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友张韦阅读理解:小人物的大人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0:32:17
小人物的大人格周英杰         大人物不一定都有大人格;同样的,有大人格者,也并不一定都是那些大人物。有时反倒正是那些在人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恰恰具备那种连大人物也不具备的大人格。而拥有这种大人格者,纵然他是一个身为“下九流”之列的“戏子”,他也会因为他的高蹈的人格而创造出一片令人眼花缭乱的新天地,即使不能标名青史,也足以为后人的典范。
        从这个意义上说,晚清的刘赶三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大人格的小人物。
        刘赶三是何许人也?我虽然没有为此而查阅过那些堂皇的“正史”,但我想在那部洋洋大观的“为帝王将相做家谱”的《清史稿》里,是断然不会为他做什么“列传”的。道理很简单,他明显不属于“食肉者”的将相阶层,是没有资格进入“正史”的。
        既然如此,就不能不在这里简单地介绍一下这个奇人的生平:
        刘赶三,清朝嘉庆22年(1817年)出生于天津的一个“世业药商”之家。成年以后,他没有继承祖业,而是进入梨园行当了一名扮演丑角的演员。因此,从其身份和职业上来说,他实在并不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不过是活跃在清朝道光、咸丰、同治和光绪这四个时期的一名京剧丑角演员而已。
        与眼下当代中国社会里各种演艺明星纷纷成为大众心中的崇拜偶像,动辄引得无数“粉丝”竞折腰的无限风光相比,在古代的中国社会里,演员这个行当却是个社会地位最为低贱的职业,其地位甚至连妓女都不如,属于“下九流”的末流。中国早有谚语叫作:“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也。所谓“戏子”,正是那个时代大众对于演员的一个蔑称。
        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沦落为“下九流”之列的小人物,却被当时的业内外人士奉为是同治、光绪年间梨园行的“十三绝”之一,其影响远远地超过了梨园行的范围,称得上是当时一个响当当的“京城闻人”。这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应该说实在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非常倜傥之人必有非常倜傥之事。那么,这个刘赶三到底是靠着什么“倜傥之事”,获得了这么高的知名度了呢?难道仅仅是因为他超乎寻常的演技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刘赶三之所以在天子脚下享有如此之高的盛名,一言一行广受上至宫廷、下到街肆的各色人等的注意,主要是因为他的不畏强权、积极干涉现实政治,勇于揭露社会黑暗面的非凡胆略和一腔正气。换言之,他所依靠的正是一种和他的小人物的身份所不相称的大人格。
        在中国人民大学王政尧先生所写的《清代戏剧文化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一书第九章---《皮黄大丑刘赶三》一节里,我们可以尽情地领略这位梨园奇人所创造的一系列不同寻常的传奇故事。
        譬如,这个演丑角的“戏子”,竟然能够左右朝廷的政治形势,直接引发一场在中国科举史上也非常有名的科举大案。
        咸丰八年,也就是1858年,刘赶三根据当年科场上的舞弊之事,编成一出大戏,在北京的阜成园公开演出。由于剧情直击当下的时弊,遂在整个京城引起轰动性的效果,并由此揭开了著名的“咸丰戊午科场大案”的盖子。
        由于刘赶三的大胆揭露,这起大案迅速被朝廷查处,最后受到惩处的官员和有关人员一共91名。其中斩立决者5人,被发配者3人,先是被发配后准捐输赎罪者7人,革职者7人,降级使用者16人,罚俸者38人,被罚停会试或者革去举人名分者13人,死于大牢中者2人。从某种意义上完全可以说,这些平日里不是举人就是官员的大人物都是被这个不起眼的小“戏子”断送了辉煌前程的。
        事实上,刘赶三不但敢于揭露朝廷官员的蝇营狗苟之事,言别人所不敢言,就是当朝皇帝的“龙鳞”,他也敢揭上几把。
        当年,同治皇帝因为寻花问柳得了性病而翘了辫子以后,刘赶三立即排了一出叫作《南庙请医》的戏含沙射影予以大胆地讽刺。
        这出戏上演之后,很多人为他担忧。这也难怪,在当时的情况下,公然讽刺“万岁爷”,那可是目无君父、大逆不道的罪名,弄不好,自己的脑袋搬家不说,还会落个满门抄斩,株连九族的下场。
        但是,刘赶三却没有一点恐惧,他正色对那些关心自己的人说道:“穆宗在位,不因民困而求拯救之方,乃花天酒地,致酿恶疾,祸由自取,可以蒙一隅之听闻,而不可蔽万方之耳目。”这掷地有声的豪迈言语,真可以用“惊天地,泣鬼神”来形容了。
        中国古语有云“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除了刘赶三等极少数特立独行的人物外,我不知道还有几个人能像这个扮演“小丑”的小人物这样,具有如此令人赞叹的勇气和胆略。无怪乎有学者这样评价刘赶三:“反抗封建时代之元恶大憝,一往直前,从无顾虑,斯无愧我国古代传统之气魄!”
