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氯苯胺:古汉语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5:59:07
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一、基本概念

(一)義項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義項是指字典、詞典中同一個條目內按意義分列的項目。它是人們從各種具體語言材料中對這個詞所使用過的意義進行分析、提煉、概括而形成的。

辭書裏的義項跟詞義反映的客觀對象不全是一對一的關係。有些義項對詞義所反映的不同的對象有所綜合。例如:

《國語·晉語》:“伐木不自其本,必複生。”(本,根。)

《晉書·顧愷之傳》:“愷之每食甘蔗,恒自尾至本。”(本,靠近根部的莖幹。)

《南史·齊高帝紀》:“宅南有一桑樹,擢本三丈,橫生四枝。”(本,主幹。)

《辭海》裏同上述“本”字對應的義項是“草木的根、幹”,《辭海》裏是“草木的根或莖幹”,《古漢語常用字字典》裏也是“草木的根或莖幹”,都以一個義項的形式綜合了根、莖、幹三個不同的對象。這樣可以避免一個詞的義項過於瑣碎、繁雜。

辭書裏對詞義的描寫,只著重於那些普遍的用例的意義,並不完全等同於詞在具體的句子裏的意義。例如:

曹操《度關山》:“天地間,人為貴。”(間,中間。)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臏生阿、鄄之間。”(間,一帶。)

《莊子·駢拇》:“是故鳧脛雖短,續之惻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斷,使形體分離。)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臏至,則以法刑斷其兩足而黥之。”(斷,使功能喪失。孫臏受的是刖刑,挖掉兩個膝蓋骨,腿的功能喪失了,雖連猶斷。)

辭書裏與上述句中“間”字對應的義項大都是“中間”,與“斷”字對應的義項大都是“砍”、“截斷”,跟上述句裏這兩個詞的實際意義不完全相同。

辭書中義項的確立,往往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因此,同一個詞在不同的辭書裏的義項並不完全相同,例如:

“生”這個詞,《辭源》裏有“生長,長出”、“生育”,“養育”、“活。與‘死’相對”、“生命”、“生活”、“一生”、“一輩子”……這樣一些義項,《古漢語常用字字典》與上述義項相關的義項則是“草木生長”、“出生”、“誕生”、“產生,發生”、“活著,生存”、“生命”、“生存的期間”。

學習古漢語,查閱工具書、選擇義項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怎樣才能把義項選擇得確切一些?一是要多比較幾種辭書解釋詞義的情況,二是要根據上下文的文意來決定取捨。

(二)多義詞

從詞所包含的義項來給詞分類,可以分為單義詞和多義詞。只包含一個義項的詞稱為單義詞,如“勖”這個詞就只有“勉勵”一項意義。《詩經·邶風·燕燕》:“先君之思,以勖寡人。”包含有幾個互相關聯的意項的詞叫多義詞。古漢語辭彙中,單義詞少,多義詞很多。單義詞的詞義比較容易掌握,多義詞的義項比較複雜一些。因此,我們學習的重點應該放在多義詞上。

學習多義詞,首先是要注意多義詞的系統性。多義詞的全部義項構成它的詞義系統,這個系統裏包含有兩項內容,一是它的全部義項,二是各個義項之間的關係。我們學習多義詞的任務也就是要掌握這兩個方面。

其次,是要注意多義詞的適應性。根據語言環境對詞義的制約,在眾多的義項中準確地選擇其中某一項意義。從詞義系統來看,多義詞具有各種各樣的意義,但是在某個具體的句子裏,它的意義是單一的。

(三)多義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詞具有語音和意義兩個方面,語音是詞的表現形式,意義是詞所表達的內容。詞的意義可分為辭彙意義和語法意義,本節只討論辭彙意義,簡稱詞義。詞義是概念在詞語中的反映,它具有取本去末的概括性、適應交際的靈活性和約定俗成的社會性。詞義由理性意義(又稱為概念意義)與色彩意義(又稱為附加意義)構成。理性意義指的是與概念相關的意義部分,色彩意義指的是詞在表達理性意義時伴隨出現的與人的主觀意向、詞的使用場合等相關的意義部分。理性意義是詞義的核心,本章主要討論理性意義,有時也涉及色彩意義。

