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购 磷化加工: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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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on walls
JGJ 144-2004
J 408-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305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CJ l44—2004,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2、4.0.5、4.0.8、4.0.10、5.0.11、6.2.7、6.3.2、6.4.3、6.5.6、6.5.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1月13日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性能要求
5  设计与施工
6         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技术要求
6.1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6.2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
6.3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
6.4  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
6.5  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7         工程验收
附录A  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附录B  现场试验方法
本规程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居住建筑的混凝土和砌体结构外墙外保温工程。
1.0.3  外墙外保温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外墙外保温系统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由保温层、保护层和固定材料(胶粘剂、锚固件等)构成并且适用于安装在外墙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温构造总称。
2.0.2  外墙外保温工程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on walls
将外墙外保温系统通过组合、组装、施工或安装固定在外墙外表面上所形成的建筑物实体。
2.0.3  外保温复合墙体  wall composed with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由基层和外保温系统组合而成的墙体。
2.0.4  基层  substrate
外保温系统所依附的外墙。
2.0.5  保温层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
由保温材料组成,在外保温系统中起保温作用的构造层。
2.0.6  抹面层  rendering coat
抹在保温层上,中间夹有增强网,保护保温层,并起防裂、防水和抗冲击作用的构造层。抹面层可分为薄抹面层和厚抹面层。用于EPS板和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时为薄抹面层,用于EPS钢丝网架板时为厚抹面层.
2.0.7  饰面层  finish coat
外保温系统外装饰层。
2.0.8  保护层protecting coat
抹面层和饰面层的总称。
2.0.9   EPS板expanded polystyrene board
由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经加热预发泡后在模具中加热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
2.0.10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insulating mortar consisting of gelatinous powder and expanded polystyrene pellets
由胶粉料和EPS颗粒集料组成,并且EPS颗粒体积比不小于80%的保温灰浆。
2.0.11  EPS钢丝网架板  EPS board with metal network
由EPS板内插腹丝,外侧焊接钢丝网构成的三维空间网架芯板。
2.0.12  胶粘剂  adhesive
用于EPS板与基层以及EPS板之间粘结的材料。
2.0.13抹面胶浆  rendering coat mortar
在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用于做薄抹面层的材料。
2.0.14抗裂砂浆  anti-crack mortar
以由聚合物乳液和外加剂制成的抗裂剂、水泥和砂按一定比例制成的能满足一定变形而保持不开裂的砂浆。
2.0.15界面砂浆  interface treating mortar
用以改善基层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聚合物砂浆。
2.0.16  机械固定件  mechanical fastener
用于将系统固定于基层上的专用固定件。
3  基本规定
3.0.1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3.0.2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的变形。
3.0.3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承受风荷载的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3.0.4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耐受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3.0.5  外墙外保温工程在罕遇地震发生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3.0.6  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取防火构造措施。
3.0.7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有防水渗透性能。
3.0.8  外保温复合墙体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CB 5017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CJ 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l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 75的有关规定。
