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ss方差齐性检验步骤:信用社内控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指引 - mine521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36:35

信用社内控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指引

内控机制 2010-03-01 08:27:02 阅读148 评论0 字号: 订阅

信用社内控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指引

(存款业务类)

【风险一】职能部门对网点的管理不到位、检查指导不力、使营业网点对规章制度不能严格落实。

防范措施:

储蓄存款业务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是储蓄人员违章操作后造成的。加强员工建设、提高员工遵守章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意识是防范的根本。首先是要加强员工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教育;二是要建立制度落实的检查、分析、监测和考评制度,使员工熟悉、理解、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违章操作的处罚力度,促进制度的落实;三是建立公平、合理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风险二】网点的各级操作员工的密码变明码,操作员未定期更换密码。

防范措施:

1、操作员要定期修改口令,严守秘密。

2、操作员输入密码时应要求其他人回避,操作员口令应输满足够位数。

3、操作员离开终端时,应退出业务菜单到初始状态。

【风险三】非柜员制网点员工柜台操作业务未严格执行双人复核制度。

防范措施:

日间办理业务必须按业务流程准确办理,操作员不可单独完成一个业务流程;实行内部互相制约制度,钱帐分管,电脑录入、复核实行双人临柜,做到款要复点、帐要复核。

【风险四】网点日间业务操作不按基本规定进行,操作随意性大,容易造成业务差错。

防范措施:

1、实行内部互相制约制度,钱帐分管,做到款要复点、帐要复核。

2、正确使用储蓄凭证种类,做到受理凭证要素齐全、内容完整、真实、清楚、手续完备、符合规定。

3、当时记帐,适时复核,当日结帐,双线核对,轧对平衡。做到帐实、帐款、帐帐、帐表相符,每笔业务必须做到帐折(单)见面,严禁办理无折取款业务。

4、严格执行钱、帐、证、表、簿的复核(盖章)制度,凭证传递准确及时,手续严密。

5、储蓄存款的查询、挂失、冻结、止付、没收等业务应根据有关规定审查其手续合法性,由有关人员签章确认后方可进行相应操作。

6、复核员适时逐笔复核,不得无故拖延。

【风险五】安全保卫制度执行不力、不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密制度。

防范措施: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计算机运行和运用实行安全员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制度教育。

2、计算机打印出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应有操作员姓名和打印日期,同时应有复核员的签章,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装订、归档、严格遵守入库制度和交接制度。

3、储蓄系统每日的数据实行双备份,备份介质应至少保留一个月,实行专柜异地分开保管,储蓄系统使用过的软盘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软盘,由各网点定期进行统一销毁。

4、人事部门应对接触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和道法教育。

【风险六】岗位人员调整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防范措施:

1、加强对调离人员的管理,对一经决定调离人员必须立即调离岗位,严格办理手续,随之系统必须更换口令。

2、被调离人员应做到电脑会计资料完整无缺和电脑会计帐务的准确、真实,并造册移交,有关分户帐、总帐都应列表移交,对离岗人员进行离岗稽核。

3、及时取消调离岗位人员在本网点电脑操作资格,同时对调整到本网点的电脑岗位人员进行授权,

【风险七】新开户不执行储蓄实名制。

防范措施:

1、活期储蓄开户:储户填写“活期储蓄存款凭条”后,将现金连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一同交操作员,操作员在认真审核凭条和身份证,清点现金后按有关操作处理开户,并将储户的身份证件号码录入电脑。

2、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开户,储户填写“定期储蓄存款凭条”后,连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现金一同交操作员,操作员认真审查凭条和身份证件,清点现金后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开户处理,并记录储户身份证件号码。

3、定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开户操作要求同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开户操作相同。

【风险八】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不严格按规定手续办理,存在冒领存款的隐患。

防范措施:

1、储户必须提供定期存单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若代理支取、需出具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操作员要在存单上抄列储户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号码、住址和发证单位,若凭密支取的储户需输入密码,若是凭印支取的储户需出具印鉴。

2、操作员认真审核存单、身份证件和印鉴等无误后,确认取款人确系储户本人后,方可办理提前支取业务,若是代理支取则还需审核代理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有效性。

3、操作员按有关操作规程办理支取业务。

【风险九】存折(单)挂失手续不合规,在柜员违背规定提前办理挂失补折和挂失支取业务时,可能出现储蓄存款冒领,引发经济纠纷。

防范措施:

(一)储蓄存折(单)的挂失处理

1、储户的存单(折)如有遗失,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并提供姓名、存款时间、储种、余额、帐号、住址及能证明存折(单)为其所有的有关情况,填写储蓄挂失申请书(一式两联)正式声明挂失止付、凭密支取的还要提供密码,并在各联上抄列身份证件号码、住址、发证机关等内容。

2、操作员审查储户本人身份证件,挂失申请书各联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后,加盖私章,查实存款未被支取时,按操作要求进行挂失止付处理,并在挂失申请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并将上述资料交复核员。

3、复核员对传递来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私章,将第一联与“挂失申请登记薄”一起交给操作员保管,第二联交储户,储户可凭此联到信用社办理补发新折(单)或支取存款业务。

4、如储户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但被委托人必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取款时必须由储户本人办理。

5、如不能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可先进行口头挂失,口头挂失可以用电话、电报、信函等方式,但必须提供帐号、余额、储种及住址等要素,口头挂失的有效期为5天,在口头挂失有效期内补办书面挂失,否则过期后,口头挂失无效。

(二)储蓄存折(单)挂失后的补发新折或销户取款业务

1、书面挂失7天后,储户可凭“挂失申请书”回单办理补领存单(折)或销户取款业务。

2、操作员审核储户提交的资料无误后,按有关操作要求进行销户和补发存单(折)的业务处理,并在原挂失申请书第一联与挂失申请登记薄做相关记载,加盖私章后交复核员。

3、复核员对传递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有关凭条上加盖私章。

(三)挂失后撤销挂失业务

1、储蓄存单(折)挂失后如储户提出撤销挂失,必须储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挂失申请书回单”提交书面“撤销挂失申请书”。

2、操作员审查储户提交的有关资料无误后,进行撤销挂失业务处理,在原挂失申请书第一联,储户交回的挂失申请书回单及挂失申请登记薄上进行相关记载,加盖私章后交复核员。

【风险十】大额取款不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违反《反洗钱法》及其有关规定。

防范措施:

1、建立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一次性提取现金5万元(含5万元)至20万元,一次性转款10万元(含10万元)至50万元,联社营业部由联社计划科审批,基层社由分管主任审批。一次性提取现金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一次性转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营业部由联社分管领导审批,基层社由信用社主任审批。

2、实行大额现金登记备案制度。办理个人存款单笔金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或同一存款户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每月月末报联社计划科备案,对一日一次或一日数次累计支取超过5万元的要内部逐笔登记妥善保管有关资料,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每旬信用社填报《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旬报表》填报一次性支现20万元的业务。

3、对异常大额现金支取进行监督管理,下列支付活动为所谓异常大额现金支取:

①开户单位提取大额现金明显超过其实际需求;

②开户单位提取的大额现金的时间异常变化;

③开户单位连续几个工作日提出的大额现金出现异常变化;

④开户银行认为其他异常大额现金支付情况。

发现异常大额现金支取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银行报告,并密切配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对发生的异常大额现金支付行为进行调查。

【风险十一】教育储蓄业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政策执行变形,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防范措施:

1、按照有关规定,开立教育储蓄的对象必须是中国大陆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享受免征利息税优惠政策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就读全日制高中、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就是说一个人至多可享受三次优惠。

2、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办理开户时须凭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实名证件,到储蓄机构以学生本人的姓名开立存款帐户,代理办理的代理人还必须同时出具自己有效身份证明。

3、教育储蓄为一年、三年、六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每份本金合计不得超过2万元,本金合计超过2万元或一次性趸存2万元的不得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4、到期时储户必须持存折、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学校证明(一式三联)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储户凭“证明”可以享受利率优惠并免征利息税,储蓄机构应认真审核储户所持资料,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免税优惠,并在证明的二、三联加盖“已享受教育储蓄”的印章,每份证明只能享受一次优惠,代理支取的必须同时持代理人的身份证等有效实名证件及复印件。

5、对不能提供“证明”的储户,其教育储蓄不享受利率优惠,执行同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六年期执行五年期的档次利率),所得利息按规定扣缴利息税。

