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娟裸戏:青岛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_小青岛吧_贴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5:44:42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业务招待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效能,增加透明度,培养勤俭自律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需要而支付的各种交际应酬费,列入管理费用帐户。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由管理会计部在年度预算中按照国家财经制度规定的计算标准(销售额的千分之五)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算出年度总额。

第二章  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审批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使用金额均由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业务招待人员原则上应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请款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按预算金额报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施行。特殊情况必须向审批人提前口头声明,获准后方可施行,事后必须补办手续,否则财务会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三章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
第六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遵循勤俭节约、效能优先的原则,能免则免,能省则省。
第七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严禁超支(超出预算总额)。
第八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只限于招待来宾用餐、娱乐、购买礼物,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   来宾就餐标准分为三个档次,一档标准为50元/人;二档标准为35元/人;三档标准为25元/人。来宾具体就餐标准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原则上不能超标。
第十条   招待来宾能在公司食堂用餐的不许出外就餐。中午不得喝白酒。
第十一条   用餐完毕,原则上不允许到营业性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消费,已获批除外。
第十二条   业务招待人员在公司外完成招待任务之后,须及时(24小时之内)凭“业务招待请款单”和招待费用的正式发票到财务会计部办理报销手续。收据和白条一律拒绝报销。
第十三条   公司总部营销部门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按本规定执行,分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管理由摩托车营销中心另行规定。

第四章  业务招待费使用的监督
第十四条   财务总监负责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如发生严重违反本规定行为,有权制止并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报告。
第十五条   管理会计部经理在每月末统计本月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占预算总额的比例等情况,制表呈报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行政总监、财务会计部经理。
第十六条   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定期审计和年终审计,审计报告呈报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行政总监、管理会计部经理、财务会计部经理。
第十七条   总经理应在年度职工大会上就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作汇报。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者所用业务招待费一律自理,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   违反第八条规定之情节恶劣者,除业务招待费不予报销外,将对主要招待人员和审批人给予一定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财务会计部、管理会计部共同制订,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有关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