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硼砂有毒吗: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走向墓志的史学分析——以《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为中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2:48:23
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走向墓志的史学分析——以《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为中心

陆扬

刊《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第4辑(总第84辑)

  中国中古史的研究在过去十多年中正经历一种突破性的进展,这种进展虽不像简帛文献的出土那样耸动学界的视听,但其意义却并不逊色,因为它为我们了解从南北朝到隋唐的层层面面提供了许多重要的细节,使史家对这段历史的重构能从平面走向立体,从单一走向多元,这正是现代史学所期望达到的境界。而推动这种进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于墓志材料的整理和研究。出土墓志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得墓志在中古史研究中所具有的意义日益突出,而对于这种意义,中国大陆、台湾和日本的史学界都已有了相当的认识,对墓志材料的利用也越来越普遍。在这一点上西方的学术界可以说是远远落在了后面。在中古的墓志中,唐代墓志的数量无疑是惊人的,而南北朝(包括隋在内)的墓志数量虽然不能和唐代相比,也已经非常可观。南北朝墓志中尤其以北朝墓志为主。而南北朝墓志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点。第一,作为一种书写的体裁,南北朝墓志对了解中古墓志风格的成型和演变有关键的意义。要真正了解唐代墓志的书写特征,就必须深入考察南北朝的墓志。第二,在南北朝墓志中,各族裔社会政治最上层人物的墓志所占的比重极大,这往往为研究政治结构的变化和种族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许多很关键的线索和证据。所以对南北朝墓志的史学价值做全面性的整理和考察是一项相当重要的学术工作。新近出版的由罗新、叶炜两位年轻的学者编着的《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以下简称《疏证》)是这项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值得学术界的重视,本文的目的是以对《疏证》一书的贡献的评述来进一步探讨南北朝墓志在史学上的利用价值,尤其是如何拓宽墓志研究的视野。

 

  广义地来说,《疏证》一书继承了清代以来形成的金石学研究传统的优点,也就是将金石文字和正史材料做仔细的对勘考辨,以达到证史和补史的目的,一些清代有代表性的金石学著作如以端方名义作的《陶斋藏石记》,陆增祥的《八琼室金石补正》,李慈铭的《越缦堂文集》,罗振玉的《雪堂金石文字跋尾》等等,都有不少为这种目的而进行的细致的考证工作。最能代表这种传统的优点的集大成作品是赵万里的《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一下简称《集释》)。从考订史实的角度来说,赵万里的工作可以说是非常有成积的,其学问的深厚和工作的细心都远非前人可比,这些特点在他对像《尔朱敞墓志》、《赵韶墓志》、《内司杨氏墓志》这一类墓志的精审考证中有充分的体现。同时赵氏的眼光也有独到之处,比如在对《肃棕充华卢令媛墓志》和《元勰妃李媛华墓志》等的考释中,他也注意到了卢令媛家族和李媛华家族的婚姻对像均为当时北方的一流高门。不过这些超出史实考订范围的评论不很多。晚清以来的墓志研究的关注点基本还是局限于对人物的生平、行政制度,历史事件的年代和历史地点等史实的考辨,用赵万里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征前代之事实”和“匡史文之讹谬”。而且大多集中在那些和正史中有记载的人物有关的墓志上。但是传统的研究工作基本只能到达这一步。如果墓志中所包含的历史信息一时无法和传统史料中的记载相参证,或者这种信息在传统的政治制度史的范围之外,诸如民族史、文化史、宗教史等等方面的信息,那么就很少受到学者的注意,更谈不上以此种新获得的信息为出发点去全面研究古代的社会。这种偏向也存在于像《集释》这样的巨著中。比如《集释》中对有些墓志讨论颇为详尽,但对另一些就几乎不加评论,而后者常常是和传统史料关系衔接较弱的墓志。我们如果比较一下赵万里对于墓志文字所包含的讯息的意见和清代学者的意见,就不难发现赵着对于清代学术以来墓志研究方法是继承多于突破。比如对《刘玉墓志》的分析,赵万里虽然更明确的指出刘玉是外族,所以讳其所出,但是他的意见也只是停留在这一层次,大体上没有比李慈铭等人的看法深入多少。[1]在赵先生的时代,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已经产生了不少大家和重要的突破,但是赵氏的工作却对当时这方面的研究新成果和新视角借鉴不多。
  虽然《集释》的成就有其内在的限制,对于南北朝墓志的研究来说是其贡献依然是前所未有的,事实上长期以来学术界也缺乏能像赵万里这样对南北朝墓志的内容大规模加以研究的学者,虽然就个别碑志的史学研究而言出现了一些很出色的范例,比如唐长孺先生对《敬史君碑》的分析。[2]《疏证》可以说是对赵万里工作的继承,但其工作是《集释》的延续而非取代了《集释》的本身。《疏证》的出现是九十年代以来中古墓志研究水平大幅度提高的一个证明。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已从内容和方法比较单一的史料考证走向对墓志的内涵作全面的史学分析,而且和赵万里时代不同的是,这种工作和当前的中古史研究的新视野和新课题存在日益密切的关联。不少学者对个别或某些类型的墓志的重视和分析就体现出这一趋向,比如有关于粟特或来自域外的人士的墓志。比《疏证》一书出版稍早的《吐鲁番出土砖志集注》也是近年对中古墓葬文字加以整理和研究的专著中比较出色的一种。(巴蜀书社,2003)由侯灿和吴美琳合着的这部著作不仅将吐鲁番出土的砖志收集得很完备,而且在较充分掌握了现代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对砖志的文字做认真的释读。不过这部著作的研究对象毕竟集中于一个特定的地域和像高昌国这样特定的政权,砖志所提及的志主也大都为社会中级以下阶层的人员,加上大部分砖志本身的篇幅短小,所以包含的信息量受到了数据本身的限制。另外这部著作在史学上关注的重点也放在对高昌和唐代西北地区的官职律令等行政制度的钩稽上面。所以并非全面研讨中古时期墓志的著作。
  相比之下,《疏证》的工作就更显得具有全面性。《疏证》的工作包括了墓志的汇集、录文、图版刊载、录文著录和研究的概况、《疏证》自身对墓志的研究等几个方面。《疏证》所收的墓志总数二百三十一方。其中魏晋南北朝的墓志基本都是过去二十年中新出的,也就是说这些墓志不见于赵超编的《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以下简称《汇编》)。同时《疏证》又沿袭了赵万里《集释》收录的标准,将隋代的墓志也包括在内。这种选择从历史研究的角度来说是合理的,因为许多隋代墓志的志主,其主要活动年代在南北朝时期,所以包括了隋志可以使《疏证》作者对南北朝时期的墓志内容的研究工作更为完整。墓志的汇集和录文工作当然是很花精力也很有价值的工作,但这还不是这部著作最重要的贡献。《疏证》最主要的目标在我看来是从史学研究的角度对墓志的价值加以开发,为研究这些数据提供作者自己的视角。作者有心要提示读者:如果我们阅读这个时期的墓志,最应该注意的历史层面有那些,如何去注意。正是因为《疏证》的作者将宗旨确定在通过对墓志中特别值得关注的历史讯息的解析来研究南北朝的历史,这部著作很明智地没有采取对墓志的文句做字字句句的注释方式,而是采用了近乎读书札记的形式将作者看来最值得注意的历史成分标示出来。这种表述方式也和《集释》相当接近,赵万里的著作虽然汇集了前人对每方墓志的考释,但他个人的工作就是札记式的。但《疏证》的研究工作大大超越了《集释》所涵盖的范围,对微妙的历史变化在墓志文字中的反映也比《集释》要敏锐得多。《疏证》对当前的研究成果有相当充分的利用,在每方墓志的讨论中都有将与这篇墓志有关的主要研究列出,这样一方面为研究者提供了方便,一方面也使《疏证》本身得以集中表述两位作者自己的心得。虽然对一部分墓志来说,《疏证》的评论必须和其它学者的研究合观才能对墓志的史学价值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但《疏证》中很多墓志都是首次得到比较深入的探究,所以从此意义上说,《疏证》的工作和《集释》一样是具有开创性的。
  南北朝的墓志涉及的人名、地名、职官、纪年等等头绪纷繁,要了解墓志的史学价值则首先要解决这些技术上的问题,《疏证》对于这些方面的考证很扎实,对各种文献的运用颇为自如,这些方面的具体贡献在全书的讨论中随处可见。如果从制度史的方面来评价,那么从北朝后期到隋代这一时期的行政建制各方面的变化不仅错综复杂,而且在正史的记载中常遭到忽略。《疏证》在这方面作了不少补正,例如从《吕武墓志》中志主在开皇期间的职衔推论隋代仪同府和开府的关系,以及置骠骑府的大约时间;通过《李冲墓志》所提供的数据纠正了王仲荦对武伯和司武关系的意见;对《李静训墓志》的讨论确定了隋汾阳宫的建造年代是大业二年而非四年;《姬威墓志》中,《疏证》的作者通过对墓志所任的西魏到隋代的宫廷职位之间的关联来说明志主升迁的原因;根据《独孤罗墓志》中独孤罗在开皇元年的“上开府仪同大将军”名衔提出开皇初年仍沿用北周的散实官系统的意见;讨论《王昞墓志》时对“访第”的说明等等。
  除了具体史实考释上的贡献,《疏证》的着眼点更多是通过对墓志的分析来探讨志主的生平及其所处的历史境况,有些对志主生平的讨论本身就是建立在《疏证》作者的单篇论文基础上的,还有些可以很容易地扩展成为独立的论文。《疏证》对《可朱浑孝裕墓志》、《李和墓志》、《陈宣帝夫人施氏墓志》的讨论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3]《疏证》以《徐之范墓志》为中心对南北朝时期最为重要的医学世家徐氏家族的谱系,家族成员的生平所做的讨论也是我所见到这方面最详尽和精确的讨论,超出了一般墓志考释的范围。[4]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政权变迁最为迅疾,相互关系最为复杂的时期,所以处理这一段的墓志特别需要有将政治史、制度史和民族史结合起来观察的能力。《疏证》的两位作者恰恰很擅长于做这样的工作,所以对许多墓志的解读能和历史的境况相吻合,而且分析也细腻。《疏证》对从后赵,北燕到北魏这一段短暂时期在政治和制度上的复杂变化了然于心,所以将这种了解运用于解释《染华墓志》中所显示的冉魏的建立者冉闵及其后代染华的职衔变化上。而在《张忻墓志》的研究中,《疏证》从墓志对于张忻生平的叙述开始于北魏孝庄帝永安二年元灏入洛这一细节开始,对张忻所经历的历史过程对他个人及其家庭身份的影响等等都作了有说服力的说明,使得这样一位不见于正史记载的地方人士的生平能呈现出比较清晰的轮廓。
  《疏证》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正史和其它传统史料的记载,但《疏证》对传统史料利用的目的不再仅仅是和墓志作相互间的参证补缺,而是为墓志的叙述提供一个能相关联的历史背景。在这种背景下,墓志中一些看上去似乎意义模糊的语句便具有了特定的内涵。比如在《若干云墓志》的讨论中,《疏证》首先通过将墓志所提供的若干云所参加的北周灭齐战争的路线和正史所载北周宇文宪的进军路线对比,推断若干云为宇文宪的部将。同时又结合正史所载宇文宪被杀的时间来说明墓志中“思有所不及,智有所不周。一匮未成,遽从朝露”数语,推测若干云并非善终和其人的事迹未在正史中出现的可能原因,都是有启发性的解读。《疏证》对于《赵猛墓志》的讨论更是体现《疏证》有意识将志主的生平放置于历史的框架下来考察的特色。该墓志篇幅不长,其中对赵猛的家世有如下的介绍:

  君讳猛,字玄威,南阳西崿人也。其先赵明王之苗裔,晋扬州刺史尚之后。高祖永,永嘉之年剖府新平,遂宅秦 ..... 。曾祖辨,雄才冠世,授命府氏,拜建威将军、天水太守。祖鱼,姚奉车都尉、关内侯,迁官河左,因而家魏。君禀英明之姿,挺骁果之略,志气恢弘,风操雅□。于时荆州偏垂,地岨关洛,以君德望具瞻,擢为曰扬将军。(中略)夫人冯翊田氏,父背,秦姚中书博士,冯翊太守。

《疏证》作了如下的相关评论:

  墓志称赵猛为晋扬州刺史赵尚之后,赵尚不见于史,或出杜撰附会,或官职有误。其高祖赵永、曾祖赵辨、祖赵鱼,历仕西晋、前秦和后秦。据墓志,赵猛一家永嘉乱后定居关中,因而得以与前秦、后秦政权合作。赵鱼“迁官河左”,当是为姚秦守河东,与北魏对抗,北魏夺取河东,赵鱼陷于拓拔,“因而家魏”(这里的魏,是指魏地,具体就是指河东),赵鱼的妻父田背,仕姚秦为中书博士、冯翊太守,与赵氏都是姚秦集团的成员。赵猛娶妻之时,姚秦早已覆亡,田赵二氏当时都在拓拔境内,可见入魏以后的姚秦集团成员内部还存在互为婚姻的传统。赵猛祖名鱼,妻父名背,都不似华夏之名。怀疑赵猛及其妻田氏本来就是少数族。[5]