3.0.9  外墙外保温工程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具有防腐性。在可能受到生物侵害(鼠害、虫害等)时,外墙外保温工程还应具有防生物侵害性能。
3.0.10  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
4  性能要求
4.0.1  应按本规程附录A第A.2节规定对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耐候性检验。
4.0.2  外墙外保温系统经耐候性试验后,不得出现饰面层起泡或剥落、保护层空鼓或脱落等破坏,不得产生渗水裂缝。具有薄抹面层的外保温系统,抹面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内。
4.0.3  应按本规程附录A第A.7节规定对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抗拉强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不得位于各层界面。
4.0.4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B.2节规定做现场粘结强度检验。
4.0.5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现场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EPS板内。
4.0.6  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他性能应符合表4.0.6规定。
表4.0.6  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性  能  要  求
试验方法
抗风荷载性能
系统抗风压值Rd不小于风荷载设计值。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和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安全系数K应不小于1.5,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安全系数K应不小于2
附录A第A.3节;由设计要求值降低1kPa作为试验起始点
抗冲击性
建筑物首层墙面以及门窗口等易受碰撞部位:10J级;建筑物二层以卜墙面等不易受碰撞部位:3J级
附录A第A.5节
吸水量
水中浸泡lh,只带有抹面层和带有全部保护层的系统的吸水量均不得大于或等于1.0kg/㎡
附录A第A.6节
耐冻融性能
30次冻融循环后,保护层无空鼓、脱落,无渗水裂缝;护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小于0.1岬a,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
附录A第A.4节
热  阻
复合墙体热阻符合设计要求
附录A第A.9节
抹面层不透水性
2h不透水
附录A第A.10节
保护层
水蒸气渗透阻
符合设计要求
附录A第A.11节
注:水中浸泡24h,只带有抹面层和带有全部保护层的系统的吸水量均小于0.5kg/㎡时,不检验耐冻融性能。
4.0.7  应按本规程附录A第A.8节规定对胶粘剂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验。
4.0.8  胶粘剂与水泥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在干燥状态下不得小于0.6MPa,浸水48h后不得小于0.4MPa;与EPS板的拉伸粘结强度在干燥状态和浸水48h后均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EPS板内。
4.0.9  应按本规程附录A第A12.2条规定对玻纤网进行耐碱拉伸断裂强力检验。
4.0.10  玻纤网经向和纬向耐碱拉伸断裂强力均不得小于750 N/50mn,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均不得小于50%。
4.0.11  外保温系统其他主要组成材料性能应符合表4.0.11规定。
表4.0.11  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性能要求
检  验  项  目
性能要求
试验方法
EPS板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保温材料
密度(kg/m3)
18~22
——
GB/T6343-1995
干密度(kg/m3)
——
180~250
GB/T6343-1995
(70℃恒重)
导热系数[W/(m·K)]
≤0.041
≤0.060
GB 10294-88
水蒸气渗透系数
[ng/(Pa·m·s)]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附录A第A.1l节
压缩性能(MPa)
(形变10%)
≥0.10
≥0.25
(养护28d)
GB 8813-88
抗拉强度(MPa)
干燥状态
≥0.10
≥0.10
附录A第A.7节
浸水48h,
取出后干燥7d
——
线性收缩率(%)
——
≤0.3
GBJ 82-85
尺寸稳定性(%)
≤0.3
——
GB 8811-88
软化系数
≥0.5(养护28d)
JGJ 51-2002
燃烧性能
阻燃型
——
GB/T10801.1-2002
燃烧性能级别
——
Bl
GB 8624-1997
EPS钢丝网架板
热阻
(㎡·K/W)
腹丝穿透型
≥0.73(50mm厚EPS板)
≥1.5(100mm厚EPS板)
附录A第A.9节
腹丝非穿透型
≥1.0(50mm厚EPS板)
≥1.6(80mm厚EPS板)
腹丝镀锌层
符合QB/T 3897—1999规定
抹面胶浆、抗裂砂浆、界面砂浆
与EPS板或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拉伸粘结强度(MPa)
干燥状态和浸水48h后≥0.10,破坏界面应位于EPS板或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附录A第A.8节
饰面材料
必须与其他系统组成材料相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锚栓
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4.0.12  本章所规定的检验项目应为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2年。
5  设计与施工
5.0.1  设计选用外保温系统时,不得更改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
5.0.2  外保温复合墙体的热工和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层内表面温度应高于0℃;
2  外保温系统应包覆门窗框外侧洞口、女儿墙以及封闭阳台等热桥部位;
3  对于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考虑固定件、承托件的热桥影响。
5.0.3  对于具有薄抹面层的系统,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3mm并且不宜大于6mm。对于具有厚抹面层的系统,厚抹面层厚度应为25~30mm。
