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格式工厂:梁实秋 味至浓时即家乡 未能忘情于诗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0 14:26:52

第一辑(下)

佛跳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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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跳墙”的名字好怪。何物美味竟能引得我佛失去定力跳过墙去品尝?我来台湾以前没听说过这一道菜。

  《读者文摘》(一九八三年七月份中文版)引载可叵的一篇短文《佛跳墙》。据她说佛跳墙“那东西说来真罪过,全是荤的,又是猪脚,又是鸡,又是海参、蹄筋,炖成一大锅。……这全是广告噱头,说什么这道菜太香了,香得连佛都跳墙去偷吃了。”我相信她的话,是广告噱头,不过佛都跳墙,我也一直地跃跃欲试。

  同一年三月七日《青年战士报》有一位郑木金先生写过一篇“油画家杨三郎祖传菜名闻艺坛——佛跳墙耐人寻味”,他大致说:“传自福州的佛跳墙……在台北各大餐馆,正宗的佛跳墙已经品尝不到了。……偶尔在一般乡间家庭的喜筵里也会出现此道台湾名菜,大都以芋头、鱼皮、排骨、金针菇为主要配料。其实源自福州的佛跳墙,配料极其珍贵。杨太太许玉燕花了十多天闲工夫才能做成的这道菜,有海参、猪蹄筋、红枣、鱼刺、鱼皮、栗子、香菇、蹄膀筋肉等十种昂贵的配料,先熬鸡汁,再将去肉的鸡汁和这些配料予以慢工出细活的好几遍煮法,前后计时将近两星期……已不再是原有的各种不同味道,而合为一味。香醇甘美,齿颊留香,两三天仍回味无穷。”这样说来,佛跳墙好像就是一锅煮得稀巴烂的高级大杂烩了。

  北方流行的一个笑话:出家人吃斋茹素,也有老和尚忍耐不住想吃荤腥,暗中买了猪肉运入僧房,乘大众入睡之后,纳肉于釜中,取佛堂燃剩之蜡烛头一罐,轮番点燃蜡烛头于釜下烧之。恐香气外溢,乃密封其釜使不透气。一罐蜡烛头于一夜之间烧光,细火久焖,而釜中之肉烂矣;而且酥软味腴,迥异寻常。戏名之为“蜡头炖肉”。这当然是笑话,但是有理。

  我没有方外的朋友,也没吃过蜡头炖肉,但是我吃过“坛子肉”。坛子就是瓦钵,有盖,平常做储食物之用。坛子不需大,高半尺以内最宜。肉及佐料放在坛子里,不需加水,密封坛盖,温火慢炖,稍加冰糖。抗战时在四川,冬日取暖多用炭盆,亦颇适于做坛子肉,以坛置定盆中,烧一大盆缸炭,坐坛子于炭火中而以灰覆炭,使徐徐燃烧,约十小时后炭未尽成烬而坛子肉熟矣。纯用精肉,佐以葱姜,取其不失本味,如加配料以笋为最宜,因为笋不夺味。

  “东坡肉”无人不知。究竟怎样才算是正宗的东坡肉,则去古已远,很难说了。幸而东坡有一篇《猪肉颂》:

  净洗铛,少着水,

  柴头灶烟焰不起。

  待他自熟莫催他,

  火候足时他自美。

  黄州好猪肉,价钱如泥土,

  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

  早晨起来打两碗,

  饱得自家君莫管。

  看他的说法,是晚上煮了第二天早晨吃,无他秘诀,小火慢煨而已。也是循蜡头炖肉的原理,就是坛子肉的别名吧?

  一日,唐嗣尧先生招余夫妇饮于其巷口一餐馆,云其佛跳墙值得一尝,乃欣然往。小罐上桌,揭开罐盖热气腾腾,肉香触鼻。是否及得杨三郎先生家的佳制固不敢说,但亦颇使老饕满意。可惜该餐馆不久歇业了。

  我不是远庖厨的君子,但是最怕做红烧肉。因为我性急而健忘,十次烧肉九次烧焦,不但糟蹋了肉,而且烧毁了锅,满屋浓烟,邻人以为是失了火。近有所谓电慢锅者,利用微弱电力,可以长时间地煨煮肉类,对于老而且懒又没有记性的人颇为有用,曾试烹近似佛跳墙一类的红烧肉,很成功。

第一辑(下)

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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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栗子以良乡的为最有名。良乡县在河北,北平的西南方,平汉铁路线上。其地盛产栗子。然栗树北方到处皆有,固不必限于良乡。

  我家住在北平大取灯胡同的时候,小园中亦有栗树一株,初仅丈许,不数年高二丈以上,结实累累。果苞若刺猬,若老鸡头,遍体芒刺,内含栗两三颗。熟时不摘取则自行坠落,苞破而栗出。捣碎果苞取栗,有浆液外流,可做染料。后来我在崂山上看见过巨大的栗子树,高三丈以上,果苞落下狼藉满地,无人理会。

  在北平,每年秋节过后,大街上几乎每一家干果子铺门外都支起一个大铁锅,翘起短短的一截烟囱,一个小利巴挥动大铁铲,翻炒栗子。不是干炒,是用沙炒,加上糖使沙结成大大小小的粒,所以叫做糖炒栗子。烟煤的黑烟扩散,哗啦哗啦的翻炒声,间或有栗子的爆炸声,织成一片好热闹的晚秋初冬的景致。孩子们没有不爱吃栗子的,几个铜板买一包,草纸包起,用麻茎儿捆上,热乎乎的,有时简直是烫手热,拿回家去一时舍不得吃完,藏在被窝垛里保温。

  煮咸水栗子是另一种吃法。在栗子上切十字形裂口,在锅里煮,加盐。栗子是甜滋滋的,加上咸,别有风味。煮时不妨加些八角之类的香料。冷食热食均佳。

  但是最妙的是以栗子做点心。北平西车站食堂是有名的西餐馆。所制“奶油栗子面儿”或称“奶油栗子粉”实在是一绝。栗子磨成粉,就好像花生粉一样,干松松的,上面浇大量奶油。所谓奶油就是打搅过的奶油(whipped cream)。用小勺取食,味妙无穷。奶油要新鲜,打搅要适度,打得不够稠固然不好吃,打过了头却又稀释了。东安市场的中兴茶楼和国强西点铺后来也仿制,工料不够水准,稍形逊色。北海仿膳之栗子面小窝头,我吃不出栗子味。

  杭州西湖烟霞岭下翁家山的桂花是出名的,尤其是满家弄,不但桂花特别地香,而且桂花盛时栗子正熟,桂花煮栗子成了路边小店的无上佳品。徐志摩告诉我,每值秋后必去访桂,吃一碗煮栗子,认为是一大享受。有一年他去了,桂花被雨摧残尽净,他感而写了一首诗“这年头活着不易”。

  十几年前在西雅图海滨市场闲逛,出得门来忽闻异香,遥见一意大利人推小车卖炒栗。论个卖——五角钱一个,我们一家六口就买了六颗,坐在车里分而尝之。如今我们这里到冬天也有小贩卖“良乡栗子”了。韩国进口的栗子大而无当,并且糊皮,不足取。

第一辑(下)

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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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参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是干货,在烹调之前先要发开。发海参的手续不简单,需要很久时间(现在市场有现成发好的海参,从前是没有的)。所以从前家常菜里没有海参,只有餐馆里或整桌席里才得一见。

  我一向以为外国人不吃海参,他们看见我们吃海参,一定以为我们不是嘴馋便是野蛮,连“海胡瓜”都不肯饶。其实是我孤陋寡闻,外国人也吃海参,不过他们的吃法不同。他们吃我们要刮去丢掉的海参里面那一层皮,而我们吃他们所要丢掉的海参外面带刺的厚厚一层胶质。活的海参,我在外国的水族馆里看见过,各种颜色具备,黑的、白的、棕色的、斑驳的。咕咕嚷嚷的,不好看。鲜的海参,没吃过。

  因为海参并不太珍贵,所以在饭庄子里所谓“海参席”乃是次等的席,次于所谓“鱼翅席”“燕翅席”。在海参席里,海参是主菜,通常是一大盘“趴烂海参”,名为趴烂,其实还是卜楞卜楞的居多。如果用象牙筷子去夹,还不大容易平平安安地夹到嘴边。

  餐馆里有一道名菜“红烧大乌”。大乌就是黑色的体积特大的海参,又名“乌参”。上好的海参要有刺,又叫“刺参”。红烧大乌以淮扬馆子做得最好。五十年前北平西长安街一连有十几家大大小小的淮扬馆子,取名都叫什么什么“春”。我记不得是哪一家“春”了,所做红烧大乌特别好。每一样菜都用大小不同的瓷盖碗。这样既可保温又显得美观。红烧大乌上桌,茶房揭开碗盖,赫然两条大乌并排横卧,把盖碗挤得满满的。吃这道菜不能用筷子,要用羹匙,像吃八宝饭似的一匙匙地挑取。碗里没有配料,顶多有三五条冬笋。但是汁浆很浓,里面还羼有虾子。这道菜的妙处,不在味道,而是在对我们触觉的满足。我们品尝美味有时兼顾到触觉。红烧大乌吃在嘴里,有滑软细腻的感觉,不是一味的烂,而是烂中保有一点酥脆的味道。这道菜如果火候不到,则海参的韧性未除,隐隐然和齿牙作对,便非上乘了。我离开北平之后还没尝过标准的海参。

  “凉拌海参”又是一种吃法。夏天谁都想吃一点凉的东西,酒席上四个冷荤,其实不冷,不如把四个冷荤免除,换上一大盘凉拌海参。海参煮过冷却,切成长长的细丝,越细越好,放进冰箱待用。另外预备一小碗三和油(即酱油、醋、麻油),一小碗稀释了的芝麻酱,一小碟蒜泥,上桌时把这配料浇在海参上拌匀,既凉且香,非常爽口,比里脊丝拉皮好吃多了。这是我先君传授给我的吃法,屡试皆受欢迎。

第一辑(下)

满汉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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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平的点心店叫做“饽饽铺”。都有一座细木雕花的门脸儿,吊着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满汉细点”什么的。可是饽饽都藏在里面几个大盒子、大柜子里,并不展示在外,而且也没有什么货品价格表之类的东西。进得铺内,只觉得干干净净,空空洞洞,香味扑鼻。

  满汉细点,究竟何者为“满”何者为“汉”,现已分辨不清。至少从名称看来,“萨其玛”该是满洲点心。我请教过满洲旗人,据告萨其玛是满文的蜜甜之意,我想大概是的。这东西是油炸黄米面条,像蜜供似的,但是很细很细,加上蜜拌匀,压成扁扁的一大块,上面洒上白糖和染红了的白糖,再加上一层青丝红丝,然后切成方形的块块。很甜,很软和,但是很好吃。如今全国各处无不制售萨其玛,块头太大太厚,面条太粗太硬,蜜太少,名存实亡,全不对劲。

  “蜂糕”也是北平特产,有黄白两种,味道是一样的。是用糯米粉调制蒸成,呈微细蜂窝状,故名。质极松软,微粘,与甜面包大异其趣。内羼少许核桃仁,外裹以薄薄的豆腐皮以防粘着蒸器。蒸热再吃尤妙,最宜病后。

  花糕、月饼是秋季应时食品。北方的“翻毛月饼”,并不优于江南的月饼,更与广式月饼不能相比,不过其中有一种山楂馅的翻毛月饼,薄薄的小小的,我认为风味很好,别处所无。大抵月饼不宜过甜,不宜太厚,山楂馅带有酸味,故不觉其腻。至于花糕,则是北平独有之美点,在秋季始有发售,有粗细两品,有荤素两味。主要的是两片枣泥馅的饼,用模子制成,两片之间夹列胡桃、红枣、松子、缩葡之类的干果,上面盖一个红戳子,贴几片芫荽叶。清李静山《都门汇纂》里有这样一首“竹枝词”:

  中秋才过近重阳,

  又见花糕各处忙。

  面夹双层多枣栗,

  当筵题句傲刘郎。

  一般饽饽铺服务周到。我家小园有一架紫藤,花开累累,满树满枝,乃摘少许,洗净,送交饽饽铺代制藤萝饼,鲜花新制,味自不同。又红玫瑰初放(西洋品种肥大而艳,但少香气),亦常摘取花瓣,送交铺中代制玫瑰饼,气味浓馥,不比寻常。

  说良心话,北平饼饵除上述几种之外很少有令人怀念的。有人艳称北平的“大八件”“小八件”,实在令人难以苟同。所谓“大八件”无非是油糕、蓼花、大自来红、自来白等等,“小八件”不外是鸡油饼、卷酥、绿豆糕、槽糕之类。自来红、自来白乃是中秋上供的月饼,馅子里面有些冰糖,硬邦邦的,大概只宜于给兔爷儿吃。蓼花甜死人!绿豆糕噎死人!“大八件”“小八件”如果装在盒子里,那盒子也吓人,活像一口小棺材,而木板尚未刨光。若是打个蒲包,就好看得多。

  有所谓“缸捞”者,有人写做“干酪”,我不知究竟怎样写法。是圆饼子,中央微凸,边微薄,无馅,上面常洒上几许桂花,故称“桂花缸捞”。探视产后妇人,常携此为馈赠。此物松软合度,味道颇佳,我一向喜欢吃。后来听一位在外乡开点心铺的亲戚说,此物乃是聚集簸箩里的各种饽饽碎渣加水揉和再行烘制而成。然物美价廉不失为一种好的食品。“薄脆”也不错,又薄又脆,都算是平民食物。

  “茯苓饼”其实没有什么好吃,沾光“茯苓”二字。《淮南子》:“千年之松,下有茯苓。”茯苓是一种地下菌,生在山林中松根之下。李时珍说:“盖松之神,灵之气,伏结而成。”无端给它加上神灵色彩,于是乃入药,大概吃了许有什么神奇之效。北平前门大街正明斋所制茯苓饼最负盛名,从前北人南游常携此物馈赠亲友。直到如今,有人从北平出来还带一盒茯苓饼给我,早已脆碎坚硬不堪入口。即使是新鲜的,也不过是飞薄的两片米粉糊烘成的饼,夹以黑糊糊的一些碎糖黑渣而已。

  满洲饽饽还有一品叫做“桌张”,俗称“饽饽桌子”,是丧事人家常用的祭礼。半生不熟的白面饼子,稍加一些糖,堆积起来一层层的有好几尺高,放在灵前供台上的两旁。凡是本家姑奶奶之类的亲属没有不送饽饽桌子的。可壮观瞻,不堪食用。丧事过后,弃之可惜,照例分送亲友以及佣人小孩。我小时候遇见几次丧事,分到过十个八个这样的饽饽。童子无知,称之为“死人饽饽”,放在火炉口边烤熟,啃起来也还不错,比根本没有东西吃好一些。清人得硕亭《竹枝词•草珠一串》有一首咏其事:

  满洲糕点样原繁,

  踵事增华不可言。

  惟有桌张遗旧制,

  几同告朔饩羊存。  
梁实秋:未能忘情于诗酒  第一辑(上)  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郊特牲》:“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  

第一辑(上)

猫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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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大雅•韩奕》:“孔乐韩土,川泽,鲂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这是说韩城一地物产富饶,是好地方。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郊特牲》:“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一般人家里也常有鼠患,棚顶墙根都能咬个大窟窿,半夜里到厨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蜡烛,再不就是地板上滚胡桃,甚至风雅起来也偶尔啮书卷,实在防不胜防,恼火之至。《黄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猫》,诗曰:

  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

  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这首诗是说家里的老猫死了,老鼠横行。随主簿家里的猫,听说要产小猫了,请求分赠一只,已准备买鱼静待小猫光临。衔蝉,俗语,猫名也。这首诗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构,但是《后山诗话》却很推崇,“乞猫诗,虽滑稽而可喜,千岁之下,读之如新”。到底山谷乞得猫了没有,不得而知。不过山谷又有一首《谢周文之送猫儿》,诗云:

  养得狸奴立战功,将军细柳有家风。

  一箪未厌鱼餐薄,四壁当令鼠穴空。

  周家的猫不愧周亚夫细柳营的大将之风,大概是很善捕鼠。

  鼠辈跳梁,靠猫来降伏,究竟是落后社会的现象。猫和人建立了关系,人猫之间自然也会产生感情。梅圣俞有一首《祭猫诗》,颇有情致:

