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龈长包怎么办:媒发局介入利大于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5:08:17
媒发局介入利大于弊
 

  媒体发展管理局在与本地三大电信业者以及消费者协会来往磋商后,于前日公布了“付费电视合约条款和提前终止费指导准则”。这项“指导准则”将从明年3月1日开始生效,成为提供付费电视服务业者的遵循标准。

  “指导准则”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即业者只能与订户签订合约期不超过两年的付费电视服务,以及提前解约的订户将不必再缴付全额提前终止费,新的提前终止费将根据距离合约结束日期以递减方式计算,而且不得超过剩余月费的总额。

  目前,我国只有两大业者为广大的家庭订户提供收费电视服务,分别为拥有54万4000个订户的星和视界和订户人数为31万3000的新电信mio TV。最近几年,在本报《交流站》接到的读者投诉中,除了对这两大业者的服务素质颇有微言之外,主要是不满业者可以随时调高订费,而订户若要提前解约,却得支付全额提前终止费。媒发局本身也接到过不少直接发给当局的投诉。

  相信正是因为订户不断通过各种渠道投诉,而两大付费电视服务经营商始终置若罔闻,终于促成了政府决定以公权力介入,制定这项“指导准则”硬性规定业者遵循。从媒发局在其网站公开的与业者的来往信函内容看,星和企业和新电信均以政府不宜干预商业行为作为理由,强烈反对公权力介入。可是,媒发局还是毅然决定颁布“指导准则”,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政府这项护民之举,值得赞许。

  这似乎也说明了单靠自由市场的自我调节,不仅未必能保障消费者的利益,甚至可能成为妨碍那些虽未垄断,但已经成为主导力量的大型业者往最优化方向发展的力量。公权力适时适当地介入,显然利大于弊。

  从业者的信函内容看,颇有抱怨“指导准则”对业者不公平之处。可是,从媒发局并没有接受消费者协会的建议,硬性规定业者必须在合约中写明,倘若业者在合约有效期间提高订费,订户则有权决定是否要续约,而是让业者自行决定是否要在合约中增加这项条文看,当局还是考虑到了业者的利益。而且“指导准则”定在四个月后的3月1日生效,显然是给予业者充裕的时间去应变。

  至于以递减方式按月计算提前终止费,更是一项对业者和订户都公平之举。依此计算方式,不同订户可根据其提前终止合约剩余月份之多寡,支付给业者不同的提前终止费。这样的计算方式,不仅对双方公平,在订户之间也是公平的,堪称天公地道。

  不过,职司制定、统筹与管理我国媒体发展战略的媒发局,之所以制定“指导准则”,也不光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其另一重要考量是要为新一代全国宽网的投入服务铺平道路。    目前,我国的全新超高速光纤网络“开蓪网络”还在铺设中。一旦铺设完成,而有意提供内容服务的业者也做好了准备,新一代全国宽网服务就会投入服务。倘若不明文限定付费电视经营商与订户签订的合同期不得超过24个月,继续允许业者向提前解约的订户征收全额提前终止费,到时现有付费电视订户可能会因为考虑到高昂的费用,而在是否要改订新一代宽网服务的问题上,裹足不前。这不仅对订户不公平,也会使得那些提供新一代宽网内容服务的新业者,一开始就处于不利的竞争环境,有意经营者可能会因此而打了退堂鼓。   相信正是着眼于为我国的未来媒体事业提供一个更加自由开放的竞争空间,使之百花齐放,并同时保障行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媒发局才会颁布这项“指导准则”,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更多有意提供新一代宽网内容服务的新业者的入场扫清障碍。从长远看来,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也是促进现有业者不断求新求变,并照顾到消费者利益的鞭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