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monium phosphate:工业企业取得电梯修理费的进项税可否抵扣? 轿车的修理费的进项税可否抵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5 02:29:19

工业企业取得电梯修理费的进项税可否抵扣? 轿车的修理费的进项税可否抵扣?

[ 标签:进项税,进项税额,增值税 ] 馨婷 回答:2 人气:6 解决时间:2010-07-02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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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可以

电梯好象不行啊,

财税〔2009〕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后,一些地区反映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够明确。为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电子版可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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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静之间
    回答采纳率:26.4% 2010-06-28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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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维修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 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如果是购进电梯的同时 提供的安装调试费用 则可以抵扣 因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就不是非应税项目了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轿车维修费也不能抵扣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整车都不能抵扣 何况是修理费

    回答人的补充   2010-06-28 22:45

    补充 电梯就是在购进的时候也不行 依据   财税[2009]1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除这些以外的 混合销售行为 应税劳务才是可以抵扣的

    提问人的追问   2010-06-29 07: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电梯修理费允许抵扣进项税,轿车的修理费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回答人的补充   2010-06-29 21:52

    为什么电梯维修可以抵扣 我还是说不能抵扣

    1、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是混合销售行为的应征增值税劳务 那么可以抵扣 如果只是单一的维修业务 就不属于应征增值税的业务范围了

    2、依据   财税[2009]1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电梯是属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加粗的都是文件原文)

     

     

    再说说 轿车维修费 轿车首先不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  就算是用于与经营相关的也不行 主体都不行为什么维修费又可以呢 虽然我暂时想不到有专门对汽车维修费的相关文件 但是我这么推理是没有错的

    我管的4S店 在咨询我时 我也是这么回答的 虽然好像有些4S店维修费也在开专票 开了专票不代表就是合理合法的 要是你抵扣了 也只能说没有被查到就安全 查到了 喊你转出进项 还要加收滞纳金 何苦呢

     

    还有 你说的增值税条例 是那一条那一款说 可以抵扣呢 我们要说服企业缴税都是拿文件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