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八部风流萧峰肉版:宪法如同-张废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08:02:35

                宪法如同-张废纸

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所有宪法都有“国家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住宅不受侵犯” 的字样。我家遭遇的“五反” 冤案,历史上我们也多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过,不是称:“最髙人民法院有通知,历史冤案不是法院受理范围”, 就是说过了“诉讼时效” 而拒绝受理。彭州市政府历史上打着“五反” 招牌,干的却是“伤天害理,图财害命” 的勾当。自己不主动纠正寃案,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都不管。那么“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住宅不受侵犯” 的条款怎样保证?宪法岂不成了一纸空文?有句老话叫“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怎能以历史遗留问题相互推诿,拒不纠错呢?再说是我们愿意使強加给我们的“五反”冤案成为遗留问题的吗?党中央真的没有纠正“五反”冤案的政策吗?最近在网上看到1952年12月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先生就向党中央致信,要求纠正“三反”“五反”运动中的错案、冤案。1953年1月5日毛主席就发表了“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文章。其中就特别指出:“许多领导者不了解人民群众的痛苦,不了解县区乡三级干部中存在着许多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坏人坏亊,或者虽然对于这些坏人坏亊有一些了解,但是熟视无睹,不引起义愤,不感觉问题的严重,因而不采取积极办法去支持好人,惩治坏人,这样的官僚主义,在许多地区、许多方面和许多部门,还是基本上沒有解决。”毛主席把这类亊件定性为“反动统治阶级反人民的反动作风在共产党内部的残余”。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清查,将其清除出党、政组织。对违法情形特别严重的应处以极刑”。(请见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72至74页“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文章)

难道这不是纠正“五反”冤案的政策吗?彭州市政府欺负我的父辈们没有文化,没有“官场”背景,又地处偏远的西部,信息闭塞“山高皇帝远”因此,采用欺上压下的手段,只是销毁“五反”材料,应付上级检查了事。使早该纠正的冤案变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这一切难道都是我们的错吗?!该谁来维护宪法的尊严,保公民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