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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3:05:18

永远记住这句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要有“义”先要有充实的“利”做基础。

你先查查义和利分别代表什么意思能和社会的什么地方联系起来,另外还有个重和轻的关系,你应该把题目悄悄改成在义和利之间权衡后,哪个更重要,并不是要义不要利了,找出在很多个特定的条件下义比利更重要的例子,希望能帮到你,呵呵

我方认为,人类社会应当重义轻利,主要是指:义与利同时存在时以义为先,并不是舍弃利。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义为“公正合宜的道理”。这“公正合宜”一词便决定了‘义’字的地位。而利是指“利润或利息”,将利放在错误的位置会令人走入歧途。将义与重结合,取利和轻配搭便是我方认为的正确途径。 远在春秋时期,我国伟大的思想教育家孔子就提出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观点,而他老人家并未说君子不能求利,而是认为求利之心人皆有,但一定不能“放于利而行”,求利应以义来制约,即把义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人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从降生这世上的那刻起,我们就在承担责任与享受他人的责任中成长。我们上学、工作、成家、养育儿女、赡养老人。。。人生的每一个步伐都是我们的责任,而这责任就是义!如果哪个人放弃了义,也就失去了做人的意义,就是老百姓口中的“禽兽不如”。如此看来,任何时候的我们都应该义字当头,活得像个样!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各级人大代表纷纷发自内心的提出了有益于百姓的一件以及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人民代表为人民就是重义的表现,当然,这也是作为老百姓的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以八荣八耻为代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其中明确了“以见利忘义”为耻,这足以说明重义轻利是处在社会主义发展时期的中华民族最需要的精神品质,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崛起并屹立不倒。 如果商人能做到先予后取;从政之人能做到为百姓着想,咱老百姓又能不忘做人之本--义,那我们便利和谐社会不远了!在我们国家创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追求人余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我们又怎能将利置于义之前呢?!当感动中国人物的事迹在我们耳旁一次次想起时,我们心潮澎湃,我们双眼朦胧,我们发自内心的敬意油然而生,他们的灵魂与我们相遇,存在于我们心中的正义之声和他们产生共鸣,义是为人之本,人之初,性本善,此善,便是正义之感!要立足于社会,不义不行,忘义更不行;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目光短浅,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自绝于社会;只顾自身利益巧取豪夺的结果必然是多行不易必自毙的!解放前,国民党为了自身利益,不顾百姓死活,乱收苛捐杂税,这杀鸡取卵,见利忘义的行为加速了国名党统治的垮台;而共产党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成为正义之师,侠义之士,最终收取江山。可见先义后利,重义轻利其利长远而牢固。因此,巩固和发展人类社会更要重义轻利!!!

不是要发展和谐社会吗?当然以义为重啦,<箫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

  古人云:义与利,人之所良友也。人字的结构就好像义与利相互支撑一样。正义,在个人层面其端正行为,符合道义。在社会层面,其建立公正公平道义的制度。谋利,即谋取利益。做为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是人性光辉所在,后者是生命延续所据。我方认为,正其利当谋其义,就是以义率利,义利兼得。这一立场,可以从义利关系的理性认识和义利取舍的社会实践两方面得到证明。首先,从义利关系的理性认识来看,第一,义利关系是辩证的,利是义的存在基础,义是利的价值导向。正义而谋利就是强调,即没空洞的义,所谓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第二,义利关系是动态发展的。谋利,促使人们既谋生存之利,更谋发展之利,既谋个人之利,更谋天下公利。正义,推动人们谋利有道,取舍有至,利已利人,共谋发展。无义之利,就会危害个人发展,社会进步。无利之义,必然是空洞的悬谈,从正其义不谋其利到正其义当谋利的认识飞跃,证明了这一点。其次,从义利取舍的社会实践来看。第一,正义而谋利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旋律。一方面,人类一直以谋利为生存奠基,以治恶成为历史动力。另一方面,人类一直以正义战胜邪恶,使得谋利的效率的追求被正义的道德规则所规定,所推动。从传统到现代,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从封闭社会到开放世界,谋利的个人财富积累与社会总财富增加总是处于正义追求的总目标之下的。现代化史就是正义而谋利史。第二,正义而谋利,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大方向,中国问题的实质,是生产力水平低下,不适应物质文化的需求,中国发展的关键,是为全国民众提供一个公正公平道义基础上,共谋发展的局面。前者,要求谋利,后者,推动正义,前者,是实际目标,后者,是远大目的,不正义的谋利,短视短浅,不容于法律与道义,正义而谋利,长远长期,是中国希望之所在,对此,我方认为,正其义当谋其利。谢谢。

