罪犯的地方为监狱。作奸犯科:为非作歹,做坏事,违法乱纪。原情定罪:考察犯人的行为,量刑定罪。《汉书·路舒温传》:“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羑:古城名,故址在今河南省汤阴县北,商纣王曾将周文王囚禁于此。《史记·殷本纪》:“纣囚西伯羑里。”

桎梏:脚镣手铐,古时用来锁住犯人手脚的刑具。《周礼·秋官·掌囚》:“中罪桎梏。”郑玄注:“在手曰梏,在足曰桎。”缧绁:也作“累绁”,拘捕犯人时用的绳子,引申为囚禁。《论语·公冶长》:“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

鹬蚌相持:古时寓言,蚌张开壳在海滩上晒太阳,鹬去啄它,嘴被蚌壳夹住,两方都不相让。结果渔翁来了,把两个轻而易举地都捉住了。后用“鹬蚌相持,渔人得利”来比喻双方相持不下从而使第三者从中得利;或比喻挑拨别人的矛盾,自己则从中取利。池鱼受害:源于“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传说春秋时,宋国城门失火,用护城河水救火,水被汲干了,河中的鱼因此而死了。后来用来比喻无辜受连累。

请公入瓮:也作“请君入瓮”。来俊臣和周兴都是武则天时期有名的酷吏,喜欢用各种酷刑逼人招供。周兴谋反,武则天命令来俊臣审问,来俊臣请周兴吃酒,假意问他:“犯人不肯认罪,怎么办?”周兴说:“将囚犯丢入正在火上烤的大瓮中,还有什么事办不到?”于是来俊臣说:“有人告你谋反,请君入瓮。”周兴慌忙叩头认罪。下车泣罪:也作“神禹泣罪”。刘向《说苑·君道》:“禹出见罪人,下车问而泣之。”意为夏禹外出时看见犯人,下车询问而哭泣说:“尧舜时,人们都以尧舜的心为心,而现在,百姓都以自己的心为心,这都是我治理不好造成的!叫我怎么能不悲伤呢?”后来用“下车泣罪”喻广施仁政,自责其失。

健讼:《易·讼》:“险而健,讼。”后来人们误将“健”、“讼”两字连读,因此把好打官司称为“健讼”。

解讼:解除诉讼。释纷:消除纠纷。嫁祸:移祸于人。《史记·张仪列传》:“割楚而益梁,亏楚而适秦,嫁祸安国,此善事也。”

城旦:修筑城墙,秦汉时的一种刑罚。《史记·秦始皇本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谴戍:发送犯人去守边境,使其效力赎罪。《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壻、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问军:问罪从军。

三尺:也称“三尺法”。古时候把法律刻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所以称法律为“三尺”。三木:古时的刑具,枷、镣、钮,这三种刑具分别铐在犯人的颈、手、足上。

五刑:古代中国的五种刑罚。墨:黥面。劓:割鼻。剕:断足。宫:男子去势,女子幽闭。大辟:死刑。律例:刑法的正条及其成例。律就是法律的原文,例就是补充律文不足而设的条例或例案。后来古代五刑不断变化,从隋朝到清朝已经变为笞、杖、死罪、徒、流,即抽打、杖打、斩首或绞死、劳役、流放。

削木为吏:古时候削木头作为狱吏。相传古时民风淳朴,把木吏放在犯人家中,到了开庭审理时,犯人不需要人来捉拿,自己就抱着木吏到公庭。唐太宗纵囚归狱:唐太宗贞观六年(公元652年)十二月,唐太宗把死刑犯释放回家,规定他们来年秋天再归狱接受死刑。结果第二年秋天犯人们果然都按时归狱。后来太宗赦免了全部的犯人。纵囚,释放犯人。

何易:何易于。唐时益昌县令,廉洁爱民,治理有方,百姓的诉讼很少。百姓曾作歌曰:“花落讼庭闲,草生囹圄静。”卢奂:唐时南海太守,清正廉明,百姓赞之曰:“报案吏从冰上立,诉冤人在镜中行。”折狱:断案。

治乱之药石、兴平之粱肉:后汉陈实在他的《政论》中写道:“盖为国之法有似理身,平则养,疾则攻焉。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夫以德教除残,是以粱肉理疾也;以刑罪理平,是以药石供养也。”粱肉,即指美味的食品。


【译文】

  世人遇有不平的事,总会发出不满的呼声。而圣人却崇尚没有争讼刑狱的世道。在上如果有用刑谨慎,能矜怜罪犯的君主,虽然有夹头颈和脚骨的刑具,也含着雨露的恩泽。在下没有蒙受冤屈的民众,吏治清廉,肺石上便无人站立诉说冤情。

  有智能的人,即使身处囹圄,也把它当作福堂看待。须知上古之世,在地上画一圆圈,便可成为牢狱。与他人有法律上的纠纷,叫做鼠牙雀角之争,陈诉冤情,可谓沈在覆盆竟能昭雪。

  监狱的门上画有狴犴的形状,因为它勇猛而且善于守卫,法官在棘木下听取诉讼进行审判,所贵的是没有冤情。地方上拘押犯人的牢叫做岸,朝廷上囚禁犯人的处所叫做狱,在下的人谁还敢为非作歹干犯法纪。人已死去不可再生,刑已用过不可取赎,所以执法的官员,应依照实际情况定罪判刑不可滥用职权。

  夏朝的牢狱叫做钧台,商朝的牢狱叫做羑里。脚镣手铐叫做桎梏,这是拘系犯人的刑具;缧绁是拘囚犯人的绳索。两人争执不放叫做鹬蚌相持;累及无罪的人,叫做池鱼受害。

  夏禹看到罪犯下车询问,并为自己德薄不能化民而痛哭。入到瓮里,外用炭火熏炙,自然会承招过失,唐吏祸及本身自家作孽。喜好打官司称为健讼;一人被告牵连多人谓之株连。替人家调解争讼叫做释纷;把祸患转到他人身上使他蒙冤称为嫁祸。

  强迫犯人在一定期限内去服劳役叫做城旦;发配边疆戍边是充军的旧说。三尽竹简上所写的是朝廷的法律;械、梏、桎三木,是三种用在罪犯颈、手、足上的刑具。

  古代的五刑,是墨、劓、剕、宫、大辟;清朝的律例是笞、杖、死罪、徒、流。上古时代削木头为官吏形像,便能使犯人服罪,上古时代的淳朴风俗,今天那里还会存在,唐太宗怜悯死刑犯,放他们回家见亲人,到了约定的时间,罪犯们都自动归来就刑,唐太宗盛德的流传,实在可嘉。

  何益做益昌令时政简刑轻,民众称赞他:「花落讼庭闲,草生囹圄静。」卢奂任南郡太守时,清廉无私断狱公正,百姓歌颂他:「抱案吏从冰上立,诉冤人在镜中行。」由此可见治理乱世的药方,应当是重用刑罚,太平与盛之世,则以德教作为首先选取的治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