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膜炎的症状和治疗: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9:01:08

公文处理注意事项

   一、发文管理应注意的事项:
  (一)拟稿
  1.公文拟稿要注意用A4纸,WORD页面设置为上3.7、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2.公文标题用小标宋二号字(不需要加粗)。公文正文用仿宋体三号字。如果文中有标题需要强调,不能用仿宋加粗,而应该用黑体三号字。段落行距为固定值30磅。
  3.电子公文不需要落款,成文时间必须要用中文格式。例如:“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4.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在文件的标题后用圆括号注明。例如:“《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绍市国税办〔2004〕444号)”。
  5.草拟公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 .”,第四层为“(1)”。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6.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空一行再空两格、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并把附件放在附件栏中。例如: “ 附件:1.×××××× 2.×××××××× 3.××××××× ”
  7.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8.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上报的公文,标题中不标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9.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如其标题过长,可以自拟事由摘要转发,但不能以上级机关公文的发文号代替。
  10.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1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12.“报告”与“请示”应当严格分开,“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13. 抄送多个单位,中间用逗号隔开,结尾用句号。例如:“抄送:×××,××××,××。”
  (二)审批
  1.签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意见。
  2.公文送领导人签发之前,应当由拟稿人所属部门领导初审签名后,送办公室审核。其中涉税规范性文件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后一律先送市局法规处复审,再送办公室审核。办公室核稿时发现未经法规处复审的涉税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退回拟稿部门。
  二、普通收文处理
  1.办公室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
  2.办公室收发人员在分送分管领导要求阅示的同时,应同时分送其他局领导传阅。对局领导处理完毕的文件,收发人员应逐份查阅领导批示,并按领导批示办理。
  3.承办或牵头承办部门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办理,并在文件注办栏内明确处理意见或办理结果,同时签名。阅办文件如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按要求办理,如无明确规定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对内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的,主办单位应当向上级或者有关方面说明原因。对需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后才能办理的,应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其他传阅文件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阅毕,可以不签名。
  计算机公文处理中的流程及要点
  一、收文处理 收文登记、 收文扫描后进入公文处理系统。
  拟办。由办公室专人处理,填写拟办意见转交收发人员信箱。 批办。局领导阅批文件在个人信箱中处理,在阅批并签名后转回办公室。 办公室收发人员根据局领导意见将文件分送有关部门。凡局领导有重要批示内容的文件,文书人员应及时抄送办公室领导,以便加强督查。注办。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要根据文件办理要求和局领导批示及时办理。办理结束后应在收文处理签的“注办”栏中填写办理情况和结果,并签名。 注办时应注意查看拟办意见和局领导批示意见。 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对本部门阅办文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文件及时正确办理完毕。
  二、发文处理 拟稿。
  各科室、单位拟稿人在拟稿时,必须先正确填写“文头纸”栏下的各个项目,标注主题词可使用“自动标引”功能,并根据主题词标引的规定进行调整。进入“正文、附件”栏后,先编辑正文,再编辑附件,与本文件相关的参考文件,应在“外收文登记簿”中选择,建立关联,以便审核、签批参阅。正文和附件的编辑原则上应由拟稿人输入,拟稿人经检查确认起草完毕后,将文件发送本部门负责人初审。拟稿人起草的文件凡可以公开的,应设定为共享文件,以便其它工作人员查询。
  审稿。部门负责人负责“初审”。初审公文,应通过“编辑”功能进入计算机文稿,认真审阅,并产生初审版本后在“领导审批”栏明确签署意见,审批意见的详细内容写入“审批内容”栏。审批后,审批人应在“签名”栏用密码签名,按“确认”键退出。需其它部门会签的文件,应在会签栏中选择会签部门,在送办公室核稿前发送给有关部门。会签部门在会签时应通过“编辑”功能审阅计算机文稿,产生会签版本后在文件稿头纸上用密码签名,并发回拟稿部门。拟稿部门在确认会签完毕无误后,将文件按规定发送办公室审核。如需外单位会签的文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
  外单位会签完毕后,主办部门应先将外单位会签文稿送局领导审阅确认,然后将外单位会签意见输入计算机文稿,按规定程序送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领导签发。送外单位会签的纸质文稿应送办公室归档。
  核稿。公文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后,应根据文件的类型分别发送法规部门复审或办公室秘书初核。凡涉税规范性文件应先送法规部门复审,其余文件直接送办公室核稿。法规部门复审后,应发回主办部门。办公室秘书初核后,根据局领导分工发送签发。重要文稿由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后再发送局领导签发。办公室核稿后,必须产生相应的会签版本、初核版本和复核版本,并在“文头纸”上相应的审核栏内,用密码签名。对不需发文或需作较大修改的文稿应在写明意见并签名后退回主办部门。各单位每个工作日必须打开本单位的部门信箱,注意接受发来的电子文件。各单位接到电子文件后要及时按办文程序处理,不得延压。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讲义1

