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之版图系统:既有线施工监理手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7:37:27
胶济客运专线工程
第JL-2标段
既有线施工监理手册
(培训教材)
济南铁路顺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胶济客运专线工程监理站
目 录
一、既有线施工项目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2
二、既有线施工监理监控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4
三、既有线施工安全旁站监理的内容和要求. 9
四、相关表格. 9
五、相关规定. 15
既有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既有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复线或四线;电气化改造;跨越、穿越铁路线路;架设桥梁;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施工。
监理工程师在既有线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具备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安全质量体系、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及新技术应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施工过渡方案,安全交底,安全质量措施,其安全质量措施要有针对性,人员要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责任应落实到人。进场特殊工种要有岗位操作证明,核对姓名、职称及有效证件;进场设备要满足施工需要;特种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重点审查既有线安全防护方案。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具备以下要求内容:
(1) 新建结构物与既有线路的关系及施工平面纵断面示意图;
(2) 新建结构物施工对既有线的影响范围;
(3) 对影响既有线的防护方案,详细说明并绘制方案结构图;
(4) 依据防护方案结构图详细检算结构的稳定性;
(5) 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
在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既有线施工组织设计时,监理站组织监理分站、管段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进行方案会审,必要时邀请建设单位主管专业工程师和设计单位参加。
2、凡是与既有线施工有关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报胶济客专公司审批。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可更改。若发现方案与现场条件不相符、不完善的或有缺陷,需变更时,必须重新报批。
3、严格审核开工报告。
审批内容包括:图纸会审,监理参加并附会审记录签名,核对进场人员,人员资质及有效复印件,进场设备及完好状况,进场材料出场合格证及进场试验证明(包括钢筋、水泥、构配件、砂石料等),施工放线等,应按胶济客专用表填报。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未批准或手续不全,不得开工。
4、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技术、安全责任人和现场领工员的落实情况,施工技术交底是否详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具体作业人员。
5、施工配合单位(如:工务段、电务段、车务段、维管段等产权单位)安全协议必须事先签订。施工时必须有产权单位到场监护,无产权单位人员不许施工。提前一天向配合单位发出施工配合通知单,由施工单位或监理用C表填写工作联系单,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产权单位在配合单上签字;
6、线路拨接、拉入道岔以及封锁要点及既有线无缝线路应力放散等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指挥长(副指挥长)、监理单位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施工情况、人员情况、安全情况;
1、严格履行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施工时必须做到:
¨      未取得《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不准在营业线上施工。
¨      未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的施工项目,不准施工。
¨      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      领导不到位不准施工。
¨      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      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      未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
¨      不准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扩大施工范围和增加项目。
2、既有线施工项目的实施,监理站、监理分站及现场监理必须就既有线施工项目的方案审核情况、施工过程检查、旁站、巡视等情况详细记入监理日志中,并建立既有线单位工程实施台帐。
3、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有效监理,凡是与既有线有关施工工程,必须按照主体工程的质量和程序要求实施监理。
4、防护桩或挡墙的施工监控:
既有线旁的基坑防护桩或挡墙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主体工程的质量和程序要求进行过程控制检查:
(1)  防护桩的护壁、桩径、间距、挡墙截面尺寸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桩身长度与配筋数量、钢筋长度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设计方案要求;防护桩或挡墙位置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2)  基坑开挖施工时,桩身混凝土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桩间混凝土护壁应与基坑开挖同步施工;
(3)  经常巡检防护桩的稳定性,(每天至少一次)观察有无变化
(4)  检查防护桩周围排水情况,雨天做好排水,防止水浸泡和桩间土流失,影响路基稳定。
5、执行并监控施工单位落实胶济客专〔2007〕129号文件规定《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防止挖断电缆的通知》及路局〔2007〕212号文件指示,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各项措施,防止挖断电缆。