 

很遗憾指出方同学对义和利的概念没有弄清楚。对方同学认为义是什么?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那么,我想请问了,信义,仁义,情义,忠义,算不算义呢?对方其实义是一种适当的,适宜的,符合道德理想的状态。对方同学将义的概念缩小,得出的只能是虚假命题。什么是利,对方同学将利的概念又无限扩大,他们认为一切精神的,物质的,推动人类进步的东西都是利。的确,在不同的范围,利的含义有所不同。相对亏损而言,利就是指利润,但是,当利和义做为一对对立的概念出现时,利就只能是一已之利,即人欲之私。从西汉董仲舒的正其利不谋其利,到清代严元的正其利当谋其义,所指的利都是私利。什么是谋,谋就是图谋,蓄意追求,是当义和利矛盾,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时的取舍追求。所以谋是低价值判断,是根本目标,和最终追求。我方从来不反对人们谋利,在当谋利就就谋利,但是,在正义的时候,就不能谋利。因为如果以个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必然无法有效的为天下人谋利,实现高尚的道德理想。利强调个人所得,而义却要求放弃个人所得,满足社会需求,讲求奉献。若立足于一已之利,必然会被义而贪利。第二,动机与行为辩证统一,这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逐利只能得利,而逐义才能正义。若正义而谋利,只会南辕北辙,动机与行为背道而驰。第三,谋利就是以个人的利益做为根本出发点,无法有效的实现正义,当今社会中国需要利,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伦理道德范畴而非经济范畴,得利并不等于谋利。第四,当今社会正其义不谋其利,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在社会与经济巨大变革的今天,人们逐渐因为重利而变得人心浮躁,倘若这个时候,再来倡导人们谈利私利,只会让人们偏离正义的方向越行越远。法国人卢梭说的好,爱人类,首先就要爱正义。谢谢。

 

正方三辩:那么很显然对方辩友只看到了义利矛盾对立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们统一的一面,请问在他们统一的时候,为什么正其义不该谋其利呢

反方三辩:因为在他俩统一的时候正其义当谋其利那个利就已经不再是利了,如果他俩始终统一的话,为什么义利之争还延续了几千年呢?

正方三辩:如果他们始终是对立的,我们恐怕也不用研究了几千年了。请问对方辩友,为什么在公利、他人之利在对方辩友的谋求之下就不是利了,对方辩友能不能解释一下这个转化过程呢?

反方三辩:很简章呀,我们说义是什么,义是公利和私利之间,舍弃自己的私利而谋求这个公利,这就叫做义。而这个过程当中呢,我们说国家的,集体的,他人的,这些和我个人的相比,都是一个义字,而当义和利两者在对立起来谈的时候呢,我们说,应该正其义不谋其利。

正方三辩:那对方辩友是不是说在正义的前提这下,我们当谋公利,他人之利,而不当谋个人之利,这算不算正其义当谋其利呢?

反方三辩:今天对方辩友最大的错误就是把义利概念界定不清。那么请问了,太原两个中学生溺水身亡,农民组成的打捞队漫天要价,扬言要是拿不够钱,就把他们的尸体扔回河里去,请问,这是不是谋利?

正方三辩:莫非对方辩友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吗?很显然这是一种谋利而不正义的行为,是我们双方都应该唾弃的行为呀。

反方三辩:好,对方辩友,为什么他不是正义的行为,就是因为他自己谋了自己的私利,那么请问,谋了自己的私利就不正义,是不是符合了我方的辩题,正其义不能谋其利呢?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一直向我们论证的是,正其义的时候有些利当谋,有些利不当谋,但是你不能只看到不能谋之利而看不到当谋之利,更何况,对方辩友反复举出的例子都是在这正义的情况下谋利,谋利不正义,人人当唾弃,这是我们双方都应该达成的共识呀。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说了这么半天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今天对方辩友的第二个错误就是把义的概念无限缩小,我想请问,陈毅元帅回家为他母亲洗脚尽孝道是不是义呢?