6、提前支取必须全额支取,能提供证明的仍可享受利率和免税的优惠,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款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规定征收利息税。

7、逾期支取超过原定存期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征收利息税。

【风险十二】网络安全和网点建设。

防范措施:

加强网络建设、强化机器和网络安全防范,尽最大可能减少系统网络风险,加强网点安全建设,增强网点安全功能,按照规范化要求对现有网点进行改造,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风险十三】内部制约机制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防范措施

各信用社及网点应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操作权限,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

1、初始录入与复核相分离。

2、业务操作与系统维护相分离。

3、帐务处理应做到日清月结,当天结帐并完成所有帐务的勾对并签章。

4、非柜员制网点操作人员与出纳人员不可出现交叉,事后监督操作员和前台操作员不可相互交叉。

5、对可有的特殊业务处理(修改分户帐,调整积数、故障恢复、抹帐、错帐冲正等)都应做相应的登记。

6、操作人员应在授权的业务范围内进行签到、操作并遵守保密制度。

【风险十四】有关储户密码操作不规范,容易产生纠纷和存款冒领。

防范措施:

1、必须由储户本人由密码小键盘录入,柜台人员不得代替,不得询问储户密码。

2、储户中途更换(增加)密码必须提供原预留密码及本人身份证件,并填写更换(增加)密码申请书,并注明更换日期、储种帐号,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处理,并进行登记。

3、当储户遗失密码时,首先进行挂失处理,待挂失期满后由储户填写“密码撤销申请书”出具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有关操作处理,并进行登记。

4、中途更换、增加、撤销密码,必须由存折(单)本人填写申请书办理,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

乌拉特前旗农村信用联社内控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指引

(信贷类)

【风险一】未实行审贷岗位分离,岗位的设置及职责不明确,人员不落实。

防范措施:

1、实行审贷岗位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的岗位承担,明确其职责、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2、按规定设立信贷业务受理调查岗、审查核准岗、检查监测岗,各级机构要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

贷前调查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审查核准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复测风险度和整体风险的控制。贷后检查岗由信贷岗人员跟踪检查、监督、发现预警信号及时提出处置意见。三个岗位要设专职信贷管理人员,受理调查岗与审查核准岗不可合岗。

【风险二】未按规定设立贷款审查委员会或审贷会运作不规范。

主要风险:

1、召开贷审会会议贷审委员未达到规定人数。

2、贷审会未执行例会制度。

3、未按规定统计投票票数。

4、贷审会未按规定要求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5、贷审会未按要求设立专用会议记录本、未设专人对贷 审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记录。

防范措施:

1、各级社要以文件形式明确贷款审查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议事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并向上一级管理部门的贷审会办公室备案。

2、各级社贷审会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贷审会按照《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运作。

3、上一级联社信贷管理部门要按照自律监管要求对所辖信用社、联社贷审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贷审会规定召开贷审会、召开贷审会不规范的,进行处理、制止和纠正。

【风险三】信贷人员素质偏低。

防范措施:

各级社、联社应切实加强信贷人员管理、强化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信贷人员业务技能和道德素养。

【风险四】未严格执行权限管理规定超权或变相超权限审批信贷业务。

防范措施:

1、对有权审批人,以文件形式明确审批权限。

2、认真执行审查备案制度。

3、严格按照信用社、上级联社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信贷业务、严禁超权限或变相超权限审批贷款。

4、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信贷业务检查工作,监控超权限审批贷款行为。

5、加大处罚力度,对审批主责任人有超权或变相超权审批贷款行为的,无论是否造成损失,从严处罚或取消其审批贷款资格,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要负责清收;触及刑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风险五】未落实信贷管理主责任人制度和经办责任人制度。

防范措施:

1、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各环节的有权决定人为主责任人,具体承办的信贷人员为经办责任人、相应承担调查失误、清收管理不力、审查不严、决策失误、检查监督不力、制约督导失误等不同责任。

2、各环节的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在信贷业务运作资料中要有书面记载。

【风险六】未落实信贷经营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责任移交制度。

防范措施:

1、原经营主责任人工作岗位变动时,在上一级信贷管理部门的主持和监交下,同接手经营主责任人对其负责的信贷业务风险状况进行鉴定,形成书面交接资料,由主责任人、接手主责任人、参与人签名后登记存档。责任移交后,接手主责任人对接手后的信贷业务经营状况负责、不得推诿责任。

2、经办责任人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在信用社领导的主持和监交下,按照经营主责任人责任移交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风险七】未按规定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贷款主责任人制度,按规定对造成不良资产和风险损失等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2、上一级信贷管理部门、审计稽核部门要加强对辖内信用社信贷决策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主责任人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对信贷决策流程其他环节的有权决定人和相关责任人违反信贷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信用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建立信贷决策流程岗位离任责任追究制度。对离开信贷决策流程岗位后,发现在原任职期间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仍要依法规追究责任。

【风险八】信贷调查岗未按规定进行调查,或调查不深、不细、不实。

信贷调查主要风险:

1、未按规定对客户所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调查核实。

2、未按规定对中长期项目贷款由有权审批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评估或委托社会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对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调查严重失实。

4、未按规定核实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及保证人情况,造成担保合同无效或保证人、抵(质)押物、质押权利不具备担保条件。

5、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故意隐瞒,误导信贷审查。

6、信贷人员内外勾结,编造客户虚假信息资料,误导信贷审查。

7、调查人员按照他人授意进行调查,提供虚假调查资料,误导信贷 审查。

防范措施:

1、强化对信贷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查水平、明确对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基本资料、借款合法性、担保人担保资格、担保有效性等调查内容的调查重点,使每名信贷调查人员熟练掌握调查重点,按规定要求进行调查。

2、信贷调查岗必须严格按照《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调查内容和不同信贷业务调查的具体要求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全面准确反映信贷业务真实情况,对贷前调查的真实性负责。

3、信贷调查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4、对应进行现场核实的调查内容,必须进行现场核实,确保真实性。

5、对调查岗调查不实或是调查报告内容不全、意见不明确的,审查岗可将资料退回调查岗补充完善。

6、对于存在上述5、6、7款风险的调查经办人、调查主责任人、按照调查主责任人帮助、默许客户伪造有关条件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处理,无论是否造成损失,一律从重处罚,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要负责清收;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风险九】信贷审查岗未按规定进行审查。

信贷审查主要风险:

1、隐瞒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2、不坚持独立审查原则,按照他人授意进行审查。

3、与客户串通向有权审批人提供虚假审查报告。

4、未经调查程序进行审查并提交正式审查报告。

5、审查通过明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信贷投向的信贷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

6、审查内容不全面、意见不明确。

防范措施:

1、强化对信贷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查水平。

2、信贷审查岗应坚持尽职、独立、审慎、科学、高效的审查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3、信贷审查岗必须严格按照《信用社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审查内容和不同信贷业务审查的具体要求开展审查、提出审查、审核意见和防范风险和控制措施,对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4、建立信贷评审责任制,建立信贷调查(评估)、审查经办人员业务台帐,每年对审查、审批的贷款回头看,进行分析、验证调查、审查的质量,进行考评。

5、对于存在上述1、2、3款风险的审查经办人、审查主责任人,无论是否造成损失,一律从严处理。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要负责清收;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风险十】信贷业务未按规定由有权审批人审批。

防范措施:

1、信贷业务必须由有权审批人审批,严禁超权审批行为。

2、会计人员对贷款审批表、贷款合同、凭证等审批人签字处不是有权审批人签字的,不得进行账务处理。

【风险十一】有权审批人授意调查、审查责任人撰写虚假调查报告或暗示、明示、强令贷审会通过不符合条件的贷款。

防范措施:

1、有权审批人要认真执行制度规定,以身作则,带头防险、控险。

2、信贷调查、审查人员要严格坚持制度,按要求、程序、权限进行调查、审查,对违规行为坚决制止。

3、贷审会成员要认真遵守贷审会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按程序和要求规范召开贷审会并进行表决,对有权审批人起到智力支持和权限制约作用。

4、对有权审批人有上述行为的无论是否造成损失,一律从严处理。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要负责清收;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风险十二】有权审批人审批发放须经贷审会审议而未审议的信贷业务。

防范措施:

1、有权审批人要认真执行贷审会制度,对须经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必须上会审议、严禁独断专行,不经集体审议、决策审批信贷事项。

2、信贷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贷审会制度,对有权审批人起到制约作用。

3、对有权限审批人有上述行为的按照超权处理。

【风险十三】有权审批人审批发放贷审会审议未通过的信贷业务。

防范措施:

1、对于贷审会审议未通过的信贷事项,严禁审批发放。

2、信贷管理部门要按照贷审会审议结果,进行公布,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

3、对有权审批人有上述行为的按照超权处理。

【风险十四】担保贷款手续不齐全、不合规。

防范措施:

1、强化对调查岗、审查岗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和熟知农村信用社各项信贷业务品种的担保要求、掌握和熟知“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知识、确保担保手续按法律、按制度、按要求规范操作。

2、按照贷款担保方式的不同,所有担保贷款必须按规定要求签订担保合同;抵(质)押担保贷款要办理公证、登记、止付等手续,做到担保手续合规有效。

【风险十五】保证担保人不具备保证担保资格或能力。

防范措施:

1、信贷调查岗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对保证担保人保证资格及能力的调查、分析、核实、审查岗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对保证担保人保证资格及能力的风险审查,分别承担调查的真实性和审查的合法合规性责任。

2、要注重分析审查保证担保人所处行业、行业资质、信用记录、他行信用、对外担保、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否符合要求,以及保证担保意思表述是否明确,保证担保的实现方式等。

【风险十六】抵(质)押物不合规。

防范措施:

1、信贷调查岗应现场核实抵(质)押物,分析、审查抵(质)押物是否在《担保法》所规定的可抵押财产之内,所有权、使用权是否明确、是否被依法查封、冻结、止付,有权支配人是否同意抵(质)押。承担抵(质)押物真实性的责任。

2、审查岗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对贷款抵(质)押物合法合规性和风险性的审查,承担抵(质)押物合法合规性的审查责任。

【风险十七】抵(质)押物价值不足或不易变现。

防范措施:

1、抵押物的价值应经有权评估部门及信贷人员现场评估,信贷人员要对评估价值负责。贷款额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变现值的70%。

2、以有价权利凭证质押的,在确认有价权利凭证真实性、有效性的基础上,贷款额一般不得超过权利质押凭证面值的90%。

3、调查主责任人与资产评估机构或借款人内外勾结、徇私舞弊、致使抵(质)押物价值高估,骗取贷款的,无论是否造成损失,一律从严处理,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要负责清收;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风险十八】质押单证未办理止付手续被支取,形成无效质押借款。

防范措施:

1、必须在办妥质押单证止付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

2、信贷人员对质押借款的质押单证止付负有直接责任,因未止付而导致被支取的,要从严处罚,并建立赔偿机制。

【风险十九】抵押他项权证保管不善,被私自、提前抽走或更换,形成无效抵押借款。

防范措施:

1、抵押的他项权证必须视同重要凭证人库保管,并配专人管理,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2、建立起完善的抵(质)押物交接、领取手续、明确各环节责任人抵(质)押权证领取要履行相应的会计手续。

【风险二十】各类申请书、合同、借据、通知书、清单、协议等使用不规范或内容填写不齐全、不准确或签字不真实,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防范措施:

1、强化对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各信贷业务品种所使用的相应文本文书、并明确使用规范。

2、信贷人员必须当场监督客户、保证人、抵押人、共有人、质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核对预留印鉴,确保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

3、信贷业务审批后实施前,信贷审查岗要做好对信贷业务合同、借据、担保合同的公证、登记、止付、移交手续的二次审查工作,确保使用规范、手续完备。

4、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对相关部门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移交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5、对贷后发生的各类重要管理资料,要通过经营主责任人的按月检查、稽核、信贷管理部门的现场检查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重要资料的规范、有效。

【风险二十一】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防范措施:

调查岗、审查岗信贷人员必须熟知农村信用社会计科目适用范围,按照不同信贷业务的品种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并在调查、审查报告中明确提出,做到准确核算。

【风险二十二】期限确定不合理。

防范措施:

调查岗、审查岗信贷人员要结合本信用社资金供给能力、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各项信贷业务品种所规定的期限,合理确定借款期限、并在调查、审查报告中提出明确意见,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到期收回。

【风险二十三】利率制定和执行不合规。

防范措施:

1、信贷人员应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及上级管理部门确定的贷款利率根据贷款种类、期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报告和合同中载明。

2、对展期贷款、逾期、挤占挪用贷款要适用相应的利率。

【风险二十四】信贷业务档案的建立、保管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

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农村信用社贷款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建立、保管和使用信贷档案。

2、信贷业务档案资料包括:借款户、担保人基础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本社信贷运作档案资料;贷后管理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

3、信用社要派专人对信贷档案进行管理,以借款户为单位建立贷款档案。分类逐笔整理、排序、编制目录,确保信贷档案准确、真实、完整。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

4、内部人员检查、借阅档案要填制调阅登记,并由借阅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借阅。

5、信贷业务档案严格保密,原则上不对外借阅。当出现经济纠纷、案件等情况,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需查阅、复印时,必需持有协助查询通知书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书,以及查阅人工作证明。在查阅时,本社应有专人在场陪同,严禁将原件借出。

6、信贷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要符合相关规定。

【风险二十五】信贷管理落后,还是以手工管理为主。

防范措施:

要尽快建立电子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办公效率和保证各项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

【风险二十六】未按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贷后管理。

主要风险:

1、信贷人员不按规定进行贷后跟踪检查。

2、不能及时发现借款户经营中的风险。

3、对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未及时报告。

防范措施:

1、要明确信贷人员、信用社及联社的贷后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建立分层次的贷后管理制度。

2、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制。落实管户主责任人,明确监管目标、建立考核台帐、落实风险监控主责任人、监控贷后风险,督促信贷人员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上级管理部门也要对辖内重点户实施贷后监测。

3、信贷人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落实贷后首次跟踪检查及定期检查制度,信贷风险预警制度等,加强对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及时掌握客户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经营管理状况,并将有关信息反馈信用社。

4、经营主责任人每月要检查一次存量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通过查阅信贷员的贷后检查报告等核实、督促贷后管理工作的落实。

5、建立贷后管理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对违反贷后管理制度的各经办责任人和主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处罚。

【风险二十七】涉贷人员收贷、收息不入帐、少入帐、推迟入帐,贪污挪用信贷资金。

防范措施:

加强对贷款收回工作的组织管理,收贷收息情况应定期公开,会计部门、信贷部门应定期与借款人核对帐务、防止涉贷人员收贷、收息不入帐、少入帐、推迟入帐,贪污挪用信贷资金。

【风险二十八】到逾期贷款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催收。

防范措施:

1、信贷员要在每笔贷款到期前10天,填制《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借款人。

2、对到期尚未归还的贷款,信贷员应及时报告经营主责任人,列入逾期催收管理,并分别把《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送到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催收,并取得回执。

3、信用社负责人在定期现场检查中,要重点对信贷业务到逾期催收通知书回执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检查。

4、到逾期贷款催收应作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到逾期贷款催收登记薄,并对信贷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风险二十九】未按规定及时组织不良贷款清收或是因违反规定造成保证、抵(质)押失效或丧失诉讼时效。

防范措施:

1、各信用社要把组织不良贷款清收作为业务经营的一项主要工作制定出符合管理要求和本社业务发展目标的清收考核措施和具体清收方案。

2、严格执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对1997年以后发生的不良贷款实行永久责任追究,区分情况实行下岗、停薪清收。

3、明确清收任务,制定工作职责、建立不良贷款管理台帐、认真进行考核。

4、信贷人员对每笔不良贷款的保证、抵(质)押时效进行审查分析,避免丧失诉讼时效。

(会计类)

【风险一】会计人员配备不科学、不规范,未经岗前培训或不具备专业证书及专业知识,造成基础工作及核算质量差。

防范措施:

1、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的,还应当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2、建立岗前和岗位培训制度。会计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专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达到要求上岗。同时,按照本单位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风险二】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不按要求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容易造成责任事故不明确。

防范措施: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分社(储蓄所)会计人员交接,由总社会计负责监交;总社会计办理交接,由联社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信用社负责人监交。

【风险三】坐班主任配备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容易使柜台业务失去实时监控。

防范措施:

1、凡具有一定业务量的信用社应配备专职坐班主任,实行坐班主任制度,登记坐班主任日志。业务量和业务规模较小,达不到配备坐班主任条件的营业机构,可由分管主任或由信用社主任推荐,经上级会计部门批准后,兼职履行坐班主任职责。

