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刀段位结算奖励:警察包“二奶”?性满足真是更高层次民生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6:00:28
 

9月29日,一则名为《深圳警察“组团”包二奶》的新闻视频网上疯传。视频内容是两位妻子向媒体举报称各自的丈夫包二奶,自己痛苦不能自拔。记者前往采访,却被警察打伤。事后,警察道歉。但派出所坚称没有警察包二奶一事。网友看后议论纷纷 ,提议纪检部门介入严查,不能由警方自说自话。(2011,9,30“城市信报”《网传深圳警察“组团”包二奶 当地派出所:没这事》)

看到这则报道时,心中有点波澜不惊。因为这样的事,其实也算不了新闻。警察“包二奶”算啥?还有嫖娼的呢。而引起自己有点想法的是,虽然不敢苟同报道标题中冠以“组团”二字这样的故弄玄虚、吸人眼球,但却对同一派出所发生这样的事,有点不解。

但看了另一则报道,又好像有点理解起报道中的二位警察来。因为正在郑州参加“中原性文化节”的国内著名性学专家李银河,在接受晚报记者采访时发表了一个高论。李银河认为,长期以来,中国是一个谈性色变的社会,人们在性的问题上普遍压抑扭曲。古人言,食色性也。“说白了,除了吃,老百姓还要快乐,所以性的满足成为一个比吃饭高一层次的民生问题。”9月29日,李银河来郑州之前,在博客中提到:“人们现在越来越倾向认为,性不是什么可耻的坏事,而是一件健康而自然的好事。”

如果依李银河之高论,那两位涉事警察是不是正在用自身实践,体现“性的满足成为一个比吃饭高一层次的民生问题”这样的一个命题,而且他们一定也认为“性不是什么可耻的坏事,而是一件健康而自然的好事”,所以才在那里你有我也有,争相找乐呵。
不过看客别误解,我并不是在这里曲解李银河老师的本意,自己也并不以为二位警察先生真的是在实践这一命题,因为李银河老师的本意并非如此,而且这样的话也是才说的,只不过是借此拿二位警察“开涮”而已。

在这则报道中,关于事实真相有着原则分歧。一方面似乎是在用事例证明,二位警察“包二奶”的事实铁板钉钉;而派出所方面则是在那里否认。但从报道中看,派出所的否认似乎不够硬气。那句“派出所的领导却表示自己不知情,派出所里没有民警包养二奶” 就是如此。因为“不知情”三个字,根本就不能成为“没有”的依据。所以在我看来,是不是得据实分析一下:
其一,如果没有这样的事,对于二位警察夫人举报之事,得先厘清了。也就是说警察曾某的妻子杨女士有没有举报?杨女士所说的曾某背着她与另一位女士同居四年的事实,究竟存不存在?在她气愤地找到这一对野鸳鸯想理论一番时,却遭到了他们的暴打的事实,究竟存不存在?如果没有,杨女士脸上的伤情是咋回事?还有曾某母亲说导致儿子出轨的原因,是因为媳妇工作太忙这样的说法,究竟存不存在?其二,另一警察邱某不但在外面包了“二奶”,而且还曾扬言“我把她(二奶)带给我的朋友同事认识”的事实,究竟存不存在?其三,“杨女士带着深圳某媒体记者到坪地派出所采访曾招洪,不料还没开口曾某就一拳打过来,将记者的嘴巴打破”这样的事实,究竟存不存在。如果存在,那不叫做贼心虚、气急败坏?那不叫不打自招?且纵然有理,警察就随便动手可以打人?其四、当地派出所否认这一事实的存在,并不是不可以。但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拿出证据来,将前面的举报和事实统统否了!不然,空口说白话谁能相信?

接下来,当然是关于有与没有的不同处理了。如果有,尽管法律专家说“公务员包养二奶,不属于犯罪,属于违纪。……另外公务员使用家庭暴力,也要依照其程度来进行相关定性。”那么,是不是该对这二位警察先生来一个着着实实的处理。而且,是不是该对二位警察先生“包二奶”的经济来源,作一个认真的调查和相应处理?反过来,如果没有这样的事实存在,那么派出所方面、甚至是他们的上级部门,是不是也得给公众来一个着着实实的事实交代?不过从报道的事实看,存在的可能性应该更大,分析一下就是了。

于是我想,如果二位警察真的在那里“包二奶”,他们当然是解决了“比吃饭高一层次的民生问题”了,自己当然是“快乐”了。但你们的妻子“快乐”吗?你们的家庭“快乐”吗?你们的那身警服“快乐”吗?公安的形象“快乐”吗?社会的方方面面“快乐”吗?那究竟是解决了一个“更高层次的民生问题”,还是让民生问题更加纠结?那不叫破坏民生和谐?那不叫执法者带头败坏社会风气?
二位警察先生,你们说呢?那位派出所指导员,你究竟该做点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