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格的心理测试题:电力大件水路运输应急预案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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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大件水路运输应急预案指导意见
二○○九年九月
目 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分类分级……………………………………………………………………......1
1.4工作原则……………………………………………………………………..…2
1.5适应范围……………………………………………………….…………….…2
1.6应急预案体系………………………………………………………………..…2
2组织机构及职责………………………………………………………………….…4
2.1协调机构…………………………………………………………………….….4
2.2指挥机构…………………………………………………………………….….4
2.3工作机构…………………………………………………….………………….4
2.4协助单位………………………………………………………….…………….4
2.5专家咨询团………………………………………………………….………….4
3预防机制……………………………………………………………………….……5
3.1信息监测……………………………………………………………….……….5
3.2预防行动………………………………………………………………….…….5
4预警与报告……………………………………………………………………….…6
4.1警急情况的预警…………………………………………………….………….6
4.2信息的报告………………………………………………………….………….6
5应急响应…………………………………………………………………………….7
5.1分级响应程序…………………………………………………………………..7
5.2指挥与协调……………………………………………………………………..7
5.3应急处置………………………………………………………………………..7
5.4应急行动的终止………………………………………………………………..8
6后期处置…………………………………………………………………………….9
6.1善后处置………………………………………………………………………..9
6.2社会救助………………………………………………………………………..9
6.3应急行动的总结及奖惩………………………………………………………..9
7应急保障…………………………………………………………………………….10
7.1应急力量与保障………………………………………………………………..10
7.2应急演习………………………………………………………………………..10
8附则………………………………………………………………………………….10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由于我国水路交通运输环境复杂多样,船舶类型繁多及状况各异,电力大件设备运输又具有复杂性与特殊性,为使电力大件设备运输安全、及时、通畅,必须建立健全水路交通电力大件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控制水路突发事件扩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船舶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的指导意见。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规,《电力大件运输规范》而编制本应急预案指导意见。
1.3分类分级
本指导意见所称电力大件设备水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的电力大件水路运输交通突发事件。电力大件水路运输交通突发事件包括交通事故类与其它类。
将船舶的载重吨或主机功率在10000吨或7352千瓦和3000吨或3000千瓦之间的船舶,指定为一级船舶;在3000吨或3000千瓦和500吨或1500千瓦之间的船舶,指定为二级船舶;在500吨或1500千瓦以下的船舶为三级船舶。
一级船舶: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
二级船舶: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8万元以上;
三级船舶:经济损失在8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
一级船舶:人员有重伤残,或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
二级船舶:人员有重伤残,或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
三级船舶:人员有重伤残,或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
一级船舶:死亡1至2人,或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
二级船舶:死亡1至2人,或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
三级船舶:死亡1至2人,或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
一级船舶:死亡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
二级船舶:死亡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
三级船舶:死亡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
1.4工作原则
1.5适用范围
1.6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电力大件水路运输应急预案的指导意见和电力大件水路运输各企业的应急预案。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协调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物资流通分会)是全国电力大件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机构。
2.2指挥机构
有关的海事部门、交通部门等政府的有关单位以及发生突发事件的电力大件水路运输企业的应急工作小组为电力大件水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
2.3工作机构
电力大件水路运输企业为电力大件水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机构。
2.4协助单位
电力大件水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需要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和共同实施。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中,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单位应急管理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和类型,在当地政府的海事部门、交通部门等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联系相关会员单位按照有效就近的原则应急协助。
2.5专家咨询库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物资流通分会)组织相关行业的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人才,组建应急专家咨询库,为协助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专家咨询库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预防机制
预防是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做出相应判断,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事故或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信息监测
3.2预防行动
4 预警与报告
4.1紧急情况的预警
根据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以及水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划分为四级:Ⅰ级(重大事故)、Ⅱ级(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和Ⅳ级(小事故),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2信息的报告
5 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程序
5.2指挥与协调
5.3应急处置
在突发事件确认后,承担应急指挥的机构立即进入应急行动状态:
对需动用的、当时有能力进行搜救的救助力量,应急反应机构应及时请求搜救机构展开救援。
根据救助行动情况及需要,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对下列事项进行布置:
5.4应急行动的终止
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反应的指挥机构,根据下列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行动:
6 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小组请求当地医疗卫生部门救治获救伤病人员。
6.l.2获救人员的处置
获救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获救人员的安置。
死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死亡人员的处置。
保险公司负责电力大件设备损失的评估及赔付,水路运输企业负责电力大件设备的转运工作。
6.2社会救助
当被救人员属非本单位雇佣人员或职工时,对被救人员的社会救助,交由当地政府部门负责安置。
6.3应急行动的总结及奖惩
7 应急保障
7.1应急力量与保障
电力大件水路运输企业负责收集有关消息
涉及人员伤亡时,请求事发地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咨询、医疗援助或医疗移送和收治伤员的服务。
需要为应急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治安保障时,请求事发地公安部门为应急现场提供治安保障。
当应急力量不足时,请求当地政府动员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民间组织和志愿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或支援应急救援行动。
7.2应急演习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1.1根据形势发展和大件运输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修订本预案。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