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d with sth:汉语新诗鉴赏(39)严力?杨黎?玉上烟?钟磊?胡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4:17:43

汉语新诗鉴赏之三十九

严力/杨黎/玉上烟/钟磊/胡适

 

 

严力(1954—),北京人。《今天》杂志主要成员。著有诗集《这首诗可能还不错》、《黄昏制造者》、《严力诗选》等。

 

还给我

 

还给我

请还给我那扇没有装过锁的门

哪怕没有房间也请还给我

请还给我早晨叫醒我的那只雄鸡

哪怕已经被你吃掉了

也请把骨头还给我

请还给我半山坡上的那曲牧歌

哪怕已经被你录在了磁带上

也请把笛子还给我

请还给我

我与我兄弟姐妹们的关系

哪怕只有半年也请还给我

请还给我爱的空间

哪怕已经被你污染了

也请把环保的权利还给我

请还给我整个地球

哪怕已经被你分割成

一千个国家

一亿个村庄

也请还给我

 

(选自:《还给我》,澳大利亚原乡出版社2004年版)

 

[赏析]

“还给我”这个祈求式语句意味着现实的缺失,渴望重新回到理想的生活状态之中,这个吁请伴随着排比、反复、层递手法的运用,贯穿了诗作始终,清晰的逻辑力量和激越的情感旋律相结合,祈使句与让步假设句的运用,表达了“应然的理想境界”与“最低的期待空间”之间的巨大反差,构成了强烈反讽。那么,向谁来诉求这些渴望呢?更值得思考的广阔空间指向了文本之外。 (赵思运/文,赵思运推荐)

 

 

 

杨黎(1962—),成都人。著有诗集《小杨与马丽》、《五个红苹果》等。

 

大声

 

我们站在河边上
    大声地喊河对面的人
    不知他听见没有
    只知道他没有回头
    他正从河边
    往远处走
    远到我们再大声
    他也不能听见
    我们在喊


    --1994

 

(选自:《1998中国新诗年鉴》花城出版社1999年版)

 

[赏析]

《大声》可以视为杨黎实验废话写作的范本。诗歌一定要有所为的意义吗?诗歌一定要有独异的想象吗?诗歌一定要抒发感情吗?诗歌一定要有绚烂的辞藻吗?杨黎正在以“废话”的方式重新定义诗歌写作,他要让诗歌彻底到语言为止。他坚持让语言还原到最基础的结构中去,他呈现的语言态度就是充分的自为自在。《大声》是拒绝分析的,无论读者是不是听见了他的大声,无论我们往远处走多远,杨黎都还在那里,享受着废话带来的乐趣。

(赵思运/文,赵思运推荐)

 

 

 

玉上烟,女,本名颜梅玖。大连人。2008年开始写作。作品散见各大报刊网站。

 

收场白

 

我一直忠于生活赏赐的一切:

暴雨一样飘落的灰尘。扔进黑暗中的小路

荒凉的夜晚。当然

我提着他那只将灭未灭的灯盏,找到过

鸽子。玫瑰。盐。水井,还有无数的伤疤

生活是个绝好的手艺人

边绽放诱人的花朵,边将我层层剥光

他喜欢掩盖又翻弄出事情的真相

天空安安静静,大地一言不发

劳碌了一生,我早已懂得如何安抚和忽略

自己细密的皱纹。我多么忠于生活

忠于毫无意义的一切。现在

闪电劈开了一条回家的路,神已来临

请为我祈祷吧

 

(选自:玉上烟新浪博客)

 

[赏析]

从《收场白》可以看出,诗人玉上烟对生死的思考已经达到了通透的程度。生,无论遇到暴雨一样的灰尘,还是黑暗中的小路,当我们回头看的时候都是美好的。都值得我们热爱。尽管生是美好的,却又接受自然规律,遵从于自然律。在诗人的笔下,死同样是温暖的,是回家。可以想见,诗人面对死亡是骄傲的,也是洒脱的。生死之间的道路由闪电来打通;神已降临,接走尘世的孩子。这是何等积极、阳光的心态,把死亡写得如此光明。

从这首诗里,可以看到血、肉和骨头,看到诗人的世界观。这是有生命的诗。 (高梁/文,高梁推荐)

 

 

 

钟磊(1969-)。作品散见各大报刊网站,著有诗集一部。

 

放大的宿命

 

我被时光一口一口吃掉,我在时光里暗下去。

暗成时间的沙漏,埋在一张张白纸上,

我又在诗歌里面把自己洗白,

我的白落在月亮的后花园上,在月光里也不扎根。

我像八月,也像九月,在一朵浮云上飘,

我继续在半个月亮上磨刀,我比月亮旧,爱生锈。

我的一滴眼泪开始冒烟,丢掉了自己的方向,

错过了一口水井,在一口枯井里变凉。

我再次在神话中充当一次刺客,

在受难的一滴水中,把自己救走,

再在词语的城邦之外撒豆成兵,包围虚空,

穿过时间的孔洞,在宿命之上坐稳江山,

在原形中寻找自己的变形,凸透镜放大了宿命,

宿命生出一对金属腿,接近概念的天空。

 