  自有五白猫,鼠不侵我书。

  今朝五白死,祭与饭与鱼。

  送之于中河,况尔非尔疏。

  昔尔啮一鼠,衔鸣绕庭除。

  欲使众鼠惊,意将清我庐。

  一从登舟来,舟中同屋居。

  糗粮虽甚薄,免食漏窃余。

  此实尔有勤,有勤胜鸡猪。

  世人重驱驾,谓不如马驴。

  已矣莫复论,为尔聊欷歔。

  这首诗还是着重猫的实用价值,不过忘形到尔汝,已经写出了对猫的一份情。宋•钱希白《南部新书》:“连山张大夫搏,好养猫,众色备有,皆自制佳名。每视事退,至中门,则数十头曳尾延颈接入。以绿纱为帏,聚其内,以为戏。或谓搏是猫精。”说来好像是奇谈,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杨文璞先生对我说,他在纽哲塞住的时候,养猫一度多到三十几只,人处屋内如在猫笼。杨先生到舍下来,菁清称他为“猫王”。猫王一见我们的白猫王子,行亲鼻礼,白猫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旧相识。

  一般说来,猫很可爱。如果给以适当的卫生设备,他不到处拆烂污,比狗强,也有时比某一些人强。我们的白猫王子,从小经过菁清的训练,如厕的时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画。可惜画工只爱画猫蝶图正午牡丹之类。猫喜欢磨他的趾甲,抓丝袜、抓沙发、抓被褥。菁清的办法是不时地给他剪趾甲,剪过之后还替他挫。到处给他铺小块的粗地毯,他睡起之后弓弓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他的趾甲了。猫馋,可是他吃饱之后任何鱼腥美味他都不屑一顾,更不用说偷嘴。他吃饱之后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饱之后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猫不会说话,似是一大缺陷。他顶多是喵喵叫两声,很难分辨其中的含义。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猫语,据说那喵喵声有时是表示饥饿,有时是要人去清理他的卫生设备,有时是期望有人陪他玩耍。白猫王子玩绳、玩球、玩捉迷藏,现在又添了新花样,玩“捕风捉影”。灯下把撑衣架一晃,影子映在墙上,他就狼奔豕突地扑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欢捕风捉影地谈论人家的短长么?宋•彭乘《续墨客挥犀》:“鄱阳龚氏,其家众妖竟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时尚寒,有二猫正伏炉侧,家人指谓姥曰:‘吾家百物皆为异,不为异者独此猫耳。’于是猫亦人立,拱手而言曰:‘不敢。’姥大骇,走去。”我真盼望我们的白猫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西谚有云:“佳酿能使猫言。”莎士比亚《暴风雨》曾引用其意(二、二、八六),想是夸张其辞。猫不能言,犹之乎“猫有九条命”一样地不足信,命只有一条。

  人之好恶不同,各如其面。尽管有人爱猫爱得发狂,抚摩他、抱他、吻他,但是仍有人不喜欢猫。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四、一、四八)就说“有些人见猫就要发狂”。不是爱得发狂,是厌恶得发狂。我起初还不大了解。后来有一位朋友要来看我,预先风闻我家有白猫王子,就特别先打电话要我把猫关起。我想这也许是一种过敏反应。《挥塵新谈》曾记猫有五德之说:“猫见鼠不捕,仁也。鼠夺其食而让之,义也。客至设馔则出,礼也。藏物虽密能窃食之,智也。每冬月辄入灶,信也。”这是鸡有五德之说的翻版,像这样的一只猫未必可爱。猫有许多可人意处,猫喜欢偎在人身边,有时且枕着你的臂腿呼呼大睡,此时不可误会,其实猫怕冷怕寂寞。有时你在寒窗之下伏案作书,猫能蹲踞案头,缩在桌灯罩下呼噜呼噜地响上个把钟头,此时亦不可误会,猫只是在享受灯光下散发出来的热气。如加呵斥,他会抑郁很久,如施夏楚,他会沮丧半天。猫有令人难以理解的嗜好,他喜欢到处去闻,不一定是寻求猎物,客来他会闻人的脚闻人的鞋,好像那里有什么异香。最令人嫌恶的是春天来到的时候猫在房檐上怪声怪气地叫嗥,东一声叫,西一声应,然后是唏哩哗啦地一阵乱叫乱跑。鲁迅先生在一篇文字里说他最厌听猫叫,他被吵醒便拿起大竹竿去驱逐。猫叫春是天性,驱得了么?

  有义犬义马救主之说,没听说过义猫。猫长得肥肥胖胖,刷洗得干干净净,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主人看着欢喜,也就罢了,谁还稀罕一只猫对你有什么报酬?在英文里feline(猫)一字带有阴险狡诈之义,我想这也许有一点冤枉。有人养猫,猫多为患,送一只给人家去,不久就返回老家。主人无奈,用汽车载送到郊外山上放生,没过几天,猫居然又回来了。回来时瘦骨嶙峋,一身污泥。主人大受感动,不再遗弃他,养他到老。猫也识得家,不必只是狐正首丘。

  英国诗人中,十八世纪的斯玛特(Smart)最爱猫,我曾为文介绍,兹不赘。另外一位诗人陶玛斯•格雷有一首有名的小诗,写一只猫之溺死于金鱼缸内。那只缸内必是一只相当大的缸,否则不至于把猫淹死。可惜那时候没有司马光一类的人在旁营救。那只猫不是格雷的,是他朋友何瑞斯•窝波耳的,所以他写来轻松,亦谐亦讽而不带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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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上)

一只爱猫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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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曰:

  是在一只大瓷缸旁边,

  上有中国彩笔绘染

  盛开着的蓝花;

  赛狸玛那只最乖的斑猫,

  在缸边若有所思地斜靠,

  注视下面的水洼。

  她摇动尾巴表示欢喜;

  圆脸庞,雪白的胡须,

  丝绒般的足掌,

  龟背纹似的毛衣一件,

  黑玉的耳朵,翡翠的眼,

  她都看到;呜呜地赞赏。

  她不停地注视;水波之间

  泳过两个形体美似天仙,

  是巡游的女神在水里:

  她们的鳞甲用上好颜料漆过

  看来是红得发紫的颜色,

  在水里闪出金光一缕。

  不幸的女神惊奇地看到:

  先是一绺胡须,随后是爪,

  她几度有动于衷,

  她想去抓却抓不到。

  哪个女人见了金子不想要?

  哪个猫儿不爱鱼腥?

  妄想的小姐!她再度地

  弓着腰,再度地抓去,

  不知距离有多远。

  (命运之神在一边坐着笑她。)

  她的脚在缸沿上一滑,

  她一头栽进了缸里面。

  她把头八次探出水面,

  咪咪地向各路水神呼唤,

  迅速地前来搭救。

  海豚不来,海神不管,

  仆人丫鬟都没有听见,

  爱猫没有朋友!

  此后,美人儿们,莫再受骗,

  一失足便是永远的遗憾。

  要大胆也要小心。

  引你目眩心惊的五光十色

  不全是你们分所应得;

  闪闪发亮光的不全是金!

第一辑(上)

黑猫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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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猫王子今年四岁,胖嘟嘟的,体重在十斤以上,我抱他上下楼两臂觉得很吃力,他吃饱伸直了躯体侧卧在地板上足足两尺开外(尾巴不在内)。没想到四年的工夫他有这样长足的进展。高信疆、柯元馨伉俪来,说他不像是猫,简直是一头小豹子。按照猫的寿命年龄,四岁相当于我们人类弱冠之年,也许不会再长多少了吧。

  白猫王子饱食终日,吃饱了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家里没有老鼠可抓,他无用武之地。凭他的嗅觉,他不放过一只蟑螂,见了蟑螂他就紧迫追踪,又想抓又害怕,等到菁清举起苍蝇拍子打蟑螂时,他又怕殃及池鱼藏到一个角落里去了。我们晚间外出应酬,先把他的晚餐备好,鲜鱼一钵,清汤一盂,然后给他盖上一床被毯,或是给他搭一个蒙古包似的帐篷。等我们回家的时候,他依然蜷卧原处。他的那床被毯颇适合他的身材。菁清在一个专卖儿童用物的货柜上选购那被毯的时候,精挑细选,不是嫌大就是嫌小,店员不耐烦地问:“几岁了?”菁清说:“三岁多。”店员说:“不对,不对,三岁这个太小了。”菁清说:“是猫。”店员愣住了,她没卖过猫被。陆放翁赠粉鼻诗有句:“问渠何似朱门里,日饱鱼餐睡锦茵。”寒舍不比朱门,但是鱼餐锦茵却是具备了。

  白猫王子足不出户,但在江湖上已薄有小名。修漏的工人、油漆的工人、送货的工人,看见猫蹲在门口,时常指着他问:“是白猫王子吧?”我说是,他就仔细端详一番,夸奖几句,猫并不理会,大摇大摆而去。猫若是人,应该说声谢谢。这只猫没有闲事挂心头,应该算是幸福的,只是没有同类的伴侣,形单影只,怕不免寂寞之感。菁清有一晚买来一只泰国猫,一身棕色毛,小脸乌黑,跳跳蹦蹦十分活跃,菁清唤她作“小太妹”。白猫王子也许是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相处似不投机,双方都常呜呜地吼,作蓄势待发状。虽然是两个恰恰好,双份的供养还是使人不胜负荷。我取得菁清同意,决计把“小太妹”举以赠人。陈秀英的女儿乐滢爱猫如命,遂给她带走了。白猫王子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

  有一天我们居住的大厦门前有两只小猫光临,一白一黑,盘旋不去,瘦骨嶙嶙,蓬首垢面,不知是谁家的遗弃。夜寒风峭,十分可怜。菁清又动了恻隐之心。“我们给抱上来吧?”我说不,家里有两只猫,将要喧宾夺主。菁清一声不响端着白猫王子吃剩的鱼加上一点米饭送到楼下去了。两只猫如饿虎扑食,一霎间风卷残雪,她顾而乐之。于是由一天送鱼一次,而二次,而三次,而且抽暇给两只猫用干粉洁身。我不由自主地也参加了送猫饭的行列。人住十二层楼上,猫在道边门口,势难长久。其中黑的一只,两只大蓝眼睛,白胡须,两排白牙,特别讨人欢喜。好不容易我们给黑猫找到了可以信赖的归宿。我们认识的廖先生,他和他一家人都爱猫,于是菁清把黑猫装在提笼里交由廖先生携去。事后菁清打了两次电话,知道黑猫情况良好,也就放心了。只剩下一只白猫独自卧在门口。看样子他很忧郁,突然失去伴侣当然寂寞。

  事有凑巧,不知从哪里又来了一只小黑猫。这只小黑猫大概出生有六个月,看牙齿就可以知道。除了浑身漆黑之外,四爪雪白,胸前还有一块白斑,据说这种猫名为“踏雪寻梅”,还满有名堂的。又有人说,本地有些人认为黑猫不吉利。在外国倒是有此一说,以为黑猫越途,不吉。哀德加•阿兰•坡有一篇恐怖小说,题名就是《黑猫》,这篇小说我没读过,不知黑猫在里面扮的是什么角色。无论如何白猫又有了伴侣,我们楼上楼下一天三次照旧喂两只猫,如是者约两个星期。

  有一夜晚,菁清面色凝重地对我说:“楼下出事了!”我问何事惊慌,她说据告白猫被汽车压死了。生死事大,命在须臾,一切有情莫不如此,但是这只白猫刚刚吃饱几天,刚刚洗过一两次,刚刚失去一黑猫又得到一黑猫为伴,却没来由地粉身碎骨死在车轮之下!我半晌无语,喉头好像有梗结的感觉。缘尽于此,没有说的。菁清又徐徐地说:“事已到此,我别无选择,把小猫抱上来了。”好像是若不立刻抱上来,也会被车辗死。在这情形之下,我也不能反对了。

  “猫在哪里?”

  “在我的浴室里。”

  我走进去一看,黑暗的角落里两只黄色的亮晶晶的眼睛在闪亮,再走近看,白须、白下巴颏儿、白爪子,都显露出来了。先喂一钵鱼,给她压压惊。我们决定暂时把她关在一间浴室里,驯服她的野性,择吉再令她和白猫王子见面。菁清问我:“给她起个什么名字呢?”我想不出。她说:“就叫黑猫公主吧。”

  黑猫公主的个性相当泼辣,也相当灵活,头一天夜晚她就钻到藏化妆品的小柜橱里。凡是有柜门的地方她都不放过。我说这样淘气可不行,家里瓶瓶罐罐的东西不少,哪禁得她横冲直撞?菁清就说:“你忘了?白猫王子初来我家不也是这样么?”她的意思是,慢慢管教,树大自直。要使这黑猫长久居留,菁清有进一步的措施,给公主做体格检查。兽医辜泰堂先生业务极忙,难得有空出来门诊,可是他竟然肯来。在他检查之下,证明黑猫公主一切正常,临行时给她打了两针预防霍乱之类的药剂。事情发展到此,黑猫公主的户籍就算暂时确定了。她与白猫王子以后是否能够相处得如鱼得水,且待查看再说。

第一辑(上)

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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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釉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双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得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作算学,老虎翻筋斗,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里,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可真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地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地在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地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是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悲惨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是么?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叮叮就知道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八只的,一顺地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来给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地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们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一双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尝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人地不宜”之故罢?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萎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为“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得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现在沙漠里听说也有了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灭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五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并不是因为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是因为它在体内由于脂肪氧化而制造出水。它的驼峰据说是美味,我虽未尝过,可是想想熊掌的味道,大概也不过尔尔。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最欢喜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地从这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第一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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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隘的小室里,窗外还三两窠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舐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它争食,于是声色俱厉地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

  “君子有三畏”,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它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效,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地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取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贲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它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地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地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舐,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厄。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性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声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样地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它咬人,至少作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它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尽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它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苛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护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怠佳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第一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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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没有什么模样儿,笨拙臃肿,漆黑一团,四川猪是白的,但是也并不俊俏,像是遍体白癫疯,像是“天佬儿”,好像还没有黑色来得比较可以遮丑。俗话说:“三年不见女人,看见一只老母猪,也觉得它眉清目秀。”一般人似尚不至如此,老母猪离眉清目秀的境界似乎尚远。只看看它那个嘴巴尽管有些近于帝王之相,究竟占面部面积过多,作为武器固未尝不可,作为五官之一就嫌不称。它那两扇鼓动生风的耳轮,细细的两根脚杆,辫子似的一条尾巴,陷在肉坑里的一对小眼,和那快擦着地的膨亨大腹,相形之下,全不成比例。当然,如果它能竖起来行走,大腹便便也并不妨事,脑满肠肥的一副相说不定还许能赢得许多人的尊敬,脸上的肉叠成褶,也许还能讨若干人的欢喜。可惜它只能四脚着地,辜负了那一身肉,只好溢之曰猪。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并且相貌的丑俊也不是自己所能主宰的。上天造物是有那么多的变化,有蠢的,有俏的。可恼的是猪儿除了那不招人爱的模样之外,它的举止动作也全没有一点风度。它好睡,睡无睡相,人讲究“坐如钟,睡如弓”。猪不足以语此,它睡起来是四脚直挺,倒头便睡,而且很快地就鼾声雷动,那鼾声是肐噜苏的,很少悦耳的成分。一经睡着,天大的事休想能惊醒它,打它一棒它能翻过身再睡,除非是一桶猪食哗啦一声倒在食槽里。这时节它会连爬带滚地争先恐后地奔向食槽。随吃随挤,随咽随咂,嚼菜根则戛戛作响,吸豆渣则呼呼有声,吃得嘴脸狼藉,可以说没有一点“新生活”。动物的叫声无论是哀也好,凶也好,没有像猪叫那样讨厌的,平常没有事的时候,只会在嗓子眼儿里呶呶嚅嚅,没有一点痛快,等到大限将至被人揪住耳朵提着尾巴的时候,便放声大叫,既不惹人怜,更不使人怕,只是使人听了刺耳。它走路的时候,踯躅蹒跚,活泼的时候,盲目地乱窜,没有一点规矩。

  虽然如此,猪的人缘还是很好。我在乡间居住的时候,女佣不断地要求养猪,她常年茹素,并不希冀吃肉,更不希冀赚钱,她只是觉得家里没有几只猪儿便不像是个家,虽然有了猫狗和孩子还是不够。我终于买了两只小猪。她立刻眉开眼笑,于抚抱之余给了小猪我所梦想不到的一个字的评语曰:“乖!”孟子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我看我们的女佣在喂猪的时候是兼爱敬而有之。她根据“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道理,对于猪食是细切久煮,敬谨用事的,一日三餐,从不误时,伺候猪食之后倒是没有忘记过给主人做饭。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时候,她坐在屋檐下补袜子,一对小猪伏在她的腿上打瞌睡。等到“架子”长成“催肥”的时候来到,她加倍努力地供应,像灌溉一株花草一般地小心翼翼,它越努力加餐,她越心里欢喜,她俯在圈栏上看着猪儿进膳,没有偏疼,没有愠意,一片慈祥。有一天,猪儿高卧不起,见了食物也无动于心,似有违和之意,她急得烧香焚纸,再进一步就是在猪耳根上放一点血,烧红一块铁在猪脚上烙一下,最后一着是一服万金油拌生鸡蛋。年关将届,她噙着眼泪烧一大锅开水,给猪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热水澡。猪圈不能空着,紧接着下一代又继承了上来。