第一章  公文概述

第一节  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的简称,属于应用文。公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处理公务而形成的文字材料。狭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公文。

第二节  分类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如决定、指示、公告、通知、通知、通报等。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同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函等。通知、公文纪要有时也可作为平行文。

公文按其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公文内容有时限要求,需迅速传递办理的,称紧急公文。紧急文件可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时限要求越高,传递、办理的速度也就要求越快,但要“快中求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公文的时效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常规公文,也应随到随办,以提高办文效率。

公文按其机密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普通公文。绝密、机密、秘密公文又称保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需要控制知密范围和知密对象的文件。文件的密级越高,传达、阅办、保管的要求也越严。

第三节  公文的行文关系

一、行文关系,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体现。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一般可分为同一系统上下级之间的相互隶属关系,同一系统的平级机关之间以及同一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平行关系,不同系统的机关、部门之间不相隶属关系。行文关系是根据行文单位各处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的。

二、建立正确的行文关系,遵守必要的行文规则,有助于机关、部门、单位维护正常的领导和管理,避免行文混乱,防止“公文旅行”,克服文牍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一定的行文关系,规定和约束了公文按照一定的方向运行,通称为行文方向。行文方向是行文关系的反映。行文方向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在具体行文中,根据组织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逐级、多级、越级、直达、直接等不同的行文方式。

三、遵照以下规则:按照职权范围行文、按隶属关系行文、一般应当逐级行文等。

四、行文其他注意事项:主送与抄送应准确得当;一般应一文一事;准确把握联合行文规定、公布公文如不另行文,应在公布时注明。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讲义2

第二章 办公用文

公文的种类简称文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种类主要包括: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公文作为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联系和处理各级机关公务的工具,体现着组织的意志,表达着组织的主张,显现着组织活动的行为目的。因此,公文的种类和体式取决于公文的性质和公务活动的内容与方式。不同的文种反映着公文不同的内容与作用。各机关在拟制公文时,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本机关的职权范围、所处地位与发文目的,正确使用文种。在机关单位,除了应用公文之外,经常用到的还有

常用文书。常用文书包括:计划类、总结类、讲话类和信息类等。

一、通告

(一)、通告的概念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二)、通告的特征

1、用于宣布一般性事项,有别于公告宣布重大事项。

2、通告只在国内一定范围内公布,有别于公告向国内也向国外公布。

3、通告可以由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业或事业单位发布,有别于公告只能由地位较高机关发布。

4、通告不写抬头,无主送单位。

(三)、通告的种类

周知类通告。主要是使受文者了解重要情况、重要消息。因此文中不提直接的执行要求。

执行类通告。主要向受文者交待需要遵守、执行的政策、措施以及其他行为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力。

(四)、通告的写作格式

通告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等部分组成。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使用发文机关加文种、事由加文种或只写“通告”二字。