正方三辩:这是忠孝呀。

反方三辩:忠孝是义还是不是义?

正方三辩:当然是义了。但是难道对方辩友认为他这样对他母亲好是一件不利的事情吗?

反方三辩:陈毅元帅为他母亲洗脚的时候他为自己究竟谋了什么利呢?

正方三辩:对自己的母亲好难道他母亲感到自己非常的不利吗?这一点真是让我莫名惊诧。

反方三辩:那我再请问对方辩友了,对方辩友今天犯的第二个漏洞就是把得利和

首先,对方的二辩并没有回答我方二辩提出的问题。如何解决中国的现状,物质不丰富怎么办,对方辩友只告诉我们不道德的利我们不谋,这能解决问题吗?对方辩友说,捡到的财物是否应该还给失主,还给失主就不叫谋利了吗?我为他人谋福利就不是谋福利吗?我方三辩提出义利有没有统一的时候,对方辩友说,有统一的时候,但也有对立的时候,对立的时候我们不谋,那统一的时候,我们还谋不谋呢?对方辩友说,义是什么,义就是在公利和私立发生矛盾的时候,舍私利而谋公利,这不是正其义而谋其利,又是什么呢?对方辩友举出一个打捞尸体,不给钱就把尸体扔回去的行为,这种行为我们也要唾弃,为什么,因为他绝不是正义的,这样的谋利,谁都不应该提倡。我们今天提倡的是在正义的前提下谋利,而对方辩友谋的是什么呢?对方辩友举出的忠孝之义,这其中有不利吗?难道我们为母亲洗脚一片赤子之心就是不利的行为吗?难道这项行为对社会的表彰的宣扬的忠孝之义不是一种对社会的谋利吗?谢谢。反方一辩:谢谢主席。

首先感谢对方三辩和一辩在攻辩小结时承认了陈毅元帅为母亲洗脚是正其义而不谋其利。其次要指出对方同学为什么我把当谋其利与为其当谋利等同起来呢?我方二辩就利义关系向对方询问,目的在于揭示利和义是矛盾对立,而对方同学却始终将两者混为一谈,认为义就是公利,而利既包括公利又包括私利,针对对方问题,我方二三辩分别针对利义关系向对方进行询问,目的在于揭示谋利的手段不同,目的不同,两者不可能达到殊途同归。而对方同学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漏洞,就在于对概念的理解不清,将义包含在了利之内。请问如果是包含的关系,那今天的辩题还有讨论的意义吗?从对方的观点我们可以推出这样一个逻辑,就是当公利与私利统一时,他们正其义当谋其利,可是当两者矛盾时怎么办呢?对方同学没有告诉我们,因为他们实际上是取公利而舍私利,也就是正其义而不谋其利了。而针对对方问题,我方进一步指出了,利和义是两个绝对不同的概念,而对方同学没有看到,谋利的目的绝对不是正义,谋利也不可能实现正义呀。因此我们不能以谋利为追求,否则无法正其义。谢谢。

自由辨论

正:对方说私利是利,公利就不是利,请问是不是私人汽车才是车,公共汽车今天就不是汽车?

反:其实今天对方辩友为我们展现的是这样一个逻辑,我做一件事,或者为自己谋利,或者为他人谋利,或者为个人谋利,或者为集体谋利,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不谋利的事呢?如果没有不谋利的事,那我们今天来讨论正其利当不当谋其利还有什么必要呢?

正:今天我们讨论正其义当不当谋其利之必要性就在于我们是否应该用正义来规范谋利,或者像对方辩友所说那样,既不要正义,也不要谋利,因噎废食呀。

反:利和义在同一个辩题里面出现时就应该对立起来谈。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任何一个辩题,都应该有其现实意义,请问,一个个人,他最容易看到个人利益呢,还是集体利益呢?是自己的利益呢,还是他人的利益呢?

正:在一个辩题里出现就非要对立起来吗?我们上一场还打过积累和创新,积累和创新是不是就是对立的?

反:当一个人为其它人做出利益的时候,他是在正义,可是不是在谋利呀,对方辩友你们为什么对我方三辩的问题视而不答呢?

正:为什么只有个人利益才看得见,社会利益我们就看不见呢?管子曰:仓禀实而知礼节。请问在社会层面上,正其义同时要不要谋其利呢?