  看猪的一生,好像很是无聊,大半时间都是被关在圈里,如待决之囚,足迹不出栅门,出不能接见亲属,而且很早地就被阉割,大欲就先去了一半,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临了还不免冰凉的一刀。但是它也有它的庸福。它不用愁吃,到时候只消饭来张口,它不用劳力,它有的是闲暇。除了它最后不得善终好像是不无遗憾以外,一生的经过比起任何养尊处优的高级动物也并无愧色。“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君子,但是我常以为猪叫的声音不容易动人的不忍之心。有一个时期,我的居处与屠场为邻,黎明就被惊醒,其鸣也不哀,随后是血流如注的声音,叫声顿止,继之以一声叹气,最后的一口气,再听便只有屋檐滴雨一般的沥血的声音,滴滴答答地落在桶里。我觉得猪经过这番洗礼,将超升成为一种有用的东西,无负于豢养它的人,是一件公道而可喜的事。

  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虽是神话,也颇有一点意思。“家”字是屋子底下一口猪。屋子底下一个人,岂不简捷了当?难道猪才是家里主要的一员?有人说豕居引申而为人居,有人引《曲礼》“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之义,以为豕是主要的家畜。我养过几年猪之后,顿有所悟。猪在圈里的工作,主要的是“吃、喝、拉、撒、睡”,此外便没有什么。圈里是脏的,顶好的卫生设备也会弄得一塌糊涂。吃了睡,睡了吃,毫无顾忌,便当无比。这不活像一个家么?在什么地方“吃、喝、拉、撒、睡”比在家里更方便?人在家里的生活比在什么地方更像一只猪?仓颉泄露天机倒未必然,他洞彻人生,却是真的,怪不得天雨粟,鬼夜哭。

第一辑(下)

佛跳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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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跳墙”的名字好怪。何物美味竟能引得我佛失去定力跳过墙去品尝?我来台湾以前没听说过这一道菜。

  《读者文摘》(一九八三年七月份中文版)引载可叵的一篇短文《佛跳墙》。据她说佛跳墙“那东西说来真罪过,全是荤的,又是猪脚,又是鸡,又是海参、蹄筋,炖成一大锅。……这全是广告噱头,说什么这道菜太香了,香得连佛都跳墙去偷吃了。”我相信她的话,是广告噱头,不过佛都跳墙,我也一直地跃跃欲试。

  同一年三月七日《青年战士报》有一位郑木金先生写过一篇“油画家杨三郎祖传菜名闻艺坛——佛跳墙耐人寻味”,他大致说:“传自福州的佛跳墙……在台北各大餐馆,正宗的佛跳墙已经品尝不到了。……偶尔在一般乡间家庭的喜筵里也会出现此道台湾名菜,大都以芋头、鱼皮、排骨、金针菇为主要配料。其实源自福州的佛跳墙,配料极其珍贵。杨太太许玉燕花了十多天闲工夫才能做成的这道菜,有海参、猪蹄筋、红枣、鱼刺、鱼皮、栗子、香菇、蹄膀筋肉等十种昂贵的配料,先熬鸡汁,再将去肉的鸡汁和这些配料予以慢工出细活的好几遍煮法,前后计时将近两星期……已不再是原有的各种不同味道,而合为一味。香醇甘美,齿颊留香,两三天仍回味无穷。”这样说来,佛跳墙好像就是一锅煮得稀巴烂的高级大杂烩了。

  北方流行的一个笑话:出家人吃斋茹素,也有老和尚忍耐不住想吃荤腥,暗中买了猪肉运入僧房,乘大众入睡之后,纳肉于釜中,取佛堂燃剩之蜡烛头一罐,轮番点燃蜡烛头于釜下烧之。恐香气外溢,乃密封其釜使不透气。一罐蜡烛头于一夜之间烧光,细火久焖,而釜中之肉烂矣;而且酥软味腴,迥异寻常。戏名之为“蜡头炖肉”。这当然是笑话,但是有理。

  我没有方外的朋友,也没吃过蜡头炖肉,但是我吃过“坛子肉”。坛子就是瓦钵,有盖,平常做储食物之用。坛子不需大,高半尺以内最宜。肉及佐料放在坛子里,不需加水,密封坛盖,温火慢炖,稍加冰糖。抗战时在四川,冬日取暖多用炭盆,亦颇适于做坛子肉,以坛置定盆中,烧一大盆缸炭,坐坛子于炭火中而以灰覆炭,使徐徐燃烧,约十小时后炭未尽成烬而坛子肉熟矣。纯用精肉,佐以葱姜,取其不失本味,如加配料以笋为最宜,因为笋不夺味。

  “东坡肉”无人不知。究竟怎样才算是正宗的东坡肉,则去古已远,很难说了。幸而东坡有一篇《猪肉颂》:

  净洗铛,少着水,

  柴头灶烟焰不起。

  待他自熟莫催他,

  火候足时他自美。

  黄州好猪肉,价钱如泥土,

  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

  早晨起来打两碗,

  饱得自家君莫管。

  看他的说法,是晚上煮了第二天早晨吃,无他秘诀,小火慢煨而已。也是循蜡头炖肉的原理,就是坛子肉的别名吧?

  一日,唐嗣尧先生招余夫妇饮于其巷口一餐馆,云其佛跳墙值得一尝,乃欣然往。小罐上桌,揭开罐盖热气腾腾,肉香触鼻。是否及得杨三郎先生家的佳制固不敢说,但亦颇使老饕满意。可惜该餐馆不久歇业了。

  我不是远庖厨的君子,但是最怕做红烧肉。因为我性急而健忘,十次烧肉九次烧焦,不但糟蹋了肉,而且烧毁了锅,满屋浓烟,邻人以为是失了火。近有所谓电慢锅者,利用微弱电力,可以长时间地煨煮肉类,对于老而且懒又没有记性的人颇为有用,曾试烹近似佛跳墙一类的红烧肉,很成功。

第一辑(下)

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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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栗子以良乡的为最有名。良乡县在河北,北平的西南方,平汉铁路线上。其地盛产栗子。然栗树北方到处皆有,固不必限于良乡。

  我家住在北平大取灯胡同的时候,小园中亦有栗树一株,初仅丈许,不数年高二丈以上,结实累累。果苞若刺猬,若老鸡头,遍体芒刺,内含栗两三颗。熟时不摘取则自行坠落,苞破而栗出。捣碎果苞取栗,有浆液外流,可做染料。后来我在崂山上看见过巨大的栗子树,高三丈以上,果苞落下狼藉满地,无人理会。

  在北平,每年秋节过后,大街上几乎每一家干果子铺门外都支起一个大铁锅,翘起短短的一截烟囱,一个小利巴挥动大铁铲,翻炒栗子。不是干炒,是用沙炒,加上糖使沙结成大大小小的粒,所以叫做糖炒栗子。烟煤的黑烟扩散,哗啦哗啦的翻炒声,间或有栗子的爆炸声,织成一片好热闹的晚秋初冬的景致。孩子们没有不爱吃栗子的,几个铜板买一包,草纸包起,用麻茎儿捆上,热乎乎的,有时简直是烫手热,拿回家去一时舍不得吃完,藏在被窝垛里保温。

  煮咸水栗子是另一种吃法。在栗子上切十字形裂口,在锅里煮,加盐。栗子是甜滋滋的,加上咸,别有风味。煮时不妨加些八角之类的香料。冷食热食均佳。

  但是最妙的是以栗子做点心。北平西车站食堂是有名的西餐馆。所制“奶油栗子面儿”或称“奶油栗子粉”实在是一绝。栗子磨成粉,就好像花生粉一样,干松松的,上面浇大量奶油。所谓奶油就是打搅过的奶油(whipped cream)。用小勺取食,味妙无穷。奶油要新鲜,打搅要适度,打得不够稠固然不好吃,打过了头却又稀释了。东安市场的中兴茶楼和国强西点铺后来也仿制,工料不够水准,稍形逊色。北海仿膳之栗子面小窝头,我吃不出栗子味。

  杭州西湖烟霞岭下翁家山的桂花是出名的,尤其是满家弄,不但桂花特别地香,而且桂花盛时栗子正熟,桂花煮栗子成了路边小店的无上佳品。徐志摩告诉我,每值秋后必去访桂,吃一碗煮栗子,认为是一大享受。有一年他去了,桂花被雨摧残尽净,他感而写了一首诗“这年头活着不易”。

  十几年前在西雅图海滨市场闲逛,出得门来忽闻异香,遥见一意大利人推小车卖炒栗。论个卖——五角钱一个,我们一家六口就买了六颗,坐在车里分而尝之。如今我们这里到冬天也有小贩卖“良乡栗子”了。韩国进口的栗子大而无当,并且糊皮,不足取。

第一辑(下)

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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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参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是干货,在烹调之前先要发开。发海参的手续不简单,需要很久时间(现在市场有现成发好的海参,从前是没有的)。所以从前家常菜里没有海参,只有餐馆里或整桌席里才得一见。

  我一向以为外国人不吃海参,他们看见我们吃海参,一定以为我们不是嘴馋便是野蛮,连“海胡瓜”都不肯饶。其实是我孤陋寡闻,外国人也吃海参,不过他们的吃法不同。他们吃我们要刮去丢掉的海参里面那一层皮,而我们吃他们所要丢掉的海参外面带刺的厚厚一层胶质。活的海参,我在外国的水族馆里看见过,各种颜色具备,黑的、白的、棕色的、斑驳的。咕咕嚷嚷的,不好看。鲜的海参,没吃过。

  因为海参并不太珍贵,所以在饭庄子里所谓“海参席”乃是次等的席,次于所谓“鱼翅席”“燕翅席”。在海参席里,海参是主菜,通常是一大盘“趴烂海参”,名为趴烂,其实还是卜楞卜楞的居多。如果用象牙筷子去夹,还不大容易平平安安地夹到嘴边。

  餐馆里有一道名菜“红烧大乌”。大乌就是黑色的体积特大的海参,又名“乌参”。上好的海参要有刺,又叫“刺参”。红烧大乌以淮扬馆子做得最好。五十年前北平西长安街一连有十几家大大小小的淮扬馆子,取名都叫什么什么“春”。我记不得是哪一家“春”了,所做红烧大乌特别好。每一样菜都用大小不同的瓷盖碗。这样既可保温又显得美观。红烧大乌上桌,茶房揭开碗盖,赫然两条大乌并排横卧,把盖碗挤得满满的。吃这道菜不能用筷子,要用羹匙,像吃八宝饭似的一匙匙地挑取。碗里没有配料,顶多有三五条冬笋。但是汁浆很浓,里面还羼有虾子。这道菜的妙处,不在味道,而是在对我们触觉的满足。我们品尝美味有时兼顾到触觉。红烧大乌吃在嘴里,有滑软细腻的感觉,不是一味的烂,而是烂中保有一点酥脆的味道。这道菜如果火候不到,则海参的韧性未除,隐隐然和齿牙作对,便非上乘了。我离开北平之后还没尝过标准的海参。

  “凉拌海参”又是一种吃法。夏天谁都想吃一点凉的东西,酒席上四个冷荤,其实不冷,不如把四个冷荤免除,换上一大盘凉拌海参。海参煮过冷却,切成长长的细丝,越细越好,放进冰箱待用。另外预备一小碗三和油(即酱油、醋、麻油),一小碗稀释了的芝麻酱,一小碟蒜泥,上桌时把这配料浇在海参上拌匀,既凉且香,非常爽口,比里脊丝拉皮好吃多了。这是我先君传授给我的吃法,屡试皆受欢迎。

第一辑(下)

满汉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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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平的点心店叫做“饽饽铺”。都有一座细木雕花的门脸儿,吊着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满汉细点”什么的。可是饽饽都藏在里面几个大盒子、大柜子里,并不展示在外,而且也没有什么货品价格表之类的东西。进得铺内,只觉得干干净净,空空洞洞,香味扑鼻。

  满汉细点,究竟何者为“满”何者为“汉”,现已分辨不清。至少从名称看来,“萨其玛”该是满洲点心。我请教过满洲旗人,据告萨其玛是满文的蜜甜之意,我想大概是的。这东西是油炸黄米面条,像蜜供似的,但是很细很细,加上蜜拌匀,压成扁扁的一大块,上面洒上白糖和染红了的白糖,再加上一层青丝红丝,然后切成方形的块块。很甜,很软和,但是很好吃。如今全国各处无不制售萨其玛,块头太大太厚,面条太粗太硬,蜜太少,名存实亡,全不对劲。

  “蜂糕”也是北平特产,有黄白两种,味道是一样的。是用糯米粉调制蒸成,呈微细蜂窝状,故名。质极松软,微粘,与甜面包大异其趣。内羼少许核桃仁,外裹以薄薄的豆腐皮以防粘着蒸器。蒸热再吃尤妙,最宜病后。

  花糕、月饼是秋季应时食品。北方的“翻毛月饼”,并不优于江南的月饼,更与广式月饼不能相比,不过其中有一种山楂馅的翻毛月饼,薄薄的小小的,我认为风味很好,别处所无。大抵月饼不宜过甜,不宜太厚,山楂馅带有酸味,故不觉其腻。至于花糕,则是北平独有之美点,在秋季始有发售,有粗细两品,有荤素两味。主要的是两片枣泥馅的饼,用模子制成,两片之间夹列胡桃、红枣、松子、缩葡之类的干果,上面盖一个红戳子,贴几片芫荽叶。清李静山《都门汇纂》里有这样一首“竹枝词”:

  中秋才过近重阳,

  又见花糕各处忙。

  面夹双层多枣栗,

  当筵题句傲刘郎。

  一般饽饽铺服务周到。我家小园有一架紫藤,花开累累,满树满枝,乃摘少许,洗净,送交饽饽铺代制藤萝饼,鲜花新制,味自不同。又红玫瑰初放(西洋品种肥大而艳,但少香气),亦常摘取花瓣,送交铺中代制玫瑰饼,气味浓馥,不比寻常。

  说良心话,北平饼饵除上述几种之外很少有令人怀念的。有人艳称北平的“大八件”“小八件”,实在令人难以苟同。所谓“大八件”无非是油糕、蓼花、大自来红、自来白等等,“小八件”不外是鸡油饼、卷酥、绿豆糕、槽糕之类。自来红、自来白乃是中秋上供的月饼,馅子里面有些冰糖,硬邦邦的,大概只宜于给兔爷儿吃。蓼花甜死人!绿豆糕噎死人!“大八件”“小八件”如果装在盒子里,那盒子也吓人,活像一口小棺材,而木板尚未刨光。若是打个蒲包,就好看得多。

  有所谓“缸捞”者,有人写做“干酪”,我不知究竟怎样写法。是圆饼子,中央微凸,边微薄,无馅,上面常洒上几许桂花,故称“桂花缸捞”。探视产后妇人,常携此为馈赠。此物松软合度,味道颇佳,我一向喜欢吃。后来听一位在外乡开点心铺的亲戚说,此物乃是聚集簸箩里的各种饽饽碎渣加水揉和再行烘制而成。然物美价廉不失为一种好的食品。“薄脆”也不错,又薄又脆,都算是平民食物。

  “茯苓饼”其实没有什么好吃,沾光“茯苓”二字。《淮南子》:“千年之松,下有茯苓。”茯苓是一种地下菌,生在山林中松根之下。李时珍说:“盖松之神,灵之气,伏结而成。”无端给它加上神灵色彩,于是乃入药,大概吃了许有什么神奇之效。北平前门大街正明斋所制茯苓饼最负盛名,从前北人南游常携此物馈赠亲友。直到如今,有人从北平出来还带一盒茯苓饼给我,早已脆碎坚硬不堪入口。即使是新鲜的,也不过是飞薄的两片米粉糊烘成的饼,夹以黑糊糊的一些碎糖黑渣而已。

