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小孩可以吃吗:保卫社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04:44:15
你什么样,社会就什么样。但总能听到抱怨,社会让我变成了这样。

  中国人不冷血。

  若冷血,哪有那么多对凡人小事的赞美、对正义的呼喊以及自责自省?

  中国社会不冷漠。

  若冷漠,哪有那么多自发的捐款、无偿的献血、志愿的义工和丰富感情?

  但为什么,除了吏治,社会上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温家宝语)。天灾与人祸相欺,当代中国人为此吃够了苦头。

  佛山街头的小悦悦,是加在中国道德骆驼身上的又一根稻草。

  举国皆惊,公众的耻感被强力唤醒,对冷漠社会的批判与巨大的批判热情之间形成悖论:既然对道德的反思能万众一心构成同一声部,那么之前的彼此提防与伤害是怎么发生的?

  柏拉图说:“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唯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当恶横行、善不彰、权力监督失效、法律权威坍塌、趋利避害成了社会个体的首选项,无论男女老幼贫富,成为牺牲者在所难免。

  洁身自好、明哲保身的生存哲学已经站不住脚了,社会的体温会因此下降,良知冬眠,正义路险,将有更多人死于意外和心碎。事后,当维护道德变成了一种办公室政治,一种口头上的政治正确,完全于事无补。

  我们不能用一个最低标准来运作这个社会,套用米歇尔·福柯的话,我们“必须保卫社会”。如何保护?如本刊采访的七位学者所言,法律、政府、企业、社会机构、个人,都向着拯救的目标,做各自该做的事。重要的是,社会生态和人际关系,会因个体选择的量变而质变,因社会导引机制的变道而转向。

  “不满是个人或民族迈向进步的第一步”(王尔德语),现在我们一起来走好下一步吧。

  旁观他人的痛苦

  苏珊·桑塔格说得不错,“同情是一种不稳定的感情。它需要被转化为行动,否则就会枯竭”。我们最终没能挽救这一个小悦悦,但如果我们有所改变,就有可能避免出现下一个小悦悦。

  文/侯虹斌

  在举国关注中,2011年10月21日0时32分,头上插满呼吸管的小悦悦终于辞世。

  1906年,留学日本的鲁迅观看幻灯片,看到日俄战争时,一个中国人给俄军做侦探被日军捕获,正被砍头,一群虽强壮但麻木不仁的中国人正津津有味地围观。此景深深刺痛了鲁迅,他于是愤然离开。

  105年之后,佛山一位两岁的女童小悦悦,倏而就让全民都变成了鲁迅,哀叹路人的麻木和冷漠。他们说,这一天,2011年10月13日,应该被定为中国人的耻辱日。因为,这位女童在被车碾过之后,18位路人陆续从她的脚边走过,无一人扶起她,她又被第二车碾过。直到第19个人露面,才把小悦悦抱起来,稍稍挽回了这个城市的颜面。

  冷漠是种症候群,不是今天才有;那些怀旧的人们,他们大概忘了上世纪黄金的80年代间,大学生张华跳进粪坑救起老农而牺牲,安珂见义勇为抓小偷时在人群中被刺死,舆论早就进行过一轮又一轮的“国民劣根性”的围攻和洗礼了。但这种讨伐,并未能遏阻冷漠症的蔓延。

  小悦悦是不幸的;而审视和清算不幸的缘由,虽然已不能挽救这一个小悦悦,却有可能避免出现下一个小悦悦。

  我虽不杀伯仁,伯仁为我死

  通过视频,这19个路人、乃至于小悦悦父母、两位肇事司机的行为被放到显微镜下,众人的注视已使之成为一个奇观(spectre)。注意,视频中的众生相是一重奇观,而这些众生相经过网络传播、纸媒渲染、电视采访之后,甚至在西方国家的媒体里也成为焦点,让万千中国人啧啧称奇、絮絮叨叨、争论不休,更是一重奇观。

  第一轮的声讨,是针对这些路人的残酷和冷漠。有人打算在网络上人肉这些路人。有人认为他们丢尽了佛山人、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视频足以证明,这些人看到一位受伤的女童就在自己脚边悲惨地蠕动时,他们选择了绕过她,继续前行。举手之劳可救一命而不为,导致女童二度被辗。

  此事社会反响极大,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公开召集“谴责见死不救行为”,正在商讨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广东的媒体亦密集反思。然而,如果舆论仅仅走到这一步,那便不叫反思,而只是空泛的道德讨伐,也就是一个痛快而已。

