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有哪些项目: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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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委员会文件
台政服党〔2005〕13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台州市招投标中心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党支部:
现将《台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台州市招投标中心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  承诺制度  通知
台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纪律保证。根据《台州市市直机关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着力构建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承诺对象。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招投标中心正科和副科实职工部。
(三)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教育和对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促进中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干部队伍,不断推进机关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承诺内容
1、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3、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规范用权,依法行政。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纪律规定和要求;不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和邪教等违法违纪活动。
5、严格廉洁自律。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礼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不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车辆、电脑等物品;不参加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出资的国内外考察、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检查考核
(一)程序
1、公示。年初,承诺人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并在本单位予以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年度中新调整的承诺对象也要及时签订承诺书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督查。在日常工作中,由纪工委对承诺遵守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3、述廉。一年一次在本单位年度工作述职会议上,同时就所承诺的内容进行对照检查。
4、评议。在本人述廉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有关窗口工作人员对评议对象进行廉政情况民主评议。
5、考评。由考核组对考核对象一年来遵守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累计任期时间不满半年的中层干部,可不列入考核)。并结合信访举报、督查、述廉、评议等综合情况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评分定档,报经党工委同意。在党工委指导下,向本人反馈考核情况。
(二)评分
对承诺人进行100分制考评,其中考核70分,民主评议30分。另设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
考核:由单位考核组根据承诺人一年来在党风廉政教育、党风廉政责任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打分。
民主评议:由参加评议人员分别对承诺人进行评分,取平均值。
上述二项的合计分值,加上加分分值,作为承诺人一年来的最终考核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分的,为良好;70—80分的,为合格;60—70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本年度本人及所在处室在勤政廉政方面受到省、市、本单位(系统)表彰的,分别加6分、4分、2分。
因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的,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
(三)方法
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承认公示与平时督查、年终考平相结合,述廉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个考核工作与民主评议党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四、结果运用
实施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是加强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把考核结果纳入中层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与选拔任用和奖、惩挂钩。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精神鼓励,并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基本合格的,进行诫勉谈话,予以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并取消当年职务晋升和评先资格;不合格的,促其引咎辞职或予以组织处理。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1、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书
2、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年度考核表
3、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表
4、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考核汇总表
附件一:
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按照《台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台州市招投标中心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度》的要求,本人公开承诺如下:
1、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3、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规范用权,依法行政。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纪律规定和要求;不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和邪教等违法违纪活动。
5、严格廉洁自律。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礼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不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车辆、电脑等物品;不参加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出资的国内外考察、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附件二:
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年度考核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与标准分
计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一、党风廉政
教育
(10分)
1、自觉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3分);
2、积极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学习(3分);
3、坚持学习制度,做到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落实(4分)。
符合本条要求的得满分;党风廉政教育每少1次扣1分;学习制度坚持不够扣1分;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不够落实扣1—3分。
二、党风廉政
责任制
(10分)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责任分工(3分);
2、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分析1次自身和所在处室党风廉政情况,并向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汇报(3分);
3、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分)。
符合本条要求的得满分;责任分工未落实扣2分;半年无分析无汇报扣2分;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扣2分。
三、遵纪守法
(15分)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3分);
2、自觉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4分);
3、自觉遵守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纪律规定和要求(4分);
4、不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邪教等违法违纪活动(4分)。
符合本条要求的得满分;被投诉经查实违规行为每起扣3分;违反“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或“四条禁令”每起分别扣4分。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与标准分
计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四、廉洁自律
(25分)
1、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礼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5分);
2、不到下属单位或服务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费用(4分);
3、不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借钱、车辆、电脑等物品(4分);
4、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4分);
5、不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4分);
6、不参加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出资的国内外考察、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4分)。
严格执行做得好的得满分;较好的得25—29分;一般的得20—24分;被投诉经查实,违规行为每起另扣3分,扣完为止。
五、职业道德
(10分)
1、爱岗敬业,诚实守信(3分);
2、办事认真,服务热情(4分);
3、依法行政,公道正派(3分)。
职业道德好的得满分;较好的得6—8分;一般的得4—6分;差的4分以下。
六、民主评议
(30分)
1、廉政学习教育(5分);
2、遵纪守法(5分);
3、廉洁自律(5分);
4、依法行政(5分);
5、职业道德(5分);
6、述廉报告(5分)。
由参加评议的人员进行打分(具体见《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表》)。前5项严格要求做得好的得满分;较好的得20分;一般的得15分;较差的得10分。第6项所作述廉报告符合实际得满分;基本符合实际得3分;不符合实际不得分。
加分项目
本年度本人及所在处室在勤政廉政方面受省、市、本单位(系统)表彰的,分别加6、4、2分。
以文件为依据,考核时应提供文件复印件。
“一票否决”项目
本人因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
附件三:
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表

内       次


5分
较好
4分
一般
3分

0—2分
廉政学习教育
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
职业道德
责任制落实情况
述廉报告
附件四:
中层干部党风廉政考核汇总表
审核领导:                                年   月  日
承诺人情况
分      值
等次
姓名
科室
职务
考核分(70分)
评议分(30分)
加分
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