铍青铜与锡青铜价格:邪童正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5 16:43:38
邪童正史作者:蒋方舟 大小:184K 类型:都市 时间:2009-5-16 17:02:15 -
  (自序)
  美国老西部片里面有一句话:"你不吱一声,你模糊不清。"我看了很是害怕:对对对,你老是没动作,大众和名利圈会忘记你,所以你得不断地折腾,才能成名。小折腾成小名,大折腾成大名。
  这种想法导致我成为了一个忙活的人,因为我折腾的方法只有写东西,写着写着就悲从中来,觉得自己出道好多年还没有得到浮名,但是要我去折腾浮名,我又很不好意思,于是就只有更加勤奋地写。
  我总是觉得自己接受的工作不够多,我给自己布置了很多工作,给自己写了很多应该让人们抄下来垫在玻璃桌板下的时间表。我是一个喜欢把时间掰成几瓣来过的人,我的时间板块一向比同龄人多。我在《新京报》写专栏的时候,起初在作者"蒋方舟"后面的括号里有(十四岁)的标注,后来括号里面就改成了(十四岁半)。这样的年龄表示法,得到了很多超过十四岁半的读者的鄙视,但是我觉得"岁半"的说法,很符合我的现状。我上半岁是历史故事小天后,下半岁是专栏辣妹;上半年写专栏,下半年写剧本;上半身写作,下半身是不能用来写作的。
  有一种游戏叫做"美少女养成计划",那种游戏最后培养出来的是直接能和人PK的狠角色。我在内心也逐渐培养一个美少女,她属于"那种人":他们认为声名是负担,出名是遗憾,出书是为了摆脱这本书给自己带来的影响。我把这个遥远清晰的形象叫做"大师"。
  美少女还在养成中,在这个过程中是不能通过卖弄伤痛,宣传爱情来偷懒的,必须老老实实地以建筑民工的劳动方式来养成。为理想铺路,为哲学盖楼。以追求连续剧情节发展的兴趣去观察自己的成长。
  我正在说服自己相信:美少女的"美",当然不只是外表好看。美少女的养成,是从内到外的内心奋斗史。"吱声"不只是折腾,而是指美少女养成之前的一切努力。
  不朽会绕开"不吱一声"和"模糊不清"。不朽走开了,不过,也许,有一天它会像狂风一样追逐着我。      
  (开栏语)
  我的同桌长得特别像猪——这样说虽然不好,但是见过他的人,看到这儿都会发出赞同的笑声——他特别希望变聪明,每天都偷我的笑话讨好老师,老成持重,推心置腹的样子。但是老师一看就知道他傻,只是说:“好好学哦!”没有对他报以同等的热情和推心置腹。
  对于建立智慧体系的活动,他每天只能坚持一小会儿,其他大部分时候,他都在自己身上戳来戳去,记下各个穴位,“笑穴”啦,“美人穴”啦,“必死穴”啦,以便长大后以戳人为生。
  以前,我看到他的时候,只是被他的猪脸吓了一跳,但是现在我正处于哲学思考期,所以格外看不惯他,坚定地告诉自己:“我一定不能变成他这样。”
  我从小就是一个傻呵呵的小孩,写了文章之后,也只是靠近胆怯的坏小孩儿那一群,沉迷于用纸做口罩,在厕所里烧卫生纸玩。
  但是我十三岁的时候,就陷入了哲学思考期。让我得意的是,我并没有成为一个说怪话的少女,而是进入晕糊快乐的思维过程中。走在街上时目光凛凛地在内心跟自己讨论问题,不时笑出声来,同时希望路人觉得我虽然奇怪但是好看。
  罗素在五岁时,想到:“假如我能活到七十岁,那么我这不幸的一生才度过了十四分之一!”我看到这句话时非常生气,我觉得如果生命是用来度过的话,就太无趣和无法原谅了,每天茫然地看着天黑下来,洗洗睡觉是我不愿意过的生活。恩……世界上有一种厕纸,每天用一节,每一节上都有一则名人名言,这有点像专栏——我没有想讽刺什么——或者说,这卷厕纸像我所向往的生活,每天都把智慧推进一点点。
  如果我能够过上这样的生活,我会变得极其平静,就算我的同桌叫我“小美人”都不会使我惊恐。我会让自己对人生感到满意,临死前会说出我攒了好久,我人生中的终极真理,而不会吭哧两句做菜的经验就嗝屁了。
  所以,我决定要做一个穿着校服长裙,面带奇异微笑,深不可测的女生。从今天起。君子一言,誓不两立。      
  张嫣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又白又胖,耳朵垂到了肩膀上,她当皇后的时候才十岁。刘邦的老婆吕后要找儿媳妇,看来看去,看上了自己的儿子的姐姐的女儿——张嫣。张嫣就是她老公汉惠帝的外甥女。
  皇宫的生活是很无聊的,皇后的生活更是无聊,皇上也不好意思找张嫣玩,倒是吕后天天来找她,问她:“怀孕了没有啊?皇上跟你同房了没有啊?”张嫣是一个早熟的孩子,不怕问,她沉着并不断地骗吕后:“同房了同房了,您就别操心了。”其实,唯一一次同房,只是一个误会:张嫣十二岁那年,惠帝想把召妃子睡觉,就叫丫鬟用被子裹过来,结果那几个笨丫头把张嫣裹过来了。皇帝看到是张嫣,摸摸她的头说:“打扰你的清梦了吧?我找你来是聊天的。”于是两人进行了一番对话,我想汉惠帝不过是问了问外甥女的学习情况。
  张嫣十三岁的时候,来了月经,这时候,她必须得怀孕了,要不然吕后得气死了。吕后的确快气死了,因为惠帝身边好多宫女都怀了皇帝的小孩,吕后把那些怀孕的宫女连同她们的小孩,都剁成了肉丁,张嫣就劝她说:“算了呀!怀不上孩子是我没有福分,你就不要杀她们了。”当其中一个宫女生下小孩儿之后,吕后就把孩子抱给张嫣,说是张嫣的小孩。收养小孩的主意是张嫣出的,她是为了不让吕后把宫女杀死——虽然宫女最后还是被杀了。
  张嫣十四岁的时候,就当了皇太后,她抚养的小皇帝不知道经过什么启发,发现了自己身世,扬言要报仇。张嫣死的时候,果然挺惨的,她的裸尸体摆在皇宫大厅整整一天,很多宫女都来参观,还有大胆的宫女用尺子把她全身各处的尺寸全部量了一遍,然后就把她随便扔到乱坟岗上,也没有墓碑。
  我真心喜欢张嫣,她长得好看,热不出汗,睡不打鼾,深明大义,早慧善良。但是,她的早慧除了帮助自己早早地做皇太后之外,毫无用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早慧的人不要早结婚,否则只有当大家谈论瞎结婚的时候才会提起你。      
  从前,有一个聪明的小孩,他后来叫做金圣叹。
  金圣叹年轻的时候参加了高考。那一年的作文题目是“西施来了(西子来也)。金圣叹写道:“开了东边的城门,西子不来;开了南边的城门,西子不来;开了北边的城门,西子不来;开了西边的城门,西子来喽!我好高兴哦!”主考官觉得这样很不好,就在考卷上写评语道:“西施来咯,秀才走咯。”金圣叹没有考中。
  金圣叹复读了一年,在第二年的高考中,从事了一项不光彩的行当:他当了替考。这回他故意把文章写成讨厌的论调,文章结尾还要和别人一起“携起手来,共创美好的明天!”主考官很喜欢,金圣叹因此当了秀才,这事放在现代,是可以登到法制杂志上的。
  秀才似乎只是一个称谓,并不代表工作,所以金圣叹还是没有工作。但是,如你所知,他是一个聪明的人,聪明人总能找到快速致富的方法。金圣叹的方法是扶乩,也就是假装被二郎神附身,那副样子是可以相见到的:口吐白沫翻白眼啦,神神叨叨治绝症啦。他就靠这样的坏讲座赚钱。
  赚了钱之后,就能够做点传世的事情了。金圣叹干了一件……还算聪明的伟大的事情吧。他伪造了一本《水浒传》,他把原作删了七十回,又伪造了一篇施耐庵的序,成了一本新书。
  金圣叹后来被判了死刑,是两个死刑,但是他只被处决了一次,他的头被砍掉的时候,脑袋滚了很远,从耳内抛出两个纸团,一纸团上写的是“好”字,另一纸团上写的是“痛”字。其实他还可以从嘴里再吐出来一张写着“哇”的纸条,“好痛哇”才是他的心声吧。
  我觉得金圣叹一生都没有将聪明发展成智慧,反而培养了许多神经叨叨的行为。我的意思是说,智慧并不是难于被理解的。如果既想讨好聪明,又渴望获得智慧是不行的,只能像金圣叹一样——虽然被人称为“幽默大师”,但细细追究他的一生,又是不很光彩又哀伤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智慧就是纯的智慧。只要是掺杂了显聪明的目的,便不是智慧了。      
  我是十分羡慕古代公主的。她们不老,好看,可以摸好看男人的头,还有一个类似“富康”的好听名字。
  公主们在嫁给某个名字难听叫做“泥靡”“鸱摩”“多蒙汗”——或者任何一个会被我的同学笑得要死的名字之前——或者当了寡妇之后,人生都处在混乱嚣张的少女期。
  古代有个和政公主,她因为名字没有“富康”那么好听,所以比较自卑,也不随便摸好看马夫的头。后来,她就长成了一个像我一样皱着眉头目光炯炯的古怪少女。不过大家觉得她鞋子白白的,所以蛮喜欢她的,但也不是特别喜欢。
  有一天皇宫里面办派对,很多人都来看节目,大厅里还有很多宫女满身都是粉红晴纶质地的廉价衣服跳舞,大家都蛮开心的,但是和政公主又不高兴了,皱着眉头,大家问她怎么了,原来有一个人犯罪了,他的老婆——是一个宫女也要被杀头。和政公主生气地说:“你们还笑,你们还笑(笑谑之具哉)!”皇帝拍拍她的头,说:“好啦好啦,不杀啦。”大家又跳起舞来了,不过和政公主还是不高兴。
  又有一天,和政公主无意中听到她爸爸(唐肃宗)说要涨税,和政公主忽然震惊了,一个转身之后突然地醒悟。她突然间中止了当古怪少女的进程,并急迫地偏离了一般公主的正轨——养小白脸。她成了一个着淡妆,穿套裙,穿高跟鞋的女商人,利用复杂的偷税漏税,变得特别特别有钱,身家过千万。
  过多种糟糕生活中任意一种、秃头、丈夫傻或名字难听,当寡妇……这就是一般公主的大事年表。像和政公主这样的生活真好呀——偷鸡摸狗,富得流油只是我羡慕她一个原因——我羡慕她对钱的震惊式的醒悟,突然找到自己所要附着的东西后强烈地高兴,其实就是找到工作的巨大喜悦。我兴奋地都要搓手了,并且差点写出青年刊物最后一段的感慨:“青年朋友们!生活在于工作!”
  和政公主最后嫁给了一个名叫柳潭的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名字难听的公主经过奋斗,也可以嫁给好听名字的老公啊。      
  我以前看过《聪明的一休》的动画片,当时动画片里的一休真让我们这群婴幼儿妇女着迷啊。后来,我才发现历史上的真一休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一休是日本天皇的儿子,但是从小就在草房子里长大,是个庶民。
  他六岁的时候在安国寺修行,他小时候聪明,看了很多书,学习特别好,大家看他眼睛大大的,又会写流行歌,都很喜欢他。
  他大一点之后,经常手托腮十分苦闷,有一天他坐在湖上想心事,突然有一只乌鸦发出恐怖的叫声,一休听到乌鸦叫,就突然开悟了——老实说,我并不认为这是开悟,每个人少年时都受过大惊吓,一休长大以后,依然忘不掉这次惊竦事件,误以为就是开悟。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一休开悟了以后,就变成了一个奇怪的人,特别像个摇滚青年。比如说以前谁学佛学得好,就要发一个红本本证书,上面写着“学佛学得好,特发此证”。后来有好多人为了证书发得快,就行贿。一休特别生气,每天光着脚,拿着一把木剑在街上游行示威。
  还有一次,天皇找学佛学得好的人开会,参加会议的那些人都是在教刊上发表文章的人,穿的衣服特别好,有的还拿着挂满小呤当的金拐杖,但是一休穿得特别破,拿着一根柳枝走进来了,高兴得意地自称是“破衣服(破烂衫里盛清风,身贫道不贫)”。
  大家对于这个摇滚青年,虽然不讨厌他,但是也不喜欢他。后来,一休就开始嫖妓了,天天在青楼粉红色的窗口和妓女聊天,还写了很多艳诗——我是不看的,看了也不懂……——大家是彻底不喜欢他了,大一点的寺院都不让他进。
  我也不晓得为什么一休的故事让人面露奇怪的微笑,后来想了一想,可能是因为一休的开悟。他在每一次开悟短暂的惊惶和快乐之后,又陷入了漫长的愤怒和色情之中。
  一休88岁死了,他的女朋友是一个瞎妓女也殉情了。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开悟的时候,要延长完善开悟的喜悦之情。否则呀,每一次开悟都让周围的邻居越来越不喜欢你。      
  当平阳公主出名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寡妇了。
  她是少见的热心人以及媒婆,撮合了很多情侣,最著名的就是撮合她的弟弟汉武帝谈恋爱。平阳公主组织了一场派对,邀请了汉武帝,又召了一堆舞女来跳舞,其中有一个特别好看,头发又黑又长,汉武帝瞪着她不放,平阳公主暧昧热心地问:“她长得好看吧?她叫做卫子夫。”过了一会儿,汉武帝去上厕所,平阳公主对卫子夫说:“你也去你也去。”把两人哄进了厕所里。待他俩从厕所里出来,汉武帝已经决定把卫子夫纳作小妾了,公主高兴地连连搓手,还老是笑着向卫子夫使眼色。不料她俩相互得意的时间太久了,回过神的时候,筵席早就被服务员撤了,汉武帝也等得不耐烦,平阳公主赶紧把卫子夫送走,临走前还笑眯眯地对卫子夫说:“你这次去可是发大财了,以后都能吃上好吃的米饭,那时候可不要忘记我这个媒婆哦!(此去当勉承雨露,强饭为佳!将来得能尊贵,幸勿相忘!)”马车走远了,平阳公主还站在远处垂手含笑看着。
  平阳公主撮合的情侣又岂止这一对。宫女、侍卫、太监,她都能帮他们找到对象,被她介绍到一块的情侣都不敢分手。
  她还帮自己找到了对象,她的老公后来很有名,叫做卫青。那人本来只是皇宫的职工,是个蓝领。他也是个聪明人,到了王宫之后,学了很多文化知识,大家都不敢叫他“文盲”。有一次平阳公主要骑马,他让公主踩着他的脖子上马。公主看他长得好看,浓眉大眼的,当即下令:把卫青娶回家!于是皇宫里最大的绯闻就是:卫青是卫子夫的弟弟,所以卫青和皇帝每次见面,都互称“姐夫”。这个画面每次都能把我逗笑。
  平阳公主是让我喜欢的中年妇女,皇宫里的中年妇女很少,她们多半很残忍,全部在偷情。少有笑眯眯的中年公主。我相信平阳公主的智慧是很大的,能清晰地看清人际关系,并垂手含笑地善待它,胸无大志的智慧也是智慧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作一次成功的媒,很有可能把自己也连带着嫁出去。      
  你肯定不认识尹喜。尹喜活着的时候,也就是春秋战国时候,他的邻居都不太认识他。尹喜是个守城门的小官,工作范围在城墙上,他有一项不可告人的业余爱好——喜欢在上班的时候,站在城墙顶上看云彩,脸上还带着奇异的微笑。
  我们可以这样解释:古时候没有身份证,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全凭尹喜明亮的大眼睛来认。他认人的能力因此超级好,但是他假装自己有巫术。说:“如果天边有黑云过来,就是有杀人犯进城;如果天边有紫云过来,就是有圣人进城,……”
  有一天,他看到一个老头子,尽力把一头青牛赶进城,他喊道:“干什么呢?是不是搞走私呀?”老头子长得很美,眉毛很美,眼睛也很大,这个老头便是老子——就是他妈妈怀孕了72年才生下他的老子。尹喜问:“你就是李聃吧?”老子以为自己犯了法,吃了一惊——其实,老子长得这么怪,天下没有第二个,好认得很。
  尹喜把老子拽到办公室说:“老先生呀!出城的事情先不急,你先讲讲‘道’吧!”又命令保安、会计还有厨师什么的:“你们把老先生说的每一句话都记下来!”
  尹喜的手下只好懒洋洋地拿出本子。老子知道不说点什么是过不去关的,只好慢悠悠地说:“蹈刻蹈,沸厂蹈(道可道,非常道)……”大家都愣住了,老子缺牙漏风,周游了很多国家,哪儿的口音都有,大家都听不懂。
  尹喜来检查的时候,发现所有人都睡着了,气坏了,把所有人都打了板子,又说:“老先生呀,劳驾把您的讲稿写一遍吧!”直到太阳下山,老子才写完,抱了几块写满字的大木板(如你所知,这就是后来的《道德经》),气喘吁吁地跑到城墙边上,交作业给尹喜。尹喜把十五个香饽饽,喂好了的青牛,以及出城的批文都交给老子。
  我喜欢尹喜,崇拜他认人的能力,或者利用职权和机会靠近智慧——即使在不体面的庸俗的环境中。后来尹喜就成了神仙,这个结尾有点无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会认人也有机会到天宫工作哦,尽管有可能还是守城门。      
  其实,“王码五笔字型”,是宋代的王安石发明的——准确地说,是险些被他发明的。
  王安石小的时候是个神童,他也有神童的怪异相貌:“衣短褐布,身疮疥,役洒扫事,一苍头耳。”就是说他看起来就跟流浪儿差不多,很脏。
  王安石年轻的时候,忙着搞变法,忙到变法基本上完全失败的年纪,不知为什么忽然研究起汉字来,其实汉字老早就有人研究了,但是王安石觉得他们研究得不好。他每天都把汉字翻出来拆呀拆,拆呀拆,拆来拆去,他终于有了石破天惊的发现:原来汉字是可以拆的!
  他很高兴,赶紧把自己的发现写下来。比如说“美”,可以拆成“羊”和“大”,大羊就是美。波,就是“水之皮”;坡,就是“土之皮”;破,就是“被石头搞破了皮”……他把自己的拆字大法,写成了一本书,叫做《字说》。
  不过,拆字,总会遇到令人头痛的字,打过五笔的人都有体会。这一天,王安石遇到一个抓破头皮也拆不了的字;正巧,他也同时遇到了一个目光炯炯的小孩,他就跟这个小孩说话:
  “一月又一月,两月共半边;上有可耕之田,下有流水之川;一家有六口,两口不团圆。”
  这个小孩很聪明,说:“你是问‘用’字吧?是不是拆不开呀?要不要我帮你拆呀?像你这种拆法,永远也不可能让汉字上电脑呀!”王安石一听,觉得这个小孩很厉害,就把他收为自己的书童,专门拆字,也就是从事现在的“汉字信息处理系统工程”,王安石还利用自己当宰相的权威,在当时小学里,全部开设了“王码字型”的课程,课本就是他的《字说》,也就是早期的五笔字型——另一个课本是《三字经》,宋代的小学生只学这两门课,而且,不是“五笔”就是“三字”,生活过得真是轻快而幸福啊!
  就在“王码”发明得很顺利的时候——如果继续顺利下去,说不定那个目光炯炯的小书童把计算机也顺便发明出来了。不巧,出现了另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也是王安石的对头——苏东坡,“土之皮”的那个“坡”。      
  苏东坡的智商高达250,他的高智商是对诗对出来的——这是不可能的,但他坚信这一点。他虽然不知道“王码”是什么,但他很聪明地知道,王安石比自己笨。他决定打击一下王安石的智力;另外,他对变法也不赞成;另外,他觉得王安石不爱干净,不像个贵族。
  苏东坡说:“我来请教一下。比如我的名字,本来是我爸发明的,但是你说是你发明的,‘坡’就是‘土之皮’?”王安石不知道他是来讽刺自己的,高兴地说:“是的是的,‘波’是‘水之皮’;‘被’是‘衣之皮’……”苏东坡说:“那么,‘滑’应当是‘水之骨’了?”王安石被问住了,只好搓着手干笑了几声。
  不过,他找到了新的证据:“‘笃’就是用竹鞭打马!”苏东坡说:“是啊……不过,用竹鞭打犬,它为什么要‘笑’呢?”王安石又被问住了,只好找了两个难写的生字,说:“‘鲵’就是鱼的儿子;‘驷’就是四匹马拉车——这回你怎么说?”苏东坡说:“这回我没有什么可说了,因为《诗经》上面写过:“斑鸠有七个孩子,它们一家住在桑树上,高兴或者不高兴的时候,都大声唱歌(鸣鸠在桑,其子七兮)。‘鸠’就是九只鸟,连娘带爹,刚好九个!哈!哈!哈!”
  正在这时,小书童兴奋地冲进来说:“老爷!我发现了拆字的秘诀,有的字不用拆,可以做字根,比如您的‘王’字和‘石’字。我还发明了口诀,您听听:‘王旁青头戋五一,土石二干十寸雨……’王安石黑着脸说:“你懂什么?没看见苏大博士在这儿呢!”
  苏东坡顶着他聪明的脑袋得意地走了,他的智商显然又增加了两个点。而王安石马上宣布“王码培训班”解散,小书童说:“啊?怎么会这样?再给我几年时间,我就可以把打字机发明出来了。现在已经有人发明活字印刷了,不过,我觉得印得还是太慢了;再给我几年时间,我给您发明个笔记本电脑玩玩……”
  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不可能既发明王码,又发明电,又发明键盘,又发明笔记本电脑……智慧再高的人也做不到。      
  汉朝的时候,领导交给苏武一个出国的机会:向匈奴的单于求和。苏武左手拄着一根缀着穗子的拐棍,右手提着几斤月饼就上路了。不过,转眼间,苏武就被甩到北海(现在的贝加尔湖),单于说:“要等公羊下崽儿的时候,再放你回去。”
  冰天雪地的时候,苏武只能沉溺于疯狂的饥饿和寻找食物中。但是——贝加尔湖也是有春天和夏天的,而且一样明媚。苏武就开悟了。他明白了:公羊不能下崽,女人可以生娃,大雁可以南飞。于是,他做了三件事:停止研究“公羊受孕”;给自己生一个混血儿,发短信息。胡人妇女说的是外语,苏武听不懂,不怎么搭理她,研究短信息才是他的主要生活。
  北海没有鸽子,只有大雁,但是大雁的服务区有限。苏武放的大雁,总是被他老婆抓回来吃掉,苏武只好把大雁送到大漠的边缘,再庄严地放飞。有一天,皇帝出外打猎,打到一只大雁,它腿上的纸条写着:“救命呀!苏武还活着!月饼已送到,请指示。”大家支着脑袋想了好久,终于想起苏武是谁了。
  苏武早早地站在边境上,神态庄严。直到下午,远处才有几个人影,苏武悲伤道:“当初我到匈奴,有几百个随从,现在只有9个人来接我,这世界真是没什么意思呀!”
  生活又恢复了十九年前的样子,不过,他成了一断严肃的呆木头,每天拄着那根光秃秃的拐棍上朝,像来皇宫大厅放羊。每当皇帝问他:“苏爱卿,请问你对治水怎么看?”他就杵杵拐杖,什么也不说。有人喝醉了之后,在餐桌上笑他:“你啃雪吃毛的,真是可怜。不过还是为胡人妇女生了小孩,性生活过得不错嘛!这说明人还是要有性生活呀(苏子卿啮雪啖毡,可谓了死生之际矣。然不免为胡妇生子,而况洞房绮疏之下乎!乃知此事不易消)。”苏武还是像呆木头一样,把拐杖杵了几下就走了,大家停止了哈哈大笑。
  人们对于九死一生之后像断呆木头的人,是忌惮的,他们可以越过“治水”和“性生活”的话题,笔直地走向跟死有关的哲学话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短信息,很重要。      
  宫女都有“月奴”“彩衣”“入画”等妖娆的名字,但是也有在宫里干粗活的,叫个“三妹”,或者“老王”都可以。老王主管洗衣服,她每天要洗十脸盆以上的衣服,洗了皇后的,洗宫娥的,最后才洗自己的。洗完自己的,天色已经很晚了,她往盆盆里扔了点洗衣粉,胡乱揉了几把,把裙裙晾起来,就睡觉去了。
  到了第二天,老王才想起自己的衣服,那是一条碧蓝的绉纱裙裙,经过露水一夜的淋染,就褪色了,变成奇怪而不均匀的颜色,老王又没有多余的裙裙换,就穿着这条全是水渍而且皱皱巴巴的裙裙走去走来。可巧皇帝李煜和小周后出来散步,就看见了。要是其他皇帝看见了,肯定觉得她丑,但是李煜吧,审美观特别奇怪,他当场就写了两句诗:“这个裙裙真漂亮,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并且给这条裙裙起了个名字,叫做“天水碧”。
  宫里的女孩们对时装的品味忽然进入了新的洞天,意识到穿一身绣品把自己搞得像个漆木盒子一样,是落伍的。懂一点外语的,就到欧洲去定范思哲的晚装,不过范思哲的衣服到货太晚,要等一千多年,等不及的宫女还是用最简单粗鲁的办法——衣服过夜不收,让露水淋,有的衣服还互相串色,变得五花斑斓的,晃得皇帝眼睛都睁不开。
  老王脱离了洗衣妇的身份,专攻染织,她把衣服染得乱七八糟的,可确实好看。老王在这项魔术中,完成了许多未遂的少女梦想——把自己打扮成俏公主啦,花仙子啦,小精灵啦。她最出色的发明,是搜集了许多荷花,红的粉的,深浅不同,用荷花汁一层一层地染色,染出来的裙裙,叫“不肯红”。
  老王还在皇宫派对上搞了一个服装展演,主题是“把水穿在身上”。最让人眼前一亮的裙裙,是用冰染成的,该项技术老王研究了三个冬天,裙裙几乎透明,骇世惊俗。李煜看了又写诗道:“屋子里的宫女多,穿的衣服露肉肉(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染坏的裙裙,不仅可以生成老妇的聪明,也可以培养做诗的兴致。      
  王妓女是清朝的一个妓女,但又不像一个妓女。
  她小时候就不理人,每天蹲在妓院门口甩骰子,别人跟她打招呼她也不理,一甩就甩一天,甩得手脏脏的,妓女们都不喜欢她,她也更不理人了。
  王妓女长大了,长得很漂亮,像个天人,还是不理人,完全符合我对自己面貌的设想——“艳若桃李,冷若冰霜。她因为小时候光顾着甩骰子,所以既没有学唱歌,也没有学跳舞,还不肯陪人睡觉。
  妓院的管理人员看她虽然长得很好看,但是却不赚钱,十分生气,限她三天之内想出一个赚钱的法子。结果不到三天,王妓女就成了第一红牌妓女,料你们永远都猜不到她致富的方法,我就直接公布正确答案了——她立下了一条规矩:凡来嫖她的人,必须甩一把骰子,谁要是甩中了六个六,就可以娶走她,要是甩不中,就要交十两银子。按照专业人士的计算,要甩六百四十万次才有可能娶走她。
  这一下呀,可了不得了,全城人(不管是不是嫖妓爱好者)都挤在妓院门口等着赌博,那妓院里像拉斯维加斯一样热闹,许多过气妓女丫鬟都成了专业庄家,那时候的人们不懂耍老千,很久都没有人甩中,王妓女赚翻了。她赚得越多,来赌博的人也越多,因为奖金是不断积累的,要是甩中了便是人财两得,可以娶一个揣着几百万白银的、漂亮的、不理人的处女呢。唉!这种故事的结局总是偏袒穷书生的,某穷书生借了十两银子一投,就投中了啦。
  我崇拜这个姐姐。她对于自己要干的事情整个想明白了,简单而又严谨,能在众多结局中一眼望见最好的结局。可惜人们对这个发明六合彩的姐姐没有多少智力崇拜,只在野史里面称赞一声“嗯……巧思”就完了,转而赞扬勾心斗角把自己搞成皇帝身份的人。
  王妓女婚后不理穷书生,自己在家潜心修行,主要是研究各种彩票,特别是足球彩票,小赚了一些,用来做自己和穷书生的日常开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研究彩票也有不好的一面,那就是变得不爱搭理人。      
  清朝就有律师了。那时的律师只要滔滔不绝就可以胜诉了,因为不正当的行为总有正当的理由,可以把人性阐述得很复杂。人性一复杂,县官就傻了,然后就稀里糊涂地把原告或被告拖出去斩了。所以,清朝律师的工作应该是比较轻闲的。
  有一个笨律师,像我一样,总是把事情搞得特别艰难复杂,办案子的时候,他喜欢到处找线索——“被告的二姨子有没有糖尿病史呀?”“被告那天穿的什么衣服?”——还到街上做民意调查。回到家里,还要在草稿纸上画案子的主线索,然后一点点推理出关系,有一天,他在草稿纸上推理的时候,他老婆正在洗衣服,洗衣机呼噜呼噜地响,他嫌他老婆烦,把老婆撵出去了。老婆呆在门口转悠,一转就转到邻居家去了。
  你不知道吧,她早就和邻居家的有妇之夫互相看上了,但是每天洗衣服做菜忙死了,也没有时间偷情,这下可好,她乐滋滋地去偷情了。
  以后,每次笨律师在草稿纸上理关系的时候,她都故意把锅碗瓢盆弄得咣咣响,让笨律师把她赶出家偷情。最后,老婆就怀了邻居的小孩儿呗,笨律师知道了又好像不知道,还是天天在草稿纸上钻研。最后,还是与律师相熟的县官实在看不惯,对他老婆提起公诉,把她押到大牢里去了。
  哼!我很不喜欢这个律师的老婆,因为她用怀孕偷情之类恶俗的小事打断了律师的思考。古代没有人重视把问题复杂深入化的能力,他们羡慕能够从艰涩中迅速脱身,大事化无的人,这样不好不好真不好,能够持续艰难思维的人,最后都成了有智慧的人。大部分人,一进到智慧的胡同里,就吓得撒腿就跑,一掉到复杂的泥潭里,就急忙把自己拔出来,赶紧洗个澡。还有的人,只是在搞外遇的时候,才显得有头脑,有智慧。
  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律师休妻以后,赶紧奔回家,在纸上画呀画,他已经研究完了整个犯罪心理学。可他自己并不知道,还在为最初的问题没有得到解答而闷闷不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律师工作的时候洗衣服。      
  梁元帝是一个瞎子,从小就瞎,一直就瞎,一只眼瞎。他瞎但并不影响他的聪明,他五岁时候,就能背诵《古典歌曲全集》(《曲礼》)的上半部,他的诗虽然有点小资,不过写得挺好的。他真心喜欢读书,举行了好多次抄书活动,他的图书馆里有十四万卷的书。
  恐怖点说:十四万斤书的重量也抵不过一颗眼珠子的重量,从小就有好些无聊文人笑他,有一次他和一群文人出去玩,有一个文人说:“今天可真是‘帝子降于北渚’呀!”这是《楚辞》中的诗句“帝子降于北渚,目渺渺兮愁予。”目渺就是瞎子的意思。如果梁元帝像我一样是个傻子,什么讽刺话都听不懂就好了,但他很聪明,知道在说什么,很不高兴。
  有一个诗人叫王伟,专门写了一句话,说“项羽有两层眼睛珠子,都有了乌江之败;你只有一只眼睛,肯定连一个红县都得不到(项羽重瞳,尚有乌江之败;湘东一目,宁为赤县所归)!”最气愤的是他和大臣下棋的时候,大臣公然说:“哈哈!你只剩一目了(围棋有“目”和“星”),还不快点死啊!”