5.0.4  应做好外保温工程的密封和防水构造设计,确保水不会渗入保温层及基层,重要部位应有详图。水平或倾斜的出挑部位以及延伸至地面以下的部位应做防水处理。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上安装的设备或管道应固定于基层上,并应做密封和防水设计。
5.0.5  除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5.0.6  除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的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
5.0.7  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应具备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0.8  基层应坚实、平整。保温层施工前,应进行基层处理。
5.0.9  EPS板表面不得长期裸露,EPS板安装上墙后应及时做抹面层。
5.0.10  薄抹面层施工时,玻纤网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不得外露。
5.0.11  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夏季应避免阳光暴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5.0.12  外保温施工各分项工程和子分部工程完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
6  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技术要求
6.1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6.1.1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以下简称EPS板薄抹灰系统)由EPS板保温层、薄抹面层和饰面涂层构成,EPS板用胶粘剂固定在基层上,薄抹面层中满铺玻纤网(图6.1.1)。

图6.1.1  EPS板薄抹灰系统
1一基层;2 —胶粘剂;3一EPS板;4— 玻纤网;5一薄抹面层;6—饰面涂层;7一锚栓
6.1.2  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在受负风压作用较大的部位宜使用锚栓辅助固定。
6.1.3  EPS板宽度不宜大于1200mm,高度不宜大于600mm。
6.1.4  必要时应设置抗裂分隔缝。
6.1.5  EPS板薄抹灰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平。找平层应与墙体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裂缝,面层不得有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6.1.6  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B.1节规定做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6.1.7  粘贴EPS板时,应将胶粘剂涂在EPS板背面,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EPS板面积的40%。
6.1.8  EPS板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EPS板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
6.1.9  墙角处EPS板应交错互锁(图6.1.9a)。门窗洞口四角处EPS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EPS板切割成形,EPS板接缝应离开角部至少200mm(图6.1.9b)。

6.1.10  应做好系统在檐口、勒脚处的包边处理。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处应做好局部加强网施工。变形缝处应做好防水和保温构造处理。
6.2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
6.2.1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以下简称保温浆料系统)应由界面层、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保温层、抗裂砂浆薄抹面层和饰面层组成(图6.2.1)。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经现场拌合后喷涂或抹在基层上形成保温层。薄抹面层中应满铺玻纤网。

图6.2.1  保温浆料系统
1一基层;2一界面砂浆;3一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4—抗裂砂浆薄抹面层;5一玻纤网;6—饰面层
6.2.2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宜超过100mm。
6.2.3  必要时应设置抗裂分隔缝。
6.2.4  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和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空鼓、疏松部位应剔除。
6.2.5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宜分遍抹灰,每遍间隔时间应在24h以上,每遍厚度不宜超过20mm。第一遍抹灰应压实,最后一遍应找平,并用大杠搓平。
6.2.6  保温层硬化后,应现场检验保温层厚度并现场取样检验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干密度。
6.2.7  现场取样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干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并且不应小于180 kg/m3。现场检验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
6.3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
6.3.1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以下简称无网现浇系统)以现浇混凝土外墙作为基层,EPS板为保温层。EPS板内表面(与现浇混凝土接触的表面)沿水平方向开有矩形齿槽,内、外表面均满涂界面砂浆。在施工时将EPS板置于外模板内侧,并安装锚栓作为辅助固定件。浇灌混凝土后,墙体与EPS板以及锚栓结合为一体。EPS板表面抹抗裂砂浆薄抹面层,外表以涂料为饰面层(图6.3.1),薄抹面层中满铺玻纤网。

图6.3.1  无网现浇系统
1—现浇混凝土外墙;2—EPS板;3一锚栓;4—抗裂砂浆薄抹面层;5一饰面层
6.3.2  无网现浇系统EPS板两面必须预喷刷界面砂浆。
6.3.3  EPS板宽度宜为1.2m,高度宜为建筑物层高。
6.3.4 锚栓每平方米宜设2~3个。
6.3.5  水平抗裂分隔缝宜按楼层设置。垂直抗裂分隔缝宜按墙面面积设置,在板式建筑中不宜大于30㎡,在塔式建筑中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宜留在阴角部位。
6.3.6  应采用钢制大模板施工。
