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贾府的衰败过程:高薪养廉是个伪的不能再伪的伪命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8:28:53

高薪养廉是个伪的不能再伪的伪命题

作者:安庆仁 2010-9-4 19:58:19 发表于:博客中国

高薪养廉是个伪的不能再伪的伪命题

/安庆仁

最近几天受贪官该不该免死这一问题的影响,又引发了要不要高薪养廉的争论。在网上看,很多学者是主张高薪养廉的,而普通网友对此明显持反对观点,笔者不想简单的参与这个问题的争论,因为高薪养廉绝非如其字面意思那样浅显的问题,不然我们就没法理解,为什么世界上很多拿着高薪的官员也照贪不误这个高薪养廉的巨大悖论。

这里首先应该承认,官员是贪是廉当然跟薪水有一定关系,毕竟,做官也要养家糊口,也要住房子,也要供孩子上学,也有生老病死三灾八难,如果薪水太低,逼到无路可走的时候,犯一两次经济错误肯定难免。但是,这绝非官员贪污的主要因素,而且,我们也必须分清,因生活所迫犯经济错误,跟贪得无厌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举例说,孔繁森卖血救助藏家孤儿这件事,其直接原因就是薪水太低所致,但是他是不是一定要去卖血呢,若依我的观点看,其实是不应该的,就佛教曹洞宗的观点而言,如果是做好事,那么就没有必要过于看重手段,也就是说,孔繁森完全可以动用手中权力,给哪个老板打个电话,告诉他,有两个孤儿需要钱,就当是我借你的。

中国人讲做事凭良心,这个观点很好,当官也是这回事,只要把良心放正了,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国家和老百姓的利益,那么,与其让别的贪官把钱捞去用于吃喝嫖赌,倒不如好官把钱拿去给老百信做好事,不然,就算好官们拒腐蚀永不沾,也不能阻止贪官们把工程项目送给金钱开路的商人。当然了,如果一定要向孔繁森那样追求完美,乃万世楷模也。

但一个问题是,不可能每个人都当楷模,而且也没有必要让所有的人都成为楷模,所以作为官员来讲,只要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实在没有必要教条主义,尤其是在中国社会,绝对需要堂吉诃德式的官员,为了正当的目的,不惜使用不正当的手段,用佛教的话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遗憾的是,中国偏偏缺少这样和这样见识的官员,所以中国官员从古到今都是两极分化,要么是个别人为了追求极端的完美,面对民众苦难虽痛心疾首却找不到解决办法,要么就是腐败堕落的一塌糊涂。对于前者,虽然没有高薪,那也照样廉洁,而对于这样的官员来讲,低薪制无疑是伤害好人;反过来对于后者,高薪不可能让他们廉洁,因为他们是一群欲壑难填的人,薪水再高,他们也照样看不上眼。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的更加透彻,我们有必要把眼光投向三十年前,绝大多数官员特别是下级官员跟老百姓的收入没有什么区别,而官员犯经济错误的却极少。而今天,官员的薪水明显高于普通老百姓的收入,或者说相对来讲已经算高薪了,但并没有让官员们清廉起来,反而到激发了官员们集体的贪欲。

有人认为,所以有这个区别,是因为当年开杀戒,杀一儆百,一下子镇住了官员们的邪念。这个观点我不敢完全认同,因为最近三十年里杀掉的贪官数量,远远多于那三十年里杀掉的贪官数量,可是为什么却镇不住贪官们的邪念呢,难道说,今天的官员不怕死,倒是枪林弹雨里出来的官员更怕死?显然不可能是这回事的。

就笔者的观点而言,三十年前的官员所以整体廉洁,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组织选拔官员特别重视人品,稍有瑕疵就可能落选,也就是说官员本身的素质过硬。二是群众监督工作做得好,几百双眼睛盯着,正如陈毅所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但是今天,群众敢监督吗?即便不开车撞死你,也得把你送精神病院以至直接监狱里去。三是公对公,都是国家的事情,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谁也用不着给谁送礼。

官员贪污受贿,从逻辑上分析,一是主观问题,二是客观问题,这两大前提只要有一方面不具备,贪污受贿就不可能实现。而今天的问题是,主观与客观统一了,主观上有贪污受贿的想法,客观上有贪污受贿的条件,那么我们就琢磨吧,高薪,就能养得了廉吗?说不好听的,就所谓的高薪,那点钱,在人家眼里也叫钱?可别糟蹋钱了。

笔者的观点是,公务员一定要分开对待,对于高级公务员比如县处级干部,要视其职务而论,凡是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上的官员,不开支也照样花钱如流水,但是那些没有实权的职位,比如市委政研室、地震局、气象局这些穷透了气部门,就不应该让人家亏着,再比如普通公务员,终日如履薄冰,干活很多、工资很少、待遇很低,显然要好好考虑一下。

高薪养廉的核心精神是养廉不是养贪,贪官无论工资多高,也不可能变成清官,因为他们骨子里就是贪官,而骨子里如果是个清官,高薪就非常有必要了,比如五十年代就有这么个例子,上海有个干部因为妻子多病,贪污了几十元钱,后来受不了组织处分和名誉损失,一咬牙上吊自杀了,从社会学角度看,这未免不是逼良为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