  满洲饽饽还有一品叫做“桌张”,俗称“饽饽桌子”,是丧事人家常用的祭礼。半生不熟的白面饼子,稍加一些糖,堆积起来一层层的有好几尺高,放在灵前供台上的两旁。凡是本家姑奶奶之类的亲属没有不送饽饽桌子的。可壮观瞻,不堪食用。丧事过后,弃之可惜,照例分送亲友以及佣人小孩。我小时候遇见几次丧事,分到过十个八个这样的饽饽。童子无知,称之为“死人饽饽”,放在火炉口边烤熟,啃起来也还不错,比根本没有东西吃好一些。清人得硕亭《竹枝词•草珠一串》有一首咏其事:

  满洲糕点样原繁,

  踵事增华不可言。

  惟有桌张遗旧制,

  几同告朔饩羊存。  
梁实秋:未能忘情于诗酒  第一辑(上)  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郊特牲》:“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  

第一辑(上)

猫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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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大雅•韩奕》:“孔乐韩土,川泽,鲂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这是说韩城一地物产富饶,是好地方。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郊特牲》:“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一般人家里也常有鼠患,棚顶墙根都能咬个大窟窿,半夜里到厨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蜡烛,再不就是地板上滚胡桃,甚至风雅起来也偶尔啮书卷,实在防不胜防,恼火之至。《黄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猫》,诗曰:

  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

  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这首诗是说家里的老猫死了,老鼠横行。随主簿家里的猫,听说要产小猫了,请求分赠一只,已准备买鱼静待小猫光临。衔蝉,俗语,猫名也。这首诗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构,但是《后山诗话》却很推崇,“乞猫诗,虽滑稽而可喜,千岁之下,读之如新”。到底山谷乞得猫了没有,不得而知。不过山谷又有一首《谢周文之送猫儿》,诗云:

  养得狸奴立战功,将军细柳有家风。

  一箪未厌鱼餐薄,四壁当令鼠穴空。

  周家的猫不愧周亚夫细柳营的大将之风,大概是很善捕鼠。

  鼠辈跳梁,靠猫来降伏,究竟是落后社会的现象。猫和人建立了关系,人猫之间自然也会产生感情。梅圣俞有一首《祭猫诗》,颇有情致:

  自有五白猫,鼠不侵我书。

  今朝五白死,祭与饭与鱼。

  送之于中河,况尔非尔疏。

  昔尔啮一鼠,衔鸣绕庭除。

  欲使众鼠惊,意将清我庐。

  一从登舟来,舟中同屋居。

  糗粮虽甚薄,免食漏窃余。

  此实尔有勤,有勤胜鸡猪。

  世人重驱驾,谓不如马驴。

  已矣莫复论,为尔聊欷歔。

  这首诗还是着重猫的实用价值,不过忘形到尔汝,已经写出了对猫的一份情。宋•钱希白《南部新书》:“连山张大夫搏,好养猫,众色备有,皆自制佳名。每视事退,至中门,则数十头曳尾延颈接入。以绿纱为帏,聚其内,以为戏。或谓搏是猫精。”说来好像是奇谈,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杨文璞先生对我说,他在纽哲塞住的时候,养猫一度多到三十几只,人处屋内如在猫笼。杨先生到舍下来,菁清称他为“猫王”。猫王一见我们的白猫王子,行亲鼻礼,白猫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旧相识。

  一般说来,猫很可爱。如果给以适当的卫生设备,他不到处拆烂污,比狗强,也有时比某一些人强。我们的白猫王子,从小经过菁清的训练,如厕的时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画。可惜画工只爱画猫蝶图正午牡丹之类。猫喜欢磨他的趾甲,抓丝袜、抓沙发、抓被褥。菁清的办法是不时地给他剪趾甲,剪过之后还替他挫。到处给他铺小块的粗地毯,他睡起之后弓弓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他的趾甲了。猫馋,可是他吃饱之后任何鱼腥美味他都不屑一顾,更不用说偷嘴。他吃饱之后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饱之后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猫不会说话,似是一大缺陷。他顶多是喵喵叫两声,很难分辨其中的含义。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猫语,据说那喵喵声有时是表示饥饿,有时是要人去清理他的卫生设备,有时是期望有人陪他玩耍。白猫王子玩绳、玩球、玩捉迷藏,现在又添了新花样,玩“捕风捉影”。灯下把撑衣架一晃,影子映在墙上,他就狼奔豕突地扑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欢捕风捉影地谈论人家的短长么?宋•彭乘《续墨客挥犀》:“鄱阳龚氏,其家众妖竟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时尚寒,有二猫正伏炉侧,家人指谓姥曰:‘吾家百物皆为异,不为异者独此猫耳。’于是猫亦人立,拱手而言曰:‘不敢。’姥大骇,走去。”我真盼望我们的白猫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西谚有云:“佳酿能使猫言。”莎士比亚《暴风雨》曾引用其意(二、二、八六),想是夸张其辞。猫不能言,犹之乎“猫有九条命”一样地不足信,命只有一条。

  人之好恶不同,各如其面。尽管有人爱猫爱得发狂,抚摩他、抱他、吻他,但是仍有人不喜欢猫。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四、一、四八)就说“有些人见猫就要发狂”。不是爱得发狂,是厌恶得发狂。我起初还不大了解。后来有一位朋友要来看我,预先风闻我家有白猫王子,就特别先打电话要我把猫关起。我想这也许是一种过敏反应。《挥塵新谈》曾记猫有五德之说:“猫见鼠不捕,仁也。鼠夺其食而让之,义也。客至设馔则出,礼也。藏物虽密能窃食之,智也。每冬月辄入灶,信也。”这是鸡有五德之说的翻版,像这样的一只猫未必可爱。猫有许多可人意处,猫喜欢偎在人身边,有时且枕着你的臂腿呼呼大睡,此时不可误会,其实猫怕冷怕寂寞。有时你在寒窗之下伏案作书,猫能蹲踞案头,缩在桌灯罩下呼噜呼噜地响上个把钟头,此时亦不可误会,猫只是在享受灯光下散发出来的热气。如加呵斥,他会抑郁很久,如施夏楚,他会沮丧半天。猫有令人难以理解的嗜好,他喜欢到处去闻,不一定是寻求猎物,客来他会闻人的脚闻人的鞋,好像那里有什么异香。最令人嫌恶的是春天来到的时候猫在房檐上怪声怪气地叫嗥,东一声叫,西一声应,然后是唏哩哗啦地一阵乱叫乱跑。鲁迅先生在一篇文字里说他最厌听猫叫,他被吵醒便拿起大竹竿去驱逐。猫叫春是天性,驱得了么?

  有义犬义马救主之说,没听说过义猫。猫长得肥肥胖胖,刷洗得干干净净,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主人看着欢喜,也就罢了,谁还稀罕一只猫对你有什么报酬?在英文里feline(猫)一字带有阴险狡诈之义,我想这也许有一点冤枉。有人养猫,猫多为患,送一只给人家去,不久就返回老家。主人无奈,用汽车载送到郊外山上放生,没过几天,猫居然又回来了。回来时瘦骨嶙峋,一身污泥。主人大受感动,不再遗弃他,养他到老。猫也识得家,不必只是狐正首丘。

  英国诗人中,十八世纪的斯玛特(Smart)最爱猫,我曾为文介绍,兹不赘。另外一位诗人陶玛斯•格雷有一首有名的小诗,写一只猫之溺死于金鱼缸内。那只缸内必是一只相当大的缸,否则不至于把猫淹死。可惜那时候没有司马光一类的人在旁营救。那只猫不是格雷的,是他朋友何瑞斯•窝波耳的,所以他写来轻松,亦谐亦讽而不带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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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上)

一只爱猫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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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曰:

  是在一只大瓷缸旁边,

  上有中国彩笔绘染

  盛开着的蓝花;

  赛狸玛那只最乖的斑猫,

  在缸边若有所思地斜靠,

  注视下面的水洼。

  她摇动尾巴表示欢喜;

  圆脸庞,雪白的胡须,

  丝绒般的足掌,

  龟背纹似的毛衣一件,

  黑玉的耳朵,翡翠的眼,

  她都看到;呜呜地赞赏。

  她不停地注视;水波之间

  泳过两个形体美似天仙,

  是巡游的女神在水里:

  她们的鳞甲用上好颜料漆过

  看来是红得发紫的颜色,

  在水里闪出金光一缕。

  不幸的女神惊奇地看到:

  先是一绺胡须,随后是爪,

  她几度有动于衷,

  她想去抓却抓不到。

  哪个女人见了金子不想要?

  哪个猫儿不爱鱼腥?

  妄想的小姐!她再度地

  弓着腰,再度地抓去,

  不知距离有多远。

  (命运之神在一边坐着笑她。)

  她的脚在缸沿上一滑,

  她一头栽进了缸里面。

  她把头八次探出水面,

  咪咪地向各路水神呼唤,

  迅速地前来搭救。

  海豚不来,海神不管,

  仆人丫鬟都没有听见,

  爱猫没有朋友!

  此后,美人儿们,莫再受骗,

  一失足便是永远的遗憾。

  要大胆也要小心。

  引你目眩心惊的五光十色

  不全是你们分所应得;

  闪闪发亮光的不全是金!

第一辑(上)

黑猫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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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猫王子今年四岁,胖嘟嘟的,体重在十斤以上,我抱他上下楼两臂觉得很吃力,他吃饱伸直了躯体侧卧在地板上足足两尺开外(尾巴不在内)。没想到四年的工夫他有这样长足的进展。高信疆、柯元馨伉俪来,说他不像是猫,简直是一头小豹子。按照猫的寿命年龄,四岁相当于我们人类弱冠之年,也许不会再长多少了吧。

  白猫王子饱食终日,吃饱了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家里没有老鼠可抓,他无用武之地。凭他的嗅觉,他不放过一只蟑螂,见了蟑螂他就紧迫追踪,又想抓又害怕,等到菁清举起苍蝇拍子打蟑螂时,他又怕殃及池鱼藏到一个角落里去了。我们晚间外出应酬,先把他的晚餐备好,鲜鱼一钵,清汤一盂,然后给他盖上一床被毯,或是给他搭一个蒙古包似的帐篷。等我们回家的时候,他依然蜷卧原处。他的那床被毯颇适合他的身材。菁清在一个专卖儿童用物的货柜上选购那被毯的时候,精挑细选,不是嫌大就是嫌小,店员不耐烦地问:“几岁了?”菁清说:“三岁多。”店员说:“不对,不对,三岁这个太小了。”菁清说:“是猫。”店员愣住了,她没卖过猫被。陆放翁赠粉鼻诗有句:“问渠何似朱门里,日饱鱼餐睡锦茵。”寒舍不比朱门,但是鱼餐锦茵却是具备了。

  白猫王子足不出户,但在江湖上已薄有小名。修漏的工人、油漆的工人、送货的工人,看见猫蹲在门口,时常指着他问:“是白猫王子吧?”我说是,他就仔细端详一番,夸奖几句,猫并不理会,大摇大摆而去。猫若是人,应该说声谢谢。这只猫没有闲事挂心头,应该算是幸福的,只是没有同类的伴侣,形单影只,怕不免寂寞之感。菁清有一晚买来一只泰国猫,一身棕色毛,小脸乌黑,跳跳蹦蹦十分活跃,菁清唤她作“小太妹”。白猫王子也许是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相处似不投机,双方都常呜呜地吼,作蓄势待发状。虽然是两个恰恰好,双份的供养还是使人不胜负荷。我取得菁清同意,决计把“小太妹”举以赠人。陈秀英的女儿乐滢爱猫如命,遂给她带走了。白猫王子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

  有一天我们居住的大厦门前有两只小猫光临,一白一黑,盘旋不去,瘦骨嶙嶙,蓬首垢面,不知是谁家的遗弃。夜寒风峭,十分可怜。菁清又动了恻隐之心。“我们给抱上来吧?”我说不,家里有两只猫,将要喧宾夺主。菁清一声不响端着白猫王子吃剩的鱼加上一点米饭送到楼下去了。两只猫如饿虎扑食,一霎间风卷残雪,她顾而乐之。于是由一天送鱼一次,而二次,而三次,而且抽暇给两只猫用干粉洁身。我不由自主地也参加了送猫饭的行列。人住十二层楼上,猫在道边门口,势难长久。其中黑的一只,两只大蓝眼睛,白胡须,两排白牙,特别讨人欢喜。好不容易我们给黑猫找到了可以信赖的归宿。我们认识的廖先生,他和他一家人都爱猫,于是菁清把黑猫装在提笼里交由廖先生携去。事后菁清打了两次电话,知道黑猫情况良好,也就放心了。只剩下一只白猫独自卧在门口。看样子他很忧郁,突然失去伴侣当然寂寞。

  事有凑巧,不知从哪里又来了一只小黑猫。这只小黑猫大概出生有六个月,看牙齿就可以知道。除了浑身漆黑之外,四爪雪白,胸前还有一块白斑,据说这种猫名为“踏雪寻梅”,还满有名堂的。又有人说,本地有些人认为黑猫不吉利。在外国倒是有此一说,以为黑猫越途,不吉。哀德加•阿兰•坡有一篇恐怖小说,题名就是《黑猫》,这篇小说我没读过,不知黑猫在里面扮的是什么角色。无论如何白猫又有了伴侣,我们楼上楼下一天三次照旧喂两只猫,如是者约两个星期。

  有一夜晚,菁清面色凝重地对我说:“楼下出事了!”我问何事惊慌,她说据告白猫被汽车压死了。生死事大,命在须臾,一切有情莫不如此,但是这只白猫刚刚吃饱几天,刚刚洗过一两次,刚刚失去一黑猫又得到一黑猫为伴,却没来由地粉身碎骨死在车轮之下!我半晌无语,喉头好像有梗结的感觉。缘尽于此,没有说的。菁清又徐徐地说:“事已到此,我别无选择,把小猫抱上来了。”好像是若不立刻抱上来,也会被车辗死。在这情形之下,我也不能反对了。

  “猫在哪里?”

  “在我的浴室里。”

  我走进去一看,黑暗的角落里两只黄色的亮晶晶的眼睛在闪亮,再走近看,白须、白下巴颏儿、白爪子,都显露出来了。先喂一钵鱼,给她压压惊。我们决定暂时把她关在一间浴室里,驯服她的野性,择吉再令她和白猫王子见面。菁清问我:“给她起个什么名字呢?”我想不出。她说:“就叫黑猫公主吧。”

  黑猫公主的个性相当泼辣,也相当灵活,头一天夜晚她就钻到藏化妆品的小柜橱里。凡是有柜门的地方她都不放过。我说这样淘气可不行,家里瓶瓶罐罐的东西不少,哪禁得她横冲直撞?菁清就说:“你忘了?白猫王子初来我家不也是这样么?”她的意思是,慢慢管教,树大自直。要使这黑猫长久居留,菁清有进一步的措施,给公主做体格检查。兽医辜泰堂先生业务极忙,难得有空出来门诊,可是他竟然肯来。在他检查之下,证明黑猫公主一切正常,临行时给她打了两针预防霍乱之类的药剂。事情发展到此,黑猫公主的户籍就算暂时确定了。她与白猫王子以后是否能够相处得如鱼得水,且待查看再说。

第一辑(上)

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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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釉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双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得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作算学,老虎翻筋斗,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里,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可真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地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地在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地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是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悲惨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是么?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叮叮就知道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八只的,一顺地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来给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地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们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一双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尝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人地不宜”之故罢?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萎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为“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得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现在沙漠里听说也有了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灭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五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并不是因为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是因为它在体内由于脂肪氧化而制造出水。它的驼峰据说是美味,我虽未尝过,可是想想熊掌的味道,大概也不过尔尔。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最欢喜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地从这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第一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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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隘的小室里,窗外还三两窠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舐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它争食,于是声色俱厉地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

