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对人体的作用有什么:央企应当为中小企业留有余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7:04:11

央企应当为中小企业留有余地

    问:今年以来,中国国内有许多中小企业受到央行对资金放贷的严控政策影响,面临很大挑战。您认为国内的大企业,尤其是央企,应当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做点什么?

    答:这个问题猛一听似乎有点不合逻辑,央企与中小企业有何相干?然而,从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来看,大企业,尤其是央企,应当不可回避其社会责任的一面。我个人认同的观点是:帮助中小企业的发展应当是央企社会责任的一部分,而且从操作层面看有很多工作可以做。

    首先,大企业在非主营业务的领域可以把许多服务工作交给中小企业完成。比如保安、清洁、食堂、办公设备维修等等,大可不必由大企业自己承担。其次,在某些业务环节,为了提高专业服务水平或效能,也可以外包给中小企业,即国际上讲的“业务流程外包”(BPO)。比如,企业IT系统的日常维护、供应链条中的一些运输、仓储、质检等环节,采购中的招投标专业流程,零售环节的短促和长促人员外包,商业银行的后台呼叫中心,等等。再次,对那些能控制上游关键环节的大企业,适当地让中小企业去承担一些下游的工作,也会提升“全产业链”的质量。比如,在能源、化肥、粮油、基础原材料等行业,中央大企业有着天然的开采牌照或供货来源的控制能力,与消费市场直接打交道的加油站,与农户直接接触的化肥分销,与大众市场直接挂钩的食品销售等,都可以放手让中小企业去承担。在这些充分开放、充分竞争的市场销售一线,中小企业的活力比大企业有优势。在这些方面,大企业的确能承担很好的社会责任,为广大的中小企业留出发展的空间。最后,结合中国大陆的社会制度特点,即使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央企和中小企业,也可以找到互相促进发展、共同提高的路径。比如,在过去的五年里,中国建材集团通过股权多元化联合重组了上百家中小水泥厂,一方面自身规模做大,成为国内第一大水泥企业,另一方面,通过保持中小企业主的积极性和市场活力,建立起一支职业经理人队伍,使得自身的竞争力获得提升。在许多中小建材企业面临困境的时候,中国建材集团探索出了一条“央企市营”的新路子。

    其实,尽管在一些奉行纯粹市场经济的欧美国家,大企业不一定要承担中国式的“社会责任”,但它们的大企业在与中小企业的关系上也颇具战略性。比如思科、微软等公司,它们常年都有人(或部门)专门跟踪业内的一些创新小企业的态势,积极开展合作,取得磨合经验,之后或是花钱收购或是成立合资企业,等等。这些老牌的大企业都知道,自己身上的“大企业病”只有不断与外部的中小企业互动,才有可能保持和发扬自身优势。另外,从“开放式创新”的模式看,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依赖是必然的,大企业可以建立强大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可以调动起来,相应的商业利益也会通过这一平台得以分享。

创业者融资必须问清四个问题

    问:我们公司最近在考虑引进风投资本(VC),但听说拿了VC的钱后,风投公司会参与董事会,对公司以后的发展战略会“指手画脚”,甚至带来沟通和管理成本的上升。请问,如何避免日后与VC的“不和”?

    答:能事先想到这个问题,说明你很有头脑。的确,拿了别人的钱投资你的公司,人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不可避免地也要对钱的使用和公司发展的命运更加关心。多数VC都会要求有一个或两个董事会席位(取决于投资所占比例大小),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开拓资源等。最近几年中国国内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出现了一些企业家和VC投资人严重不和甚至闹分手的事例。以我对其中一些案例的了解,我认为融资前,需要考虑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1)你们公司接下来的发展对额外资本的需求是否是必需的?VC对投资的企业通常都期望“快速做大”或“快速复制”。贵公司要做大,是靠资本的增加实现吗?还是资本只是为你公司的做大提供了更稳妥的保障或底气?如果是后者,你应当考虑借贷资本(比如银行贷款),这对公司来说从成本上是划算的。因为风险投资的钱是用你公司的股权换来的,如果日后公司真的做大了,股权的价值要远远高于银行贷款的成本。

    (2)你对你接触的VC做功课了吗?在选择投资方之前,你需要对投资方做些具体的调研。比如,你了解他们投资的理念、合伙人资历和行业经验吗?他们在过去投资的项目有哪些?你去其中几家和企业负责人交谈过,听过他们的感受吗?有的风投在资本投入后,除了参与一年几次的董事会,就很少参与企业的其他事情;有的则不同,他们要参与所投资企业的事情挺多,而且挺频繁,包括推荐高管人员、介绍业务合作伙伴、贯彻高管的期权分配等。

    (3)你接触的VC是否要求有投资后的附加条款?比如,有无“对赌协议”之类的东西对未来几年业务增长速度、利润额、上市时限的要求?此类要求越多、越具体,对企业的压力也就越大。有的风险投资对以后的股权收购还提出“优先权”等要求,这些只有当事人能判断是否合理和是否可行。如果只是急于融资到位,就匆匆答应这类附加条件,日后反悔的代价会很巨大。

    (4)你自己的公司是否具备一些关键能力,适应在资本额大幅度增加后的扩张要求?比如,一个企业的组织能力(organizational capability)、业务拓展能力(business development)、管理控制能力(management control)等等,这些方面的能力很重要,它们是贵公司是否具备可以迅速做大的基础。国内有个案例,创业者在取得风险资本后过度地快速扩张,完全不考虑公司的管理基础,结果全国性扩张的战略带来的是市场竞争力的大幅度下滑。如果你的公司有强烈的家族企业背景,你就需要慎重考虑“去家族化”的难度,以及贵公司规范化和流程化的难度。最近几年的一些融资案例表明,许多风投和创业者的矛盾来自公司的制度化过程的痛苦和犹豫不决,资方的专业要求给家族企业的管理流程和制度化带来了不适应。这不能归咎于投资方的错误,而更多的应当是创业公司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