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加盐可以祛痘吗:强奸妇女:对于文强们算个“屁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2 16:30:58

强奸妇女:对于文强们算个“屁事”?

闲散一石

    网友“钉子汤”看到一则消息目瞪口呆:重庆涉黑公安局长文强竟然是个令人发指的强奸犯,而且涉嫌多次强奸。“钉子汤”认为,爱钱尚情有可原,可能受不了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引诱,误入歧途,只是一种浅层次的堕落,尚有解释的余地,但强奸妇女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也是重罪,是天地不容的,因此对此颇为惊讶。

    本人觉得“钉子汤”对社会了解太少,根本不知道贪官都是五毒俱全的,权钱交易、欺压百姓、买官卖官、包养情人、与黑为伍,外加强奸妇女等不犯罪行为。在违法犯罪、为非作歹方面,只有人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就是如此,天津市原检察长李宝金也是如此。许多贪官在包养情人之外,都有强奸妇女甚至幼女的嗜好,由于他们当时大权在手,即使伤天害理、违法犯罪地强奸妇女,也是没有人能够依法对他们作出处罚的。

    强奸妇女才符合文强集警察局长、黑社会成员于一身的身份,也符合握有警察大权贪官的性格特征。像文强这样的贪官、坏官,他们是要想法寻求刺激的,什么能刺激他们的神经?买官卖官不能,因为其他贪官也如此。以权换钱不能,因为他们可以公开伸手要,非常容易。包养情妇不能,因此十个贪官至少有十个情妇。与黑为伍不能,因此贪官多少都与黑社会有联系。只有强奸妇女之类的,其他贪官不敢为的事情,才能刺激文强们的神经。

    警察握有特权。这个特权不用足,不用好,文强们是不甘心的,也显示不出他的与众不同。强奸妇女对于其他贪官来说,是不敢去做的,因为弄不好就断送自己的一切。文强们不一样,他自己就是警察局长,他强奸妇女那怕是幼女,那个警察敢处理他?不仅不敢,反而想办法遮掩。如果被奸妇女或是家属不依不饶,自然有警察为领导分忧解愁,利用各种手段让受害者忍气吞声,将其丑行遮掩得严严实实,文强们照样人模狗样地出现在大众面前,照样当他们的先进和领导,照样干着不法勾当。强奸妇女,对于文强来说算什么事?不拘小节都算不上。对于文强们来说。强奸妇女是他们的日常活动,只要他愿意,就可以随意为之。强奸妇女,对于文强们来说,算什么屁事?不仅不算屁事,反而是他们炫耀的本钱——你看,别人不敢做的事,他文强就可以照做不误,屁事没有!这就是文强们的魔鬼心态。

    文强是一个披着警察外衣的狼、一个地痞流氓。所以,他无论干出什么事,都在情理之中,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否则他就不是文强!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正义的力量终于剥去了文强的警察外衣,将他打回了恶魔的原形,使得其魔鬼本质暴露无遗。但是,现实中文强式的警察肯定不止一个,文强式的坏官、恶官也不只一个,但愿各地政府能够勇敢地伸出除魔之剑,将文强式的警察和坏官彻底赶尽杀绝,恢复人民警察和人民干部的应有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