  “君子有三畏”,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它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效,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地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取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贲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它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地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地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舐,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厄。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性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声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样地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它咬人,至少作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它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尽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它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苛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护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怠佳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第一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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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没有什么模样儿,笨拙臃肿,漆黑一团,四川猪是白的,但是也并不俊俏,像是遍体白癫疯,像是“天佬儿”,好像还没有黑色来得比较可以遮丑。俗话说:“三年不见女人,看见一只老母猪,也觉得它眉清目秀。”一般人似尚不至如此,老母猪离眉清目秀的境界似乎尚远。只看看它那个嘴巴尽管有些近于帝王之相,究竟占面部面积过多,作为武器固未尝不可,作为五官之一就嫌不称。它那两扇鼓动生风的耳轮,细细的两根脚杆,辫子似的一条尾巴,陷在肉坑里的一对小眼,和那快擦着地的膨亨大腹,相形之下,全不成比例。当然,如果它能竖起来行走,大腹便便也并不妨事,脑满肠肥的一副相说不定还许能赢得许多人的尊敬,脸上的肉叠成褶,也许还能讨若干人的欢喜。可惜它只能四脚着地,辜负了那一身肉,只好溢之曰猪。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并且相貌的丑俊也不是自己所能主宰的。上天造物是有那么多的变化,有蠢的,有俏的。可恼的是猪儿除了那不招人爱的模样之外,它的举止动作也全没有一点风度。它好睡,睡无睡相,人讲究“坐如钟,睡如弓”。猪不足以语此,它睡起来是四脚直挺,倒头便睡,而且很快地就鼾声雷动,那鼾声是肐噜苏的,很少悦耳的成分。一经睡着,天大的事休想能惊醒它,打它一棒它能翻过身再睡,除非是一桶猪食哗啦一声倒在食槽里。这时节它会连爬带滚地争先恐后地奔向食槽。随吃随挤,随咽随咂,嚼菜根则戛戛作响,吸豆渣则呼呼有声,吃得嘴脸狼藉,可以说没有一点“新生活”。动物的叫声无论是哀也好,凶也好,没有像猪叫那样讨厌的,平常没有事的时候,只会在嗓子眼儿里呶呶嚅嚅,没有一点痛快,等到大限将至被人揪住耳朵提着尾巴的时候,便放声大叫,既不惹人怜,更不使人怕,只是使人听了刺耳。它走路的时候,踯躅蹒跚,活泼的时候,盲目地乱窜,没有一点规矩。

  虽然如此,猪的人缘还是很好。我在乡间居住的时候,女佣不断地要求养猪,她常年茹素,并不希冀吃肉,更不希冀赚钱,她只是觉得家里没有几只猪儿便不像是个家,虽然有了猫狗和孩子还是不够。我终于买了两只小猪。她立刻眉开眼笑,于抚抱之余给了小猪我所梦想不到的一个字的评语曰:“乖!”孟子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我看我们的女佣在喂猪的时候是兼爱敬而有之。她根据“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道理,对于猪食是细切久煮,敬谨用事的,一日三餐,从不误时,伺候猪食之后倒是没有忘记过给主人做饭。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时候,她坐在屋檐下补袜子,一对小猪伏在她的腿上打瞌睡。等到“架子”长成“催肥”的时候来到,她加倍努力地供应,像灌溉一株花草一般地小心翼翼,它越努力加餐,她越心里欢喜,她俯在圈栏上看着猪儿进膳,没有偏疼,没有愠意,一片慈祥。有一天,猪儿高卧不起,见了食物也无动于心,似有违和之意,她急得烧香焚纸,再进一步就是在猪耳根上放一点血,烧红一块铁在猪脚上烙一下,最后一着是一服万金油拌生鸡蛋。年关将届,她噙着眼泪烧一大锅开水,给猪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热水澡。猪圈不能空着,紧接着下一代又继承了上来。

  看猪的一生,好像很是无聊,大半时间都是被关在圈里,如待决之囚,足迹不出栅门,出不能接见亲属,而且很早地就被阉割,大欲就先去了一半,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临了还不免冰凉的一刀。但是它也有它的庸福。它不用愁吃,到时候只消饭来张口,它不用劳力,它有的是闲暇。除了它最后不得善终好像是不无遗憾以外,一生的经过比起任何养尊处优的高级动物也并无愧色。“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君子,但是我常以为猪叫的声音不容易动人的不忍之心。有一个时期,我的居处与屠场为邻,黎明就被惊醒,其鸣也不哀,随后是血流如注的声音,叫声顿止,继之以一声叹气,最后的一口气,再听便只有屋檐滴雨一般的沥血的声音,滴滴答答地落在桶里。我觉得猪经过这番洗礼,将超升成为一种有用的东西,无负于豢养它的人,是一件公道而可喜的事。

  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虽是神话,也颇有一点意思。“家”字是屋子底下一口猪。屋子底下一个人,岂不简捷了当?难道猪才是家里主要的一员?有人说豕居引申而为人居,有人引《曲礼》“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之义,以为豕是主要的家畜。我养过几年猪之后,顿有所悟。猪在圈里的工作,主要的是“吃、喝、拉、撒、睡”,此外便没有什么。圈里是脏的,顶好的卫生设备也会弄得一塌糊涂。吃了睡,睡了吃,毫无顾忌,便当无比。这不活像一个家么?在什么地方“吃、喝、拉、撒、睡”比在家里更方便?人在家里的生活比在什么地方更像一只猪?仓颉泄露天机倒未必然,他洞彻人生,却是真的,怪不得天雨粟,鬼夜哭。

第一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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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地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地“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候是独奏,有时候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人,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蹋蹐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地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类型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第一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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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代史》四夷附录:“狗国,人身狗首,长毛不衣,手搏猛兽,语为犬嗥。其妻皆人,能汉语,生男为狗,女为人,自相婚嫁。穴居食生,而妻女人食。”语出正史,不相信也只好姑妄听之。我倒是希望在什么地方真有这么一个古国,让我们前去观光。妻女能汉语,对观光客便利不少。人身狗首,虽然不及人面狮身那样地雄奇,也算另一种上帝的杰作,我们不可怀有种族偏见,何况在我们人群中,獐头鼠目而昂首上骧者也比比皆是。可惜史籍记载太欠详尽,使人无从问津。

  我们的人口膨胀,狗的繁殖好像也很快。我从前在清晨时分曳杖街头,偶然看见一两只癞狗在人家门前蜷卧,或是在垃圾箱里从事发掘,我走我的路,各不相扰。如今则不然,常常遇见又高又大的狼犬,有时气咻咻地伸着大舌头从我背后赶来,原来是狗主人在训练它捡取东西。也常常遇到大耳披头的小猎犬,到小腿边嗅一下摇头晃脑而去。更常看到三五只土狗在街心乱蹿,是相扑为戏,还是争风动武,我也无从知道,遇到这样的场面我只好退避三舍绕道而行。

  不要以为我极不喜欢狗。马克•吐温说过,“狗与人不同。一只丧家犬,你把它迎到家里,喂它,喂得它生出一层亮晶晶的新毛,它以后不会咬你。”我相信,所谓义犬,古今中外皆有之。《搜神记》记载着一桩义犬救主的故事;明人戏曲也有过一篇《义犬记》。养狗不一定望报,单看它默默地厮守着你的样子,就觉得它是可人。树倒猢狲散,猢狲与人同属于灵长类,树倒焉有不散之理;狗则不嫌家贫,它知道恋旧。不过狗咬主人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那是狗患了恐水病,它咬了别人,也咬了主人,它自己是不负责任的,犹之乎一个“心神丧失”的儿子杀死爸爸也会被判为无罪一样。(不过疯犬本身必无生理,无论有罪无罪,都不能再俯仰天地之间而克享天年。)印度外道戒,有一种狗戒,要人过狗一般的生活,真个的吃人粪便,《大智度论》批评说:“如是等戒,智所不赞,痛苦无善报。”其实狗也有它的长处,大有值得我们人效法者在,吃粪是大可不必的,纵然二十四孝里也列为一项孝行。

  狗与人类打交道,由来已久。周有犬人,汉有狗监,都是帝王近侍,可见在犬马声色之娱中间老早就占了重要的地位。犬为六畜之一,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老人有吃狗肉的权利,聂政屠狗养亲,没有人说他的不是。许多人不吃香肉,想想狗所吃的东西便很难欣赏狗肉之甘脆。我不相信及时进补之说,虽然那些先天不足后天亏损的人是很值得同情的。但是有人说吃狗肉是虐待动物,是野蛮行为,这种说法就很令人惊异。《三字经》是近来有人提倡读的,里面就说“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人饲了它是为了什么?历来许多地方小规模的祭祀,不用太牢,便用狗。何以单单杀狗便是野蛮?法国人吃大蜗牛,无害于他们的文明。我看见过广州菜市场上的莱狗,胖胖嘟嘟的,一笼一笼的,虽然不是喂罐头长大的,想来决不会经常服用“人中黄”,清洁又好像不成问题。

  狗的数目日增,也许是一件好事。“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鸡犬之声相闻,是农村不可或缺的一种点缀。都市里的狗又是一番气象,真是“鸡鸣天上,犬吠云中”,身价不同。我清晨散步时所遇见的狗,大部分都系出名门,而且所受的都是新式的自由的教育,横冲直撞,为所欲为。电线杆子本来天生地宜于贴标语,狗当然不肯放过在这上面做标识的机会。有些狗脖子上挂着牌子,表示他已纳过税,纳过税当然就有使用大街小巷的权利,也许其中还包涵随地便溺的自由。我听一些犬人狗监一类的人士说,早晨放狗,目的之一便是让他在自己家门之外排泄。想想我们人类也颇常有“脚向墙头八字开”的时候,于狗又何尤?说实在话,狗主人也偶尔有几个思想顽固的,居然给狗戴上口罩,使得他虽欲“在人腿上吃饭”而不可得,或是系上一根皮带加以遥远控制。不过这种反常的情形是很少有的,通常是放狗自由,如入无人之境。

  门上“内有恶犬”的警告牌示已少见。将来代之而兴的可能是“内无恶犬”。警告牌少见的缘故之一是其必需性业已消失。黑鼻尖黑嘴圈的狼狗,脸上七棱八瓣的牛头狗,尖嘴白毛的狐狸狗,都常在门底下露出一部分嘴脸,那已经发生够多的吓阻力量。朱门蓬户,都各有其身份相当的狗居住其间。如果狗都关在门内,主人豢之饲之爱之宠之,与人无涉;如果放它出门,而没有任何防范,则一旦咬人因是小事一端,它自己却也有香肉店寻得归宿的可能。屠宰名犬进补,实在杀风景。可是这责任不该由香肉店负。

第一辑(下)

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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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很乖,喜欢偎傍着人;有时候又爱蹭人的腿,闻人的脚。唯有冬尽春来的时候,猫叫春的声音颇不悦耳。呜呜的一声一声地吼,然后突然地哇咬之声大作,唏哩哗啦的,铿天地而动神祇。这时候你休想安睡。所以有人不惜昏夜起床持大竹竿而追逐之。祖传有一位和尚作过这样的一首诗:“猫叫春来猫叫春,听他愈叫愈精神。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这位师父富同情心,想来不至于抡大竹竿子去赶猫。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萝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踉,窜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它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地是有野猫钻了进去。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鼐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叨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他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地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它缓颊。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用原来的铁丝系上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它一条生路。只见猫一溜烟似的唏哩哗啦地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妻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跟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它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它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窗户纸重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当天夜里,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哗啷哗啷地响,随后像是有东西提着铁罐猱升跨院的枣树,终乃在我的屋瓦上作响。屋瓦是一垅一垅的,中有小沟,所以铁罐越过瓦垅的声音是格登格登地清晰可辨。我打了一个冷战:难道是那只猫的阴魂不散?它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藏躲在什么地方,终于夤夜又复光临寒舍,我家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使它这样地念念不忘?

  哗啷一声,铁罐坠地,显然是铁丝断了。几乎同时,噗的一声,猫顺着我窗前的丁香树也落了地。它低声地呻吟了一声,好像是初释重负后的一声叹息。随后我的书房窗纸又撕破了——历史重演。

  这一回我下了决心,我如果再度把她活捉,要用重典,不是系一个铁罐就能了事。我先到书房里去查看现场,情况有一些异样,大书架接近顶棚最高的一格有几本书洒落在地上。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我搬了高凳爬上去窥视,吓我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

  四只小猫是黑白花的,咕咕容容地在瘦猫的怀里乱挤,好像眼睛还没有睁开,显然是出生不久。在车船上遇到有妇人生产,照例被视为喜事,母子好像都可以享受好多的优待。我的书房里如今喜事候门,而且一胎四个,原来的一腔怒火消去了不少。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道理本该普及于一切有情。猫为了它的四只小猫,不顾一切地冒着危险回来喂奶,伟大的母爱实在是无以复加!

  猫的秘密被我发现,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工夫它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第一辑(下)

虐待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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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二四年英国人成立了一个“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四十二年后美国也成立了这样的一个协会,目前美国约有六百个这样的组织。全世界现在都有类似的会社。其宗旨是防止有意地把不必要的痛苦加在动物身上。霭然仁者之所用心,泽及禽兽。香港禁止鸡鸭贩子把几只鸡鸭系在一起倒挂在脚踏车的把手上,或是把过多的鸡鸭塞在小小的笼子里,那意思是要那些扁毛畜牲在那最后血光之灾以前能活得舒适一点,不能不说是菩萨心肠。我看见过广州的菜市里的鱼贩,指着盆里二尺来长的一条活鱼问你要买哪一块,你说要背上那一块,他便飕地抽出一把牛耳尖刀,在鱼背上血淋淋地切下一块给你,那条缺了半个背的鱼依旧还放到水盆里去,等到别的主顾来再零刀碎剐。许多地方的市场里,卖鱼的都是不先开膛就生批过鳞,只见鳞片乱飞,鱼不住地打挺。卖田鸡的更绝,唰地一下子把整张的皮剥下来,剥出白生生的田鸡乱蹦乱跳。站在旁边看着都心惊胆战。

  我小时候,家里有两辆轿车,其中一辆交由小张驾驭,骡子的草料及一应给养都由他包办。小张深谙官场习惯,经手三分肥,克扣草料。骡子吃不饱,就跑不动,瘦骨嶙峋的,真正的是驽蹇之乘,但是到了通忂大道之上又非腾骧一阵不可,小张就从袖里取出一把锥子,仿照苏秦引锥刺股的故事,在骡子的臀部上猛攮一下,骡子一惊,飞驰而前,鲜血顺着大腿滴流而下。这事不久就被发现,小张当然也立即另寻高就去了。我从小就很诧异一个人的心肠何以硬得这样可怕,但是当时以为世界上仅有小张一个人是这样地狠。

  一个人不可以有意地把“不必要的”痛苦加在动物身上,想来“必要的”痛苦则不在此限。北平烤鸭是中外驰名的美味,它的制法特殊——这是濒临运河的通州人的拿手,用特备的拌好的食粮控成一根根的橛子,比香肠还要粗长一些,劈开鸭子的嘴巴硬往里塞,然后用手顺着鸭脖往下一捋,再塞一根,再捋一下。接连七八根塞下去了,鸭子连叫唤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剩下奄奄一息。这时候不能放它回到河里去,要丢到特建的一间小屋里,百八十只挤在里面绝对没有动弹的余地,只喝水,只准养尊处优地在里面安息,慢慢地蹲膘。每天这样饱餐两次,过个把月便可出而问世,在闷炉里一吊,香、肥、脆、嫩,此之谓“填鸭”。这过程颇为痛苦,可是有此必要,否则饕餮之士便无法大快朵颐。现在回想起来,小张推攮骡臀,也不是没有必要,因为不如此他无法一面克扣粮食一面交代差事。为了自私的享受而不惜制造痛苦,这只是显示人性之恶的一面,“必要”云乎哉。

  最残酷的事莫过于屠杀,所以说:“仁者不杀。”真要使动物不受不必要的痛苦,则人曷不蔬食,在植物方面寻求蛋白质。半世纪前我参观过芝加哥的屠宰场,千百头的牛猪羊,不是头上捶一钉,便是胸口挨一刀,不大工夫而拔毛剥皮去骨切块之事毕,如今技术当更进步。那么多的生命毁于一旦,实在惊心动魄。我最不能了解的是:人类文明演进,何以如今还有人自命绅士而返回到渔猎时代?兔、狐、鹿、凫雁、野猪、鱼鳖,无害于人,而如莲池大师所谓“网于山,罟于渊,多方掩取,曲而钩,直而矢,百计搜罗”?可笑的是:枪杀禽兽,电毙鳞鱼,挟科学利器屠害生灵,恃强凌弱,而得意洋洋。禽兽放在动物园里,等于是无期徒刑,比死刑稍次一等。有些动物学家说,不要以为栏里的动物如处囹圄,实际是它在栏后饶有安全之感,觉得你在栏外不会骚扰到它。我看见过巨熊在栏里晃来晃去,它还是想出来。又有人说,狩猎是必需的,因为动物没有家庭计划,繁殖得太快,食物供给不足,将有饿死之虞。假使你的邻人一家食指浩繁,无以为生,你是不是也可以走过去杀掉他的三男两女以减少他的负担?