  他老婆叫徐妃(著名的“半老徐娘”),每次梁元帝看她的时候,她都只画半个脸的妆,好像一只眼睛只能看到半个脸一样。这样做,真是没有科学道理又恶毒,梁元帝很生气,但是很软弱地等徐妃死了以后才休了她。
  我一直在想梁元帝对于这些笑他的人是怎样的态度,是厌恶,极度厌恶。但又自恃是一个有智慧的人,所以不跟这些无聊的人计较,只是气一气,又窝回图书馆看书去了。
  亡国前,敌人跑到皇宫门口的时候,他忽然以少有的决绝一连干了好几件事情:让士兵穿着军装,坐在广场上,听《老子》的讲座。又一把火烧了图书馆,他换了一身白衣服,想扑到火里去——为了给他的智慧做一个惨烈的结束吧。结果自杀没成功,后人气他没把古代的言情小说留下来。因为他是个亡国皇帝,又瞎了一只眼睛,于是他的特殊智慧没有人稀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皇帝也好,普通人也好,都不要对他们开恶毒的玩笑,因为一点也不好笑。      
  明朝的张岱写过一本百科全书,但我强调的是,他是声援我们少年作家的人。
  张岱也是从少年作家起家的。他六岁就掌握了我一直向往的超能力——对诗,他会说“笔中花朵梦将来”啦,“荷叶如盘难贮水”啦。
  有好多古人,长大后忽然翻脸耍赖,说“少年作家,无耻无耻,无耻矣”,“小时好,大时就不见得了。”但是张岱没有,他老了以后,和一群好朋友组织了一个“噱社",就是专门讲噱头,说笑话的社团。有个人说:"少年读书就像在门缝,中年读书好比庭院中看月亮,老年读书好比楼上看月亮。"张岱反驳:"才怪,少年读书好像小李飞刀,刀无须发;老头子好像拿指头掐字,掐着一个是一个,大多数都掐不着。""少年作家好,翻翻白眼睛看天,天上就有文章砸下来了;老年人写东西好比用指头抠着吐,吐出好多渣滓来(少年做文字,白眼看天,一篇现成文字在天上,顷刻下来,刷入纸上。老年如恶心呕吐,以手扼入齿哕出之,出亦无多,总是渣秽)。"
  张岱的这句话虽然恶心,又不得要领,但我愿意以偏袒的方式原谅他。我觉得这是一个重要的表达,能够这样直接不掩饰地偏袒和承认少年人的智慧,在历史还真是少有的行为。
  人们说自己少年时候,都爱说在地上捡瓜子壳吃,独自抚养弟弟,艰苦求学,脚底烂疮的伟大事迹,却从来羞于说自己少年时候怎样开悟,怎样聪慧。我记得只有王小波讲到:他十三岁的时候,看了书,就向往古希腊,并且编故事,说古希腊的哲人,互相在木板上画美妙的曲线,表示自己的心胸,用来使对方折服,他说自己为此感到甜美和幸福。他说:“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
  嗯,是的,我也是有精神家园的啊,只是我当少年的时候也不多了,开悟时心怦怦跳的喜悦也会慢慢消退的,我老了以后,一定要为自己智慧的古怪少女期做一个颁奖证书:“特发此证,以资鼓励”,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需要勇气的事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支援少年作家,功德不比写百科全书小。      
  简单来说,明武宗朱厚照是一个坏小孩。
  朱厚照是发明寒暑假的人。他十四岁当了皇帝。他的家教只教他语文,不用考试。即使这样,朱厚照还是不乐意:“天气好冷啊,放假放假!”“最近气温特别高,不适合学习。”实在被劝烦了,就说:“好嘛好嘛,我宣布9月1号开学!”当皇帝是他青春期最大的狂欢。
  青春期的小孩果然难管,朱厚照因为和他妈妈“政见不同“——什么政见不同呀,肯定是他要去玩而他母后不许——于是他气得离家出走,在皇宫旁边盖了一座“豹房”。朱厚照在豹房里面开了个动物园,准确说是“国际猛兽角斗摔跤比赛专用场地”,他训练老虎,跟老虎互搏,虎把他的脸都抓伤了。野兽们从早嚎到晚。他还在豹房研究各种火烈刺激的武器。有一次,他朝着皇宫的大厅放榴弹炮,声音大得整个国家都听得见,他威严地走到豹房天台上,看到皇宫被烧着,发出奇异绚丽的光,沉吟了半晌说:“我研制的军火质量就是好(好大一棚子烟火)!”
  过完了青春期,他就忙起了公事,他喜欢军事——应该说是打仗的游戏,把皇宫卫士集合起来,搞红军蓝军的军事演习。而他自己当一个小卒,每当打完一“仗”,他就给自己升一级军衔。后来,国家终于有仗打了,他激动得不行,要上战场,还真的杀死了一个敌军小兵。庆功宴上,朱厚照说:“这次打仗,功劳最大的就是威武大将军朱寿。”过了好久,大家才想起“威武大将军”就是朱厚照自己。他还玩文官游戏,有时宣布自己是“太师”,有时候给自己加薪。最终,他成了自己手下职位最高的文官和五官,差一点就篡了自己的位。
  朱厚照放任自由的皇帝人生特别容易让人激动和喜欢。可是我不喜欢。人不肯自虐是不行的,智慧建设是自虐的,也是当皇帝的职业道德。朱厚照当“丁客”不生孩子,违反职业道德;为了抓鱼掉到河里淹死,违反职业道德;一直把自己当成青春期的顽童,违反职业道德。
  《天下无双》中张震演的就是朱厚照,追的是饭馆的女经理李凤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朱厚照长得像张震。      
  清朝有几个农夫,在田埂上歇着,王农夫说:"老天一点也不公平,我们和那些科学家、哲学家一样,都是人,为什么他们有智慧,我们没有?"张农夫说:"人家每天都吃肉,所以有智慧,我们每天吃糠咽菜,所以没有智慧(彼日吃肉,所以有智;我平日吃粗米,故少智也。)"王农夫说:"吃肉了不起啊?我正好卖了谷子,剩下几百文钱,我请大家吃肉--长时间吃我请不起啊,先吃几天试试。"
  吃了几天肉,王农夫深沉地说:"我自从吃肉之后,很是开悟了不少--比如说人的脚丫子,为什么朝前不朝后呢?道理是这样的:如果朝后,岂不是被后面的人踩住了?"张农夫也说:"对啊对啊,我也开悟了不少--比如说人的鼻子,朝下长就非常有利,要是向上长,岂不是被天上下的雨灌满了吗?"
  两个人为自己的开悟所振奋,高兴地唱着流行歌曲赞美自己,并继续耕地去了:"啦啦啦,吃肉真的长智慧啊,竟能长到如此高......"
  这两个农夫被视为千古笑料--因为无知文人认为吃肉只跟长肉有关,啃书才跟增智有关,何况《礼记》中早就说过 "食肉者勇敢而悍,食谷者智慧而巧"。
  依我看,这两个农夫很值得后人为他们编一首赞歌。他们是以直爽天真的眼光一眼看到要领的遗传学家和生物学家。可惜的是:多吃肉就必须多耕田,多耕田就不可能多吃肉,在田间如此悲哀无望地重复这组动作,阻碍了他俩获诺贝尔生物学奖。直到1967年,英国人莫里斯才出版了一本书,叫做《裸猿》,很轰动。
  莫里斯的意思是说:1500万年前左右,森林堡垒规模锐减。我们的祖先前途暗淡。只有两个前途,要么比原有的食肉动物更会猎杀动物,要么比原来的食草动物更会采集植物。我们的祖先在这两个方面都成功了。但是农业的历史才不过几千年,而我们研讨的是几百万年间的情况......所以,才"出现了这种直立行走的、猎杀动物的、武器精良的、守卫领地的、幼态持续的、大脑发达的、赤身露体的裸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裸猿吃了肉,就擅自改名为——“人类”。      
  周妇女是个神仙妇女。
  在故事刚开始的时候,她还不是一个神仙,她只是古代的一个中年妇女,就像在公共汽车上坐在你左边的提着菜的妇女一样。她是打扫卫生的钟点工。她的人生开始神仙化是主顾家里闹妖怪开始的。具体地说,有一只妖怪霸占着主人家的书房不出来,这个妖怪有点奇怪,喜欢读书,人们是看不见他的,只能看见一本书悬在半空中。妖怪老是跟人吵架,还拿起石头打人。主人找了全县最公正的县长来,县长刚进书房,就被他用石头打出来,妖怪声音响亮地说:“你不要以为你公正可以赶走我!你不受贿是因为害怕反贪局,我不怕你,你他妈的少说废话了(公不取钱乃畏后患耳,吾不避公,公毋需多言)!”县长逢人就骂骂咧咧地说这个妖怪是个人妖,妖品很差。
  这个时候,周妇女出现了,她打扫卫生的时候走进书房,听到妖怪琅琅的读书,她大着嗓门喊道:“里面的人快点滚出来,我要扫地了!”妖怪一听,又开始乱扔东西,但周妇女是优秀钟点工,抹布、撮箕、扫帚、水盆被她舞得飞火流星的,妖怪最后说:“我不打她,因为我看她扫地看得开悟了!”后来这只妖怪再没有出现过了。
  周妇女没过几年就当了神仙,天宫的人事部把她分到“棋部”,工作是培养一个天下无敌棋圣,她连棋也没见过,也不希罕天宫的工作,没过几天,就闲得不得了,想跑回人间继续扫地解闷。她走到仙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问路的人叫做王积薪的,人家只是问她厕所在哪儿,结果周妇女滔滔不绝地讲了很久她和她婆婆之间的战争,不料王积薪从中悟出了围棋攻守、杀夺、救应、防守的方法,成了天下无敌的棋圣。
  你肯定要说,中老年妇女常常莫名其妙地做了智慧人士的开悟者,比如李白路上遇到的磨针的妇女。但我想说的是:此种妇女是把事情做到底做圆满的人。智慧不圆满,所以才需要从圆满的事情上开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天宫门口常年坐着一群家庭妇女,她们或择菜或打毛衣,晒着太阳,面带奇异的微笑。      
  僖太太的事迹在古代妇女杂志《列女传》上有刊登。
  春秋时期,僖太太家里开了一个私人旅馆。有一天,来了一帮客人,虽说他们是国宾,但是比乞丐还不如。一个随从还一瘸一拐的,僖太太要去叫医生,他们不肯,僖太太只好偷听他们的谈话。她吃惊地知道他们的领队叫重耳,是外国流亡的王子,他吃了人肉--是他饿急了,随从就偷偷剜了一块自己的大腿肉煮给他吃。
  第二天,僖先生上朝对国王说:"重耳天生异相,两个眼珠重叠,肋骨不像常人是一条一条的,而是整个一块,将来一定称王称霸(晋公子骈胁重瞳,定非久屈人下者)。"曹王说:"各国的流亡公子这么多,我们的国宾馆又不是收容所--你说他的肋骨怎么了?"据无聊人士考证,重耳不过是胸大肌发达,看不出肋骨,而曹王是有同性恋倾向的。
  僖先生不得已,只好把自家开的公共浴室安排成性骚扰的场所。总之重耳从浴室出来,怒气冲冲,晚饭也不吃,但终于耐不住饥饿,又不好意思再吃人肉,还是吃了僖太太准备的丰盛晚餐,他吃到碗底朝天,结果发现最下层埋了一块黑宝石--这是僖先生赔罪和贿赂的意思,怕将来重耳报仇。
  《列女传》的记者为了女性杂志的需要,夸大了僖太太在整个事件中的作用,给人的印象是:后事前因,包括浴室部分,全都是被僖太太看在眼里的。她的肉眼,相当于一个完备的监控系统。这大约有几种可能。
  一是僖太太的旅馆里有方便偷窥的装修,比如挖一些小孔小洞,这事即使在古代,也十分简单。二是僖太太和一般女人一样,天生具有监控外来者的超能力。三是僖太太是个爱唠叨的生意人,无论谁来投宿,她都会说:"要好好地待客呀……"四是僖太太因为仁所以智。《列女传》取第四种。避祸的智也是智,但缺陷是不具创造性。
  重耳最终回国当了霸主,果然攻打曹国报仇,单单保全了僖家。在满天火光中,僖太太家成了战争收容所,老百姓扶老携幼哭爹喊娘,都要求到僖太太家避难。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宾馆安装监控系统很有必要。      
  在神农个人档案的描述里,他是个生活规律的人:"早上起床,晚上睡觉;吃食物,穿布衣,和一只麋鹿住在一起;知道妈是谁,不知爸是谁;没有害人之心,是个好人(民知其母,不知其父,耕而食,织而衣,与麋鹿共处,无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
  那时候的人经常抓起一把草就吃,吃的草都是生的,特别容易生病,有很多人因为吃生草而死掉了。神农就善良质朴想到把所有的草都尝一遍——我羡慕他,一生只投身一件有系统的发现。
  神农很爱惜他的实验器材——肚子,他每天都要清洁他的肚子内外,让它一尘不染。他的肚子里的五脏六腑都干净而透明,像一只水晶花瓶,他尝过一种绿叶,小绿叶一落进肚子里,上下来回洗擦,把肚子里各部分都洗擦得清清白白的。神农觉得它上上下下,就像在肚子里来回巡查一样,就称之为"查",如你所猜,后来一个文盲把它写成了"茶"。"查"了很多次之后,他的肚子就成为透明的了,神农很高兴,因为他能随时看到自己五脏六腑的运转,一低头,就在那儿。他好厉害,看到这么好玩的景象竟然还能专心工作耶。
  他还清理了一下肚子,让肚子形成一左一右两个口袋,左边放能吃的,右边放有毒的。若是尝到不好吃,就吃一把"查"把肚子洗干净。我不禁要报一个把人吓得嗷嗷叫的数字,他肚子左边口袋放过五万六千种,右边袋里有三十九万八千种。也就是他一共尝了……嗯,好多种草药啊!
  我快速学神农的动作,不厌其烦,觉得不断地轰炸舌头的过程很快乐。这是浅薄的幸福;深刻的幸福是来自发现。上古的时候多么好啊,有那么多没有被发现的发现。我怨恨生活在发现时代的人,他们把发现进行得太快太系统,迅速地占满了发现的名额,让生活在现在的我比较沮丧。
  神农最后是被叫做"断肠草"的毒草毒死的。他清楚地透过自己的水晶肚子,看到肠子一截一截地断开。所有人都猜到他的遗言是:"断肠草,是有毒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毒草不可以动用肚子去搅拌它。      
  谢道清是南宋一个丞相的孙女,但她生下来的时候,家里已经十分穷了,所以她从小就成了家里唯一的管家兼仆人,拖了很多地,炒了很多菜。值得一提的是——我真不该用这么高昂的兴奋的语调——谢道清长得很丑,脸很黑,眼角有一块白斑。
  谢道清长到十六岁,成了一个更丑的少女,那一年,皇后要给宋理宗选妻子,她指定要谢家派出一名选手,那时谢家只有两个达到适婚年龄的人,一个是丞相老夫人,一个就是谢道清,丞相老夫人不想参加,因此被谢道清抢到了这个名额。
  谢道清进京的日子快到了,忽然生了一种奇怪的病,皮肤褪掉了一层皮,变得很白(肤蜕,莹白如玉),她家人一看,觉得这是好现象呀,赶紧把她送到密室里让她好好生病,快快生病,当她走出家门上轿子的时候,白得晃眼睛,大家都说她变得漂亮了。古代人的习惯是害怕长相奇特的人,所以谢道清顺利地带上后冠成了皇后。
  这种变“漂亮”的过程,任是谁都会感到恐惧吧。她一定是得了白化病,或是基因突变吧,人体内部的变化我就说不清楚了,蜕皮会导致秃头也不一定。就算容貌一夜间真的变美,也是一个小小的梦靥,无端地得到一张好看的脸就应该把它还回去。
  谢道清经过了这次大变之后,那些大臣都把国家的希望寄托给这张特别的脸。谢道清本来不喜欢出头露面,但是那些大臣一直求一直求,求到她缓慢地变成老太婆,皇室里再也没有比她更老的人了,她不得不手拄拐杖牵着孙儿——六岁的小皇帝,出来上朝。结果她悲哀地发现大厅里只站了6个大臣。她气得出了一期墙报骂那些逃跑的人:“我们大宋一向对你们不错,让你们上大学当大官,现在我和幼帝遭难,你们没有良心,又拿不出半个主意!”她很可怜,十分之无助,无力维持最初的奇迹。这期墙报不久就被大雨冲得字迹模糊了。
  有人从墙上撕下一张纸来,写了“投降书”三个字,谢道清签了名字,就去城门口投降了:“侍臣已写归降表,臣妾签名谢道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相貌的奇迹只是相貌的奇迹。      
  清朝有一段时期很混乱,有一支叛军喜欢抢妇女,不管长得好看不好看,老还是丑,都装到布袋子里,贴上商标:一律四两银子一袋。有一个姓米的大龄青年,揣着四两银子到军营里去买妇女,他把布袋挨个摸了一遍,选出一个腰细脚小的,扛到肩上,到了客栈才拆开布袋,布袋里爬出来一个老太太,满脸老人斑,快七十岁了,此时没有发生奇迹:老太太没有忽然撕掉脸皮变成美女,她也不是小米失散多年的老母亲,只是一个丑而和蔼的老妇人,小米那时是“悔恨莫及,面如死灰”啊。
  两个人沉默地坐在床上,老太太尝试与小米搭讪,但是被拒绝了。不久,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赶着一头黑驴驮着一个布袋来投宿,住在小米的对面房间,那个老头说自己叫老刘,今年六十七岁,刚刚用四两银子买了一个少女,虽然太年轻,但幸亏长得好看,也足够娱乐晚年了。小米听后“心热如火,万分惋惜”啊!
  小米和老刘到街上喝酒去了,老妇走到对面房间,看到少女正在哭天喊:"造化弄人!"老妇也大发感慨:“造化也弄我哩!我这个老不死的,无端端地被人杀了老伴,又被一个小伙子买下。对了,我看你家老头子倒是老态龙钟,跟我是一对,不如我们调换个房间,第二天,你和我家小伙子赶紧走,我拼了我的老命,和你家老头子纠缠到底。”说着,就把少女拽到小米的房间去。
  小米了解情况后,第二天清早,用一块抹布遮住少女的面孔,扶着她赶紧离开了旅店,还不时夸张地大声说:“老太太走慢点啊!”老刘那房间里,他问明了缘故,极其愤怒,挥拳殴打那个老太太,不料那个老太太也强壮得可以做壮骨粉的广告,也回手反击。整个旅店的人都倚在门口围观。老头气愤地要去追赶,被旅店的人笑着拦下来了,老太太也笑着挽住他说:“我们老夫老妻好好过日子吧。”老刘只好用黑驴载着老妇上路。此后老刘多次动了上北京找“今日说法”节目投诉的念头,都被老妇挥拳打回家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老妇野蛮,倒也明智,把四个人的人生都安排得挺合理。      
  曹操的子女一大群,儿子们都美貌聪明,争皇位争美女,女儿们都端庄老实,不过有的做皇后有的做烈女,也不得安宁——很像精彩的肥皂剧。如果拍出来,金乡公主一定会像普通师奶一样,攥着手纸微笑地看,不料她一个转身,就嫁给剧中一个复杂的国民美男子。
  这个人叫何晏,在皇宫里长大,他妈是曹操抢来做九姨太的。何晏是公认的花样美少年,打扮得也像个王子,名义上是她哥哥——不过她另有几个强悍的哥哥,比如曹丕,王子们出游的时候,打着呼哨跑得飞快,对着被甩单的何晏喊:“喂,假子!跑快点!”何晏被自己复杂的身世、白皙的美貌,娇弱的身体、还有公认的聪慧搞得急火攻心,这样的人很容易走向变态,不过表面他却很文静(晏外静内躁)。所以当初金乡公主嫁给他的时候,全城的少女嫉妒得尖叫。
  那是一个非常open的时代,女人们见到美男子上街,就手拉手围成圆圈,不放他走。甚至向他的车子里扔玫瑰扔苹果,女人们见了何晏,惊为天神。何晏也因此膨胀,经常回头看自己的影子,尽量走得飘飘欲仙。皇帝怀疑他擦粉,大热天请他喝面片汤,喝得大汗淋漓,让他擦汗,不过他穿了件红衣服,袖子往脸上一擦,就像上了一层胭脂,最终也不知道他擦粉了没有(以硃衣自拭,色转皎然)。
  何晏的前半身是言情剧中的男主角:好看,乖张,花花公子。后半生却参与了跟他的能力不相符的政事。业余时候,就研究软性毒品,发明出“五石散”,药里全是各种石头粉末,全国的贵族都模仿他磕药,磕不起的走在街上假装晕倒,说自己刚磕过,是贵族。
  肥皂剧中全是聪明和变态人物,金乡公主不聪明也不磕药,生活得很痛苦,向她妈哭诉:“我们家何晏这样下去怎么办啊?肯定要惹祸上身的。”她妈认为做寡妇好过做妒妇,笑着说:“那你就不用再妒忌了!”
  曹家最后被司马懿灭族,在大屠杀中,不知为什么,单单留下了金乡公主。可能是忽然醒悟她是个观众,应该把她送出电视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化妆了之后,不要吃滚热的面片汤。      
  夜不收不是个鬼,是个古代的人,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无赖恶少。
  夜不收其实是得了失眠症的,他喜欢夜游,夜游的时候也不提灯,只是在黑不溜秋的路上慢慢摸着前进。有社会访谈的记者采访他:“请问你在晚上夜游,有什么好玩的呢?”他只是拍手道:“就是好玩反正好玩。”就不做进一步的解释了。
  其实是这样的:古代时候社会风气良好,夏天的时候,人们都喜欢拆下门板当床,露宿在门口,睡成乱七八糟的一片,有的躺成“黑虎掏心”状,有的躺成“奔月”状,有的组合成一套“降龙十八掌”,按照夜不收的说法,那情景“看了让人心醉”。
  夜不收慢慢穿过黑乎乎的街头,不时蹲到别人脑袋旁边,听人们说梦话,有人在睡觉的时候哼“小星星”,有人在睡觉时说“这位小姐,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还有人在睡觉的时候做数学题,还有人在睡觉的时候想吃人肉,还有人睡觉的时候念密码箱上的数字。夜不收面带慈祥的微笑,蹲着聆听人们牙齿的碰撞声。
  我觉得黑暗中“桃李无言,鸦雀无声”,然后悄悄地听人们破碎低沉的梦话,一定很享受。我很担忧地看到,有越来越多的人不肯说话了,或者是不信任话语圈,或者在“思考”。沉默啊沉默,不是在沉默中恋爱,就是在沉默中变态。唉!
  对于夜不收来说,最有趣的事情除了听人说梦话,还帮人换鞋子。那时候露宿在外面的人都把鞋子放在地上,放在自己脑袋边上,夜不收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拎着东街大脚女人的鞋子跑到西街,和西街小脚女人的鞋子对换,把男人的鞋子换成女人的鞋子,或者把鞋子换成两只同边的。如果有人因为寻鞋子而找到失散多年的兄弟,或者结成姻缘,“夜不收的故事”就会成为美谈了,但是没有。大家只是在醒来之后,把夜不收告到居委会,而且,从此以后养成了枕着鞋子睡觉的习惯。
  夜不收后来在黑暗和奔忙中摔伤了脚。再也干不成这种有趣地勾当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晚想好了将要说的梦话再去睡觉,比较保险。      
  伏羲生活在华胥村里,华胥村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看的地方了。现在看来,华胥村似乎建在山上,但是村里人固执地认为自己生活在天上,所以也把自己当成神仙对待,成天不吃不喝的,在天上飘来飘去,还喜欢下山找人玩。
  伏羲的妈妈是华胥村里的一枝花,有一天抓松鼠的时候踩到一个大脚印,怀上了伏羲。伏羲生下来也是一个普通小孩,一个长着龙的身子的普通小孩,一个捶肚子捶得超响的普通小孩,一个喜欢思考的普通小孩,他经常躺在河边捶肚子,一边捶一遍思考:“除了玩,生活能不能变得更有意义呢?”其他人听到了,都搔着头皮道:“我也不知道,我们一直都这样过的呀!”说着就飘走了。
  有一天,他听到打雷声,发现雷声和自己捶肚子的声音十分相似,他沿着雷声寻去,发现一个巨大的男人在捶肚子,两人都热切地认出了父子关系,伏羲问雷公说:“您现在在哪里高就啊?要是有多余的职位,能不能让我来干呀?”这样的话题在热烈的父子相认的场面上,当然略显尴尬,但雷公很快就说:“有啊有啊,你可以帮我一块打雷呀!”如你所知,伏羲是个希望“让生活更有意义”的小孩儿,他如果做雷公继承人,就只能整天捶肚子玩。他否定了父亲之后,回到华胥村,变得非常忙:用降龙十八掌造火啦,教牛种菜啦。
  任是谁要嫁这样一个有使命感的人都会踌躇的,伏羲的老婆也是使用了多种迷信占卜方法,才决定嫁给伏羲的。那一年发洪水,伏羲和他人面蛇身的妹妹女娲一块躲到葫芦里,他们两个人从葫芦里出来的时候,世界上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他们慎重地询问了乌龟和石狮子的意愿后,决定结成夫妻。两个人不仅结婚,还生活,不仅生活,还发明了字和人。
  长得像龙像蛇,让他们觉得自己不是人,有着比人更大的伟大责任——这并不代表我可以乐观地看待自己不够协调的身体比例。但我真的觉得,人固然是不可能越活越快乐,但起码应该对自己奇怪的长相越来越乐观。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以后走路要步步为营,不要见到什么好玩的就乱踩。      
  柔福帝姬是个公主,她的人生是由两个人组成的。
  柔福帝姬前半生叫做环环,是宋徽宗的第三十四个女儿,长得好看,一般好看。那时她过着普通公主的生活。后来,金人攻进来了,她和一群公主妃子被掳到金朝,没了音讯。于是她的前半身在我的简单描述下结束了。
  过了四年,有个女人来敲宋高宗的门,她说自己是柔福帝姬,刚从北方跑回来。这是相当严重的事情,不能说相信就相信。宋高宗从厨房里拽出了一个老厨娘,让她来辨认一下。这个老厨娘已经快老瞎了,但还是颤颤巍巍地走上前去仔细辨认,看又看不真切,只好问她一些宫中旧事:“宋徽宗最喜欢的妃子是谁?”“宋徽宗皮肤好不好?”“宋高宗的小名叫什么?”我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是柔福帝姬好像知道,她一五一十地回答,眼神坚定,语气凶恶。其实厨娘也没见过宋徽宗呀,她也不知道正确答案是什么,但却被柔福帝姬吓人的坚定震慑住了:“对对对,她就是柔福帝姬。”
  旁边的宫女想起来一个问题:“公主都是小脚,为什么你的脚这么大呀?”她沉着悲愤地回答:“金人驱逐如牛羊,曾赤脚步行万里路,怎能保持原样?”这话里的语气,很像只有好人才说得出,宋高宗把她接到宫里,还给她配了夫婿。
  那个对答如流的女人就是柔福帝姬的后半生——也许是个大胆的孤女,也许是个流浪的女巫。一个宫女在路上遇见她,误以为是柔福帝姬,她就开始了华美而冒险的撒谎生涯。
  撒谎是我前几年的研究话题,我像平庸的骗子一样研究出:咄咄逼人啦,死不松口啦,盯住对方啦。在我看来,撒小谎总是成功的原因,是因为人们相信真诚是可以从“眼神”里“看”出来的。撒大谎的技术我不会,因为会带来一连串关系错综的小谎。女巫看来也不行。
  后来太后从金国出差回来,说真的柔福帝姬早已死在金国。敲门回来的柔福帝姬就被处死了。大家笑她老公:“你娶了个水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变成太后以后,她的作用就是把事情搅黄。      
  李元霸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四弟,是天下第一猛人。身为力大无穷的傻子,他虽然只活了十四岁,但教给我们的东西实在多得不得了。
  李元霸生下来的时候,是个丑婴儿。当然,婴儿都是丑的,但是李元霸长得格外凶恶狠毒,他的妈妈看到他就不想养他,他的爸爸看到他就想把他弄死,最后被他的祖母拦了下来——到目前为止,他爸妈只教给了他“丑”字怎么写。
  李元霸小时候有个玩具,那是两柄铁锤,上面有十几层的金水,加起来一共有八百多斤,他从小就开始玩,经常拿着它和婢女打架,先拿一只捶连轰,最后再用另一只锤给予最后一击——到目前为止,他教给我们在游戏机中打架的招式。
  他的爸爸妈妈看到他这样讨厌,不禁担忧起来,于是就在他身上绑了一个铁链,铁链的那边拴上一个一千来斤的大铁磨盘,他被绑住了以后,仍是拖着磨盘到处跑——到目前为止,他教给我们多动症儿童的具体表现。
  有客人来的时候,李元霸格外兴奋,跑得呼呼做响,其实他只是想表示出乖巧,但总是把客人吓走,唯一一个没有被他吓跑,反而任命他为将军的人就是杨广——他教给我们:当小孩儿的,有客人来的时候坚持跑腿自然有收获。
  李元霸在战场上打死了很多人,他在战场上教给了我们一套拳法,叫做唐拳。我毫不怀疑这套拳法的凶狠疯狂性。
  李元霸打完胜仗开了庆功宴,天上打起了雷,李元霸从小就害怕打雷。他听到雷声十分生气,对着天大声说:“我要打死你呀!”说着就大力把千斤锤子扔向天空,两个时辰之后,锤子落下来,刚好掉在他头上。然后就是血喷镜头的特写了。他教给我们物理上的……知识——别问我具体的,应该是力学的,初速度加速度第一宇宙速度什么的吧。我要好好算算,以备物理竞赛题中提到他。
  所有人都认为,这个“天下第一猛人”,虽然有个稀烂的结束,但他是幸福的,而且他的故事很励志。但我认为他只有肌肉兴奋的理由没有内心幸福的理由,没有学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想扔好铁疙瘩的人,要先学好物理。      
  蔡姬如果出生在外国,就可以叫海伦——为了抢她,两个国家打了十年“特洛伊战争”。不过蔡姬生活在春秋时期的蔡国,所以叫蔡姬,蔡国一国的女子都叫蔡姬,这个蔡姬属于好看那种蔡姬,是蔡国国君的妹妹,嫁到当时的沿海开放国家,给齐桓公做姨太太。
  蔡姬生性好动,尤其喜欢玩水,从小在澡盆里玩泡沫,长大了在游泳池玩滑梯,然后潜到湖底玩摸鱼,到了齐国,发现世界上还有大海,要不是王宫里规矩严,她就会成为第一个穿上比基尼玩冲浪的古代女子了。
  齐桓公蛮喜欢这个活泼的小媳妇的,带她到湖上划船,蔡姬把船飙得飞快,她的前世可能是不错的皮划艇运动员,齐桓公害怕了,说:“莫搞了!(我也不知道山东话是不是这样说的)”蔡姬越发得意,故意晃荡小船,齐桓公像第一次坐海盗船的心脏病老头一样可怜和狼狈,连连说:“莫搞了莫搞了!”蔡姬不听,干脆过起泼水节,齐桓公不像傣族男青年那样懂得玩耍,一下船,就把蔡姬打发回蔡国了,让蔡国国君好好管教一下这个辣妹。
  蔡国国君想:我妹青春无敌,又不是嫁不出去,转手就把蔡姬嫁给了楚成王。
  那个时候法律不健全,也没有说重婚罪该怎么处置,齐桓公就按照打伊拉克的办法,纠集了八国联军,揍了蔡国一顿,又直奔楚国而来。
  为了显示联军的实力,在楚国城墙外的广场上举行了一场盛大的阅兵式。士兵们排成雄壮整齐的队伍,战马也摆出很酷的姿势,一块聆听吵架,站在墙头吵架的人是各国最出色的政治家,他们像鸡婆一样,开始是吵:“我们厉害吧?”“你们厉害啊!”“我们厉害那怎么样?”“你们厉害不怎么样!”一轮废话吵完之后,又吵新一轮废话:“一车青茅”啊,“掉到水里”啊,吵了三天三夜。话题离“重婚罪”越来越远,连蔡姬都听烦了,自己划船去了。士兵的腿也站酸了,于是队伍解散,让他们随便浏览了一下汉江风光,就各自回国了。我猜他们过了一个十分八卦的军事夏令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可以向老头泼水调情。         
  老仇有一天到树林里玩,正蹲在树边钻木取火,准备进行不健康的抽烟活动,忽然听到有很多人说话,他把树叶拨开一看,在树孔中看到了一个小城市,是用黑石头砌成,只到老仇的膝盖部位。忽然,城门打开了,有一千多个小人排着队跑了出来,最后出来的是个小帅哥,带着银色的盔甲,骑着一只小鸡鸡——嗯,小鸡,雏鸡——用小箭射老仇的腿,老仇觉得他十分可爱,就拿着烟袋敲了一下他的头,结果这个年轻人就死在了鸡背上,其他小人吓得不得了,关上门就再也不敢开门了。
  抽完了一整根烟的时候,老仇忽然把手伸进树孔,抓出几十个小人放到布袋里,带回家,把他们放在了一个玻璃盒子里。如你所猜,盒子里沙发电视衣柜厨房,什么都有。
  从盒子外,最先看到的就是小人国内部奇怪的尊卑秩序,老人看到小孩儿要鞠躬,男人看到女人要下跪。他们一天要睡三次觉,吃九次饭——啦啦啦,我的天堂。
  渐渐地,小人也看清了玻璃盒外面的人。当他们看见老仇漂亮妖冶的小妾和丫鬟时,就黏在玻璃上发出声音,引女子注意。看到教书先生的时候,就躲着不让他看见。看到穿得好看的人,就要唱大戏跳大绳来讨好他们,看到衣着破烂的人,就隔着玻璃板指着他们骂:“蒜平咿呖!”