  2003年,学者苏珊·桑塔格在《旁观他人的痛苦》(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亦被译为《旁观他人之痛苦》和《关于他人的痛苦》)一书中,便说过“有距离地旁观他人受刑(如电视新闻)转化为一种普遍化的消费者常态。如果你有同情心呢?——只要我们感到自己有同情心,我们就会感到自己不是痛苦施加者的共谋。我们的同情宣布我们的清白,同时也宣布我们的无能”。在不相干的电脑屏幕、手机屏幕或电视新闻里,批驳起别人的道德水准来,是多么轻俏,又多么有力啊。造就如此残忍而冷酷的现实,我们没有人是无辜的,我们自己,只是正巧不是那个路过悲剧的人,不是那些被录像记录下来的人,而已。

  正如一个最常被援引的圣经故事,大家要朝抹大拉的妓女玛丽亚头上扔石头砸死她,耶稣说,谁认为自己没有罪才可以向她扔石头。有多少人敢说自己无罪呢?在多个网站关于“你会不会去救小悦悦”的投票当中,永远还是有超过两位数的人选择了“看情况”、“不一定会救”、“肯定不会救”。这里还没有包括那些说得到、做不到的人。可见,这个社会的痼疾冥顽到什么程度。

  所以,理性的苏珊·桑塔格说得不错,“同情是一种不稳定的感情。它需要被转化为行动,否则就会枯竭”。

  吏乱,有独善之民乎?

  然而,若要把什么屎橛子都栽在“国民劣根性”上显然是不负责任的,会掩盖不良的社会弊端所制造的恶,就会认命,会放弃。

  关于冷漠,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两三年前扶起老人反倒被判赔的“彭宇案”。微博上,@何兵说:“一个多月前,接受央视采访。问:南京彭宇案法律上复杂吗?答:法科大二学生的常识。问:你对此案有何评论?答:这是一座里程碑,埋葬正义的里程碑,简称‘墓碑性判决’。昨天,央视记者再问:小悦悦案有何评价?答:墓碑在闪闪发光!”这桩极其简单的判例,这就是一个显著的破窗效应。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其他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清洗掉,很快地,墙上就布满了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个人,如果做了缺德事却无人追究,那么,更多的人就会毫不犹疑地跟着做,不觉羞愧。

  非常态的人性幽暗是人类罹患的一种病;可一个人见死不救是小毛病,18个人集体见死不救那就是病入膏肓了。追讨个人的良心,没有错;但如果不追讨礼崩乐坏背后的机制,这样的一艘船,即使不在这里漏水,也会在那里搁浅。

  这里又重返一个问题:如果体制有毒,个人在其中的罪孽就可以赦免么?《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中,可以找到答案:“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

  乌合之众下的道德批判

  批判与质疑别人,有时会有道德上的优越感,有时会有智力上的优越感。除了司机应该毫无疑义地担负起刑事责任之外,救起了小悦悦的清洁工陈贤妹,和小悦悦的父母,也被旁观的人们摆上了扫描仪,被细细地剖析和品味。

  陈贤妹本来是一介寻常人。政府奖励之,民众捐助之,甚至还有人说应该给她立一座碑;本来只是出于救人一命的正常伦理,但上帝出考题了,当所有人都往后退了一步的时候,唯独她留在原地,她便成了这个贫瘠的时代的英雄。然而,此时另一些神奇的声音响起来了:质疑这位救人的年老女清洁工是炒作,是想发财,不收钱就是嫌钱少。此时,我才深深理解,这样的一个群体,学者勒庞早就在《乌合之众》里精准地描述过,即是情感幼稚、道德败坏、智力低下;这样的人群,当他们其中一个人独自面对救人的陈阿婆时,他们很难把如此拙劣、如此下作的话说出口;而当他们隐匿在人群中的时候,他们便可以尽情地喷不负责任的口水。

  陈贤妹把所有的奖金和捐款都给了小悦悦的父母,在一次又一次的接受采访中掉下了眼泪。她是一个被现代文明遗忘的底层女性,所以她幸运地逃脱了被污染,中国式潘多拉之盒中的秽气,尚没有来得及感染到她。她不是这个时代的英雄,她是隔绝和独立于这个时代之外的英雄;她不能为这些个文明社会挽回颜面,她的干净反而使这个文明社会的孱弱与无耻进一步露怯。简而言之,她受到了多大的诋毁,就担得起多大的赞美。

  而小悦悦的父母,在这场巨细靡遗的舆论风暴中,也没能逃脱审判:他们是受害人,他们却不是无辜者。恶劣而壅塞的小市场,就因为数秒钟的大意,成了这一家人梦断的所在。谴责者的指控是,如果没有条件为孩子的安全和幸福负责,那就不应当把孩子生下来。而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农村小夫妻进城务工,要养活一家四口,双方都要工作,一辈子都请不起保姆的人所在多有,是否,这数以千万计的族群一辈子都不能生孩子,不配生孩子?我们该如何改变这数以千万计的孩子们的生存环境?如何让这些不能指望有人专职抚养的孩子们不再担惊受怕?