墓志所提供的仅仅是赵猛先人的职衔及其家族所迁移的地区,《疏证》却能将这些线索和十六国到北朝期间的政治情势相连,细腻而又要言不烦地将赵氏家族的迁居背景说明清楚,并进一步指出赵、田婚姻所包含的意义。我们很难想象这样的分析会出现在《集释》那样类型的研究中。
  南北朝时期家族的谱系、地位的升降、迁移和婚姻关系等方面一直是南北朝史研究者关心的重点,《疏证》所收的许多墓志对这些方面的研究尤其重要。《疏证》不仅注意出于门第原因的士族联姻,也同样注意到权势家族出于政治原因的联姻,比如在《常袭妻崔氏墓志》的讨论中将常袭和崔宗隆女的婚姻与慕容燕婚亲集团互婚的传统相联系。用《李丽仪墓志》的资料指出丽仪父母的结合是八柱国家族之间的一次联姻。和家族研究同样重要且关系紧密的是民族史的研究。当前中古史研究中发展最快而且成绩最显著的领域之一就是北方民族史的研究。而北朝墓志中包含大量有关入迁中原的西域、内亚和东北亚民族的资料,要做到从这些信息中整理出各民族的迁移轨迹和身份认同的过程,研究者除了民族史和政治史的知识之外,还必须对地理空间与族群移动的关系有相当的敏感,并对地理文献相当熟悉。而将对墓志中提到的志主及其家族活动过的地域、埋葬的地点等等地理方面的考察和种族迁移、身份认同等等方面一一联系起来分析,正是《疏证》一书另一个值得研究者参考的优点。《疏证》在讨论北魏《员标墓志》时对原先活动于湟水,洮水流域而后来内迁的胡族员氏的情况作了很有价值的说明。从北齐《贺楼悦墓志》中提到的籍贯为高陆阿阳这一细节推断志主所属的那一支贺楼氏并未随孝文入洛的情形。根据隋《尉仁弘墓志》的出土地点和墓志中“大坟”一词的使用指出六镇移民在定州的定居。《疏证》对各种族建构自身世系的的原因和过程的讨论也很多,比如对《侯义墓志》、《高琨墓志》的讨论。特别是在《狄湛墓志》的研究中,《疏证》通过冯翊羌人狄氏的世系认同的演变,来说明外族人士构建自身身份的过程中,不仅以连接华夏的氏族为目标,而且有越追越古倾向。《疏证》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疏证》的作的研究重点有很密切的关联。关于外族对华夏的认同,《疏证》的作者之一罗新在一篇有关新出的北齐《丰洛墓志》的研究中也有进一步的说明。[6]
  从研究历史的角度来说,考释出墓志文字的史料价值固然重要,透过文字去探寻在历史纪录中消失的那些片断往往更赋有挑战性。也就是说,墓志的研究者更应该注重了解哪些方面是墓志没有直接告诉我们,但我们却可以通过某种线索去追寻。这需要史学想象力的发挥,但这种想象力必须建立在对于文字细节的精确把握和敏感的基础上。《疏证》能很熟练地从称谓和卒葬年代等细节中推测文字背后的历史真相。比如《高崧及妻谢氏墓志》中提到高崧为镇西长史,《疏证》由此入手推论高崧和陈郡谢氏集团的密切关联,为高崧在东晋荆扬的斗争中站在朝廷一边提供解释。根据《杨仲宣墓志》中官职的漏记的情况推断出对尔朱政权合法性的否定意味。讨论《裴良墓志》中结合北方政治情势的变化来对裴家归葬地点和时间加以考索,解释了裴子通夫妇及儿子的埋葬地点为何是在临汾而非在山西闻喜绛县一代裴氏家族的传统墓地。在讨论《席德将墓志》时,《疏证》从志主死亡的日期推断出大业九年杨玄感之乱中洛阳守备的虚弱,而志主是守将在仓促之间招募上阵的百姓,在六月十四日激战中死于阵中等等情形,甚合情理。最近出版的《邙洛碑志三百种》中有《疏证》未及收入的隋《刘度墓志》一种,其中提到“处士”刘度在大业九年六月杨玄感兵临洛阳之际 “首先应募”,并同样在十四日这一天的激战中“矢尽兵阑,身没行阵”。[7]刘度被召入战阵和死亡的情况和席德将几乎相同,由此《疏证》作者的分析可以得到了坚强的印证。
  最引起我的兴趣,也似乎最能体现《疏证》对历史想象力的运用的是那些篇幅极其短小的墓志的讨论。《刘宝墓志》、《李廆墓志》、《宋绍祖墓志》和《郑胡墓志》等等都属于这种情况。《疏证》用墓志留下的有关志主的很有限的线索来对志主生平境况作巧妙而大胆的推测。《刘宝墓志》和《李廆墓志》的时代很接近,所载除了纪年和志主姓名之外,至多还包含简单的官职身份背景等信息。《疏证》根据《晋书》和《水经注》中的资料,指出刘宝担任乌丸校尉的时间在张华和刘弘之间,并从《世说新语》的记载推测张华很可能是推举刘宝任此职位的人。《李廆墓志》才短短十五字,但《疏证》却能从《李廆墓志》所采用的东晋永昌三年这一细节入手来说明为何在东晋改元多时之后,远在辽东的李廆依然遵奉东晋的永昌纪年,同时进一步讨论当时江东政权和石赵的对立以及东晋内部权利斗争对慕容鲜卑政权的影响。八十多字的《郑胡墓志》提到郑胡及其兄弟四人同时下葬。《疏证》作者一方面根据郭世军刘心健等学者的意见,从墓志上字迹的潦草,埋葬的时间,郑氏家族同时下葬人员数量之多等现象推测这次墓葬和尔朱荣之乱中郑氏家族成员死难有关。同时又进一步通过对北朝权门郑羲家族的史料分析,推测郑胡兄弟就是郑羲的兄弟,又通过郑氏家族受到地方力量仇视的正史记载来推测这次下葬的匆促和荥阳乡党对郑氏的打击有关。这种推测层层迭进,以期用小中见大的分析方式来解决墓志所带来的困惑。虽然我们不得不承认《疏证》的推论尚缺乏足够的旁证,所以一时还不能成为今后研究郑羲家族历史的出发点,但《疏证》却提供了一个如何最大程度地从墓志中提炼历史讯息的例子。《疏证》对于墓志的解读一般遵循的是严格的实证方法,但却并不怯于在合理的框架下提出假设性的看法,这本身是一种值得佩服的勇气。
  以上比较简略地对《疏证》的工作作出带有个人看法的一种评估,但也已经可以看出《疏证》将许多当代史学的方法和视野贯注到具体的墓志解读之中,使未来的中古史研究者对魏晋南北朝隋的墓志可以产生很多全新的认识。这也一定会促使墓志解读采用新的学术标准。当然《疏证》所进行的墓志数据整理和解读工作是个开放性的工作,本身会不断接受新信息而更加深入,所以我接下来想对《疏证》的具体工作提供一些的建议,并对一些墓志的具体解读提出一些补充。然后我也想就如何扩展南北朝墓志的研究视野做一些评论。