2、坐班主任应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信用社的各项业务,善于处理和协调各方面关系,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3、坐班主任合理安排各专柜工作和人员分工,按照操作程序落实到岗、到人,关心业务动态,注意积累和分析存贷款收支变化,现金收付变化,及时向主任反馈工作信息。同时,对发生的各类会计出纳差错事故,及时组织追查补救和上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研究防范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认真改进工作。

【风险四】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容易造成核算内容不准确,甚至违反国家有关调控政策。

防范措施:

1、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意识,熟练掌握并熟悉使用各会计科目。在设置会计科目时,严格按照农村信用社统一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使用说明,科学分类。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违反规定和随意使用会计科目。对一些利用乱设会计科目掩盖真实核算事项或套取个人利益行为进行重点监督并予以严厉打击。例如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教育储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及公款私存等现象。

【风险五】凭证审核不严格,要素不齐全,容易引发经济纠纷或形成资金损失。

防范措施:

在受理审查凭证时,必须根据有关业务的具体要求,认真审查,并注意以下几点:

1、是否应为本社受理凭证;

2、使用的凭证种类是否正确,凭证基本内容、联数与附件是否完整齐全,是否超过有效期限;

3、账号代码与户名是否相符;

4、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字迹有无涂改;

5、密押、签章和支付密码是否真实齐全;

6、业务事实是否符合信贷、结算管理原则;

7、是否超过存款余额;

8、计息、收费、罚金等计算方法与数字是否正确;

9、内部科目和账户名称使用是否正确。

会计凭证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年、月、日(以特定凭证代替基本凭证时,必须注明记账日期);

2、收付款单位(人)的户名和账号;

3、收付款单位(人)的开户社的名称和社号;

4、人民币符号和大小写金额;

5、款项来源、用途、摘要和附件张数;

6、会计分录和凭证编号;

7、按规定预留的客户印鉴或支付密码;

8、信用社及有关人员印章。

【风险六】大小写金额不符或数字填写不规范,容易造成款项差错等。

防范措施: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的写,不得连笔。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人民币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元”字。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应以“0”补足,不得用“—”代替。

2、汉字大写金额数字,应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染、捌、玖、拾、佰、仟、万、亿,不易涂改的正楷或行书书写。不得用另(或0)、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字样代替。不得用毛代替角,不得任意造简化字。

3、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大写数字金额前应有人民币字样,“人民币”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4、小写金额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小写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小写金额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大写金额不足二十元的,应在十元前加“壹”字。

【风险七】票据审核不严格,支票日期填写不规范。

防范措施:

1、票据的金额及汇票、本票、支票的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其它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2、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应用碳素墨水填写,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月为壹至玖日、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面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风险八】分户账记载不规范,如票素不全,摘要不清以及硬性涂改等。

防范措施:

分户账记载应依据记账凭证按业务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登记,余额严禁出现红字,单方反映余额的不准出现反方余额。一般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1、账页上首规定填记的注意事项(如账号、户名、利率、领用重要空白凭证起讫号码、页数等)均应逐项填写。存折户,应在户名右边注明存折号码,以便鉴别存折真伪。

2、记账前,必须认真核对户名、账号、印鉴(支付密码)、凭证号码(存折户核对存折密码)、余额等,防止存款透支,以及记账串户,盗窃冒领、伪造诈骗等事故的发生。

3、记账时要记明记账日期,对方科目,摘要栏必须根据凭证简要填写款项来源或用途,分情况记载“现收”、“现付”、“转借”、“转贷”、“汇出”、“汇入”、“托收”、“承付”、“委收”、“委付”等简明事由,有号码的凭证应填列凭证号码后四位数。

4、损益类各账户具体记载发生收支的事由,费用开支要写明用途和购买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等。

5、分户账更换新账页时,应将前页的最后余额,计息累计天数和积数,过入新账页第一格“余额”、“日数”和“积数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写“承前页”字样。

6、采用复写账页的分户账,平时记满一页后,即将对账联撕下,及时交单位对账。每月和年度终了,不论账页是否记满,都要将对账联撕下,交给单位对账。运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每满一页后,即应打印一份交客户对账,月(年)末不论账页是否记满,均要打印送给客户对账。

7、因漏记使账页发生空格时,应在空格摘要栏内用红字注明“空格”字样;因误记使账页发生空白时,应在空页内划交叉红线注销,由记账员、会计主管共同盖章,以明确责任。

【风险九】账务处理,发生差错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冲正。

防范措施:

在账务处理中,发生差错必须按下列办法进行改正和冲正调账,并由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批,登记《坐班主任工作日志》和《会计核算差错登记薄》。

1、当日发现的错账处理。日期、金额和文字写错时应以一道红线把全行数字或错字划销,将正确的数字或文字写到相应的数字、文字上边,并由记账员在红线左端盖章证明。传票填错科目或账户,账薄随之记错时,应先改正传票,并由经办人盖章,再按划线法进行改正。对错账涉及重要空白凭证的,应将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作为相关凭证的附件,同时在《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薄》中注明。如账页记错无法更改时,不得撕毁,经坐班主任或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可换新账页记载,经复核后原账页划交叉红线注销,由记账员及会计主管人员同时盖章证明,注销的账页另行保管,待装订账页时,附在后面备查。

2、次日及以后在本年内发现的差错,用红字冲正法进行调账。如记账串户,应填制同一方向红蓝字冲正传票办理冲正。如传票金额或科目、账户填错,账薄随之记错,应重新填制借贷方红字传票,将金额全数冲销,再按正确金额填制借贷方蓝字传票补记入账。如传票正确,而科目日结单结错使总账记错,应填制红蓝字科目日结单进行冲正。

3、本年度发现上年度错账,应填制蓝字反方向传票冲正。如因冲正金额大而发生反方余额时,账户余额应用蓝字反方反映,科目余额轧差反映,不得涂改决算报表。

4、系统内同城或异地划款差错,要凭划出社电报或查询查复书调账,按联行、县辖往来规定办理,划入社无权自行调账。凡冲正错账影响利息计算时,应计算应加、应减积数。

5、办理错账冲正,需经坐班主作或会计主管人员审查盖章后才能办理冲账,严禁会计人员私自办理任何一笔错账冲正,确保每一笔错账冲正符合规定。

【风险十】不按规定进行内外账务核对。如发出的对账单长期没有进行收回、发放的贷款长年不进行核对等,容易给内外部不法分子作案留下可乘之机。

防范措施:

1、坚持记账与对账分离的原则,收回的对账单须进行换人核对。未达账项要与存(贷)款分户账进行勾对,查实后,坐班主任或会计主管要在回单上注明查实日期、不符原因等,并及时作出账务调整。

2、每旬核对各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账实是否相符。每月核对各种卡片与各科目分户账或有关登记薄是否相符。

3、存折户必须坚持账折见面,当时核对;新发放的贷款每年至少应和贷户核对一次。

4、收回的余额对账单回单联以账号顺序排列,按季装订保管,以备查考。

【风险十一】开户不符合有关规定,容易给单位和设“小金库”及洗钱犯罪提供便利条件。

防范措施:

存款账户按资金来源性质、资金管理要求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1、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账户应出其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②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③军队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④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⑤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⑥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⑦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

2、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必须具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①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②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3、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

②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4、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有经有权单位批准立项或国家有关规定的文件。

5、按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对符合开户条件的申请人发给“开户申请书”,并对申请开设支票账户和凭印鉴支取的存款账户的申请人发给印鉴卡片。记账员接到存款人提交的“开户申请书”,核发《开户许可证》申请书及有关证件(均一式两份)。初审后,根据存款人的资金性质确定会计科目,在开户申请书及有关证件上编填账号,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件一并交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审核同意后,在开户申请书和核发《开户许可证》申请书各联上签章,送记账员加盖业务公章,连同其它证件全部交存款人到人民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存款人办妥开户许可证,填写“存款印鉴卡片”两份加盖预留印鉴,连同“开户申请书”、“核发《开户许可证》申请书”、人民银行签发的“开户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副本)”各一份交记账员。记账员审查后,在印鉴上注明启用日期,加盖名章交会计主管按科目和账号顺序登记开销户登记薄,记账员凭印鉴卡片设立分户账。

【风险十二】账户销户不按规定程序操作。

防范措施:

1、存款人存款到期或因故要求销户,应出具撤消账户申请书一式两份(以公函代替),加盖全部预留印鉴连同“开户许可证”一并交会计主管审查后,在原“开户申请书”上批注“清户”字样和日期,销记《开销户登记薄》,一份撤消账户申请书附原“开户申请书”后保管,一份连同留存的印鉴卡送记账员,撤出“开户许可证”(副本)和“核发《开户许可证》申请书”,批注“撤消账户”字样及日期,交回人民银行。

2、记账员根据撤消账户申请书核对账户余额相符,计算利息,收清贷款,结出存款账户最后余额,由销户人开出支款凭证;收回各种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注销”戳记,连同撤消账户申请书和印鉴卡批注注销日期,加盖“附件”戳记作付出传票附件,经复核员逐项复核,结清账户,在账页上批注“清户”字样。

【风险十三】协助执法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工作手续审查不严密,损害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防范措施:

1、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信用社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①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②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③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2、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信用社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上以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3、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信用社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①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②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③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4、信用社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①“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信用社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如不能提供账号的,信用社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②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

③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风险十四】协助司法部门办理储蓄存款查询、冻结、扣划等操作不规范,如存款人账号、金额等提供不全面,无上级部门核准擅自提供信息等。

防范措施:

1、司法机关及其它有权部门办理存款查询业务时,在审核并提供相关证件及公函的基础上,应由信用社主任指定会计部门专人负责提供情况和资料。如查询居民个人储蓄存款,还需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姓名、金额、账号或存款人身份证号等足以证明存款人合法身份以及情况的其它资料,经县联社核准后,通知信用社具体办理,查询单位不得迳自到信用社查询。同时,查阅人对所需提供的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但不能借走。信用社记账员在受理查询时,应先记完应查户的凭证,对查询复函经会计主管审核后加盖信用社公章退还给查询机关。将查询公函装订到当日传票内。

2、司法机关及其它有权部门办理冻结存款业务时,应向信用社发送县级以上司法部门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联社核准通知信用社后,经信用社主任审批,由会计主管通知操作员,在储蓄系统中办理冻结手续,办理手工储蓄的,由记账员在分户账上用红笔批注“×年×月×日冻结××元存款”字样,填写回执经会计主管审核后加盖公章退冻结机关,信用社留存的冻结文书退记账员专夹保管。冻结书在解冻时订入当日传票。冻结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逾期自动撤消。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重新办理冻结手续。

3、司法机关需要信用社协助扣划单位存款时,向信用社发出“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副本),记账员填制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办理划款手续,协助执行通知做传票附件,法院判决没收罪犯储蓄存款时,信用社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执行。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中执行储蓄存款时,应由当事人交出存单(折),信用社凭存单(折)办理;如拒不交出,需强制执行时凭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经县联社核准后办理。当事人存单(折)作废,执行通知书作划款传票附件,注销账、卡、判决书或裁定书归会计档案永久保管。

【风险十五】会计档案的保管和调阅不符合规定,容易造成档案资料的损毁、泄密,甚至被替换、涂改。

防范措施:

1、信用社应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员,管理人员变动要办理交接手续。

2、设置专用会计档案保管库(柜),设立“会计档案、保管登记薄”,按规定年限分类整理,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切实防止火烧、虫蛀、鼠咬、霉烂等,保证其完整无缺。

3、信用社网点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在次年抄列清单送管辖社集中保管,使用时向管辖社调阅。

4、磁介质档案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磁介质档案应打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

5、调阅会计档案应详细填写“会计档案调阅(查)登记薄”,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调阅人出具申请,并经坐班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调阅的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公、检、法、司和有关单位办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信用社主任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时信用社应有专人在场陪同,代办查阅,不准将会计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更不准外借。

【风险十六】信用网点管理松散,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不到位,容易造成贪污、挪用等行为,引发经济案件。

防范措施:

1、根据服务地区业务量大小和发展前景合理设置分社或代办站,凡能够做到双人临柜,钱账、印证分管和换人复核的信用网点,实行并表制,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实行并账制。

2、合理选派信用社负责人,加强内部管理。

3、根据信用社网点的业务量大小,保管条件、离社远近以及淡旺季节等,合确确定库存限额。并账制业务网点对业务周转金实行“全额交回、钱账两清和重新领取”的办法,每次领用由信用社主任签字同意,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报账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天,并必须坚持人到、账到、款到和重要空白凭证到。

4、加强印章和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每次报账时,由信用社坐班主任对外勤人员的账款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填写《重要空白凭证检查核对登记薄》。

5、 实行并账制的营业网点,原则上只能办理储蓄存款业务。雇用的临时储蓄代办人员,在解除代办合同时,要在辖区内进行公布,防止继续利用信用社名义进行诈骗等违法活动。

【风险十七】机构撤并不按要求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和办理交接手续,存在潜在风险和隐患。

防范措施:

1、全面核对账务,处理遗留问题,清查盘点财产,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外对账,达到“六相符”。

2、清理重要空白凭证和各种单位印章。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管辖社,登记作废后订入传票中。各类印章要在《印章使用登记薄》中注明止用日期,由印章保管员和使用人分别签字。

3、对各科目账户余额财产、重要凭证、印章等资料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经交、接、监三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逐项清点后签章,交接方各执一份,一份上报管辖单位归档保管。

4、根据资金类别,按科目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红蓝字传票各一份,进行账务划转和接收。

5、监交人编制移交清册,交、接、监三方共同签章后交接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一份。

【风险十八】非生息资金控制不力,清理缓慢,经营包袱沉重。

防范措施:

1、加强对“其它应收款”的管理与考核。除诉讼费用和差旅费用外,其它应收款科目余额一律不准新增。对于诉讼费用要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尽快结案。同时,加强对“其它应收款”科目的考核,核定比例逐年消化下降。

2、严格控制固定资产以及在建工程项目,努力减少非生息资金占用。

乌拉特前旗农村信用联社内控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指引

(出纳业务类)

【风险一】基层信用社主任、分管主任和坐班主任未按规定查库。

防范措施:

信用社主任、分管主任和坐班主任负责定期对所辖营业网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检查,主任和副主任每月检查分别不少于一次,坐班主任不少于三次,并要做到检查有详细记录。

联社保卫科及联社包片工作组将不定期对基层社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查库时必须携带安全检查证,并应有管库员在场。查库的主要内容包括库房的安全管理和基层负责人及坐班主任的查库职责履行情况,查库完毕后,登记《查库登记簿》,查库人员和管库人员共同签章。

联社在年末综合目标考核中,要把信用社主任、分管主任和坐班主任查库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目标考核的内容。同时作为考核信用社主任和副主任的一项依据。

【风险二】库存现金限额不符合要求。

防范措施:

合理核定库存限额,充分考虑业务量大小和交通条件,既要满足日常业务的合理需求,又要减少库存占用,提高资金营运水平。

联社对信用社的库存额度进行不定期检查,按抽查月的日平均余额计算,高于联社核定的库存限额,要及时提出质询,无特殊原因要进行处罚,同时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中。

【风险三】:现金调拔未坚持双人办理、双人押送、当日列账。

防范措施:

现金调拨必须坚持双人押送制度(不包括司机),对达不到双人押运条件的,清算中心有权拒绝办理现金调拨。

现金调拨业务必须当日列账。对于破币、零币等一时难以点清的现金,以及路途较远的信用社,尽量选择上午交回,以免下午下班以前无法返回列账。

【风险四】未执行双人管库原则。

防范措施:

现金业务坚持双人办理。管库员要明确分工,出入库时同进同出,出入库的款项要坚持双人办理,相与复核,共同负责,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除管库员外,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库房。管库员离职,必须办妥交接手续。

上级单位查库时,管库员应始终在场,协助清点库款。

守库人员要及时认真登记《守库登记簿》,详细填列进出库房人员姓名和时间。守库人员若发现另一名守库人员未按时间到岗,要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不得一人守库。

【风险五】白条抵库或挪用库款。

防范措施:

实行复核制的营业网点要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办理业务必须双人办理,共同保管保险柜钥匙,其中一人不在场,另一人不得办理现金收付款业务,营业终了双人清点现金相符后,共同加锁入库保管。

实行柜员制的营业网点,每日营业终了,坐班主任清点柜员实际现金数,与现金账余额核对相符后签退。

加强坐班主任定期或不定期查库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

专职坐班主任不得兼任管库员或出纳等接触现金的业务。

【风险六】柜员错款。

防范措施:

柜员上岗前,要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柜员明确岗位职责,训练掌握有关业务流程及操作规程。并经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现金业务必须坚持“当日核对、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离岗必须查库”的原则,实行复核制的还要坚持“钱账分管、双人临柜、换人复核”的原则。

