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博士申请:居住满1年和居住满5年是如何计算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9 19:10:52
序列号:1000003369问题分类:个人所得税问题标题:居住满1年和居住满5年是如何计算的?问题回复: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所谓临时离境,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纳税年度均居住满1年。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仍按非居民纳税人确定纳税义务。如该个人在第6年起以后的某一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并从再次居住满1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5年期限。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国家税务总局2008/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