  能使小人开心的事物有两种。第一是给他们钱,他们特别高兴,拿着不肯放。但是发现咬不动踩不碎的时候,就又哭了起来。第二是看仆人吵架,特别是涉及到非正常的男女关系的时候,小人就手舞足蹈乐不可支,看到仆人打起来,就开心地翻跟头。有的时候,小人们思念家乡了,老仇就命令仆人们吵架打架来逗他们开心。
  老仇的儿子没见过这些小人,有一天忽然撞见他们在书桌上叫来跳去的,不知道是什么,失声狂叫了一个小时。老仇赶过来的时候,两个已经医治无效当场吓死,其他的患了忧郁症,躲在盒子里不肯出来。
  编出这个小人故事本来是想讽刺“小人”,但我却讽刺不出,只是觉得恐怖。看到“其他生物”过着和自己一样的生活,极没有安全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见到洞洞要习惯性地掏掏。      
  谢道韫是古代最出名的少女作家。但她更擅长表演性地说话。
  谢道韫生于晋代的“华丽世家”,小时候家里常常办沙龙。那年过圣诞节,下起了雪,有人出了个作文题“雪像什么?”她堂哥说“撒盐空中差可拟”,谢道韫撇嘴道:“未若柳絮因风起。”结果想当飞行员搞人工降雨的堂哥被他爹妈骂了一辈子:“笨脑袋!”
  在家庭演讲比赛中获得少儿组冠军之后,她就出名了。连尼姑都上门去给她打分。漂亮分不知道,但气质可以打满分:“神情散朗,有林下风气。”大家都等着看她嫁个什么样的人——其实没有多少悬念,她一定会嫁到另一个“华丽世家”王羲之家里,悬念是嫁给老大还是老二还是老三?开始是准备嫁老大的,但是有一次游湖,看到华丽的船开走了,大家都说可惜,王大郎说:“可惜什么?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结果老大出局,老二当选。谢道韫结婚以后,第一次回娘家就抱怨开了:“我在自己家的时候,还以为全世界都是俊雅人士,王家兄弟也有不差的,竟没想到世界上还有长成我老公这样的人(不意天壤中乃有王郎)!”
  几年后,谢道韫终于迎来了王家举办的“国际大专辩论会”。按照封建思想,没有安排她抛头露面。主辩是王三郎,王三郎辩输了,正要宣布圆满解散的时候,里屋杀出一个丫鬟,挥舞着一张纸,不是情书也不是成绩表,是谢道韫写的:“我要为小叔子解围(愿为小郎解围)”。于是大家都隔着帘子看到了一个影影绰绰的女人,她没有任何口误地一连说了几个钟头,听众有的被电晕了,有的被累晕了。有的说谢道韫其实很骚,爱的是小叔子王三郎(书法家王献之)。我想她只是喜欢表现自己,跟美名调情,搞到了,美名就归她了。
  后来战乱中,她老公被杀。她很勇敢地跟坏蛋头子辩论,结果保住了性命。她做了寡妇后,还有不少男的找上门去听她演讲,她一律这样开头:“唉,我从小过着公主般的生活,没想到现在寡妇失业的……”然后语调渐渐激昂,说起男人越来越听不懂的玄妙道理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电视主持人大赛发明得太晚了。      
  了不了是明朝人,是个无业人士。
  星期一是他的“工作日”。他的工作是算命。他不需要工作台,席地而蹲,大声唱“了了没?没有了!”很快就有人上前去看他是不是疯子,他趁机抓住别人的手算命:“中年丧母”“离婚两次”“文凭有假”,倒也算得八九不离十。他每天收入颇高,像一个比较穷的中产阶级。
  星期二是“购物日”。只见他穿梭于各大百货商店之中,购置足够个人狂欢一天的用品,假面具呀,化妆品呀,一瓶亮晶晶的酒,然后坐在街口,破钵里竖着“拒不接客”,一边喝酒化妆,一边唱“咿咿呀呀”的吴地民歌古谣。
  星期三是“施舍日”。他穿上袖子宽大的衣服,在袖子里装上很多铜板,站到“贫穷村”村口的树枝上,把钱叮叮当当地撒下来,低头看到众乞丐拥拥挤挤,磕磕碰碰地抢钱,据某个不会打比喻的人形容,那场景像“三春柳絮随风飞舞”。钱撒光以后,他就大笑离去。
  星期四是“和小孩儿玩”日。了不了很有小孩缘——其实小孩喜欢任何一个肯跟他们玩的怪怪大人——他所到之处,一群群小孩层层叠叠围绕着他,不肯散去,他有时累了坐在草地上,一群群小孩争着拾起地上的碎石头,在他头顶上堆成宝塔,他却一动也不动。
  星期五是“便装日”。他带上假发,梳成髻,这代表他演的是善财童子。把假发披着的时候,就表示他扮演的是良家妇女。
  周末是“吵架日”,很多人在和他的对骂中开了悟,他总是在对骂时说:“我偏要这样!” “我知道你要打死我,但我还是要这样!”和他吵嘴的人,往往会愣住,感叹道:“你真是有大智大慧,活活泼泼地交给我了一堆天极,我领悟得太多了。谢谢谢谢,十分感谢呀!”
  又一个星期,他在树枝上看到了地上的景象,快乐地跳下来,托马斯全旋没旋好,摔得快死了。苏醒之后,真正开悟了,从此不喝酒唱歌化妆,而是常年仰头看天上的飞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生命中注定有智慧话,前面所有快乐胡闹都是铺垫;如果没有开悟的话,那胡闹便是白胡闹。      
  子都长得很帅呀,唇红齿白,女里女气的。就连一向只会摇头说“无礼无礼,无耻无耻”的孟子,也夸他是东周第一美男:“不觉得子都帅的,都是大瞎子(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
  那时候,郑国和许国要打仗了,之前要举行一场选拔赛,奖品是一个豪华战车,比赛的项目是抡大旗,大旗是铜铸的。第一个选手是子都,他也是郑庄公的同性恋朋友;第二个人是颖考叔,颖考叔是力大无穷的男人,子都怎么抡得过颖考叔嘞!只见颖考叔右手抡铜旗,左手挟这奖品车就走了,子都在后面提着大斧头追上去,说:“来打来打,来和我打架呀!一对一,斧头对空手。”本来应该加赛一场肉搏的,被郑庄公劝住了。这一劝,让子都没有单挑的机会。
  正式开打的时候,果然十分激烈。电视上出现过的树桩子撞门,爬梯子登城的景象全都出现了。只见颖考叔格外英勇,从奖品战车上一跳跳到了城门上,要立头等功了。这时候,躲在暗处的子都看了,十分嫉妒,觉得自己虽然是同性恋,但是武功上不能让人瞧不起。于是拿着弓箭,从暗处给颖考叔嗖嗖的一箭,颖考叔“吧唧”一声栽下城墙,摔死了。他死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成全了一个成语的发明,叫“暗箭伤人”。
  郑庄公大概晓得杀人的是自己好朋友,但没有办法做出公平公正公开的裁决,他只有搞一个封建的诅咒仪式,把好吃的摆在颖考叔的灵前,旁边有口吐白沫的巫师跳舞,说:“暗箭伤人的那个人哪……生孩子没有咳咳哪……不得好死哪……”
  这样的诅咒一般情况下,都在故事的结尾灵验了,过了几天,子都同志就披头散发地爬到郑庄公面前,说:“大人呀!颖考叔是被我害死的呀!”说完,自己就把自己掐死了。在戏曲《伐子都》上,他还要变脸,脸上变了六种以上的颜色才死掉。
  我在想,如果子都和颖考叔打了一架,故事中可能就会出现猩猩相惜、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挤眉弄眼的场景,顺便也给子都同志增加了点男气。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单挑其实是和平的解决方式。      
  奚大瘤是一个穷画匠,他穷主要是因为他的饭量比平常人大十几倍,他赚的钱都花在买米上面了。有一天起床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身上长了个像瓮一样大的瘤,那个瘤子弄得他很痛,成天“哎哟哎哟”地惨叫,每天只能在地上爬着走,人们越发讨厌他了,他只好自己爬到山上,坐在苹果树下枯坐。
  有一天,奚大瘤正睡着,忽然听见外面有妇女嘻笑的声音,还有马车的声音,眼睛睁开但是却什么都没看到。声音越来越近,最后终于消失了。过了好一会儿,奚大瘤听见他的肿瘤里有女子说话的声音:“姐姐妹妹呀,我们这个新家还真舒服啊!比以前我们住过的脾脏和胃舒服多了。我们就不搬家了吧。”又听见几个女生拍手道:“好。”奚大瘤听了正想和肿瘤内的女子商量房租的问题,就晕倒了先。
  他苏醒过来的时候,首先听到的就是敲棋子的声音,接着下子后悔的吵架的声音,奚大瘤面对肿瘤笑道:“不要吵了,和为贵嘛!”肿瘤中有女子啐道:“呸呸呸,要你多话,你晕你的。”又有一个女声:“算了姐姐,我们下回再来玩……留步留步。”奚大瘤认真听着她们的对话,忽然打了个喷嚏,有五个女人随着他的喷嚏滚落下来,她们一落地就变成了真人大小。
  五个女子一个挨一个介绍自己:第一个女子会变魔术,随手变了一只鸽子给奚大瘤当礼物。第二个女的是个厨师,尤其擅长做糖醋鲤鱼,第三个女子很香,第四个会变身,奚大瘤想旅游,她就变成马车;奚大瘤晕车,她就变成一只驴。第五个女子会缩地术,把地球变得像地图,奚大瘤想去哪儿,立刻就可以到达,五个女子白天的时候帮助他游山玩水,晚上就缩回肿瘤里睡觉。奚大瘤玩得很开心,除了对南极之冷深感不满。
  奚大瘤后来快病死了,这五个女子就在肿瘤里磨刀,想替他了断,奚大瘤不愿意,哭起来了,五个女子赶紧另租了一个身体居住。奚大瘤就面带奇异微笑死了。唉,穷人的病史,往好了说,就是俗怆的幻想罗曼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对你的房客好。      
  东汉马小姐到出嫁的年龄,就嫁了。老公姓袁,还不错,一般的那种不错。马小姐出嫁的时候,嫁妆装了几牛车,她妈妈还偷偷地在银行帐户上替她存了一大笔钱。马家富裕,出这点钱不算什么。
  她老公看到嫁妆这么多,当然很高兴,说:“我丈母娘想得真周到,连我们儿子将来上大学的费用都准备好了。”马小姐说:“我父母疼爱的是我,拿钱给我用,我不敢不用(慈亲垂爱,不敢违命)。我胡乱算了一算,我的嫁妆如果我一个人慢慢用,用到我儿子上大学前,刚好用完。他上大学的费用,就让他自己打工赚吧!”她老公不高兴了,说:“一个家庭妇女,每天拿扫帚而已,要钱做什么(妇奉箕帚而已,何乃过珍丽乎?”马小姐说:“要钱可以做做生意啊——不过你家不肯;也可以离婚自立啊——不过我家不肯,所以我的钱呢,我打算美容啊,健身啊,旅游啊,反正对自己好一点吧。”她老公更不高兴了,说:“既然大家都是一家子了,钱就应该归公。”马小姐说:“我的是婚前个人财产,专款专用,符合法律规定。”她老公没研究过法律,也问不出存款密码,只好哼了一声,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第一个是“打金枝”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发生在唐朝,但是她老公觉得可以提前到汉朝来讲,说的是公主嫁到大臣家,经常摔锅摔碗发脾气,结果被夫家打了一顿。马小姐不屑地说:“家庭暴力,违反法律。第二个!”第二个是“举案齐眉”的故事,说的是贵小姐出嫁之后,每天把饭举得高高的,请老公吃。马小姐又不屑地说:“你要有她老公那么好,我就把饭举起来给你吃!——当然我的德行也一般,所以胡乱嫁了(不如鄙薄,苟然而已)。”
  无聊人士在婚房外面偷听了这段谈话以后,就记下来,投稿到在古代的《读者》杂志——《太平广记》上,结果被我看到了。不然的话,我还以为古代除了妓女就是烈女呢。原来也有马小姐这种适合当女律师的人物。当不了女律师,就理直气壮地随便活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婚前财产公证好!      
  杨白花呀杨白花,你认不认识杨白菜?
  讲杨白花,先要说说他爸爸。他爸爸也有听上去像开玩笑的名字,叫杨大眼。杨大眼是北魏很有名的大将,跑步像飞一样。杨大眼的名字让人以为他长得像大眼妖怪,有很多人吓唬不睡觉的孩子时,都瞪大眼睛悄声说:“再不睡杨大眼就要来了。”其实此人长得好看,跟所有打过老虎的人长得差不多,魁梧高大。
  杨白花比他爸爸更好看一些。是特别好看的那种,属于青春偶像。写到了这儿,不说一句“有一只魔爪已经伸向了他”实在是不象话。这只魔爪是魏皇后的魔爪。要形容当时的魏皇后,只有用那句俗气而邪恶的话——“女人四十,如狼似虎”呀。
  魏皇后很喜欢杨白花,总是把杨白花召到自己的寝宫,不住地朝他笑,笑他招手,还向他笑道:“杨白花呀杨白花,你为什么这么白?”
  要是杨白花成功地被魏皇后收纳的话,日子就不好玩了。这个道理杨白花也明白,他被魏皇后吓跑了。他到底是跑步选手的后代,一口气跑过了十几个街区,一下子跑到外国去了。他到南朝的梁国以后,所干的第一件事情十分有意义——改名字。他想到魏皇后老是说他“白呀白”,不禁十分厌恶,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杨花”。杨白花迅速地逃离了不正确的生活,让我很喜欢他。因为再好的错误生活也不如人间正道,大多数人陷入错误的生活中,在错误中寻找正确,只期望这宿命能够尽快结束。
  魏皇后很想杨白花呀,她写了一首《杨白花之歌》:“阳春三月,杨柳齐作花;春风一夜入闺闼,杨花飘荡落南家;含情出户脚无力,拾得杨花泪沾臆;秋去春来双燕子,愿含杨花入巢里。”翻译出来就是:“杨白花呀杨白花,你快回来,没有你在,我一个人承受不来;我有多难熬,只要你过得比我好,啦啦啦……”魏皇后还在皇宫里组织了乐队,“你快回来杨白花”的歌声,转眼变成全社会的流行歌曲,终于流行到杨白花耳朵里,他羞愤地越跑越远,永远也不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喜欢一个男生,就不要对他唱情歌。      
  公子宋是春秋时期的沈宏非,是个美食家哟!
  一些肥胖小孩的愿望是当“美食家”,但后来只是成了“大胃王”。但公子宋是个有志向的小孩,他从小就教育他的胃:“今天我们学习怎样吃。”在他的课堂上,最好的学生不是胃,而是手指头。他的手指头对美食有强烈的感应,当感应到十米之外正徐徐走来一只清蒸甲鱼或其他好吃物品的时候,食指就会大力地动起来,后来有人被这景象惊吓,写了一个功法叫做“食指大动”。
  有一天,公子宋在路上走着,忽然,“手指牌”食物探测器震动得前所未有地厉害,他跟着手指所指的方向,走到了郑国王宫,一到门口,就听见国君郑灵王招呼他:“我刚收到了一只超好吃的鳖,过来一起吃吧?”公子宋高兴地坐到了席上。
  餐宴到了最后,公子宋紧张地直冒汗,因为最后的大菜——鳖端上来了,它盛在一个金壁辉煌的大碗里,公子宋说:“嘿嘿,我的食指就是灵呀就是灵。”
  本来是一人分一份鳖肉的,但到了公子宋那儿,鳖肉却被分完了,郑灵公笑道:“你以为你长得像洪七公就灵啦?还是郑灵公灵,郑灵公灵呀!”说着,就发出坏人的笑声。公子宋听了十分生气,用手指头在锅里一涮,嘬了一口蟹汤。
  晚上,公子宋回到家,并不为自己发明了“染指”这个词而高兴,反而担忧起来,心想这举动冒犯了国君,他一定会杀死我的。他就在一个小风吹得嗖嗖的夜里,把郑灵公杀了。
  故事到了最后,也没有发言人交待那只鳖到底好不好吃。我觉得:当鳖已经不是鳖,厨子不只是厨子,鳖汤有关尊严,美食成为信仰时,是一件恐怖和复杂的事情。像我的胃就好,它是一个容易满足的粉红大袋子,从不在乎我给它吃一堆没有名字的,黏黏甜甜的东西。依然健康地咀嚼着。在我骗它说吃进去的猪肉是牛肉时,它也不生气。从不曾质问它的晚餐是什么做的。我的意思说,公子宋的胃应该向我的学,吃到下酒菜红酥手就应该满足了,想不断享受味觉狂欢的要求是危险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贪恋美食的肥胖儿童要治理。      
   管宁在故事的开头还是一个有为青年,学问做得挺好的,经常在报纸上写专栏。就在这时候,一个导致他变态的人慕名前来崇拜他了,这个人就是华歆。管宁热情地接待了华歆,在两人客套友好的对话中,华歆提出自己没有房子住,管宁就决定和他同居并一起学习。
  有一天,他们没有东西吃了,两个缺乏农业知识的人决定种菜:“我们来锄地吧?这样中午就有菜吃了。”于是,两人就在菜园子开始锄地,忽然,他们很好命地锄到了一块发光的东西,管宁背过一个名言:“发光的不一定是金子”;但是华歆同学却把它捡起来咬了一咬,才扔掉。管宁看到了华歆的动作,首先觉得这个人认金子的能力真差,其次是觉得这个人的人品还真是有问题耶。
  还有一天管宁和华歆坐在同一张席子上读书,忽然听到了窗外敲敲打打很热闹的声音,原来是有人升了官,高兴得上街游行。管宁假装没听到,一动也不动,华歆性格比较活泼,起身趴到窗口看热闹,还向管宁做实况转播:“现在走来的是锣鼓队,只见他们缺胳膊断腿,精神抖擞……”当游行结束,华歆回到席子上,才发现管宁不仅把他们比较贵重的财产——席子割成了两半,还抛给他一个意为“哼哼”的眼神。
  华歆也生气了,也朝他“哼哼”了两声,走了。华歆走了以后,过得好得很,成了曹丕手下官职最高的大臣。他升官了以后,也敲敲打打地上街游行,从窗口经过时,朝趴在窗口看热闹的管宁大声“哼”了一声。管宁以大把大把地花自己的钱表现愤怒——他盖了一座小楼,常年住在楼的最高那层,自称永不下来,因为“不想站在华歆管的土地上”。
  哎哟喂,我揭露管宁同学变态的嫉妒心的行径还真是不高尚哩。但嫉妒心是无法宽恕的人之常情。人们不会嫉妒一个人好,只会嫉妒一个人过得好。而且只会嫉妒身边那个性格像自己,智商像自己,长得也像自己,但老婆比自己的老婆好看一点点,眼睛比自己大一点点,薪水比自己高一点点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发展嫉妒心,要做好大把花钱的准备。      
  邓析有资格站在画像上,微笑着接受法学院学生的鞠躬。他是春秋时期的官,兼做中国最早的“讼师”,也就是律师。
  有一次他见到五个男人背着水罐浇地,就好心地走下豪华私车教他们:“我改进了一种机械,叫‘桔槔’(灵感大概来自法官桌子上摆的天平),一边坠个水罐,一边坠个石头,拉下水罐,水罐就喝满水了;一松手,水罐就提起来了。一天可以浇一百块地呢,!”五个农民说:“我们愿意累,要你管?你走你的路!”邓析的聪明常常被怀疑为奸诈,一些老实的官在朝廷里见到他都绕着走。
  有一个富人,不小心淹死了,穷人捞到了他的尸体。富人的家属想要回尸体,但是穷人开价很高,引起了法律纠纷。富人家找邓析做律师,问怎么办呀怎么办?邓析说:“安啦,除了你们没有人向他买的(安之,人必莫之买矣)。”富人家想想也对哦,就安心地等着尸体降价处理。过了几天,尸体变味了,穷人家急了,也找邓析做律师,问怎么办呀怎么办?邓析说:“安啦,他们不向你还能向谁买呢(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于是,在邓析的合理撮合下,尸体得到了双方都满意的公平价钱,高高兴兴地到黄泉去了。
  找邓析打官司的人原来越多,邓析就开始收费了,大案子收一件外套,小案子收一条裤子(大狱一衣,小狱襦裤)。老百姓看到当律师是个有前途的职业,都抢着把孩子送进邓析的法学院(民之学讼者不可胜数)。邓析觉得上学没有课本不象话呀,就在竹片上写了个教材,叫《竹刑》;认一点字的老百姓都买来看,觉得学法、懂法、用法蛮好的。
  后来郑国换了个新官郑驷歂执政,他很奇怪:怎么案子这么多呢?把他快忙疯了。一追查,原来是老百姓都学会打官司了。他就判邓析“泄漏法律”罪。邓析是律师,当然不服:“你杀我是根据哪一条哪一款哪?”郑驷歂背在身后的手忽然往前一伸,变出《竹刑》来,说:“这上面第……咳咳……条,第……咳咳咳……款!”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猜中了开头的人常常猜不中结尾。      
  贾弼之是晋朝人,全家都是研究家谱学的,他自己就编了700多个家谱。
  如果贾弼之没有发生下面的故事,我就不会大胆猜想他长得好看。有一天他做梦,梦里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长得很丑,像没进化完的样子,毛发浓密,鼻子很大,这个人对贾弼之说:“我看上你的脸了,准备和你换个头,可以吧(爱君之貌,欲易头可乎?)。”贾弼之听了以后很生气,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头,自己用自己的,不换不换,岂有此理!”
  这个梦刚结束,下一个梦就开始了,那个人又来了,贾弼之觉得很丧气:“怎么又是你呢?”那个人看上去可怜兮兮地,他可怜兮兮地和贾弼之打商量:“我们换个脸好吧?”贾弼之心里很厌恶他,不耐烦地答应了他:“好好好,换吧。”这时贾弼之才得以安心做其他的梦。
  第二天贾弼之起床了,仆人一进他的屋,就吓得四处逃跑,并互相转告:“家里来了一个怪男人!”贾弼之很奇怪,拿起旁边的镜子。晋朝的镜子不是很发达,贾弼之照镜子的技术也不是很好,照来照去看不真切,只是觉得自己长得很像梦里出现的那个丑男。
  贾弼之是一个冷静的人,他首先觉得自己上班要迟到了,于是赶紧赶到单位里,但同事们都不认他,他就骑在单位门口的石狮子身上开始处理公文。在领导也出来围观时,贾弼之向所有的人解释了这件事。古代的人真好,很快就相信了他,家人和领导都轻快地拍了拍他肩膀。
  从那以后,贾弼之发现自己有很多超能力,他只能用半张脸笑,但是却能用两只手同时握笔写字,每当他半笑着飞快地编家谱时,就会有一帮人仔细地观察着他,还啧啧有声的,他抬头问其中一人:“我现在长成什么样子了呀?”那人困惑地说:“就像半张脸的科学怪人吧。”贾弼之说:“原来这样啊!”从此再不问起自己的相貌。他变成了编家谱的第一猛人。
  保留原版脸孔?或者能力飞涨?你选哪一个?我倒希望自己一夜醒来,变成用四只手打键盘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有人一定要在梦里教你超能力,不要拒绝。      
  假设你是个妓女,咳咳,古代妓女。在你的幻想里,结局当然不会是升级为妓院老鸨,而是从良,但却没有想到最好的从良方式,于是就割舍下了这个理想,咳咳,设想。
  我是个愿意帮别人想问题的人。十分严肃地告诉你:不要抱着红漆珠宝盒子跟着你看到的第一个书生,结果往往会穿着白衣服大唱大跳:“奴家~~跟了个~~陈世美啊~~我的红漆盒子呀~~”这是第一种办法:辞职。
  还有一种办法是“诽谤法”。具体做法比它的名称还要骇人。妓女们总是坐在妓院门口,盯着来往的男人,看到自己喜欢的以后,就要打探到这个人叫“王生”。从此以后逢人就说:“王生是我老公”“我老公叫王生”。妓女的话总是传得特别快,过了一会儿,全城的人就都知道了。王生要是成婚了,就只得离婚,离完婚从衙门出来,还得专程去一趟妓院,看看那个点名要他的妓女长得好不好看,要是碰巧是个好看的妓女,他就抱着“算了算了”的心态把她娶回家。要是不好看,就要报案,把那个“诽谤罪”的妓女关到监狱里去。
  “夜奔”是第三种。最有名的夜奔女就是红拂了,红拂是大胡子家的歌妓,有一天,一个叫李靖的年轻人到大胡子家作客,张红拂觉得此人长得非常之好看,在李靖要走出门口的时候,红拂跟在他后面,不停地问他:“你几岁呀?你有没有老婆呀?你住在哪一家旅馆呀?”李靖像听到远处警犬的叫声一样,露出惊恐的神色,结巴着回答了。
  马上就到了晚上,李靖睡在床上,忽然听到有人拍他的床,对他说:“喂!起来一下!”李靖睁眼一看,原来是白天的那个红拂女,红拂气喘吁吁地说:“我从大胡子家跑来了,从此,我就是你的老婆了,好不好?”李靖觉得此人不丑,便点了点头,又睡过去了。
  夜奔最好,需要的勇气并不比辞职大,可以这样说:“我从此就跟了你,好吧?不好啊,那算了,打扰了哦,再见哦!”然后再摸黑回来,神不知鬼不觉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其实古代妓女都是可怜的,无论哪种从良方法都是悲哀。      
  左慈小时候在山洞里捡到了一本神仙书,叫做《九丹金液经》,性质就是增订本的《九阴真经》,从此,左慈就成了一个会魔法的普通人。等他长得够大了,他就去找曹操了。他对曹操说:“我以后很难见到你了,请你在给我签名之余,还要和我用同一个酒杯喝酒。”曹操说:“好吧。”
  左慈把头上的头饰取下来搅了搅酒,酒杯就一下子变成了鸳鸯火锅的样子,分成了两半。曹操还没喝,他就把酒杯甩到房梁上,一只鸽子从酒杯里飞了出来,他自己也从座位上消失了,然后还用“千里穿音”之类的本领,发出“哈哈哈”的声音吓唬曹操。
  你知道的,曹操和他的保镖对于这场魔术表演都没有幽默感,曹操并没有目瞪口呆地鼓掌,扔玫瑰花,而是命令军队:“追杀这个怪男人。”
  左慈是个无业人员,天天在街上闲逛,还故意把自己的行踪暴露给曹操的军队,当他们气喘吁吁地赶上来的时候,就忽然变成石头啊,水壶啊,大姑娘啊。在曹操的军队走远了之后,再翻筋斗到他们面前。
  我以为他真的厌倦了这个游戏,其实他只是厌倦了这一种玩法。第二天,他故意被抓到监狱里,狱吏想拿板子打他屁股,但他却像孙悟空一样,变了满屋子的左慈,每个都“哈哈哈”地笑。曹操听说以后,更厌恶他了,下令说:“把他运到菜场杀了吧。”
  左慈在被押运的时候,忽然不见了,再睁眼一看的时候,发现满街都走着长得像左慈的人,曹操真是烦死他了呀,从此以后再也不管他了。
  左慈其实可以当神仙,他应该被我们叫做“左慈仙翁”,一不小心出现在《西游记》上,几千年后被人唱:“天上掉下个左神仙”的。但他只是魔术表演艺术家,乐于为一群没有幽默感的人群表演的多动的魔术家。在没有接到表演邀请函的情况下,连续到好几个国家的国君面前表演喷火呀,大变活人之类的魔术,并成功地被通缉。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仙?人们已经好几千年没有听到左慈的消息了,也不知道左慈现在过得怎么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会了九阴白骨爪,常常只能用来开罐头。      
  西晋的陆机——有名的名士,写过《文赋》——他养了一只狗,名叫黄耳。他带着那只狗到京城做官,狗帮他叼拖鞋的时候,陆机对黄耳笑道:“我家好久都没有给我写信了,你说他们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我写了一封信你帮我带回家吧?”狗以狗特有的方式狂叫着跑了一圈,点头答应了。
  陆机把信装在竹筒里,系在黄耳的脖子上,黄耳就上了高速公路。它一路上都高兴得惊人,饿了就吃草丛里的小动物。每当经过大河的时候,它就依偎在摆渡人的腿边,用脸磨蹭着他们的裤脚,讨他们的欢心,因而就得以乘船过河。
  它来到陆机的老家,一路狂叫着奔向大厅,陆家人打开竹筒,看完了书信,圈出了信里的几个错别字,就要回卧室了。黄耳却大叫着把他们喊了回来,陆机的家里人只好在黄耳的监督下写了回信,如果写得不够肉麻,黄耳还会不满意地叫。他们把回信放在竹筒里,把竹筒系在狗的脖子上,狗又以惊人的快乐跑回了洛阳。平常人走完往返的路程要五十天,但是黄耳只用了二十五天,陆机很是得意,把黄耳借给了很多人当邮差,当然,黄耳都活蹦乱跳地完成了任务。
  先别急着喜欢陆机家的黄耳,我再给你们讲个故事先。
  陆机的邻居海老头也养了只宠物。是一只白色的狐狸,他给白狐盖了一间房子——我愿意把我对自己房间的最终幻想借给白狐。那是一间墙壁白色的房子,有一张柔软的床——亲友来作客时,海先生都会对白狐通报姓名:“王生,男,二十五岁,未婚,现任九品官。”报完以后,白狐就从它房间的窗户里伸出手,同客人握手,小手肥白软腻,如同七八岁的孩童。有人把头伸进白狐房间的窗子,想偷窥他的样子,白狐就会拿石头打他,并且再不和他握手。
  我想当那只坏脾气的白狐,被所有人在背后指点批评,但主人最宠我呀最宠我。那只最劳苦却开心的小狗则是凄凉的,把宠物当成新款邮政车也不是厚道的。
  过了几年,两只宠物都死了,陆机给黄耳挖了个土坑,海先生给白狐竖了个牌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宠物是用来宠的。      
  据古代笔记《酉阳杂俎》记载,在唐朝荆州的街上,有很多专业的刺青工人,叫做“扎工”,也有卖文身工具的摊子。简单的刺青工具像印章,印章上有一簇小针,围成各种东西的形状,最卖座的图案是蛤蟆,此外还有比较时髦的蝎子和小鸟等等,古代人比较夸张,把这些样式称为“应有尽有”。文身的步骤是:先把自己惹怒,惹到足以自虐的程度,然后再把那个印章狠狠地刺向自己,刷上一层石墨,或者拔出铅笔芯涂一涂,接下来就可以上街转一转,收一收保护费,等到痂掉了以后,文身就会保留下去。
  不过,刺青的意思不仅仅表现在花少量的钱,忍受剧烈的疼痛,在身上留一个永恒模糊的吓人的伤疤。不仅蛊惑仔刺青,比较变态的文化人也搞文化刺青。
  有个叫王力奴的,他梦想住在大房子里,但是一直没有住上,后来他到了纹身店里,叫文身师从脖子开始,在他全身刺出一个完整的庄园来,好像他的身体住在庄园里。
  还有个韦少卿,学习不好,喜欢文身。有一天老师要检查背诗,他想把那首诗连带配图都刺在身上。结果第一句就很复杂,图上面有人、有树、有牛,还有一棵大树,他整个胳膊都刺满了,却还没刺完第一句——用刺青来作弊,显然不是个好办法。
  还有一位葛清——见过变态的,没见过这么变态的。他是白居易的超级大fans,所以他把文身和崇拜白居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他把白居易所有的诗都刺在身上,只空出自己的一张脸来。完成这项工作以后,他也不工作啦,每天都赤条条地逛大街,有人问他:“‘不是花中偏爱菊’在哪儿呀?”他就指指后背;有人问他:“‘足蒸暑土气’在哪儿呀?”他就指指脚丫子。每当白居易写出一首新诗的时候,他就要刺在身体上——很不巧的是,白居易写出了罗里罗嗦的《长恨歌》——路上的人都不是葛清的老婆,所以给予了他最大的支持,他们称赞葛清:“你可真是体无完肤呀!”也有人称葛清为:“流动的白居易。”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崇拜写长长长长恨歌的诗人。      
  我用迷信的方法,推算出古代的我是一个富人,不过我没有开心,担心身在古代的我没有选择正确的生活态度,过得像《世说新语》上面的郭太太一样。
  郭太太是晋朝人,刚刚死了老公,她唏嘘了一会儿,就招来了家里所有的婢女,要带她们上街,婢女们都很高兴,穿得漂漂亮亮的。来到了大街上,郭太太却布置任务:“你们每个人都要捡几斤粪,人粪马粪牛粪都可以,达不到指标不要吃饭。”她自己先伏下身捡粪,穿得漂漂亮亮的婢女只好分头找粪。
  郭太太每天都带着婢女上街,晚上回到家里,就把粪堆在西厢房里,准备种菜用,种菜也用不了这么多的粪啊,剩余的粪,盘算着卖给菜农。郭太太总是无比依恋地看着这群粪,用棍子拔拉来拔拉去。郭太太的继子住在西厢房旁边,每天闻到这味道,头发都竖起来了,对郭太太说:“你这样做是不行的。”郭太太吼道:“你爸把你托付给我,不是把我托付给你!”然后拿着大棍子打他。她的后儿子跳窗户离家出走了。
  在古代赚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很多人,一辈子都在耕自己那块地,弄自己那个摊,捡街上那坨粪,他们小小气气节节约约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他们不小心被贫穷选择到了,但像郭太太那样的人,本来不怎么穷,却选择了贫穷这种生活方式,他们吃菜只吃菜根,家中堆满了腐烂的苹果,古代的人把这叫做简朴,其实这是到死都无法改正的恶习。
  贫穷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且还是容易让人沉迷的生活方式,迷失在无数快乐的细节——“呀!这个易拉罐可以卖五分钱!”“我挖了一点菜根吃!”——让人沉沦,这是最邪恶的沉沦,使人忘记生活的本质:生活虽然曲折,但是要不断快乐地向前呀,不改进的生活不是好生活。
  我害怕变成郭太太,因为我现在已经是小小郭太了,走路时弯着腰随时准备捡钱,整理了十四年的存钱罐。我要停止这种恶习,萧伯纳说得好啊:“(有人)一辈子都在弄他的那片土,那只猪,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片土,一只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远离粪便,从我做起。      
  李园李嫣是兄妹俩,后来长成了两个一样坏的人,而且一样穷。李嫣说:“如今的战国时代,是多么适合流氓无赖生存的好时候啊!我俩为什么受穷呢?”李园啃着发霉的馒头说:“可能是我没有本事,你没有气质吧。啊呸,馒头好难吃!”
