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濠舟胶浅翻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三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6:43:15

中共XXX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三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各村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健全 完善我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村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经研究,决定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重大意义。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协调农村不同群体和方面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各村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努力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到位、责任落实、民意畅通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新局面,真正把这项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村务公开总体要求,切实做到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三个到位”,重点推进财务公开。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村务公开的内容。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向村民公开。(1)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2)村级财务收支、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3)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4)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5)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6)宅基地使用、村民建房审批情况;(7)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8)种粮直接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政策的落实情况;(9)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灾救济慈善等款物的发放情况;(10)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12)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和村干部报酬情况;(13)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14)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村务公开的方式。应当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村务公开栏,及时向村民公布。有条件的村,要以“村务简报”、“明白纸 ”等书面形式发放到户,并积极通过广播、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公开。一般村务按规定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村级财务必须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明细账目。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三是要进一步明确村务公开的程序。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同时,对公开的时间、地点和步骤、方法等重要环节及所公开的内容均应记录在案,并装订成册。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明确村级重大事务范围。要积极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规范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有效运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以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为重,大力推进民主听证制度、民情恳谈会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和重大村务公决制等制度,逐步实现村级事务“由民作主”,有力推进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村级重大事务主要包括:(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2)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集体电站的改制方案;(4)兴修学校、道路、水利、电力、自来水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以及建设承包方案;(5)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6)领取误工补贴、报酬的人数及标准;(7)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8)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进一步明确村务工作流程,规范村务管理。

要规范村级日常事务的处理、村级工程建设和管理、经济合同的管理、财务支出的管理,以抓规范来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一)、规范村级事务工作流程

(1)村事提议

①民主提议:村三委会、村级其他组织和党员、村民等均可就村级事务提出提议。

②提议梳理:村三委会将提议梳理归类为:一般事项,并落实责任人;重大事项,并初步确定工作方案。

③意见征求:通过民主听证、发放意见表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重大事项办理意见,对于牵涉部分村民或相关组织切身利益的事件,要召集利益相关人进行意见征求或听证。

(2)村事决策

①两会决策: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般事项受理情况;讨论决定是否实施重大事项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②情况公告: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村民公告一般事项受理情况,以及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办理方案。

(3)执行和监督

①事项实施:按照实施方案落实重大事项。

②民主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工程建设等事项的专项监督小组)进行民主监督。

③结果公开:将重大事项的办理结果,附监督小组的监督意见,以村务公开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开,并接受村民的质询和监督。

(4)资料归档

①村事的提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意见和决议、监督小组监督意见,村民质询情况等资料归档。

(二)、财力支出审批流程

(1)财务审批

①凭证取得:经村主要领导事先同意,经办人在取得有效凭证后,注明资金用途并签字;经相关证明人签字证明后,提交财务审批。

②开支审批:a预算内未超定额和权限的开支,由村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b预算外和预算内超定额或权限的开支,由社管会成员集体审批;c大额资金应事先通过资金联系单征求经和站意见。

(2)财务审核

①财务审核;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监督小组或监察委员会)对开支进行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组长签字(盖章),并加盖民主理财监督专用章。

(3)上报入帐

①上报入帐:出纳上报乡会计服务站审核记帐。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不真实、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4)财务公开

①财务报告:由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监督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级财务监督情况,并回答村民代表的质询。

②分歧处置:对于村三委会与民主理财小组有分歧的财务开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会议不能形成决定的,提交乡联村组协调解决。

③按照财务公开的规定,定期公开村级财务,接受村民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经济合同管理流程

(1)合同拟订

①合同起草:按照村务工作流程,对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经济事务,由三委会草拟合同(或请司法所、法律顾问等代拟)。

②合同审核:由乡司法所或法律顾问对合同的法律问题进行把关,并出具审核意见。

③条款审定:合同主要条款提效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核后确定。④合同签订:由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相关方签订

合同。

(2)合同履行

①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②情况公开:将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质询和监督。

(3)归档备案

①资料归档:将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法律审核意见和合同文本等资料归档。

②合同文本报乡会计服务站备案。

(四)、建设工程实施流程

(1)项目前期

①按照村务工作流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项目方案,具体内容包括:a项目标的和工程概算;b承发包方式:50万(含)以上项目进市招投标中心;2万(含)-50万项目进行乡招投标分中心;2万以下项目经三委会商定可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c确定招标标底、投标下浮区间;d推选3名以上村民代表组成专项监督小组;e指定工程管理具体负责人。

②项目报批:按照规定向乡相关部门报批。

③项目备案: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招标文件报乡招投标分中心备案。(2)项目实施

①项目发包:a公示招标信息和招标结果;b合同初稿经乡司法所或法律顾问审核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报乡招投标分中心备案。

②项目施工:a村负责人作为项目廉政责任;b资金专帐管理、分期拨付,拨付资金须由专项监督小组审核,拟付情况应公开;c造价增加0.3万以上,由三委会讨论决定,报乡招投标分中心备案;造价增加10%以上,并且增加资金在2万元以上的,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乡招投标分中心备案。

③民主监督:专项监督小组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督。

(3)项目决算。

①项目验收:三委会、专项监督小组共同参与工程验收;验收结果公示,并报乡招投标分中心备案。

②工程决算:工程决(结)算经专项监督小组复查后,报乡招投标分中心,统一送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

③结果公开:将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来源和支出情况以及专项监督小组的监督意见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质询和监督。

(4)归档移交

①资料建档:将工程项目从筹划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专门的项目档案。

②档案移交:按规定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到有关部门。

(五)、农村党员发展工程流程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①接受申请:接受党外群众递交的入党申请书。

②民主测评:组织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积极分子,报乡备案。

③教育培养: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教育培养1年以上。

④发展对象:符合发展条件的,经支委会讨论作为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⑤党委预审:上级党委进行预审、政审和意见征求,并公示7天。⑥集中培训:安排发展对象参加党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

(2)预备党员接收

①入党票决: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进行票决,支部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并报上级审批。

②党委谈话: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③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同意后签发《入党通知书》,由支部召开大会向全体党员宣布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3)预备党员转正

①考察培养:预备党员考察培养1年,期间无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转正票决:预备期满1月内,预备党员向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支部大会票决后形成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审批。

③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同意后发放《转正通知》,由支部召开大会向全体党员宣布其转为正式党员。

(4)资料建档

将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培养期间思想汇报、政审材料、转正申请、入党志愿书等移交至上级党委建档;各次测评、票决等原始材料归档备查。

四、进一步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对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要切实组织好对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对象为村三委会成员。民主评议由乡党委、政府具体组织,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与村民座谈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

(三)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要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干部,切实维护和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干部,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群众参与村级民主管理的能力。

要利用各种有效途径使农民群众了解、熟悉、掌握党的政策措施,提高农民群众参与村级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继续加强农民群众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与加强农村社会主义“四个”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联创”、“民主法治村”创建等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大力弘扬先进、宣传典型,并曝光一些反面事例。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群众参与村级民主管理活动,让广大村民群众在管理中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强化意识,提高参政议政和依法维权能力。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群众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村三委会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以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把提高民主、法律素质和文明道德素质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之中,切实提高其推行民主自治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六、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乡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组织、纪检、审计、农经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社务办组织协调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引导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济组织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各村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各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充分发挥作用,把指导、督促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