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口腔医院价正畸: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2:54:15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在我们国家虽然已经非常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但是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足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缺陷

  1.1.1 保护主体不够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是经营者,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不局限于经营者,也包括非经营者,而对企业内部雇员侵犯业主商业秘密的问题却无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大量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犯罪的问题却发生于此。

  1.1.2 可操作性不强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确认条件是不为公众所知,具有价值性,采取保密措施三个条件。而在许多情况下,对于某种商业秘密特别是技术信息的实用性和有价值性必须通过专家评估鉴定予以确认,但由于法律没有具体地规定商业秘密的评估鉴定标准,因此导致在法律的实践中极易造成认识上的偏差,况且,我国对于商业秘密也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这是执法机构在实践中所面临的一个难题,还有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对于立案标准,案件管辖,价值评估等均未作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削弱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1.1.3 处罚力度不够《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的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依此规定,法律没有就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予以界定,而是依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利润来界定,实际上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难以得到完全的赔偿,而且在侵权人未获取利润的情况下,即便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再大,权利人也得不到任何赔偿。

  1.2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不完善

  1.2.1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观念不到位现行大多数的企业持着 “重市场经营管理,轻商业秘密保护”的传统观念,这是商业秘密泄密的重要原因。商业秘密在许多情况下是由同行业中企业自己获得的技术秘密,从而致使原企业商业秘密泄露后追悔莫及。但许多企业对此却缺乏保护观念。

  1.2.2 企业保护制度不完善对于一个现代化的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非常重要。但目前大多数企业并没有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机构和规章管理制度,或者根本没有建立起保护本企业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从而导致企业商业秘密的流失。特别是企业对核心技术人员没有采取特殊的措施,致使企业核心技术人员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情况下,将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从而导致企业的商业秘密流失,使企业遭受其所带来的严重经济损失。

  1.2.3 企业员工缺乏保护商业秘密的教育目前一些企业只是一味的发展生产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只关心企业的利益和利润,并没有加强对员工关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得员工缺乏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才使得企业商业秘密流失事件频频发生。

  1.3 诉讼中的保障措施有待完善

  民事诉讼法对在诉讼中预防商业秘密的泄露已有明确规定,而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则缺乏对预防泄密措施的规定,这是诉讼制度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的不完善之处。虽然刑法中的刑罚手段最为严厉,也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护墙。但由于权利人担心在诉讼过程中将导致商业秘密的进一步泄露,使得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用并不十分明显。故除非被侵犯的商业秘密具有极高的价值,否则,受害人一般都不愿意通过刑事诉讼的途径寻求法律保护。