6.3.7  混凝土一次浇筑高度不宜大于1m,混凝土需振捣密实均匀,墙面及接茬处应光滑、平整。
6.3.8  混凝土浇筑后,EPS板表面局部不平整处宜抹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修补和找平,修补和找平处厚度不得大于10mm。
6.4  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
6.4.1  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以下简称有网现浇系统)以现浇混凝土为基层,EPS单面钢丝网架板置于外墙外模板内侧,并安装φ6钢筋作为辅助固定件。浇灌混凝土后,EPS单面钢丝网架板挑头钢丝和φ6钢筋与混凝土结合为一体,EPS单面钢丝网架板表面抹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形成厚抹面层,外表做饰面层(图6.4.1)。以涂料做饰面层时,应加抹玻纤网抗裂砂浆薄抹面层。

图6.4.1  有网现浇系统
l一现浇混凝土外墙;2—EPS单面钢丝网架板;3一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厚抹面层;4—钢丝网架;5一饰面层;6—φ6钢筋
6.4.2  EPS单面钢丝网架板每平方米斜插腹丝不得超过200根,斜插腹丝应为镀锌钢丝,板两面应预喷刷界面砂浆。加工质量除应符合表6.4.2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丝网架水泥聚苯乙烯夹心板》JC 623有关规定。
表6.4.2  EPS单面钢丝网架板质量要求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外  观
界面砂浆涂敷均匀,与钢丝和EPS板附着牢固
焊点质量
斜丝脱焊点不超过3%
钢丝挑头
穿透EPS板挑头不小于30mm
EPS板对接
板长3000mm范围内EPS板对接不得多于两处,且对接处需用胶粘剂粘牢
6.4.3  有网现浇系统EPS钢丝网架板厚度、每平方米腹丝数量和表面荷载值应通过试验确定。EPS钢丝网架板构造设计和施工安装应考虑现浇混凝土侧压力影响,抹面层厚度应均匀,钢丝网应完全包覆于抹面层中。
6.4.4  φ6钢筋每平方米宜设4根,锚固深度不得小于100mm。
6.4.5  在每层层间宜留水平抗裂分隔缝,层间保温板外钢丝网应断开,抹灰时嵌入层间塑料分隔条或泡沫塑料棒,外表用建筑密封膏嵌缝。垂直抗裂分隔缝宜按墙面面积设置,在板式建筑中不宜大于30㎡,在塔式建筑中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宜留在阴角部位。
6.4.6  应采用钢制大模板施工,并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EPS钢丝网架板和辅助固定件安装位置准确。
6.4.7  混凝土一次浇筑高度不宜大于1m,混凝土需振捣密实均匀,墙面及接茬处应光滑、平整。
6.4.8  应严格控制抹面层厚度并采取可靠抗裂措施确保抹面层不开裂。
6.5  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6.5.1  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以下简称机械固定系统)由机械固定装置、腹丝非穿透型EPS钢丝网架板、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厚抹面层和饰面层构成(图6.5.1)。以涂料做饰面层时,应加抹玻纤网抗裂砂浆薄抹面层。

图6.5.1  机械固定系统
l一基层;2一EPS钢丝网架板;3—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厚抹面层;4—饰面层;5一机械固定装置
6.5.2  机械固定系统不适用于加气混凝土和轻集料混凝土基层。
6.5.3  腹丝非穿透型EPS钢丝网架板腹丝插入EPS板中深度不应小于35mm,未穿透厚度不应小于15mm。腹丝插入角度应保持一致,误差不应大于3°。板两面应预喷刷界面砂浆。钢丝网与EPS板表面净距不应小于10mm。
6.5.4  腹丝非穿透型EPS钢丝网架板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丝网架水泥聚苯乙烯夹芯板》JC 623有关规定。
6.5.5  应根据保温要求,通过计算或试验确定EPS钢丝网架板厚度。
6.5.6  机械固定系统锚栓、预埋金属固定件数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且每平方米不应小于7个。单个锚栓拔出力和基层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5.7  用于砌体外墙时,宜采用预埋钢筋网片固定EPS钢丝网架板。
6.5.8  机械固定系统固定EPS钢丝网架板时应逐层设置承托件,承托件应固定在结构构件上。
6.5.9  机械固定系统金属固定件、钢筋网片、金属锚栓和承托件应做防锈处理。
6.5.10  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抗裂分隔缝。
6.5.11  应严格控制抹灰层厚度并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抹灰层不开裂。
7  工程验收
7.0.1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7.0.2  外保温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应按表7.0.2进行划分。
表7.0.2  外保温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  项  工  程
外保温
EPS板薄抹灰系统
基层处理,粘贴EPS板,抹面层,变形缝,饰面层
保温浆料系统
基层处理,抹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抹面层,变形缝,饰面层
无网现浇系统
固定EPS板,现浇混凝土,EPS局部找平,抹面层,变形缝,饰面层
有网现浇系统
固定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抹面层,变形缝,饰面层
机械固定系统
基层处理,安装固定件,固定φ6钢丝网架板,抹面层,变形缝,饰面层
7.0.3分项工程应以每500~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7.0.4  主控项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保温系统及主要组成材料性能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2  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插针法检查。
3  EPS板薄抹灰系统EPS板粘结面积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检查方法:现场测量。
4  无网现浇系统粘结强度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检查方法:本规程附录B第B.2节。
7.0.5  一般项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PS板薄抹灰系统和保温浆料系统保温层垂直度和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规定。
2  现浇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规定。