正文

由缘由和通告事项两部分组成。缘由为发布通告的原因和根据,事项为须知和遵守的内容。用“特通告如下”转承连接。通告事项是面对大众的,应简洁明了,叙述清楚,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结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并用“特此通告”作结。有时也可不写,形式比较灵活。

署名和日期正文后签署发布通告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二、通知

(一)、通知的概念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或聘用干部。通知大多属下行公文。

(二)、通知的种类

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用于印发本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以及发布某些行政法规等。

指示性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某一项工作作出指示和安排,而根据公文内容又不必用“命令”或“指示”时,可使用这类通知。

知照性通知。用于告之各有关方面周知的事项等。这种通知发送对象广泛,对下级、平级均可发送。

事务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就某一具体事项布置工作,交待任务;同级机关及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就某一项具体工作的进行或某一具体问题的解决要求对方配合、协助办理等。

任免、聘用通知。用于任免或聘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等。

(三)、通知的写作格式

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1、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

“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2、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由缘由、内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组成。缘由要简洁明了,说理充分。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充分体现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权威性、原则性。要求要切实可行,便于受文单位具体操作。

3、知照性通知的写法。这种通知使用广泛,体式多样,主要是根据通知的内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项。

4、事务性通知的写法。通常由发文缘由、具体任务、执行要求等组成。会议通知也属事务性通知的一种,但写法又与一般事务性通知有所不同。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目的、名称,通知对象,会议的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等。

5、任免、聘用通知的写法。一般只写决定任免、聘用的机关、依据,以及任免、聘用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三、报告

(一)、报告的概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属上行文,一般产生于事后和事情过程中。

(二)、报告的种类

综合性报告。是将全面工作或一个阶段许多方面的工作综合起来写成的报告。它在内容上具有综合性、广泛性,写作难度较大,要求较高。

专题性报告。是针对某项工作、某一问题、某一事件或某一活动写成的报告,在内容上具有专一性。回复报告。是根据上级机关或领导人的查询、提问作出的报告。

(三)、报告的写作格式

1、综合性报告的写法

标题事由加文种,如《关于200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事由加文种,如《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2003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正文

把握三点:(1)开头,概括说明全文主旨,开门见山,起名立意。将一定时间内各方面工作的总情况,如依据、目的,对整个工作的估计、评价等作概述,以点明主旨。(2)主体,内容要丰富充实。作为正文的核心,将工作的主要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效果等,分段加以表述,要以数据和材料说话,内容力求既翔实又概括。(3)结尾,要具体切实。写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具体意见。最后可写“请审阅”或“特此报告”等语作结。

2、专题报告的写法

标题由事由、文种组成,如《关于招商工作有关政策的报告》。有的报告标题也可标明发文机关。标题要明显反映报告专题事由,突出其专一性。

正文

可采用“三段式”结构法。以反映情况为主的专题工作报告主要写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的打算和意见;以总结经验为主的专题工作报告主要写情况、经验,有的还可略写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因工作失误向上级写的检查报告主要写错误的事实、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造成错误的责任、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等。结尾通常以“请审核”、“请审示”等语作结。

3、回复报告的写法

标题与前两种报告大体相同

正文根据上级机关或领导的查询、提问,有针对性作出报告,要突出专一性、时效性。

(四)、报告的写作要求

1、写综合报告应注意抓住重点,突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此基础上列出若干观点,分层次阐述。说明观点的材料要详略得当,以观点统领材料。

2、专题报告,要一事一报,体现其专一性,切忌在同一专题报告中反映几件各不相干的事项和问题。

3、切忌将报告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当作请示,要求上级指示或批准。

四、通报

(一)、通报的概念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通报属下行公文。

(二)、通报的种类

表彰性通报。主要用来表彰先进,介绍单位或个人成功的经验、做法,以学习先进,见贤思齐,改进与推动工作。

批评性通报。用来批评后进,纠正错误,打击歪风,指出有关单位或个人存在的错误事实,提出解决办法或处理意见。

传达性通报。用于传达上级重要精神与重要情况;引起人们的警觉与注意,对当前的工作起指导作用。

(三)、通报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通报由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组成。