反:其实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呢,人最容易看到的是个人利益,如果对方辩友你在探讨正其利当谋其义,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正:对方辩友一辩也说了,义,是适宜的,适当的,我个人正当合理的欲求,又遵纪守法的去谋,为什么不行呢?

反:当然可以了,可是这个时候你把个人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上呢,人都是有欲望的,欲望越来越大,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个人的欲望无限膨大,个人的利益无限膨大,去损害他人的利益,请问对方辩友,这个时候,还叫义不叫义呢?

正:请问我合理合法的谋利一定要损害他人的利益吗?

反:那不合理的利益你谋还是不谋呢?

正:不合理的利益是不义的。今天我们鼓励一部分人诚实经营,合法劳动,先富起来,请问对方,我们是不是在鼓励不正义,不谋利呢?

反:对方辩友最起码承认了我方一个观点,就是正其义不能谋不合理的利呀

正:因为那是不正义的,对方辩友到是说,当正义和利益统一的时候我们可以谋,这是不是承认了我方观点,正其利当谋其义呢?

反:为什么不正义呢,还不就是因为谋了所以就不正义了,这不正是正其义当不谋其利嘛。

正:对方一辩也说了,今天的辩题从汉代说到清代,我不知道你看的是汉书不是春秋,但是我知道,到了宋代,就是存天理,灭人欲。

反:对方辩友说到了宋代,可对方辩友却忽略了文言文中利和义一直是对立的,利义为什么存在,就是因为有了利义冲突,利和义都统一了,义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正:对方是说义和利一直是对立的,刚才攻辩中为什么说义和利还有统一的时候?

反:我们说今天讨论这道辩题的时候是当两者发生对立的时候来讨论,为什么正其利不谋其义,因为谋利,只会把人们引入金钱崇拜的深渊,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无法自拔。

正:义与利必然冲突吧。那么为什么还要说义利双行,王霸并用,请解释。

反:很简章呀,我们都说了有两样东西,除了利就是义,除了义就是利,当你正义的时候就不能谋利,因为我谋利的时候就只能得利,怎么能得义呢?

正:那么请对方告诉我们,什么叫作双行,什么叫作并用,双行和并用是对方所说的对立关系吗?

反:那请对方同学解释了,不能双行,不能并用的时候,你取哪个舍哪个呢?再请问对方辩友了,医生救死扶伤当不当谋利呢,是不是也应该白大挂,手术刀,拉开肚子要红包呢?

正:可是我们都知道医生是在为病人谋福利呀,对方辩友洛克到爱克顿,他们哪一个在彰显社会理论控索的时候不正是在追求正其义而谋其利呢?

反:好,那对方辩友你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医生为病人谋福利就叫谋利,为自己谋利就不叫谋得了呢?

正:都叫谋利呀。所以我们说要在正义的指导之下为病人谋利,而不当谋那些不正义之利呀。

反:好,对方第一句话就说那当然都叫谋利了,那请问,医生拿红包到底该不该呀?你已经承认了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正:为什么非要看到人家医生拿红包而不看到人家医生领工资呢,我到很奇怪了。我想请教了,今天日本的现代企业之父出了一本书,叫作《论语加算盘》,不知道对方辩友你看过没有。

反:对方辩友又混淆了概念,他把得利和谋利混到了一起了,医生领工资,这叫什么,这叫得利。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了,我为了领取资金而去救人,和我救人之后得到奖励,这能够相提并论吗?

正:当然不能了,因为你为了领取资金而去救人根本就不是一件正义之举,而如果你行了正义之行我们作为一个正义的社会难道不应该给您适当的鼓励吗?难道这不是正其义当谋其利吗?

反:对方辩友又一次承认了我方的观点,如果要是谋利就不能正其义,那正其义还当不当谋其利呢?

正:今天对方老跟我们谈医学的问题。广州市最近建立起一个救急金的制度,为危急的病人免费提供经济的援助,请问这是不是正其义而谋其利呢?

反:那我请问了,他免费提供,他谋什么利了呀?

正:他为病人谋福利了,对方辩友难道不知道吗?

反:这种为病人谋福利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就是一种义举呀。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我方问题,个人私利该谋还是不该谋?

正:个人私利如果在正义的约束之下,为什么不能谋?

反:如果不在正义的约束之下,该谋不该谋?

