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学博士申请条件:贵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贵州省201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6:33:32

贵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印发《贵州省2010-2012年城乡环境

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黔爱卫发〔2010〕6号>

 

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省爱卫会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省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将《贵州省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贵州省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附件:

 

贵州省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

整洁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控制和预防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爱卫发[2010]1号《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贵州实际,现对开展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健康的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共建社会“稳定和谐、创造整齐、清洁、优美的城乡环境”。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以城市提升为核心,以创建国家、省级卫生城市为平台,进一步加大城乡改造力度,着力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

二是与小集镇建设相结合。各乡镇要结合乡镇机关所在地或小集镇建设,以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以创建国家、省级卫生村寨为目标,努力改善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完善管理机制。

三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已经完成或正在建设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自然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做到同步实施,同时到位。                                                           

四是与项目捆绑相结合。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改水、改厕、做到项目捆绑,重点投入,推进城乡整洁行动工作。

四、整洁行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整洁行动时间安排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笫一阶段:启动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月12月)

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宣传发动,以前段“整脏治乱”为基础,进一步抓好“五脏”( 公共厕所脏、车站码头脏、饮食摊点脏、集贸市场脏、街巷院落脏)“五乱”治理(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行),经过四个月的努力,使我省“五脏”“五乱”上一个新的台阶和新的水平,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深化阶段(2011年1月一2012年6月)

用1年半时间,着力抓好“八项工作”。

一是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农村乡镇、村寨要重点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搞好室内外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力争年底前投入使用,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条件的乡镇要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条件较差的乡镇要因地制宜对生活垃圾实行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理。各县(市、区、特区)要重点抓一个以上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示范村。

二是改善城市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各地已有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要确保运转正常;无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要作好安排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力争到2012年达到基础设施达标要求。努力提高市政环卫设施的完好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是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设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四是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铁路、公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加强对学校、车站的港口、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与集市、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大、中、小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五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工作。

六是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级政府要筹集资金,每

年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除“四害”控制工作,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七是推动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升居民社区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八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

第三阶阶:提高阶段(2012年7至2012年12月)

用半年时间,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干部作风转变、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一是对照既定的整治标准进行完善、补充,形成健全有效的日常保洁机制、全民参与机制、舆论监督机制等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要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并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提高卫生文明和公民道德修养,巩固和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三是总结推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先进经验,树立一批卫生文明城市、乡镇、村寨。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建立贵州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中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卫生厅厅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爱卫办主任兼任。

各级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整洁行动纳入本地区工作的重要议程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发改委部门要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协调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工作。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并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整洁行动工作的开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全省公厕、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使用。提高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加强对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美观、有序管理,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镇)、卫生村寨活动,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搞好饮食行业卫生、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农委部门要抓好农村沼气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整治。污水排放监督管理。

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的治理。督促指导窗口单位卫生。

公安部门要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开展保驾护航。交通秩序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和监督集贸市场开办者建立和完善各项规范化管理和自律制度;加强对经营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全面落实亮照经营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

教育部门指导和督促学校抓好校园内环境卫生,提高学生健康卫生意识。

水利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林业部门强化对铁路、公路、内河航道沿线绿化美化。

广播电视局要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

贵阳铁路分局要加强火车站、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

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管理。
    共青团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义务监督。

(三)考核评估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各级爱卫会要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检查、督导,健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省爱卫会根据全国爱卫会制定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向全国爱卫会上报和在全省公布整洁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

 

附件:贵州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贵州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  任: 刘晓凯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爱卫会主任)

副主任: 王建富 (省卫生厅厅长、省爱卫会副主任)

成  员: 朱征明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爱卫会副主任)

        李 路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黎光武 (省农业委员会党组书记)

        何建明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朱家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助理巡视员)

        姜 平 (省环保厅副厅长)

胡微微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李小建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 俊 (省旅游局副局长)

        吴 强 (交通厅副厅长)

        周登涛 (省水利厅副厅长)

        施长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队长)

        徐来富 (省林业厅副厅长)

        马 雷 (团省委副书记)

        李维娜 (省广播电视局机关党委书记)

吴胜光 (铁路分局贵阳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爱卫办主任童亦滨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