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普通人作文开头:读报有感话程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5:26:57

读报有感话程之

下午本说睡觉,睡不着,看了《作家文摘·老生程之》,颇多感慨!程之多才多艺,真算是无一不知无一不晓。他自小跟乃父学京剧,8岁登台博得“小大花脸”的称号。他形体精瘦,嗓音却是出奇地从容大气,“一开腔,那股苍凉已袭将过来,不消说,那一路神奇腔调,便是化自多少年的京剧行当。”

现在的人只知道程前,不一定都知道程之。程前是程之的儿子,是他刚出生时抱给程之的。因为程之年岁大了还没有孩子,就由祖母做主把儿女多的弟弟的孩子给了他。

程之多演反派,唯一的正面角色是《名优之死》,而程之的最后,也恰恰是演完最后一场戏,倒在了后台。历来我很喜欢看程之的电影,程之相貌平平,他的两个大眼袋,也掩不住他的精彩演技。程前是他的儿子,小伙子英俊潇洒,表演功夫却无法和程之相提并论!

配音,程之只是客串,所以我这个孤陋寡闻的观众,却是第一次知道他配音也是顶呱呱!但是提起来,他的声音,我却还能回味。

整个50年代,上译配音群英,大家只是迷醉于童自荣,丁建华,称他们为“幕后英雄”;张瑞芳,孙道临,却是台前台后都十分了得。影片《白夜》张瑞芳的大段独白,真叫绝倒啊!孙道临的哈姆雷特配音,无论是他和母亲的对话,还是个人独白,都可谓登峰造极!程之是头牌老生!《作家文摘》介绍:苏联电影《牛虻》29岁的程之配蒙泰尼里,显示了老生的功底。该影片,我看得很早,那时还不太关注配音角色,但是蒙泰尼里和他的儿子牛虻的对话却还留有印象。文章说:“程之用他声音的厚度,成功地转换、呼唤出原片人物的文学意味,即使是反派人物,程之也有他再创造的一套手段”,《王子复仇记》里,他给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迪斯配音光听那洪亮磅礴的道白,哪里有半点邪气?克劳迪斯对着众人宣布新令一段,“程之利用停顿和呼吸控制(类似音乐演奏中的弹性速度),传达出新国王对众人的试探和对真实内心的掩示,配出了弦外之音。”

孙道临配音哈姆雷特王子,从来我就很欣赏,欣赏他配音的潇洒、俊逸、高贵而绝无媚俗气,认为他是堪称一绝。但是文章却说:“具体到群戏和对手戏段落孙道临的声音也不见得凌架于众人,尤其是在程之大奸似忠的腔调跟前,孙的哈姆雷特何尝不是在掩示内心的真实?克劳迪斯祷告一幕,哈姆雷特完全可以下手,程之念出了令王子不得不退缩的一份真情:‘……这只毒手涂满我亲兄弟的鲜血,难道天上没有足够的雨水把它洗得雪一样白?——此刻哈姆雷特正持剑立于其后——话上了天,心还留在地上,无心的空话,永远上不了天。’程之的发声字字千钧,音色富有金属的光泽,通体透彻,邪恶得堂堂正正,哈姆雷特不得不打消念头的理由在于,他猛然意识到先父其实也不过是个‘罪孽深重’之徒,程之的独白功力,为影片人物厚度锦上添花。”读了这一段,那银幕上的画面,又再现在我眼前,克劳迪斯的台词,我真地能回味,真地还记得清清楚楚,只不过一直并不知道配音是程之!

为此,我刚才又在电脑中搜索:“程之演的电影”,居然看到了“演员程之 电影台”播放的纪念程之的专集片,演艺界的知情人士,对他的多才多艺和为人,做了各方面的回味和介绍,说他除了相貌不好,其它都好,惋惜他走得太早。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上影演员张萌说:他“唱呀,做呀,跳呀,舞跳得好极了!我的交谊舞就是跟他学出来的!舞跳得好极了,帅得不得了,个头高,身材也不错,西装革履的,大衣一穿,派头得不得了。现在上海交谊舞比赛,没有一个像样的,上海话叫‘帮帮忙”,男的连一点范儿都没有,他是帅得不得了!”

附:《王子复仇记》故事梗概——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暴死,母后改嫁叔父克劳迪斯,王位也被窃夺。父王的鬼魂告诉哈姆雷特杀父夺位的就是他的叔父克劳迪斯。于是他怀着极其痛苦的心情伺机报仇,他借演戏的机会揭发了叔父的罪行,阴险的克劳迪斯设下圈套杀害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中的哈姆雷特用尽最后力气终于将恶贯满盈的克劳迪斯刺死。      fenfen写于东高地20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