  兄妹俩就出国了,先后到齐国找孟尝君,到赵国找平原君,到魏国找信陵君,这几个君是有名的贵族,都在招聘门客,门客就是要么不做事,做事就涉嫌命案的闲人。面试完了之后,人家就客气地请兄妹二人“另谋高就”。李嫣兄妹俩深情地说:“妈妈的,要想阔,多炒作!我们也要炒作!”
  他们的最后一站,是到楚国找春申君。春申君是楚国宰相。名叫黄歇,黄浦江姓黄,又名春申江,就跟他有关系。有一次开会,李园故意迟到,气喘吁吁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好几个国家的王子向我妹妹求婚,我好不容易才把他们打发掉,所以来晚了。”春申君说:“真的,订婚戒指送了吗(聘入乎)?”李园说:“还没有,不过已经有意向了!”意向的正确解释就是:八字没有一撇。但是春申君不懂,说:“你妹啥样啊,我想见见!”见了之后,李嫣就做了春申君的姨太太,顺利怀上了小baby。
  当时的楚王患了不孕症,委托春申君给他找适合生儿子的妇女,找了几百个,还是没有用。李嫣说:“还不如把我献给楚王,直接给他戴个绿帽算了。到时候楚王一死,你就是王子唯一的爸爸了。”——这个创意,好像是从吕不韦那里抄来的,他的妾就是怀着小秦始皇嫁到秦国的。春申君一想也对哦,反正也没有发明亲子鉴定方法,不会穿帮的。
  李嫣生了一个健壮得可疑的早产婴儿,立为太子。楚王幸福地糊涂地死了。春申君又愧疚又开心地去认儿子,李园早就训练了杀手,把春申君“挟死”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挟”的),然后割下春申君的头,像扔橄榄球一样,准确地投进王宫的大门。春申君还没有做一天吕不韦,就被灭口了,并成全了一个成语:无妄之灾。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养门客不好,接受门客进献的东西或者人,也不好。      
  身为一个古代的无赖,一生中少不了做骗钱的勾当。
  有一个体力不足以打架的无赖,他的正业让他赚到了不少钱,但他的副业是乱花钱,他总是把钱用来买金灿灿的手镯或者项链,又难看又贵,他很快就穷得丁零当啷响,穷得没钱吃饭了,有一天他走在街上大声摇晃黄金首饰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急迫的晕眩,他仔细地辨别了一下身体各器官的运作,发现原来是饿的呀。他坚强地爬到附近的一个有名的寺院里,那个寺院有名是因为它收藏着一个舍利(就是佛祖的牙齿,骨头之类的),他要求方丈把那个舍利拿给他看,方丈小心翼翼地拿给他看,他一把抓起来吃了下去,方丈打他,说:“你讨厌啊你好讨厌啊!”无赖露出职业化的笑容,说:“你给我两百块钱和一个巴豆我就还给你。”方丈只好给了他两百块钱,无赖吞下巴豆,开始泻肚,顺利地拉出了舍利。
  有一个文身师,也穷得叮叮响,他用自己最后的钱,在他背后纹了一个神仙像,然后光着上身到街上明目张胆地偷东西,受害者纷纷表示,他们“自那个以为自己穿了隐身衣的偷儿(一叶遮目的主角)之后,再没见到过这么明目张胆的小偷”,衙门很快抓到了文身师,但是看到他背后的神仙像,却又不好下板子了,他们的捕头脾气比较火爆,亲自凶狠地打了文身师几十大板,然后给了文身师几百块钱“亵渎神灵赔偿费”。
  还有一个读书人常年走在大街上,长得很脏,手上拿着一篇文章,看上去像乞丐,但他总出其不意地拍一下路人的肩膀,表现出熟络的样子,介绍自己的情况:“我是上届状元呀,准备上任当官的,但我不小心把委任书弄丢了,你看你看,这是我的高考满分作文。”他的收成好得惊人,有不少人给了他不少钱,他坚持从事这项工作十几年,秘密地成为了那座城市的富人。
  当然,骗钱是不好的,但在我的脑海里,却总是浮现出古代无赖改邪归正的幸福晚年:骗钱人有了足够的钱买下一块儿地,从此耕地劈柴,永远不再谈起“想当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满分作文就是吸引眼球啊。      
  我读《论语》,总看到孔子坐在那里谈论他的学生:这个可以做什么,那个可以做什么。孔子不像办学校,倒像办“成功人士速成班”。那时很多人报名当孔子的学生,当他的学生有很多外出的机会,一游就游到了国外,在路上孔子还会组织大合唱,。
  下面几个学生是没有在速成班里成功毕业的。
  子路的一生都跟随着孔子。他和孔子的年龄差不多,是孔子的首席马车夫,每次孔子出国的手续都是他安排的。有一次孔子要去见名声不太好的南子夫人,子路就在马车外唱《男女授受不亲歌》,逼得孔子在马车里发毒誓:“我要是瞎胡乱搞,我就天打雷劈呀天打雷劈(天厌之天厌之)!”
  孔子最喜欢的学生是曾子,曾子按照孔子的教导修炼人格魅力——孔子做到的他做到了,孔子还没做到他也做到了。他白天抄写《孝经》和《大学》,晚上就三省自身,反省他有没有做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有一天,他忽然感觉到自己快死了,赶紧大声把他的爸妈叫来:“父母呀,过来一下好吧?”他爸妈惊恐地走进曾子的房间里,曾子说:“我快要死了呀,临死前我只有一个请求,我身下的这个席子太漂亮了,我不配用,赶紧给我换个破的吧。”他爸妈赶紧七手八脚地把他抱起来换席子,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挂了。
  冉伯牛是个意外,昨天刚刚得到老师的表扬,转眼就得了严重的皮肤病,躺在布帘子里看自己腐烂的手,数有多少人来看望过他。孔子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激动地说:“我要看他,我不怕我不怕。”孔子搬着一个小凳子坐在冉伯牛床边上,把手伸进布帘子里,他向冉伯牛讲了很多道理,冉伯牛十分激动,手从布帘子里伸出来抓住孔子的手,孔子哭道:“你是个蛮好的人,怎么会生了这么难看的病嘞(斯人有斯疾也)?”
  每当我考虑着“我当孔子学生中的哪一个”时候,就一定会选子路,因为他没有速成,也没有死,也没有把孔子的人格魅力当回事,始终在孔子身边保持着清醒和暴躁。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孔子挺天真可爱的。      
  王粲一生受到两大诅咒——一是成名在即,一是不久于世。他一生都落魄地等着这两桩大事的到来,做啥都做不成。在元杂剧《王粲登楼》里,他有两句极好的唱词:“又不在麋鹿群中,又不在麒麟画里。”
  王粲的头衔是“建安七子之一”,仅此而已。王粲是一个忧愁的人,他刚加入建安七子这个团体的时候,刚高兴了一秒钟,就不胜悲哀地想:“其他六子的爸爸妈妈都是高级干部,就我的爸爸妈妈不是,真不好。”
  王粲是个很丑的人,不过算术学得很好,围棋下得很好,诗也写得很好。他十四岁的时候,到蔡邕家去玩,蔡公听说王粲来到,慌忙出门,拖鞋都穿倒了,历史上把这次事件称为“倒屣迎之”。蔡公为了掩饰自己不会穿鞋子的缺陷,向宾客解释说:“这个王粲呀,很厉害,我真是不如他,听到他来我真兴奋。”有好事者听到了以后,说:“咦?你不是有个女儿吗?为什么不嫁给王粲呢?”蔡公的女儿就是蔡文姬,蔡公考察了一阵,决定还是不要把女儿嫁给他;后来王粲到了襄阳,地方官刘表看了他的文章以后,本来也答应把女儿嫁给他的,后来不知为什么不仅收回了女儿,从此也不重用王粲了。该叫王粲“岳父杀手”?
  有一天,名医张仲景看到了王粲,他对王粲说:“你已经患病了,应该及早治疗。不然,到了四十岁,眉毛就会脱落。眉毛脱落后半年,就会死去。现在服五石汤(一种矿物质的软性毒品),还可挽救。”王粲半死不活地说:“哦。”二十年后眉毛果然慢慢地脱落,然后就死了。
  真恐怖啊,王粲眉毛脱落的那段时间。他在死前的半年里,一定一直在回忆他十四岁时蔡公穿倒拖鞋迎接他的景象,这是他人生里最辉煌的记忆,因为这使他勉强保持一点积极的调调。这种积极的调调又不足以扭转命运。
  王粲的葬礼是他的人生另一大辉煌的事情:王粲生前喜欢学驴叫。在他的葬礼上,魏文帝曹丕率领所有参加葬礼的人一起学驴叫,所以王粲最后的记忆是“一片怪叫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王粲呀王粲,你不是一般地惨。      
  陆岩是晚唐时候的人,长得好看,那叫一个“风貌神俊”呀。每次走在街上,都有人给他塞名片:“你好!我是星探,有没有兴趣做模特?”陆岩没听说过模特,觉得读书人要以学业为重。毕业之后,做了个小官侍中,人称陆侍中。当然,他依然继续好看他的,没有发生意外变丑的噩梦。
  那时星探公司很缺男模,因为唐朝是女权时代,男的比女的还爱打扮。时代召唤能够引领时尚的男模。于是陆岩经常穿着设计奇特的时装上街,他戴的头巾样式也很奇特,上街逛了一圈,三天之后,整个成都的男子都戴上了这种头巾。他把头巾剪了一个角,人们又仿效他把头巾剪破;他的牛仔裤上故意开着露风的大洞,人们也仿效他剪破裤子。时尚风向被他弄得十分混乱而快活。一般市民见到油头粉面的邻居就讽刺说:“这么时髦?你又不是陆侍中(闾巷有袨服修容者,人必讥之:汝非陆侍中耶)!”见到破衣烂衫的乞丐也讽刺说:“这么时髦?你又不是陆侍中!”
  “陆侍中”已经不是陆岩了,而是漂亮的代名词。卖萝卜的会说:“我的萝卜多么好,长得跟陆侍中一样!”屠夫形容自己杀好的猪肥白鲜美,也会说:瞧我的猪长得多漂亮,陆侍中都比不上(此豚端正,陆侍中不如!)”
  过去没有地铁广告,也不太可能天天上街,所以陆岩的时尚品味,大多是通过口头描述的,你知道,口头描述常常经过多次美化,和真人有距离。所以,当美好的流言蜚语在市井上转了一圈,又回到陆岩这里的时候,他的压力当然是很大的。当男装代言人真的压力挺大,一变换花样,就不可避免地走向女里女气。修指甲、留长发、戴耳环、涂唇膏,最后头上插脸盆大的大花,花枝招展,十分骇人。
  当时有个街头霸王,他的仇家多次想谋杀他都没有办法。后来街头霸王学陆侍中在头上插花,当他从酒馆出来之后,门帘把花刮掉了。当他弯腰捡花,并以优美细致的动作往头上插的时候,杀手终于有个足够的行动时间,把他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男人永远都不应该戴花,永远永远。      
  谢梅庄是个翰林,他雇了三个仆人,一个狡猾,眼睛老是转来转去;一个忠实,从故事的开头到结尾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低着头执行任务。还有一个傻仆人。
  有一天谢梅庄请人吃饭,客人说:“哎呀哎呀,一点都不好玩,你招个歌妓来玩吧!”那个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说:“好嘞!我请歌妓去。”为了躲开看门的傻仆人,特意绕到后门,结果还是被傻仆人看到了,他大喝一声:“闲杂人等不得入内。”就挥拳把两个歌妓打倒了。
  天气很冷,谢梅庄一边喝酒一边读书,酒瓶已经空了,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让老实的仆人出去买酒,半路上,老实的仆人遇见了傻仆人,傻仆人夺过酒瓶,怒气冲冲地回家对谢梅庄说:“干干干,肝可怎么办?今天两瓶,明天三瓶,后天四瓶,嫌你的钱多啦?”
  到目前为止,傻仆人都表现得像谢梅庄的恶妻一样,谢梅庄一直都不喜欢他。直到谢梅庄犯罪了,被派到边疆的沙漠去。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就赶紧收拾行李跑了,老实的仆人也哭着要回家,只有傻仆人收拾行李跟在谢梅庄后面。谢梅庄很感动,收了傻仆人为义子,给他取了小名叫做“傻子”。
  到了沙漠,没过多久钱就花光了,他们卖了马,卖了皮衣服。谢梅庄对傻仆人说:“我现在唯一能卖的就是你了,你说你能卖多少钱呢?”傻仆人说:“反正没你贵。”谢梅庄脸色一沉,说:“讨厌,你给我抓鹿去。”傻仆人就跑到树林里去抓鹿,一下子被几千两金子绊倒了——老天不公平吧,为什么总有人被金子绊倒,我却每次都被自己绊倒呢——傻仆人捡到了几千两银子,交给了谢梅庄。
  仆人本是个悲惨的职业,大部分人都把工作看成人生的痛苦之源,不过是在椅子上留下臀印的方法。但是傻仆人因为傻,所以对仆人这个职业反而有傻傻的忠诚和热忱。如果工作不是快乐之源的话,那么像狡猾仆人和老实仆人一样辞职也很好。如果不辞职的话,反而会过得糟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事业有成的人都喜欢自己的工作,所以傻仆人也是个成功人士。      
  楚庄王有个故事是关于公鸡打鸣的。那发生楚庄王青春期的时候,他经常抱着美女在皇宫大厅上听音乐,过得很舒服,伍子胥的爷爷跑到大殿说了个故事:“从前有一只鸡,嗓子不好,三年都不打鸣,长得很胖,三年都飞不起来……”楚庄王说:“这个故事我知道,这个鸡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叫,一鸣惊人。”伍子胥的爷爷高兴地说:“大王聪明啊!”从此楚庄王就经常减肥,经常练吊嗓子。他从王族成员手里夺到了实权以后,对着天空就唱了半个多小时的公鸡歌。
  楚庄王从此以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猛男。养着猛男才养的宠物,那是一只得了巨人症和肥胖症的大马,那只大马过得很好,穿着五色的绸缎,住在华丽的屋子里。最后胖死了。
  楚庄王是个猛男,他的休闲活动是出外打猎,一边打猎,一边打鸣。旁边的大臣都觉得此人非常之好看。他的老婆樊姬是个素食主义者,她对楚庄王说:“我是不吃肉的,你不要外出打猎给我弄肉吃,你从此也不要吃肉了。”女权主义杂志《列女传》得意地告诉我们这个故事的结尾:从此,楚庄王勤于朝政,再不打猎,还成为了一个环保主义者。
  楚庄王并不是一个怕老婆的人,只不过他的爱好的就是听人劝告,改正错误。以前,他发现了一个好官,那个好官就是孙叔敖,孙叔敖以前住在海边,家里除了海盐什么都缺。他做官期间,虽然把人民弄得很富裕,盗贼不偷东西都能吃得胖胖的。但是孙叔敖自己老是忘记拿工资,家里穷兮兮的。他死了以后,一个叫做优孟的演员打扮成孙叔敖的样子,跳到楚庄王面前唱歌:“我们家穷死了呀!楚国的宰相做不得呀……”如果我是受到惊吓的楚庄王,就会惩罚优孟一下。但是楚庄王不会,他给了孙叔敖的亲人很多钱,还亲切地拍了拍优孟的肩膀。
  我喜欢楚庄王,他又做得猛男,又做得听话的猛男,还做得懂事的猛男。如果我继续是个女的,我还要摸摸他的肱二头肌,我知道他不会因此而打死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勤练嗓子,勤练肌肉,你可以成为一只公鸡。      
  从前有个女人,怀着孕就死了丈夫,她自豪地描述她的胎教:“睡觉要平躺,站着要立正,不吃过期的食物……(寝不侧,立不跛,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按照这样的方法,她顺利地生出了一个端正得像桌子一样的小孩:孟子。
  孟子小时候比较可爱,住在坟墓旁边的时候会拿着小铲子盗墓;住在集市上的时候,会学小小吹鼓手,孟妈妈不高兴了,把家搬到学堂旁边,看到孟子变得老老实实的,终于满意地点点头。从此孟子每天很早就起床,背了很大的书包,到孔子的孙子子思办的学校去,学习成绩很好。不过还保留了一点调皮,逃过一次学,孟妈妈知道了以后,把家里的缝纫机给摔坏了,孟子吓死了,战战兢兢地点头,从此长得越发方正了。
  我不喜欢孟子的,因为他跟我一样他刚刚小,就开始老了。
  孟子长大以后,好不容易说了一门亲事。有一次,孟子回家,走进卧室,看到他妻子张开双腿蹲着,便大惊失色,退步三尺,叫道:“啊呀呀,坐没有坐相!”然后跑到他妈妈的房间里说:“妈妈呀!我要离婚!”孟妈妈问:“儿啊,为什么呀?”孟子说:“我老婆用好丑的姿势蹲着。我亲眼见到的呀!”孟妈妈大概觉得给孟子讲性知识会被他骂“无耻无耻”,便以“礼”的知识教育他:“儿子,以后你进房间的时候要先敲门!”孟子没得到老妈允许,离婚不成,但从此再也不敢进他老婆的房间了。要是我嫁给孟子,孟子写休书就要写得头昏眼花了。
  诸子百家们生存的方式一般是出国和国君谈心。孟子也出过很多次国,但是没有国君喜欢他,诸子百家中的另外九十九家都先讲一个故事开头,而他总是板着脸说:“你改革了吧?怎么还没有改革嘞?你实施仁政了吧?怎么还没有实施仁政嘞?”然后就大段大段地说排比句。君主们一看到他来了就打呵欠,说:“叟啊(老头啊),你又来啦。”
  孟子经常以儒家的名义宣誓,打死都不作有悖于礼的事情;我以一个女的的名义宣誓,打死都不嫁孟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孟子的最大特长是会写排比句。      
  据我所知,我是一个勇敢的人,但是我无比惧怕古代的丑女,因为她们一丑就有德,有德就很凶。
  钟离春就是一个比较凶的女人,她长得确实不好看,头顶像杵臼一样陷下去,眼窝深深地陷下去,鼻子高高的,长着一颗大喉结,手长得格外难看,关节特别粗壮,头发还特别少,胸部一点也不大。已经40岁了,还没有找到婆家。
  她四十岁生日那天,决定要把自己嫁出去,她跑到了王宫门口,对看门人说:“我是一个长得比较丑的女人,我想嫁给齐宣王,替他扫地(基本上就是当老婆,清理后宫的意思)。”看门人通报了以后,齐宣王召见了她,钟离春先是走性格路线,一言不发,但忽然拍手道:“惨了惨了。”齐宣王好奇地说:“为什么惨了呀?”这一问不得了,她忽然发起飙来,说什么你把国家搞得不行呀,你有点好色呀,你不理国政不象话呀。你娶了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我是一个讲女德的人。齐宣王胆子小,受到了很大的惊吓,立即把自己的扫把交给另类丑女钟离春,让她来当自己的老板。
  其实钟离春并不是最凶的,最凶的是拽着别人不让走的凶女人,我是指桑骂槐地说阮家女,很早以前,就有人替许允做媒,要把老阮的女儿嫁给他,许允听人说她丑,不要。后来,媒人说:“去看看长长见识也是好的。”许允就去看阮家女,一看确实很丑,扭头便走,哪知此女一把拉住许允的衣服。许允很不高兴说:“你干甚么?你讲不讲女德呀?”阮家女说:“当然,我所缺的只是容貌。你是不是新好男人呢?”许允说:“我,我我当然是。”阮家女说:“才怪,新好男人不会看着女的就跑。”许允只好坐在阮家女旁边,无言以对,结果一坐就坐了一辈子。
  我有一个疑问,古代丑女很多——不是美女的女人都算丑女——为什么出名的有很多凶女人呢?用无法再烂的台词来说:她们更能无所顾忌的追求人生。冒着变得更丑的危险,为了自己的婚姻和生活凶一把,吓着一个是一个,而不是躲在家里丑一辈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女德》是一本吓人的书。      
  啸,我一直以为是怪叫“哦嗬嗬——”是山民用来驱赶野兽的,后来发现啸不是叫,也不是笑,也不是哭,也不是哼,正确的解释是吹口哨。写到这儿,我抄一下《说文》:“吹气如歌。”更令我觉得新鲜的是,吹口哨,是女的发明的——吹口哨,本来就是很女性化的动作,嘴巴要撮成可爱的花瓣形状,发出的声音也介于女性和儿童之间。
  我推理是这样的:古代的女人,给婴儿把尿尿,发现“嘘嘘”的效果好,然后就发明了吹口哨。然后时光飞梭,到了《诗经》时代——流行歌曲的时代。比如有个女的,看到中意的男子从她门前过,又不理她,她就会冲他唱歌,现场创作歌曲不是人人都能胜任的,没词的时候,就插一段口哨:“之子归,不我过,其啸也歌。”不知道男的会不会像听到“先生,交个朋友吧”一样,蒙面逃走。
  最有名的女子口哨艺术家是春秋时期的漆室女。口哨是需要练习的,比如我吹口哨的时候,好像看到自己从肺里吊上一口气,气在脖子里面绕了几绕,就化为几滴无声的口水,喷在下巴上。漆室女因为沉迷于吹口哨耽误了出嫁,变成了大龄女青年。当时懂得欣赏口哨的人不多,无知家庭妇女觉得吹口哨无非是调戏男子。漆室女只好每天倚在表演大厅的柱子上,吹得柔媚又凄厉,用来自娱自乐。邻居的大婶说:“莫吹了,好吵啊,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好吧?”漆室女冲她翻翻眼睛说:“多管闲事,哪个要你给我找对象?我吹口哨是忧国忧民(吾忧鲁君老,太子幼)!”邻居家大婶羞愧地告饶:“好好,你境界高,我是没见识的欧巴桑行了吧?”后面没说漆室女嫁出去没有,依她的坏脾气和对事业的执着,应该没有。
  后来史上最有名的口哨艺术家,变成晋代的孙登了。按照古人夸张的说法,他吹得满山树叶直掉——我觉得这只是表示男的肺活量大,而且山里有回音的效果,而且古书上并没说他吹得好听。再后来口哨就用来调戏妇女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钱买乐器,可以闲着的时候,研究自己的器官能发出什么声音。      
  我以前也想当一个医生,这个愿望一直持续到我是个二六佳人的时候,到了我二七佳人的时候,我前所未有地清醒,正视到一个现实:树叶拌泥水是会喝死人的。在这之前,我坚信九天仙露是某种草和某种草一块生成出来的,变成绝色美女的面膜是某种石头浸在某种泥水里制成的。使人变性的药藏在一片树叶里。我现在相信古代大部分医生都是有着和我一样的想法的有识之士或者——笨人。
  这就能够解释古装剧上的医生为什么都很烂,大部分医生是中年男人,留着两撇胡子,驼背,用头巾裹着秃头,从来医不好人:他们总是一边收拾药箱一边说要和病人家属谈谈:“我无能为力你的丈夫你自己看着办。”“基本上她活不过今年。”其实医生全都有同样的宿命:医好人是偶然的,医死人是必然的。
  古代有个医生不小心又医死了人,请他治病的病人家属很伤心,哭道:“我哥我哥,如何能相见。”那个医生很高兴,说:“这个容易,你哥所服的药渣还在不在?你再服一帖,就能见到你哥哥了。”
  古代的医生医死人并不必赔人命,吃官司,只要抬着病人的尸体绕着街唱着歌走一圈就行了。有个医生医死了人,要带着全家一起抬棺材游街。出葬时,他唱道:"祖公三代做太医,呵呵咳!" 妻子接着唱:"丈夫做事连累妻,呵呵咳!” 他的小儿子不会作诗,随便接到:"无奈亡灵十分重,呵呵咳!”他的大儿子在青春期,脸上张满了青春豆,脾气古怪,唱到:“此后只许拣瘦的医,呵呵咳!”
  古代一定是有名医的,我相信他们号脉的能力,并不相信他们用药的能力,名医也会说:“你要是再不吃五石散就会死掉。”其实五石散是一种矿物质的药物,很像毒品,偶尔能减缓死亡的速度。
  在我心目中,最厉害的医生是张仲景,因为他发明了人工呼吸,主要是针对跳楼的人的,他先把病人放在地上,向他嘴巴里喂好吃的东西,或者他最爱吃的菜,如果他能吞下去,就向他两耳内吹气。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原来人工呼吸,可以一点都不黄色的哦。      
  古代的人太喜欢哭了,在古代人写的言情小说里,一半女的都是哭死的——当然她们有的后来又复活了,此是后话。我发现古代的男人也很喜欢哭。
  古时候有个人叫做唐衢很有文才,但是高考老是落榜,他一直考到老还是没有考上。他擅长哭,哭得像驴子一样,每哭一声,声音凄切哀婉。碰到有什么使人感到悲伤的事,唐衢就哭,听到的人无不因此落泪。碰到高兴的事也哭,他曾经在太原一带游览,赶上军队设宴,等到酒兴正浓的时候,唐衢便哭了起来。在坐的人都感到很扫兴,主人只好撤了宴席。
  唐衢属于心里的门打开了就关不上的类型,我还知道一个男的,他也爱哭,每当他哭的时候,他的学生就在旁边站成一圈啧啧赞叹,这个人就是孔子。有个故事说, 春秋的鲁地西部有只麒麟出现,当地人不懂这是吉祥物,就合围击杀了它。孔子听说后,赶去察看,痛哭不止。 弟子们恐老师悲伤过度,就用铜钱串织后披在牛身上,对孔子说:"麒麟还在,一点也没有受伤。"孔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才怪,它不过是一只有钱的村牛罢了!"
  古代有很多男人很用力地哭,宋世祖死了贵妃的时候,就对臣子说:“你如果对我死去的贵妃哭得很悲伤,我就好好地赏你一顿。”那个人果真哭得很伤心,号啕大哭,眼泪鼻涕一齐流下。皇帝非常高兴,便升了他的官。
  在一些场合,男人必须要哭,那是在死了丈人的时候,男的必须穿着白衣服站在路边上哭。从前有一个男人哭不出来,他就用一种较宽的手巾把湿纸头夹在中间,扎在额头上,每次叩头,总用力撞地以挤出水来,还装着嚎啕大哭的样子。他的老婆思想觉悟不高,没有意识到他发明了湿巾,还把他的发明没收了。
  就像我每篇作文的开头一样“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不爱哭了,准确地说是男的越来不爱哭了。我觉得这是因为人们不信任话语圈,不敢哭给周围人看,于是就越来越沉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他们保证不乱擦鼻涕的话,应当允许男人打开心中的水闸。      
  宣鼎在《夜雨秋灯录》上讲了一个鬼故事,他说麋鹿是鬼,因为鹿是鲨鱼变成的,有驴那么大,不可能有麋那么大。
  这让我很奇怪,因为鲨鱼和鹿一点也不像,那是怎样进化的呢?我努力地认了很多字,才搞清楚古书上所讲的一整套生物进化链:青蛙变成鹌鹑,得水变成水鸟,在岸上就变成青苔,在土上就变成了草,草在肥沃的土地里变成乌足草……跳过很多复杂的字之后,我发现人是由马变的,而且万物的变化都和手机有关?(若蛙为鹑,得水为畿,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马生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我差点用骂脏话的方式,来表达我对自己不认识更多字的愤怒的思想感情。
  以上的生物进化理论,是战国的列子发现的。列子让我非常激动,他离古代的古代近,想问题总是从本源开始。不像现在有的人,想到清朝就往前想不动了。列子很厉害,指着动物尸体对他的徒弟解释进化论,而他的徒弟听不懂其中一大半的话。庄子的朋友惠子更伟大,他说过“南方无穷而有穷”,意思是到达南极点后,再向前就不是南方了。他还有很多伟大的发现,跟对手庄子辩论的时候,经常兴奋地滔滔不绝,然后庄子就说:“不啦不啦,对方辩友,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烦死我了。”一般文人,就像宣鼎一样,讲鬼故事的同时,可怜兮兮地插一点科学发现。
  这使我悲哀地发现,为什么惠子不如达尔文有名,因为只有实验,才有足够的份量,能够使劲地砸在不肯听他们说话的人的脸上,让他们鸦雀无声。
  我决定也像不懂得科学实验的古人一样,激动兴奋又不负责任地悄悄告诉你,我的生物变化理论——退化论:其实人并不是进化的,而是退化的。人类在大幅度退化的同时小幅度地进化。
  希望好几百万年后,有人用实验的结果来证明我的观点。那时,我会让我的曾曾曾孙女,不要跟那个做实验的人抢诺贝尔奖。我会告诉我的孙女,我是一个多么又懂事又慷慨的好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实验比说话更能压服众口。      
  我终于决定我的古代职业了,我当穿着黑色紧身衣的豪侠头子。
  这是我根据某人受到惊吓的经历得出的人生理想。这个人叫吴举人,来到京城参加高考,到了京城之后,不好好学习,天天逛街。有一天,他无意中闯进了一户人家,看到那个房子里坐满了少年,都穿着麻布袋子,表情严肃。吴举人还来不及溜走,就听到那些少年一齐喊道:“来了来啦!”只见一个少女走了进来,十四五岁,长得好看。
  那个少女严肃地看着吴举人说:“你小时候有没有学过什么特殊技能?”举人说:“我小时侯学过电子琴算不算?”女子说:“不是这个。”举人想了很久,说:“我在学校中,曾穿着靴子在墙壁上走了几步,其它就没了。”女子说:“这个好这个好,表演一下好吧?”举人便在墙壁上走了几步。其他少年也跟着他跃上墙壁行走,有的在墙边的撮箕上行走,举人知道这群人不是马戏团的就是飞贼。
  吴举人走了,在他走之前,少女留下了他的马。几天后,在高考考场上,吴举人被逮捕了,因为宫中丢了东西,在宫外只找到了驮东西的吴举人的马。吴举人被推进了一个很深的监狱洞里,到了深夜,又有一个女犯人被甩了进来,原来是上次的那个少女,她摸了摸吴举人说:“不要怕,我办事你放心。”她用绢带绑住了这个人的胸、胳膊,绢带那一头拴上自己。她纵身便跳了出去,吴举人跟着她在宫墙上走了几十里,出了城飞过了宫城,少女最后对吴举人笑着说:“后会有期。”吴举人吓得要死。
  我想当这个少女,我想在一生中说一次:“我办事你放心。”我想在夜晚的时候,穿着麻布袋子在宫墙上跑,我想在房子里养一群动物,我的狗叫做富豪,喜欢奔跑;我的老鹰叫做青翅,我的鹞叫做从风,它们都会追逐野兽。我不想违法犯罪,只是希望墙壁当我的舞台,而人们在看到我在墙上走太空步的时候张大嘴巴,我得在意识里不断重温这个场面,当作对自己平庸生活的反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还没许一个极端体验的心愿的话,现在就赶紧许一个吧。      
  王戎是三国著名神童之一。他和一群小朋友在马路边上玩,玩了一会儿就口渴了,在马路的另一边突然发现一棵枝繁叶茂的李子树,上面的李子个大皮红的,小朋友们纷纷表示要上去摘,只有王戎不动,别人问他为什么不摘,他说:“这么大的李子都没有人摘,不是说明这儿的人智力退化,就是说明这些李子都很苦(李生大路而无人摘,必苦也)。”
  还有一次,魏明帝曹丕把去掉爪牙的老虎放在广场上,让众人观看,王戎七岁,也去看。老虎在笼子里面叫得很响,观看的人都吓得发抖,只有王戎一动也不动。这两个故事都说明他习惯一动也不动,从小就是冷静或者自私的人,因为冷静自私而被误认为是神童。
  这个小孩长大了以后,成了一个小气鬼。《世说新语》上面,一半的小气鬼故事都是他的。他学会分辩好坏李子之后,就在自己家种了好吃不苦的李子,李子吃完了,还要把核砸碎,怕别人捡了去种。实在吃不完的就拿去卖钱,他的广告词是:“新鲜品种无核李子噢!”事实是他前一夜加班苦干,把李子核一个个钻掉。王戎的女婿借了他几万块钱,结果每次女儿省亲,王戎总是一副死人脸,他女儿赶紧凑了钱把欠帐还了,王戎才嘻嘻地笑了起来。还有一次,他堂侄儿结婚,他送了一件保暖内衣当礼物,到了过冬的时候,又把保暖内衣要了回来。
  其他夫妻都喜欢在月光下对对联,只有王戎夫妇喜欢在灯光下算帐。王戎老婆数钱的时候,就亲切地叫他“卿”。王戎说:“卿是男人做好朋友时叫的。”他妻子说:“我喜欢你,才叫你卿卿;我不叫你卿卿,谁叫你卿卿(亲卿爱卿,是以亲卿;我不卿卿,谁来卿卿)?”他老婆可能真的爱他,对他亲亲;要么就是可怜他没有好朋友,对他卿卿。
  王戎加入了“竹林七贤”。竹林七贤是怪人群体,社团活动是坐在竹林里一边喝,一边狂笑。王戎不会狂笑,实在不像这个组织的成员,其他人一看见他就说:“俗人来了,我们散了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神童变成有名的小气鬼和小亲亲,是多么讨厌啊!      