  动物含义甚广,应该把人类也包括进去。防止虐待动物,曷不亲亲而仁仁,先从防止虐待人类始?有时候人虐待人,无所不用其极,我们古时刑法就有许多是不必要的令人痛苦。《周礼•秋官•五刑之法》:“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究竟还是明文规定的法则,像纣所作的炮烙之刑,是以酷刑兼为取乐之资。肥胖的董卓死后,守尸的人在他肚脐里面插上灯捻,点燃起来,光照数日,幸而这是死后,生前若是落在人手里必定有更难堪的处置。外国人的残虐,也不让人。加尔各答的威廉堡有一间小室,十八呎宽,十四呎长,仅有两个小窗,东印度公司的守军一百四十六人被叛军禁闭在里面,一夜之间渴热难当,仅有二十三人幸免于死,时在一七五六年六月,是历史上有名的所谓“黑洞”事件。

  没有什么事情比战争更残酷更不必要,偏偏有那么许多人好战,所求不遂,便挥动干戈,使得爱和平的也不能不起来自卫。约翰孙博士有一篇文章(《闲游者》第二十二期)借兀鹰的对话写人类的愚蠢,人类是唯一的一种动物:大规模地互相残杀并不把对方的肉吃下去,只是抛在战场上白白地喂兀鹰,不知那是所为何来。防止虐待动物,而不防止人类的互相厮杀,不晓得为什么要这样地厚于彼而薄于此!

第一辑(下)

一只野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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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浪街头无人豢养的猫,叫做野猫。通常是瘦得皮包骨,一身渍泥,瞪着大眼嗥嗥地叫,见人就跑。英语称之为街猫,以别于家猫,似较为确切,因为野猫是另一种东西,本名lynx,我们称之为山猫,大概也就是我们酒席上的果子狸。

  稀脏邋遢的孩子,在街上鬼混,我们称之为野孩子。其实他和良家子弟属于同一品种,不是蛮荒的野人的子遗,只是缺乏教养失去了家庭温暖的可怜的孩子。猫也是一样。踯躅街头嗷嗷待哺的猫,我也似乎不该叫它为野猫,只因一时想不起较合适的名称,暂时委屈它一下称之为野猫吧。

  一般的野猫,其实是驯顺的,而且很胆怯。在垃圾堆旁的野猫都是贼目鼠眼的,一面寻食,一面怕狗,更怕那些比狗更凶的人。我们在街上看见几只野猫,怜其孤苦伶仃,顶多付诸一叹,焉能广为庇护使尽得其所?但是如果一只野猫不时地在你大门外出现,时常跟着你走,有时候到了夜晚蹲在你的门前守候着你,等你走近便叫一声“咪噢”而你听起来好像是叫一声“妈”……恐怕你就不能不心动一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菁清最近遇到了这样的一只野猫。白毛,大块的黑斑,耳朵是黑的,尾巴是黑的,背上疏疏落落地有三五大块黑,显着粗豪,但不难看,很脏,但是很胖,也许本是家猫而被遗弃的,也许它善于保养而猎食有道。它跟了菁清几天,她不能恝置不理了,俯下身去摸摸它,哇,毛一缕缕地粘结在一起,刚鬣鬅鬙,大概是好久不曾梳洗。

  “我们把它抱到家里来吧?”菁清说。

  我断然说:“不可。”

  我们家已经有白猫王子和黑猫公主,一雌一雄,其饮食起居以及医药卫生之所需,已经使我们两个忙得团团转,如果善门大开,寒家之内势将喧宾夺主。菁清听了没说什么,拿一钵鱼一盂水送到门口外,就像是在路边给过往行人“奉茶”的那个样子。

  如是者数日,野猫每日准时到达门口领食,更难得的是施主每日准时放置饮食于固定之处待领。有时吆喝一声,它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欣然领受这份嗟来之食。

  有好几天不见猫来。心想不妙,必是遭遇了什么意外。果然,它再度出现时,尾巴中间一截血淋淋的毛皮尽脱,露出一段细细的似断未断的骨头。它有气无力地叫。我猜想也许是被哪一家的弹簧门夹住了尾巴。菁清说一定是狗咬的。本来尾巴没有用,老早就该进化淘汰掉的,留着总是要惹麻烦。菁清说:“以后教它上楼到我们房门口来吃吧。”我看着它的血丝糊拉的尾巴,也只好点点头。从此这只猫更上一层楼,到了我们的房门口。不过我有话在先,我在这里画最后一道线,不能再越雷池一步,登堂入室是绝不可以的。菁清说:“这只猫,总得有个名字,就叫它‘小花子’吧。”怜其境遇如乞食的小叫花子,同时它又是一身黑白花。

  小花子到房门口,身份好像升了一级。尾巴的伤养好了,猫有九条命,些许皮肉之伤算不了什么。菁清给它梳洗了一番,立刻容光焕发。看它直咳嗽,又喂了它几颗保济丸。它好想走进我们的房间,有时候伸一只爪子隔在门缝里,不让我们关门,我心里好惭悚,为什么这样自私,不肯再多给它一点温暖!菁清拿出一条棉絮放在门外,小花子吃饱之后,照例洗洗脸,便蜷着身子在棉絮上面睡了。小花子仅仅免于冻馁而已。它晚间来到门口膳宿,白天就不知道云游何处了。

  白猫王子听得门外有同类的呼声,起初是兴奋,观察许久,发出呼噜的吼声,小花子吓得倒退。对于这不速之客,白猫王子好像不表欢迎。一门之隔,幸与不幸,判如霄壤。一个是食鲜眠锦,一个是踵门乞食。世间没有平等可言!

第一辑(下)

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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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花子本是野猫,经菁清留养在房门口处,起先是供给一点食物一点水,后来给他一只大纸箱作为他的窝,放在楼梯拐角处,终乃给他买了一只孩子用的鹅绒被袋作为铺垫,而且给他设了一个沙盆逐日换除洒扫。从此小花子就在我们门前定居,不再到处晃荡,活像“鸿弯禧”里的叫花子,喝完豆汁儿之后甩甩袖子连呼:“我是不走的了啊,我是不走的了啊!”

  彼此相安,没有多久。

  有一天我回家看见菁清抱着小花子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惊问:“他怎么登堂入室了?”我们本来约定不许他越雷池一步的。

  “外面风大,冷,你不是说过猫怕冷吗?”

  我是说过,猫是怕冷。结果让他在室内暖和了一阵,仍然送到户外。看着他在寒风里缩成一团偎在纸箱里,我心里也有些不忍。 

  再过些时,有一天小花子不见了,整天都没回来就食,不知他云游何处去了。一天两天过去,杳无消息。他虽是野猫,我们对他不止有一饭之恩,当然甚是牵挂。每天打开门看看,猫去箱空,辄为黯然。

  忽然有一天他回来了。浑身泥污,而且沾有血迹。他的嘴里挂着血淋淋的一块肉似的东西,像是碎裂的牙肉。菁清赶快把他抱起,洗刷一下,在身上有血迹处涂了紫药水,发现他的两颗虎牙没有了,满嘴是血。我们不知他遭遇了什么灾难,落得如此狼狈。菁清取出一个竹笼,把他装了进去,骑车直奔国际猫狗专科病院辜仲良(泰堂)先生处。辜大夫说,他的牙被人敲断了,大量出血,被人塞进几团药棉花,他在身上乱舔所以到处有血迹。于是给他打针防破伤风,注射消炎剂,清洗口腔,取出药棉花,涂药。菁清抱他回来,说:“看他这个样子,今天不要教他在门外睡了吧。”我还有什么话说。于是小花子进了家门,睡在属于黑猫公主的笼子里。黑猫公主关在楼上寝室里。三猫隔离,各不相扰。这是临时处置,我心想,过一两天还是要放小花子到门外去的。

  但是没想到第二天菁清又有了新发现,她告我说,在她掰开猫嘴涂药时发觉猫的舌头短了一大截,舌尖不见了。大概是牙被敲断时,被人顺手把舌头也剪断了。菁清要我看,我不敢看。我不知道他犯了什么大过,受此酷刑。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每次喂他吃鱼总是吃得盘里盘外狼藉不堪,原来他既无门牙又缺半截舌头。世界上是有厌猫的人。据说,拿破仑就厌恶猫,“在某次战役中,有个侍从走过拿破仑的卧房时,突然听到这位法国皇帝在呼救。他打开房门一看,拿破仑的衣服才穿到一半,满头大汗,用剑猛刺绣帷,原来他是在追杀一只小猫”。美国的艾森豪总统也恨猫,“在盖茨堡家中的电视机旁,备有一支鸟枪打击乌鸦。此外他还下令,周遭若出现任何猫,格杀勿论”。英文里有一个专门名词,称厌恶猫者为ailurophobe。我想我们的小花子一定是在外游荡时遇到了一位厌猫者,敲掉门牙剪断舌头还算是便宜了他。

  菁清说,这猫太可怜,并且历数他的本质不恶,天性很乖,体态轻盈,毛又细软,但是她就没有明白表示要长期收养他的意思。我也没有明白表示我要改变不许他进门的初衷。事实逐步演变他已成了我们家庭的一员。菁清奉献刷毛挖耳剪指甲全套服务,还不时地把他抱在怀里亲了又亲。我每星期上市买鱼也由七斤变为十斤。煮鱼摘刺喂食的时候,也由准备两盘改为三盘。

  “米已熟了,只欠一筛。”最后菁清画龙点睛似的提出了一个话题。“这猫已不像是一只野猫了,似不可再把他当做街头浪子,也不再是小叫花子,我们把‘小花子’的名字里的‘子’字取消,就叫他‘小花’吧。”

  我说“好吧”。从此名正言顺,小花子成了小花。我担心的是以后是否还有二花三花闻风而至。

第一辑(下)

一条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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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狗当道,有司捕杀之,吾无间然。

  夜深人静,常听到犬吠之声盈耳,哀而且厉,随即寂然。我初以为是狗屠出来猎狩,收集香肉,供人大嚼。后来听说是市府派出来的专人收捕野狗。他们的猎具简单,一根棍子,顶端系上一个铅铁丝圈的活套,瞄准了套在狗颈上面,越拉愈紧,狗便无法挣脱。提起狗来往停在路边的车子里一甩,凑足了十个八个,送往拘留场所,三日无人认领,则聚而歼之,无稍贷。对市民而言,这是德政。

  从前我的居处楼上有人养狗,我从未见过这狗,不知其为雌雄、妍媸、胖瘦。但是狗准时狂吠,准在黎明的时候以极不悦耳的短促而连续的声音嗥叫,惊醒上下左右邻人的清睡。熟睡中被惊醒是很难受的。古人形容人民之安居乐业的现象之一是“狗不夜吠”(见《后汉书•循吏传》),有一天菁清在电梯中遇到狗主人,说起这条狗,委婉地请求她能不能“无使也吠”。狗主人反问:“你搬来多久了?”菁清说:“将近一月。”狗主人说:“我在此地养这条狗将近三年了。”言外之意是,她和她的狗已经是资深的住户,一切早已定型,传统不容置疑。我闻之不禁叹息,有其人必有其狗。可是睦邻要紧,何况这狗不是野狗,所以这桩事只好列为百忍的项目之一。忍了两年,忽不闻犬吠,人犬俱杳,大概是搬走了。

  历史重演,我现在住的地方又有一条狗半夜里汪汪地叫,不是在楼上,是在街上,原是一家店铺豢养的一只母狗,店铺关门,狗被遗弃,变成了野狗。它在附近餐馆偶然拾些残羹剩炙,苟全性命,但是瘦骨嶙峋,棕黑色的毛脱落了一半,同时还长满了虱。别看它这副腌臜相,在一群落魄的公狗的眼里,它还是眉清目秀的。果然,有一夜晚,一群野狗狺狺然骚动起来,争相追逐这只可怜的母狗。结果是不免。群狗哄散,不久这条狗就大腹膨亨了。大概狗在怀胎期间格外容易感觉到饿,所以它叫得格外凄厉。菁清和我时常外出就餐,偶然剩余的菜肴便大包小包地携带回家,菁清没有浪费的习惯,归途遇见这只母狗,菁清顺手打开包裹,投以肉骨之类。一只狗真正饥饿的时候,饥火中烧,忽然看见肉骨,饥火会从眼里直冒出来。它急急忙忙地大口吞嚼。咔嚓咔嚓之声可闻,还不时地左顾右盼,唯恐谁来夺食。吃完之后,还要舔地,好像是意犹未足。青清索性以全部剩食投赠,它如风卷残云一般吃得一干二净。饿狗得食,那份满足的样子给人印象至深。此后我们就时常喂它,它好像认识我们了,见到我们就摇它的尾巴,这是它的礼貌。我们只是“随所见物,发慈悲心”(莲池大师语),并不是对这只野狗有所偏爱。

  有一天,楼下餐馆主人说,那只野狗利用他后门外的一角空地产下了五只小狗。菁清就劝店主喂养它们,店主也答应了,只是把三只小狗送人,留下两只。我们看见了这两只,肥肥胖胖,满地打滚,一白色一棕色。天地之大德曰生,狗也在一切有情之内。现在母狗长得丰满了,皮毛也显著悦泽,母性焕发,怡然自得,再也不黎明狂吠扰人清梦了。我们为它庆幸,“得其所哉!”尤其是看它喂奶给小狗吃的那副舒坦的样子,令人兴起愉愉之感。

  忽然有一天餐馆主人告诉我们,那条狗被抓走了!我们立刻就想到捕狗人员用铁圈套狗的样子,不免戚然。问店主要不要去认领,他摇摇头。“那两只小狗怎么办呢?”他说:“我们会喂它。”说着说着那两只小狗跑过来了,依然欢蹦乱跳,满地打滚,不晓得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我知道那条狗还可以苟延残喘三天,这三天中,我不时地想到了它。三天过后,万事皆空,它的影子仍然不时地浮现在我心里。这条狗并不美丰姿,比起什么狮子狗、狐狸狗、哈叭狗、牧羊狗、大丹狗、香肠狗、牛头狗……都差得远。我没有抚摩过它,只是偶有一饭之恩。奈何三日已过而仍萦绕我的心怀?我的心怀已经是满满的,不能再容纳一只无家可归惨遭捕杀的野狗。我想唯一的释怀的方法是把这一桩事写出来,也许写出来之后心里就会觉得释然。试试看。

第一辑(下)

白猫王子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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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前的一个夜晚,菁清从门外檐下抱进一只小白猫,时蒙雨凄凄,春寒尚厉。猫进到屋里,仓皇四顾,我们先飨以一盘牛奶,他舔而食之。我们揩干了他身上的雨水,他便呼呼地倒头大睡。此后他渐渐肥胖起来,菁清又不时把他刷洗得白白净净,戏称之为白猫王子。

  他究竟生在哪一天,没人知道,我们姑且以他来我家的那一天定为他的生日(三月三十日),今天他五岁整,普通猫的寿命据说是十五六岁,人的寿命则七十就是古稀之年了,现在大概平均七十。所以猫的一岁在比例上可折合人的五岁。白猫王子五岁相当于人的二十五岁,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

  凡是我们所喜欢的对象,我们总会觉得他美。白猫王子并不一定是怎样的美丰姿,可是他眉清目秀,蓝眼睛、红鼻头、须眉修长,而又有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腰臀一部分特别硕大,和头部不成比例,腹部垂腴,走起来摇摇摆摆,有人认为其状不雅,我们不以为嫌。去年七月二十日报载,“二十四日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巴马布耳所举行的一九八一年‘全美迷人小猫竞赛’中,一只名叫邦妮贝尔的小猫得了首奖。可是他虽然顶着后冠,却不见得很高兴”。高兴不是猫,是猫的主人。我们不会教白猫王子参加任何竞赛,他已经有了王子的封号,还急着需要什么皇冠?他就是我们的邦妮贝尔。

  刘克庄有一首《诘猫诗》,有句云:

  饭有溪鱼眠有毯,

  忍教鼠啮案头书?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过猫做什么事。他吃的不止是溪鱼,睡的也不止是毛毯,我们的住处没有鼠,他无用武之地,顶多偶然见了蟑螂而惊叫追逐,菁清说这是他对我们的服务。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常蹲在餐桌上,虎视眈眈,但是他不伸爪,顶多走近盘边闻闻。喂他几块鱼虾鸡鸭之类,他浅尝辄止。他从不偷嘴。他吃饱了,抹抹脸就睡,弯着腰睡,趴着睡,仰着睡,有时候爬到我们床上枕着我们的臂腿睡。他有二十六七磅重,压得人腿脚酸麻,我们外出,先把他安顿好,鱼一钵,水一盂,有时候给他盖一床被,或是搭一个篷。等我们回来,门锁一响,他已蹿到门口相迎。这样,他便已给了我们很大的满足。

  “花如解语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猫相当地解语,我们喊他一声“猫咪!”“胖胖!”他就“喵”的一声。我耳聋,听不见他那细声细气的一声喵,但是我看见他一张嘴,腹部一起落,知道他是回答我们的招呼。他不会说话,但是菁清好像略通猫语,她能辨出猫的几种不同的鸣声。例如:他饿了,他要人给他开门,他要人给他打扫卫生设备,他因寂寞而感到烦躁,都有不同的声音发出来。无论有什么体己话,说给他听,或是被他听见,他能珍藏秘密不泄露出去。不过若是以恶声叱责他,他是有反应的,他不回嘴,他转过身去趴下,作无奈状。

  有人不喜欢猫。我的一位朋友远道来访,先打电话来说:“听说府上有猫,请先把他藏起来,我怕猫。”真的,有人一见了猫就会昏倒。有人见了老鼠也会昏倒,何况猫?据《民生报》七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一篇文章报导,法国国王亨利三世一见到猫就会昏倒。法国国王查理九世时的大诗人龙沙有这样的诗句:

  当今世上

  谁也没我那么厌恶猫

  我厌恶猫的眼睛、脑袋,还有凝视的模样

  一看见猫,我掉头就跑

  人之好恶本不相同。我不否认猫有一些短处,诸如倔强、自尊、自私、缺乏忠诚等。不过,猫,和人一样,总不免有一点脾气,一点自私,不必计较了。家里有装潢、有陈设、有家具、有花草,再有一只与虎同科的小动物点缀其间来接受你的爱抚,不是很好么?