现金收付必须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

出纳柜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如对某一点或某一环节产生疑虑,应当自己重新复核,直到核准为止。

坚持“一日三碰库”制度。营业前,柜员必须检查核对现金实物与上日现金账余额是否相符;中午休息前,要核对现金实物与现金账薄余额相符后入库;营业终了,柜员要核对现金实物与现金账薄余额是否相符,并经坐班主任核对相符后,双人加锁入库保管。

出纳员错款,按照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处理。属于责任事故的错款,应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数额大小给予相应处分。

【风险七】未按规定支付现金。

防范措施:

为了净化货币流通市场,提高市场流通货币整洁度,凡流通货币整洁度在七成新以下的人民币一律不准向外支付,均列入破币范围管理。

各社要在设立残损人民币的基础上,增设小面额票币兑换窗口,认真办理大小票币和残损人民币的兑换业务。

信用社上交联社现金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到点准、墩齐、挑净、盖章清楚。不准将不同版面或不同面额的票币夹在同一把内。

【风险八】未按规定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

防范措施:

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信用社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1)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2)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兑换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兑二分。

(财务核算类)

【风险一】信用社财务管理体制不规范,民主性不强,偏离了合作制的发展轨道。

防范措施: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合下发的《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2000]101号)文件,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同时接受广大社员的民主监督和管理。

2、有关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经民主管理组织研究决定,同时要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3、信用社的财务部门要按照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好财务管理职责,努力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考核和分析工作,并对违反税收制度、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抵制。

【风险二】未按规定编制全年财务收支计划或财务收支计划编制不全面、不合理,从而造成被动经营或发展目的不明确。

防范措施:

1、加强调查与研究工作,掌握业务发展第一手资料。信用社主任和财务负责人应熟悉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积极修订财务收支计划,对有关重要财务指标和数据,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财务收支计划。

2、财务计划要自下而上逐级编制上报,自上而下分别审批下达。凡不按规定要求上报财务收支计划的,要追究信用社财务负责人和主任的责任,确保财务计划的圆满完成。

【风险三】信用社违规吸纳股金,造成股金不稳定,也削弱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防范措施:

1、根据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资本充足率等情况,合理制定增资扩股计划,避免大量扩股造成股东收益下降,从而影响社员股东参与信用社管理的积极性。

2、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改善业务经营,提高经营效益,并积极为社员股东进行分红,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的要求,优化股本结构,做好稳定股金工作。

【风险四】未按规定比例进行分红或擅自提高职工股金分红比例。

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凡无历年亏损的盈余信用社,必须对股金进行分红。现金红利加转增股本合计额不得超过股金金额的10%。

2、加强监督检查,凡发现不进行红利分配或擅自提高分红比例,特别是提高内部职工分红比例的,要严肃追究信用社主任责任。

【风险五】信用社一般准备金使用不合规,形成挤占专项资金,掩盖真实费用开支行为。

防范措施:

信用社从2003年开始,增加了一般准备金的提取项目,按税后利润的20%进行提取,主要用于改善职工食堂、宿舍、活动室、幼儿园等“五小”建设。

1、加强费用管理与审批工作,凡进行“五小”建设的信用社,必须先上报联社进行审批,按程序进行办理。凡先斩后奏的,要按开支金额的10%进行处罚信用社主任。

2、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凡运用一般准备金进行“五小”建设的信用社,完工后必须要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防止扩大费用开支。

3、对于挤占一般准备金挪作它用的,要严肃处理信用社主任和相关责任人。

【风险六】固定资产新增和报废没有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从而形成账实不符。

防范措施:

1、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固定资产登记薄和固定资产管理卡,规范账务设置与管理。

2、准确理解固定资产的定义,凡使用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也不包括微机、打印机、点钞机、铁皮柜、保险柜等)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应计入固定资产。

3、凡固定资产报废、出售,应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实行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一致的原则,保证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风险七】固定资产出售、清理收入以及租赁收入没有按规定纳入账内核算,形成“小金库”或引发贪污犯罪发生。

防范措施:

1、加强账务核对,实行以实物核对账薄和以账薄核对实物,进行双向核对,发现不符要查明原因和资金去向。

2、对撤并机构过程中以及其它原因形成的闲置固定资产,出租时,信用社要上报联社进行审批并备案,同时要签订规范有效的租赁协议,租金要全额入账。

3、稽核和会计部门要定期对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进行逐项逐笔检查,实地核对,同时对出租固定资产的租赁协议、租金收入情况进行核对检查,凡发现有截留租金收入或租金收入不进账行为的,要严肃处理信用社主任。

【风险八】低值易耗品的购买、管理、使用不合规。

防范措施:

1、办公室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买,并设专人登记建卡,管理实物。

2、信用社认真负责控制和审批低值易耗品的购买。

3、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由使用部门做出使用计划,由信用社主任审批后办公室购买,并登记低值易耗品登记薄。

4、每年年终决算前进行一次全面盘点与清查,对报损的低值易耗品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账账、账卡和账实相符。

【风险九】固定资产折旧费提取不准确,没有按月进行提取。

防范措施:

1、信用社固定资产实行分类折旧法,即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交通工具、电子设备为5年;机器设备为10年。

2、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停止使用的从停止使用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提足和已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风险十】手续费收入管理不严格,未收取或未按规定全额入账。

防范措施:

信用社由于其服务功能所限,代办中间业务较少,手续费收入也较少。因此,在办理汇兑、结算等过程中,对手续费的收取没有按规定办理,而且随意性较大。

1、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制度中有关信汇、电汇等的收费标准,收取手续费并及时入账。

2、出售凭证收入以及手续费收入都要建立中间业务收入登记薄,稽核与会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核对,确保手续费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核算。

【风险十一】人为扩大或降低定期存款月平均余额,多提或少提应付利息,进行利润调节,造成经营成果不真实。

防范措施:

1、信用社按月要求上报储蓄存款分档次余额表,按季对1年(含1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按照加权利率分档次计提应付利息。

2、分析各信用社上报的储蓄存款分档次余额表中的各档次存款,有无大增大减现象。

3、稽核及会计部门按季对各信用社计提的应付利息进行复核,用分档余额表和分户账进行核对。

【风险十二】扩大代办收贷收储手续费提取范围及基数,挪作它用。

防范措施:

1、明确收贷收储手续费的提取比例。代办收储手续费按储蓄年平均余额的8‰之内控制使用;代办收贷手续费按实收利息10%以内计付。

2、计算代办储蓄平均余额时,应扣除信用社人员在代办单位的储蓄业务中从事吸储、复核和管理工作应分摊的储蓄余额;计算收贷手续费时应剔除通过诉讼、转贷以及以物抵债等收回的贷款。

3、加强对手续费支出的审计。重点检查有无利用存款自然增长、贷款自然回笼而虚列代办人员,套取手续费,挪作它用。

【风险十三】虚列成本,扩大费用开支,形成“账外账”。

防范措施:

1、重点监控一些弹性较大的费用开支项目,如钞币运送费、取暖及降温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以及低值易耗品摊销等,对上述费用进行单项核定,加强管理。

2、分析费用支出内容是否与业务经营和日常办公耗用有关;费用支出物品数量和价格是否明显超出正常范围,有无对同一费用事项进行重复列支,特别是固定资产维修费用。

3、检查费用发票是否合规,内容是否完整,印章及附件是否齐全,发票种类与发票印章所表明的经营范围是否一致。

4、检查工资账户中有无虚列临时工人员或者扩大加班天数及法定比例,虚列薪金性支出。

5、加强费用支出的审批与管理,开展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规范财务开支行为。

【风险十四】税收法规执行不准确,造成罚没款支出增加,加重了经营负担。

防范措施:

1、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税收法规培训,提高执行税法的政策理论水平。

2、合理利用国家给予信用社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改善业务经营。

3、加强信用社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对一些把握不准的扣除项目及时进行业务交流,避免因理解差异而导致政策执行偏差。

【风险十五】表外逾期贷款应收利息核算不准确。

防范措施:

1、完善《信贷资产管理系统》,按户建立台账并计算应收利息。

2、凡贷款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以上未归还的,无论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都要纳入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冲减表外科目,再纳入当期损益核算。

乌拉特前旗农村信用联社内控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指引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类)

【风险一】信用社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

防范措施:

1、建立重要空白凭证监督检查制度,信用社主任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分管副主任每月至少检查2次,坐班主任每月至少检查3次。达不到检查规定次数或检查不认真,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

2、建立重要空白凭证检查登记薄,针对检查中的存在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风险二】岗位人员制约不力,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未执行印、押、证分管原则。

防范措施:

1、信用社营业机构必须做到印、押、证三人分管分用,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合理使用。

2、有价单证应视同现金进行管理,并全面贯彻“账证分管”的原则,由会计人员管账,出纳人员管证,相互制约,相互核对。

3、配偶或直系亲属不得同时分管印、押,保管联行印章的不准接触使用密押,保管密押的不得接触使用联行印章。

【风险三】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不及时、不规范。

防范措施:

1、在营业期间,营业网点(柜、组)领用重要空白凭证后,根据“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认真填写《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薄》,并注明起止号码。

2、签发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按顺序使用,并及时逐份销号,号码必须衔接,不准跳号使用。实行复核制的网点,每签发一份,必须经双人签章。

【风险四】未按规定处理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或过期重要空白凭证长期不做处理,容易造成流失,引发诈骗案件。

防范措施:

1、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的有关检查要求,信用社主任、分管主任和坐班主任要定期对各柜(组)和外勤人员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认真检查,凡发现有过期(旧版)重要空白凭证,要及时交回信用社,由信用社统一汇总上缴联社,联社核对登记后采取打孔或截角作废处理。

2、营业网点在使用重要空白凭证过程中,如因填写错误而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在错误重要空白凭证上加盖“作废”戳记,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薄”,在备注栏中注明“此份作废”,同时将凭证右上角的号码剪下,粘贴到登记薄上,双人在登记薄上签章。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作当时传票的附件。

【风险五】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和领发不严密,外勤人员领用时,事先盖好印章备用。

防范措施:

因信用社机构众多,网点分散,服务范围较大,因此,外勤人员为了揽储方便,经常在储蓄存单(折)上事先加盖公章。但这种管理方法很容易造成收储不入账等经济案件。因此,首先要加强信用社员工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特殊情况或开办预约上门存款时,应由信用社主任批准,限量使用,当日必须交回相关业务。同时,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外勤人员也不得自行销毁,要交回信用社按照有关操作程序统一处理。

【风险六】开户单位销户时,支票缴回处理手续不规范。

防范措施:

开户单位注销或取清存款账户时,如支票有剩余,要全部交回开户信用社,信用社加盖“作废”戳记,剪去右上角后,作废凭证作当日传票的附件。若收回的重要空白凭证过多时,可在传票后附交回清单,经坐班主任审查签章后,将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待日后按规定集中销毁。

【风险七】重要空白凭证经管人员变动时,交接手续不规范。

防范措施:

重要空白凭证经管人员变动时,要严格办理交接登记手续,详细记载交接情况。交接时,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要按当时实有库存详细填写“重要空白凭证交接登记薄”,并与会计表外科目总账核对一致。经凭证接收人和监交人清点无误后,共同在交接登记薄上签章。重要空白凭证账实不符的,凭证管理员不得办理移交离岗手续。

【风险八】种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不规范。

防范措施:

1、各种会计印章采用“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和专人负责”的办法。启用前领用人员必须在“会计业务印章使用保管登记薄”上记载启用日期并签章,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2、各种会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业务印章使用人员临时离开岗位时,要做到人离章收,不得私自授受会计专用印章。

3、各种会计印章停止使用时,要在“印章使用保管登记薄”上注明停止使用的日期和原因。并上缴联社封存后统一保管和销毁,信用社不得自行销毁。

(稽核类)

【风险一】各营业机构稽核人员配备不到位、岗位不明确且落实不到人。

防范措施:

联社及各信用社必须配备至少一名(联社机关2名)稽核人员负责审查、审核各岗位及帐务核对,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对严重及重大问题要报社主任或联社党委,并备案登记,必要时附处理意见及整改办法。

【风险二】联社审计机关及信用社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没有详实的检查报告。

防范措施:

信用社稽核人员应每月对本社各项业务进行检查并有详细记载。联社稽核人员对辖内信用社按年初计划至少三个月应对各项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并要写出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检查面达到100%,达不到要求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风险三】稽核检查质量低,检查内容不全面。

防范措施:

稽核科及稽核员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设置监督检查岗,配齐检查人员,以书面文件形式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或检查走过场,期间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生问题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或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检查人员或有关领导的失职责任。

【风险四】未建立稽核人员岗位责任制。

防范措施:

1、建立稽核人员岗位责任制。

2、凡对违反以下行为者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罚:

①未按规定开展稽核工作的;

②查出问题隐瞒不报纵容迁就的;

③稽核中发现的问题不按规定报告和不提出整改意见的。

④提供虚假稽核报告回避或者掩盖问题真象的。

【风险五】审计人员上岗不符合规定。

防范措施:

1、各社、部门要按要求配备充足的业务素质高及工作能力强的内审人员。

2、积极参加地方内审协会并取得执业资格证。

3、积极参加本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地方内审协会组织的脱产培训。

【风险六】未建立案件分析通报制度。

防范措施:

1、建立案件分析通报制度。

2、各信用社每季要对金融系统发生的各类案件进行分析研究,认真分析案情,总结经验。

3、联社每半年对辖内疑难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掌握动态研究对策。

4、联社要每年对全旗发生的案件进行分析研讨,掌握动态、把握方向、统一认识。

5、各信用社对本社发生的案件,应及时进行分析整理上报。

【风险七】无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防范措施:

1、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2、有具体报告内容:①发生案件的基本情况。②案件发生过程。③在有关方面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④涉案人员基本情况,涉案资金追收情况。⑤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3、紧急情况应先用电话报告随后要有专人报告并附详细材料。

4、报告时间实行一案一报制。各社在发生或发现案件要第一时间上报联社,对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要在12小时内上报联社和当地银监办。

【风险八】未建立联社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监察制度。

防范措施:

1、建立联社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监察制度。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举止文明高尚,做“八小时”以外的合格公民。

3、遵纪守法、洁身自律,不参与赌博、迷信、邪教活动,不去色情、吸毒、贩毒、赌博场所。

4、慎重交友、保持社交圈的纯洁,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际来往。

5、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不收受贿赂、不经商,自觉维护信用社声誉。

6、保持健康高尚的道德情操,不准与家人和邻里之间闹矛盾,要做到互敬、互爱、互助和睦相处,争创“文明户”和“五好家庭”。

【风险九】未按规定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进行登记、报批。

防范措施:

稽核部门要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及有关规定,坚持按检查处理程序操作,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保守秘密,将调查的情况适当进行反馈,做到核实查清问题,即解决矛盾,又不激化矛盾。

(机构人事类)

【风险一】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造成不能依法经营的。

防范措施: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营业机构执照和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是营业机构的法定营业证明文件,各营业机构要认真按有权核发营业机构执照和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部门的要求办理业务,并及时办理年检报告,防止人为失误拖延办理年检并造成不必要的罚款和其他影响。营业执照和经营业务许可证必须妥善存放,并有专人保管。一经发现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于发现起5日内在省级报纸上刊发作废声明,然后持书面检查和已发的登报声明向有关部门重新申请领取。对丢失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伪造、变造、转让上述证件的,除依法取缔其经营权利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出租、出借、涂改证件的,处以3万元以下人民币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风险二】营业机构设立、撤并、迁址或变更名称未按规定操作,造成金融行为违法。

防范措施:农村信用社设立、合并或撤消分支机构的,应当上报联社同意后,由联社行文上报银监局批准,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合并或撤消分支机构的农村信用社,除取消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外,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风险三】违规聘用工作人员,致使联社对所辖信用社人员名单和数量掌握不准确,未经过严格考核私自聘用工作人员,容易引发经济案件和安全事故。

各基层信用社不准擅自录用人员,违规私招、乱聘人员,使联社对辖区信用社人员名单和数量掌握不准。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除招录人员一律清除外,联社将对该社领导班子成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基层信用社如有缺人现象,应及时向联社报告,便于联社统筹安排。

【风险四】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兼职,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营利活动,否则将会对农村信用社的工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农村信用社员工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不得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获批准不得参与其他社会组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将开除出农村信用社队伍。

【风险五】对个别员工的不良、异常行为失察,没有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经济案件的发生或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

1、建立政治学习制度,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1小时;

2、积极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3、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新业务、新知识的培训学习,组织技术练兵和业务考核,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防范风险能力;

