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英广场舞忘不了温柔:《我与丁玲五十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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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和席萍离婚,和丁玲结婚
祖林跟烽火剧社的小学员在一起,过起真正的部队生活,冬天早晨起来,围坐在木炭火炉旁,祖林就给其他的孩子讲故事,讲《三国》、《水浒》,连裹腿烤着了都不觉得。排练合唱时,祖林就当小指挥。祖林在我那儿呆了一段时间,后来丁玲把他送到保育院学校去了。
我与丁玲在结婚前就有过这样一种特殊关系,我带祖林似乎是我们的家庭关系的预演。祖林现在是离休干部,他参加革命的年龄,就是从烽火剧社那一段生活算起。他后来去苏联留学,学潜水艇制造,回国后因为受到丁玲被打成右派的影响,不能搞潜水艇,改搞民用船舶。1979年丁玲和我回到北京,祖林也调到北京的中国船舶总公司。后来祖林对他母亲和我的结合似有所不满,但我泰然处之,对他仍是友好相待。祖慧对我一直很好。我生病住院,她还常来看我。延安时期,祖林的学校和祖慧的托儿所都在安塞,每次丁玲去看他们兄妹俩,都是我陪着去的。有时为过河,我们还要争吵一番,河水刚刚化冻,丁玲非要自己趟水,我就不让,要背她过河,因为她住窑洞落下了关节炎。
我和席萍结婚时没有告诉丁玲,对她的打击很大,当时就有好朋友对我说,丁玲听说我结婚了很痛苦。为这事我一直很后悔,觉得应该事先跟她商量,也许那样就不会发生与席萍结婚的事。这不是说席萍不好,而是我考虑不周。
在烽火剧社呆了一年以后,我就去了文协的文化俱乐部,当副主任。这时席萍已经怀孕。这段时间我听到的议论都是说丁玲非常痛苦,我感到这种局面非解决不可。我想:席萍还年轻,各方面条件都好,还能找到自己的幸福,我得忍痛做出决断,不能让3个人都痛苦的局面再持续下去。于是我用鸡蛋里面挑骨刺的手法,制造一个借口,说席萍有依赖性,过于依赖丈夫,而我则喜欢有独立性的女性,我提出我们的感情不和,要求离婚。
我提出离婚时,席萍正住在中央医院,准备生孩子。席萍当然不同意,但是我的态度很坚决。那时我也太年轻,不应该在她生孩子时提出离婚的要求。孩子出生后,我们分手了,分手时我说,孩子给我吧,你带着孩子再成家可能不方便。席萍不愿意,她舍不得孩子。她带着孩子留在中央医院工作,做化验员。1945年我离开延安准备去东北时,去看了她和孩子。那时她已经结婚了,爱人也在中央医院,搞化验,也姓陈。我再一次提出孩子让我带走,她还是不同意。
我与丁玲结婚后,内心常责备自己为与席萍分开所找的那样一个借口,当时我的确没有办法解除3个人的痛苦,而与丁玲结合,只是把痛苦都给了席萍,这对她是不公平的。对席萍,我始终怀有负疚的心情。全国解放后,席萍他们一家到了北京,在生物制品研究所工作,我们见过一面。以后他们又去了广州,仍在药品检验所工作。1983年我听说她有病,和我们的孩子东海一起生活。后来她的身体一直不太好,装了心脏起搏器。这两年,东海夫妇来过北京几次,住在我这里,照顾我的身体,东海还参加了当年洛杉矶幼儿园师生的一些活动,东海幼年时在这个幼儿园待过,与李铁映、杨勇等许多老同志的子女都是小朋友。东海的小名叫毛毛,毛主席去幼儿园看望他们,小东海说:我的名字和你差不多,你叫毛主席,我叫席毛毛。
我和丁玲是1942年在蓝家坪结婚的,婚后我们去看望罗烽的母亲罗老太太。当时我们一排四个窑洞,分别住着高长虹、罗烽的母亲、张仃(后来曾担任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院长)、丁玲。丁玲对罗老太太说,我们爱得很苦。我们结婚没有张扬,没有请客。一次在路上碰到陈云同志,丁玲告诉他我们结婚了,陈云同志表示祝贺,说要把各个方面的关系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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