  晋代的王敦是驸马、将军、谋反失败者。是历史剧进行到一半就死翘翘的红脸胖子,跟我没有半点相似。但是我在《世说新语》中,一看到此人,就觉得自己伸出了两只王敦手,不停地抓呀挥呀敲呀,特别不自在。
  王敦“嫁”到公主家以后,不到一会儿就要上卫生间。他进去一看,卫生间好好啊,里面还放着一个红漆箱子,箱子开开看一看,里面放着一箱干枣,他觉得公主家就是好,上厕所还供应零食,就一抓一把地把枣子吃完了。不料他一转身,发现洗手台上放着琉璃碗,碗里放着大块的豆糕,他心想吃得这么饱还要吃呀?公主家不会在厕所里开饭吧?他往碗里倒了点水,把豆糕弄得可口一点,又吃了。打扫卫生的婢女快笑死了,马上向公主告状,说驸马把塞鼻孔堵臭气的枣子吃光了,把洗手的肥皂也吃光了——古代的肥皂是用豆粉猪油之类做的,叫澡豆。我很害怕,如果我看到一浴缸牛奶,肯定要弯下腰,一边喝一边骂的:这么大一碗,要撑死人哪?其实,谁能保证自己不伸出两只王敦手,把公主的沐浴液洗头液洗面奶都喝了呢?谁叫古代的化妆品大部分都能吃呢?
  生活在魏晋,压力好大呀。在一起聚会就比,你会什么我会什么,有的比写诗,有的比怪叫,有的比脸白,有的说“我站起来一个给你们看看”,大家看了就喝采,佩服得不行:“他撩起衣襟的姿势好有风度,谁都比不上!”王敦什么都不会,他看了看四周,气哼哼地说:“我会打架子鼓(自言知打鼓吹)。”他把乐队赶走,卷起袖子使劲打鼓,打得轰隆轰隆。其实我的潜意识里也长着王敦手,见到能敲的东西,比如鼓、锅盖、核桃、脑壳,就在心里敲得暴雷一样。
  王敦因为有乡巴佬的名声,见到有风度的人就特别不自在,不由自主地用扇子遮住自己的脸,又觉得不礼貌,还是应当把脸露出来,过一会又觉得自己脸上好脏,要遮住才礼貌;过一会又觉得还是露脸礼貌些,他手持扇子在自己的脸上忙个不停(辄扇障面不得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管住自己的脸,先管住自己的手。      
  如果我长在古代的话,我永远都不会化装。不是因为我不需要化妆就国色天香,主要是因为我从小被教育,认为化妆的都是心怀鬼胎的女人;其次,我会在化妆品抹上脸以前就把它全部吃掉。这不怪我,怪古代女人喜欢拿食物来化妆,像鸡蛋呀,猪皮冻呀,青菜呀,黄瓜呀,任何一种东西,光听名字就会流口水的。
  在古代,女人不化妆是比较难堪的,很多书生都夸小姐们的妆面若桃花,然后又批评她们的妈妈:“狭腰黄面,多发不妆”。唐代还有很多男人也化妆,出门前一定要抹上唇膏,然后叫仆人仔仔细细地梳自己五尺长的头发。
  我不敢学古人化妆,只敢学古人洗头。步骤是,先把淘米水发酵三天,然后烧开,然后拿两个鸡蛋,在头上磕破,然后就开始搓,实际上整个过程是十分美味的。看到盆子里的鸡蛋汤,我克制自己不要喝下去。洗完头之后,再拿浴巾包住头发,做一会鸡蛋护发。总之,除了头发上染了一点点臭臭味道,而且粘手,一切顺利。魏晋时候,许多爱美的女孩家里不是那么有钱,不能经常用全家的伙食来搓头发,所以她们就制作了假发,“假发”分完全假发和半假发(一半自己的真头发,一半假头发两种),戴上了以后,可以盖住原来头发的臭味。平常不戴的时候,就把它放在木头假脑袋上,一套工具合称“假头”。更穷的女孩儿,每次约会前,都要向邻居借假发用。
  每天化妆实在繁琐,而且花钱,古代也有纹眉纹眼线的工程,不过不好。魏晋的时候,有一个姓崔的女人很爱嫉妒,身边的奴婢不允许出现浓妆艳抹和头上盘着高高发髻的现象。每年只发给每人豆粒大一点胭脂与一钱粉。有一个婢女是新买来的,不懂得主人的规矩,妆扮得稍稍艳丽了一些。崔氏发现后气恼地对她说:“你喜欢化妆吧,我来为你化妆!”于是命令人用刀子刻她的眼眉,用青色填上;把闩门用的铁门闩烧红了,灼她的两只眼角,再用红粉敷上。等到疮痂脱落后,瘢痕粉红粉嫩,犹如新化的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代,纹眉纹眼线都是不明智的。      
  画家容易把自己的老婆画出去。齐国的敬先生就是。有一年,齐国的国王建了一座九层高的台子,把敬先生召去画壁画。敬先生很可怜,每天躺在梯子上,脖子都躺歪了。每当晚上静悄悄的,所有人都睡觉了,敬先生在治歪脖子的时候,就特别怀念自己的新婚老婆。他就把他老婆的画像画在了天花顶上,画得很漂亮。
  完工的时候,敬先生颤颤巍巍地从梯子上下来,接受齐国国王的审查,齐王仰着脖子看了半天,对敬先生画的名为《我老婆》的画发生了强烈的兴趣,觉得此老婆长得非常之好看,然后就把敬先生的老婆迎入宫内当嫔妃,敬先生只好龇牙咧嘴骂骂咧咧地度过下半生。
  敬先生的惨绝人寰不具备普遍性,大部分画家的悲惨命运是这样的:古代君主经常在吃饭的时候对客人说:“咦?我们找个画家来助兴吧?”而不是:“我们找一个妓女助兴吧?”他们要画家来画他们吃饭的盛况。画家本来在吃饭,忽然来了个太监召他到皇宫里去,他只好疾步跑去,大汗淋漓,跪在地上画起来,过了一分钟左右,皇帝问他们:“画好了吧?"画《最后的晚餐》花了好几年耶,但是画《刚刚的午餐》却限时一分钟。这个倒霉的画家就是古代著名画家阎立本。
  还有一次,皇帝吃饭的时候有一只七彩鸟飞进皇宫,皇帝把画匠找来让他画。画家刚把笔拿出来,鸟就飞走了,皇帝问他:“你画好了吧?”
  张衡发明了地动仪,很有名,他也会画画。有一年,山中的水潭里出现一只怪兽,人头猪身,经常在水边石头上晒太阳。张衡前去山中想将它画下来。他来到水边取出纸笔后,怪兽又不出来了。有人说:“这只怪兽惧怕写生和照相,所以不出来。”于是张衡收起纸笔,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一动也不动,怪兽果然出来了。一看见张衡就说:“画什么画?再画就吃你!”张衡赶紧扔掉纸笔,说“好好不画了”。不过他悄悄地用脚趾头在泥地上把怪兽画下来。古代画家还有点像新闻记者,接受那些不愿意被爆光的家伙的威胁。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古代画家是个危险的职业。      
  把自己的脚丫子扭转一下,让它面朝自己——翻了一个面的脚,比过去的那个面熟的脚大了好多好多,而且面带阴晴不定的表情,经常吓人一跳。
  无论你怎样搬,脚都不可能正面朝自己,所以看脚通常发生在给为对方洗脚的过程中。《北梦琐言》上说,唐朝有个童仆叫吴行鲁,他对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侍侯小便和洗脚十分敬业,每天把主人的便壶揣在怀里焐暖。有一次他给主人洗脚,主人捧着自己的臭脚怜惜地说:“就凭这样的脚纹,怎么就做不上大官呢?”吴行鲁说:“脚相不准,我的脚和你一样,我还不是安心做仆人这份没有前途的职业。”主人让他脱下鞋袜,发现两人的脚纹果然一样——这是缺乏科学观察的表现,即使双胞胎也没有脚纹一样的。于是主仆两个互相洗脚,共同进步,都做了刺史——我也不知道刺史是多大的官。
  《定命录》上说,唐朝的安禄山,最早在韩国公张仁愿手下当警卫,安禄山最喜欢给主人洗脚,按摩脚的时间又长——其实他是偷看上司脚下的痣,上司说:“我的痣好啊,是贵相;你看得这么详细,你也有吗?”安禄山说:“好奇怪啊,我这么一个贱人,脚下也长痣,而且一脚一个,也不知道是什么兆头(比将军者色黑而加大,竟不知其何祥也)。”上司沉默了半天说:“你当我干儿子吧!来来来,我给你洗脚!爹给儿子洗脚是应该的。”史书上没有记载下文,我猜他们俩经常背着外人洗脚,而且以耳语的声音剧烈争执,抢着给对方洗脚。
  我觉得看脚纹,是一件诡秘兼暧昧的事情,表明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很不一般,所以互相提拔互相勾结互相赞美——俗称为“捧臭脚”。脚纹其实一点也不准。晋朝的程逊脚下有龟文形的痣,相士告诉他说:“你会溺水而死”。后来,程逊到浙江上任,掉到海里了。但是《汉书·李固传》上说,李固脚下也有龟纹痣,但是李固却是重臣,到死没遇到水害。我脚下也有一颗痣,网上电脑相士说,这代表一生到处周游,好像徐霞客。我感到不是说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脚相历史悠久,至少追溯到汉朝。      
  因为枪的出现,我们失去了百发百中的人——还有一个原因:所有的射箭高手,都被徒弟杀死了;所有学箭的人,都想杀死师父,这是传统,。
  《孟子》上说,史上第一远程射箭高手——射落了九个太阳的后羿,就是被弟子逢蒙射死的。所以聪明的师父都要留一手“必杀绝技”,把它带进坟墓里去。每个朝代的射箭高手,都要从头练习。
  《列子》中有个纪昌,他师父飞卫先教他“踩死我不眨眼功”和“我看虱子大如车轮功”。前一个是让纪昌躺在织布机下面,纪夫人一边踩织布机,一边假装踩他眼睛;后一个是栓一只虱子在窗口,每天盯着看。纪昌练成神箭手,即使给他一杆标枪,他也能射中虱子的心脏。然后他就觉得差不多可以杀师父了。他和师父在野外对射,两个人射出的箭总能在空中相撞。最后关头到来啦!师父的箭全部射完,徒弟的箭还有一只,徒弟说:“游戏结束了!”箭带着猪叫声嗖嗖地射向师父,师父拔了根茅草,把徒弟的箭挡了下来,箭软软地落在地上,连尘土都没有溅起来。两个人哭着表示,谁也不能将射箭绝技告诉别人。
  隋朝末年,有一个督君谟,能闭着眼睛射箭。他的徒弟王灵智想杀死他,督君谟拿着一短刀,王灵智射过来的箭,他都用刀拨落。最后一只箭,督君谟用嘴巴接住了,他对王灵智说:“你跟我学了三年,自以为将技艺都学到了。其实,我还没有教你用牙齿接箭头呢!”
  在唐朝的筵席上,有一个西蜀来的客人,用绿豆击苍蝇,十击十中,满座客人都很惊讶。主人说:“不要浪费我的豆子。”说着用手指捉苍蝇,也是百发百中,都掐住苍蝇的后脚。唐朝还有个夏将军,在新抹的泥墙上插上几十柱刺棘,手中拿着煮烂的豆子,在一丈以外的地方一把投去,百发百中,所有的豆子都扎在刺尖上。扔豆不属于军事项目和体育项目,没听说后世有学这个的。
  奥运会上有射箭,人们好想保留百发百中的绝技哦,但是已经找不回来这种身体机能了。许多神奇和有趣也同时消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射箭要经过特殊训练,用嘴巴接箭这一招,小孩儿不要模仿。
  现在消失了美人,连一件衣服的重量也承受不了的美人。
  我知道就是这样一个美人,她和我一样大,但是比我老了几千岁。丽娟是汉武帝宠幸的一位宫女,十四岁。皮肤又白又软,口气像口香糖广告表现得一样清香。身体轻软柔弱,衣带弹一弹,就会在肌肤上留下疤痕(吹气如兰,身轻弱,不欲衣缨拂,恐伤为痕)。她喜欢唱歌,她每次办演唱会的时候,还会有宫女伴唱,还有特技——-庭院的树叶都被振荡得纷纷飞落,汉武帝是她演唱会上的神秘嘉宾。武帝深恐尘垢玷污了她的身体,她所到之处都挂上琉璃帐。还总是把她裹在被子里,再用衣带系住,外面还有许多层帷幕,生怕刮风的时候,她被刮死了。她每天都像粽子馅一样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能够走动的时候,她用琥珀做成环佩,放在衣裙里面,别人都不知道,环佩发出声响时,她就对别人说是自己的玻璃骨节发出的声音,旁边的人都说她真是一个美丽的怪人——其实,丽娟没有被厚厚的被子勒死和闷死,这说明她够强壮了。
  “一件衣服都承受不了的人”,包括所有柔弱的难以置信的人。还比如说李后主的妃子,我忘记叫什么名字了。南唐灭亡,宋人把她抢走了。宋人头子把她放在一个很华丽的房间里,点上蜡烛。那个妃子忽然流起眼泪来,宋人头子叫她不要悲伤了,她说:“我不是悲伤,只是蜡烛的烟子太熏眼睛了。”宋人头子问:“那李后主拿什么东西给你照明呢?”她说:“他总是用一颗超大的夜明珠照明。”在漫画里,宋人头子就是一副脚朝天晕倒的造型了。
  我们不用为失去了这种美人而太过悲伤,古代人说杨贵妃都“一件衣服都承受不了”,要知道,她甚至可以穿着十床被子跑步。而且“连衣服都承受不了”的情况是不会发生的,没有人一穿衣服就垮掉了,那只是妃子们为了引起皇帝的注意,给自己的包装。然后文人就对贵族妇女意淫,夸张夸张,直到今天,还有一部分文人把她们挖出来意淫。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失去了娇弱美女,因为她们从来不曾存在过。不要再想了。
  因为麻醉药发明,现在消失了特别能忍痛的人。
  从前有个夏侯淳,他参加打仗的时候,被箭射中了眼睛,他用手拔箭的时候,不小心把眼珠子也拔出来了,他用另一只眼睛看了看,把眼珠放在嘴里,一口吞了,笑着对呆了的官兵说:“父精母血,不能浪费。谁有玻璃珠借我先充下数?”
  战国时候还有个豫让。他改变自己的容貌,为了杀赵襄子——他刮掉眉毛和胡须,吞食火炭,来改变自己的声音;将含毒素的漆涂抹在身上,使身体脓肿长癞疱,来改变自己的形体。然后他沿街乞讨,被朋友认出来了,他的朋友连连叹气说:凭你的能力,你可以做大官呀。做了大官,才可以接近赵襄子。你现在想了一个多么复杂的方法啊!变成了乞丐,离赵襄公越来越远了。
  民间笔记上的忍痛人士,还有蛊惑仔。三官保就是这样一个人,刚刚十八岁,明眸皓齿,皮肤白白的,神情动人,而且还特别会打扮,别人第一眼看见他都觉得好亮丽噢,但不知道他其实是狠角。
  有一天,同样身为地痞的佟某人和他约定斗殴。到了约定时间,三官保一个人到了花坛旁边,过了很久,姓佟的带了很多人来了,三官保说:“你带这么多人是来打我的呀?”姓佟的人说:“是的。”只见三官保躺在大马路上,过了一会儿,他又坐起来把衣服脱了,解释道:“不要把衣服弄脏了。”姓佟的团伙蜂拥而上,用上了许多武器,三官保一边笑一边挨打,姓佟的很佩服他,抱住他的脚喊道:“你是我的老大呀!”后来疤渐渐掉了,两个月后,又是一位美男子啊!
  有一个绰号叫做“阎王”的人也想欺负他,让他刺自己的肉肉,三官保连忙接过匕首,露出腿给阎王看,说:“这里行吧?”阎王还没回答,他就用匕首从大腿刻刺进去,匕首遇到了骨头,发出吱吱叫的声音,他一边笑,一边在腿上刻上了“天下太平”几个字。三官保因为会忍痛而成为黑社会老大。他的志向好像很高远:维持天下的治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忍痛有两种,一种是被动的,一种是主动自残,自残不好,不要自残。
  现在消失了懂得了和鸟兽说话的人。
  孔子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一个蹲过牢房的人,这个人叫公冶长。公冶长就是一个懂鸟兽说话的人,他坐牢就是因为这个事。他到鲁国的时候,看到了一群坏鸟飞过天空,互相叫道:“兄弟们!我们到清溪集合,去吃人肉(往清溪食人肉!)”他又往前走了一程,遇见了一个老太太,她怀疑自己的儿子杀了,但是又找不到尸体,公冶长想到了那群鸟所的话,就领着那个老太太颤颤巍巍地跑到清溪河边,她儿子的尸体果然在那儿,那群鸟才刚刚开饭,尸体还不是很烂。
  老太太告到官府,说自己的儿子被杀了。官吏问:“你怎么找到你儿子的尸体的?”老太太说:“公冶长告诉我的。”官吏说:“传公冶长上场……公冶长你是怎么知道尸体在清溪的?”公冶长说:“鸟告诉我的。”于是公冶长被关进了监狱。      
  古代的人无法解释他懂得鸟兽说话的原因,只好编了一个童话故事。从前,公冶长在他的兄弟中是个诚实而又厚道的人,兄弟歧视他,让他干活却又吃不饱,然后乌鸦、燕子和布谷的鸟从四面八方飞来,告诉他关于食物的小道消息:“今天守西瓜地的老王喝喜酒去了。”“张家的丝瓜熟了。”然后肚子饱了,生活好了,兄弟和睦了,生活幸福了。
  上面这个故事我一个字都不相信,但我相信古代社会一定有懂得和鸟兽交流的人。这种能力我们生来就具有,因为人类和动物原本是居住在一起的,分不出彼此,互相说话交流,后来,一部分长变了,开始长毛呀,长翅膀呀,长尾巴呀。然后,长相相似的聚在一起,和其他的就分开了。
  沉迷于听动物说话的人隐居起来,不被我们知道。人越来越不在意这种能力,渐渐退出了鸟语世界。还有一点很重要:我们把这些能力用来杀害鸟兽们。治水大禹有个助手,叫做"益",他懂得鸟兽语言,他在管理山泽其间,发明了各种捕兽的陷阱。后来他丧失了这种能力,也失去了鸟兽的信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是你热爱大自然,真诚地听鸟说话,你就可以听出它其实在告诉我们:“唧唧,咕咕!”
  因为书不再是珍稀物品,我们还失去了过目不忘的人。
  有些人打死都不承认自己丧失了记忆能力,我的同桌一首五言绝句也能背半年。他以坚定并且略带粗暴的口气,推荐我学快速记忆,并且说他自己也学了,现在好比《射雕英雄传》上黄蓉的妈,只看一遍的文章就能背下来,但是当我让他背书的时候,他又说自己只是初级阶段,还不能发功,免得动了胎气——我相信他是想说“伤了元气”。
  古代记忆力超级好的人特别多。从前有个一行大师,唐玄宗问他:“你会什么呀?”他说:“什么都不会,就是记忆力超级好。”唐玄宗听说以后,就把皇宫工作人员的花名册拿给他看,他看完一遍之后,就可以背下来,就像说熟人的名字一样,唐玄宗被他吓到了,说他是个圣人。
  虞世南的记忆力也很好,有一次,李世民命令他在屏风上书写《列女传》,当时屏风已装裱好,来不及去取书,虞世南就凭记忆书写,一字不漏,其他人都佩服得哇哇叫。《铁围山丛谈》记载,北宋的张伯玉记忆力也很厉害,他老了以后,有个人提出要和他比,他指着家里的四柜书说:“我又老又有病,不如以前了,现在能记的也就这些,请你从里面拿出一册来比吧!”那个人抽出一本《仪礼》,张伯玉说:“你就随便翻一页开个头吧,我给你往下续。”那个人按照他说得做了,张伯玉果然能够一个字都不差地背下来,前来挑战的人不仅吓倒了,简直骇掉了,倒退几步就走了出去。然后,在我的想象之中,张伯玉就像唱京剧那样笑了起来:“哈~哈~~”
  魏晋的王粲,看别人下棋,刚看了一分钟棋盘就被弄翻了,他把棋盘捡起来,仍旧能摆出和原来一模一样的棋局。他还有一个绝技是边走路边看碑文,一路走完了,碑文也背下来了,不失一字。
  我们还没有完全丧失记忆力,因为我们越来越需要考大学,但同时也越来越需要更新作弊手段,一些对未来不负责任的科学家还说,可以把书做成芯片植入脑子里,以后人类索性用不上过目不忘的能力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旧的能力去了,新的能力还远吗?      
  我真希望自己是个古代蛮夷。因为远离都城,连皇帝也认可他们的奇形怪状,他们有的吃土,有的能活八百岁,跟人交配能生出不同的物种,甚至生出植物,有的住在横跨河流的绳子上,在绳子上种地跳舞,渴了就弯下腰在河里舀一瓢水。
  魏晋的《博物志》有飞头人的记载,直到唐宋,还有人写。五岭以南的溪洞中,有"飞头獠子",在头飞走的前一天,脖子上就有痕迹,像一圈红线,妻和孩子便看守着。很担心他们的头飞行途中不能准时飞回来,或者头在飞行的时候,有人偷偷调换他们的身体。飞头人到了夜晚,样子像有病似的,头忽然离开身子就飞走了。头落在河岸边的泥中,找些螃蟹、蚯蚓之类的东西吃,也一定会有飞头跑到树林里,和其他飞头女搞外遇,不过他们除了亲亲嘴也干不成其他的事情了。将要天亮时才飞回来,他们的妻子或者小孩儿把他们的头安上——有的安不好就会落枕一整天——他们则像做梦忽然醒了,然而却觉得肚子里已经很饱了。
  佛教僧人菩萨胜又说,阇婆国中也有头能飞去的人,那种人眼眶里没瞳孔,在头突然落下的时,有一个人根据这个人的情况记下了这怪异的事情。南方的落民,他们的头能飞,他们祠庙中供祀的神名字叫"虫落",于是称他们为"落民"。汉武帝时因墀国的南方有能分解身体的人,能先让头飞到南海,左手飞到东海,右手飞到西海。到了晚上,头回到肩上,两只手遇到了猛烈的风,飘飞到了海外。
  又传说,南方有落头民,他们的头能飞,用耳朵作翅膀,天快亮时又回到他的身体上。孙吴时常常得到这种人。
  我相信有一部分飞头人是假的,有没有可能是凶杀案后剩下的头,被老鹰叼起来拿回家慢慢吃,被人看见了脑袋在空中被吊起来的情状,吓了一大跳,以为是飞头人呢?
