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气和碘化亚铁反应:[转载]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4:33:10
【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收入明细表》中,填报说明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该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也明确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结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A.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C.转让固定资产的收入
【答案】A
【答案及解析】确定计算招待费的基数=3000+300+100+600=4000(万元)
第一标准为发生额6折:30×60%=18(万元);
第二标准为限度计算:4000×5‰=20(万元)。
两数据比大小后择其小者: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8万元。
(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
(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赠出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找一运输公司将该批材料运回企业,支付运杂费0.3万元;
(3)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
(4)收取当年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专利实施许可费,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
(5)取得国债利息2万元;
(6)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
(7)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300万元,含招待费8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用7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50万元;
(8)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20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4)该企业对招待费、三新费用的纳税调整额合计数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6)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答案及解析】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企业账面利润=2000+10+1.7+60+10+2-1000-500-300-50-40=193.7(万元)
(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2万元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以销售营业收入(2000+10)万元为基数,不能包括营业外收入。
广告费限额=(2000+10)×15%=301.5万元;广告费超支400-301.5=98.5(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5万元
(4)该企业对招待费、三新费用的纳税调整额合计
招待费限额计算:①80×60%=48万元;②(2000+10)×5‰=10.05万元
招待费限额为10.05万元,超支69.95万元
三新费用加扣所得70×50%=35万元;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9.95-35=34.95万元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捐赠限额=193.7×12%=23.21(万元)
该企业20万元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直接对私立小学的捐赠不得扣除;行政罚款不得扣除。
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12万元
(6)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93.7-2+98.5+34.95+12=337.15(万元)
(7)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337.15×25%=84.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