詞在使用過程中會產生新的意義,新義和原先的意義構成一個詞的意義系統。在這個系統中,可以區分出本義和引申義。

二、詞的本義

語言中的詞大部分是多義詞,即一個詞有若干個義項。例如“解”這個詞《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列了九個義項:①分割動物的肢體。②把系著的東西解開。③分解,融化。④調解,和解,排解。⑤消除。⑥解釋。⑦理解,懂得。⑧鬆弛,懈怠。⑨姓。表面上看起來,這麼多意義,紛繁複雜。但是這些意義之間是有規律可循的,從理論上來說,就是詞義具有系統性,這種系統性主要體現在一個詞的各個意義之間的聯繫上。下面我們就以“解”為例加以分析說明。

“解”的九個義項中,義項①是基本的,是從字形上表現出來的最早的意義。從字形上看,“解”從角,從牛,從刀,是一個會意字,用刀分解牛角。我們可以說,義項①跟“解”的字形所表現出來的意義相符合。再從“解”在古書中的實際使用情況來看,我們可以在現存的古書中找到義項①的例證,如“庖丁解牛”就是庖丁分割牛的肢體。

又如對“鄙”的本義的探求,只能通過該字在古書中的用例來考察。試看以下例句:

①四鄙之萌人。——萌(氓)人:草野之民。“鄙”的意思是邊邑。

②焚符破璽,而民樸鄙。——“鄙”的意思是質樸,厚道。

③肉食者鄙,未能遠謀。——“鄙”的意思是淺陋,庸俗。

④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鄙”的意思是貪吝。

⑤我皆有禮,夫猶鄙我。——“鄙”的意思是鄙夷,看不起。

以上②③④⑤諸義,都是從①的邊邑義引申而來。因此,可以確定“鄙”的本義是邊邑。

我們把詞的這種基本的、最早產生的意義稱為本義。

詞的本義,嚴格來講,應指造詞之初的原始意義,但因為原始詞義是無從得知的,因此,確切而言,詞的本義,就是由漢字的造字結構所反映出來的並且可由漢字記錄的古代書面語體現出來的本來的意義。

【有文字形體可考、有文獻資料為證】

掌握這一定義應該注意五個問題:

1、詞的本義和字的本義不是一回事。古代漢語中字和詞往往是一致的,即一個漢字代表一個詞。這時,字和詞的本義相同。但有時候字與詞並不一致,如一個漢字可以代表兩個詞,通假字就是如此。在這種情況下,字的本義與詞的本義可能並不相同。

2、造字的本義未必是詞的本義,因為文字產生以前早已有漢語,那時漢語的詞自然也有本義和引申義的問題,只是我們無法考證罷了。正是考慮到這一點,蔣紹愚先生在《古漢語辭彙綱要》一書中將“本義”定義為“詞義引申的出發點。”這一定義比起“詞的最早產生的意義”更為確切科學。

3、詞的本義需要有文獻資料作為證據,而不能僅僅根據字形作出判斷。因為根據字形作出的判斷只是一種主觀猜測,必須有文獻資料的證明才能最終成立。

4、古漢語中的詞大多數是單音詞,因此詞的本義主要是指單音詞的本義。複音詞也有本義和引申義的問題,不過比較複雜,我們暫時不予討論。

5、並非所有的詞都是多義詞,古漢語中有些詞是單義的,如“淮”自先秦即指淮水,“劓”指一種割掉鼻子的酷刑,這些詞的意義都是單義的,不過這類詞在古漢語常用詞中所占的比例很小。