  你希望你的哪个器官能飞起来?是不是有飞越身处的这片地,这片围栏,这个黄脸婆生活的理想?当然,再奇怪的生活过久了也平常,而飞头人能够不断更新生活,不断地看到外面的世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全身不能飞,个别器官飞起来也是好的。      
  歌妓不是妓,歌妓是……一种无法总结的人。
  在歌妓这一行里,出现过几个名人,比如唐朝的红拂,后来做了贵妇。红拂是杨素府里的歌妓。据坊间妇女的传言,红拂是杨素的贴身歌妓。但实际上,歌妓不是妓,杨素没怎么见过红拂,也许在歌妓们跳集体舞的时候见过几眼吧。红拂觉得歌妓实在是一个没前途的行业,于是就奔向了李靖。
  红拂是对的呀,歌妓真是一个没有前途的行业,特别是家养的歌妓。在隋唐的时候,一些官宦人家都要养一群歌妓。逢年过节,家里来客人的时候,主人就要极其戏剧化地拍两下手,那群歌妓就得赶紧跑出来唱歌。好看的歌妓很容易出名,坊间人们的重要话题就是:“老张的歌妓特别好看啊!”“那我们就去他家吃饭吧!”“事不宜迟,兄台有请(唉,我古装片看多了,自己都能表演了)。”然后大家就喊着:“看歌妓咯!三缺一!”结伴看歌妓去。看完歌妓之后,再一溜风地跑回去。歌妓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电视机之类影像工具。
  歌妓惨哪!被主妇们提防着。从前有位功臣,他妻子是个妒妇,他身边的婢女都丑得像鬼一样。家里有许多歌妓,但是都由他老婆负责。举行宴会时,就让歌妓们隔着帘幕奏乐,他从未见过她们的脸,他的妻子临死前,还果断地把那些歌妓遣散回家,说:“你要是敢亲近歌妓,就不得好死。”他妻子死了以后,他高兴得不得了,每天挨家挨户串门蹭饭,看歌妓表演,没过几天,就狂喜得死掉了。
  歌妓惨哪!连衣服都没有穿的。梁代的夏侯亶家里很穷,却喜欢置办乐队。歌妓没有衣服打扮,客人来了的时候,就让妓女隔着帘子演奏乐曲。当时的人有个谜语:老夏家歌妓的衣服——打一日常用品,谜底是帘子。
  歌妓惨哪!歌妓失业啊!有些歌妓到了最后,就都沦落成真正的妓女,或者被主人纳为妾。但是有一群歌妓,是真正爱歌唱的,她们唱通俗歌唱得很好,但长得不足以出卖色相,况且,后来,戏剧就被发明了,她们这群不够热闹的歌唱者就被淘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三百六十行,有一行出不了状元。      
  有种药的功效是“睡得香,不做梦”,我一定不会买。因为做梦是我喜爱睡觉的唯一理由。古代,人们对梦中的可能性特别惊异,比如救了一只乌龟,当晚梦到乌龟穿着马甲道谢,能把古代人高兴得不得了。梦里是他们离神明或者超能力最近的地方。
  就在人们为了梦里的场景而高兴的时候,一个目光锐利,神情严肃的人出现了,这个人就是周宣。直到现在,他还不断和做梦人约会。魏文帝曹丕召见周宣,说自己梦见了殿堂上两片瓦落在地上,化为一对鸳鸯。周宣说:“这代表着后宫有人会暴死。”文帝脸色一沉,说了一个拙劣的谎:“我逗你玩呢!”还没说完,就见有皇宫工作人员冲进来,说:“报告大王,后宫你的女朋友们正在群殴,有人不治身亡。”
  没多久,曹丕又做了一个美梦,见了青气自地与天相连。周宣说:“您的梦表明天下要有高贵的女子冤死。”曹丕想起来自己前几天给了甄后——传说中《洛神赋》的女主角,曹植暗恋的人——发了封让她自杀的诏书,这时候,她恐怕已经自杀了。
  还有人问周宣:“我昨夜梦见用草做的狗,这是怎么回事?”周宣说:“你能吃到一顿好饭。”那人果然蹭饭成功。后来,他又问周宣:“昨夜我又梦见用草做的狗,是怎么回事?”周宣说:“这表示你要骨折。”后来的后来,这个人可怜兮兮地对周宣说:“我又梦到草狗了,这是见鬼了吧?”周宣告诉他:“你家失火了,快点报警吧!”我怀疑周宣是从那个人身后正在着火的屋子看出来的。
  许多人把自己的浪漫梦境讲给周公听,然后得到“你儿子会死,你老婆会跑,还卷走了所有的存款和股票”的将来,那会多么沮丧。解梦的结果比较极端的,要惨就极端地惨,一般人完全承认不住。伤害别人的美梦是不好的行为。预示着好运的梦,却都羞于说给别人听,比如被人烧死,被龙强奸之类的。
  有了解梦人,梦变成了复杂的流程。首先要睡觉,睡了还要做得出来梦,做了还要保证能记住,记住了还要找人解,解了还要等待梦的应验。
  所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我们的梦,让别人解去吧。      
  我接受关起门来独唱,但不喜欢公开场合“独”唱——音乐是怎么起源的呢?有一种说法是抬木头。有个主唱先唱道:“齐用力哟,抬起来哟!”其他人就唱和声“嗨嗨!”然后大木头就顺利地往前走啦!刘安在《淮南子》中说:“今举大木者,前呼舆论,后亦应之。”说的就是这种情形。你知道的,在早晨,有一只嗓门嘹亮又不睡懒觉的公鸡先打鸣,其他公鸡一听就赶紧醒来加入合唱。知了呀,青蛙呀,鲸鱼呀,猴子呀等等,动物差不多都是一叫都叫的。人也差不多如此,合唱是人的本能。春秋战国时候,人群中出现了一些大嗓门的人——比如韩娥卖唱,特别会歌哭;还出现了音乐学院,比如秦青,就收了好多学生。大嗓门者的声音扶摇直上,振得树叶刷刷直掉,连云彩都不走了。结果其他人不好意思开口唱歌了,任凭自己声带退化,喉咙像一只老化的橡皮管子。这不好,嗓子不好的人,加入到和声里面,就显不出来了,说不定还有奇妙的效果。
  孔子喜欢合唱。《论语》上说,孔子听别人唱歌,如果好听,就一定请别人再唱一遍,自己跟着合唱("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孔子经常带学生到野外唱歌,在春天,大家穿着飘飘的大褂子,在合唱团里自动找到自己的声音位置,多好啊。孔子还会编曲,还会抚琴,也就是说,他是主唱兼键盘手。我佩服的其实是主唱,那种有暴强的音乐传染性的主唱,能搞气氛的主唱,能把众人退化的器官启动的主唱。
   《朝野佥载》说,唐朝洛阳县令叫宋之逊,他特别喜欢搞音乐,刺史——也就是他的上司,请他教婢女唱歌,这个刺史比较另类,完全不害怕婢女唱歌之后变成贪玩的辣妹——婢女其实都挺忙的,没有时间集中起来练习,宋之逊就手持一个笏板站在庭院正中,高声唱歌,务必唱得每个角落的婢女都能听见,宋之逊一唱,那些正在烧水的,端茶的,洗衣的,打扇的婢女,全都一边工作一边唱歌应和,形成美妙的和声。用一句俗话形容:刺史府成了欢乐的海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让我们跟着“独”唱一起哼哼唧唧吧。      
   村里有个无业游民,很穷,但是骂人很在行,总是和泼妇站在一起骂街,骂那些古今有名的人,他把这种行为叫做“智慧”,他把自己叫做“智者”。
  村里还有一个富裕农民,而且远远超过了“家里盖起了三层楼,吃好了,穿好了,温饱了”的程度,他简直……很富很富,家里有很漂亮的房子。有一天,他在街上看到了智者,对他说:“我要出差一年,我把房子借给你住,家里什么东西都有,你甭客气,一年后把房子给我就行了。”
  智者来到了富人的家,有很多奴婢排好了队迎接他,富人的家比坊间传说得还要漂亮,智者仔细地看他家的瓷砖花纹,啧啧赞叹。后来,他去上厕所,发现富人家的厕所却很小,而且格调和客厅天花板的花纹很不搭。
  于是智者就命令翻修厕所,把原来的拆了盖新的,不仅要改大改宽,还要重新在房梁上画花纹,涂红漆,买摆设,大扫除,喷香水。开工了以后,他觉得工匠们的艺术细胞不好,于是他亲自和工人仆人一起劳动,还骂骂咧咧地揽下了全部的活。每天画厕所的草图,废寝忘食,都不睡觉了。不知不觉,他已经满脸油漆,满手老茧,满身跳蚤了。这时候,一年的时间到了,富人回来了,让智者回去,智者说:“唉,我甚至连你的卧室都没去过,天天睡在厕所废墟上。”回到家以后,智者越来越气,越来越气,就气死了。
  另外一个无比热爱劳动的人就是田螺姑娘,她刚刚被谢端捡回来的时候,是一个巨大的田螺,像水壶一样。为了报恩,就天天义务劳动,偷偷帮谢端收拾屋子,还有做饭,结果终于被他逮到了。在原来的传说里,田螺姑娘被一阵风刮走了,结束了她的劳动生活;在后来的传说里,田螺姑娘的后半生都在帮谢端打鱼织网。
  大家都笑帮人修厕所的那个人,但是因为田螺姑娘是仙女就夸她,我却不会嘲笑一个热爱劳动的人。他们因为追求完美而成为劳苦命,都是生活积极的人,不会在垃圾食品中堕落身体的人,忙碌并快乐的人,打扫时哼歌的人,能让别人幸福的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替人装修厕所不要任何报酬,是千古难寻的好人好事。
  孔子喜欢合唱。《论语》上说,孔子听别人唱歌,如果好听,就一定请别人再唱一遍,自己跟着合唱("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孔子经常带学生到野外唱歌,在春天,大家穿着飘飘的大褂子,在合唱团里自动找到自己的声音位置,多好啊。孔子还会编曲,还会抚琴,也就是说,他是主唱兼键盘手。我佩服的其实是主唱,那种有暴强的音乐传染性的主唱,能搞气氛的主唱,能把众人退化的器官启动的主唱。
   《朝野佥载》说,唐朝洛阳县令叫宋之逊,他特别喜欢搞音乐,刺史——也就是他的上司,请他教婢女唱歌,这个刺史比较另类,完全不害怕婢女唱歌之后变成贪玩的辣妹——婢女其实都挺忙的,没有时间集中起来练习,宋之逊就手持一个笏板站在庭院正中,高声唱歌,务必唱得每个角落的婢女都能听见,宋之逊一唱,那些正在烧水的,端茶的,洗衣的,打扇的婢女,全都一边工作一边唱歌应和,形成美妙的和声。用一句俗话形容:刺史府成了欢乐的海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让我们跟着“独”唱一起哼哼唧唧吧。      
  谢灵运不是很有名,他甚至还没有他的爷爷有名——他的爷爷就是谢玄,说下雪像撒盐,打错一个比喻被人骂几百年的可怜鬼。谢灵运是个富人,身份相当于伯爵,每年发五百石的粮食,山水诗写得很好,“才高八斗”最早是形容他的。
  其实在当时,谢灵运也不是不有名,只是处于很尴尬的状态,他跟许多人并称,比如他和鲍照、颜延之并称为"元嘉三大家",又单独和颜延之并称,还和谢朓并列为"大小谢",李白本来自认为和他并称的,未遂。
  和人并称不是一件好事情,甚至可以说是一件坏事情。谢灵运做了很多努力,都是放浪不羁的,我觉得他是希望和别人区分开。他的努力包括骂人:有一个叫做孟顗的太守很信佛,每天要拜很多神,谢灵运很轻蔑他这样做。对孟顗说:“修心得道这种事情,不是智商低的人能做的。要说升天你肯定在我前面,但是成佛一定在我后面。”他做过的努力还有裸体:有一次,他和朋友一起去千秋亭喝酒,然后就开心地好像进了KTV一样,兴奋地把衣服脱了,一脱就全脱了,开始裸奔。孟顗是当地的太守,写信骂他丢脸,他回信说人家智商低。
  谢灵运喜欢游山玩水(发明过带前后齿的登山鞋),那些恨他的官员每天都有材料上奏,说他当官不敬业。谢灵运名声很差,加上还有案底——打死了跟自己小妾偷情的下人。有一次路边有七个人聊天,被巡视的小官看见了,问他们商量什么坏事——这七个人也许正在谈鸡蛋要涨价或李家小子不错,但是被小官一逼,就说谢灵运让他们谋反。
  谢灵运有一把很好看的胡须,当他稀里糊涂被下令砍头的时候,他把它们都捐给一个寺院里,寺院当作维摩诘的胡须,很珍惜。到了唐朝的时候,被安乐公主毁了,这是后话,以后再写。所以现在博物馆里就看不到谢灵运的胡须了。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个主题,谢灵运的主题是“避免和人并称,区别于其他人”。其实他做到了,也付出了太大的代价。但是其他人不应该放弃这个主题。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沉没于街上行走的人群的姿态——在不裸奔的前提下。      
  韩愈在唐朝是个畅销作家,给很多人写过悼词。在我知道他众多八卦之后,终于可以用平淡又亲切的语气——亲切到以“老韩”来称呼他——来描述一个出现语文书里的人。
  那年老韩看到明信片,觉得华山很好看,于是就和客人爬华山,他们在山顶上做了广播体操第三节“伸展运动”,又感叹了一下风光的美好性和无聊性,然后就没事干,准备下山了。他们回头一看,觉得下山比刚才上山时要艰险得多,老韩一口咬定自己会像石头一样滚下山,于是大家就困在山上,没有办法下山。这时候,老韩忽然号啕大哭开始写遗书了,我愿意相信他边哭边说:“我上有老下有小……”这时候,出现了一个我死都不相信的奇迹,韩愈的遗书被风吹到山下,被当地县令捡到了,县令派了许多民工上山搜索,把他接下了山。
  有一个大家都号召“不要和他玩”的人,叫做席夔,他在韩愈初次被贬的文案上,这样形容自己:“早年中过第,有一点名气(登科第,亦有声名)。”韩愈看了以后,说:“这个人说话真是不恰当,哪儿有人把骂他的脏话也当成‘有些名气’呢?”——老韩说了一句聪明话,如果现在有人说:“兄弟我在网络上(官场上文坛上等等)有点名气。”你就可以用老韩的话回答他。
  韩愈的副业是个驯兽师。他在潮州做刺史的时候,一上任就说“有困难找韩愈”。老百姓都说这个地方有个大水潭,潭里有条大大的鳄鱼,吃掉了所有来潭边的小动物和大动物,包括马和牛。韩愈听说了以后,带了很多好吃的来到潭边,对潭底说:“你是水族一类,水族是善良的民族,你不要成为老百姓的祸害呀!”还对它分析了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把零食和饮料撒到谭里,就离开了。到了第二天,那个水潭已经枯了,而那条大鳄鱼也被吓跑了,跑到旁边的那个州,祸害他们去了。
  韩愈在语文课本里出现的时候很无趣,没有风流韵事,没有被拍成电视剧;又没有严肃到让人来严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能选进语文课本又被后人探索八卦是一件很爽的事情,所以我就把此文当作献给他诞生很多年的礼物。      
  弄臣是最快乐的职业,幽默是最简单的技术。我也特别想以讽刺性的话,来担任这个工作。但是当弄臣们把这种工作变得困苦又危险的时候,我就更希望当一个帮皇帝尝饭菜的官了。
  有一个弄臣讲过一个让人一脸茫然的笑话:从前有一个女人很会戏弄人,有一天两兄弟乘坐一辆车去看她怎么戏弄人,那个女人指着他们笑着说:“车中央怎么那么高哇?”你听懂了吧?这个女人的意思是说:“中央高,两头低”。低,谐音“羝”,也就是“两条公羊”。好笑吧好笑吧?
  有谁愿意告诉这个弄臣,没有幽默感就不要讲笑话,更不要编笑话?笑话也不是为了炫耀自己脑袋里的沟回拐了很多弯的。但是我给予他最大的原谅,据我猜测笑话的被复杂化,是因为大部分皇帝成天窝坐在皇位上,没有智力锻炼的机会,所以弄臣们给他们出一些特别复杂的笑话,来锻炼他们的智力。
  但弄臣们把自己的处境弄得危险化,是没有人想到的结果。敬新磨是庄宗的弄臣,庄宗李存勖去打猎,他的保镖队伍踩到了老百姓的田。此帝的县令批评了庄宗,敬新磨在一旁赤裸裸地明骂县令实骂庄宗:“你是一位县令,你为什么要让老百姓种地呢?为什么不把老百姓饿起来,把田地空着,供给皇帝打猎呢?你应该判死罪。”这个故事还有一个好笑的结局,就是庄宗说:“朕知错啦!”
  还有一个更骇我听闻的故事。皇帝李存勋在宫中看演员排戏。忽然,他突兀地大声喊道:“李天下,李天下,你在哪里?”这时,兼职演员敬新磨冲下台打了他一个耳光说:“管理天下的,只有一个人,干嘛还要呼唤别人,难道可以有两个人来治理天下呀?”这个故事有一个更好笑的结局,那就是皇帝赏了敬新磨一大笔钱。有谁愿意告诉敬新磨:打人不对,不文明,打皇帝也不例外。
  弄臣们觉得逗地位高的人开心是吃力的工作,个人的愤恨影响了笑话的质量。而民间的人,地位平等,目的单纯,不排斥黄色笑话,所以民家笑话质量要高些。这个故事告诉弄臣们:当两个人同时哈哈笑的时候,地位的区别才会消失一瞬间。      
  安乐公主是韦后的女儿,韦后是武则天的儿媳妇。安乐公主没有讨人喜欢的长辈,没有人喜欢她她什么人喜欢。考证她是不是淫乱不是我的内容,我要谈谈她的享乐主义。
  她有一条美丽的裙子,料子用的是百鸟的毛,正看是一色,倒看又是一色,白天看是一色,晚上看上去……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但灯影下看又是一色。百鸟的样子,在裙子上都可以看出来。有很多妇女想要这样的裙子,就叫她们的丈夫到深山里去射鸟,带回来毛做成裙子。还好唐玄宗开元年间颁布了禁猎令。
  安乐公主用自己所有的宝物制成了一只百宝香炉。香炉高三尺,开了四个门。上面隐起镂刻成各种动物植物,仙女神仙,上面还镶嵌着各种宝石珍珠玛瑙,在我的想象里……算了吧,我根本想象不出来。
  后来,安乐公主因为犯了忤逆罪被贬为普通百姓,她吞并了许多土地,修造了一座定昆池,是赤裸裸地抄袭昆明池,但是比原版还要漂亮。连绵四十九里,没有一处不挂着画,锦绣;没有一处不镶嵌着宝石珍珠,漂亮得不是你我能够想象的。后来,韦后被杀了,她也被唐玄宗处死,这些园林就没人管了,每天都有很多农民来游览,每天定昆池门口都严重堵车。唐玄宗对此事很恼火,又颁布了一项法令,凡是擅自来到这里的人,是国家的官员则解除你的现任职务,一般百姓就责打你一顿,这才没有人再去观赏了。
  晋朝的谢灵运有一把很好看的胡须,当他被下令砍头的时候,他把胡须捐给一个寺院,寺院当作维摩诘的胡须,很珍惜。到了唐朝,安乐公主要玩斗百草(比两根草哪根坚固的游戏),她就派人快马去取胡须,但是怕别人也弄到,赢了自己,于是就给自己留了一根,其他的胡须全剪掉扔了。导致我们现在在博物馆里看不到谢灵运的胡须。
  我从来都不赞成铺张浪费的行为。但是,在众多有钱人的把戏当中,安乐公主还算好的。王恺用糖和饭来擦锅,石崇拿蜡烛当柴来烧火做饭,王济吃用人乳喂的猪。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浪费烧钱和享乐主义的区别是:在这两种无意义的行为中,第一种更无意义。      
  我很不喜欢白居易这个老头子。首先,他是怪伯伯,总是买像我这么大年纪的小女生。有两个侥幸到了十六岁还没有被他抛弃的小妾:樊素和小蛮。白居易成为“怪爷爷”的时候,她们还活蹦乱跳,是因为一个会唱歌一个会跳舞。白居易专门写诗赞美:“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这是上得报纸的,其他诗黄色得一塌糊涂。
  其次,他太喜欢炒作自己了。自从我认定他有这个爱好之后,他的任何轶事看上去都像炒作。这显然是他的过错。他的成名就像文化版的第二头条“著名作家顾况提携新人”,副标题是“顾况称赞年轻诗人白居易”。白居易来到京城参加高考的时候,他拿着自己的诗去找顾况,顾况说:“长安物价很高,很容易饿死人的。”看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后,对白居易说:“不过饿死的不会是你。”
  他成了名之后,经常在社会版和娱乐版上做秀:“新生代诗人白居易透露文章秘诀——天天读给老妇听”“走红诗人白居易为唐明皇写自传《长恨歌》——知情人透露其中涉及其恋情。”各位除了看出我的油腔滑调之外,一定也看出白居易是有炒作战略的。
  唐朝就有很多人不喜欢白居易。有个官员李宗林,他公开说白居易是爱唠叨的老头,白居易气疯了,第二天报纸的头条是:“白居易怒骂李宗林是一条咬他的疯狗”,值得一提的是,他确实是这样骂的。刘禹锡到宰相李德裕家作客的时候,说:“近来,你收到了白居易的文章吗?”李德裕领着刘禹锡到了一个书架面前,上面全部是白居易寄来的诗稿,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尘土。李德裕严肃地对刘禹锡说:“我从来没看过这个人的东西,你也不许看。你是我的学生,怎么能够看白居易呢?”刘禹锡羞愧地承认了自己品味的不行。
  对于一个人的成名,是没有什么可指责的,靠炒作出名有一点过分,把公众吸引力从那些真正写诗写得好的人身上移开,让人气得有点想跳脚。最可恶的是,过了一千多年,依然有很多人只知道两个古代诗人:李白和白居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炒作抢夺公众资源,罪恶想当于抢钱。      
  世界上叫 “张华”的人一定很多。但是写《博物志》的张华只有一个,绰号叫“小灵通”的张华只有一个,会酿醉死人的“消肠酒”的张华只有一个。
  张华出生在晋朝,从小就对颜色奇异的植物充满了敬畏,对歪七扭八的动物很有兴趣。从此,他看了许多古老的书,在上面找奇怪生物的来源,并且奋力溶入到街头老太太的谈话中,从她们的车轱辘话中又拔拉出一些神奇的故事。
  他还有一只白色的鹦鹉,虽然那只鹦鹉大部分时间都在搬弄仆人们的是非,但它在堕落为成长舌妇之前,到底是飞过几千里路的动物,它告诉了张华许多异族、蛮夷、植物的故事。
  张华变成了一个万事通。有为数众多的人为了试验他,拿着一个怪东西来问他:“这是什么呀?”有一天,他到陆士衡家蹭饭,陆世衡表情奸邪地说:“我不相信连你这么一个年年蹭、月月蹭的人是博学的,你说说现在吃的是什么。” 那其实是厨师捡到的一条闪光的大鱼。张华一边吃一边说:“我吃的是龙肉啊!不信你拿苦酒浇一下试验。”他们把苦酒撒到食物残骸上,看到它发出七彩的光。从此,陆世衡的厨师无论捡到什么东西,都要交给陆世衡尝一尝。
  张华还做过一些很无厘头的结论。例如,有人在山上捡到一只野鸡毛,他说:“不好啦,要发地震啦!”有人在仓库里发现一只山鸡,他一定要说那只鸡是蛇脱了衣服变的。
  当他编好一百卷的《博物志》拿给皇帝看的时候,皇帝说:“不错不错,骇人听闻界你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其中有一些太骇人听闻了,太迷信了,不好不好,你要删掉。”还赐给他了一只好笔,让他删掉。张华后来被皇帝杀了,原因是……我还没查书。
  没有人理解张华,张华的体系是由一点点玄虚,一点点考察,以及一点点科学组成的。村民们觉得张华太科学化了,不够玄虚;皇帝又觉得他太迷信了,不够老实。张华的《博物志》不像美国的“探索频道”那么出名。不过“探索频道”也就想当于进步了一丁点的《博物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古老的年代,凭一个人的力量做探索频道,就是难哪。      
  我有一个愿望,就是见到段式父子的时候,对他们说:“久仰久仰。”说句伤人的话,你们可能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段爸爸是唐朝的宰相段文昌,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脾气古怪的人。他不常请客,每次请客的时候都要严格筛选人,先要吃一顿作为面试的饭——可能只吃一些塑料饭,喝一些水当酒——他要选那些长相端正的,五官错位,脸上有疤的不要。有一次,有个叫薛大白的进士很有希望胜出,他长得很体面,但是他太紧张了,在喝水……咳咳,喝酒的时候,称呼了太多的名字:“段文昌宰相你也喝呀!段文昌宰相喜欢小动物吧?段文昌宰相最喜欢哪种动物呀?”段文昌果断地认为他不会使用人称代词,罗里罗嗦,把他赶走了。
  段儿子是《酉阳杂俎》的作者,叫做段成式。我不想揭他的短,但他在自己写的书里,每次提到自己,都不说:“有一次我……”而是使用一个不认识自己的角度,例如:“唐朝有一个叫做段成式的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段成式从小就喜欢呆在草丛里,长大了以后经常呆在林子里打猎。段爸爸叫人带了一封信,婉转地希望他成熟一点。第二天,段成式回家了,身上了挂满了猎物,比平常得多一倍,还交给他爸爸一篇观察动物的作文。他爸爸看得目瞪口呆,说:“我儿子长大了耶……”段爸爸从此很支持儿子写带有鬼怪迷信色彩的科考论文。《酉阳杂俎》大多数记叙奇怪的昆虫和植物,大部分都是段成式趴在草堆里看到的,我愿意相信还有一部分,是段爸爸和段儿子一起到别人家作客时,拿塑料袋偷偷装走的小动物或者植物。
  古怪脾气的爸爸,热爱动物同样热爱打猎的儿子,他们和大多数父子一样不出名。但是我觉得他们有父子间很温馨。第一是一起做出格的事——父子关系最亲密和谐的时候是一起做坏事的时候,爸爸偷西瓜,儿子把风之类的——第二是理解,晋朝的山简的爸爸是号称“酒鬼”的山涛,山简说:“我都四十多岁了,我的爸爸还不理解我。”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放弃和家人沟通,他们不会在不了解你的时候,就理解你。      
  我发现世界上有“大禹奖”哎,是奖励那些治水治得好的人,看来大禹真的是一个成功的水利部长……噢,对了,我是要批评大禹的。
  大禹,男,个子很高,但不是高大,而是畸形的九尺二寸高,长着长脖子和鸟嘴。耳朵上打了三个耳洞,头上带了个钩,长得不能算好看,所以没有人愿意嫁他。
  自从大禹被任命为水利部长以来,每天都很辛苦地挖泥,挖多了就不想挖了,不想挖了就想结婚了。有一天,他经过涂山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女的,这个女的的名字和这座山一样,大禹觉得此人长得很好看,于是就追在涂山氏后面喊道:“涂小姐,涂小姐啊!我要和你结婚啊!”涂小姐和神话故事里的大多数女性一样,完全没有台词,只是微笑着点头了。
  大禹和涂氏举行了婚礼:“大先生,你愿意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什么还是什么……我宣布你们成为夫妻了。”这时,雷鸣闪电,天兵天将都披着红斗篷来祝贺。
  他俩结婚了以后,大禹就出去挖泥去了,一去就去了十三年,并发生了著名的“三次从家门口经过,但是连口热茶都不进去喝”的故事。涂山氏去挖地现场探望大禹,她忽然发现——一个完全没有逻辑和迹象的事情——大禹变成了一只狗熊,正在以难看的姿势吭哧吭哧地拔杂树。甚至在这个时候,也没有给涂小姐设置台词,她就直接变成一座石像了。大禹说:“你不理我了是吧?不行哩,你欠我的,你先给我我的孩子。”于是那个石像就开了一条缝,连绵不断地蹦出了好几个孩子。
  大家都夸大禹是个事业型的男人,忙工作忙得家门都不进,但是我觉得大禹是一个比较无情的人,因为他对他的女儿也很冷淡。他的女儿叫做仪狄,是发明酒的人,她兴致勃勃地邀请大禹尝一尝,大禹觉得饮料非常之好喝,说:“后世一定有因为喝这种东西而亡国的人。”从此,他不但不喝这种饮料了,而且从此不理他的女儿了。上天为了表扬他六亲不认的行为,下了三天金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首先要和不履行婚姻承诺的人离婚,然后再从他手里争得孩子的抚养权。      
  丹阳公主是一个公主,是史上最丢脸的公主,至少以现在的观点看是最丢脸的。当她还只是唐太宗的十九个姊妹之一的时候,她一点都不丢脸。
  她嫁给了薛万彻,薛万彻是很厉害的人,是唐初三大名将之一,很会打仗,是左卫将军,后来又升官,转了个方向,当了右武卫大将军。再次重申,他是个打仗很厉害的人,但是他——不会嘿咻。
  他们结婚已经几个月了,可是还是没有……就是你肮脏的小脑袋里想的那个,也不知道是谁告的密,反正唐太宗知道了这件事,于是他备办了一个酒席,把他的妹妹妹夫们全部召来(大概有三十八个人)对薛万彻进行性教育。其间,唐太宗说薛万彻有“村气”,大概是说他老土。丹阳公主就露出了难看的脸色,唐太宗赶紧逗他们开心,用他的宝刀与薛万彻夫妇打赌,说:“如果你老公阳不胜的话,这把宝刀归你们。”啥叫阳不胜?我也不知道,可以尽你肮脏的小脑袋乱猜,反正丹阳公主高兴地和她的村气老公坐马车回家了。我在此对薛将军能否学会表示谨慎的乐观。
  虽然记录这件事是正史《新唐书》,但是我敢打赌主编欧阳修一定边编边笑。在绯闻还不多的古代,这事一定是广为流传的皇室糗事。
  有证据证明,丹阳公主真的因为糗事而受到欺侮了。那时有个姓名不明的柴姓人士,身体很轻盈,一跃身就不见了。唐太宗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这么厉害,于是给他布置了一个任务,要他去偷丹阳公主的镂金枕套,只见他飞入内室,先在手上沾一些土,然后在丹阳公主的脸上抹了一些土,丹阳公主连滚带爬地下床来照镜子,这时他就用另一只普通枕头,换了丹阳公主的那只,后来天亮了,黑漆抹乌的天过去了,公主才发现。
  无法得知唐太宗对乱摸公主脸蛋的行为进行怎样的惩罚?丹阳公主有没有生气?唐太宗有没有给她买一只新枕头?但是可以看出丹阳公主已经没有什么尊严了。我绝对认为是因为她发生了“老公是性白痴”的糗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虽然性白痴不属于破罐子破摔,但是别人却要破摔你,并认为这次破摔又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笑话。      
  怕老婆的笑话从来都是世界通用,古今都有的,我甚至怀疑历史上第一个能把人逗笑的笑话就是讲怕老婆的。
  从前,有一个人很怕老婆。有一天,他趁老婆不在家的时候偷吃了一盒年糕。晚上被老婆发现了,把他狠狠骂了一通,又罚跪三更才准许睡觉。他觉得自己十分倒霉,不知道后半生是不是一直这样,就找算命先生给自己算算命。算命先生问:“请问贵庚多少?”他赶忙回答:“没有跪多久,只跪到三更。”算命先生道:“我不是问这个,我是问你年高几何?”他说:“我还敢偷吃几盒?我只吃了一盒。”
  还有一个人一直很怕老婆。后来他的老婆死了,遗像悬挂在灵柩前。这个人想到老婆曾经欺负过她,就在她的遗像前挥拳。忽然吹了一阵风,遗像好像动了,这人吓了一跳,忙把手缩回来,说:“我不过是在开玩笑。”
  在生活中,有许多男的经常说自己惧内,因为这是一个很有亲和力的宣言,能够和周围人迅速打成一片。他们见过真正的凶老婆吗?
  唐朝的时候,有一个叫做阮嵩的县令,他的老婆很凶,有一次,阮嵩在客厅里和客人喝酒的时候,叫一个女仆来唱歌助兴。就在这时,只见他的老婆披头散发,光着脚,露出手臂拿着大刀冲进客厅。客人们都从逃生门逃走了,阮嵩吓得藏在座位下。
  其实我一直讨厌怕老婆的笑话,因为根据这些笑话来看,那些怕老婆的男人胆小得惊人,应该什么人都怕,连向小贩买东西都要吓得半死。
  在同一个历史时间,御史裴谈崇正在像一个专栏作家一样谈论怕老婆的问题,他老婆像凶悍的驴子,自己很怕她,他说:“老婆可怕啊,天生可怕。当她年轻的时候,她看上去美得像个菩萨,我很敬畏她;后来她生了很多小孩,看上去就像九子魔母一样,哪儿有人不怕九子魔母呢?后来她五六十岁了,又重新开始化妆了,眉毛画得太黑了,看上去像鸠盘荼一样,有谁不怕鸠盘荼呢?”鸠盘荼我也不知道是谁,想来是一个脸上具有失败的化妆特征的传说人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凶老婆和长得不好看的老婆,喜欢唠叨的老婆,或者只是嗓门大的老婆是有本质区别的。      
  人们在讲到美男的故事,都会用一种连自己都不熟悉的怪腔怪调,一点也不幽默,有一点猥亵,有一点女性化。但在讲卫玠的时候,却用不上这种语气,因为他的故事是悲伤的。
  卫玠是晋朝的人,他的爷爷叫做卫瓘,是个大臣,他曾经在卫玠五岁的时候,看着他说:“这个小孩和别人不一样,只可惜我看不到他长大了。”我没有办法想象一个小孩的美貌——面色白皙,神情专注,眉目如画,顾盼生姿?