1、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事由、文种构成。如《国务院关于一份国务院文件周转情况的通报》、《关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等。

2、正文

(1)表彰性通报和批评性通报一般分为三部分:(一)主要事实。表彰性通报要突出主要先进事迹,批评性通报要抓住主要错误事实;(二)分析指出事例的教育意义。表彰性通报,有在阐述先进事迹的基础上,提炼出主要经验、意义和值得学习与发扬的精神。

(2)批评性通报要分析错误的性质、危害,产生的根源和责任,指出应吸取的主要教训等;(三)决定要求。表彰性和批评性的通报,应写明组织结论与予以表彰或处理的决定,同时提出对表彰或批评对象与读者的希望、要求。为了防范和杜绝类似错误发生,批评性通报的结尾处,通常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的措施或规定。传达性通报一般不写决定要求。(四)生效标识。在正文右下方标明发文机关名称,加盖印章,写明发文日期。

情况通报有两种形式:一种只对有关事实作客观叙述;另一种还对有关情况加以分析说明,有时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应采取何种对策的指导性意见。

五、请示

(一)、请示的概念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指示和批准的公文文种。请示主要用于:1.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需要处理;2.工作中遇到需要上级批准才能办理的事情;3.超出本部门职权之外,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的事情,请示上级予以指示。

请示和报告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相同之处是两个都是写给上级的上行文,公文里都有陈述意见,反映情况的内容。区别是:第一,时间有别。请示跟报告相比,时间要求更紧迫。请示写的情况是未解决的,属于将来时,报告写的情况是已做过的,属于过去时;第二,内容的侧重点有别。请示着重于请示批准,报告着重于汇报工作;第三,要求有别,请示要求上级必须回复,报告则不必,只供上级参考。

(二)、请示的写法

请示按请示目的分,可分为批准性请示和呈转性请示两类。

1、批准性请示内容比较简单、具体,往往是一些较为细小的实际事项的请求。请示被批准后,执行机关范围也比较小,常常就是请示单位自己。

批准性请示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请示理由、请示内容、请示结语。

请示理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常是导语式的,要扼要地讲明请示的背景和根据,及概括地写出请示事项。复杂的一般写成一段话,简单的则就以一句话为之。请示理由之后,许多请示中都要紧接着写上一句承上启下的过渡语。它们的基本的格式是“现将……报告如下”,随之点上冒号。但有些极短小的请求也可不写。

请示内容是请示的中心部分,要写得具体,条理清楚,说服力强。请示内容包括提出请示事项和阐述说明道理或事实两项内容。提出请示事项要详细,阐述说明道理要充分,只有这样才能使有关领导心中有数,易下决心。

有些情况简单,有条文和规定可依据,只是出于组织原则报给上级知道,请示批准的请示。请示内容部分只需提出请示事项即可,不必阐释道理。

请示结语是请示的结尾部分,一般是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请示结语语气要谦恭。请示结语的通常写法是:“特此请示,请审批”、“以上意见当否,请指示”、“特些请示,请批复”等。

2、呈转性请示,请示事项较为重大复杂,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不但需要上级批准,还需要上级转发。

呈转性请示和呈转性报告的区别主要有两点:呈转性请示不但要求上级批转,而且一定要有复文。呈转性报告虽也要求上级批转,但不要求上级复文;呈转性请示里要求批转的意见往往是较具体的作法、措施;呈转性报告里要求批转的意见往往是较原则、较概括的政策性意见。

批准性请示和呈转性请示也有较大区别,不仅是要求目的上的区别,而且在执行范围上也有区别。批准性请示执行范围较窄,一般就是请示单位自己;呈转性请示执行范围较宽泛,往往不仅是请示者的本单位,而且还要包括其他很多有关单位共同执行。

