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曼然视频:干部作风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公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11:02:46
干部作风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公示
我局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经过自查自找和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找到了本系统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的主要存在问题,现将存在问题的表现、成因分析、整改措施与整改承诺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事业心不强,干事缺乏激情
(一)主要表现:(1)个别家在县城,工作在乡下基层所的同志,朝去晚回多,住所工作少,有时不按时到岗。(2)个别同志遇到困难和工作太辛苦时有埋怨情绪,有不安心在基层所工作的表现。(3)个别基层所领导有畏难、不愿当领导的现象。
(二)问题成因:(1)客观方面:一是本局近年来住所工作的要求有所松懈。二是当前工商部门人员少,缺编多,任务艰巨,基层所工作过于辛苦。三是直管后,工商执法规范,工作要求高、难度大、责任重,工商所领导难当。(2)主观方面:事业心、使命感不强,有怕苦畏难的情绪,怕负责任的思想。
(三)整改目标:通过整
改增强干部事业心、使命感,提高基层所领导的综合素质和队伍战斗力。
(四)整改措施:⑴加强“三观”教育,增强事业心、使命感。⑵重申严格执行本局住所工作制度,加强督查,保证住所工作制度的长效贯彻落实。⑶努力争取上级加快缺额的补员,解决人员少,工作过于辛苦的困难。⑷加强培训和支持指导,提高基层工商所领导的综合素质,增强基层领导应对繁重工作、解决困难和问题的能力,从而增强基层领导干好工作的信心。
(五)整改时限:作风与纪律上半年明显好转;补员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年内见成效。
(六)责任领导:周继昌、林炳光。
(七)责任部门:监察室、人教股。
二、服务观念不强,首问负责不到底,限时办结不兑现
(一)主要表现:⑴个别窗口岗位人员接待服务对象态度不热情,“脸难看”。⑵个别办事人员解答办照、办事咨询存在“问答式”,不主动将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讲清,导致服务对象“事难办”。⑶个别人员业务不精,一些常识性的业务问题也需向上请示,造成办事效率不高,承诺办结期限不兑现。
(二)问题成因:一是宗旨观念与责任心不强,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自觉。二是业务不精,无法履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
(三)整改目标:通过整改增强办事人员的服务观念和责任心,确保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落到实处,以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
(四)整改措施:⑴加强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观念和工作责任心。⑵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⑶实行效能投诉制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追究违规、失职、失范责任。
(五)整改时限:上半年见效,并建立长效机制。
(六)责任领导:林炳光、卢钊彪。
(七)责任部门:监察室、人教股、企业个体股。
三、思想不够解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不大
(一)主要表现:⑴在行政审批中“唯书唯上”。办照条件和程序照套、照搬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怕负不依法行政的责任。因而,影响了一些行业在我县的发展,也影响了我县招商引资的吸引力。⑵行政审批放权方面,尚有两个中心所尚未委托其办理个体户登记业务。
(二)问题成因:客观方面:一是法律法规严肃性的约束;二是有不依法审批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事例鉴戒,不敢放开手脚去改革。主观原因是:思想不够解放,怕负法律责任。
(三)整改目标: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加快我县经济发展。
(四)整改措施:⑴加强邓小平理论学习,促进思想解放。⑵经过调研,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简化前置条件和审批程序的建议,改革行政审批制度。⑶在审批工作实践中做到:政策明确的畅通办,政策不明确的变通办,职责范围外的疏通办。⑷尽快调配人员,完善设备,把办理个体户登记业务全部委托到中心工商所。
(五)整改时限:4月份把办理个体户登记业务全部委托到中心工商所。上半年做好调研,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
(六)责任领导:周战。
(七)责任部门:法规股、企业个体股
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力度不强
(一)主要表现:“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兴农”、“政策惠农”、“维权保农”6个方面措施不够有力。
(二)问题成因: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三)整改目标:通过整改,上述6个方面见显著成效,为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四)整改措施:⑴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⑵“红盾护农”方面: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定期和不定期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确保农资商品质量。⑶“经纪活农”方面:引导建立经纪人协会,支持开展经纪活动。⑷“合同帮农”方面:引导支持发展“定单农业”,做好农业经济合同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⑸“商标兴农”方面:引导农副产品经营者实施商标树品牌、增效益、壮规模、促发展战略,帮助经营者办理注册商标手续。⑹“政策惠农”方面:一是对农民季节性从事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的,免于工商登记、备案,免收工商规费;二是对在农村从事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注册,免收工商规费;三是按最低标准征收农副产品管理费。⑺“维权保农”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一会两站”(即:在乡镇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在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二是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提高调解成功率。
(五)整改时限:⑴、⑵、⑺项措施上半年见效,其他各项长年坚持。
(六)责任领导:张欣平、周战。
(七)责任部门:市场合同股、商标广告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企业个体股、经济检查大队、各工商所。
五、政务公开不完善
(一)主要表现:对时期性应变动的和新增的应予公示的内容公示不够及时。
(二)问题成因:一是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不严格。二是应公示的内容变动频繁,制作公示内容速度跟不上。
(三)整改目标:及时完整地公示应公开的公务,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四)整改措施: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五)整改时限:上半年完善,并及时更换应公示的内容。
(六)责任领导:宁永利、林炳光。
(七)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各工商所。
六、市场监管职能不完全到位
(一)主要表现:⑴无照经营案时有发生。⑵不公平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出现。⑶对直销到农村、农户的化肥监管不到位。⑷对直接批发到农村店铺的小食品监管不到位。
(二)问题成因:⑴社会诚信度滑坡,经营道德失范。⑵工商机关检验市场商品质量的权力和技术手段局限(商品的质量须市、区有关技术部门才有权鉴定,涉嫌假冒的商品须厂家鉴定)。⑶工商队伍素质不高,垂直管理后人员又偏少,市场监管鞭长莫及。
(三)整改目标:通过整治,重要商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明显减少。
(四)整改时限:农资市场整治3、4月份见效,其他各项整治坚持长效管理。
(五)整改措施:⑴在食品经营户中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制度。即:在食品经营户中推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违规食品退市制度;⑵在农资经营户中推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售后服务信誉卡、质量承诺书)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不合格种子召回制度。⑶加大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监管。二是大力开展打假治劣活动。重点打击食品、农资、建材市场和其他重要商品市场、日用品市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和不公平竞争行为。⑷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和消费维权宣传的力度,提高经营者诚信自律的觉悟,调动全社会打假治劣的力量,促进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六)责任领导:张欣平、周战
(七)责任部门:市场合同股、商标广告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经济检查大队、各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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