三、詞的引申義

(一)定義

詞的引申義是與本義相對而言的,是指在古代文獻語言範圍內由本義派生出來的各種相關意義。引申義是古漢語一詞多義現象的根本原因。

“引”是“拉”的意思,“申”是“伸展”的意思,因為這個字後來寫成“伸”,所以引申義又可以寫成引伸義。

從引申義與本義的關係來看,引申義可以分為兩種:直接引申義、間接引申義。

直接引申義:從本意直接派生出來的意義。直接引申義與本義的關係很近,產生的時間比較早,比較容易辨認。

間接引申義:由直接引申義再引申而產生的意義,即所謂“展轉為他訓”。在許多情況下,本義與引申義不是直接關係,而是間接關係。

比如上面所舉“解”的其他八個義項,除表示姓外,都是引申義,不過這七個義項跟本義的關係有遠有近,義項②③由本義直接引申而來,是直接引申義,義項④⑤⑥⑦⑧是由義項②引申而來,對於本義來講,是間接引申義。

從本義到引申義,這中間也有一定的規律。從本意與引申義所表示的內容來看,一般說來,詞義由指具體的事物到指抽象的事物,由指個別的的事物到指一般的事物。如“解”,本義“分割動物肢體”是一種具體行為,引申義“理解”則是抽象的;而分解、解體這一義項用於指一般的事物,如《漢書·陳餘傳》:“恐天下解也。”又如“網”,本義是用繩編織成的捕魚或鳥獸的工具。《周易·繫辭下》:“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魚。”後來引申為廣泛搜求的意思。《史記·太史公自序》:“網羅天下放失舊聞。”已經完全抽象了。

(二)引申義和本義的聯繫方式

可分為三大類型:

1、相似:引申義和本義所指稱的物件有某種相似之處。例如:

 “斗”本義為酌酒器,由於形貌性狀相似而引申為北斗星。如《詩·小雅·大東》“維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漿。”

“關”,本指門閂,由於功能作用相似而引申為關卡。如《史記·孟嘗君列傳》“孟嘗君出關,關法雞鳴而出客。”

2、相關:引申義和本義所指稱的物件或所表達的概念相互關聯,彼此牽涉。例如:

“齒”本指門牙或牙齒,牙齒的生長情況標誌著幼少壯老,由此引申為年齡。

“年”本義為稻穀成熟,有收成。收穫標誌著農業生產的一個週期,古代每年只收穫一次或一季,由此“年”引申為時間單位“年”。

“陵”由大土山引申為帝王的墳墓。

“宗”由祖廟引申為祖宗,“官”由官府、行政機關引申為官職、官長。

3、相因:引申義和本義之間具有因果、條件等邏輯關係,通過推導實現引申。例如:

“虛”本義為大丘,大了就空曠了,因此引申為空虛的意思。

“危”本義為陡峭、高峻,陡而高則易傾倒,因此引申為不穩定,再引申為危急、危險。

(三)詞義引申的方式

引申義有直接引申和間接引申之分。我們可以把引申的方式分為以下三類:

1、輻射式(放射式)引申

幾個引申義都是從本義直接派生出來的引申方式叫做輻射式引申。如:

素本義是未染色的絲綢,白絹。《說文》:“素,白致繒也。”古詩《上山采蘼蕪》:“新人工織縑,故人工織素。”引申為白色的。《古詩十九首》:“纖纖擢素手。”《水經注·江水》:“素湍綠潭。”由綢絹的未加染色,比喻人事的未加掩飾,也就是樸素。賈誼《治安策序》:“百姓素樸。”《淮南子·本經訓》:“其事素而不飾。”綢絹未染色就保存了本來面目,又引申為原來、本來。《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且相如素賤人,吾羞,不忍為之下。”同樣的道理,又引申為真情。鄒陽《獄中上樑王書》:“披心腹,見情素。”由未加染色引申為空,指有名無實或有實無名。杜預《春秋左傳序》:“說者以仲尼自衛反魯,修《春秋》,立素王,丘明為素臣。”“素”的意義系統可圖示如下:

樸素   原本

↖    ↗

未染色的絲綢→白色的

↙    ↘

空     真情

 

集本義是群鳥停棲樹上。《說文》:“集,群鳥在木上也。”《詩經·周南·葛覃》:“黃鳥於飛,集於灌木。”由群鳥集棲引申為一般的聚集、會合。賈誼《過秦論上》:“天下雲集而回應。”由棲止引申為停留。《聊齋志異·促織》:“蟲集冠上,力叮不釋。”由棲止又可引申為安定。《史記·荊燕世家贊》:“由漢初定,天下未集。”由群鳥既已完成飛落動作,引申為社會行為的完成,即成功。《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集”的意義系統可圖示如下:

停留

聚集←群鳥停棲樹上→安定

成功

 

:本義是責備、責怪(《說文·言部》:“相則讓也”);引申為謙讓;因為謙讓是一種厚人薄己的行為。又引申為拒絕。(泰山不讓土壤)

:表從衣從毛,本義是衣服的外表;古人穿皮衣服,有毛的一面在外。引申為上衣(加在上面的衣服,即外衣)。後泛指外表、外面,與裏相對。(表裏不一)

 

2、連鎖式(遞進式)引申

從本義派生出引申義,再由引申義派生出新引申義的引申方式叫做連鎖式引申。如:

本義是吃完、吃罷。《說文》:“既,小食也。”《左傳·桓公三年》:“日有食之,既。”引申為一般動作的完結、結束。楊惲《報孫會宗書》:“故君父至尊親,送其終也,有時而既。”事情結束也就成了過去,故引申為已經。屈原《涉江》:“餘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用在推論因果的句子裏,表示前事已然如此,後事則將如彼,故由已經又引申為既然。沈括《夢溪筆談》卷十四:“既雲孟子不見諸侯,因何見梁惠王?”“既”的意義系統可圖示如下:

吃完→結束→已經→既然

 

慢本義為倨傲不敬。《禮記·緇衣》:“可敬而不可慢。”由傲慢引申為懈怠、不恪盡職守。諸葛亮《出師表》:“若無興德之言,則責攸之、禕、允等之慢,以彰其咎。”懈怠則動作遲緩,故又引申為緩慢。白居易《琵琶行》:“輕攏慢撚抹複挑。”“慢”的意義系統可圖示為:

倨傲不敬→懈怠→緩慢

 

3、綜合式引申

一個詞的若干個引申義,有一部分是直接從本義派生出來的,另一部分則是從其他引申義再派生出來的,這樣的引申方式叫做綜合式引申。如:

責本義是債務(“債”是“責”的分化字)。《戰國策·齊策四》:“誰習計會,能為文收責于薛者乎?”有人欠債,債主自然要討還,故引申為索取。《左傳·桓公十三年》:“宋多責賂於鄭。”由索取又引申為要求。韓愈《原毀》:“古之君子,其責己也重以周。”對方有了過失,就應對其提出嚴厲的要求,那就是責備、譴責。《管子·大匡》:“文姜通于齊侯,桓公聞,責文薑。”嚴厲地提出問題,要求對方回答,那就是責問、質問。《史記·絳侯周勃世家》:“吏簿責條侯。”還債是欠債者應盡的責任,故又引申為責任。《孟子·公孫丑下》:“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責”的意義系統可圖示如下:

責任

債務→索取→要求→責備→質問

 

徒本義是步行。《說文·辵部》:“徒,步行也。”《韓非子·外儲說左下》:“班白者多以徒行。”由徒步行走引申為步兵。《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帥徒以往。”步兵是士卒的一類,故引申為同類人。《墨子·所染》:“其友皆好仁義……則段幹木、禽子、傅說之徒也。”師徒當然是同類人,故又引申為門徒、弟子。《孟子·滕文公上》:“陳良之徒陳相。”步行較坐車自然為勞苦之事,故引申為服勞役者。《史記·高祖本紀》:“高祖為亭長,為縣送徒驪山,徒多道亡。”徒行則無所憑藉,故引申為空、白白地、徒然。《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秦城恐不可得,徒見欺。”由空、徒然又引申為只、僅僅。《孟子·公孫丑上》:“非徒無益,而又害之。”“徒”的意義系統可圖示如下:

服勞役者

步行→步兵→同類人→弟子

空、徒然→只、僅僅

 

(四)詞義引申的規律

1、由具體到抽象或由個別到一般。如:

道:本義:道路(會天大雨,道不通)。引申為途徑、方法、措施(治世不一道)→規律、道理(天有常道)→學說、主張(吾道以一貫之)。

益:本義:水從器皿中流出來→一般的水溢出都可叫益。由個別到一般。

2、由籠統到具體或由一般到個別。如:

子:本義:孩子,不分男女(《論語》:“以其兄之女妻之”)→後與女相對只指男孩兒。

朕:本義:自身→皇帝自稱。

3、由甲類到乙類

府:本義:收藏文書、錢財的地方→管理財物的官名(周有泉府,漢有少府)→官署的統稱。後只指“官府”,而“收藏文書的地方”一義消失了。

 

四、為什麼要分析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談,一是從它的必要性,二是從它對我們學習古代漢語的具體幫助。下面我們就從這兩方面分別討論。

1、分析詞的本義和引申義的必要性

現代漢語辭彙以雙音詞為主,詞義相對比較單純。古代漢語則不然,單音詞占絕大多數,而單音詞中大部分又是多義詞,一個往往有若干個義項。正因為古代漢語詞的多義現象特別突出,所以,如果不對這種現象作系統的分析和理解,掌握起來就如同一盤散沙,感覺非常困難。前面我們對“解”的分析足以說明這一點。

因此,學習古代漢語辭彙,不能憑死記硬背,而應該自覺地去分析研究,在理解的基礎上掌握,這樣學習才會覺得有趣味,學習分析詞的本義和引申義,正是為大家提供了分析研究詞義的工具。

2、具體說起來,分析詞的本義和引申義,對我們學習古代漢語有以下幾點幫助。

(1)使我們對每一個詞的詞義不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從而加深對詞的理解。例如“題”,在古代漢語中經常用來指事物的前端。《孟子·盡心下》:“堂高數仞,榱題數尺。”意思是說,殿堂的基礎有兩三丈高,屋簷的椽頭有幾尺長。這裏“題”指椽子的前端。又如古代有“題湊”,這是指貴族死後,槨室用厚木堆積而成,厚木都是頂端內向,稱“題湊”,這裏“題”指木頭的頂端,“湊”指聚合。《漢書·霍光傳》記載霍光死後,漢宣帝賜給他“黃腸題湊”,就是用比較貴重的黃腸木給霍光做題湊,以表示恩寵。我們僅僅記住“題”可以指事物的前端是不夠的,應該進一步深究一下,這一意義是怎麼來的。分析“題”的形態構造,不難看出這是一個形聲字,從頁是聲。前面講到過,古代從“頁”的字都跟頭有關係,“題”的本義正是“額頭”,如《楚辭·招魂》:“雕題黑齒。”意思是額頭上雕刻著花紋,染黑牙齒,這是古代南方民族的風俗習慣。由表示人的額頭引申指一般事物的前端。明白了“題”的本義與引申義的關係,我們就很容易掌握“題”這個詞的意義,同時,對現代漢語中“題詞”、“題目”這一類詞語的意義也可以有更進一步的理解。

另外,詞義的引申往往具有時代性,即與特定時代的社會生活相聯繫。如“下風”,本是指風向的下方,古代引申指地位低下的。為什麼會有這種引申呢?因為古代軍隊在野外發佈命令時,需要借助風力使聲音傳送得比較遠。所以發令者居上風,聽命者居下方,由此引申出指地位低下的意思。象這樣的引申必須結合具體的社會背景加以分析,才能理解和掌握。