呈转性请示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请示理由、请示内容、请示结语。

请示理由和批准性请示的写法基本相同,只不过有时语气较批准性请示更为庄重一些,由于这种请示批准转发后带有指导性,所以有时理由交待得要较详细,以期更加引起领导重视。

请示理由之后的过渡语和批准性请示相同。

请示内容,一般都是请示单位的设想和建议。因为比较复杂,提出请示事项和阐述说明道理两条,缺一不可。阐释道理时,可采取引用理论根据或摆明事实根据两种写法。呈转性请示内容部分在书写时要更注意条理分明,较长者要分条分项来写。

请示结语,呈转性请示结语也要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写法与批准性请示结尾略有不同,通常写法是:“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以上意见,如属可行,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或其他一些类似的说法。

3、在写请示时,应当注意以下一些事项:要坚持一文一事;请示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可行;不要搞多头请示(请示应主送直接主管机关或主管领导,其他确需了解请示事项的领导机关或领导人,采取抄报形式处理。如是受双重领导的机关,也应根据请示内容,择要送一处领导机关,由主送机关答复请示的问题,对另一领导机关采取抄报形式);一般不得越级请示,个别需要越级请示的,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转呈式,可以既避免越级,又明确主送机关;另一种是在越级请求的同时,把请示抄报被越过的主管部门;不要把请示写成报告或请示报告;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或既写主送机关,又同时主送、抄送给主送机关领导人。一般情况下,也不得在上报请示的同时抄送平级和下级机关。

六、批复

(一)、批复的性质和特点

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答复性公文,具有权威性、针对性和指示性等特点:

1、权威性。批复发自上级机关,代表着上级机关的权力和意志,对请示事项的单位有约束力,特别是那些关于重要事项或问题的批复,常常具有明显的法规作用。2、针对性。凡是批复,必须是针对下级机关请示事项而发,内容单纯,针对性强。3、指示性。批复的目的是指导下级机关的工作,因此批复在表明态度以后,还应当概括地说明方针、政策以及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二)、批复的写作

1、标题

批复的标题有两点需要特别强调:

(1)关于发文单位。

批复的发文单位即行文主体,既不能不写,也不能随意略写或简化。

(2)关于事由。

批复的事由大致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用表示关联范围的介词“关于”加上请示或批复的事项来表述,如《国务院关于1991—2000年全国治沙工程规划要点的批复》;另一种是在“关于”和请示或批复事项中间再插入一个表态动词“同意”来表述,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航空口岸的批复》。

2、正文

批复的正文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1)引语

批复的开头通常要引述来文作为批复的依据,引述的方法有四种:第一种是结合请示的日期引述,如“×年×月×日来文收悉”;第二种是结合来文的日期和文号引述,如“×年×月×日×号文收悉”;第三种是引来文日期和来文名称,如“×年×月×日《关于……的请示》收悉”,第四种是引述来文日期和请示事项,如“×年×月×日关于……问题的请示收悉”。

(2)主文

主文是批复的主体,这部分应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表示同意与否的态度,有时还要阐述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答复请示事项针对性要强,答复要明确具体,简明扼要,表达要准确无误。

(3)结尾

是批复正文的最后部分,它的写法有三种:第一种是提行写“此复”或“特此批复”;第二种是写希望和要求,给执行请求事项的答复指明方向;第三种是秃尾,就是请示事项答复完毕就告结束,此种结尾方法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

要写好批复还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有核实请示缘由的真实性,研究请示所注意所提意见或建议的可行性,有些情况应先作调查研究;第二,凡请示事项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的问题,批复前都要与其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第三,及时批复,以免贻误工作。对不按行文的正常渠道办理或一文多头的请示,应予以纠正,以免误事。

七、会议纪要

(一)、概念和特点

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加工整理而成的,它是反映会议基本情况和精神的纪实性公文,是会议议定事项和重要精神,并要求有关单位执行的一种文体。有的需要下发执行的会议纪要,可以“通知”形式发出。