(1) 既有线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联系产权单位,与产权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摸清地下电缆、管线埋设情况,明确电缆、管线径路和存在的区域,并签订安全协议;在施工时提前24小时以《施工配合通知单》书面形式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
(2)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先确定电缆走向位置,如设备产权单位不能提供电缆的准确位置,施工单位应采取每隔30m挖探沟,确定电缆位置,落实防护措施。情况不明,措施不落实,严禁施工;
(3) 严格执行电缆位置明示管理制度,凡既有线施工必须进行电缆及地下管线探测,探明情况,对已探明的电缆区域要在路径上撒灰线,插上红旗、标示牌,并由专人落实、看管,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 距离电缆位置两侧各1m范围内的施工,严禁使用大型机械,进入电缆两侧各0.5m范围内施工时,严格使用轻型施工器具施工。
(5) 监理必须到现场巡检和监护、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对电缆实施防护,并监视既有设备完好
6、既有线无缝线路应力放散与恢复的施工监控
(1)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与恢复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施工前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各种会签、审批、登记、开工报告等手续,精心编制施工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2)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与恢复施工必须由专业施工经验的队伍施工实施;一般由路局工务段组织实施;
(3)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与恢复施工必须在天窗要点的情况下作业,不得在列车运行间隙中作业。
(4)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与恢复施工时,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到位。
7、插入无尖轨道岔的施工监控
(1)  施工单位在区间插入无尖轨道岔和进行转线,必须严格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施工前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各种会签、审批、登记、开工报告等手续,精心编制施工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2)  在无尖轨道岔插入前,必须对区间无缝线路进行应力放散。设备管理单位和配合单位不到现场时,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及影响行车安全的准备作业。
(3)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配合单位签订了安全协议书;已签协议书内容中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是否清晰并与施工许可证相符。
(4)  检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和可行;
(5)  检查安全防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按规定到岗;是否清楚工程的概况和防护的内容;通信器材、防护工具、防护标志是否齐全、有效。
(6)  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控:
¨      检查现场施工料具是否存放在限界以外;机械设备施工时是否危及行车安全,特别在铺无尖轨道岔与既有线拨接地段,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因机具、材料侵限发生行车和人身安全事故。
¨      检查施工防护。施工现场是否按标准设置警示标识、防护标志;两线间是否设置警示绳;是否按要求设置防护人员;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邻线行车安全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      施工时要防止轨道联电事故,并确保在接触网下施工时的人身安全。
¨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禁止扩大范围施工。
¨      检查道床是否饱满;道碴是否符合标准。
¨      严格把好放行列车条件关;严格把好新建线路的开通速度关。
8、路基帮宽及地基处理施工机械的安全监控
(1)    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安全培训合格后允许进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懂得机械构造、性能、安全操作规程,能维修保养和排除故障的人员担任,严禁无证人员擅自开机作业。
(2)    施工地点的地基必须夯实平整,不得以既有线排水沟砌石边沿或其它支定后不能保持绝对稳固的结构物作为基础,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上厚度为20毫米铁板或枕木并采用木块锲紧缝隙,枕木质量良好,每台机械的承载支撑点应设在机架的最外点、中间增设辅助支撑点,防止个别支撑点地基下沉而使机械倾斜倒塌,机械应始终保持平衡或稍向远离既有线一侧倾斜,凡遇到雷雨、五级以上大风时,停止作业并使用钢丝绳进行加固处理,确保万无一失。
(3)    临近既有线利用施工机械进行作业时,必须由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移动时必须有专业人员、防护员现场指挥,确认走行路线绝对可靠后方可移动,并应控制移动速度和注意观察支点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移动,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继续操作。
(4)    为防止施工误碰既有接触网或其它带电部件,施工机械作业时必须保证距既有接触网至少2米的安全距离, 并设置安全限界绳,施工机械只允许在安全限界绳远离线路侧使用。
(5)    现场操作人员,在施工操作时,应集中精力、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并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及时纠正,每天下班后,应有专人负责关闭、切断电源。
(6)    施工队负责人在现场时方可进行高杆机械作业,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职安全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至少巡视2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合格后方准施工。
