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化钠的溶解度表格:张耀杰:孙中山的“日中提携”与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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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会见袁世凯,递交了企图把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财政都置于日方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希望袁世凯“绝对保密,尽速答复”。袁世凯政府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故意通过媒体把“二十一条”的相关内容泄露出去,从而引起国际国内的强烈反应。一贯激进的中华革命党人何海鸣首先离日返国,公开宣称“政府以稳健诫国人,国人以大任托政府”;“苟政府不加海鸣以不利,海鸣且以首丘于祖国为安”。
  1915年2月5日,孙中山、陈其美、戴季陶、王统一在国家存亡的危急时刻,与满铁株式会社的两个重要人物犬冢信太郎、山田纯三郎,秘密签订《中日盟约》,把袁世凯力争幸免的关系中国的国家主权的重要条款,几乎全部奉送给了日本人。假如这份《中日盟约》能够兑现的话,中国就会像当年的朝鲜一样,完全沦落为日本人的殖民地和附属国。此举引起的最大反弹,就是黄兴、柏文蔚、陈炯明、钮永建、李烈钧等人在2月25日联名通电中,不点名地指责孙中山等人是里通外国、引狼入室的吴三桂。
  3月10日,孙中山面对来自党内党外的舆论压力,以党务部名义发出《中华革命党第八号通告》。其中一方面贼喊捉贼地痛斥“夫己氏”袁世凯的卖国称帝:“当交涉问题初见,此间同人,亦甚惶惧,因晋询中山先生意见,乃俱释然。先生盖以为根本问题不解决,此等事乃无法对待。……且据个中消息,此次交谈之由来,实由夫己氏欲行称帝要求日本承认,日本政府欲先得相当之报酬,要求夫己氏。夫己氏隐许诺之,故有条件之提出。讵知所提出之条件,即使中国为朝鲜第二。”
  另一方面也对国民党内部何海鸣、林虎、黄兴等人的所谓“投降自首”、“认罪告哀”,表示严厉谴责:“中日交涉事起,国人不明交涉之真相,实由夫己氏卖国而来,乃有与二次革命有关系者,藉此为举国一致之美名,有迎机投降者,如何海鸣之自首是也。有恐为夫已氏分谤而急欲自白者,如林虎之通电各报馆是也。有恐受借寇复仇之嫌疑而自供二次革命有罪(认革命有罪而不认私逃为罪),急向国人告哀者,如黄兴之通电宣言是也。”
  关于中华革命党的正面主张,这份通告中只有一句话:“且夫吾党所处之地位,纯系一秘密组织之团体,对于国际交涉,固未可立言者也。”
  同样是在3月10日,孙中山在写给中华革命党内部的美国华侨同志的书信中,却口是心非地表白了自己爱国救亡的积极态度:“余固深信驱除袁世凯为今时所当行之事,若谓借助于日本一说,虽至愚之人,亦足以知日本万不可靠,稍有识者亦当知造谣者立说之谬妄矣。……职是之故,我国人当速即起事,以救亡于未亡之际。否则,日本之吞并中国,如英之吞并埃及,同一破亡,永无复见天日之望矣。”
  3月13日,《大阪每日新闻》以《归顺革命党的宣言书》为标题,摘要发表了黄兴等人2月25日的联名通电。与此同时,该报又以《革命党陆续归顺,仅余孙逸仙一派》为标题报道说:“袁总统收买革命党,近来着着奏效。……甚至传说,由于在美国的有力人士的暗中斡旋,连黄兴、李烈钧、柏文蔚等革命党的第一流人物也已发表宣言书,堂堂归顺。主要的归顺者为军人派。人们称为革命创始人的孙逸仙、陈其美等领袖仍然不肯归顺,正不断鼓吹日中提携论。”
  接下来,这篇报道还记录了该报记者对于孙中山的电话采访:“此次归顺袁氏的革命党人主要为军人派,彼等疏于世界大势,不能明察将来的必然结果,过分夸大日本对华要求,视为不利于中国,基于此种误解,遂敢于轻举,与我等分手。参加二次革命的流亡军人固然卑怯,以致失败,真正之军人,即意志坚强之无名之士尚充满国中,吾人于将来达到目的方面不必有任何担心。就彼等变节一派之私情而言,有可同情之处,但相信此等薄志弱行之辈与我等同志分手,乃他日实现伟大目的之好机会。日中两国立国于亚细亚,倘不能相互提携,则难以与列强共存于竞争场里。中国与日本分离则国亡,日本与中国分离则陷于孤立境地。今日世界大势,当促进日中提携,以期保障东洋永久之和平。彼等一派之离散何足置意!(东京电话)”
  正是为了“促进日中提携”,孙中山在3月14日写给日本外务省政务局长、“二十一条”起草者小池张造的书信中,附录了《中日盟约》草案中的十一条内容,以内外有别、卖国求荣的另一套话语,明确表达了对于“二十一条”的支持态度:“昔日,贵国政府曾向敝国政府提出日中交涉事宜。对其详细内容,固然无法窥知,但其主要内容必定以日中亲善及东亚和平为目标。与敝人倡导之主张一致,不胜欣喜。”令孙中山感到不满的,只是日本人不以他为主要合作对象,反而“对无诚意之敝国政府始终一贯持续执行强硬之交涉,……旷日持久,时至今日,实在可悲。……远离日中提携这一最终目的之手段,敝人等遗憾至极。”
  孙中山在第二天即3月15日发给中华革命党党员周应时的回电中,却完全否认了他自己所从事、所知道的中日交涉,从而把自己内外有别、两面三刀、做贼心虚、口是心非的话语策略,发挥到了一种极致:“中日交涉,想必无事,但无论如何,吾党方针不变。”
  5月14日,袁世凯在接到日本方面最后通牒的情况下,向各级官员发出“密谕”,其中有这样一段真情表白:“日本利用欧洲列强之相持,乘中国新邦之初建,不顾公法,破坏我山东之中立,……其中最为难堪者,曰切实保全中国之领土,曰各项要政聘用日人为有力顾问,曰必要地方合办警察,曰军械定数向日本采买,并合办械厂,用其工料。此四者,直以亡韩视我。如允其一,国即不国。……彼遂以最后通牒迫我承认,然卒将最烈四端,或全行消灭,或脱离此案;其他较重之损失,亦因再三讨论得以减免,而统计已经损失权利颇多。”
  1915年6月22日,袁世凯政府在颁布《惩办国贼条例》的同时,专门发行《国贼孙文》一书,集中披露了国贼孙中山与日本方面的一系列“日中提携”的秘密协议。
  总而言之,1915年的孙中山,在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签订前后所主张的“日中提携”,所要“提携”的主要是日本人。他对于包括中国政府方面的袁世凯、国民党内部的黄兴以及中华革命党内部的周应时等人,所表现出的完全是不予“提携”的卖国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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