会议纪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综合性。会议纪要是在对会议中各种材料、与会人员的发言以及会议简报等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概括提炼基础上形成的,它具有整理和提要的基本特点。

2、指导性。这一特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会议本身的权威性;二是会议纪要集中反映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决定事项。因而纪要一经下发,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产生约束力,起着类似于指示、决定或决议等指挥性公文的作用。会议纪要还可以作为与会同志向单位领导汇报、向群众传达的文字依据。

3、备考性。一些会议纪要主要不是为了贯彻执行,而是向上汇报或向下通报情况,必要时可作查阅之用。

(二)、分类

按照会议性质来分,会议纪要大致有办公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联席(协调)会议纪要、座谈会议纪要等。

办公会议纪要是记述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等对重要的、综合性工作进行讨论、研究、议决等事项的一种会议纪要。办公会议纪要一般有例行型办公会议纪要,即记述例行办公会议情况及其议决事项的会议纪要,以及现场办公会议纪要,即为解决某重大问题而召集有关方面和有关单位在现场研究、议决或协商的办公会议纪要。

专题会议纪要是专门记述座谈会讨论、研究的情况与成果的一种会议纪要。其主要特点是主题的集中性与观点意见的分呈性相结合,既要归纳比较集中、统一的认识,又要将各种不同观点和倾向性意见都归纳表达出来。

(三)、写法

会议纪要一般分两大部分。开头第一部分一般应写明会议概况,包括会议进行的时间、地点、届次、组织者、出席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会议议程和进行情况以及对会议的总体评价等。第二部分是纪要的中心部分,反映会议的主要精神、讨论意见和议决事项等。根据会议性质、规模、议题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写法:

1、集中概述法。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的认识、议定的有关事项(包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要求等),用概括叙述的方法,进行整体的阐述和说明。这种写法多用于召开小型会议,而且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单一,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操作,写的篇幅相对短小。如果会议的议题较多,可分条列述。

2、分项叙述法。召开大中型会议或议题较多的会议,一般要采取分项叙述的办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大的问题,然后另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这种写法侧重于横向分析阐述,内容相对全面,问题也说得比较细,常常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这种纪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的会议。

3、发言提要法。这种写法是把会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不同内容,分别加以阐述说明。这种写法能比较如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某些根据上级机关布置,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可采用这种写法。

八、函

(一)、函的概念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函的使用范围广泛,涉及各方面的公务联系。

(二)、函的种类

函可分为公函与便函两种。

(三)、公函的写作格式

公函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等。

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事由、文种组成。一般发函为《关于**(事由)的函》;复函为《关于**(答复事项)的复函》。

正文一般包括三层:简要介绍背景情况;商洽、询问、答复的事项和问题;希望和要求,如:“务希研究承复”,敬请大力支持为盼”等。

(四)、公函的写作要求

1、要一函一事,切忌一函数事。

2、要体现平等坦诚精神,文字恳切得体、简洁朴实,用语谦和有礼切不可盛气凌人。

 

 

