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理论的概念:经验交流材料:在重庆市区县检察长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的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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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市区县检察长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的经验交流材料

云阳县教委纪工委书记 吴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207 更新时间:2010-6-20 3:02:51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09年1月,我委在全县教育系统成立了中小学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点推行中小学会计集中核算,实行“校财校用县监管”“三权不变”(使用权、管理权、审批权)的模式,全面实施教育经费精细化管理。一年多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为规范全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的做法是:

一、改变管理体制,实现“一变三不变四统一”

“一变”,是指由单位分散核算为集中核算,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户、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活动处于会计核算中心的全程监督之下。“三不变”,一是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年度经费预算仍由各单位编报,财政审核后批复给各单位包干使用;二是单位的理财机制不变,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仍在各单位;三是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单位的各项收支仍由单位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四统一”,一是统一办理资金结算,预算单位发生的支出按照年初预算计划提出申请,由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其支付申请后,在统一账户中办理款项支付手续。二是统一发放工资,预算单位的人员工资由预算单位报送给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会计核算中心集中转入工资发放银行,由银行将人员工资直接转入每个职工的工资卡中。三是统一会计核算,预算单位发生的所有会计业务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进行会计核算。四是统一会计档案管理,预算单位的会计档案由会计核算中心整理、装订、保管,原则上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保管一年,然后交学校保管。

二、建立核算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精简财务人员,有效利用教育资源。撤消全县义务教育阶段111所学校的会计机构和银行帐户。不再设立会计、出纳等岗位,学校重新确定一名报帐员负责与核算中心办理有关财务核算业务,原会计或出纳全身心投入教学第一线,有效地整合教育人力资源。

二是组建核算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教委在全县中小学抽借了15名坚持原则,德才兼备,责任心强,会计业务精湛的会计专业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到核算中心工作。机构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业务副主任1人,核算会计12名。我们根据各自的特长对核算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计财科科长徐永祥同志主持核算中心全面工作;罗志远同志负责核算中心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各种制度职责、上下协调、出勤记载、财务监督、财务审核、考评考核、安全稳定等;黄建群同志具体负责核算中心票据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李树萍同志具体负责对财务会计做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稽核、中心财务统计、保密、财务报表、财务分析、软硬件维护等工作;12名核算会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交叉分组审核、拨款、对账、记账、凭证装订及档案整理等工作,每人负责10所学校的核算业务。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我们借鉴梁平、永川等周边区县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本县学校实际情况,在“三权”不变的前提下,本着执行财经法规、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促进学校财务规范、方便学校的原则。切合实际制定了各种制度、职责、工作流程等,确保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制定工作流程,有效方便学校

我们本着方便学校、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制定了科学规范、快捷方便的工作流程。

一是核定定额。按全年财政预算全口径经费,分12个月核定月拨定额,交教委主要领导审批后按月实施。

二是划拨经费。每期开学在1个月内,学校将所有收入全额划入财政在资金服务部开设的基本账户内;核算中心在每月5日前,将核定定额经费准时划拨到学校备用金账户上。

三是审票做帐。每月6日至25日录入票据、审核原始票据、规范违规票据、与银行对账、装订票据等。每月26日至下月5日前收集、审核学校所有交来的票据,经审核无误后出具票据交接单一式二联,学校财务管理员、核算会计签字认可并各自保存一联。

四是灵活处理特殊的核算业务。按照财政年初预算,根据学校的要求,在不新增债务的情况下,经请示教委领导同意,灵活处理学校全口径经费支出、随时拨款的特殊情况。

五、强化内部管理,严明组织纪律

一是强化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教委要求核算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提高认识、掌握政策、熟悉业务、服务学校、严守纪律。在劳动纪律、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业务学习等方面提出了八条准则。即:脑要清、眼要明、耳要灵、嘴要稳、肩要硬、胸要宽、手要净、脸要热,并列入年终考核。

二是强化核算业务的监督管理。建立上下联动,多方监管的核算监督机制。首先是核算会计严格审核学校原始票据的合规性、合法性;其次是核算中心稽核会计、业务主任、常务主任分组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最后是纪检监察室主任、教委分管领导,每季度不定期随机抽查所有学校的财务核算情况,并及时通报。

六、教育集中核算  取得明显成效

从我县核算中心实施一年多的总体情况看,运行十分平稳、进展相当顺利、管理特别规范、效果非常明显。在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收支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新增债务、销赤减债,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规范了收入管理,有效杜绝了乱收费行为发生。实行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统一为学校开设了银行账户,学校统一在核算中心领取收费收据,统一在核算中心核销收费收据,统一将所有收入缴入财政为学校在资金服务部开设的基本账户中,从根本上杜绝了“小金库”、体外循环、坐收坐支的现象,有效地纠正了学校的乱收费行为。

(二)规范了支出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单位 “三权不变”的模式下,对支出票据的合规性、合法性严格把关,并及时办理资金结转和报账手续;对建设工程款、大宗物品采购等资金,由核算中心集中支付;对不合理,不合规的票据,则坚决拒付。从源头上杜绝了挤占、挪用、乱支、乱发现象的发生。 

(三)规范了债务管理,建立了债务台帐,有效控制新增债务的产生。集中核算后,凡是超过预算标准和没有报批的一律不予报账,凡是收入有结余的学校,必须优先偿还债务和支付债务利息。通过全面清查,强制降低学校09年年利率36%、24%、18%的高息借款,将高利息降为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所有债务利息年底结算,采用先挂账后付息的方式处理。这样既规避了复利计息,又禁止了新增债务。一年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复利计息减少债务380万元,强行降低高息借款利息,减少债务913万元,严格控制擅自采购、建设的新增债务1100多万元。

(四)规范了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过程由原来的“暗箱操作”变成现在的“阳光作业”,由于会计监督作用的阵地前移,使各单位的收支都通过中小学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账户进行核算,在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规范了学校预算管理,细化学校的收支计划。全面推行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分明细按月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分月控制管理,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执行预算、严禁超支。2009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与08年同期相比支出分别减少了36.2%,30.1%,12.5%,节约开支680.73万元。

(六)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我们要求学校在09年6月底前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核查清理,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台账及领用发放表册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入账、领用、清查、报损等程序,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加大对往来款项清理力度,有效杜绝了呆账、坏账的产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我们严格要求中小学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和核算会计对学校往来账务实行分门别类管理,分月、季、年进行清理,落实有责任,按要求严格执行,有效杜绝了呆账、坏账的产生。

中小学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不但是我县教育财务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工作,而且是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它是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助推器。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实现教育财务精细化管理,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为云阳的经济腾飞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