  后来八王之乱的时候,卫瓘全家都被杀了,而卫玠因为生了某种小孩儿传染病,躲在亲戚家养病,所以没有被杀。卫玠再次出现在镜头前面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少年了,我以一个少女的羞涩,向你保证他长得更好看了,因为他更有气质了。他在这时,就基本确定了他一生的表情——就是面无表情。
  他是一个极度平静的人,一生中出现表情的次数极少。我猜是因为他童年的时候,被放在一个漂亮的座垫上,收门票参观,而职业的道德让他一动不动。那时候,就流传着一句过分压韵的儿歌:“谁家璧人?卫家璧人。”
  有很多人善于发现别人“在冰冷的身躯里有一颗火热的心”,要发现卫玠火热的心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为卫玠很多话,喜欢谈论玄学——玄学是全世界最漫长的谈话,曾经有人在谈论玄学其间饿晕——在谈话其间,有很多人偷偷地打量他,看他拿着一直和他手同色的玉扇,整个面部只有嘴部的肌肉在动。
  卫玠一生中到过的最后一个地方叫做建康,都城人民早就听说他的美貌,把他的家门口围得水泄不通,有的甚至闯进他的家里,不断地应付参观者,把卫玠给累死了,后来人们就说卫玠是被看死的,给他的结局又增加了恶俗的世俗色彩。
  讲完了卫玠的故事后,忽然发现此人一事无成,只好喃喃地评价“他本来是个聪明人。”卫玠是美的,美是悲伤的属性,他保持符合时代的审美,面无表情防治了容颜变老,他对美的尽职让他成为唯一的璧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卫玠并不是一事无成,他完成了自己的仅有的任务——保持优美,供人参观,禁止拍照。      
  我无法大肆赞美晋代的神童,不是因为我嫉妒,而是我压根不承认他们是神童。
  大部分神童的神童性都表现敌视和反扑上。晋朝的张吴兴,八岁——啊哈,学会说脏话了——他的门牙掉了,他在家门口骂脏话的时候,大人看到他缺了门牙,就开玩笑说:“你的嘴里怎么开了一个狗洞?”他比了一下下流动作,说:“是给你们这些人进出的。”
  还有一些神童的神童性表现对错误的掩饰和狡辩上。钟毓和钟会是一对肥嫩多动的双胞胎。他们溜进爸爸的卧室偷酒橱里的酒,爸爸半眯着眼睛监视他们的行为。看到钟毓先对那瓶酒鞠了躬,才开始喝酒,而钟会是光喝酒不鞠躬。他们的爸爸审问他俩,钟毓说:“酒是礼仪用品,所以要行礼。”钟会说:“偷酒是非礼酒的行为,所以用不着行礼。”他们的爸爸匆忙把这件事记在《钟氏神童两三事》上,忘记惩罚他们了。
  最好笑的事,有些小孩儿是因为超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萧遥欣小时候看到一个小孩用弹弓射杀飞鸟,百发百中。萧遥欣说:“世界上有很多游戏,你为什么要玩这个呢?鸟飞在天上,招谁惹谁了呀?”儿童神射手受到了震动,放弃了可能成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爱好——射击。附近村庄的人都被说服,都发誓不打鸟了。萧遥欣有组织能力封他为“少先队大队长”就行了嘛,不要挤进神童队伍嘛。
  我唯一承认的古代神童是张玄之和顾敷,他们是司空顾的外孙和孙子,刚满七岁。当司马空和名士们谈事情的时候,他们就坐在床上玩游戏,对名士的谈话表现出冷漠,名士们对他们严肃沉默又活泼高兴的样子感到诧异。到了晚上,这两个神童睡不着,决定玩游戏,他们一起复述白天大人们谈话的内容,连“哪里哪里,过奖过奖”都没有遗漏。
  这是我心目中的神童: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一副冷漠的表情。但是这正是家长们最讨厌的。家长总是鼓励孩子在各种恶性竞争中表现自我。这不是真正聪明小孩儿应该做的,真正聪明的小孩儿,喜欢在没有大人的时候,独处想大人的问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晋代是神童扩大化的时代。      
  我放学的路上经过了两个乞丐,一个是老头,他端了个碗,我说:“对不起,我没有带钱。”他理解地放我走了。另一个是中年妇女,她用粉笔在地上写了一篇好长的文章,然后就坐在她的文章上,有很多人想驻足观看,但是她的故事被她的屁股挡住了,只能看到最后一句是“天理不容”。
  我不掩饰地承认,我从来没有给过乞丐钱,但是我会很有礼貌地骗他们说:“松手好吧,我下次一定给你钱。”我并不是没有同情心啊,我的同情心留在了古代——如果我是古代人的人,我一定无法拒绝那些乞丐,说不定直接加入丐帮了,我小时候发现自己当不了科学家之后,浪漫理想之一就是做个乞丐。为此苦练了两年小提琴,达到了不会把“施主”吓跑的水平。因为传说中的丐帮创建人伍子胥,是吹箫乞讨的,我怕他招聘乞丐的时候不要我。要做古代乞丐,非得练些才艺才行。
  后来发现当乞丐其实需要经济后盾很强才行。北齐后主高纬最喜欢扮乞丐,在后宫设了个“穷儿之市”,他自己衣着褴褛,对着宫女太监扮的市民说:“可怜可怜我吧,大爷小姐……”——乞丐不适合做职业,只适合做休闲活动。我本来想投奔的伍子胥,他把脸洗洗干净,也做大臣去了。
  在古代杂史上,乞丐都长得好怪,有个人腋下多长了一只人手,手好大,有一尺多长,那个人就带着他多余的手走街串巷的,大家看到晃荡在身体外的摊开的手,都排队把钱扔在手上。清朝的时候,街上有个很有名的乞丐,额头上长了一只角,他把自己叫做“独角兽”,他也在地上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来讲述自己的身世——并且很明智地没有坐在上面——围观的人都自豪地挤进了人群,强行给独角兽塞几两银子——这种乞丐真的好难拒绝,让人不得不驻足看一个人怎样用脚趾头写字,怎样用手斩断头发,怎样把头能弯到脚下面,并保持目瞪口呆的观看姿势,直到一个讨钱的碗伸到面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你有没有长尾巴?或者会用脚趾头写文章?或者讨完饭还可以做回原来的皇帝大臣?没有就不要说“大不了我去讨饭”。      
  教坊就是皇家乐团,不只是美女组成,也不只是在皇帝的饭桌前扭腰。据我所知,至少在唐宋,教坊里男女老幼都有,名角常叫个啥大娘啥四娘,教坊还排演最新的音乐剧——我喜欢音乐剧。
  教坊排演的音乐剧,剧情相当生猛,举个例子:奥斯卡颁奖礼上,主持人说“希拉里最喜欢的电影是《杀死比尔》(克林顿也姓比尔)”要是让教坊排演,会有个啥大娘扮演希拉里,拎着把长刀绕着舞台找克林顿。
  唐中宗还没被他老婆韦后毒死的时候,教坊排了个音乐剧叫《惧内颂》(正规名称是《回波词》):“回波尔时栲栳(别指望我翻译),怕妇也是大好!外边只有裴谈(著名怕老婆的大臣),内里无过李老(唐中宗李显),怕老婆好呀怕老婆好,怕老婆来就是好!”未来的杀人犯韦后大笑,赏了教坊很多好东西。她为啥笑哩?后面再说。
  宋徽宗的时候,经常吃败仗,有个大臣叫董贯逃得最快。王公大臣吃饭的时候,三个女艺人演戏,她们头上梳着不同的髻,一个直冲上天,一个歪在一边,还有一个满头是髻,她们花费了很多口舌唱发型设计:“你为啥梳个这样的髻?”“我为啥啥梳个这样的髻。”轮到那个满头是髻的,她唱道:“我是童大人家的丫鬟,童大人用兵,就是三十六髻。”参考答案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古代教坊为什么比奥斯卡还大胆?我觉得并不是大胆,因为艺人的讽刺不是刑法,哈哈大笑之后,可以将一直紧张不安的东西化解掉,进而转化为大家的默认——败逃无所谓,悍妇也无所谓,大家已经和平接受了,所以韦后要笑。
  皇家剧目里讽刺贪官的戏特别多,专门有个名称叫“参军戏”,但是没听说哪个贪官因为被写进参军戏而坐牢——事实正相反,被演,反而好了。有个官叫周延,贪污了官绢,先是被治罪,后来又免罪了。皇帝大臣吃饭的时候,周延也参演教坊戏,而且演自己,艺人唱“你是何官?在我辈中?”周延指着坐在正坐的皇帝:“他没收了我的官服,所以我来卖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讽刺剧要想不惹祸,最好在饭局上表演。      
  王元宝的一生,是富得顺利而开心的一生。在唐朝开元盛世,他登上了福布斯排行榜,是首富。那时的钱上印的不是皇帝的头像,而是王元宝的,钱的外号是“王老”——“我给你100块王老,你找我99块王老。”王老经常在市集上说笑话,小商小贩们也叫他“王耍宝”。
  王元宝富呀,《开元天宝遗事》上,先是用正常的写实手法描写了“王家富窟”:他家的墙都是用红泥涂的(泥巴?),房基用的是锦文石(花岗岩?),窗格里藏着干花(空气清新剂?)夏天用一把“飒然风声”的皮扇子(有人说是龙皮的,但依然只是扇子)……然后作者又用穷人辉煌而不得要领的想象力,说王家的房子是金银垒的,花园小路是用铜钱铺的(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一条根本没有办法走路的路)……可见王元宝虽然富,但是生活很正常,没有出现砸红珊瑚树斗富的变态举动。
  王元宝上了福布斯富豪榜之后,引起了唐玄宗的关注,他把王元宝叫进宫里说:“你到底有多少家产啊?”王元宝说:“多得……我这么跟您说吧,我可以用白绢捆南山上的树,南山上的树捆光了,我的绢用不完。”王元宝在皇帝面前夸富,不知道是什么想法,我推测有三种可能:他想上税?他想砍头?他想说自己是做白绢生意的,不是贪污犯?——不管怎样,他不怕在皇帝面前露富。有一天唐玄宗到含元殿玩,忽然看到南山上有一道长长的白练,赶紧让人把王元宝叫来,王元宝说:“嗯,我也看见了,没有什么,就是云彩(这是我编的,他们的原话比较无聊,是讨论这条白练像不像龙)。”唐玄宗说:“这么说,你没有用白绢包裹南山?”王元宝说:“我才没有那么变态呢!(他的白绢还要卖钱哩)”
  不知道王元宝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挖的,根据他开口闭口“白绢白绢”的,我推测他是卖丝绸的,在丝绸之路上做国际贸易?另外王元宝每年高考的时候,都在家里免费接待考生,所以朝廷里的名僚,都在王家吃住过,跟王元宝关系很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起个金灿灿的真名,或外号,在唐朝是不需要胆量的。      
  我看过古代体裁的提线木偶剧,其中有一个嘴裂开的妇女木偶,她扮演“乐羊子的妻子”,我小时候坚信她的嘴是凶裂的,而不是摔裂的。
  乐羊子从前不好好读书,逃学跑回家了——可以理解,他还在青春期嘛——他老婆看到了,没有说“小别似新婚”,而是大发雷霆,从织布机上走下来,不织布了,她说:“丝是从蚕茧里来的,我织一根都累得不得了,我累啊累的,满满织成了一匹。我今天要把它劈了,以后你出门也别穿衣服了。”
  乐羊嬉皮笑脸地从怀里摸出一块金子说:“老婆老婆,你看我刚刚捡到了一块金子。”他老婆破口大骂:“仁人不喝偷的水,志士不吃捡的馍,你看看你这个没出息的,把这块破金子扔了,回房做作业去!”乐羊赶紧飞快地跑回房间。
  楚庄王的老婆,也有很强的控制欲。楚庄王跟子沈在皇宫里讨论国事,忘记了时间,直到十二点的钟声敲响,子沈才想起南瓜马车还等在外面,慌忙离开中紧紧地抓住了自己的鞋子。楚庄王回到卧室,他老婆面色阴沉地坐在被子里,表情阴毒声音活泼地问道:“你们都谈了些什么呀?都这么晚了!”楚庄王仔细回忆了他们的对话,发现没有实际性的内容,挥挥手说:“也没什么!”他老婆恶狠狠地说:“这个子沈不是好人,你以后不要和他玩了。他当官这么多年,推荐后宫美女还有一套,推荐贤能就不行了,这几年他推荐过几个人?你数啊?你数啊?”楚庄王为了避免数数,赶紧装睡。子沈听说了此事,吓得要死,赶紧推荐孙叔敖出来当官。
  这些一心一意帮助后进丈夫的贤良的妇女,都记录在古代妇女先进材料《列女传》上。我在这本血淋淋的书里,分辩出她们是些女权主义者——一点一点试探着对丈夫凶,逐渐在态度上控制丈夫,不仅喜欢控制丈夫,还喜欢控制丈夫的朋友——通过控制丈夫,分得一点控制周围世界的权——天哪,我的语气真像一个男的——这是不太夸张的女性控制欲,也有点可爱,因为她们把自己也控制得像一块牌坊一样沉稳冷静。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男的能容忍女权主义者——只要她们依然还在可爱的范畴里。      
  “刘禹锡,男,唐朝人,著名的流行歌曲词作者。”他正规的职业是个尚书。但是真正热爱流行歌曲创作,他是天生被歌伎们所喜欢的人。
  他当年路过扬州的时候,那里的官员杜鸿渐让他去喝酒,刘禹锡喝得大醉回到了旅馆,起来的时候发现身边躺了一个女子,穿没穿衣服倒是不知道。刘禹锡大惊失色,因为这个女人是杜鸿渐家的歌伎,他赶紧写了一封信给杜鸿渐道歉。杜鸿渐收到信了以后,就把歌伎送给了刘禹锡,刘禹锡收到歌伎之后,十分高兴,写了首诗给她唱:“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寻常事,断尽苏州刺史肠。”
  刘禹锡写流行歌曲出了名,刘禹锡家的那个漂亮歌伎也出了名,被丞相李逢吉看上了。他十分想把那个歌伎纳为己有,就在大臣家属院的小黑板上写了则通知:“某月某日,皇上将于皇城正殿前面举行歌舞晚会,所有朝廷官员及其宠爱的婢妾均请届时参加盛会,特别是刘禹锡家的歌伎,必须参加。”刘禹锡只好挽着歌妓参加。当然啦,他的歌伎一进门就不见了。第二天开会的时候,李逢吉见了他就象没事人一样,照样说笑话,也不解释昨天的事,刘禹锡就只好用懦弱者专用的招数,企图用眼神杀死李逢吉。刘禹锡唉声叹气地回了家,悲愤地写下一首哀怨歌,叫做《四愁》。
  后来,流行歌曲真的很流行,当时有几个著名歌星,还是国家级的,比如说米嘉荣、何戡,陈不嫌和他儿子陈意奴。唐懿宗最喜欢听的流行歌曲是《哭赵十》和《别赵十》。刘禹锡是米嘉荣的御用词人,他写过一首诗来赞美他:“三朝供奉米嘉荣,能变新声作旧声(意思是善于翻唱老歌?或者变换假声唱歌?)”后来刘禹锡被贬了,二十年后回到京城的时候,听到的流行歌已经和他离开时大不一样,刘禹锡已经落伍了。大概只能带着哀凉的中老年兴奋,听唐朝的费玉清(或者蔡琴)唱老歌了。
  对于流行歌,我一直有个可笑的担心,担心好的旋律和歌词,就跟石油一样,是有限的。大量地唱新歌会消耗资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不然从今天开始,我们开始唱刘禹锡写的歌?      
  我绝对是第一人……我绝对是2004年里第一个发现“中国男版睡美人”故事的人。
  这个故事记载在《搜神记》里。有一个叫做黄申的人,家里很有钱,他的妻子正在生孩子,这时候,有人敲他家的门,黄申家里人仰马翻的,没人有空开门,有人说:“你就从后门进来吧。”那个人在门后忿忿地说:“你们等着。”过了一会儿,他就从后门进来了。没人见过他,他也不说话坐在大堂里,过了一会儿,家里听到了婴儿的哭声,那个人问:“小孩儿生下了没有?”“生下来了。”“取什么名字?”“叫黄奴。”“他十五岁会死。”“啊?”“被武器刺死。”“你说甚么?”
  那人说完就走了,黄申听了十分错愕,从此不让这个小孩儿接触任何武器,什么水枪小刀啊,都不让他拿。到了黄奴十五岁生日那天(耳熟吧?),家里有个仆人把凿子放在梁上,露出一点木柄,黄奴以为是一段木头,就用钩子从下面去钩,凿子从梁上落下来,把黄奴的脑袋砸破了,然后就砸——不是砸睡了,而是砸死了。
  这个故事就令人扫兴地结束了。很像都市小报边角处的社会新闻。更惊人的是,西方原版的睡美人的故事,也是一个社会新闻。睡美人叫塔里亚,是一个富家女,在可怕的预言中,被父亲扔在了树林的小屋里,她没事就靠在摇椅上打瞌睡。有一天,皇帝打猎来到了这个小屋,把睡美人强奸了,然后甚至没有留下一张写着联系电话的纸条,就骑马回宫了。后来,睡美人醒转,生了双胞胎小孩儿。这期间,皇帝不断地想起睡美人,于是在她学会照顾小孩儿之前,把她接回宫住,不是当王后,因为已经有皇后了。
  这个故事最后被改成了睡美人没有被老头强奸,而是被王子娶走的版本,也就是一个童话。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童话是17世纪才产生的。由“好心”的文人将血淋淋的民间故事改一改。早期人类是不需要童话的,他们从开始认字到进洞房隔不了几年时间,中国古代小孩的进程更快一些,有的在当细胞的年龄,就被安排婚事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孩儿听完童话后,大人给他们讲讲社会新闻,也是一样的。      
  赶考,是古代少年人第一次获得离家的机会,没有大人的监督,身上还揣了点钱。
  如果你穷,无钱进旅馆,便要踏过一段荒凉的小路,路上没有人家,你就在破庙里住下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你渐渐睡着了。忽然你醒了,有几个美若天仙的女孩,给你吃的给你喝的给你唱歌给你跳舞。然后天亮了,你身上有淡淡的香味,也不知道是遇到狐鬼了,还是自己在做春梦。
  或者你在某个村庄里的人家借宿。长相奇异的老头给你吃“此味只应天上有”的野味,然后说:“你的名字中不了状元,我给你改个名字。”然后,你睡熟了。醒来的时候,你发现自己睡在田地了,而痔疮风湿之类的病全部好了。身边还有那个老头给你的“天仙雨露丸”,药瓶上贴着“免费送给你”的纸条。
  如果你一路都有亲戚,可以住在亲戚家。你的舅舅死了,只剩下你貌似凶恶,其实会默默帮你盖被子的舅妈。你无意间发现有个漂亮的表妹,你们二人在舅妈的眼皮底下打情骂俏。她托丫鬟告诉你下次约会的时间,你顺便调戏了一下她俏丽的丫鬟。你们在第二次约会时就那个了,舅妈拿你们没办法,只好把表妹嫁给你,还带了一笔巨大的嫁妆……
  如果你不穷,口袋里揣着足够的盘缠,你会发现赶考的路,是一条愈走愈繁华的路。然后你就不慎看到了远处妓院的霓虹灯,于是你走进了京城最大的妓院,要了一件包食宿的房间。老鸨看你好看给你打八折,花魁见你有钱主动和你要好。你又写了几首诗迷住了花魁,花魁花了一大笔钱赎自己,还顺便帮你交了房租。你在一个早晨偷偷离开,给花魁留了一张“亲爱的”的纸条,模糊地承诺考中状元会来娶她。
  你在赶考的那条路上,可以看到许多白发苍苍的考生,他们千里迢迢进京赶考,日复一日地走那条路,头发变得灰白和稀疏。他们想当官,其实也是赶考上瘾,还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碰上什么好事,即使艳遇的几率比被雷劈中大一点,比中足彩的几率小一点。
  然后你就中榜或者落第,经历了一生中最大的狂喜或者失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赶考是繁复华丽的成人礼。      
  刁存是汉代的侍中,有口臭——我从来没接触过臭嘴,所以我不能对口臭妄加描写——他每天上早朝的时候,都把脸凑到皇帝面前,恳切地说:“皇上啊,你听我说啊!”皇上只好把头歪向一边,他以为皇上听不进他的意见,就凑得更近一点,说:“皇上啊……”皇上的头歪到无可再歪的地步,忽然赐给他一块鸡舌香(现在到了知识普及的时间:鸡舌香是丁香的果实,绿色),让他含在嘴里,他舔了一下,觉得鸡舌香味道辛辣,他以为皇帝要赐死他,一路哭着回到家,赶紧把鸡舌香吐出来,让他的家人看看是什么毒药,他的家人笑道:“这是一块口香糖啊!”他又让人把这块沾着口水的碧绿的口香糖吞下去,才在一脸的鼻涕眼泪中笑了。刁存后来经常不漱口不刷牙上朝,为的是得到皇帝赏赐的零食。
  后来,上朝的官都要自备一块口香糖,刘禹锡在他的《早春对雪奉澧州元郎中》写到“昨日同含鸡舌香(昨天还和你含着同一块鸡舌香)”。这也是零食帮的不好:几个人吃一份零食。到现在吃零食也注定不能吃独食。特别是在我们班,零食帮的帮规是“见者有份”,吃零食时总有一群人把手伸到袋子里,或者在雪糕上咬一口,这比十八世纪的欧洲还令人发指——那时候餐桌上只有一只汤匙。
  从前有个书生叫做崔生(一般这样没有名字叫做“什么生”的人,都和狐鬼好过一场),他对狐鬼印象最深的就是她做的零食,那个狐鬼用搪瓷碗装着用糖水浸过的鲜桃。狐鬼端了一碗给崔生吃,崔生不好意思吃,后来,狐鬼亲自拿汤匙喂崔生吃,崔生才吃了。值得一提的是,今后的十几年中,崔生都在钻研这种食物的做法。就是零食帮的第二个不好:对零食长久地保持不正确的味道回忆。
  糖似乎是越古老的越甜,现在还有很多人写文章怀念几十年前吃到的零食:苹果拔丝啊,三毛钱一包的萝卜丝啊,两分钱一颗的话梅啊。他们对它们有莫名的乡愁,成天长吁短叹地怀念,等吃到了又觉得它不如以前的好吃。对一点零食也这样地较真,我称之为犯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们只应该吃正餐,有什么吃什么,不要挑剔。      
  你干净吧?你肯定比我干净,但是你比很多古人还脏。
  梁朝时候,有一个叫做何佟之的人很爱干净,一天总要洗十几次,还嫌不够,当时的人们把他叫做“水淫(恋水癖)”。
  元末时候,有个人叫做倪瓒,身兼有钱人、聪明人、干净人三职,他是靠最后一个职业出名的。他有两个书童在他的书房轮流拂尘,一刻也不能停下。院子里有一棵梧桐树,倪瓒吩咐书童每天早晚担水清洗,生怕梧桐树沾染上一点灰尘,后来梧桐树死了。
  《古今笑》的“怪诞部(被记到这个部里都是可怜儿人)”里记载了他的笑话。那时候有个出名的妓女叫赵买儿,长得很好看。倪瓒喜欢她,买她在别墅里过夜,担心她身上不干净,就让她去洗澡,赵买儿洗了好长时间,倪瓒摸了一摸,又闻了一闻,还是觉得她没有洗干净,又让她去沐浴,她只好下床去用香汤沐浴。据不完全统计,赵买儿一共洗了四次澡,洗干净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倪瓒没能和赵买儿做成正事。
  当时的文人最喜欢听这个笑话,每次都能让他们笑得乐不可支。我倒不觉得有什么还笑的,因为我要是生在古代,我也会是个恋水癖,只因为当时洗澡太舒服了。《礼记·玉藻》教我们怎样洗澡:沐浴出水后,要分用干净的精、粗两巾擦拭身子,然后再用热水淋身,披上专门的布衣,以侯身燥,其间还要喝一些饮料,以止口渴。
  要是没有这些恋水癖,历史将变得臭气熏天……其实,就算有了恋水癖,历史还是臭气熏天的。晋代名士稽康很得意地宣布自己“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南朝济阴冤句人卞彬,专门写了一篇《蚤虱赋序》,表扬自己身上张满虱子。中世纪的欧洲,最受崇拜的是那些衣服已经硬掉的脏人,圣亚伯拉罕隐士五十年不洗脸,不洗脚;在一所女修道院里,里面的130多个修女,她们从不洗脚,而且一听说“洗澡”这个词就作呕。
  人们是先学会了洗澡,然后才学会不洗澡。因为不洗澡比洗澡需要更大的勇气,不洗澡是克制是容忍也是一种身体暴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洗澡不是现代人先进的标志。      
  不公平不公平!我要替那些你听都没听过的古人上诉。
  第一个是南北朝时候的王僧孺,他五岁的时候,有人给他的爸爸送冬李,先拿一枚给他吃,他不要,说:“大人没有见,小孩不敢先尝。”他尊老爱幼的先进事迹并没有得到宣传,因为《三字经》上的六个字打败了他:“融四岁,能让梨”——这个名额让给了孔融。
  第二个是唐代人唐临,他曾经受皇帝之命到交州检查狱案,一共平反了三千多个冤案,他在自我评估报告上形容自己:“形如死皮,心如铁石。”但是,一张比他黑的脸皮打败了他——照顾一下正在动脑筋的读者,我说的是宋代的包青天。
  第三个夏姬,她是千古第一美女人和坏女人。完全可以挤占妲姬或者潘金莲的名额。像我这样研究历史的人,都曾经在疯狂搜索中不小心看到过一个明朝艳情小说——《株林野史》,写的就是夏姬的故事。夏姬是郑穆公的亲女儿,嫁给陈国姓夏的一位大夫,她因为学会了滋阴补阳大法,不一会儿,就把他老公弄死了。她在寡妇期间,和老公的同事孔宁好上了,孔宁要了她的性感内衣,揣在怀里。孔宁又向同事仪行父推荐。仪行父也得到了夏姬的内裤当奖品。两个人又向国君陈灵公推荐夏姬。陈灵公听了以后也去找夏姬……然后我跳了好多页,才看到他们工作结束。三人穿着夏姬的内衣,在朝堂上乱蹦乱跳。一跳就跳了十几年,跳到夏姬的儿子长大了,有一次,陈灵公指着夏姬的儿子对仪行父说:“我看夏姬的儿子像你,莫不是你生的?”“主公啊,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啊,他爸爸那么多,哪里知道哪个是真爸爸。Give me a five.”夏姬的儿子听了很是羞辱,带了几个家丁,把三个人杀死了。
  当年很出名要戴墨镜出门和几百年后被学生作文引用不是一回事,这是两套不同的机制。“怎样出名”是一件技术性的工作,是可以操控和预见的。但是“怎样留名”却充满了偶然性,因为它并不公平,没有先来后到,也不是优胜劣汰。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一个和你很像的人,用屁股挤下板凳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历史是“名额有限”的。      
  我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十分认真地佩服男主角这样的人——目光炯炯,额头高高,头发秃秃的人,一个在监狱里挖墙不止最终逃出来的人。
  古代的墙应当比现在好挖多了,墙头也没有探照灯。自我救赎的古代“肖申克”应当不少,有这么一个例子:晋代的时候,有个人被关在监狱里,忽然看见蚂蚁在他旁边爬行,他把自己的监狱餐分给蚂蚁吃,蚂蚁吃光就走了。过了一会儿,蚂蚁又来了,看起来比刚刚胖了很多。他又搜集了一些木屑给蚂蚁吃,蚂蚁觉得也还可口,吃了又长大了。过了一些日子,那些蚂蚁长得像猪一样大,而且样子也像猪。在这个人行刑的前一天,蚂蚁把监狱的墙壁拱出了一个大洞,还把他戴的刑具啃掉了,帮他逃了狱。
  这个逃狱英雄虽然带有神怪色彩,但是驯养蚂蚁啃墙也不是绝对不可能。只要他有研究的耐心和逃狱的信心。我很敬佩他,可惜他没有留名。其他侥幸逃出来的人,就得感谢蹩脚猎人的长矛不小心穿过监狱墙;感谢监狱长的女儿忽然对他一见钟情;感谢皇帝大婚而天下大赦。
  也有能够在监狱里自我救赎的人。比如秦朝的程邈,犯罪了以后被始皇帝关在云阳监狱中。程邈集中精力,花费十年的时间研究文字。他把圆圆的篆字改成长长的字,创作了三千个字寄给秦始皇,秦始皇看了以后,任命程邈为御史。因为程邈有过前科,所以把他创作的字叫做“隶书”。
  还有一个著名的罪犯,叫做西伯,西伯的君主是纣王,西伯的罪名是为臣不忠,窥伺天下。西伯在服刑之前,慌忙抓了一本书,准备在监狱里面看,结果他没有抓到什么消磨时间的小说,而是抓了一本《易经》。西伯蹲监狱期间潜心揣摩《易经》,研究出了一套我们看不懂的好道理。比如“以阴制阳,以柔克刚”。他和他的搭档姜子牙共同实践他在监狱里研究出来的理论,成功讨纣。
  自我救赎当然不是以逃狱为标准的——唐朝的韩愈不明白这个道理,还替一千多年前的人写了一篇承认错误的乞活文章,求纣王放了他。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身体逃脱是小自由,内心自由是大自由。大小自由都重要。      
  我从前认为当隐士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专门买了一本《瓦尔登湖》来学习隐士的生活,后来发现只要你可以忍受尴尬不堪的生活,随时都可以当隐士。
  《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他的母亲姐姐住在不到两公里处,每个星期天都会给他送来装满零食的罐子,每次都被梭罗舔得干干净净。还有目击者证明,每次村长摇响了晚餐铃,梭罗就从树林里猛冲出来,手里拿着餐盘站在队伍的最前面。
  梭罗的隐居生活原本不出名,但是因为他开始到处演讲,宣传过简朴生活——当然,以他自己为蓝本,这才使他的隐居生活出了名,从此,经常有一次旅游者在他的门前徘徊,假装讨水借机会看看他的小屋,除了他到妈妈家舔饼干坛子的时候,他一般都在家。
  古代隐士的生活同样不堪……甚至更不堪,因为他们吃的东西都是自己种的,有一个隐士只会种韭菜,他一年一千零九十五顿饭,每顿吃三盘韭菜。
  还有的隐士不会种菜,就到别人家隐居去了。有个叫做杨炎的隐士,实在饿到不行,就在宫内任给事的卢黄门家蹭饭。卢给事知道他擅长绘画,想求他绘一幅画,又不好意思开口,就偷偷了给他隐居的家里汇款了几千块钱,杨炎非常感动,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画了幅山水。交易成了,他们的关系也变得很尴尬。因为要照顾隐士的自尊心,结果双方成了做生意的人。
  在古代,隐士家的门常年大开,要窥探隐士的生活并不需要鬼鬼祟祟,经常有陌生人进来请教问题,参考装潢,或者把他们羞辱一顿。《韩非子·外储》说:战国时候,齐国有隐士叫做田仲,宋国人屈谷去见他,仔仔细细地参观了他的小屋,甚至夸了他天花板的装饰,然后送他一只大葫芦,那只大葫芦的唯一优点就是坚硬如石,皮厚无腔。田仲奇怪:“这个葫芦,又不能切开来盛物,也不能用来装酒,毫无用处啊。”屈谷说:“现在你隐居此地,不依赖别人生活,可对国家也毫无用处,就像这个大葫芦一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隐士之前,要先赚一大笔钱,买一座隐士岛和一个隐士房,然后才能过孤单、富足、平静的生活。      
  隐士长久呆在隐居的小屋里,身份会自动发生改变。
  唐代有个高考失利的人,姓萧,不知道叫什么。他不知道听信了谁的话,以为当隐士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就当隐士,而且不吃粮食,只吸空气。每天早晨起来屈伸肢体,希望延长寿命。十几年之后,他的头发全白了,脸色枯干,背也驼了,牙齿也有掉的。十几年后,他无意中照了一下镜子,对自己的老相勃然大怒:“我放弃名利,当了隐士,没想到我这么老了,还当XX的隐士!”他连行李都没有收拾,就火速奔下山,当了一个商人。走吧,走吧,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
  隐士的时间需要大把大把地打发,所以有些隐士当游戏专家去了。有一个隐士叫做石旻,非常善于猜钩——就是猜哪只手里握着钩。他不当隐士以后,住在张又新兄弟家。晚上闲着没事,跟宾客一块儿玩藏钩。张又新兄弟想试试石旻是否真的能凭意念猜钩,把钩藏在帽子的翅里。石旻沉思好长时间,说:“不在手里,嗯……在哥哥的帽子左翅中。”他凭借这一手,在宾客聚会的时候十分吃香,因此而出了名。
  很多隐士在自己隐居的房子里开“占卜小屋”。唐朝的时候,有一个田隐士生意很好。一个姓李的人去拜访他。田隐士问:“问事业还是学业,还是问爱情?”小李说:“问事业。”。田隐士说:“可作县尉。”小李说:“不应该只是这么个小官。”田隐士说:“你不相信我算了,你问问别的隐士也是一样的。”小李真的不相信他,又跑到楚州问了另一个隐士,那位张隐士说:“你可以做司马。”后来,小李两个官都做过。
  一些隐士为了生存就必须种地,因为以前没有农业劳动的经历,反而使他们加倍留心于农业生产。到了后来,不仅成了农民,甚至成了农学家。写《农圃便览》的丁宜曾以前就是一个隐士。
  甚至一些妓女,也称自己是隐士。在冬天,天太冷了,嫖客减少了,经常有一些妓女躲在书生家里,免费吃喝,过“隐士生活”。春暖花开的时候,再次出道,生意总是比以前更好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隐士是个伪词。因为真隐士并不被人知道,被人知道的又不是真隐士。      
  人们喜欢听贞洁女的故事,是因为贞洁女的故事里不止是好道德,还包含了暴力和情色的成分。可以想象当时的女人是怎样议论的:“……男人拉了一下她的胳膊,……然后,她就把自己的胳膊砍掉了。”“还有更吓人的呢,从前有个女的……”
  明末的时候,闹饥荒,有很多餐馆就在路上抓人,绑在厨房的砧板上,有客人点肉的时候就割下一块炒了。有个客人旅游,半路上进入饭店午餐,看见厨房里有一个少妇光着身子被绑在砧板上,小二正在给她冲水。那个人看到以后,心里很是同情,拿钱赎了她。客人解去了她身上的束缚,帮她穿上衣服,穿衣服的时候,他不小心摸到了这个女人的乳房。这个女人忽然怒不可遏,说了很长的一段话:“承蒙你救了我,终身从事低贱的差使没有什么懊恼的,但婢女女仆可以,做侍妾就不行了,我因为不肯嫁第二个丈夫,所以卖到这里的,您为什么对我这么轻薄呢?”
  客人听了,觉得这个女人着实可恼,也不好赎她了。这个女人自己把衣服脱了扔到地上,裸体躺在砧板上,闭上眼睛等着受屠宰。屠夫似乎也被这个女的教育狠狠过一番,所以很烦她,生生割下她大腿的肉一块下来,免费给这个客人吃。
  还有不太可怕的故事:宋代的时候,有一个妇人来上诉,小吏不在,有个叫林靖的官想上前去接诉状,妇人向后退了几步,说:“你不要对我有非分之想,男女授受不亲。”林靖惊悚了一下,说“对啊对啊”。他一生都在向自己的儿女宣讲那妇人如果美貌,而自己幸好管住了邪念。
  我们班也有个“贞洁女”,她总是幻想男生们有邪念,幻想着幻想着,忽然严肃起来,便贞节了。有一次,她在半路上拦住一个男生,严厉地说:“你不要再纠缠我了。”把那个男生吓了一跳,心想我是不是应当纠缠她一下子?
  我想,贞洁女是懂得风骚的吧。一部分在人们没打算动邪念的时候就训别人一顿,一部分在别人动邪念的时候严厉地拒绝,她们敏感地知道邪念是怎么回事,这说明她们有风骚的天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懂得风骚的女人不一定理解贞洁,但是贞洁女一定精通风骚。      
  媚药是比较黄色的内容,我会写得学术些。古代有两种媚药,一种是硫磺,一种是松脂。老头们叫做“仙丹”,认为吃硫磺可以延年益寿,年轻人直接把它叫做媚药。
  我能够想象到人们在第一次尝到这些媚药时的惊喜。硫磺是热烈的媚药,让成人恢复短暂(或者长久,看服量多少来看)而尴尬的天真,事物的颜色和面貌变得热烈而陌生,所有事情都加上了感叹号——“糖果”变成了“糖果!!!”松脂是含蓄的媚药,它使人变得轻飘飘——所以,古代人以为松脂能使人隐身——周围的事情变得无比清晰,让人丢掉时间和琐事的线头,如乔治·艾略特所说:“听到松鼠的心跳,听青草生长的声音。”但是“我们会因为这种吼叫而疯掉。”
  有一个人快天亮的时候醒来,看到两支老鼠奔跳,在房间里像风火轮一样旋转,像弹子一样跳跃,锅碗瓢盆全部被撞翻,破裂的声音让人心惊,过了很长时间,一只老鼠跳了几尺高,落到地上,然后就死去了。他赶紧叫仆人收拾东西,发现他盆子里几十颗用来当媚药的硫磺全部被吃掉了。
  这还只是动物,韩愈是一个特别喜欢吃硫磺的人,他最后死的时候,全身皮肤裂开,像被鞭子抽得一样,只有把身体放在冰上,才会减轻疼痛,他就是这样死的。
  吃媚药疯掉的人不多,死掉的人很多。有的人每月都用驴驮一车媚药把家里装满,连续六十年之后,一向轻飘飘的身体忽然停止在空中转动。
  有一个老头,连续吃了六十年的松脂,肤色红润,忽然有一天,感到肚子有一点不舒服,但是拉不出大便,吃了一点硫磺,拉出了线一样细的大便,这是因为松脂黏在肠中,逐渐加厚,使肠的通道变得越来越小。这个人疲惫而死——是拉大便太用力了吗?
