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防爆罐生产厂家:中国传统道德智慧的现代启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4:30:23
 一个没有自己独特文化的国家,是难以在世界民族之林长久屹立的;一个没有自己独特道德精神的民族,会是一个丧失民族灵魂和内驱力的民族。中华民族优良的道德传统,是中国人民迈向21世纪最可宝贵的民族精神的一部分。环顾当今之中国,随着中国现代化所需要的中外经济文化的频繁交流,外来道德文化对中国人,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影响日盛,西风东渐、唯洋是好一时成为不少人的时髦。中西道德文化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特点。我们既不能盲目排外,搞国粹主义,也不能唯洋是从,在倾慕欧风美雨中丢失中国道德文明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在道德建设方面,我们要大胆吸收和借鉴全人类创造的一切有益的文明成果,又要特别重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精神。珍视中国传统道德智慧的现代价值。

      纵览从孔子到孙中山、蔡元培等历史上对我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一些著名思想家、教育家的道德理论,只要我们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加以分析,不能不感悟到其中蕴含的许多有益的道德智慧,至今仍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思想价值。从我国传统道德智慧中吸取合理的因素,对于我们在走向现代化的整个进程中,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振奋民族精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改善社会道德风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唯心几千年历史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内容丰富,多姿多采,良莠并存。其中,既有反映中华民族道德上的文明进步,体现全人类道德观念日渐开明的具有长久思想价值的道德智慧,又有受到一定的历史的、阶级的、社会的局限的道德旧识,因此,为了科学地从中国传统道德理沦中汲取有益的道德智慧,我们应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为指导,从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道德的目的出发,对中国传统道德理想进行梳理,坚持毛泽东提出的批判继承的正确方针。毛泽东说:“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对于历史文化遗产,都不能生吞活剥地、毫无批判地吸收,应该“如同我们对于食物一样,必须经过自己的口腔咀嚼和肠胃运动,送进唾液胃液肠液,把它分解为精华和糟粕两部分,然后排除其糟粕,吸收其精华,才能对我们的身体有益。”对于中国传统道德理论,我们应当弘扬精华,除弃糟粕,古为今用,分析加工,善于创新,使之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所需要的、具有新的时代特征的道德精神。

      从总体上说,中国传统道德智慧可以大致分为道德价值智慧和道德教育智慧两个方面。我们认为,在道德价值智慧方面,最值得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发扬光大的基本道德精神有以下几方面。

      1.重视整体精神,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而奋斗的爱国主义思想。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始终贯穿着一种可以称为“公忠”的道德精神。从《诗经》提出的“夙夜在公”,《尚书·周官》提出的“以公灭私民其允怀”,直至王羲之的“以身任天下”、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替众人服务”,都奔涌着一种为整体而献身的精神。宋明理学家所倡导的“义利之辩”和“理欲之辩”,在剔除其为封建国家服务,抹煞个人正当利益的消极因素以后,也可以看到其中渗透着一种为国家、为民族的公利而自觉牺牲个人私利的强烈道德要求。正是在重视整体精神的影响下,出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的利益不息奋斗的崇高爱国主义精神。中华民族在自己的五千年文明史上,之所以能历经磨难,长兴不衰,具有强烈的民族凝聚力和坚韧不拔的民族伟力,就是因为我们民族有着这种“廓然大公”、爱国、爱民的崇高道德精神。

      正是基于这种重视整体利益,把国家、民族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的根本道德价值取向,中国传统道德在个人与他人、社会、群体的关系问题上,始终强调“舍己从人”、“先人后己”、“舍己为群”。在“义”与“利”的关系上,把代表整体利益的“义”,放在代表个人利益的“利”之上,强调“义以为上”、“先义后利”、“义然后取”,主张“见得思义”、“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尽管董仲舒和宋明理学对先秦儒家的“义利之辩”进行歪曲,主张“重义轻利”、“贵义贱利”,但其基本精神是主张在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应以义为重,以国家、民族之大义为先,牺牲个人的私利。中国传统道德中的“意义轻利”,重道义轻利益的倾向应当克服,但重视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重视道德的独特的内在精神,应当积极地继承和发扬。