正:那就不在今天辩题讨论范围之内。

反:对方辩友今天可真搞笑啊,他告诉我什么样的利才是今天讨论的话题呢?义的范围之内才是讨论的范围,也就是说,什么是利呢,好的东西都是利,不好的东西都是不利,那是不是说我方今天的辩题不用辩了,四个人下去走了算了,因为我们辩题已经输了呢?

正:对方辩友说你正义的过程也是建立在为别人谋福利的基础上,如果你不许我们谋利,我们又如何去正义呢?

反:对方同学一谈到正义就念念不忘要谋利,可是你要谋利的时候,谁去最苦最远的边关哨卡保家卫国,谁去最穷最远的贫困山区治国富民呢?

正:对方谈到了贫困山区,我们就想请教,今天要搞西部大开发如果不加大投资力度,不切实为西部人民谋福利,行不行?

反:对方辩友你讨论的是怎样去正利,而我们今天的前提是怎样正义,前提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哦,比如说我们四个人,前提是辨论的话就都重要,前提是选美的话就是我方一辩重要,前提是做减肥药广告那肯定就是我重要了。

正:那么今天对方辩友是不是想告诉我们,今天国家倡导西部大开发,居然不是一个正其义的过程,而是像对方所说的,正其义而谋其利,正其义不谋其利,要区分的过程呢?

反:这个时候怎么了,西部大开发的时候义利统一了呀,但如果你在西部大开发的时候,把西部大开发的资金都放在自己的口袋里,这个时候我告诉你,正其义不能谋其利呀。

正:不能谋的是不当谋的不正义之利,请问义利统一的时候是不是像对方辩友所说的那样正其义不谋其利呢?

反:对方辩友今天给我们的前提是当谋的利才是利,那我们今天的辩题还有什么意义呢?

正:中国今天入世加入了WTO,在国际市场中,中国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是不是应该正义,谋利,发展中国经济呢?

反:华罗庚先生说过,别人帮我,永世不忘,我帮别人,莫记心上。请对方辩友用你方观点给我方解释一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谢谢。

(反方时间到)

正:请问对方辩友为什么不回答我方的问题,发展是不是正其义而谋其利呢?

正:正义的事业永远要进行下去,如果将其落到实处,正其义到谋其利。 正:今天我们在社会的层面上建立民主的合理的法治制度,建立好这个制度,是正义的,建立这个制度这后,我们在这个平台上合法合理的谋利,是不是谋利呢?

观众提问:

(反方)

问:今天的这两位公证人员,他们在为今天的比赛做一件公平正义的事情,应该说是在正其义,那您说当这个大赛结束之后,他们应不应该向大赛组委会要公证呢?

答:其实这个观众也是混淆了两个概念,就是谋利和得利。谋利就是把利做为第一目标来追求,而得利则不是自己主观追求的,相信这两位公证员今天来到这里也是为了这场比赛,为了来组委会正这个义,不是以谋利为第一目的的,谢谢。

我们今天并不提倡谋利,但并不反对得利,因为有四句话,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不管谋与不谋,要报早晚会报。

(正方)

问:在一个类似的问题之中,叫作在其位谋其政,这两个其指代的是同一个东西,而为什么在你们的辨论当中,你们说谋其义这个义是个人的义,我的义,我要实现我的正义,而当谋其利,这个利就是别人的利,集体的利,而指代的不是同一个东西呢?

答:非常感谢这位观众。今天我们说在这个辩题当中,这个其字,他是一个副词,所以在讨论的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着重考虑的,是正义与谋利之间的关系,今天我们说正其义,诚如我方一辩立论所言,不仅仅要端正个人的道德行为动机,同时要在社会上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制度,这是个人与社会两个层面,正其义。而谋其利,不仅仅是像对方所说的谋取个人利益,同时更要谋取天下之大利,公利,这是谋利的两个层面,从正义到谋利的两个层面不仅包括行为动机,同时是一个展开的过程,这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基于这一点,我们能够相信,在人类社会,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正其义,不义之行为,我方与对方同样唾弃,但是我们更应该谋其利,因为只有正其义而谋其利,才能实现社会的发展。谢谢。

(反方)

问:我们知道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见义勇为奖颁发给见义勇为的人,这个时候呢,您一定会跟我说,说这是他们得的,而不是他们去谋的,那我想有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说既然社会颁给我这个奖,是不是认为我就当谋呢?