  二

  我在上文已经指出《疏证》的最大贡献是史学分析。但新出土墓志的汇集也是《疏证》的一项主要工作。据《疏证》所定的条例,书中所收的墓志大致以二零零三年年底被发表者为限。漏收的情况是难免的,但有些明显是一时疏忽,所以颇为可惜。比如疏证的作者之一罗新对《和绍隆墓志》做过探讨,但不知何故《疏证》却失收这方墓志。同样,《疏证》中收入了王士良和王士良妻的两方墓志,却偏偏漏了同时出土的王士良父亲王德衡的墓志。[8]  《疏证》对于中国国内近年来出版的很多重要的中古墓志图版和录文汇集都有加以利用,唯独未能参考《洛阳出土北魏墓志选编》(科学出版社,2001)一书中的图版和录文,所以该书所载的《元隐墓志》、《吕通墓志》、《丘哲墓志》等十多方墓志没能包括在《疏证》内,这也是颇为可惜的。[9]还有一些散见于各种学术出版物的南北朝重要墓志也应该收入,比如北魏早期的《申洪之墓志》和后期的《于昌荣墓志》;[10]南朝萧齐的《王宝玉墓志》。[11]此外《疏证》还存在一个比较矛盾的情形,从墓志录文汇集整理的角度,《疏证》所收的魏晋南北朝墓志是以在时限上后出于赵超的《汇编》为定例,但是《汇编》并没有对墓志加以解读,而不少墓志又出现在《集释》的出版之后,所以使这些墓志不能像《疏证》收入的墓志那样较为集中地得到释读,这也让人感到遗憾。而且其中有些墓志事实上和《疏证》中的一些墓志关系密切,甚至是同一个家族中的墓志,比如东晋王兴之、王闽之、夏金虎、王丹虎等人的墓志,未能收入《疏证》也使讨论这些家族的墓志时读者无法前后对照。所以如果今后《疏证》能得到增订重版,应该就以墓志释读为基本工作定位,将不包括在赵万里《集释》内的这一时期的墓志一概收入,这样也能使《疏证》和《集释》之间的学术承接关系更加明确。同时,《疏证》的作者还应该在再版时加一篇引论,将作者对于这个时期墓志的一些基本看法和实际操作中处理文字的经验总结一下。
  《疏证》在墓志的录文方面做了很多校刊订正的工作。两位作者对中古史料的熟悉无形之中使他们避免了很多关键性的字句的误录和误读。但毕竟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疏证》未必都能依据质量上乘的图版照片或拓片来录文,所以出现文字上的阙误不可避免。这里只举两例:
  一:在对《张妙芬墓志》的讨论中,《疏证》通过墓志文字和正史记载的相互参证,将张妙芬的家庭背景,自身婚姻的缘由,从守寡到入隋宫的起伏命运解释得丝丝入扣。唯一可惜的是该墓志的录文由于图版的不清晰而缺字较多,不过不少字可以通过新近出版的《全隋文补遗》中稍更完整的录文得到补正。比如妙芬之曾祖的具衔中有“交州刺史”,妙芬嫁始兴王的年龄是十九而非十五,去世地点是洛阳宣善里等等。[12]
  二:《高六齐墓志》的志主的职位是龙门县令,《疏证》推测是蒲州或绛州,据《全隋文补遗》当作蒲州。[13]
  《疏证》在墓志分析方面的细致工作,上文已经说明,但是对个别墓志的分析和判断尚可以做一些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下面只是就本人学力所及,提出一些意见:
  一:《王企之墓志》:《疏证》根据企之字少及纠正了前人将其名字读为屳之的错误。此方墓志和其它在南京王家墓地出土的墓志一起,提供了有关东晋时期琅邪王氏的婚姻习惯的重要资料,对此日本学者中村圭尔有比较深入的讨论,不妨参考。[14]
  二:《杨无丑墓志》:《疏证》注意到墓志中“该般若之玄旨,遵斑(班)氏之秘诫”等语是将佛典与传统女子教育典籍并举。其实还可以注意的是墓志中的“体兼四德,智洞三明”和铭辞中有“行该四德,志达三明”等表达也是同样的意思。这「三明」应该就是《大般涅盘经》中提到的菩萨明,诸佛明和无明明。将儒家要求女性的「四德」与佛家的「三明」相对,这是我见到的最早的例子。这也是可以说明儒佛伦理概念关系的有用例子。
  三:《羊祉妻崔神妃墓志》:墓志的铭词中有“韦提多福,护斯□子”,“九鼎难炼,六轮□□” 等,都包涵有佛教的概念。其中的韦提用的就是《大般涅盘经》等经中经常提到的韦提(Vedihī)夫人的典故。以佛教中的模范母亲来比喻崔神妃,也暗示她对佛教的信仰,所以典故用得妥当。墓志作者显然对佛典有相当的知识,而且对死者有亲切的了解。这可以和史书上提到羊氏一族的女性信佛的事迹合观。[15]         
  四:《染华墓志》:《疏证》认为该志中提到的冉闵取代后赵而自称魏天王的记载和《晋书石季龙载记下》,《资治通鉴》,《太平御览》所引《十六国春秋》之《后赵录》等的记载不同,在《晋书》、《通鉴》等著作中冉闵的称号是皇帝而非天王。但是《疏证》作者没有注意到《晋书》卷八《穆帝纪》中就有“(永和六年)闰月,冉闵弒石鉴,僭称天王,国号魏”的明确记载。所以墓志的记载是很精确的,也说明冉闵沿袭了后赵以来国主自称天王的传统。另外《染华墓志》也提到染华的曾祖名叡。《疏证》认为《晋书》所提到的冉闵诸子中没有包括冉叡。但认为冉叡不见于正史记载的意见是值得重新考虑的,因为《魏书》卷九十五《徒何慕容廆传附慕容隽传》中提到了冉叡的事迹:

  (慕容隽)进克中山、常山,大破冉闵于魏昌廉台,擒之。闵太子叡固守邺城,进师攻邺,克之。建国十五年,隽僭称皇帝,置百官,号年元玺,国称大燕,郊祀天地。[16]

可见墓志中冉叡的名字不仅是正确的,而且冉叡同时也曾是冉魏的太子。根据墓志所记冉叡担任了前燕的高官可以推断冉叡一定是在慕容隽攻破邺城之后降燕的。据《晋书》的记载,冉闵的幼子冉智也是太子,在邺城被攻破后试图投奔东晋,却被部下所执,送往慕容燕的朝廷。[17]当然冉智有可能是冉叡的弟弟,但智、叡意义相同,所以更可能就是同一个人。
  五:《库狄业墓志》:《疏证》注意到该志中将库狄业称为阴山人而不书写州郡籍贯,反映了作为高车人一支的库狄部(正史中均作厍狄)并未随孝文帝南迁的史实。这个看法当然不错,但应该注意的是该族在北朝后期政权中突然变得非常重要,其成员大量进入权力中心。这种情况在东魏北齐的政权中尤其突出。反映这种情况最明显的例子是《资治通鉴》中多处提到东魏北齐的重臣库狄干,同时也可以从七十年代末出土的《库狄回洛墓志》中所记载的库狄回洛生平看出这种变化。我认为库狄氏的崛起应该和六镇变乱之后的变局直接有关。六镇中大量的库狄成员随变乱南下并和北魏分裂后的北方东西政权相结合。比如当破六韩拔陵和杜洛周等在六镇起事不久,就有库狄丰乐在朔州反叛。[18]高欢的主要支持者中也包括了库狄回洛和库狄盛等人。[19]西魏北周方面则有库狄昌,情形也很类似。[20]所以库狄业所获得的地位极可能和库狄族的活跃有关。
  六:《安伽墓志》:学界对这方墓志的讨论颇多。墓志提到的安伽为“姑藏昌松人”,《疏证》认为姑臧昌松是凉州粟特人较集中的地方。这也许是对的,但是来自西域的安氏自汉末以来都渐渐以姑藏为籍贯,这和佛教名人安世高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这里安伽自称的籍贯就和许多域外人士一样,和他实际所自的地点恐怕没有必然的关联。[21]
  七:《徐之范墓志》:墓志的最后有如下一段话:

  公第四弟之权谯郡太守散骑常侍卜此葬地,得泰卦后一千八百年为孙长寿所发,所发者灭门。[22]

《疏证》中认为这种表达方式在现有的南北朝隋唐墓志中是仅有的一例,其实在南北朝隋唐的墓葬实践中,在墓志结尾加入类似语句的例子还是有的,《疏证》显然未能注意到赵万里在《集释》中对这一问题的富有启发性的讨论。《集释》所收的《元子邃墓志》,结尾也是:

  今葬后九百年必为张僧达所开,开者即好迁葬,必见大吉。[23]

赵万里认为这一类的文字“盖术者厌胜之辞。古人墓志之文多有之”。[24]他还提供了隋唐期间的两个相近的例子,一个是开皇九年赵洪墓砖,结尾有“千七百年为乐受所发”;另一个是建中二年《李府君夫人贾嫔墓志》,结尾有“后一千三百年为刘黄头所发”。[25]我在隋唐墓志中还找到了两例:天宝十四载《苏崇侠墓志》最后有如下的字句:

  田石为棺,田石为门户,故勒石铭:
    急急如律令:忽有程陆开此墓,必灭程氏。[26]

收入新近出版的《邙洛碑志三百种》的大业六年《李吁墓志》,结尾也有类似的语句。[27]从上自变量例可以看出运用这种卜辞的目的按具体的卜算结果而有所不同,有的希望有人将来来迁葬的,也有的是诅咒掘墓之人的。确如赵万里所言,这有厌胜的用途,但是将这种颇为特别的卜辞明确录入墓志很可能具有特殊的宗教上的意义。苏崇侠墓志最后的字句很像东汉以来的镇墓文传统的沿续。这种传统在南北朝时又演变为与天师道有密切关联的买地券传统。而南北朝医者不仅和占卜关系密切,也和天师道传统信仰联系密切,所以《徐之范墓志》中出现这种言辞是否说明徐氏家族也是天师道的信奉者,从而在墓葬礼仪中采用了这种也许和天师道教墓葬礼仪有关联的表达方式,这都是很有趣味的问题。[28]该志文明确提到负责卜葬的是徐之范的弟弟徐之权,所以负责整个安葬的也应该是徐之权。
  八:《李敬族墓志》和《李敬族妻赵兰姿墓志》:在《李敬族妻赵兰姿墓志》的说明中,《疏证》指出该墓志序文是隋代有名的学者和文士陆开明所作。这个判断是不正确的。该志序文的结尾有如下的说明:

  太子洗马河南陆开明,博物高才,誉重当世。德林愿其叙述,敬托为铭。[29]

由此可见,陆开明是该墓志铭辞而非序文的作者。这个序文的作者不是别人,正是李敬族的第二子、隋代的一代文士李德林。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李敬族妻赵兰姿墓志》上。根据该墓志序文结尾的说明,该志的铭辞是隋尚书仓部郎中古道子所撰。而该志序文的作者不是别人,也同样是李德林。这两方墓志都是李德林为在大业六年正月卅日将其父母合葬而撰,所以在学术上有非同寻常的价值。
  九:《赵龄墓志》:墓志中有赵龄“后任建忠将军左中郎将,于时西域茹茹,侵扰边陲,奉诏与齐王征讨”数语,《疏证》认为这里的西域茹茹并非指柔然,而可能是突厥或费也头。根据墓志的记载,赵龄在战争结束后不久就因功被授予镇东将军、幽州渔阳郡太守、汉阳县开国公的职位和头衔,并不久在天保九年(558)死于渔阳郡太守的任上。所以这次北齐和茹茹之间的大规模的战争无疑就是天保五年北齐和柔然的对抗。这也是北齐文宣帝时期的重大事件。《北齐书》文宣帝纪中有如下记载:

  (天保五年)夏四月,茹茹寇肆州.丁巳,帝自晋阳讨之,至恒州黄瓜堆,虏骑走。时大军已还,帝率麾下千余骑,遇茹茹别部数万,四面围逼.帝神色自若,指画形势,虏众披靡,遂纵兵溃围而出.虏乃退走,[九]追击之,伏尸二十里,获庵罗辰妻子及生口三万余人。[30]

上述记载从各个方面都和墓志所提供的线索吻合。这场战役看来是以北齐大胜结束。所以墓志中毫无保留地对该次胜利加以描述,有“奋龙豹之韬,列天地之阵,于是妖寇歼灭,漼若摧枯。献凯旋师,策勋饮至” 等句子,这也和正史对战争结果的说辞相合。所以这里的西域茹茹,就是指在柔然可汗阿那环死后其子庵罗辰所率的部众。
  十:《元伏和墓志》:疏证作者将墓志中其父祖的官爵和《魏书》及其父元鸷的墓志中所列的官爵作对照后指出了元伏和本人的地位不足以使其父祖得到追封,这是正确的。但同时作者又认为《元伏和墓志》中对其父祖结衔的叙述的依据还不清楚。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可以在疏证本身的讨论中获得。那就是元鸷的儿子,元伏和的兄长元大器应是使其父祖的官爵得到追封的人。大器不仅袭华山王爵,而且在北朝政治地位相当高。疏证有见地的指出大器之被杀对伏和的仕进不顺可能造成的影响,却未将大器和伏和的墓志中父祖的结衔书写相联系。另外据收入《汇编》元鸷妻公孙甑生的墓志,公孙嫁给元鸷应是在正光五年(524),当时元鸷已五十岁了,所以《集释》中赵万里先生推测公孙很可能是元鸷的继室。而依据《元伏和墓志》,元伏和出生于北魏孝明帝神龟二年(519),这就完全证实了赵先生的推测,也说明大器和伏和均非公孙甑生所生。这些都是值得指出的。
  十一:《陈宣帝夫人施氏墓志》:《疏证》作者为了说明陈朝宗室子弟在隋代的境遇的变化而引用了正史中的资料,指出陈宗室子弟开始重获政治地位的时间是大业二年,原因是隋炀帝对陈后主第六女的宠幸而恩及陈室子弟。这无疑是很正确的判断,而且也纠正了赵万里认为是由于炀帝幸宣华夫人的结果这一判断上的失误。但《疏证》未能引用收入了《集释》中的有关陈宣帝第六子陈叔明和第三十三子陈叔荣的两方墓志。赵万里对这两方墓志都作了说明。墓志中分别提到陈叔明和陈叔荣在大业二年都重新获得了官职。叔明授正五品朝散大夫,并从此宦途顺利。而叔荣则获得内黄县令的任命,这些都是对《疏证》观点的最为具体的证明。[31] 
  十二:《萧球墓志》:《疏证》据墓志中提到的萧球之父为梁太宰吴郡王,并入隋被封为怀义公这些信息,指出萧球是萧岑之子。这是对的,不过萧球一家的墓志还有不少,特别是萧球的兄长萧瑾墓志,其中的数据正可以和萧球墓志互为补充。该墓志的图版收在《集释》中,赵万里对其家族也有所讨论。[32]比如萧瑾墓志提到:

  (萧瑾)及来朝上国,因留藩邸,属荆衡失守,遂尔栖迟,逮今上嗣业,光隆鼎祚,长秋肇建,正位后宫,以尚近属密亲,乃加旌命,除荥阳郡新郑县令。[33]

萧瑾的墓志正说明志主很可能是和他父亲萧岑一同入隋而被拘留的。而当隋炀帝立萧氏为后之后,他和弟弟萧球一样被授予县令的职位。这种对兰陵萧氏的处理方法和隋朝对陈朝宗室的处理方式非常类似。          

  当前中国史学界对于南北朝时期墓志的价值的了解比二十年前深入许多,可是一般来说考察墓志时的着眼点依然以政治史和制度史的层面为主。近年来开始注重的民族史和中外关系史的研究虽然扩展了墓志研究的范围,但总的研究范围还是有所局限。也就是说学者的关注点还主要在那些实证的方法可以得到运用的层面,而较少触及必须借助史学诠释方法和历史学以外领域的研究取径才能获得的讯息。这些取径包括宗教史、文学史和物质文化的研究等等。如果我们要摆脱将墓志的研究仅仅看作为补史的一种途径,而使墓志本身的成为史学分析的一种对象,那么我们无论如何应该对墓志所出现的历史阶段的精英阶层的价值取向和书写习惯等等方面的性质和演变作深入的推究。所以接下来我想就这几个方面提供一些我个人的观察和意见。
  我们首先要关注的是墓志写作的特点和过程,这种关注主要是史学上的而非文学上的,虽说文学上的了解会对我们从史学角度判断墓志的特性很有帮助,这后一点下文还将涉及。作为文体的一种,墓志的出现和广泛应用是中古时代的一个很重要的文化现象。学界对南北朝墓志的物质层面诸如形制变化以及和墓葬的关系等多有探讨,[34]但对墓志的书写演变的关心比较少。从东汉到隋唐,墓志作为一种书写方式,其规范和文风的变化最能体现时代风气的转变和社会各阶层各族裔的人士寻求自我塑造(self-fashioning)的过程。所以墓志既是在“盖棺论定”,同时也是在“洗心革面”。甚至有时表面上是在对死者做“盖棺论定”,实际是为了表彰死者的家人。比如《疏证》中所收的《郭定兴墓志》,表彰得更多而且更具体的其实是郭定兴的弟弟,也就是安葬其兄的北魏土木大匠郭安兴。古代的墓志固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私人表达空间,但相对于官方的文件和正史来说,却又是一种社会认可的宣扬私人成就的场合,对照墓志和正史列传可以看出中古时代“公”与“私”的表述之间的微妙关系。墓志作为一种书写体裁同时也必须放置于南北朝以来文体观念的演变及其与文化价值观的关系这些框架下来考察。墓志固然体现了社会和文化的价值取向,但是这种体现绝非是单一和直接的,也不是一触即发的。墓志本身作为一种文体也受到文体观念和书写习惯的制约。有些唐代墓志中的表准陈述习惯,如“某年某月葬于某处,礼也”,就是从南北朝后期的墓志中开始出现的。[35]  目前魏晋南北朝墓志的数量已经十分可观,有足够的样本可以让我们去寻找其书写习惯形成的轨迹。比如墓志对于不同性别所作出的书写就会有所不同。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中古的墓志中对女性的宗教取向和实践往往不加遮掩地加以表彰,而相对来说对于男性在这方面的活动描述则要隐晦很多。这当然不表示在实际生活中男性对于宗教的热情比女性低,而更多的是受书写习惯的制约。当然这种书写习惯的背后也隐隐然有某种社会观念的运作。比如上文已经探讨过的都出自隋代大文士李德林之手的李敬族和赵兰姿的墓志就是证据。在李敬族的墓志中说:

  公幼有令望,门好儒雅,伏膺文典,过目必记,阴阳数术,经纬群言,探索幽深,尽诣宗极。时燕赵数乱,坟素无遗,公家有旧书,学又精博,大儒徐遵明闻远而至,诣门请友,呼之侧,别构精庐,共业同心,声猷俱盛。[36]

只提他儒学和阴阳数术方面的造就,没有涉及他是否信仰佛道的问题,而赵兰姿的墓志里却有下面的纪录:

  夫人始笄之年,备礼言归,内外节文,吉凶制度,曲为规矩,合门异之。圣哲遗旨,又多启发,大儒徐遵明时在宾馆,具相知委,常谓学者云:夫人是内德之师。崇信佛法,戒行精苦,蔬食洁斋卌余载,行坐读讼,晨昏顶礼,家业廉俭,财货无余。[37]

墓志不仅颂扬赵氏学佛的虔诚,而且还借大儒徐遵明之口来暗示赵氏成年后信佛是内德的表现。虽然李敬族的墓志里未提他是否信佛,徐遵明也只是因为儒学上的志同道合才和敬族相过从,但我们绝不能因此得出李敬族不信佛的结论。正如上文已经说明,这两个墓志非但出于同一人之手,而且作者李德林是精英文化的代表性人物,所以就更说明作者对男女的侧重不同在哪里。 
  研究者应该多关注南北朝墓志在制作过程上有何异同,相互之间的影响如何等等。《疏证》讨论南朝《黄法氍墓志》时,就指出南朝后期王公墓志的志文和铭辞往往由不同的人来书写,这个意见无疑是正确的,比如南京北郊出土的《萧融墓志》就特别说明其铭辞是由任昉所写。《王宝玉墓志》也指明有名文士鲍行卿是铭辞的作者。[38]现存的《江文通文集》中收有数篇“墓志文”,其实都是铭辞而非志文。《艺文类聚》中所录的南朝墓志文辞,绝大部分也是铭辞。这明显表示铭辞在南朝的墓志文字中的特殊地位,所以作者值得特别标明,而序言部份则是如何变得愈加重要并愈加富有文采了呢?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39]又例如在讨论《黄法氍墓志》时,《疏证》通过和《陈书》中的《黄法氍传》加以对比,认为该墓志的修撰过程中使用了秘书省史馆机关原有的史传数据,而且这种数据与后来《陈书》中的传记具有同源关系。《疏证》并应用其它的例证来指出:

  南朝由朝廷出面营葬的王公贵族,其墓志的撰写也由秘书省著作或相关人员来承担,这些人所依据的资料,只能是秘书省原有的档案(名臣传、功臣传之类),所以在名号、称谓、生平等等方面,是符合有关规定的,这与北朝墓志很不一样”。[40]

这样的意见对我们理解南朝高级官僚墓志数据的来源很有帮助,不过北朝的情况还需要更多更全面的研究才能下定论。我的印象中北魏王公的墓志也有类似的现象,如果我们将北朝王公的墓志和正史中他们的传记做仔细的比较,那么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就会有更确切的理解。还有,中古墓志的基本风格在东晋作家的手上可以说就已成型,这一点从收在现存的《文馆词林》中的东晋孙绰等人的碑铭作品可以看出。[41]但是北朝社会对于墓志的重视是不言而喻的。例如,以现存的南北朝文人的文集而言,庾信留下的墓志文字远远超过任何其它作者,文学质量也特别高。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字全部是他到关中后替宇文周的达官命妇所写。墓志的书写在北朝社会究竟发生了那些变化,这对我们理解墓志本身的演变很关键。《疏证》就提醒我们《殷伯姜墓志》是以殷氏子女的口吻写出,这是墓志写作的新倾向。[42]  其它方面的新倾向还有哪些很值得细细考察。从体裁的角度而言,同样是墓志文字,神道碑和墓志铭在写作上的联系和差别也很值得推敲。在这方面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是《疏证》里收入的北周《田弘墓志》。与之对应的有庾信所作的《周柱国大将军纥干弘神道碑》。《田弘墓志》虽然不如庾信所写的神道碑来得辞气丰瞻,但是也相当典雅,而且使用了有庾信特色的四六隔句对仗的写法。有学者认为这两篇文字都出自庾信之手,但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因为从唐代的情况来看,同一个人的神道碑和墓志铭一般都由不同的人来写。按惯例,唯有地位很高的官僚才能有神道碑,而且往往是朝廷出面让重要的文臣命笔。北周的情形应该类似,所以庾信既已撰田弘的神道碑,那么田的墓志铭应该是另一位作者所写。
  虽然受到书写习惯的制约,墓志的制作至少在北朝社会成了一种社会上层普遍注重的文化活动,所以墓志终究是了解这一时期精英阶层中“关键的多数”(critical mass)的社会意识、文化心态和自我期许标准的一个比较直接的风向标。学界对墓志中的这些方面也应该象对政治制度和人物事件等等的纪录同样敏感。上文已经提到的对中古妇女宗教信仰的表彰就是这些方面之一,这种书写习惯从北朝的墓志中已经有了端倪,除了上面提及的几方墓志外,《韩贿妻高氏墓志》、《薛慧命墓志》、《杨敷妻萧妙瑜墓志》、《李静训墓志》等等墓志也都提到了贵族女性信佛的虔诚。[43]与这一情况类似的是在北朝墓志中,对于贵族和士族妇女的文化素养非但不加贬抑,相反还常作为一种身份资本来加以彰显。我所见到的包括此类信息的女性墓志就包括《汇编》中所收的《石婉墓志》、《王普贤墓志》、《冯会墓志》、《冯迎男墓志》、《王僧男墓志》、《冯邕妻元氏墓志》、《韩贿妻高氏墓志》、《薛伯徽墓志》、《元纯陀墓志》和《疏证》中所收的《宋灵媛墓志》、  《王士良妻董荣晖墓志》等等。[44]  像北魏的《高猛妻元瑛墓志》,将学问和对佛道信仰作为志主的两项个人的成就而相提并论。称赞元瑛:“加以披图问史,好学罔倦,该拄下之妙说,核七篇之幽旨,驰法轮于金陌,开灵光于宝树”。[45]  上述这些例子包括不同种族背景,她们墓志中这种对学问和宗教的强调是受了南朝社会的影响还是在北方的环境下自我发展出来对我们了解北朝社会的风气很关键。
  中古的墓志对于高门的生活理念,文化事业及其成员自我形象的维持值得现代研究者注意的点很多。北朝的墓志中弘农杨、京兆韦、赵郡李、闻喜裴、博陵崔等大族成员的墓志相当集中,这为从北魏到唐代初期这些大族如何建立和转化自身身份(identity)的过程提供了比其它记载更直接和细微的证据。比如韦彧的墓志里几处都强调为朝廷草拟诏书所具有的重要性,比如提到韦彧在永平年间被任命为散骑侍郎,负责草诏:

  秋,拜散骑侍郎,优册雅言,谟明盛辰。□(或为“飞”)章符檄之文,蔚万古以葳蕤;军国诏告之翰,□(当为“历”)千祀而昭晰。[46]

到了唐代,草诏成了“文”和“清”的象征,也是对一个政治和文化的精英的最高期许,而这方墓志中就已将这些倾向表露地很彻底了。又比如《裴良墓志》中有关裴良撰写《宗制》的缘起也颇值得留意:

  君尝以季叶浇替,骨肉世疏,九族斯穆,事光圣典,实欲驱末反本,化薄反淳。乃于五服之内,着《宗制》十卷,使夫后生稚识,知在宗之为重,少长晚辈,悟收族之有归。散花萼于常棣,飞鹡鸰于原野,规模弘远,有可观焉。今则行于宗族,以为不刊之训。[47]

这段话叙述了志主为了强调宗族的秩序,撰写了《宗制》十卷。虽然该著作的失传使我们无从得知《宗制》的具体内容,但从著作的标题和墓志提到的这一著作产生的目的是要“驱末反本,化薄反淳”,而且“行于宗族,以为不刊之训”来判断,这更应该是中古士族制定的家礼而不是谱牒。《隋书经籍志》史部中记载了相同时期出现的一些杂礼书,比方说北齐李穆叔的《赵李家仪》。这部著作和在性质和内容上应该和《赵李家仪》比较接近,或许都是这一时期北方大族努立通过制礼的方式来确保其家族完整的产物。这些作品也影响到唐代的家礼、家仪一类著作的产生。[48] 
  中古士族阶层的自我塑造并不仅仅停留在德性和学养等可以培养的层面,他们也同样强调某些与生俱来的素质,比如形体外貌上的魅力,墓志正是强调这种素质的重要场合。比如隋《李椿墓志》里面描述李椿是 “平叔之面,与粉不殊;夷甫之手,与玉无别”。[49]北周《独孤藏墓志》中也提到志主“美须髯,好容貌。平叔食饼,未足比伦;安仁掷果,尤为惭德” 。[50]何晏、潘安和王夷甫都以肤色洁白、面容姣好著称,他们的那种柔性的美有明显的女性化倾向。上述引文中提到的何晏食饼和王夷甫的素手都是对这种美作夸张描述的故事。而故事通过像《世说新语》这样的著作而广为流传,使他们成为南朝士族心目中男性美的代表。这和北朝社会一般强调以男性魁伟的身躯和威严的仪态为美在趣味上有明显的区别。独孤藏和李椿恰恰都是北方的盛族,他们墓志中出现的这种描述绝非偶然,这显示了北方的一些大族的成员在北朝后期已经开始接受南方士族社会的某些审美标准。
  最后需要说的是,南北朝墓志对这一时期文学发展的影响也是一个受到忽略的课题。但墓志的写作是一种社会性的文学活动,所以对了解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有特别的帮助。虽然这一时期的墓志,绝大多数都没有留下作者的姓名,但我们却依然可以从墓志的写作中观察出一般文学的质量和南北方文学的交互影响,这一点对于北朝文学尤其重要。当代对南北朝文学的研究重点几乎都在南朝,虽然有些像曹道衡这样的优秀学者也将研究的目光转向北朝文学,但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看见有哪一种讨论北朝文学的著作将北朝墓志作为其考察的对象,这是非常可惜的,因为这无形之中将大批能代表社会精英阶层文学趣味的作品样本弃之不顾。这或许和中国文学史的研究取向和文学观有关。这种研究仍然过多着眼于所谓的经典性名家名作,而且对于何谓文学采取一种以能否抒发个人情感为标志的现代观念。就像近年来葛兆光针对以经典和精英为主的思想史的弊病提出要写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的历史,文学史家也应该关注贴近社会精英大众的一般文学实践的历史,这样才能将一个时代的文学理念和趣味的具体应用勾勒出来,而且也可以反过来大大加强我们对名家作品的历史感的把握。还是以庾信作为例子,他所带来的藻丽文风对北朝的墓志写作的影响是很有影响的,但同时从他的墓志也可以看出北朝所看重的宏壮风格对他的影响。其实北朝到隋代的墓志的写作风格变化对于唐代带有公众性意义的文字诸如碑铭之类是有关键影响的,所以要知道崔融、张说一类唐代的名写手的风格是如何产生的,北朝墓志的文学分析应该可以带来诸多启发。
  即便纯粹从文学水平的角度而言,现存的北朝墓志中也不乏精彩的文字。比如篇幅较长的《元乂墓志》就是一例。而《元显墓志》中描摹志主的生活是“工名理,好清言,善草隶,爱篇什。及春日停郊,秋月临牖,庭吟蟋蟀,援响绵蛮,籍兹赏会,良朋萃止,式敦燕醑,载言行乐,江南既唱,豫北且行,诗赋去来,高谈往复,萧然自得,忘情彼我”,语句很清新。[51]  有的文字则遒劲而有感召力,比如隋代的《苏慈墓志》就有 “发西山制胜之众,挫东瀛乞活之军” 这样用典浑然的警句。[52]  从文学的创造性来说,收入《疏证》的墓志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北齐的《李祖牧妻宋灵媛墓志》,请看其中写志主宋灵媛的一段:

  夫人远禀庆灵。近锺世德,芬芳袭物,光彩映人。纵使朝霞暮雨,比方南国,莲灼苕华,弗能加美。兼以窥案图史,规模保傅,六行四德,不肃而成。织纴绮绘之巧,组紃絺络之妙,自擅婉娩之功,无愧葛覃之旨。卒能牢笼众媛,仪范庶姜,秦晋匹也,钦我令淑。良人言求宋子,乃疲十驾,夫人爰适华庭,卒登百两。及结缡成礼,齐眉展敬,闱壶之内,风教穆如,上下悌恭,中外彝序,共沐仁恩,俱仰慈则。房中牖下之奠,苹藻荇菜之虔,肃展清祠,祗奉赞裸。至于比兴鹦鹉,缘情芍药,皆能掩映左嫔,吞含蔡琰。故柔闲用显,贞顺克修,初为梁鸿之妻,终成文伯之母。[53]

这段文字能自如地驱遣当时一些形容女子才德的典故而不落俗套,文句错落有致,温婉的笔调中带着情感,有一唱三叹之美,可以说让一位风致、才情和品德兼具的大族女性的形象跃然而出。现存南北朝作家的作品中,唯庾信为妇女所写的墓志最多,但《宋灵媛墓志》的水平比起庾信的同类作品有过之而无不及。北朝墓志文学价值的不容忽视也由此可见一斑。
  以上的这些申论,无非是对日后南北朝墓志的研究提供一些方向性上的初步建议。这些建议的方向是使墓志成为一种独立而非孤立的史学考察对象。使我们对其功能及其藴涵的时代特征有一种比较细腻而周全的把握。如果说这种整体性的工作还有待于加强的话,那么《疏证》的工作已经为之做了很好的准备。以现代史学方法为归旨的中古墓志研究毕竟是个很年轻的领域,需要更多具备史学眼光的研究者加入,而《疏证》也为训练未来南北朝史的研究生如何处理墓志提供了一种很难得的教材,因为研究生可将其中的墓志当作习题来分析,然后再对照《疏证》作者的工作,无论这种对照的结果是为新的发现而欣喜还是为缺乏《疏证》所具有的敏锐而惭愧,都将向我们证明此书经久的价值。