4、强化制度教育,增强员工学习制度、落实制度、按制度操作的自觉性,用制度防范风险;

5、强化责任教育,增强员工的岗位意识和责任观念,防止履责不到位出现风险;

6、加强对员工八小时之外生活时间的监督,发现员工有赌博或吸毒不良嗜好行为的,立即调离重要岗位。

【风险六】越权批准员工请销假,容易致使职工队伍管理松懈,员工遵守劳动纪律意识不强。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联社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对员工的请销假要求,要核实请假理由是否真实,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严禁越权批准。

2、对经批准请假的员工,信用社按照规定监交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的准确和安全。

3、严格登记制度,请销假逐人、逐次登记。对无故旷工或超过请假时间未到岗的,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对请假人给予适当的处罚。

【风险七】不严格执行报审制度,容易造成责任不清,形成不必要的损失。

防范措施:

1、信用社如有需请示联社的事项,一律经信用社以规范行文方式上报联社,对信用社请示事项在上报之前,需经理事会研究讨论,形成统一决议后,由信用社主任签发后方可上报。

2、信用社上报事项必须先上报到联社人秘科,由人秘科收文登记后呈领导阅示。

3、联社不得以口头形式答复信用社的请示事项,联社领导个人答复的事项一旦形成责任的,均由其承担。凡经联社研究决定的答复意见,联社将进行行文批复。

(安全保卫类)

【风险一】部分信用社领导存在重业务经营,轻安全保卫的思想,防范意识差,不能有效防范案件。

防范措施: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与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风险二】不注重对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不了解员工思想变化,引发内部员工作案。

防范措施:

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深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把握其思想脉搏,将案件消灭在萌芽中。

【风险三】安全保卫的形式制度、案例教育不落实、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员工防范案件的能力低。

防范措施:

对信用社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保卫教育,主要包括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学习、技术防范措施及案例教育、防暴预案的学习与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案件技能。

【风险四】未执行联防联保制度,并签订联防联保协议书。

防范措施:

各信用社、营业部要根据《乌前旗农村信用联社安全保卫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防范规章制度,与当地派出所,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通过治安联防,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

【风险五】持(管)枪人员未经培训保管、使用枪支,押运期间玩弄枪支,未按规定保管、使用枪支,酒后保管和使用枪支。

防范措施:

1、严禁非信用社正式在编人员持(管)枪;

2、专(兼)职持(管)枪人员,须坚持“先审后用”原则,每年审查不得少于1次,于第一季度完成;

3、非执行任务时,必须枪、弹分存入库保管,枪柜钥匙二人分管;

4、持枪执行,必须做到配枪牢靠、取用方便、枪不离身;

5、守库、押运领取枪弹或移接枪支弹药,要认真办理枪弹交接手续,不能一人代签字;

6、发生枪支被抢、被盗、丢失及其他案件事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风险六】未建立健全枪支弹药、无线通讯器材等器械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防范措施:

1、建立枪支弹药领用、交接登记薄;

2、配置枪支的信用社,必须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应当有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应当分开存放。联社要加强对信用社的自律检查,对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认真的要限期整改。

【风险七】守库员上岗前未详细检查守卫区域内的安全状况,未发现安全隐患,上岗后门窗不关,报警、通讯、电视监控等设施不开通、不利用,守库期间不按时上岗或擅自离岗,形成一人守库或无人守库,不经单位领导批准,擅自让他人代班,允许外部人员或本单位非当日值班人员进入守库室。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非营业期间和节假日坚持双人守库;

2、严格执行信用社临时工不准守库;

3、守库员在守库前必须检查报警器、电视监控、通讯器材、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检查门窗是否已关闭上锁,必须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保持高度警惕,作好守卫工作。

4、守库期间,严禁非当班守库人员进入守库室;

5、守库员严禁玩弄武器,饮酒、玩牌、会客或留宿他人。

【风险八】守库终了不办理守库交接登记和枪支弹药交接手续。

防范措施:

守库人员上、下岗必须填写守库交接登记,办理枪支弹药交接、自卫器械交接,出入库手续。

【风险九】守库期间违反规定接受安全检查。

防范措施:

守库人员接受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或保卫人员陪同并确认证件真实、无误后方可放入,检查完毕,检查人员需在守库记录薄上签字。

【风险十】押运员或其他人员押运前泄露时间、路线,途中擅离职守,形成一人押运或无人押运;执行任务不携带武器,不穿防弹衣,不戴钢盔;运钞途中玩弄或随意放置枪支;押运途中饮酒或离开运钞车就餐;押运途中遇到突发事件,押运员违反防暴预案不能有效处置,押运期间私自捎带无关人员或物品,押运终了不办理枪弹交接手续。

防范措施:

1、执行押运任务时必须坚持专车运输,双人以上武装押运,同出同归,严禁单人持枪步行或骑自行车、摩托车行动。

2、押运人员要严格遵守押运守则,按规定使用安全防卫器械。对款项运送时间、地点、路线、数量、押运情况严格保密。

3、押运人员押运途中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枪不离身。

4、押运途中,押运人员要做到“六不准”:不准擅离职守;不准饮酒;不准运钞车捎载无关人员及物品;不准随意使用武器、器械;不准用枪支开玩笑或交与他人玩耍;不准在押运过程中单独行动和办理与押运工作无关的事项。

5、坚持“车等款”,严禁“款等车”。

6、押运途中,必须严格按保卫部门规定的运钞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

【风险十一】营业室安全设施未达到规定标准,安全设施损坏或失效未及时更换、维修,不能正常使用。

防范措施:

要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要求,使安全设施达到或略高于相应的安全标准。定期检查电视监控、报警器、关门器、可视门铃等技术防范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如损坏失效立即维修或更换。

【风险十二】营业前未检查周围环境,对不安全迹象未发现。

防范措施:

1、营业前必须检查营业室门前有无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不安全迹象。

2、营业室大门或卷闸门开启应反锁、固定、将卷闸门挂钩置回柜台内,防止歹徒关门抢劫。

3、运钞车到来后,严格按程序和安全要求接款包(箱)。

【风险十三】营业期间不允许非营业人员进入柜台、接受他人馈赠的含有爆炸物或挥发性物质的物品、接受或食用含用致幻剂成分的食品、饮料等,或遇入室抢劫事件未按规定正确处理。

防范措施:

1、严格落实营业场所必须有二人以上临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2、大额现金及重要凭证要及时入库,不得置于桌面上。

3、柜台内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人员因事出入边、后门、必须在确认安全的情况即开即锁。

4、营业人员临时离柜时,现金、印鉴、密押、重要凭证必须入柜加锁。

5、营业时间,营业人员不准在柜台内会客,不准接受他人馈赠食品或物品,以防不测。

6、接受检查时,临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证件和介绍信,在确认证件和介绍信真实齐全,并有本单位领导或保卫人员陪同,方可检查。

【风险十四】营业终了在柜台外携款包(箱)候车。

防范措施:

未设金库的营业网点,营业人员要先将钱、章、证、帐、机入箱,在柜台内等候运钞车,严禁在柜台外携包(箱)候车。

【风险十五】营业终了未将现金、重要凭证、印章等清查入库。

1、设金库的信用社将现金、印章、密押、重要凭证等清查无误后入库,处理好电源,火源、关闭营业室门、窗,妥善保管钥匙,待守库(值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防止被盗。

2、护送现金箱入库时,先关闭通往金库的第一道门,后开库门入库存放,并随时封锁。

【风险十六】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保卫检查,安全检查不深、不细、走过场、不能发现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发隐患通知书或查而不改或整改力度不够。

防范措施:

1、实行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的规定。

2、坚决杜绝检查走过场,处罚轻如风的现象,取消检查效果不佳的互查。

3、严厉处罚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出的问题直接通报到每个单位,处罚到每个责任人和领导,达到规范操作行为和教育员工的目的。

【风险十七】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保卫教育,未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

防范措施:

1、要认真落实《乌前旗农村信用联社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对教育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不断提高守押人员素质。

3、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联社领导与信用社主任,信用社主任与职工每年都要签订安全保卫责任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工作网络。责任状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完成任务好的要适当奖励,未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按规定处罚。

【风险十八】保卫人员徇私情,对发现的问题不能一追到底,瞒案不报、谎报、漏报,贻误破案时机。

防范措施:

1、查办案件实行组长负责制。

2、建立重大事项快报责任制。

3、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发生案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