答:其实呢,这里面还是有一个字,就是谋和得的字。因为为什么呢,这里面有一个区别,设立见义勇为的资金是为什么呢?说如果我去见义勇为的时候,我先想到的不是去救落水儿童或见义勇为这样一个行动,而先想到见义勇为那五万块钱资金的话,那我这个行为肯定不是一种义举。那么如果呢,我是正了义,救了女孩以后,通过我自己的付出,得到相应的回报,这就是一种义举,这就是谋与得的区别,谢谢。

(正方) 问:正其义,谋其利,这是两个动宾短语,那么我想问,发出这个动作的,也就是说,主语是什么?谢谢,

答:说今天这个辩题,在讨论两个层面的时候,对于个人层面来说,应该是端正行为,符合道义,就是这里的正其义。就是我在自由辨论中所说的,个人在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基础之上去谋利,谋正当之利,可不可以?第二,在社会层面,也就是说这时社会是主体的时候,建立一个公正,公平的制度,今天中国建立一个法治制度,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个正其义的过程,在这个平台已经搭建好之后,我们人,也就是社会层面的个人,在这里进行正义的行为,谋利,又可以不可以呢?可能用西方的一个很简章的类比能让对方辩友明白这个道理,在罗尔斯的正义论之中,打了一个比方,就是蛋糕,我们今天强调,要把蛋糕切好分好的同时,强调的是正义,但是,蛋糕要做大,这是谋利,所以,做大蛋糕,切好蛋糕,正其义,谋其利,谢谢。

总结陈词: 反方四辩:谢谢主席,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继续了延续几千年的义利之辩。对方辩友的一些观点很值得商榷。首先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义与利是统一的,可是如果两者真的统一,义就是利,利中有义,那么我们今天的讨论还有什么意义呢?人类几千年的辨论是不是有些太无聊了呢?利确实有很多含义,但在今天的辩题中与义做为矛盾双方的存在的时候,只能指人欲之私。第二,对方辩友在立论的时候告诉我们,利是物质基础,没有人能饿着肚子伸张正义,可是这就该把个人的私利凌驾于义之上去争取吗?陶潜不为五斗米折腰,他们不都是舍弃了物质利益,而颂扬了一身的正气吗?第三,对于小我与大我,自己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该如何取舍,对方辩友也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可如果是当谋其利的话,我要请问对方的三位男同学,当您身处即将沉没的泰坦尼克号的时候,您是正义将逃生的机会让给妇女和孩子呢,还是谋利不管死活先挤上救生艇再说呢?说到今天的市场经济,对方辩友就认为一定要把利放在首位去谋取,可是连市场经济学家的鼻祖亚当斯密都认为,对于物质的追求,不能成为指导人类道德社会的基础。对于利的过分追求使得当今为数不少的一些人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和异化,当谋利的念头在脑中扎根的时候,人们眼中就充满了利益的诱惑,而我们今天提倡以德治国,以义正身,就是希望人们不再浮躁,社会不再急功近利。义,做为几千年来人类社会行为的准绳,关键不在于能获得什么,更重要的在于能舍弃什么,在这种义的取舍之间,私利只能成为被放弃的对象,在成为了历代无数舍已为人,舍身为公的仁人义士。从“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青”的文天祥,到“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哪一个不是舍一已之私而求千秋之益呢?在边防战士中留传着这样两句话:为国当以身做盾,头颅甘愿悬国门。为了国家的安定繁荣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这些卫士们把个人的私利置之度外,舍生取义成为他们眼中最大的光荣,我们的社会正需要千千万万这样胸怀大义的人。面对着当今的种种现实,对方辩友还在提倡当谋其利,就给大家留下了两点疑惑,第一:当义与利矛盾的时候,有人就义,有人谋利,究竟哪一个才有利于义的实现呢?第二,目的与手段本应是统一的,为什么谋利这种索取行为为什么能达到正义要求奉献这个结果,希望等会儿对方四辩能给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正方四辩:谢谢主席。