[1]《集释》卷六,页五六反。可是早在《集释》出版以前,周一良先生在《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一文中就对《刘玉墓志》有深入讨论。该文首刊于《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零本,载于其着《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页190-214。
[2]见唐长孺《跋敬使君碑》,载唐长孺《山居丛稿》,北京,中华书局,页110﹣118。这一点承友人胡宝国提示。
[3]《疏证》作者罗新作有《跋北齐〈可朱浑孝裕墓志〉》,《北大史学》第8辑,北大出版社,2001年,页135-151。
[4]有关徐氏家族的讨论还见于范家伟《六朝隋唐医学之穿承和整合》(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4年)。范着对徐之才徐之范生平的讨论没有参考墓志数据,但其重点基本在于徐氏一门的医学贡献,所以仍然可以和《疏证》相互补充。赖非《齐鲁碑刻墓志研究》(齐鲁书社,2004年)一书中对徐之才等人的墓志也作了考订,但相当粗略,见该着页268-280。
[5]《疏证》,页107。
[6]参见罗新《新见北齐〈丰洛墓志〉考释》,载殷宪编《北朝史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页165-183。
[7]赵君平编《邙洛碑志三百种》,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页50。
[8]《疏证》在对王士良及其妻董氏的说明中都提到有将王德衡的墓志收入,但实际却漏收。同时也误认王德衡为王士良之子。王德衡、王士良和董氏三方墓志的录文都刊载于《中国北周珍贵文物》,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2。
[9]在往复学术网站上的有关《疏证》的讨论中,有的网友就已经指出这一点(http://wangf.net/vbb/showthread.php?s=&threadid=20751)
[10]对《申洪之墓志》的讨论见殷宪《一方鲜为人知的北魏早期墓志》,载《北朝研究》1998年第一期,页49-52。《于昌荣墓志》录文见赵振华、梁锋《北魏于昌荣墓志》,载《河洛史志》1999年第一期,页31;又朱绍侯《〈北魏于昌荣墓志〉研究》,载赵振华编《洛阳出土墓志研究文集》,北京,朝华出版社,2002年,页282-290。
[11]《王宝玉墓志》的录文图版和研究可见邵磊《南齐《王宝生墓志》考释》,初刊于《文献》2003年第4期,收入氏着《冶山存稿》,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页151-155。
[12] 见《全隋文补遗》,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年,页276。比较《疏证》和《全隋文补遗》的录文,有些字在《疏证》中有而在《全隋文补遗》中没有,或《疏证》不误而《全隋文补遗》误的。
[13]《全隋文补遗》,页222。
[14]见中村圭尔《墓志铭よりみた南朝の婚姻关系》,收入氏着《六朝贵族制研究》,东京,风间书房,1987年,页399-417。
[15]《北齐书》卷四十三《羊烈传》称“烈家传素业,闺门修饰,为世所称,一门女不再醮.魏太和中,于兖州造一尼寺,女寡居无子者并出家为尼,咸存戒行”。(中华书局版,页576)。《北史》卷三十九羊烈传同。
[16]《魏书》,中华书局版,页2061。
[17]《晋书》卷八《孝宗穆帝纪》,页197;卷一百七《载记》,页2797。
[18]同上卷九肃宗纪,页243。
[19]见《北齐书》卷十九厍狄回洛和厍狄盛传,页245-255。
[20]见《周书》卷二十七厍狄昌传,中华书局版,页448-449;《北史》卷六十五厍狄昌传,中华书局版,页2312。
[21]见《北齐书》卷十九厍狄回洛和厍狄盛传,页245-255。关于昭武九姓的安姓人士在中古时代的世系和活动,可以参看Antonino Forte,  The Hostage of An Shigao and his Offspring,Kyoto, 1995。虽然该书将来自波斯的安世高和昭武九姓中的安姓混为一谈,但是对于安姓的谱系形成的研究还是可以参考一下。
[22]《疏证》,页357。
[23]《集释》,图版五七七。
[24]同上,卷十一,页一百十三下。
[25]《贾嫔墓志》的录文见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页1825。
[26]周绍良,赵超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页662。
[27]《邙洛碑志三百种》,页48。
[28]日本学者近年来对于从汉代到南北朝的镇墓文和买地券作了不少研究,但没有留意这一特殊的表达卜卦的方式及其与买地券等传统的可能关联,见阪出祥伸《冥界野の道教的神格——“急急如律令”をめぐって》——》,载《东洋史研究》第六十二卷,第一号(2003),页75-96。
[29]《疏证》,页375。
[30]《北齐书》卷四,页58。
[31] 两方墓志的拓片分别见《集释》图版四五九及图版六O九之二,说明见卷九,页九九反;卷十一,页一一九页正。《陈叔荣墓志》录文又见《全隋文补遗》,页289-290。
[32]见《集释》卷九,页一零一。
[33]同上,图版四七三之二。
[34]比如赵超所著的《古代墓志通论》(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3)一书,有专门章节探讨南北朝墓志的形制。
[35]比如梁《萧融墓志》、《于景墓志》和北齐《宇文诚墓志》,均载《汇编》,页25-26, 197,444。
[36]《疏证》,页374。
[37]《疏证》,页379。
[38]邵磊对此有所讨论,认为整个墓志似都应出鲍行卿之手,但也不排除只是铭辞部分的作者。见氏着《南齐《王宝生墓志》考释》,页153-154。
[39]程章灿在他的《墓志铭的结构与名目》一文中,对这些方面的问题有很不错的讨论,可以参看,该文载其着《石学论丛》,大安出版社,1999年,页13-20。他指出《文心雕龙》的评论涉及《铭箴》、《诔碑》和《哀吊》,却未及墓志,这是因为墓志作为一种丧葬体制与新兴文体尚未形成较大的影响。“如果《文心雕龙》晚出二百年,墓志很有可能会取代“箴”或“诔”,而成为刘勰文体论的重要一章,同时,对“铭”之意义体格和功用,他也一定会作出全新的解释”。(《石学论丛》页17-18)这当然是个假设性的看法,而且刘勰文论的倾向是比较保守的,但也值得考虑。
[40]《疏证》,页47。
[41](唐)许敬宗编,罗国威校正《文馆词林校正》卷四五七,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该卷中收入的孙绰、张望等人所作的碑铭实际就是神道碑。
[42]《疏证》,页109。
[43]《汇编》,页153-154,214-215;《疏证》,页526,547。
[44]《汇编》页55-56,69-70,82-83,84-85,123,124,128-129,153-154,174,261-262。
[45]《疏证》,页118。
[46]同上,页129。
[47]同上,页200。
[48]见兴膳宏,川合康三着《隋书经籍志详考》,东京,汲古书院,1995年,页355 ;又吴丽娱,《唐礼摭遗-中古书仪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页39-40。
[49]《疏证》,页434。
[50]同上,页296。独孤藏的父亲独孤信在《周书》上有传,称其“美容仪。(中略)好自修饰,服章有殊于众,军中号为独孤郎”。(《周书》卷三十三《独孤信传》,页263)可见这种重视容仪的特点在独孤父子间的沿袭。
[51]《汇编》,页360。
[52]《集释》,图版409。
[53]《疏证》,页216。据罗新先生告知,其中“奉晋匹也”当作“秦晋匹也”。“秦晋之匹”是当时墓志中讲到婚姻时常用的典故。又“良人言求宋子,乃疲十驾,夫人爰适华庭,卒登百两。”数句,《疏证》的标点有误,此处引文已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