3  无网现浇系统EPS板表面局部不平整处的修补和找平应符合本规程要求。找平后保温层垂直度和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规定。
厚度检查方法:插针法检查。
4  有网现浇系统和机械固定系统抹面层厚度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检查方法:插针法检查。
5  抹面层和饰面层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规定。
6  系统抗冲击性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检查方法:本规程附录B第B.3节。
7.0.6  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
1  外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2  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
3  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及其主要组成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检报告和现场验收记录;
4施工技术交底;
5  施工工艺记录及施工质量检验记录;
6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7.0.7  外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复检项目应符合表7.0.7.规定。
表7.0.7  外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复检项目
组  成  材  料
复  检  项  目
EPS板
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用于无网现浇系统时,加验界面砂浆喷刷质量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湿密度,干密度,压缩性能
EPS钢丝网架板
EPS板密度,EPS钢丝网架板外观质量
胶粘剂、抹面胶浆、抗裂砂浆、界面砂浆
干燥状态和浸水48h拉伸粘结强度
玻纤网
耐碱拉伸断裂强力,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
腹丝
镀锌层厚度
注  1  胶粘剂、抹面胶浆、抗裂砂浆、界面砂浆制样后养护7d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验。发生争议时,以养护28d为准。
2  玻纤网按附录A第A.12.3条检验。发生争议时,以第A.12.1条方法为准。
附录A  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A.1 试样制备、养护和状态调节
A.1.1  外保温系统试样应按照生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系统构造和施工方法进行制备。材料试样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配制。
A.1.2  试样养护和状态调节环境条件应为:温度10~25℃,相对湿度不应低于50%。
A.1.3  试样养护时间应为28d。
A.2  系统耐候性试验方法
A.2.1  试样由混凝土墙和被测外保温系统构成,混凝土墙用作基层墙体。试样宽度不应小于2.5m,高度不应小于2.0m,面积不应小于6㎡。混凝土墙上角处应预留一个宽0.4m、高0.6m的洞口,洞口距离边缘0.4m(图A.2.1)。外保温系统应包住混凝土墙的侧边。侧边保温板最大厚度为20mm。预留洞口处应安装窗框。如有必要,可对洞口四角做特殊加强处理。
A.2.2  试验步骤应符合以下规定:

图A.2.1    试样
1  EPS板薄抹灰系统和无网现浇系统试验步骤如下:
1)高温一淋水循环80次,每次6h。
① 升温3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70℃,并恒温在(70±5)℃(其中升温时间为1h)。
② 淋水1h
向试样表面淋水,水温为(15±5)℃,水量为1.0~1.5 L/(㎡·min)。
③静置2h
2)状态调节至少48h。
3)加热一冷冻循环5次,每次24h。
① 升温8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50℃,并恒温在(50±5)℃(其中升温时间为1h)。
② 降温16h
使试样表面降温至-20℃,并恒温在(—20±5)℃(其中降温时间为2h)。
2  保温浆料系统、有网现浇系统和机械固定系统试验步骤如下:
① 升温3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70℃,并恒温在(70±5)℃,恒温时间不应小于1h。
② 淋水1h
向试样表面淋水,水温为(15±5)℃,水量为1.0~1.5 L/(㎡·min)。
③ 静置2h
2)状态调节至少48h。
3)加热一冷冻循环5次,每次24h。
①     升温8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50℃,并恒温在(50±5)℃,恒温时间应小于5h。
② 降温16h
使试样表面降温至-20℃,并恒温在(—20±5)℃,恒温时间不应小于12h。
A.2.3  观察、汜录和检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4次高温一淋水循环和每次加热—冷冻循后观察试样是否出现裂缝、空鼓、脱落等情况并做记录。
2 试验结束后,状态调节7d,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规定检验抹面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断缝应切割至保温层表面。并按本规程附录第B.3节规定检验系统抗冲击性。
A.3  系统抗风荷载性能试验方法
A.3.1  试样应由基层墙体和被测外保温系统组成,试样尺寸应不小于2.0m×2.5m。
基层墙体可为混凝土墙或砖墙。为了模拟空气渗漏,在基层墙体上每平方米应预留一个直径15mm的孔洞,并应位于保温板接缝处。
A.3.2  试验设备是一个负压箱。负压箱应有足够的深度,以保证在外保温系统可能的变形范围内能使施加在系统上的压力保持恒定。试样安装在负压箱开口中并沿基层墙体周边进行固定和密封。
A.3.3  试验步骤中的加压程序及压力脉冲图形见图A.3.3。
每级试验包含1415个负风压脉冲,加压图形以试验风荷载Q的百分数表示。试验以lkPa的级差由低向高逐级进行,直至试样破坏。
有下列现象之一时,可视为试样破坏:
1  保温板断裂;
2         保温板中或保温板与其保护层之间出现分层;
3  保护层本身脱开;
4  保温板被从固定件上拉出;
5  机械固定件从基底上拔出;
保温板从支撑结构上脱离。

图A.3.3加压步骤及压力脉冲图形
A.3.4 系统抗风压值Rd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Rd =Q1 Ca Cs /K                      (A.3.4)
式中  Rd——系统抗风压值,kPa;
Q1——试样破坏前一级的试验风荷载值,kPa;
K——安全系数,按本规程第4.0.6条表4.0.6选取;
Ca——几何因数,Ca = l;
Cs——统计修正因数,按表A.3.4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