(选自:钟磊新浪博客)

 

[赏析]

佛陀释迦牟尼老人家很反对“天命论”、“定命论”和“宿命论”,教导弟子要通过修行转业,而不是被动接受命运。作品的结构就像数学方程式精妙,如词语的象征语义结构:“时光”——人生苦短;“白”——万物缘起;“月亮”——彼岸不可及;“水”——无常变化;“词语”——是诗人创作“世界”的材料,“放大宿命”就是原始佛学教导的在现世靠自力的“转业”,和“接近概念的天空”同构。诗就是修行,就是用“语言文字在放大(改变)自己的宿命”,和诗有缘就能“在原形中寻找自己的变形”。作品语言的展开肌理清晰,作者善于设计诗的语境框架,长句中意象不淤堵,意象群环环相扣,用巧妙的跨行修辞改变诗句结构和节奏,增添意境陌生化效果,制造出语言张力;层层深入的意象在互证、互补中营造共存共生的立体意义诗境,令人回味无穷。 (莫测/文,莫测/推荐)

 

 

 

胡适(1881-1962),字适之,安徽绩溪人。编辑过《新青年》、《努力周刊》、《现代评论》、《新月》等杂志。著有我国第一部白话新诗集《尝试集》。

 

鸽 子

 

云淡天高,好一片晚秋天气!

有一群鸽子,在空中游戏。

看他们三三两两,

回环来往,

夷犹如意,——

忽地里,翻身映日,白羽衬青天,

十分鲜丽!

 

(选自《新青年》1918年第4卷第1号)

 

[赏析]

这首诗写于1917年秋冬时节,当时作者刚从美国留学归来,执教于北京大学。他在北京大学这个新文化运动的大本营,与陈独秀、李大钊等一批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相处得很融洽,他们共同致力于新文化运动的深入开展。这首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写出的,因而该诗的主旨是,诗人将自己和朋友比作在蓝天中自由翱翔的飞鸽,借此表达一种投身于新文化运动的自豪感。

《鸽子》是即事感兴、即景生情之作,诗歌的第一句“云淡天高,好一片晚秋天气”营造了一个清爽舒朗的意境,这样一种广阔环境是作者当时生活状态和心境的写照,秋高气爽的天气适合鸽子尽情“在空中游戏”,鸽子的“夷犹如意”暗示了在新文化运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作者可以尽其所能实现远大抱负。阅读这首诗,读者感受不到汹涌澎湃的诗情和飞云翻卷般的想象,但作者以鸽子比人物的浅显象征,使诗歌言之有物、不乏情趣,诗歌的末尾 “忽地里,翻身映日,白羽衬青天”的“鲜丽”图景,使人联想到“一行白鹭上青天”的壮阔与豪迈,充满活泼生动的气息,给人赏心悦目的视觉感受和心理体验。

《鸽子》一诗很好地体现了作者本人倡导的新诗理论,胡适曾在文章中说,新诗的音节靠的是“语气的自然节奏”和“每句内部所用的字的自然和谐”,在用韵方面 “有韵固然好,没有韵也不妨”;对于诗歌的表现方法,作者认为 “凡是好诗,都是具体的,越偏向具体的,越有诗意诗味。凡是好诗,都能使我们脑子里发生一种或多种——明显的逼人的影像。”(《谈新诗》)《鸽子》一诗遵循了这些新诗创作原则,全诗以自然韵押韵,不受平仄的影响,使其既自由的表达了思想又具有音乐感;这首诗的主旨是抽象的,但诗人采用了“具体的写法”,把笔墨集中于描绘洁白的鸽子在蓝天中“回环往复,夷犹如意——”的姿态和“翻身映日,白羽衬青天”的鲜丽画面上,避免了抽象晦涩地表现主题,也给读者留下联想和回味的余地。

胡适在尝试新诗写作时,还特别强调“诗体的大解放”。《鸽子》一诗在这方面同样是突出的。全诗六句,每句字数不等,音节数参差不齐,用词造句也十分口语化,它明显冲破了旧体诗词格律的束缚。但是,作为中国最早的新诗代表作,《鸽子》一诗还留有文言旧诗的一些痕迹,如“夷犹如意”句,就不够通俗。但是,读者更应该看重的是,这首诗作为胡适新诗的代表作,已经具备现代汉语抒情诗的形式,《鸽子》和作者的其他新诗都堪称“沟通新旧两个艺术时代的桥梁”。  (韦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