千年的义利之辩今天对方有了全新的诠释,对方向我展示的两个问题其实暗含了对方今天的四个立论,但是我们今天需要的,是更深层次的理解。或许,以得利不等于谋利,所以正其义不谋其利,但是,如果没有主观的努力,得利如何实现?谋利应不应当?义中之利,君子所贵也。为什么我们今天强调把蛋糕分好的同时要强调把蛋糕做大呢?这是不是正其义当谋其利呢?为什么我们加快西部大开发的过程当中要切实的加大投资以改善西部人民的生活切实为西部人民谋福利,这是不是正其义当谋其利呢?或许,以义为公利,以利为私利,正义就不当谋利,但是,人生而要衣食住行,人生来有人情私欲,公利当存,私利当在,中国古代社会,就是像对方辩友所说,倡导正其义不谋其利,结果导致人们不能光明正大的谋利,这既使得暗谋私利,贪官横行,又使得一身正气一心为民的海瑞两袖清风,所得无几,此情此景,对方辩友于心何以忍,于情何以堪,于理何以辩。或许以义为人性光辉,以利为欲望标志,以义为社会纽带,以利为社会祸害所以主张正其义不谋其利,但是,不将义利做为社会发展的双重动力,持续的进步又从何谈起?只有站在天下公利的制高点上谋利,才能疏导个人利益,才能有广阔的胸襟,博爱的情怀。先有国,后有家,善利已者,必先利其群,让我们懂得,先有群,后有已,苟利国家生死矣,岂因祸福避趋之,让我们知道不能独善其身,更要心怀天下。或许,以谋利伤害正义,正义不当谋利,所以主张正其义不谋其利,但是,现代生活告诉我们,正义规范谋利,谋利彰显正义,二者相互促进。正是正义而谋利的小岗农民引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正义而谋利的推动,掀开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篇章。而一切社会不公,贪污腐败,都背离了正义而谋利的宗旨,我们能够理解对方辩友的道德苦心,伦理用意,然而人之为人,不就因为他正义而谋利吗?当道义与利益汇聚于现实,正义与谋利揉和成努力,我们坚信,一个正义的世界,一个富裕的社会,必将豁然展现于你我的面前。谢谢。

  把准利与义的坐标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将诚信上升至天道人伦,这一文化传统在中国绵延千年。时至今日,利益与诚信天平的失衡,却让我们陷入了人文精神与商业利益的冲突。

  在对经济发展过程的道德反思中,我们会遇到鱼与熊掌能否兼得的困惑,即利益最大化与诚信道德的义利之辩。诚信概念从伦理学层面来诠释,即真实无妄为诚,诚实不欺为信,延伸至经济领域,则转化为所谓的信用制度。诚信的缺失,也就是信用制度的崩溃。计划经济转型带来了市场自由,但也使伦理道德出现了趋利忘义的裂缝;对利益最大化的狂热,突破了经济行为的道德底线,尚不完善的获利机制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具有相当破坏力,诚信被人为地与利益割裂对立。

  那么,诚信与利益最大化究竟能否共存?经济的问题是否需要文化伦理的应对?追求利润是企业的目的,这个思想在亚当·斯密时期就被发展到了极致。但目的的达到,在工具或手段上应当符合道德伦理规范的约束。在转型社会中,也许透支诚信可以在利益回报上一时膨胀,但不诚信的企业最终会受到社会道德批判,被逐出舞台。而失去信用制度约束的市场,将在利益驱使下陷入混乱,企业与企业、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恶化为极度的不信任,最终形成经济发展的瓶颈。所以,诚信与利益最大化不能割裂,应该兼得。

  说到底,我们面对的全球化市场是一个诚信经济市场。诚信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品牌树立的基础,更是中国企业迎接挑战的前提。我们可以从质量、服务、管理等方面去提高核心竞争力,而所有这些无一不指向诚信。保证对顾客的真诚,实现对顾客的承诺,坚持诚信的核心竞争力虽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它是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虽然有了这样的核心竞争力,利益最大化将在时间坐标上无限延伸。也就是说,诚信并非纯伦理观念,它可以进入经济领域,实现与利益最大化的融合,即利、义能够兼得。

中德合拍大片《拉贝日记》中讲述了一个德国人——约翰·拉贝在南京大屠杀时拯救了25万中国人的故事。而这位值得尊敬的拉贝先生当时的“正牌”身份是德国西门子公司的商务代表。哈佛大学William C. Kirby教授评价拉贝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商人——他不仅是个生意场上成功的人,更是一个有良知和责任感的高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