(2)可以幫助我們以簡馭繁地掌握詞義。在一個詞的意義非常紛繁的情況下,我們抓住本義,並進而正確地分析它的引申義,這就如同抓住了網的綱,可以很容易地帶動和掌握住一張網一樣,既簡便省力,而又條理清楚。我們仍然以“解”為例。懂得了“解”的本義之後,我們從兩個方面來考慮它的引申義,一是從動物一方看,動物被肢解以後,結果是整個地解體了,分解了,引申指一般事物,就有了“分解”、“解體”的意義;再從分解動物肢體這一行為本身來看,把系著的東西解開是同一類行為,這時仍然是指具體的行為,進一步引申指到一般的、抽象的事物,就有了“和解”、“調解”的意思,因為之所以要和解,是由於兩個人在思想上感情上有了糾紛,有了疙瘩。同樣,把對方不明白的事情分解清楚也可以叫做“解”,這就是解釋;再從上述行為的結果看,把系著的東西解開之後,原來的結就消除了;和解、調解的結果是消除了隔閡和矛盾,因此解又產生了消除的意義。這樣分析之後,我們對“解”這個詞的意義一目了然,很容易地就掌握了,而且我們在做過這樣的分析之後,閱讀古書遇到比較生疏的用法,也可以從引申關係的角度分析作出正確的判斷。例如我們讀宋代歐陽修的《銭相中伏日池亭宴會分韻》:“粉籜春苞解,紅榴夏實初。”這裏“解”就是“開、開放”的意思。

(3)可以幫助我們去瞭解詞義的發展變化,分辨古今詞義的本義,例如“時”,本義指四時,也就是季節,春夏秋冬四季古代稱四時,由此引申出“時候”、“時間”的意思,引申出“時代”的意思,引申出“時機”、“機會”的意思。漢代以後,曆法不斷完善,一天劃分為十二時,“時”進一步引申指“時辰”,當時一個時辰相當於今天兩小時。到了十九世紀末,西方曆法傳入中國以後,一天劃分為二十四時,這種西方的時比中國原來的時短,就稱之為小時。懂得了這種發展關係,我們對“時”古今義的差別就有了明確的認識。

(4)分析本義和引申義有助於我們瞭解近義詞之間的異同。例如冕、冠、弁三個詞,都是指帽子,但它們本義不同,引申義也有差別。冕是古代最為尊貴的帽子,後來只有皇帝才能戴,由此產生了“加冕”這個詞,意思就是皇帝登基。冠是古代的一種禮帽,有兩個特點:一是成年人戴這種帽子,古代貴族家的子弟到二十歲要舉行隆重的冠禮,戴上冠之後,就表示開始作為成年人正式步入社會。因此,“冠子”指成年人,而所謂“弱冠”,則指二十歲左右的年紀,因為年輕,所以似乎還不能戴住冠。“冠”的另一個特點是做官的人戴它,因此不做官了就稱“掛冠”,而準備去做官就叫“彈冠”,因為很久不做官了,冠掛在一邊,有了灰塵。成語有“彈冠相慶”。另外,冠還引申指名次最高的,如冠軍。弁也是一種禮帽,其中有一種皮弁是武官所戴,因此武官稱弁、武弁、將弁。清代以後,弁指低級軍官,如馬弁,馬弁就是給指揮官在前面牽馬的人,所以“弁”在後來又引申指最前面的,如“弁言”,指文章或著作前面的序言或前言。這三個詞本義不同,引申義發展的方向也各不相同,經過這樣的分析,我們對這三個近義詞的異同就瞭解得比較清楚了。

 

五、怎樣分析和掌握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一)如何分析本義

古代漢語辭彙以單音詞為主,而單音詞又往往具有多義性,要把眾多義項之間的關係搞清楚,就必須先找出本義。抓住了本義,才能綱舉目張。我們分析一個詞的本義,應該從分析漢字的結構入手,但是最終還要歸結到這個詞在古代書面文獻中的實際使用上來,換句話說,我們分析出來的本義一定要有語言材料的證明。具體方法是:

1、借助詞的書寫形式——分析字形

一個詞用一個什麼形體的字來記錄它,是按照造字時代詞所表示的意義擬定的。也就是說,漢字是“據義構形”的,與字形相應的字義,一定在漢字產生前就有了,而且,人們採用這個義來據以造字,總是因為它比較具體,應用比較廣泛,因而也就相對地比較原始。

大多數情況下,古代漢語(特別是上古漢語)的一個詞就是一個字,字的構形理據就是詞的意義。因此,分析漢字(特別是甲骨文、金文、小篆等古文字)的字形,我們就可以知道一些詞在文字形成階段的意義,即上文所說的本義。

傳統“六書”中的象形字、指事字、會意字都是純表意字,分析它們的字形構造,一般就可以知道它們所記之詞的本義。尤其是象形字,最能反映本義。如:

天:甲骨文作癋癎癘,突出人體最頂上的部分,本義是頭。

斤:甲骨文作夤,分別向斧刃和斧柄斧背形,本義是斧頭。

向:甲骨文作蘻蘽蘾,象在屋牆上開了一個通氣透光的孔,即窗戶。

行:甲骨文作穌積穎,像十字路口,本義即道路。

亦:甲骨文作譕譖,在人身兩側各加一指事符號,表明腋窩所在。

及:甲骨文作菏核禾,象一人伸手抓住了前面的人,表示追上、趕上。

欠:甲骨文作鸦,象一個人張大了嘴,將胸中的氣排出。所以以欠為形旁的字多與口出氣有關。如“歌”、“歡”、“歐”(本指嘔吐,後改用“嘔”)、“吹”、“欬”(咳);也由指氣流向裏吸的,這就是“飲”字。人張開嘴流出口水,是見到美味而想取食的反映。成語有“饞涎欲滴”,涎即口水。

形聲字由聲符和義符兩部分組成,義符雖不能明確地表示詞的本義,但可以表明詞的義類(意義類屬)。如“江”、“空”、“缸”皆以“工”為聲符,“江”的義符是“水”,表明與江河有關,“空”的義符是“穴”,表明與空間有關,“缸”的義符是“缶”,表明與盆罐兒有關。

如果我們知道某個字的若干意義,就可通過義符來確定它的本義。如“題”有額頭、命名、書寫、題目等意義,其義符是“頁”,“頁”的意思是頭,就可確定“題”的本義是額頭。

通過字形來探求詞的本義,古人做了許多工作。東漢的許慎利用小篆、籀文、六國古文來推求詞的本義,寫成《說文解字》,取得了輝煌成就。江沅在《說文解字注·後序》中說:“許書之要,在明文字之本義而已。”宋代金石學的興起與發展,清代《說文》研究的空前深入,清末以來甲骨學的異軍突起,都為我們探求詞的本義提供了豐富的文字資料,我們應該好好利用。

要注意,考查字形確定本義時,不要把本義定得過於狹窄,因為詞義都具有概括性,而字形只能利用具體的物象從某一角度去反映詞義,如“牢”從“牛”(砛),不要認為僅指牛圈,古書中羊圈、馬圈、豬圈都可用“牢”表示,古文字中“牢”字還可從“羊”(砞)從“馬”(砮)。又如“逐”從“豕”,但不能認為僅指追擊野豬,實際上“豕”是所追擊的一切獵物的代表。同樣,“牧”指放牧,不僅僅是放牛;“相”指觀察、看,不僅僅是瞅樹;“兵”指兵器,不僅僅是斧鉞一類;“益”指水漲出來,不僅僅是水從盆裏漲出來;“貨”指財物,不僅僅是寶貝,更不僅僅是貝殼兒。

2、考察文獻語言用例­——考核文獻

如果只憑藉字形去確定本義,有時會陷入望形生訓的錯誤,因為漢字的構形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個字的形體可能會有多種分析法。而字形只是詞的書寫符號,它不能脫離詞、脫離語言而直接表達詞義。只有在組詞成句的具體語言運用中,詞義才能充分顯示出來。因而探求詞的本義,更重要的是看文獻語言是怎樣使用這個詞的。

例如:“斃”,《說文》作“獘”,表示向前倒下。人被殺死則倒下,所以又引申為死,這個意義後來寫作“斃”,從死,敝聲。從文獻用例來看,先秦古書裏的“斃”多表示僕倒義。如《鄭伯克段于鄢》“多行不義必自斃。”又如《鞌之戰》“射其右,斃于車中。”都可以證明“斃”的本義是僕倒,而不是死。

又如“憤”字從心,賁聲。它的煩悶義和憤怒義都可以從義符“心”得解釋。但是根據古書的用例來看,煩悶義出現的時代較早,因此可以確定它的本義應該是煩悶。

又如:《周易·睽卦》:“其人天且劓。”孔疏:“剠(qíng黥)額為天。”《說文》:“天,顛也。”