  菁清对于苦难中小动物的怜悯心是无止境的,同时又觉得白猫王子太孤单,于是去年又抱进来一个小黑猫。这个“黑猫公主”性格不同,活泼善斗、体态轻盈、白须黄眼,像是平剧中的“开口跳”。两只猫在一起就要斗,追逐无已时。不得已我们把黑猫关在笼子里,或是关在一间屋里,实行黑白隔离政策。可是黑猫隔着笼子还要伸出爪子撩惹白猫,白猫也常从门缝去逗黑猫。相见争如不见,无情还似有情。我想有一天我们会逐渐解除这个隔离政策的。

  白猫倏已五岁,我们缘分不浅,同时我亦不免兴起春光易老之感。多少诗人词人唤取春留驻,而春不肯留!我们只好“片时欢乐且相亲”,愿我的猫长久享受他的鱼餐锦被,吃饱了就睡,睡足了就吃。

第一辑(下)

白猫王子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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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六岁生日。要是小孩子,六岁该上学了。有人说猫的年龄,一年相当于人的五年,那么他今年该是三十而立了。

  菁清和我,分工合作,把他养得这么大,真不容易。我负责买鱼,不时地从市场背回十斤八斤重的鱼,储在冰柜里;然后是每日煮鱼,要少吃多餐,要每餐温热合度,有时候一汤一鱼,有时候一汤两鱼,鲜鱼之外加罐头鱼;煮鱼之后要除刺,这是遵兽医辜泰堂先生之嘱!小刺若是鲠在猫喉咙里开刀很麻烦。除了鱼之外还要找地方拔些青草给他吃,“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猫儿亦然。菁清负责猫的清洁,包括擦粉洗毛,剪指甲,掏耳朵,最重要的是随时打扫他的粪便,这份工作不轻。六年下来,猫长得肥肥胖胖,大腹便便,走路摇摇晃晃,蹲坐的时候昂然不动,有客见之叹曰:

  “简直像是一位董事长!”

  猫和人一样,有个性。白猫王子不是属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个类型。他好像有他的尊严。有时候我喊他过来,他看我一眼,等我喊过三数声之后才肯慢慢地踱过来,并不一跃而登膝头,而是卧在我身边伸手可抚摩到的地方。如果再加催促,他也有时移动身体更靠近我。大多时他是不理会我的呼唤的。他卧如弓,坐如钟,自得其乐,旁若无人。至少是和人保持距离。

  他也有时自动来找我,那是他饿了。他似乎知道我耳聋,听不见它的“咪噢”叫,就用他的头在我脚上摩擦。接连摩擦之下,我就要给他开饭。如果我睡着了,他会跳上床来拱我三下。猫有吃相,从不吃得杯盘狼藉,总是顺着一边吃去,每餐必定剩下一小撮,过一阵再来吃干净。每日不止三餐,餐后必定举行那有名的“猫儿洗脸”,洗脸未完毕,他不会走开,可是洗完之后他便要呼呼大睡了。这一睡可能四五个小时甚至七八九个小时,并不一定只是“打个盹儿”(catnap)。我看他睡得那么安详舒适的样子,从不忍心惊动他。吃了睡,睡了吃,这生活岂不太单调?可是我想起王阳明答人问道诗:“饥来吃饭倦来眠,唯此修行玄又玄。说与世人浑不信,偏向身外觅神仙。”猫儿似乎修行得相当到家了。几个人能像猫似的心无牵挂,吃时吃,睡时睡,而无闲事挂心头?

  猫对我的需求有限,不过要食有鱼而已。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家里除了供养几位寒士一位盲人之外还有一只他所宠爱的猫,他不时地到街上买牡蛎喂他。看着猫(或其他动物)吃他所爱吃的东西,是一乐也,并不希冀报酬。犬守门,鸡司晨,猫能干什么?捕鼠么?我家里没有鼠。猫有时跳到我的书桌上,在我的稿纸上趴着睡着了,或是蹲在桌灯下面借着灯泡散发的热气而呼噜呼噜地假寐,这时节我没有误会,我不认为他是有意地来破我寂寥。是他寂寞,要我来陪他,不是看我寂寞而他来陪我。

  猫儿寿命有限,老人余日无多。“片时欢乐且相亲。”今逢其六岁生日,不可不记。

第一辑(下)

白猫王子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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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猫王子大概是已到中年。人到中年发福,脖梗子后面往往隆起几条肉,形成几道沟,尤其是那些饱食终日的高官巨贾。白猫的脖子上也隐隐然有了两三道肉沟的痕迹。他腹上的长毛脱落了,原以为是季节性的,秋后会复生,谁知道寒来暑往又过了一年,腹上仍是光秃秃的,只有一层茸毛。他的眉头深锁,上面有直竖的皱纹三数条,抹也抹不平,难道是有什么心事不成?

  他比从前懒了。从前一根绳子,一个线团,可以逗他狼奔豕突,可以引他鼠步蛇行,可以诱他翻筋斗竖蜻蜓,玩好大半天,直到他疲劳而后止。抛一个乒乓球给他,他会抱着球翻滚,他会和你对打一阵,非球滚到沙发底下去不肯罢休。菁清还喜欢和他玩捕风捉影的游戏,她拿起一个衣架之类的东西,在灯光下摇晃,墙上便显出一个活动的影子,这时候白猫便窜向墙边,跳起好几尺高,去捕捉那个影子。

  如今情况不同了。绳子线团不复引起他的兴趣。乒乓球还是喜欢,但是要他跑几步路去捡球,他就觉得犯不着,必须把球送到他的跟前,他才肯举爪一击,就好像打高尔夫的大人先生们之必须携带球僮或是乘坐小型机车才肯于一切安排妥帖之后挥棒一击。捕风捉影的事他不再屑为。《山海经》:“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白猫未必比夸父聪明,其实是他懒。

  哪有猫儿不爱腥的?锅里的鱼刚煮熟,揭开锅盖,鱼香四溢,白猫会从楼上直奔而来,但是他蹲在一旁,并不流涎三尺,也不凑上前来做出迫不及待的样子。他静静地等着我摘刺去骨,一汤一鱼,不冷不热,送到他的嘴边,然后他慢条斯理地进餐。他有吃相,他从盘中近处吃起,徐徐蚕食,他不挑挑拣拣。他吃完鱼,喝汤;喝完汤,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他只要吃鱼,沙丁鱼、鲢鱼,天天吃也不腻。有时候胃口不好也流露一些“日食万钱无下箸处”的神情,闻一闻就望望然去之,这时候对付他的方法就是饿他一天。菁清不忍,往往给他开个罐头番茄汁鲣鱼之类,让他换换口味。

  白猫王子不是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他高兴的时候偎在人的身边卧着,接受人的抚摩,他不高兴的时候任你千呼万唤他也相应不理。你把他抱过来,他也会纵身而去。菁清说他骄傲。我想至少是倔强。猫的性格,各有不同。有人说猫性狡诈,我没有发现白猫有这样的短处。唐朝武后朝中有一个权臣小人李义府(《唐书列传》第三十二),“貌状温柔,与人语必嬉怡微笑,而褊忌阴贼。既处权要,欲人附己,微忤意者,辄加倾陷。故时人言义府笑中有刀。又以其柔而害物,亦谓之李猫”。李猫这个绰号似乎不怡。白猫王子柔则有之,但丝毫没有害物的意思。他根本不笑,自然不会笑中有刀,他的掌中藏着利爪,那是他自卫的武器。他时常伸出利爪在沙发上抓挠,把沙发抓得稀烂,我们应该在沙发上钉一块皮子什么的,让他抓。

  猫愿有固定的酣睡静卧的所在,有时候他喜欢居高临下的地方,能爬多高就爬多高;有时候又喜欢窝藏在什么旮旯儿里,令人找都找不到。他喜欢孤独。能不打扰他最好不要打扰他,让他享受那分孤独。有时候他又好像不甘寂寞,我正在伏案爬格,他会飕地一下子窜上书桌,不偏不倚地趴在我的稿纸上,我只好暂停工作。我随后想到两全的办法,在书桌上给他设备一分铺垫,他居然了解我的用意。从此我可以一面拍抚着他,一面写我的稿。我知道,他不是有意来陪伴我,他是要我陪伴他。有时候我一站起身,走到书架去取书,他立刻就从桌上跳下占据我的座椅,安然睡去。他可以在我椅上睡六七个小时,我由他高卧。

  猫最需要的伴侣是猫。黑猫公主的性格很泼辣刁钻,所以一向不是关在楼上寝室便是关在笼子里,黑白隔离。后来渐渐弛禁,两个猫也可以放在一起了,追逐翻滚一阵之后也能并排而卧相安无事。小花进门之后,我们怕他和白猫不能相容,也隔离了很久,现在这两只猫也能在一起共存,不争座位,不抢饭碗。

  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七岁的生日,菁清给他预备了一份礼物——市场买菜用的车子,打算在天气晴朗惠风和畅的时候把他放在车里推着他在街上走走。这样,他总算是于“食有鱼”之外还“出有车”了。

第二辑(上)

晒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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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说新语》:“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间其故,曰:‘我晒书。’”

  我曾想,这位郝先生直挺挺地躺在七月的骄阳之下,晒得浑身滚烫,两眼冒金星,所为何来?他当然不是在作日光浴,书上没有说他脱光了身子。他本不是刘伶那样的裸体主义者。我想他是故作惊人之状,好引起“人问其故”,他好说出他的那一句惊人之语“我晒书”。如果旁人视若无睹,见怪不怪,这位郝先生也只好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灰尘而去。郝先生的意思只是要向侪辈夸示他的肚里全是书。书既装在肚里,其实就不必晒。

  不过我还是很羡慕郝先生之能把书藏在肚里,至少没有晒书的麻烦。我很爱书,但不一定是爱读书。数十年来,书也收藏了一点,可是并没有能尽量地收藏到肚里去。到如今,腹笥还是很俭。所以读到《世说新语》这一则,便有一点惭愧。

  失严在世的时候,每次出门回来必定买回一包包的书籍。他喜欢研究的主要是小学,旁及于金石之学,积年累月,收集渐多。我少时无形中亦感染了这个嗜好,见有合意的书即欲购来而后快。限于资力学力,当然谈不到什么藏书的规模。不过汗牛充栋的情形却是体会到了,搬书要爬梯子,晒一次书要出许多汗,只是出汗的是人,不是牛。每晒一次书,全家老小都累得气咻咻然,真是天翻地覆的一件大事。见有衣鱼蛀蚀,先严必定蹙额太息,感慨地说:“有书不读,叫蠹鱼去吃也罢。”刻了一颗小印,曰“饱蠹楼”,藏书所以饱蠹而已。我心里很难过,家有藏书而用以饱蠹,子女不肖,贻先人羞。

  丧乱以来,所有的藏书都弃置在家乡,起先还叮嘱家人要按时晒书,后来音信断绝也就无法顾到了。仓皇南下之日,我只带了一箱书籍,辗转播迁,历尽艰苦。曾穷三年之力搜购杜诗六十余种版本,因体积过大亦留在大陆。从此不敢再作藏书之想。此间炎热,好像蠹鱼繁殖特快,随身带来的一些书籍竟被蛀蚀得体无完肤,情况之烈前所未有。日前放晴,运到阶前展晒,不禁想起从前在家乡晒书,往事历历,如在目前。南渡诸贤,新亭对泣,联想当时确有不得不然的道理在。我正在佝偻着背,一册册地拂拭,有客适适然来,看见阶上阶下五色缤纷的群籍杂陈,再看到书上蛀蚀透背的惨状,对我发出轻微的嘲笑道:“读书人竟放任蠹虫猖狂乃尔。”我回答说:“书有未曾经我读,还需拿出曝晒,正有愧于郝隆;但是造物小儿对于人的身心之蛀蚀,年复一年,日益加深,使人意气消沉,使人形销骨毁,其惨烈恐有甚于蠹鱼之蛀书本者。人生贵适意,蠹鱼求一饱,两俱相忘,何必戚戚?”客嘿然退。乃收拾残卷,拖入室内。而内心激动,久久不平,想起饱蠹楼前趋庭之日,自惭老大,深愧未学,忧思百结,不得了脱,夜深人静,爰濡笔为之记。

第二辑(上)

割胆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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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胆结石?没关系,小毛病,把胆割去就好啦!赶快到医院去。下午就开刀,三天就没事啦!”——这是我的一位好心的朋友听说我患胆结石之后对我所说的一番安慰兼带鼓励的话。假如这结石是生在别人的身上,我可以完全同意他的看法,可惜这结石是生在我的这只不争气的胆里,而我对于自己身上的任何零件都轻易不肯割爱。

  一九六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我清晨照例外出散步,回来又帮着我的太太提了二十几桶水灌园浇花,也许劳累了些,随后就胃痛起来。这一痛,不似往常的普通胃痛,真正的是如剜如绞,在床上痛得翻筋斗,竖蜻蜓,呼天抢地,死去活来。医生来,说是胆结石症(Cholelithiasis),打过针后镇定了一会儿,随后又折腾起来。熬过了一夜,第二天我就进了医院——中心诊所。

  除了胃痛之外,我还微微发热,这是胆囊炎(Cholecystitis)的征象。在这情形之下,如不急剧恶化,宜先由内科治疗等到体温正常,健康复原之后再择吉开刀。X光照相显示,我的胆特别大,而且形状也特别,位置也异常。我的胆比平常人的大两三倍。通常是梨形,上小底大,我只是在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图”上看见过。我的胆则形如扁桃。胆的位置是在腹部右上端,而我的胆位置较高,高三根肋骨的样子。我这扁桃形的胆囊,左边一半堆满了石头,右边一半也堆满了石头,数目无法计算。作外科手术,最要紧的是要确知患部的位置,而那位置最好是能相当暴露在容易动手处理的地方。我的胆的部位不太好。别人横斜着挨一刀,我可能要竖着再加上一刀,才能摘取下来。

  感谢内科医师们,我的治疗进行非常顺利,使紧急开刀成为不必需。七天后我出院了。医师嘱咐我,在体力恢复到最佳状态时,向外科报到。这是一个很令人为难的处境。如果在病发的那一天,立刻就予以宰割,没有话说,如今要我把身体养得好好的再去从容就义,那很不是滋味。这种外科手术叫做“间期学术”(interval operation),是比较最安全可靠的。但是对病人来讲,在精神上很紧张。

  关心我的朋友们也开始紧张了。主张开刀派与主张不开刀派都言之成理,但是我没有法子能同时听从两面的主张。“去开刀罢,一劳永逸,若是不开也不一定就出乱子,可是有引起黄胆病的可能,也可能导致肝癌,而且开刀也很安全,有百分之九十几的把握。如果迁延到年纪再大些,开刀就不容易了……”——这一套话很有道理。“要慎重些的好,能不开还是不开,年纪大的人要特别慎重,医师的话要听但亦不可全听,专家的知识可贵,常识亦不可忽视。……”这一套话也很中听。