(7)    在营业线两侧距路基坡脚20米范围之内严禁使用履带式旋挖桩机钻孔施工作业,一经发现违章使用的,立即清退出场,并追究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8)    在标高平行或高于临近既有线的填筑路基作业时,汽车或大型施工机械在新路基靠近既有线一侧行驶或调头,须保持与新路基边缘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设置安全警示绳进行防护;压路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确需靠近临近既有线的新路基边缘作业时,现场设置安全防护员,做到一人一机,既有线路来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9)    挖掘机在临近既有线进行挖掘作业时,必须保证作业机臂全部伸出后距既有线路中心5米以上的安全作业距离,现场设置防护员,做到一人一机,既有线来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0)      现场监理要针对管段内既有线旁机械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现场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复查,杜绝隐患。
1、既有线施工安全旁站监理的范围
(1)凡有可能发生危及营业线行车、人身安全的施工部位,均实行安全旁站监理。
(2)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应进行安全旁站监理:
¨      既有线的加固施工工程、临近既有线的基础施工工程;
¨      跨越既有线的桥梁架梁施工;
¨      既有线要点开窗作业的施工。
(3)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应进行安全监理巡检:
¨      临近既有线的电缆、管线等设备迁移施工;
¨      既有线的防护栅栏拆除地段;
¨      临近既有线地段的路基施工;
¨      施工料具的管理,防止施工机具侵限。
3、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查看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安全防护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在数量上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2)涉及既有线施工项目是否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有关协议;设备管理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位;
(3)既有线施工加固措施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实施;
(4)施工机具是否侵入既有线建筑限界;是否满足客专公司下发的关于《防止施工用机械设备倾覆措施》要求;
(5)施工作业面与既有线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戒标识,施工人员严禁越过警戒绳作业。
4、旁站监理的程序
(1)旁站人员应根据《工程旁站监理方案》熟悉设计文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认真落实工程旁站监理方案;
(2)对需要旁站的部位和工序,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人员、机具、材料、方案和施工环境等安全因素进行全面检查;
(3)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旁站监理的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应下发《工地安全问题通知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工地安全问题通知回复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经核准整改合格后,应及时签认;
(5)旁站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在《旁站监理记录》中记录旁站监理内容并签字;
(6)施工单位应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
(7)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归档。
四、相关表格
既有线施工安全旁站监理通知单
工程项目名称:胶济客运专线工程       施工单位:               编号:
致:                    监理工程师
事由:
按照胶济客专公司《既有线施工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制度》的要求,我单位拟于      年    月    日      时在                施工里程进行
工程的施工,请你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
施工单位负责人:
日   期:
收 件 人                   年  月  日  时
注:本表一式2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1份。
既有线单位工程方案审核通知单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承包单位
2
单位工程(工点)
3
设计里程
4
施工内容
5
防护方案主要措施
6
施工单位方案编制人及复核人
7
施工单位方案批准人及批准时间
8
监理审核人及批准人及批准时间
9
设计单位审核人及批准时间
10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及审核批准人
11
建设单位批准人及批准意见时间
12
施工单位签订配合协议情况及时间
13
开工报告上报时间
14
开工报告批准时间及批准人
既有线单位工程方案审核情况台帐
顺号
承包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工点)
设计里程
施工内容
防护方案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批准人及批准时间
监理单位批准人及时间
设计单位批准人及时间
建设单位批准人及时间
开工报告批准人及时间
完成情况及时间
相关规定
1、《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05〕299号);
2、《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防止挖断电缆的通知》(胶济客专安〔2007〕129号文件);
3、《既有线施工项目建设管理的补充规定》(胶济专工行管[2007]79号);
4、《关于加强既有线要点施工现场作业控制的通知》(胶济铁客专工[2007]164号);
5、《关于强化措施防止施工用机械设备倾覆的通知》(胶济铁客专工[2007]175号);
6、《关于建立既有线施工安全旁站监理制度的通知》(胶济铁客专工[2007]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