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版的天龙八部片尾曲:农药分装登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5:50:13
农药分装登记

     

      1、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令第20号)第十条第一款;《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农农发[2001]8号)。

      2、内容

      本省辖区内企业分装农药产品,须按要求提交农药登记资料,由本机关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对初审合格的,出具农药登记资料初审意见,申请再将登记资料连同本机关的初审意见报送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审批,对审批合格的,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发给农药登记证。

      3、条件:

      申请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分装登记申请表(按登记审批机构提供的样张填写);

      (2)分装授权书或协议书(在有效期内的原件):授权书或协议书的格式按农药登记审批机构规定的样式进行。

      (3)分装企业应执行产品原生产企业标准或产品化学规格,如需制定的产品标准应等同原包装产品的标准或产品化学规格。

      (4)原包装产品的标签和分装产品的标签样张。要求两产品标签上的内容一致,并在分装产品标签上注明生产企业和分装企业的名称、地址等。

      所提交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农药登记的资料,需装订成册,有目录、页码。

      (2)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三份资料须完全一致。

      (3)申报资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文字建议使用宋体小4号字。

      4、内部及会审核程序:

      申请人提出登记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资料一式三份,由主办人对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送本机关负责人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农药登记资料初审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

      5、时限:提出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