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 2011 181号文:王剑侯: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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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侯: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

发布时间:2011-11-02 14:22 作者:王剑侯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37次

  浙江省宁海县全面推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切实变政府“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把民生事务真正办到了百姓心坎上。我们的做法是:在人代会召开之前公开向群众征集实事工程项目,形成候选项目“菜单”,在人代会上提交代表审议通过,由乡镇政府负责实事工程建设,由人大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工程完工后组织人大代表进行验收评估,并在次年的人代会上听取和审议工程建设情况。这个制度有力促进了政府工作和群众意愿的一致性,增强了党委、政府、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


  “代表票决制”开辟了让民作主的新途径。这个制度的推行,形式上是以乡镇人大为主导、人大代表为主体的运作模式,但实际上是人民群众通过制度渠道参与公共政策决策和对公共事务开展民主监督的过程。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决定实事工程,监督实施过程,拓宽了公众参与民生决策的范围,扩大了基层民主,丰富和充实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内涵,凸显了公共决策的民意基础,增强了政府决策的程序合法性,有利于基层社会矛盾的化解,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代表票决制”体现了基层民主的新探索。将政府主导的方式代之以一种自下而上的决策过程,充分体现了民意,集中了民智,创新了公共决策模式和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凸显了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以往的乡镇人大代表,大多将其当作一种荣誉,存在“代表代表,散会就了”的思想,不能很好地反映群众的需求和呼声,久而久之在群众心目中就产生了权力机关只有党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的看法。去年,我们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使“代表票决制”进入了制度化的轨道,人大代表的威望在乡镇中越来越高,基层民主的进程有了实质性的突破。


  “代表票决制”落实了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政府一直想用实事工程提供公共服务,也自觉将它定位于民心工程、民意工程,但在决策方式上却常常与群众的意愿产生差距。大佳何镇在票决制实行之前有一个山区公路拓宽改造工程,本来是一件大好事,却遇到了沿线村民的阻挠。人大代表进村入户调查,了解了民意,工程重新加宽设计,并在人代会上票决通过,这项工程很快完成,沿线的群众拍手叫好。从政府需要出发转变为从人民需求出发,这本身就是一种民主政治的进步,既增加了政府决策的透明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又增强了公众对公共决策的“认同感”,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加大了政府工作的推动力。


  “代表票决制”创造了和谐政治的新机制。充分反映民意的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是实现和谐政治的一种有效方式和途径。力洋镇西仓公路工程被代表票决选中后,村干部群众积极性很高,自发筹集资金,用于弥补政府经费不足,在工程涉及村民土地、房屋时,竟出现了村民不需要政策兑现而积极配合支持、踊跃参与实施的动人情景。票决制使得群众的认同感增强,消解了少数人的不同看法,并将政府的实事工程当成自己的工程,一些以往容易导致拆迁难、兑现难等的消极因素也因此迎刃而解。


  (作者:中共浙江省宁海县委书记)


来源: 《求是》 | 来源日期:2011年11月01日 | 责任编辑:左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