一、发文管理应注意的事项:
  (一)拟稿
  1.公文拟稿要注意用A4纸,WORD页面设置为上3.7、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2.公文标题用小标宋二号字(不需要加粗)。公文正文用仿宋体三号字。如果文中有标题需要强调,不能用仿宋加粗,而应该用黑体三号字。段落行距为固定值30磅。
  3.电子公文不需要落款,成文时间必须要用中文格式。例如:“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4.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在文件的标题后用圆括号注明。例如:“《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绍市国税办〔2004〕444号)”。
  5.草拟公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 .”,第四层为“(1)”。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6.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空一行再空两格、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并把附件放在附件栏中。例如: “ 附件:1.×××××× 2.×××××××× 3.××××××× ”
  7.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8.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上报的公文,标题中不标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9.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如其标题过长,可以自拟事由摘要转发,但不能以上级机关公文的发文号代替。
  10.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1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12.“报告”与“请示”应当严格分开,“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13. 抄送多个单位,中间用逗号隔开,结尾用句号。例如:“抄送:×××,××××,××。”
  (二)审批
  1.签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意见。
  2.公文送领导人签发之前,应当由拟稿人所属部门领导初审签名后,送办公室审核。其中涉税规范性文件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后一律先送市局法规处复审,再送办公室审核。办公室核稿时发现未经法规处复审的涉税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退回拟稿部门。
  二、普通收文处理
  1.办公室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
  2.办公室收发人员在分送分管领导要求阅示的同时,应同时分送其他局领导传阅。对局领导处理完毕的文件,收发人员应逐份查阅领导批示,并按领导批示办理。
  3.承办或牵头承办部门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办理,并在文件注办栏内明确处理意见或办理结果,同时签名。阅办文件如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按要求办理,如无明确规定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对内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的,主办单位应当向上级或者有关方面说明原因。对需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后才能办理的,应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其他传阅文件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阅毕,可以不签名。
  计算机公文处理中的流程及要点
  一、收文处理 收文登记、 收文扫描后进入公文处理系统。
  拟办。由办公室专人处理,填写拟办意见转交收发人员信箱。 批办。局领导阅批文件在个人信箱中处理,在阅批并签名后转回办公室。 办公室收发人员根据局领导意见将文件分送有关部门。凡局领导有重要批示内容的文件,文书人员应及时抄送办公室领导,以便加强督查。 注办。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要根据文件办理要求和局领导批示及时办理。办理结束后应在收文处理签的“注办”栏中填写办理情况和结果,并签名。 注办时应注意查看拟办意见和局领导批示意见。 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对本部门阅办文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文件及时正确办理完毕。
  二、发文处理 拟稿。
  各科室、单位拟稿人在拟稿时,必须先正确填写“文头纸”栏下的各个项目,标注主题词可使用“自动标引”功能,并根据主题词标引的规定进行调整。进入“正文、附件”栏后,先编辑正文,再编辑附件,与本文件相关的参考文件,应在“外收文登记簿”中选择,建立关联,以便审核、签批参阅。正文和附件的编辑原则上应由拟稿人输入,拟稿人经检查确认起草完毕后,将文件发送本部门负责人初审。 拟稿人起草的文件凡可以公开的,应设定为共享文件,以便其它工作人员查询。
 审稿。部门负责人负责“初审”。初审公文,应通过“编辑”功能进入计算机文稿,认真审阅,并产生初审版本后在“领导审批”栏明确签署意见,审批意见的详细内容写入“审批内容”栏。审批后,审批人应在“签名”栏用密码签名,按“确认”键退出。需其它部门会签的文件,应在会签栏中选择会签部门,在送办公室核稿前发送给有关部门。会签部门在会签时应通过“编辑”功能审阅计算机文稿,产生会签版本后在文件稿头纸上用密码签名,并发回拟稿部门。拟稿部门在确认会签完毕无误后,将文件按规定发送办公室审核。如需外单位会签的文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
  外单位会签完毕后,主办部门应先将外单位会签文稿送局领导审阅确认,然后将外单位会签意见输入计算机文稿,按规定程序送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领导签发。送外单位会签的纸质文稿应送办公室归档。
  核稿。公文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后,应根据文件的类型分别发送法规部门复审或办公室秘书初核。凡涉税规范性文件应先送法规部门复审,其余文件直接送办公室核稿。法规部门复审后,应发回主办部门。办公室秘书初核后,根据局领导分工发送签发。重要文稿由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后再发送局领导签发。办公室核稿后,必须产生相应的会签版本、初核版本和复核版本,并在“文头纸”上相应的审核栏内,用密码签名。对不需发文或需作较大修改的文稿应在写明意见并签名后退回主办部门。各单位每个工作日必须打开本单位的部门信箱,注意接受发来的电子文件。各单位接到电子文件后要及时按办文程序处理,不得延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