  是的,从技术层面上来说,父母的片刻疏忽即便在有相应立法的西方国家也未必会入罪;但丧女之痛与罪感,应当会像红字一样跟随他们一生。与这种苦难相比,刑罚便是多此一举了。旁观他人的痛苦,的确难以保持得体的姿态;同情可能是美德,太泛滥了就成了犬儒;批判是反思、是进步,太过度就成了刻薄、刻毒;即使你慷慨地捐赠了、援助了,也并不代表你就有了审判别人的资格。

  除了形而上的道德谴责,我们还是可以做一些积极的东西。剥离和展示人性的幽暗面不是指标,让更多有良知的人被迫从漠然或懦弱中直面、惊醒才是目的。比如,数天之内,小悦悦父母收到的社会捐款即达27万元,其后仍一直在增加;无数素不相识的网友在为小悦悦祈愿,医生在努力,政府也在努力。

  只是,真正要抵御道德这座沙塔的溃败,这些都远远不够;一个彭宇案,足以败坏十年的道德宣讲。于是乎,网络上广为流传着一个“撑腰体”的帖子,开头就是北大副校长的一句话:“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

  按常理,这是则假消息;如果它能成真,而且还能付诸实践,那么,比别的什么努力都更能修补人心。

  许子东:道德上“知耻近乎勇”,法律上亡羊补牢

  (许子东:香港岭南大学文学系教授,《锵锵三人行》嘉宾)

  《新周刊》:你在《锵锵三人行》中很愤怒,主要谈了司机的责任,怎么看待路人的行为?

  许子东:我看到了那个录像之后,觉得很可怕、很不舒服。现在这个事情有最新发展,我刚刚看到香港报纸的报道,报纸上说,冒充司机打电话的人,是路人之一。他看到这个情景,直接绕过小孩,他没有走开,躲在那个路口,观察了十几二十分钟,看了整个过程。为什么要去冒充打电话?为什么要说“压伤不如压死”之类的话?他说自己想出名,想学“凤姐”,这个人姓赵,已经向佛山的警方自首。这是《苹果日报》的报道,如果这一切属实的话,事件就更有戏剧性了。路人不仅仅是胆小怕事的问题,整个参与在这里面。

  Anyway,我们不管事件的发展,只是讲路人冷漠的话。我觉得冷漠是一个道德范畴的问题,是值得批评的,是一种错,但是可以理解的,可以从心理学和社会环境去理解。

  我的愤怒主要是作为一个开车人的身份,我觉得司机、特别是第一个司机,不仅是失去了司机的职业道德,也跨越了人性的底线。我的愤怒主要针对那个司机的“停顿”,不仅给交通法律提供一个经典的案例,还为哲学上讨论人性的恶、人应当在什么时候受惩罚提供了一个经典的案例。

  《新周刊》:你刚才谈到了人性的恶,但有人说那可能只是司机的下意识反应,这里面有讨论的空间,你觉得呢?

  许子东:不可能,我考驾照的第一条就是,“出了任何交通事故,你不能从交通现场逃逸”。出了事故,是错,但逃离现场,你就是犯法。事故可能是某一方的错,也可能是大家共同的错,但一旦逃离现场,就全部是你的错,警察可以抓你。从一个交通事故变成刑事事件。如果中国交通法律没有这些规定,那就是法律的残缺。

  “开车不是人权,是特权”,特权的代价是你时刻掌握了一台杀人机器,走路犯错你是摔跤,但开车出错,你就是杀人。任何一个开车的人都要有一个意识,不能离开现场。在“小悦悦事件”中,司机有绝大可能意识到那是活的东西,而不是一堆木头。司机要逃走,就是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为此,他宁可付出极大的代价,甚至是别人的生命。

  有人说这是一个道德的问题,但我觉得这还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道德问题当然有,但那是表象,而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这个事情至少牵扯到三个法律——有三个法律都应当检讨。第一,现在的交通法规使得压死人的赔偿很低——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但压伤一个人的代价很高,这等于变相鼓励或纵容故意杀死人。人性有恶的一面,人也是趋利避害的。这条法律绝对要纠正过来;第二,广州正在讨论,要不把“见死不救”列入治安条例或者法律,这个东西我和梁文道的想法不一样。我认为,德国的法律是可以作为参考的,什么样的情况?如果你见到一个人生命垂危——而你去救他又不损害你的安全和利益的,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去施救,也不去报警,这应该是要做惩罚的,当然这个惩罚比较轻。我觉得从法理和国情上给国人一个清楚的判断:如果这样还见死不救,你在法律上是有错的。我觉得这个带来的信息比法律本身更有意义——如果说这个事情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更多的人会觉得这跟自己无关;第三,路人见到这个不去救人,还假冒司机在网上搏出位,可能是因为这个人无知、法盲,也是因为法律不健全,我们对网络上的恶搞甚至干预司法程序,甚至没有犯罪的感觉,你在网络上妨碍了人家办案这个本身是犯罪,如果说这个人再坏,有点法律常识,也不敢这么做。仅就这件事情,我们可以引出三方面的讨论。

  《新周刊》:仅仅就跟法律相关吗?背后的根源在哪里?