      今天,要把相对贫穷落后的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只有在全民族中发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崇高爱国主义精神,倡导重视整体利益,把国家、民族的繁荣进步,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放在个人利益、个人享受之上,才能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增强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只有发扬重视整体利益的道德精神,发挥道义的巨大力量,才能帮助人们克服斤斤计较个人私利、见利忘义、“一切向钱看”的现象,自觉关心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鼓励人们“先富”带“后富”,“先发展”带“后发展”,走“共同富裕”的民族振兴之路。

      2.推崇仁爱原则,强调建立“厚德载物”的和谐人际关系。在中国传统道德中,以儒家为代表的“仁爱”思想是一种协调人际关系的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道德精神。“仁爱”既是一种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又是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的重要智慧。“仁者爱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欲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应当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不仅如此,还应当做到“恭”、“宽”、“信”、“敏”、“惠”。我们知道,所谓道德,即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考虑到他人与集体的利益,而中国传统的“仁爱”思想,即是要求人们替别人着想,同情人、敬重人、相信人、关心人、帮助人,待人以诚,施人以惠。这是一种十分可贵的道德精神。尽管在存在阶级剥削的情况下,普遍的“人类之爱”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但是人类的“仁爱”精神作为一种积极的、健康的道德信念,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起着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仁爱”精神,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人道精神。中国传统的“仁爱”,与“人对人是狼”、“他人是地狱”的西方利己主义的思潮是根本对立的。它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互助、互爱,和谐共处。“仁爱”是与人类的文明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我们现代生活中,人际之间的利益矛盾、经济竞争、贫富差距,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只有在社会生活中积极发扬中国传统的“仁爱”精神,倡导“仁者爱人”、“厚德载物”、“民胞物与”的品德,才有益于创造现代生活需要的同情弱者、公平竞争、帮穷济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

      3.提倡人伦价值,强调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等美德。中国传统道德历来十分重视人伦关系的道德价值,强调每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应有道德义务。从《尚书》中提出的“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到孟子提出的“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再到《礼记·礼运》中所讲的“十义”,即“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贞、长惠、幼顺、君仁、臣忠”,都从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角度,规定了每个人为维护良好的人伦关系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传统人伦关系中的维护封建等级关系的糟粕无疑应当批判和剔除,但其中包含的有益因素,如能赋予符合时代要求的新涵义,对于改善家庭与社会的人伦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仍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中国传统的人伦道德思想强调个人在不同的关系中应遵守相应的道德义务,对于造成良好的人际关系,维持社会的稳定是有积极意义的。儒家特别重视家庭伦理关系的和谐有序。“孝”被认为一切道德的根本。孔子认为,对父母不但要养,而且要敬。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因此,“孝”就是“善事父母”。同样,父母也应慈爱和教育子女,关心下一代的成长。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在现代夫妇有情、朋友有信等美德,使中国传统道德中一切有价值的人伦道德精神在新时代得以发扬。

      4.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向往理想道德人格。中国传统道德中有一种非常可贵的道德精神,那就是主张人们在满足基本物质需要的情况下,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和爱国爱民、无私奉献、舍身取义的“君子”作为一切有道德进取心的人们的理想道德人格。不论是“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的执着道德精神,还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高尚道德理想,其核心思想,都是要求人们超越个人的私利、私欲,以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正义事业作为个人行为的最高准绳。孟子提出的“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孟子·滕文公下》),历来为仁人志士所推崇。

      中国传统道德中这种鼓励人们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向往理想道德人格的思想,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仍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在从传统走向现代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有些人视道德精神为草芥,物欲横流,在“一切向钱看”的风气中成为利欲熏心、毫无人格国格的势利小人。理想道德人格是国民道德的一面镜子。一个国家民众普遍的道德精神面貌,直接决定一个国家的今天和明天。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正呼唤我们在继承中国传统道德精神宝贵遗产的基础上,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提高民众的社会主义道德精神的境界,重新确立新型的具有现代思想特征的理想道德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