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芘甲胺盐酸盐:从评标专家违纪违法案件看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新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1:05:07
从评标专家违纪违法案件看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新问题    2009-11-23
  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高发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近几年来,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2009年4月,安徽省合肥市严肃查处了一起7名评标专家受贿窝案,这起案件虽然案值不大,但案件涉及领域新、人员多、手段直接,尤其是发生在评标专家这一新的群体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苗头性,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一、案件主要特点
  经查,2007年9月至2008年底,安徽省合肥市招投标中心聘任的7名评标专家,在电梯采购项目评标中,为有关企业中标提供便利,先后收受钱物23.3万元人民币、一部“三星”手机和0.6万元的购物卡。这起案件从一个层面反映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是此案发生在工程建设附属设备采购中。以往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违纪违法行为多数发生在工程建设主体项目的招投标中,而这起受贿窝案却发生在工程建设的附属设备———电梯采购的招标投标过程中。
  二是此案的受贿主体是招投标的第三方。在以往查处的招投标领域案件中,多数表现为投标人向业主单位的领导或经办人员行贿,而这起案件却表现为投标人向参加招投标的第三方———评标专家进行贿赂。
  三是此案表现为多人多次的群体腐败。这起案件中,两个投标公司先后向7名评标专家行贿18次,每次5000元至4万元不等。虽然金额不大,但次数多、涉及人员多,有的评标专家不仅自己受贿,还“热心”地介绍其他专家与投标人认识,共同受贿。
  二、发案原因分析
  当前工程建设的增多使附属工程建设采购存在着丰厚的利润。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呈现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批关注民生的工程建设急剧放量,主体工程的投资在加大,对工程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电梯设备、门窗、水电安装等附属工程的投资也随之加大,附属工程建设采购的利润也越来越丰厚。如2007年至2008年合肥市招投标中心集中采购电梯近100个项目,涉及资金13亿元,有时一个工程项目就需要安装七八十台的电梯,金额高达千万元。这些附属设备的建设采购不仅利润空间大,而且专业性强,标准难以统一,加之专业人才少,在管理中容易被忽视,附属设备采购的腐败逐步成为建筑领域腐败的新热点。
  现行招投标评标方法上的漏洞使评标专家成为腐蚀的目标。目前,各地电梯采购多数采取的是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标(价格分值)的比重一般为40%左右,技术标比重一般为60%左右,而技术标的比值主要由专家评分来决定,评标专家在招投标过程中掌握了“生杀大权”。因此,掌握着自由裁量权的评标专家成了一些商人重点“攻关”、设法追逐的对象。
  目前评标专家管理现状使招投标中心对专家无法实施有效监督。近几年来,各级各部门逐步开始重视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也制定出台了一些制度,但还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招投标中心的评标专家库先天不足,数量少、质量差,特种行业的专家少,不能满足招投标工作的现实需要。如合肥市电梯评标专家只有17人,但2008年电梯招投标达60多次,有的专家一年需要参加评标20多次,使投标人拉拢评标专家成为可能。其次,现在专家参与评标工作基本上属于个人行为,不受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而招投标中心与评标专家也是一种“松散型”的协作关系,中心在招投标时才通知专家来参加,结束后只支付一定数额的评标费用,对评标专家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
  三、几点启示
  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要认真组织各单位排查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各个环节的腐败风险点,主动加强预防和监督,保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市场建设,健全诚信体系,着力构建“权力配置科学合理、内部制衡有序规范、风险防范前置预警、监督制约到位有效”的管理体制。要坚持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不仅要重视对业主单位、投标人的教育,也要注重对评标专家和中心的工作人员教育,多打招呼、多提醒,用正反典型事例教育他们,增强纪律意识。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并注重对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缺陷和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要重视工程附属项目建设的腐败问题,探索科学有效的招标评标方式方法。各级各部门在抓好主体工程建设预防腐败工作的同时,对附属项目建设过程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也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将工程附属项目建设的预防腐败工作与主体工程建设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对那些涉及金额大、关系人民生活安全的重点附属工程建设,要根据其特点制定专门的预防腐败措施。要积极借鉴主体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成功经验,探索科学有效的招标评标方式方法。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有效最低价评审法”在遏制腐败和节约资金方面有明显优势。有效最低价评审法就是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专家从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开始评审,直到选出符合招标要求的中标人。实施这种招标评标方式,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真正用市场价格竞争的方式来选择中标候选人,有利于促使投标人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评标专家的责任意识,防止幕后交易的腐败行为发生。实施有效最低价评审法,要注意严厉打击恶意低价抢标行为,加强对标后的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保证担保制、项目法人负责制等,坚决防止价低质次和“低报价先中标、再提高造价”等畸形竞争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招投标市场竞争机制。
  要重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教育监督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动态管理机制。应抓紧建立职称评定管理部门、招投标中心、专家所在单位三部门联合的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一是依靠职称评定部门扩容优化专家库。招投标中心应紧密依托各职称评定管理部门加强专家人才库的建设,吸纳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要突破地域局限大胆聘请外地专家,加强不同地区评标专家的横向交流,探索远程监控、异地抽取评委、异地网上评标等新方法。各职称评定管理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向招投标中心推荐优秀的评标专家,鼓励专家利用自己的学识为社会多作贡献。二是加强对专家评标行为有效监管。招投标中心应注意加强评标专家的法律纪律、规定制度的教育,并积极探索电子评标、电子监察等科学有效的手段,加强对专家评标行为的监督,建立奖惩制度,对有不良行为的专家不仅要及时除名,还要向职称评定部门和专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要建立严格有效的专家名册抽取保密制度,最大限度地防止专家与投标人的私下交易。三是建立分工负责的专家日常教育管理制度。招投标中心要加强与专家所在单位和职称评定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专家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建立招投标中心与专家所在单位间的人才租赁制度,就各单位支持所属专家参加评标工作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专家所在单位和职能评定管理部门,应根据招投标中心提供的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对其作风品行和业务能力进行定期考核,奖优罚劣,促使专家自觉提高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
  要积极推进招投标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不讲诚信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要建立严格的招投标市场准入机制,将不讲诚信的企业排除在招投标活动之外。要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承诺书、诚信保证金等制度。要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各种失信行为,建立招投标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投标企业不讲诚信的行为,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要建立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发生不良行为的企业制定降低等级、限制资质等处罚性规定,让失信的企业付出惨痛的代价,让不讲诚信者追悔莫及。招投标中心也要注意加强对招标业主、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和评标专家的诚信教育,对失信行为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