  许子东:根源太多了,但是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有在法律方面最为切实。简单来说,无非是法制和道德的问题。道德的问题很简单,“知耻近乎勇”,在这点上我不悲观,网上这么多人对这个事情愤怒、害怕,甚至寒心,讲出很极端的话,这说明他们爱这个民族、爱这个国家,这件事情唤起了民众对道德的正义感,但道德的破坏是长期的,修补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但是法律是清清楚楚的。

  我们期待人心向上,但我们得预防恶的人心。法律是抑制恶的,宗教是鼓励善的,但我们现在精神文明建设还不那么强,我们先加强法制,先防最坏的,好的就会慢慢有。

  《新周刊》:这个世界会好吗?感觉你挺乐观的。

  许子东:对啊,否则怎么样,我就两句话,道德上“知耻近乎勇”,法律上亡羊补牢。我不觉得中国社会接近崩溃了,以前这样的事情很多,“文革”中这种事情还不是意外事件呢。中国对人的践踏从古就有,革命时期强化了。有人说中国的道德和法律比以前更差,现在甚至是最差的时候,我不同意,只是过去这些问题被掩盖了。现在这类事情能引起全民的关注,是一种进步。                            (采访/张坚)

  张鸣:助人就行了,多数时候是不损己的

  (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新周刊》:请谈谈你对小悦悦事件的看法。在众多争议的声音中,你最在意的是哪一种?

  张鸣:关爱幼小是动物的本能,更何况是人呢?但是我们现在至少在我们中国某些地方,有些人的这种水准已经降到了动物以下。一个不懂得尊重人的社会,人是没有地位和尊严的,今天落在小悦悦身上,只要机会成熟,同样会落在另外的人头上——无论他地位多高,人活得多么体面。我觉得这种群体冷漠确实是已经发生,我们没法回避,社会也将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为此付出代价。

  《新周刊》:当下人们面对社会问题时,经常感觉到安全感的缺失和人心冷漠,背后的根源在哪里?

  张鸣:整个社会都比较冷漠,民众找某些政府部门办事,感觉是冷漠的,你不走后门他不想给你办;平时别人有什么事情找你的时候,你也很冷漠,甚至是冷酷;学校的教育也可以说很冷漠,内容很冷漠,教学过程中真正好老师也不多,关心学生的也不多,牟利的心态比较严重。只要不是熟人,在社会各个角度都会有,人没有同情心。问这个事情能不能办,首先他们会说不能办,没有说能帮人就帮一把。

  我们的社会从根本上讲,改革前是一种斗争的社会,一个仇恨的时代,后来变成一个金钱的时代,转型过来了,除了钱,什么也不认了,人与人之间变成了一种冷漠。这个社会说是以为人本,实际上就没有以人为本。个人价值,生命价值并没有得到尊重,我们的人性问题并没有解决。出小悦悦这事也不奇怪,加上我们国家的制度也不鼓励这种“管闲事”,不要说得到好报,至少不要受到伤害就可以了。所以我觉得现在我们中国人面临的是人性的双重缺失,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觉得其实它有很多很多的原因,它有社会的、有制度的,也有法律的。

  《新周刊》:在人人疾呼社会共建的今天,正确调理之道是什么?

  张鸣:从根本上讲要有人权的社会,承认人的价值,把生命权放在第一位,社会要鼓吹,改善我们的教育,改善我们的宣传,改善我们的社会环境,政府要带头。我们普通人就要做得像个人一样,像那个大妈一样,她有什么高尚的思想吗?受过什么教育吗?都没有,那她为什么能那样做?就是人性本能。

  《新周刊》:普通人如何与社会(个体)相处,才能利人又不损己?

  张鸣:助人就行了,多数时候是不损己的。但是有的时候利人也会损己,不要做太多的权衡就行了。其实我觉得只要多数人做到利人不损己就够了,顺手帮一下别人就很不错了。

  《新周刊》:这个世界会好吗?

  张鸣:我也不知道。看大家的努力吧。

  《新周刊》:道德感的缺失会给这个社会带来多严重的后果?

  张鸣:社会越来越冷漠,活着会很不舒服。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你不太敢要求别人会帮你,反之,你也往往很难想到会去救助别人。这种现象变得非常尴尬。人们都在往坏的想法去判断事物,从根本否定了人们心中的一种善意,乐于助人这种动机也被否定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