  这时节报纸上刊出西德新发明专治各种结石特效药的广告,不用开刀,吃下药去即可将结石融化,或使大者变小,小者排出体外。这种药实在太理想了!可是一细想这样神奇的药应该经由临床实验,应该由医学机构证明推荐,何必花费巨资在报纸上大登广告?良好的医师都不登广告,良好的药品似乎也无需大吹大擂。我不但未敢尝试,也未敢向医师提起这样的神药。

  中医有所谓偏方,据说往往有奇效。四年前我发现有糖尿症,我明知道这病症是终身的,无法根治,但是好心的朋友们坚持要我喝玉黍须煮的水,我喝了一百天,结果是病未好,不过也没有坏。这次我患胆石,从三个不同的来源来了三个偏方,核对之下内容完全一样,有一个特别注明为“叶天士秘方”。叶天士大名鼎鼎,无人不知,这秘方满天飞,算不得怎样秘了。处方如下:

  白术二钱白芍二钱白扁豆二钱炒黄蓍二钱炙

  伏苓二钱甘草二钱生姜五片红枣二枚

  就是不懂岐黄之术的人也可以看得出来这不是一服霸道的药。吃几服没有关系,有益无损,只怕叶天士未必肯承认是他的方子而已。

  又有朋友老远地寄给我一包药草,说是山胞在高山采摘的专治结石的特效药,他的母亲为了随时行善特地在庭园栽植了满满的一畦。像是菊花叶似的,味苦。神农尝百草,不知他尝过这草没有。不过据说多少人都服了见效,一块块的石头都消灭于无形,病霍然愈。

  各种偏方,无论中西,都能给怕开刀的人以精神上的安慰,有时也能给病人以灵验的感觉。因为像胆石这样的病,即使不服任何药物,也会渐渐平伏下去,不过什么时候再来一次猛烈的袭击就不得而知。可能这一生永不再发,也可能一年半载之后又大发特发,甚至一发而不可收拾。所以拖延不是办法。或是冒险而开刀,或是不开刀而冒险,二者必取其一。我自内科治疗之后,体力复元很慢,一个月后体温始恢复正常,然后迁延复迁延,同时又等候着秋凉,而长夏又好像没有尽止似的燠热,秋凉偏是不来。这样的我熬过了五个月,身体上没有什么苦痛,精神上可受了折磨。胆里含着一包石头,就和肚里怀着鬼胎差不多,使得人心里七上八下的不得安宁。好容易挨到十月底,凉风起天末,中心诊所的张先林主任也从美国回来了,我于二十二日入院接受手术。

  二十二日那一天,天高气爽,我携带一个包袱,由我的太太陪着,准时于上午八点到达医院报到,好像是犯人自行投案一般。没有敢惊动朋友们,因为开刀的事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喜事,而且刀尚未开,谁也不敢说一定会演变成为丧事,既不在红白喜事之列,自然也不必声张。可是事后好多朋友都怪我事前没有通知。五个月前的旧地重游,好多的面孔都是熟识的。我的心情是很坦然的,来者不怕,怕者不来,既来之则安之。我担心的是我的太太,我怕她受不住这一份紧张。

  我对开刀是有过颇不寻常的经验的。二十年前我在四川北碚割盲肠,紧急开刀。临时把外科主任请来,他在发疟疾,满头大汗。那时候除了口服的Sulhnilamide之外还没有别的抗生素。手术室里蚊蝇乱舞,两位护士不住地挥动拍子防止蚊蝇在伤口下蛋。手术室里一灯如豆,而且手术正在进行时突然停电,幸亏在窗外伫立参观手术的一位朋友手里有一只二呎长的大型手电简,借来使用了一阵。在这情形之下完成了手术,七天拆线,紧跟着发高热,白血球激增,呈昏迷现象,于是医师会诊,外科说是感染了内科病症,内科说是外科手术上出了毛病,结果是二度开刀打开看看以释群疑。一看之下,谁也没说什么,不再缝口,塞进一卷纱布,天天洗脓,足足仰卧了一个多月,半年后人才复原。所以提起开刀,我知道是怎样的滋味。

  但是我忽略了一个事实。二十年来,医学进步甚为可观,而且此时此地的人才与设备,也迥异往昔。事实证明,对于开刀前前后后之种种顾虑,全是多余的。二十二日这一天,忙着作各项检验,忙得没有工夫去胡思乱想。晚上服一颗安眠药,倒头便睡。翌日黎明,又服下一粒Morphine Atroprin,不大工夫就觉得有一点飘飘然,忽忽然,软趴趴的,懒洋洋的,好像是近于“不思善,不思恶”那样的境界,心里不起一点杂念,但是并不是湛然寂静,是迷离恍惚的感觉。就在这心理状态下,于七点三十分被抬进手术室。想象中的手术前之紧张恐怖,根本来不及发生。

  剖腹,痛事也。手术室中剖腹,则不知痛为何物。这当然有赖于麻醉剂。局部麻醉,半身麻醉,全身麻醉,我都尝受过,虽然谈不上痛苦,但是也很不简单。我记得把醚(ether)扣在鼻子上,一滴一滴地往上加,弄得腮帮嘴角都湿漉漉的,嘴里“一、二、三……”应声数着,我一直数到三十几才就范,事后发现手腕扣紧皮带处都因挣扎反抗而呈淤血状态。我这一回接受麻醉,情形完全不同。躺在冰凉梆硬的手术台上,第一件事是把氧气管通到鼻子上,一阵清凉的新鲜空气喷射了出来,就好像是在飞机乘客座位旁边的通气设备一样。把氧气和麻醉剂同时使用是麻醉术一大进步,病人感觉至少有舒适之感。其次是打葡萄糖水,然后静脉注射一针,很快地就全身麻醉了,妙在不感觉麻醉药的刺激,很自然很轻松地不知不觉地丧失了知觉,比睡觉还更舒服。以后便是撬开牙关,把一根管子插入肺管,麻醉剂由这管子直接注入到肺里去,在麻醉师控制之下可以知道确实注入了多少麻醉剂,参看病人心脏的反应而予以适当的调整。这其间有一项危险,不牢固的牙齿可能脱落而咽了下去;我就有两颗动摇的牙齿,多亏麻醉师王大夫(学仕)为我悉心处理,使我的牙齿一点也没受到影响。

第二辑(上)

割胆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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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术是由张先林先生亲自实行的,由俞瑞璋、苑王玺两位大夫协助。张先生的学识经验,那还用说?去年我的一位朋友患肾结石,也是张先生动的手术,他告诉我张先生的手不仅是快,而且巧。肉窟窿里面没有多少空间让手指周旋,但是他的几个手指在里面运用自如,单手就可以打个结子。我在八时正式开刀,十时抬回了病房。在我,这就如同睡了一觉,大梦初醒,根本不知过了多久,亦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猛然间听得耳边有人喊我,我醒了,只觉得腰腹之间麻木凝滞,好像是梆硬的一根大木橛子横插在身体里面,可是不痛。照例麻醉过后往往不由自主地吐真言。我第一句话据说是:“石头在哪里?石头在哪里?”由鼻孔里插进去抽取胃液的橡皮管子,像是一根通心粉,足足地抽了三十九小时才撤去,不是很好受的。

  我的胆是已经割下来了,我的太太过去检观,粉红的颜色,皮厚有如猪肚,一层层地剖开,里面像石榴似的含着一大堆湿粘乌黑的石头。后来用水漂洗,露出淡赭色,上面有红蓝色斑点,石质并不太坚,一按就碎,大者如黄豆,小者如芝麻,大小共计一百三十三颗,装在玻璃瓶里供人参观。石块不算大,数目也不算多,多的可达数百块,而且颜色普通,没有鲜艳的色泽,也不清莹透彻,比起以戒定慧熏修而得的佛舍利,当然相差甚远。胆不是一个必备的器宫,它的职务只是贮藏胆液并且使胆液浓缩,浓缩到八至十倍。里面既已充满石头,它的用处也就不大,割去也罢。高级动物大概都有胆,不过也有没有胆的,所以割去也无所谓。割去之后,立刻感觉到腹腔里不再东痛西痛。

  朋友们来看我,我就把玻璃瓶送给他看。他们的反应不尽相同,有的说:“啊哟,这么多石头,你看,早就该开刀,等了好几个月,多受了多少罪!”有的说:“啊哟,这么多石头,当然非开刀不可,吃药是化不了的!”有的说:“啊哟,这么多石头,可以留着种水仙花!”有的说:“啊哟,这么多石头,外科医师真是了不起!”随后便是我或繁或简地叙述割胆的经过,垂问殷勤则多说几句,否则少说几句。

  第二天早晨护士小姐催我起来走路。才坐起来便觉得头晕目眩,心悸气喘,勉强下床两个人搀扶着绕走了一周。但是第三天不需扶持了,第四天可以绕室数回,第五天可以外出如厕了。手术之后立即进行运动的办法,据说是由于我们中国伤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表现的惊人的成效而确立的。我们的伤兵于手术之后不肯在床上僵卧,常常自由活动,结果恢复得特别快,这给了医术人员一个启示。不知这说法有无根据?

  我在第九天早晨,大摇大摆地提着包袱走出医院,回家静养。一出医院大门,只见一片阳光,照耀得你睁不开眼,不禁暗暗叫道:“好漂亮的新鲜世界!”

第二辑(上)

放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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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见街上小儿放风筝,拖着一根棉线满街跑,嬉戏为欢,状乃至乐。那所谓风筝,不过是竹篾架上糊一点纸,一尺见方,顶多底下缀着一些纸穗,其结果往往是绕挂在街旁的电线上。

  常因此想起我小时候在北平放风筝的情形。我对放风筝有特殊的癖好,从孩提时起直到三四十岁,遇有机会从没有放弃过这一有趣的游戏。在北平,放风筝有一定的季节,大约总是在新年过后开春的时候为宜。这时节,风劲而稳。严冬时风很大,过于凶猛,春季过后则风又嫌微弱了。开春的时候,蔚蓝的天,风不断地吹,最好放风筝。

  北平的风筝最考究。这是因为北平的有闲阶级的人多,如八旗子弟,凡属耳目声色之娱的事物都特别发展。我家住在东城,东四南大街,在内务部街与史家胡同之间有一个二郎庙,庙旁边有一爿风筝铺,铺主姓于,人称“风筝于”。他做的风筝在城里颇有小名。我家离他近,买风筝特别方便。他做的风筝,种类繁多,如肥沙雁、瘦沙雁、龙井鱼、蝴蝶、蜻蜓、鲇鱼、灯笼、白菜、蜈蚣、美人儿、八卦、蛤蟆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鱼的眼睛是活动的,放起来滴溜溜地转,尾巴拖得很长,临风波动。蝴蝶蜻蜓的翅膀也有软的,波动起来也很好看。风筝的架子是竹制的,上面绷起高丽纸面,讲究的要用绢绸,绘制很是精致,彩色缤纷。风筝于的出品,最精彩是“提线”拴得角度准确,放起来不“折筋斗”,平平稳稳。风筝小者三尺,大者一丈以上,通常在家里玩玩有三尺到六尺就很够。新年厂甸开放,风筝摊贩也很多,品质也还可以。

  放风筝的线,小风筝用棉线即可,三尺以上就要用棉线数绺捻成的“小线”,小线也有粗细之分,视需要而定。考究的要用“老弦”:取其坚牢,而且分量较轻,放起来可以扭成直线,不似小线之动辄出一圆兜。线通常绕在竹制的可旋转的“线桄子”上。讲究的是硬木制的线桄子,旋转起来特别灵活迅速。用食指打一下,桄子即转十几转,自然地把线绕上去了。

  有人放风筝,尤其是较大的风筝,常到城根或其他空旷的地方去,因为那里风大,一抖就起来了。尤其是那一种特制的巨型风筝,名为“拍子”,长方形的,方方正正没有一点花样,最大的没有超过九尺。北平的住宅都有个院子,放风筝时先测定风向,要有人带起一根大竹竿,竿顶置有铁叉头或铜叉头(即挂画所用的那种叉子),把风筝挑起,高高举起到房檐之上,等着风一来,一抖,风筝就飞上天去,竹竿就可以撤了,有时候风不够大,举竹竿的人还要爬上房去踞坐在房脊上面。有时候,费了不少手脚,而风姨不至,只好废然作罢。不过这种扫兴的机会并不太多。

  风筝和飞机一样,在起飞的时候和着陆的时候最易失事。电线和树都是最碍事的,须善为躲避。风筝一上天,就没有事,有时候进入罡风境界,则不需用手牵着,大可以把线拴在屋柱上面,自己进屋休息,甚至拴一夜,明天再去收回。春寒料峭,在院子里久了会冻得涕泗交流,线弦有时也会把手指勒得青疼,甚至出血,是需要到屋里去休息取暖的。

  风筝之“筝”字,原是一种乐器,似瑟而十三弦。所以顾名思义,风筝也是要有声响的,《询刍录》云:“五代李邺于宫中作纸鸢,引线乘风为戏,后于鸢首,以竹为笛,使风入竹,声如筝鸣。”这记载是对的。不过我们在北平所放的风筝,倒不是“以竹为笛”,带响的风筝是两种,一种是带锣鼓的,一种是带弦弓的,二者兼备的当然也不是没有。所谓锣鼓,即是利用风车的原理捶打纸制的小鼓,清脆可听。弦弓的声音比较更为悦耳。有诗为证:

  夜静弦声响碧空,

  官商信任往来风。

  依稀似曲才堪听,

  又被风吹别调中。

  ——高骈风筝诗

  我以为放风筝是一件颇有情趣的事。人生在世上,局促在一个小圈圈里,大概没有不想偶然远走高飞一下的。出门旅行,游山逛水,是一个办法,然亦不可常得。放风筝时,手牵着一根线,看风筝冉冉上升,然后停在高空,这时节仿佛自己也跟着风筝飞起了,俯瞰尘寰,怡然自得。我想这也许是自己想飞而不可得,一种变相的自我满足罢。春天的午后,看着天空飘着别人家放起的风筝,虽然也觉得很好玩,究不若自己手里牵着线的较为亲切,那风筝就好像是载着自己的一片心情上了天。真是的,在把风筝收回来的时候,心里泛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好像是游罢归来,虽然不是扫兴,至少也是尽兴之后的那种疲惫状态,懒洋洋的,无话可说,从天上又回到了人间,从天上翱翔又回到匍匐地上。

  放风筝还可以“送幡”(俗呼为“送饭儿”)。用铁丝圈套在风筝线上,圈上附一长纸条,在放线的时候铁丝圈和长纸条便被风吹着慢慢地滑上天去,纸幡在天空飞荡,直到抵达风筝脚下为止。在夜间还可以把一盏一盏的小红灯笼送上去,黑暗中不见风筝,只见红灯朵朵在天上游来游去。

  放风筝有时也需要一点点技巧。最重要的是在放线松弛之间要控制得宜。风太劲,风筝陡然向高处跃起,左右摇晃,把线拉得绷紧,这时节一不小心风筝便会倒栽下去。栽下去不要慌,赶快把线一松,它立刻又会浮起,有时候风筝已落到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依然可以把它挽救起来,凡事不宜操之过急,放松一步,往往可以化险为夷,放风筝亦一例也。技术差的人,看见风筝要栽筋斗,便急忙往回收,适足以加强其危险性,以至于不可收拾。风筝落在树梢上也不要紧,这时节也要把线放松,乘风势轻轻一扯便会升起,性急的人用力拉,便愈纠缠不清,直到把风筝扯碎为止。在风力弱的时候,风筝自然要下降,线成兜形,便要频频扯抖,尽量放线,然后再及时收回,一松一紧,风筝可以维持于不坠。

  好斗是人的一种本能。放风筝时也可表现出战斗精神。发现邻近有风筝飘起,如果位置方向适宜,便可向它斗争。法子是设法把自己的风筝放在对方的线兜之下,然后猛然收线,风筝陡地直线上升,势必与对方的线兜交缠在一起,两只风筝都摇摇欲坠,双方都急于向回扯线,这时候就要看谁的线粗,谁的手快,谁的地势优了。优胜的一方面可以扯回自己的风筝,外加一只俘虏,可能还有一段的线。我在一季之中,时常可以俘获四五只风筝。把俘获的风筝放起,心里特别高兴,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胜利品,可是有时候战斗失利,自己的风筝被俘,过一两天看着自己的风筝在天空飘荡,那便又是一种滋味了。这种斗争并无伤于睦邻之道,这是一种游戏,不发生侵犯领空的问题。并且风筝也只好玩一季,没有人肯玩隔年的风筝。迷信说隔年的风筝不吉利,这也许是卖风筝的人造的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