        像刘赶三的这样直道而行,视当道王卿贵胄如粪土,动辄就在戏中尽情地嘲弄他们一回,自然不免要惹来些大乱子。
        据说,光绪初年,刘赶三在演一出有嫖妓情节的《思志诫》时,正好赶上有三位亲王来看戏。他看在眼里,决意要恶心他们一下。于是,在剧情进行到老鸨招呼妓女出堂接客的当口,扮演老鸨的刘赶三不是冲着后台,而是冲着包厢里高喊了一句:“五儿、六儿、七儿,下楼接客喽!”原来,前来看戏的亲王的排行正好是老五、老六和老七。刘赶三这样做,无疑是把这些堂堂的亲王当成妓女看待了。
        不出所料,刘赶三这一次的快意恩仇,为他带来的乃是一顿痛殴。但被打之后的刘赶三却神色不改,犹自意气风发地对人说:“贵人之横暴如此,非善征也!且彼辈日以声色为乐,而无所益于我民,我固思有以惩之。” 
        纵览中外历史,有一条规律:举凡像刘赶三这样的盛年做了英雄的人物,在其人生进入老年阶段以后,很少能有人继续保持住年轻时期的那种进取态势。而是多半会由一个曾经的“激进派”变成一个“保守派”。正因为此,李敖才在他年轻时写就的那篇著名的檄文《老年人与棒子》一文中这样说:“愈是在青年时代前进的人,愈是在老年到来冥顽不灵的人。”“做白头新人物谈何容易!”
        然而,刘赶三则不能不说是一个“异数”。在阅尽人间的各种酸甜苦辣,经历过各种沉浮荣辱之后,进入人生暮年阶段的刘赶三仍然英气逼人,愈老愈奋,老且弥坚。
        光绪20年,在洋务运动中逐渐恢复了些元气的大清朝,原本希望能在当年甲午战争中以战败东邻小国日本而重建龙威。但是,战局的发展很快令世界各国大跌眼镜。无论是国内总产值,还是海军实力均优于日本的大清国,甫一接战,即在陆地战场和海上战场全面败退,最终不得不于1895年4月17日与日本签定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消息传来,时年已经78周岁的刘赶三悲愤交集,他不顾耄耋高龄,鼓余勇再上戏台,借一出名为《大名府》的“水浒戏”,自编新词,对代表《马关条约》签字的政府代表李鸿章大加嘲讽。一时间,京城耸动,成为舆论热点。而刘赶三据说也因为这起事件,而被李鸿章的势力送进监狱,并最终死于囹圄,云云。如果事实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刘赶三也可以算是“求仁得仁、求义得义”,可以死而无憾了。
        记得鲁迅先生曾经在《这个和那个》一文中这样指出:“中国一向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于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于抚哭叛徒的吊客。”但是,“少有”并不是“没有”。应该说,像刘赶三这样的一身是胆,铁骨钢肠,蔑视权贵如粪土,对龌龊世相决不姑息的人物,正是我们民族虽经数千年专制压榨的历史,但却终于没有彻底绝灭的关键性因素。这样狂飙突进式的人物尽管屈指可数,但其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大人格的光辉,却是实实在在地在引领着这个民族不断地从苦难中奋起而前行。倘若没有这样的人物,那么,我们的历史势将变成一部充满“乡愿”和“僵尸”味道的奴才的历史,那将是非常悲哀的一件事情。
         就刘赶三个人而言,由于各种机缘的凑巧,他是做了满清皇帝德政之下的一名普通的奴隶的,并且沦落为一个连妓女都不如的“戏子”。但他是“奴隶”,却不是“奴才”。因此,他依然可以活得堂堂正正、干得轰轰烈烈,树立起了一个他的同时代的人所无法超越的道德样板。
        他虽然是“小人物”,但却有大人格。这种大人格用孟子的话概括,就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浩然之气。最后,他虽然因为自己的大人格而被构陷于大牢之中,并由此而殉道。但像他这样的人即使是死去,都不会成为专制制度釜底的那块懦弱的俎肉,而必然是一丝活生生的抗争到底的游魂。
        转眼间,将近200多年的历史就这么稍纵即逝了。100多年之后,当我在走投无路之际,流落于东夷偏僻之城,枯坐在寂寞的书斋之中,猛然于青灯黄卷之间寻觅到这样的一个已经被遗忘了许久的具备了大人格的“小人物”时,不由得心潮起伏,热泪盈眶,实在不能不从内心里生发出一种“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的感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