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银的好处:公路超载“顽疾”为何屡治不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5:22:12

公路超载“顽疾”为何屡治不愈?

                                                     刀光剑影wjg 

昨天,在公路上堵车了,一打听,原来是警察抓超载,为什么警察抓超载反而堵车呢,原因是所有货车都停在公路边不走了,在玩猫抓老鼠游戏,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公路停满了车,越塞越多,所以就堵车了。而且发生每每警察一抓超载就堵车的怪象。

超载问题实属严重,而且在全国各地越演越烈,汽车核定载重量5吨可以改装到30吨到50吨不等,路破了,桥塌了,公路肇事事迹越来越多了,为什么就屡禁不止呢?让我们来探究原因吧|、、、、、、

近几年来,我国公路运输车辆超载现象愈演愈烈,给公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超载"顽疾"为何屡治不愈? 
  汽车超载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明确规定。发达国家在公路骨干网上普遍设立检测系统,对超载现象实施严格管理。但在短短十几年时间里,我国公路超载运输就已发展为普遍现象。运输市场上十几年来持续着一个"怪圈":汽车拼命超载,运价越来越低,公路遭到破坏,交通事故不断。超载影响交通被罚款,罚款后又增加超载,事故率更高。 
  为扭转这种局面,交通部于2000年颁发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在全国开展了车辆超载治理工作。一方面,加强和规范不可解体的大件物品运输管理,通过采取加固桥涵等措施,为其提供安全通行服务,确保了三峡工程、"西气东输"、核乏燃料等国家重点项目的大型设备安全运输;另一方面,对违章超限运输煤、砂等建筑材料的车辆进行了重点治理,以保护公路、桥梁及其设施的完好畅通。公安部门从2001年5月起,也对车辆超载进行了治理。这些治理收到了一定成效。据统计,目前,违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比重已由治理初期的90%下降到现在的70%,部分地方运价有所回升。福建省龙岩地区运价上涨50%左右,山西省煤炭运价提高20%左右。 
  但是,超载仍然到处存在。支撑超载运转的,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这就是运输市场行为的竞争无序化。由于运输户多为个体、私营的经营模式,运销难以形成规模,中间环节多,大量利益被中间环节盘剥掉,生产者、消费者、运输者均没有得到好处。以我国著名煤都山西大同市运煤为例,全市95%以上的运煤车辆是个体或私营者经营,对煤炭市场需求信息不灵,而在与大同交界的内蒙古、河北等地,却形成众多的煤炭配载中心,掌握销售市场,利润丰厚。运输户受中间环节制约,竞相压价,造成运价低,为赚钱,就拼命超载。 
  打击力度不够,缺乏有效执法,给超载留下了可乘之机。由于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治理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阻力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未能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交通与公安同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出现重复处罚现象;汽车生产、改装企业为追求效益,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问题相当突出;少数执法人员由于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行为不规范,存在着以罚代管和乱收费、滥罚款等现象,致使超限治理工作很难深入推进。特别是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各地的治理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违章超限运输现象又出现了严重反弹。 
  司机是超载的始作俑者,又是超载现象的最大受害者,对政府治理超载坚决支持。一名司机说:"我的车本来能使用5年至7年,不超载拉20吨,5年以内不用大修;超载后拉38吨,不到2年就全坏了,而且超载容易出事故,我是拿自己的命在拼。如果国家能把这件事管好,大家都不超载,运价就上来了,这是我们早就盼望的事。
  根治超载"顽疾",必须按照"把住源头、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治理力度,打掉这一公路上的"毒瘤" 
  首先,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进行综合治理,以避免重复执法现象。对于普通装散货物的超载治理工作,以公安部门为主,交通部门配合;对于不可解体的大件货物的超限运输管理工作,则以交通部门为主,公安部门配合。国家汽车生产主管部门应重点治理汽车生产、改装等企业进行的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规行为,形成治理工作的合力。 
  其次,要把住源头,规范生产。有关部门应尽快颁布强制性标准,从车辆的生产、改装、牌照发放和年审、使用等四个环节,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以推进车辆生产的标准化和运输结构调整。各汽车生产、改装厂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改装车辆,严禁生产"大吨小标""假标识"等违规车辆;要加大整顿车辆改装市场的力度,汽车生产企业和社会上的相关企业不得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要严格车辆牌照发放、年审制度。对违反国家标准生产的新车,一律不发放牌照。对已使用的"大吨小标"以及"假标识"等违规车辆,不予通过年审,或根据车辆技术状况,限期自行淘汰。未限期自行淘汰的,由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淘汰。 
  第三,要鼓励发展先进的道路运输车型。集装箱运输车辆、厢式货车、甩挂运输车辆等均是目前道路运输车型的发展方向。交通部正考虑在车辆通行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这些车辆,进而加快道路运输结构的调整步伐。 
  第四,积极探索治理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的新手段。目前,江苏省正在个别路段进行按实际的车货总重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试点工作,从几个月的试行情况来看,对货车实行计重收费,对于解决车辆的超限超载问题,成效不错。

文献参考:《新华网9月8日、记者 林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