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娱乐怎么下载:远逝的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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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顺畅网—珠江商报 时间: 2011-07-06 15:42:29
明清到近代,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尤其是在顺德地区,盛行着一种特殊的婚俗——“自梳”。所谓自梳,就是女子自行梳辫为髻,以表示自己独身终老的决心。按照当地习俗,凡未婚女子,无论年龄大小都只能梳辫而不能梳髻,只有等到结婚时,才由女长辈(比如母亲)为她代梳发髻,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后脑勺。梳髻,成为女子出嫁与否的区别标志。但是明清以来,尤其清末民国时期,大量顺德女子却盛行“自梳”风尚,这些独身终老的女子被称为“自梳女”。
关于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我们可以先从妇女的婚姻普遍遭遇谈起。
“鸡公仔,尾弯弯,做人新抱(媳妇)甚艰难,早早起床都话晏(迟),眼泪未干入下间(厨房)。下间有个冬瓜仔,老爷(公公)话蒸,安人(婆婆)话煮,蒸蒸煮煮都唔中意(不满意),拍起枱头闹(骂)一餐(番)。三朝打烂两条棍,四朝跪烂九条裙。”这首歌谣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严酷的宗族制度下女子的命运困境:家庭地位低,生活负担重。
比如,流传在顺德容桂地区就有这样一个民间故事。故事中主人公阿绣的四姐,嫁的是一个“耕仔”,全家租田耕作,勉强温饱,但不到三十岁的她却已经面黄肌瘦,鬓发早白。其实,四姐的命运还算比较好的,另外三位姐姐就嫁得更不好了:老大为有钱人家“守墓清”,“嫁”给一个夭折男孩,为他守节,直至老死夫家;二女儿嫁给富商做妾,忍受不了大婆、丈夫的打骂和家公的调戏,不到一年就跳了井;三女儿嫁给石匠,丈夫跌断脚后,家庭的生计也断了,最后只好拖儿带女沿街乞讨。
在那样的一个时代里,女子的婚姻是没有自主权的:男女成婚,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直到成婚前两天,姐妹们突然把她推倒在床,她才知道自己要被嫁出去。盲婚哑嫁盛行,当婚姻被视为畏途,就出现了一种命运的挣扎与妥协:女子独身现象。除了“不落夫家”或“迟落家” 的形式外,最普遍的形式就是“自梳”。 据说,故事中的阿绣父母最后是卖掉祖上传下来的基田,在村头榕树附近建了一间小屋给女儿独居。阿绣自梳起后,种桑养蚕,做针线活,帮工做佣人,每日所得,少者几角,多者一元,全年收入,有时比租地耕田收入还要多,总算可以清苦度日。后来村里的一些姐妹也看破婚姻,纷纷效仿,一起来到“孤(姑)婆屋”,共同生活,彼此照顾。
“自梳”这种现象的产生,其实是和清末民初四五十年间发达的缫丝业密切相关的。
从摘桑、钳蚕到缫丝,乃至刺绣等生产环节,需要雇用大批心灵手巧的年轻(18~24岁)女工,这就为寻找自由和独立的女子创设了经济条件。有资料表明,当时容奇、桂洲、大良一带的缫丝女工每天工作十小时,收入一元二毫至三毫,还略高于男工。每月收入达到二三十元,不但可以生活自立,还可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当年的顺德缫丝厂就出现了大量的自梳女。当时有首歌谣是这样唱的:“单身寡女比人高,有鱼有肉自己煲,无钱不怕丈夫闹,死后不怕有人嘈,日头落山唔使挂竹篙。”女子自梳后,便自立于社会,可以走出深闺,出外耕作、经商或打工,成为当年的一种时尚。后来,丝业衰落,自梳妇女大量流向广州、香港、新加坡等地,到富贵人家里做“妈姐”(女佣)。新中国成立后,自梳习俗基本消失,目前健在的末代自梳女,都已有七八十岁的高龄。
位于顺德均安镇的冰玉堂,现在已经成为自梳女历史的重要见证。上世纪40年代,均安沙头在南洋谋生的自梳女成立了同乡会,为了年迈之时有一个养老的地方,她们决定共建一个居住的场所。1950年秋冰玉堂在沙头村外落成,凡本乡旅外姐妹,回到家乡没有依托的,均可入住,不收住宿费。此后,每年七夕、八月十五和春节,自梳女聚集在此拜祭死去的姐妹,展览手工艺品。走进冰玉堂,院子里长满花草树木。冰玉堂为两层建筑,一楼是姑太们聚会的厅堂和神位,还有厨房。所有自梳女的牌位都放在明显的位置,死者的名字写在黑纸上,生者的名字写在白纸上。此外,冰玉堂也供奉了很多神,如观音、济公、关帝等等。二楼是姑太们的卧室,姑太们当年睡过的床铺如今已经拆除了,空荡荡的房子里只剩下木板地面和青砖墙壁,显得格外冷清。
自梳婚俗,已经远逝,但主人公的生命轨迹依然在乡间小河畔起伏荡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