《詩經·豳風·七月》:“穹窒熏鼠,塞向墐戶。”毛傳:“向,北出牖也。”《經典釋文》:“‘北出牖也’,韓詩云:‘北出窗也。’”

《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公使陽處父追之,及諸河,則在舟中矣。”《說文》:“及,逮也。”

(二)如何分析引申義

首先,引申義有遠近之分,其中直接引申義是直接從本義派生出來的意義,與本義的關係比較密切,因此容易辨認,也容易掌握。大家第一步就要學會分析這一類引申義。

至於說由本義發展出引申義有無明確的規律性或固定的模式,由於目前的研究所限,我們還無法回答。由本義發展出引申義,情況多種多樣,我們也只能一字一字地作具體分析,儘量多接觸一些前人已經作出的精闢分析,對引申義與本義之間內在的邏輯聯繫細心揣摩,互相印證,加深理解,那麼對詞義的引申發展規律就一定會有心得。如有興趣,還可以選讀清代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

最後,應該明確,探求本義與引申義的發展聯繫是作為掌握古漢語詞義系統的重要手段,最根本的目的還是要提高我們閱讀古書的能力。所以應該注意把這一講的內容我們學習過程中的問題結合起來,學以致用,這樣有目的、聯繫實際地學習,才會學得有趣,記得住。

 

六、同音借用與假借義

一個詞有多個意義,因為它們都是從同一本義引申來的,所以都與本義發生聯繫,而且彼此之間也有直接或間接發生聯繫。但是,我們也時常發現有一些意義,在詞典中與別的意義同時列在一個詞下,卻與其他意義毫不相關。這種情況,是文字的同音借用造成的。

漢字的形與詞義的統一關係,只有在本字上才能體現。但是,古代文獻中,常常有不寫本字而用一個同音的字來代替的現象,這個同音字稱作借字。借字記錄的是本字承擔的詞義,也就是說,本字的詞義,臨時轉移到借字身上,稱作借義。借字和借義本來是不相關的,形和義無法統一,要想達到形義統一,從而理解這個意義所出,必須找到本字。

找本字要在同音字裏去找。古漢語的同音字,不能用現代普遍話的讀音去衡量,要用古音,而且是上古音去衡量。因為假借字多半都產生在先秦文獻裏,後代的文言文寫借字,很多是從先秦文獻裏模仿來的,而語音是變化的,古代同音的字今天未必同音,今天同音的字古代可能聲音距離很遠,語音變化的軌跡也往往曲折綿長,如果妄加猜測而找錯本字,便會得出十分荒謬的結論。

找本字的具體方法和步驟:

(一)借助上下文的語言環境和前人作出的訓詁材料探求這個詞的使用義。

(二)追究這個意義與字形所顯示的本義以及由這個本義引申出的諸多意義之間的關係。如果它們之間有關係,證明這個使用義也屬此引申義列。

(三)由借字求本字。借字與本字的聯繫在聲音,所以,本字應在借字的同音字或近音字中去找。

(四)將借字置換成本字,檢驗形義關係是否統一。

(五)必要時,還需從文獻中多找一些有關同音借用字的佐證。

比如:“從容”、“容易”、“容納”的“容”和“容貌”的“容”在意義上毫不相干,卻寫同一個字。

“容貌”的“容”,字從宀,從谷,《說文·宀部》:“容,盛也。”徐鉉說:“屋與谷皆所以盛受也。”這個字的本義是“容納”,與“容貌”義無關。“容貌”的“容”本字應該是“頌”。“頌”從頁,義與頭部有關,恰為“容貌”的本字。《說文·頁部》:“頌,貌也。”它的異體字寫作“锜”,從容得聲,證明它在古代是與“容”同音的。但在文獻中都寫作“容貌”,“容顏”,而不寫作“頌”字。《史記·鄒陽列傳》:“世以鮑焦為無從頌而死者,皆非也。”“從頌”就是“從容”,這是“容頌”可以相通的旁證。

當然,找本字是一項需要相當功力的工作,這裡只希望同學們了解基本方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