  媚药本身的属性是没有错的,错的是那些长期服食的人们,他们像在超市买盒装食物一样囤积植物和矿物,以图改变自身的属性:或者将含蓄改变为热烈,或者相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把植物等驯化到药盒子里,破坏了人们对大自然的神圣感,终结了被划伤之后用一片叶子敷上的神奇的植物治疗年代。服药不再是和大地交流的礼仪,而是生活方式。      
  古代的法医统一被称为“仵作”。仵作们的偶像叫做宋慈,是南宋人。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桩自杀案,他检查尸体的时候,发现死者身体的伤口进刀轻、出刀重,不像是自杀,于是就进行了一系列的刑侦工作,发现凶手是当地的一个土豪,,这个土豪看中了死者的妻子,所以把凶杀现场伪造成自杀现场,然后弄到别人的老婆。宋慈听说以后就马上把那个土豪处死了。可见当时法医身兼法医,公安和法官为一体。
  古代的法医检查了尸体之后,手上从来都不会沾上血,顶多沾些脏东西。又有一次,宋慈在河上看到了一具死尸,大家都说死者是投河自尽。宋慈扒开了尸体的鼻孔和嘴巴,看到里面没有水,认为是先被人杀死以后扔进河中的。宋慈写了本《洗怨录集》,实际上是一部《抓人录集》。
  清代还有一个业余法医,是个捕鱼的老头,他在自己承包的海域上看到了一具有头女尸。他偷偷检查了尸体,在县官来的时候,他宣布检查结果:“这具尸体双手都抓着一把谷子,所以她一定不是被杀了以后才被投到水里的。”县官问为什么,他说:“凡是沉没在水里的人,慌乱的时候,在水里乱抓,手都抓满泥土了。前两天新闻上说,一艘粮船沉在水底,谷子还没有完全腐烂,所以她抓得满手都是谷子。”
  古代县官一般都要自学法医学。清朝的时候,有个人被杀,全身被砍了几十处,县官亲自检查尸体,发现全部都是用镰刀砍的。这个死者很是人缘不好,和很多人结仇,所以此案有很多犯罪嫌疑人。县官收缴所有犯罪嫌疑人家的镰刀,一共收了七、八十把菜刀。当时是盛夏,有很多苍蝇,而且那些苍蝇都集中在一把菜刀上,县官把这把镰刀的主人逮捕了了,说:“那些苍蝇喜欢你的镰刀是因为你的镰刀杀了人,有血味,苍蝇喜欢闻这股味道。”这个罪犯对县官佩服之余还悔恨自己的懒惰性,没有好好地把镰刀刷几刷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古代法医之所以讨人喜欢是因为他们不解剖,我不是说解剖尸体不好,如果不解剖就能断案那就更讨人喜欢了,法医的工作丰富很多,还包括了心理学、社会学、推理学和玄学。      
  很早以前就有关心爱护我的人,戳着我肩膀的柔软处,大声对我的未来做出预测:“你将来会成为另一个方仲永啊。”我小时候傻呵呵的,还和他们一块沉痛地点头。有一天,我忽然觉得:这个姓方的小孩没有什么错。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仲永家里是农民,没有一个人识字,五岁的时候,方仲永忽然说要写诗,他的父母吓得要死,从邻居家里借来了笔墨纸砚,方仲永写了4句诗,还起了个小题目,几个读书人看了以后,觉得很奇怪。在没有少年作家的年代里,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以后,经常有人到方仲永家来玩,出题目让他来写,测试他是不是神童,结果测出他的确是个神童,方仲永当时的名声变得很大,被很多人啧啧赞叹。这时候传出了一件在我看来很戏剧化的事情,那就是他的爸爸在没有让他完成义务教育的情况下,让他退学了,让方仲永每天轮流拜访当地有钱人。古代故事里,富人搞砸所有的事情,这不,他们又坏事了:到了十二三岁的时候,方仲永写的诗比以前逊色许多,和他谈诗的人越来越失望,到了二十岁的时候,方仲永已经和平常人没什么样了,变成了一个平庸的人呢。
  我觉得讲这个故事的人都会在假装的沉痛中,露出幸灾乐祸的轻蔑。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方仲永只是身处于一场必然发生的写作危机中。方仲永是个少年作家,在成为作家之前,必然会经历一次和富人、钱财、才华有关的青春期浩劫——在语言的过渡中,经历了一次词库空白。
  可偏偏有些人哪,别人刚出道就盼着他江郎才尽。对了,江郎是个真人,叫做江淹,他的故事很玄——神仙又是送给他五彩笔又是托梦的,然后神仙又跑来梦中收回五彩笔——江郎也不是才尽了,而是典型的写作危机。用弗洛伊德的说法,是写作压力显现在梦中。只要稍作调节就可以了,结果他自己也被这个五彩笔的故事吓倒了,以为自己真的丧失了写作的能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世俗的想法里,从平庸变成天才的途径有水银中毒,镉黄中毒啊,酒精中毒啊,虽然会付出代价,但却可以避免得到由天才变为平庸的飞来横祸。      
  《梁祝》的故事记录在《宣室志》上,只有几行字,梁山伯的坟被皇帝封为“义妇坟”——我看到这儿就会露出中年妇女的微笑。我不敢不喜欢梁祝的爱情故事。但是我记得很小的时候,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就感到了不对劲。祝英台实在太像男生的名字,祝家那么守旧,反对自由恋爱,居然愿意把“女儿”打扮打扮送到男校去,简直就是羊入虎口,鼓励“她”选夫婿,等到“她”选定了,却忽然反悔,变成凶神恶煞不可理喻的父母。
  我现在可以说出我的疑惑了,这其实是个同性恋的故事,准确一点说,是古代男校单一性别中的假性同性恋故事,最后酿成了悲剧。你可以说我乱哈拉,我也不否认我乱哈拉,因为我讲的是另一个很有可能发生的梁祝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清秀的少年,叫做祝英台,他到了男校读书,在男校里,他遇到了另一个清秀少年,叫做梁山伯,长他一岁。两个人都很喜欢对方,渐渐地好上了,经常在校园里牵手走路啊,一方睡着的时候会为对方盖被子啊。这在古代的学院里并不奇怪,因为那里有蛮多同性恋的——我是指假性同性恋,光天化日下成双入对,还有很多争风吃醋的情况发生,这的确只是一种恋爱的替代关系,在他们遇到了异性的时候,这段记忆也许会被自我保护的机制自动删除,同性恋的指数自然降低,慢慢回归到一般的人恋爱,娶妻生子。但是有些人却改不回来,成了一个真正的同性恋。还有一些从事半合法的同性恋职业,比如“拉花(古代一些打扮成女人的戏剧演员)”。
  障碍并不来自于恶霸少年马文才(这是原故事里根本没有的人物),而是来自于舆论,还有“英台兄”手足无措的父母,他们不知道怎样宣导,就逼着“英台兄”赶紧结婚,希望不治而愈,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你不能说我侮蔑伟大爱情。其实,从我的角度批判封建社会,更加有力——就是因为封建社会拒绝女子和男子有同样受教育的权利,又忽视青少年身心发育健康,才会葬送了两个少年的性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现在提议恢复古式男校或者女校的人,应当留意一下我乱哈拉的梁祝故事。      
  古代有个人叫韩嫣,被皇上宠幸,富得不得了,喜爱玩弹丸。他用金子做成丸,一天弹丢十多只。有人编了一首儿歌,教给儿童唱:“苦饥寒,逐金丸。”京城中的儿童,看到韩嫣,都追着他,争先恐后地去捡,捡到金丸也没什么好开心的,因为有个“苦饥寒”的前提。
  古代有一部分历史,是在童谣(儿歌)里面。你可以想象古代儿童带着天真无邪的笑容,一边骑木马,一边唱儿歌,唱儿歌!我觉得儿童们笑得像智障——古代童谣是有阴谋感的。
  儿歌可以当“犯罪”同谋用。唐朝,一个叫徐敬业的官想谋反(他一点都不敬业耶)。他让骆宾王策划一计,骆宾王把脚踩在墙上,类似于小狗尿尿,反正这是他思考的姿势。他静静地尿了一顿饭工夫,编了几句童谣:“一片火,两片火,绯衣小儿当殿坐。”,他教给老家的小孩唱,再由小孩们互相传,后来城里的孩子们也跟着唱。很多人疑惑这首儿歌的意思,问小孩,小孩又不知道。其实这首儿歌是他们谋反的暗号,里接外应的时候就唱。后来,他们的谋反还是失败了。让小孩们糊里糊涂地当“通信兵”,很不严谨,如果有的同伙家附近没有小孩,他就听不到暗号了。
  唐朝的时候,有个宰相,叫做武元衡。他当政的时候,忽然之间,长安流行起一首很流行的童谣,小孩们说:“打麦,麦打,三三三。”然后旋转身体说:“舞完了!”聪明人解释说:“打麦就是割麦子的时候,‘麦打’是暗中袭击的意思,‘三三三’是说六月三日,‘舞完了’是说武元衡完了。”后来武元衡果然头被割掉了。古代的童谣被某个有预测能力的神秘人物操纵,一夜之间响遍大街小巷,传播范围大得让人吃惊。因为有“童言无忌”的俗话,找不到可以治罪的人。但我觉得童谣虽然代表了民意,但小孩毕竟成了被利用的工具。如果一定要查源头,也查得出来,小孩又无辜地成为被审问的人。
  所以说,有“深刻含义”的童谣渐渐消失,是进步,好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可以重新唱起毫无意义,只有节奏的童谣:“两只老虎跑得快,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耳朵,真奇怪。”      
  永淳公主是明朝的公主,按理说,明朝的公主最幸福的,皇帝为了削弱大臣们的势力,颁布了一条选驸马的标准,就是“选平民中最漂亮的男人”。但是,永淳公主却蛮惨的。
  第一次选秀的时候,她爸爸给她选中了一个长得好,有才华的驸马。但是因为某个官员和驸马家有仇,说驸马的妈妈是二婚,所以驸马也一定不是个处男(这是什么逻辑?)。
  杀了那个有史以来最好的驸马之后,他们为永淳公主进行了第二次选秀,这次选秀有两个热门人选:一个是稳重型的,长得不错,但也只是刚刚过了“不错”的关,叫做谢诏。一个还不到十六岁,好看哪!唇红齿白,皮肤白白眼睛亮晶晶的,叫做高中元,他引得了宫女太监的——没错,他们是评审的主要成员——一致好评,皇后和皇帝也喜欢,但是皇太后喜欢那个老相的——你理解老年人特有的审美观——她的一票胜过太监宫女的一百票,所以永淳公主嫁给了谢诏。
  大家想一想觉得也没什么,因为谢诏也不是丑人。到了新婚之夜,进了洞房,驸马摘下了自己的帽子。永淳公主吓了一个大跳,因为驸马只有很少的头发,几乎扎不成一个髻。
  永淳公主很生气,她听说过另一个候选人长得十分俊俏,很是不甘心。更让她难堪的是,京城里传开了“十好笑”的儿歌:“……十好笑,驸马换个现世报。”永淳公主的婚姻很是不幸福,老是骂谢诏。
  另一头的高中元同学,经过好好学习,成了进士,被选入翰林院。永淳公主更气了,谢诏也很无奈,在一次中秋宴上,他邀请了高中元,永淳公主也知道这个消息,于是,她在宴会中隔着窗棂,向宴席中偷看。
  结果发现她的梦幻情人变成了一个中年人,胖得离谱,还长出了连腮胡子,十分怪异,再看看身边的老公,发现顺眼了许多,不像以前那么丑了。于是,她跟老公快乐地度过了下半生。
  为什么梦幻情人变得如此不堪?这不是个难理解的问题,想想童星变胖的道理,再想象一下贾宝玉长成中老年的样子就明白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早恋,不仅因为那是一生中最低水平的恋爱,还因为预测初恋情人的长相趋势太难。      
  我很想当一个宫女,因为可以和公主王子零距离对话:“公主,吃饭了。”后来我知道,这种话一般都由太监说,但我仍然想当宫女。
  我怀疑大部分皇宫丑闻或轶事,都是宫女流传下来的。理由一:古代的皇帝或者贵妃在商量事情的时候,根本不会像电视剧一样,对宫女们说:“你们先下去吧!”在穿着粉红纱裙的宫女消失后,还要亲自把门关好。事实上,在八卦发生其间,宫女一直端着东西,支着耳朵站在后面,所以……不是她们故意要听,是她们不听都不行。
  理由之二:因为宫女生活得蛮惨的,再不让讲八卦,就太残忍了。宫女们一般十三岁进宫,二十五岁的时候才能出宫。宫女们不许穿得比妃子好看,也不许穿得比皇帝灿烂,一般都穿得像小白菜一样。而且不许化妆,身上不许臭臭的。吃得倒蛮好的,晚上还有夜宵。 但是睡觉不许乱睡,不许仰面朝天,不许大劈腿——唉,我躬身奔月的睡觉姿势肯定也不被允许——她们必须侧着身,蜷着腿,一支手放在身上,一支手平伸着睡,免得冲撞了神灵。而且,宫女还要参加劳动,通常被太监押着去清扫皇陵,唐传奇里的王仙客就是在扫墓的时候找到宫女无双的。各个宫的宫女扫墓,就是一种合法的社交,把八卦互相传来传去的。
  理由之三,宫女出宫了以后,一般都嫁到民间去了。唐朝,一个叫做郑雍的人,在参加科举考试之前,曾经向崔远的女儿求婚。没过几天,崔远的女儿就被召进宫中去作宫女。十几年之后,崔小姐回家了,郑雍又去求婚,婚礼办得还很隆重,当时的人都很感动,说他娶一个宫女,还把婚礼办这么隆重。
  虽然宫女们在离开皇宫之前,都要宣誓不把皇宫的事情泄漏出去,但是誓言就是用来违背的嘛。宫女们结婚之后,和普通八婆们聊天的时候,说着说着就会把这些八卦说出去,八婆们最喜欢听这种故事了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元稹的诗“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太片面啦。不管白头还是黑头都会说,不管玄宗还是啥宗都会被说。掌握了八卦资源,就可以尽情地打发漫长无聊的人生。      
  中国古代不只有接生婆,也有男性妇科医生。
  不是孙悟空。尽管他路过朱紫国的时候,挂了根丝线在国王手腕上诊脉。但是孙悟空不是给女人治病,所以不是妇科男医生。这个故事的原版说的是另一个姓孙的名医,叫孙思邈,他说自己能悬丝诊脉,宫里的人把丝线栓在树根、铜鼎、鹦鹉身上,都被他识破了,最后栓在皇后手腕上,他断定皇后要生娃娃了。
  ——我坚决不相信古代男医生都是这样看病的,即使名医也没有通神的本事。慈禧超喜欢照相,曾跟御医共同摆了个“悬丝诊脉”的pose照相。有内行说,即使有悬丝诊脉,也是先把病情问得差不多了,悬丝的时候,不过摆摆样子。
  华佗的传说比较可信。他给妇人看病的时候,甚至不能把脉,隔着手帕也不行,他就看着那个妇人的手腕,盯着她脉搏一动不动,就知道她肚子里的情况。丞相的老婆怀孕了,找来华佗看是男是女,华佗不好意思摸人家的肚子,就让旁边的女人来摸,摸完了以后告诉他肚子的情况。
  古代男性妇科医生有这么一种器具,是一个裸体女人的雕像,不是很大,太大了不好藏,让别人看见多不好意思啊。他给女病人看病时候,就拿根教鞭指着雕像的部位:是不是这儿疼啊?那病人妇女也指着说:不是这儿,是这儿——这是为了双方都不害臊,但依我想象,反而更加害臊了。
  《夜谭随录》上讲了个故事。霍家有三个兄弟,两个经商,他们的弟弟则一心一意地无所事事和高考失败。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电线杆子上的征医启事,有一家的小姐得了病,要请医生来治病,治病的医生必须又高又帅又年轻,还未婚,最好不要有房的,有车的坚决不能来。霍家弟弟甚至不能称为医生,只是偶尔调调药膏的年轻人。不过他好奇跑去了,小姐很漂亮,不能让人看的部位盖着手帕,霍弟弟一看,认为是普通的皮肤病,涂点药膏就治好了,开明得令人发指的老太太笑着说:“既然小姐什么都被你看到了,你就娶了我的女儿吧!”霍小弟就娶了小姐,过了幸福快乐的一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古代,做妇科男医生这种冷门职业,运气仅次于赶考中状元的最佳男主角。      
  很多人分不清《列女传》和《烈女传》。他们也没看过,通常听别人极其不专业地这样开头:“某朝末年,有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然后就等不及地讲精彩部分——色情加暴力的部分。巴金十分肯定地说自己五六岁的时候看过:“那是一个寡妇,因为一个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当着那个人的面砍下自己的手来;这是一个王妃,宫里发生火灾,但是陪伴她的人没有来,她不能一个人走出宫去抛头露面,便甘心烧死在宫中。”
  地摊文学爱好者都会暗自说:“我一定要看看这本书。”然后他就忘了,因为他根本找不到《烈女传》,只找到《列女传》。于是专挑断胳膊断腿的地方,看来看去,也没有找到。唯一好看的故事是讲一个采桑女的,说的是鲁国有个人叫秋胡,刚娶亲五天,就离开家当官去了,一当就当了五年,坐计程车回家的路上,看到有个少妇在采桑,就调戏了一下,说:“你采桑还不如嫁给一个当官的。”那个采桑女坚决地拒绝了他,秋胡回家以后,见到了自己的妻子,才发现就是那个采桑女。采桑女想到自己将来要和这个好色的调戏鬼过日子,就投河死掉了。去掉投河的结尾,其实是标准的喜剧。
  除了这个,其他的故事都很正常,我觉得这本书应叫《成功妇女启事录》,如果让迎合市场的书商操作,书名可改做《“我们的孩子是宰相”——100例成功母亲的教育经验》。
  其中有一章节叫 “我们是怎样骂孩子的”。三国时候,有个叫盂仁的,当管鱼的官,他自己做了一张网打鱼送给他妈妈吃,他妈妈把他骂了一顿。还有个叫做李畲的人当了官,他派下属的司机买了点米送给李畲妈妈,司机把米送给他妈妈以后,他假装忘记给那个司机米钱和车钱,后来他妈妈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先是骂了他一顿,然后让他把车钱和米钱给了司机。
  我看了还蛮感动的,书里好多女性是没有老公的,教育变成她们唯一的专注的事业。事实上,她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有资格写一部教育经验出版。被压缩到一本薄书《列女传》里,也算是应得的奖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烈”是教人撞南墙。“列”是队列,规矩地走路。写错字要改哦。      
  鲁迅说:“婚礼是性交的广告。”我没有查到出处,是听别人转述的。这句话令写专栏的人很沮丧,因为自己永远也写不出。不过鲁迅的话,现在也过时了。必须把定语去掉,只剩下干巴巴的表达了:婚礼是广告。
  孔子是很正经的人,他如果活下来,肯定不喜欢鲁迅——及其所说的婚礼。他在《礼记》中提倡的婚礼是“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简单地翻译,就是女家应当啼哭,男家应当默念——跟葬礼差不多啦。后来人们不听孔子的话啦,闹新房越来越不象话。宋代婚礼中曾经出过这样的命案:闹新房的人把新郎锁在柜子里说:“婚姻是爱情的监狱,你在柜子里可以尝试体会一下监狱的感觉。”他们就忘记这回事了,后来新郎就闷死在柜子里了。闹新房的人被判了刑,砌了一生的墙。
  灰姑娘的故事,常常以“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来结束。据我观察,越是灰姑娘,婚礼越是盛大,灰溜溜地出嫁,还是个“灰姑娘”。这是大伙都不愿看到的。
  世界上真的有灰溜溜出嫁的新娘:唐高宗的时候,有七个大家:王家、卢家、郑家、崔家,李家和另外一个李家。他们觉得和其他家族结婚有耻于自己的名声,而自己家族内部的人相互结婚又是不健康的,而且是犯法的(不知那时有没有婚姻法),所以他们只好把女儿嫁给其他地位低的家族——不敢声张,把女儿偷偷地送到夫家,而且不举行婚礼。
  最摆阔的婚礼是唐代的一个富商,叫做邹凤炽,长得像骆驼,又叫邹骆驼。缺乏想象力的穷人说他可以把天下所有的东西都买回来。他女儿出嫁,有几千人来参加宴会。晚上,每个宾客都有房间,每间房间里面都装修了。一群打扮得十分艳丽的女仆鱼贯出来,每出来一个,大家都猜:“这个就是新娘了。”最后新娘出来,身边围了一大团人,有好几百人,都戴着珠翠,低着头小步走路,不知道哪个是新娘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婚礼是一帧帧精致的画面,也许会有一点混乱,但那依然是当事人一生中最精美的一天。婚姻还是需要这样一个仪式,让人深吸一口气面对将来好长好长的婚姻生活。      
  有半句很有名的话:“我有一个梦想……”我会接着说:“但是我不好意思说。”我的梦想是当古代旅店的老板娘。古代旅店不多,竞争也不激烈,开旅馆很容易致富。唐朝时,有个姓何的就很有钱,他主管州中的三个驿站,他在驿站旁边建造旅店,供来往客商住宿,以赚商人的钱为主,财产多达很多万,家里还有五百张织绫机。
   我想系着围裙,跑上跑下地抹桌子;我想吆喝一群肩膀上搭着白毛巾的小二,我想对所有人说:“客官,吃饭还是住宿?”我想知道更多稀奇的故事。
  古代的旅馆里容易发生故事。我猜是因为古代的旅馆房间没有门的关系。每个门框上只挂一张帘子,一掀帘子就可以看到别人的隐私。我怀疑古代的专栏作家就常年住在旅馆里找材料。他们在旅馆里到处乱窜,掀开每个房间的帘子:“哎呀,妹子你怎么哭了,给我讲讲吧。”“哎呀,请问麻袋里装的是什么呀?”
  古代的旅馆房间,也有很多是几个人同住的。一些失眠症患者兼好奇心很强的人,会在夜里观察另一张床上睡着的那个人,看他们晚上会不会变成一直鲤鱼,或者起码是说说梦话什么的。
  经营古代的旅店,最容易接触名人。如果古代旅店也搞“名人壁”,那么每家旅店的墙上,名人的黑白照都会挂得满满当当。古代经常出门的(不包括讨饭的和经商的),就是那些即将成为名人的人——事实上,他们最终都成了名人。孔子周游列国,就是常年住旅馆的人。有一天他在旅馆里弹琴唱歌,有个黑衣服的人,站在他面前呆呆地看着他,然后孔子就开始尖叫起来了。睡在他旁边的子路赶紧爬起来,把那个黑衣服人的人引到外面,和他搏斗,把那人打倒在地上,那人竟然是一条大鳀鱼,长九尺多。还有美声歌唱家韩娥,沿路卖唱,在客栈住宿时,总是有人撩开帘子踏进她的屋子来“辱”她一顿——“辱”的意思,我理解是性骚扰。她难过地带着哭腔唱歌。整个乡里的老老少少都跑到旅店里贴着墙壁听她唱歌。还有李白,只要确定他到了某地,直接去旅馆里找, 十有八九找得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致富并加入一个神奇的故事,不失为两全其美的好梦想。      
  我以为我古装男装会好看,但不会,因为我缺一顶帽子,不是塑料花,而是真正的帽子。古代只有罪犯不带帽子,摘掉他们的帽子,不只是为了让他们甩辫子甩到头晕,而且是让他们的头发失去控制,披头散发很狼狈。另外,除去帽子的人,明显地比平时矮上一大截。
  看某个人的时候,很容易注意到他的帽子,所以用帽子来区别身份是最直观的方法。老百姓都戴着没有檐的平顶方帽子,在我的想象里就像空姐的帽子,这就是“平头老百姓”的出处。听到有人敲门,不必慌忙开门,只需看看窗户,看那个人的帽子是否高到可以看见,就可以决定见不见这个人了。
  皇帝的帽子是特殊的帽子,但是皇帝在帽子方面待遇很差, 因为没有人敢提议给皇帝换新式样的帽子。有一年,最流行的纱是轻薄凉快的浙江纱,所有人的帽子都是用浙江纱做的,只有皇帝的帽子还是用去年流行的闷热北京纱做的,全城的人都笑皇帝的帽子老土。
  有一天,唐玄宗坐在楼上,看见楼下有个人喊:“修帽子咯!修帽子咯!”他就朝楼下喊:“修帽子的!我的天平帽(皇帝戴的帽子)坏了,你能修吧?”修帽子的一边说“可以可以”,一边咚咚地跑上楼。修完了以后递给唐玄宗,唐玄宗看了一下全是补丁和钉子的帽子,说:“算了,这个帽子给你吧,反正我帽子也很多。”补帽子的跪在地上发抖,不敢接受。唐玄宗说:“你在半夜的时候关上门偷偷戴着玩,没人会发现的。”
  帽子还有一些特殊用途,但不是什么好用途。楚灵王是王子,从某个会议上回到楚国,听说第一顺位继承人生病,他就去探病。他一边轻拍病人的手,一边解下自己的缨带,缨带比较长,从帽子上绕到的脖子下面一系,把帽子固定住。楚灵王把缨带绕在继承人的脖子上,使劲一拉,勒死了他,然后戴上帽子若无其事地走了。不知道这事是怎么流传出来的,在我看来他完全掩盖了犯罪证据。
  我放学的路上,看到一个矮秃子和人说话,别人吐的气把他的头发吹得一飘一飘的,他犹豫着抚平头发这个动作是否太明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现在的帽子只是为了盖住天灵盖露出来的头皮吧?      
  古代的男人,并不认真做菜,他们要么擅长烹饪婴儿,比如易牙;要么把治国和做汤结合在一起,比如伊尹。古代有很多女名厨,因为地位低,大多没有留名。能够留名的,必须给诗人做饭,将诗人别墅的景点拼成菜;或者给作家做饭,作家顺便在书上加了“美食”一章,把自己的午餐写上;或者皇帝下馆子的时候吃过一嘴,亲自推荐“陈家娘子烧的鲤鱼,好吃”。
  古代的名女人真正会煮菜的很少,家里一般有个管做饭的“厨婢”。主妇们只用常年坐在床沿上假装缝一件衣服就行了。
  倒是在民间,请不起厨娘和下不起馆子的人家,很流行“要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的名言。唐代有本叫做《集异集》的书,写岭南人不管贫富,嫁女儿之前训练她们,从来不教她们针线活,而是教得她们耍菜刀,擅长用醋、盐。会腌菜和能腌鱼、糟鱼的,就被认为是非常好的女儿。那儿的夸自己的女儿都说:“我女儿针都不会拿,但是让她整治水蛇、黄鳝,那是一条比一条做得好。”
  董小宛是个特殊的著名的抓胃者。她本来不是个厨师,是个名妓,据我所知,她没有什么在妓院厨房打杂的经历。她是在从良嫁给冒辟疆之后,才变得信仰“要使老公不外遇,一年就要做三百六十五桌菜”的。冒辟疆喜欢吃甜食、海鲜和腊制的食品,她知道了以后,就天天给她老公做这几样,还自己酿酒给冒辟疆喝。
  她每天都打电话给其他主妇,问有什么最流行的风味,然后自己按照老公的口味改造一遍。我很喜欢吃的虎皮肉就是她发明的。还有很多种甜而不腻的酥糖,也是她发明的,我真的想看看她老公的牙齿烂成什么样子了。董小宛死了以后,她老公怀念她,说“以后再也没有人给我做糖,酿酒,泡茶,做香料,做扇子了”。不知道这算不算对一个老婆一生最大程度的肯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抓胃的工作,必须亲自抓,才最有效果。      
  选女婿通常发生在女方的条件比男方好的情况下,母系氏族社会选女婿的传统就开始了。那时候,男生地位远远不如女生,不是“嫁女儿”,而是“娶女婿”,婚礼的一切费用都由女方家里出,请的宾客也都是女方的,他们一块积累下来的贝壳也都属于女方财产,生下的小孩也归女方。所以男生们在整个婚姻中就提供一下精子,维持各个部落的人口平衡就行了。传言说,那时丈夫死了以后,如果表现得好,就可以和老婆葬在一块儿;要是表现不好,就把你的尸体送回你老家——其实就是变相地休掉老公。
  古代名媛的爹——就是星爸,压力是很大的,嫁得不好,不仅女儿要埋怨,社会上也会议论纷纷。女婿也生气,因为被别人暗地里说成是牛粪,上面插朵鲜花。
  选女婿比较成功的案例是尧帝。尧帝有一对姐妹花女儿,就是娥皇和女英,他想通过招舜作女婿来笼络东方的夷人。他一直观察着舜,看他值不值得信任,他一直观察舜直到舜三十多岁,有一天舜悲从中来,边哭边唱:“我有想个家,我保证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涉彼历山兮崔嵬,有鸟翔兮高飞……)。”他才正式批准舜入赘。
  尧帝当时除了舜,没有其他的女婿候选人,没有可以比较的,所以这个女婿挑得没有压力。
  在挑女婿上注入心血最多的是蔡邑,老蔡的女儿就是大名鼎鼎的写“十八个茄子”(《胡笳十八拍》)的蔡文姬。蔡邑把蔡文姬许诺给每个他赏识的人,这个过程一般进行在酒席中,以“要是小女有幸嫁给大侠就好了,哈哈哈……”为标志,然后看看他们中间哪个有出息,就把女儿嫁给谁。他排除了很多没有出息的大侠,选了一个叫卫仲道的,卫先生家里很富,长得也行,属于稳妥不冒险的选择。但蔡文姬婚后第二年,也就是17岁的时候,就做了寡妇。她一生嫁过三个丈夫,而古代女人嫁两个丈夫,就是极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其实每个爸爸都是星爸。      
   (结束语)
  蒋方舟
  在我混沌的脑袋中,想象历史上有趣的人被遗忘的过程——犹如《西游记》中的收妖壶,在“历史”叫了他们的名字之后,应了一声,就被稀里糊涂地收进壶里,被搅成了糊糊,面目都不清了。我像童话《渔夫和魔鬼》里的渔夫,我把他们放出来,甩甩晒干,为他们画上面孔。我想帮助历史上那些有趣的人拒绝遗忘。自愿遗忘是幸福的,但被人遗忘是不幸的。
  历史是我从前没有关注过的领域,我以为这会非常艰难。但是,没想到《邪童正史》是我经历的唯一一次无痛写作,原先以为的关卡都没有构成障碍。材料的来源一部分来自正史,大部分来自古代笔记小说,笔记小说是相对民间,相对真实,相对趣味的。而文言文的阅读也不构成障碍,翻译工作也没有我想象得艰巨,例如:“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我大可以翻译为:“屋子里的宫女多,穿的衣服露肉肉。”
  写每一个历史人物,我都等于跟他们交流一番,可以和大量的聪明人(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漂亮人)交流,简直让我觉得奢侈。历史不全是吃人史、淫乱史、权谋史,历史是凌乱的,却不是不堪的。
  写《邪童正史》对我的意义很大,不只是让我学文言文的时候,兴奋地告诉同桌作者的八卦:“他专程到某某家参观歌妓”,致使老师不得不打断我,而且还是我小蹭步地向大师们靠近的过程。有时还可以和大师不期而遇。原谅我大言不惭地说:科林威尔逊(美国哲学家)曾经说过“真正的自由感是内心的自由。”我在《不用你赎我》这篇文章中也写过“内心自由是大自由”;卡夫卡写过关于口哨艺术家的短篇小说,我几乎要戳着自己的鼻尖喊:“我也写过!”写《邪童正史》迫使我关注人文,关注智慧,关注古人所说的“道”。
  谢谢《新京报》让我有了这么愉快的写作过程,谢谢看我专栏的读者。《邪童正史》的专栏结束了呀。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